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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21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21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深化學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學校分配秩序,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以崗計酬、以量計酬、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學校充分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體現公平、科學、合理的分配原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領導班子形成本方案。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精選21篇)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保障(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實行總額管理。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範圍

1、分配範圍:學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學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則:

1、定編、定崗、定責、定量原則。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科學合理原則。

5、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重點工作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為了穩健實施工資改革,學校特成立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勤津貼(30%)+崗位津貼(50%)+獎教獎學(20%)

1、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貼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額發放。

(1)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考勤津貼:時間在1小時內的,扣除30元;超過1小時的,扣除60元。

(2)嚴格實行事假審批制度。教職工請事假,必須按管理權限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60元。

(3)嚴格實行病假報批制度。教職工請病假,應按規定報批(出示病歷本或醫生證明)。當月請病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30元。

(4)未經批准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考勤津貼。

以上病假、事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2、崗位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50%)

崗位津貼=課時工作量與社會工作量(約60%)+職位責任津貼(約30%)+安全責任津貼(約10%)+骨幹教師補貼(1500元)

(1)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周工時數×4×崗位責任津貼基數+代課加班等補貼

②周工時數=周課時數×科目權重係數×職稱係數

③課時工作量基數=崗位責任津貼總額(即獎勵性績效工資50%)—職位責任津貼—骨幹教師補貼—安全績效獎後÷總工時數

④總工時數=(注:51為在編在崗教師人數)

⑤職稱係數:

見習:0.99;轉正及初級:1.00;

中級: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級:1.05;

⑥科目權重係數

(2)社會工作量(此項工作量可根據學校安排的崗位變化作適度調整)

(3)職位責任津貼

(4)骨幹教師津貼:按學校骨幹教師方案每人每月補助100—200元。

(5)安全績效獎:校長250元;副校長(工會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隊輔導員):130元;教師100元。

3、獎教獎學(佔獎勵性績效20%):

獎教獎學=按月發放(約79%)+學期末發放(約21%)。

(1)按月發放方法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月工作記實,並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給出評價,評價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對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扣去(按月發放部分)獎金。

(2)學期末發放方法

學期末發放部分獎金參照本校制定的《獎教獎學方案》方法發放。另機動是當月頂課、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項目支付。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xx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3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説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4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繫,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幹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會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範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5

一、考核組織與機構

我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各處室負責人、工會、少先隊輔導員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考核方案由教職工大會通過、考核小組由教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績效考核由考核小組組織實施。

二、考核對象、標準

考核對象為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本區在編在崗人員。

根據綜合考核教師平時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務的實績(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等共同因素來確定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時,要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考核參照以下四個量表及規定執行。分別為:

附件一:學校行政領導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二: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三:學校一般工作人員績效評價量表

附件四:浪滄區教師周課時工作量標準

三、考核方式及辦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為採取多個評價主體的綜合評價,包括多個有機結合的評價方式,即績效考核小組評價、學科組評價和年級組評價、教職工評價、學生評價。

具體辦法如下:

1.績效考核小組評價是建立在學校常規管理和考核小組成員對學校教職工的深入瞭解基礎上的基本評價手段。具有全面、及時、客觀的特點。

2.學科組和年級組評價是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在各個學科組、年級組同事之間的團隊協作和教學教研活動、交流的基礎上,被評價的對象參加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評價。

3.教學工作的服務對象是全體學生,是為了全體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的教學工作應得到學生和家長的認可,在考核中應對被評價人在學生、家長中進行滿意度測評,以獲得學生、家長對教職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4.教職工評價是評價學校行政領導績效的有效渠道。通過評價瞭解學校教職員工對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表現及成績的滿意度,獲得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二)考核辦法

1.學校行政領導的評價辦法

學校的行政領導包括校長、副校長、書記、副書記等校級領導和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副主任等中層領導,學校行政領導人數不可超過組織人事部門的規定。

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績效評分由教學工作績效評分和行政工作績效評分兩部分組成,其權重分配為校長教學工作為0.3,副校長教學工作為0.5,學校中層教學工作為0.6。

(1)學校行政領導的績效考核總分為L,其中學校行政領導的行政工作績效評分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組和全體教職工進行測評,教學工作績效考核總分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組、年級組和學科組進行教育教學績效評價。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滿分分別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權重+L2×教學工作權重

2.專任教師的評價辦法

專任教師包括具有教師資格並在教學一線從事教學活動的人員。專任教師教育教學績效評價總分為J,由教師剛性指標考核得分、考核小組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三部分分值綜合構成,滿分為100分。

(1)教師的剛性指標J1主要包括教師課時工作量、社會工作量、繼續教育情況、學生滿意度測評情況、應參加的教育教學活動完成情況(如學科組活動、聽課評課等),具體由學校考核小組派專人負責統計,並在學校範圍內公示。本部分滿分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50%(另附表)。

(2)考核小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考核小組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30%。

(3)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按附件二評分,專任教師所在年級和學科所有教師對所評教師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J3,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20%。

(4)J=J1×50%+J2×30%+J3×20%

3.學校員工評價辦法

學校員工的工作績效評分為X,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所有教職工按附件三評分,滿分為100分。

(1)考核小組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1,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60%。

(2)所有教職工對其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算術平均值X2,滿分分別為100分,在總分中的權重為40%。

(3)X=X1×60%+X2×40%

4、分配額度及辦法

績效工資的3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含班主任津貼每月300元),每學期末進行考核,一年中兩次考核取平均值作為年終考核的結果(如有調動,原單位考核結果隨調動人員至新單位,與新單位考核結果一併計算)。

1.基本績效類(55%)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履行教師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工作量、服從並認真完成學校臨時性工作的教師發放基本績效獎。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按50%計發。

基本績效獎與考核結果掛鈎。

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22個工作日)領取50%的基本績效工資;每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二個月不參與基本績效工資的分配。

2.考勤類(15%)

每學期全勤的發全額,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取消全勤獎;病事假累計不足一個月,每天扣發額等於考勤獎除以22天(每年按區教育局統一公佈的扣發標準計算)。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臨時代課、節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學校兼職在減少局規定的課務量的情況下不享受兼職加分獎勵,不減少課務量的情況下有考核小組根據兼職工作完成情況經考核後酌情獎勵。

(2)臨時代課:主課30元/節,副課15元/節,興趣課10元/節(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如未超過教師本人周課時工作量上限標準的,不再享受超課時補貼。)

(3)節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加班:30元/天(須經學校同意,行政按上級規定執行)。

3.崗位津貼類(15%)由教育局統一分配

班主任津貼:班級學生數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級學生數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級學生數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長獎勵性津貼:按附件五《浪滄區校長獎勵性津貼考核評定細則》執行。

4.獎勵類(10%)

包括競賽獲獎、指導學生競賽獲獎、論文發表、教學質量、校內表彰等(有專項獎勵的不重複)。具體標準如下(以下標準為最高上限,下同。總獎勵額不超過本類總金額數):

①教師參加教育教學競賽評比:

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全國400元300元250元

省300元200元150元

市200元150元80元

區100元80元50元

輔導區50元30元20元

附:獲獎以主管部門認可為準,按最高獲獎結果發放,獎勵不重複享受。(下同)

②學生個人蔘賽獲獎,同一項目多人蔘賽以最高人獎額①項的50%給予。學生團體參賽獲獎後輔導教師獎勵額以①項的80%給予。(如有其它部門獎勵的,本校不再重複獎勵)

③教師在報刊雜誌上(教育單位或教育主管部門主編的)發表教育教學文章應嘉獎(集體組稿、學報類、增刊不計)。

國家級300元省級200元市級100元區級50元

④教師對外承擔公開教學任務應加:

國家級400元省級300元市級200元

區級100元輔導區50元校級30元

注:其他榮譽稱號均按區或參照以上標準加獎。

⑤質量調研獎懲(區級及以上):

優秀率達標:500元及格率達標:500元平均分達標:500元附:優秀率在及格率達標基礎上才能享受。教學質量未達標,由校考核組討論後酌情扣發。

⑥校內表彰。

先進教師(5名):200元優秀班主任(3名):100元

優秀教研組(1個)每組200元

文明辦公室(1個)每組200元

5.其他類(5%)

看護(含早自習、午間看護、放心班、護導等)。按看護工作量比例獎勵,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2~4項的數額不足時,可以相互補充調整使用;調整後仍不足時按超過的平均數額遞減,結餘款併入1項(基本績效)按時發放。

五、本辦法經教職工大會通過、報區教育局批准後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國小統籌,相互調節,合併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範。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羣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週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羣,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範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後勤人員績效工資:由於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後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乾,由校委會組織對後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説,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於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閲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於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餘,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説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範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複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會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佔40%,期末佔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麼第一名就獎100元。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7

(一)工資及崗位績效工資構成

1、店長(營業員)工資結構

(1)基本工資

(2)工齡工資(由於眼鏡行業的特殊性,一般工作6個月以上給予工齡工資,一般設為20元每月,以後每在公司6個月加一次工齡工資,每次增加10元每月)。

(3)全勤獎(50元)

1)工作業績崗位績效工資構成

2)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

2、崗位績效工資分配崗位績效獎金定額單位:元單位職位店長1200元加業務提成獎金提成為銷售額的3%在績效工資上再加100元每月營業員1000元加業務提成獎金提成為銷售額的2%在績效工資上再加50元每月試用營業員900元無業務提成

3、店長、營業員應得月工資總額計算公式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全勤獎+崗位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全勤獎按出勤率發放

(2)崗位績效工資:根據月終考核得分乘崗位績效獎金定額後所得的數額發放。

(二)績效考核,店長、營業員考核指標分值分配考核項目店長營業員工作業績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總分70分20分10分100分70分15分15分100分

1、工作業績得分

(1)店長:工作業績得分=70分×店月銷售計劃完成比重+獎勵分值

(2)營業員:工作業績得分=70分×個人銷售計劃完成比重+獎勵分值

2、管理能力(工作能力)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3、工作態度得分由考核者打分。

4、崗位績效工資=(工作業績得分+管理能力得分+工作態度得分)×業務提成獎金

(三)獎懲辦法公司實行目標管理機制,各門店、營業員對自己的.目標負責,小目標保大目標,層層保證目標的實現。

按照月、季度、年目標逐月對店長、營業員進行考核,按考核確認的分值計算每月店長、營業員應得績效工資。

1、月考核獎勵與懲罰

獎勵:月考核店長、營業員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目標獎勵分值超10%加10分超10%--20%加20分超20%-30%加30分超30%以上加50分備註:以標準上限為標準。

舉例説明:該店長或者營業員完成超計劃20%則加20分,完成20.1%則加30分。

例某店員月初制定兩萬元銷售任務,完成計劃125%(即2.5萬元)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考核得分30分應得分=70×125%=87.5+30+30=147.5分月底結算工資為店長:12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25000×3%×147.5%=2372元

營業員:10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25000×2%×147.5%=1805元

懲罰:月考核店長、營業員三項指標考核總分達不到70分,則當月績效工資獎乘以40%

例:某店長、營業員當月制定目標任務為2萬元,完成計劃70%(即1.4萬元),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為20分應得分=70×70%=49+30=69分月底結算工資店長=12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14000×3%×40%=1438元

營業員=1000(基本工資)+50(全勤獎)+20(工齡工資)+14000×2%×40%=1182元

2、季度考核與懲罰

季度考核達到評優分值,獎勵績效獎金值店長

(1)店長季度考核達標:評優秀店長、特級店長:增加績效工資獎金。

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得到435分以上,評為優秀店長,崗位績效工資加200元(直接在提成後加200元納入考核),即1200+200(基本工資)435分相當於有2個月超額完成計劃120%,有1個月超額完成110%70×120%+40+30=154×2=308 70×110%+20+30=127

2)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得到516分以上,評為特級店長,崗位績效工資加400元(直接在提成後加400元納入考核),即1200+400(基本工資)516分相當於有2個月超額完成計劃130%,有1個月超額完成120%70×130%+60+30=181×2=362 70×120%+40+30=154注:增加績效工資從下季度初開始,保留一個季度,待下季度未考核達標繼續保留達不到自動取消。

從新確認績效獎金標準。

(2)店長季度考核不達標,下調績效工資獎金

1)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不到265分以上,崗位績效工資下調10%,即-120元265分相當於2個月完成85%,一個月完成90%70×85%+27=86.5×2=173 70×90%+29=92

2)季度內三個月考核所得分數相加達不到240分以上,崗位績效工資下調20%,即-240元240分相當於有2個月完成80%,一個月完成73%70×80%+26=82×2=164 70×73%+25=76 3)季度內三個月考核分相加不到240分者,下季度開始直接降為營業員,並按新績效工資算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8

根據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xx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xx縣委員會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範圍

(一)實施範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範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複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後,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複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製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複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台、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台等市級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台等自治區級媒體採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採用的以最高媒體採用進行加分,不得重複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幹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並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複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複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後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兑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兑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兑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後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捨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於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xx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黃秀月縣委農辦主任,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鋭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幹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範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後,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__〕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後,在本單位公佈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9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鈎,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閲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0

20xx年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國小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國小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户、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脱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1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着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幹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幹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幹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2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幹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範、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範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幹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幹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幹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幹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於1小時)摺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摺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週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幹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於在任期內並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並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__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後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彙總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後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幹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彙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公示後,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説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週歲,女教師滿50週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國小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國小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户。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發放。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兑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5

計劃生育是項基本國策,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心在村級,要把村級計劃生育工作抓緊抓實抓好,關鍵在於加強村級計生隊伍建設,在這方面,配齊配強村級計生中心户長顯得尤為重要。今年,各村“高素質、有威望、能模範、強責任、是女性”的原則,對計生中心户長進行了調整,為充分調動中心户長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其職責,把村級計生工作抓出卓有成效,依據中心户長職責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1、村下發的環孕檢通知、孕前優生檢查通知、生殖健康普查通知、落實節育措施通知等送達對象本人或相關人員,並督促其按要求落實到位(10分)。未送達及未及時送達每人每次扣0.5分,扣完為止。

2、把計生政策、法律條規及優惠政策(重點是育齡羣眾應知應會方面)宣傳到每個育齡羣眾中,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20分)。以抽查育齡羣眾應知應會方面掌握程度為準,好的為滿分20分,中的為16分,差的為10分。

3、計生宣傳品發放(10分)。發放達95%以上記10分,達60-95%記8分,30-595記6分,30%以下記3分。

4、掌握本片育齡羣眾的新婚、經情、孕情、生育、避孕節育、社會撫養費徵收、利益導向機制享受、流動人口等信息(20分)。瞭如指掌記20分,50%以上清楚記16分,50%以下清楚記10分。

5、每月能按時參加村級計生例會,並能提供計生準確信息的(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漏或錯一個信息扣1分,直至扣完為止,不提供計生信息者得0分。

6、每月走訪重點管理對象一次(10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為止。

7、及時準確報告本片流出人口的詳細打工地址和聯繫方式(10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為止。

8、積極參加鎮、村開展的每項計劃生育活動(包括會議)(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計生中心户長的績效考核由鎮計生站負責執行,考評的標準以工作職責和計生工作目標為基礎依據,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工資每年400元,由縣財政在社會撫養費鄉鎮場返還中扣繳並由鄉財局根據縣人口計生委上報的考核結果實行一卡通發放。80分以上的發放工資400元,80分以下的發放工資300元。連續兩年在80分以下的,建議另選他人。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6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7

一、指導思想:

通過考核活動,不斷轉變教師的教育教學觀念,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提升教師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組織區角活動的能力,以促進幼兒的發展。

二、活動目標:

1、通過考核活動,激發教師日常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2、通過對班級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指導的考核與評價,提升教師開展個別化學習的設計與組織能力。

三、考核時間與對象:

考核時間:xx年12月中旬(12月初抽籤決定各班考核時間)

考核對象:全體教師

四、考核內容:

1、各班積極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小班:區角融合;中班體現一區兩用;大班凸現個別化學習環境)。

2、個別化學習活動的組織與開展(小班區角融合的組織與開展)。

五、考核標準:

《xx幼兒園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考核標準》

六、其它要求:

1、考核順序:在自主報名的基礎上進行全園性的統籌安排,按照安排逐班開展。

2、考核前一天打印好活動方案5份,4份排版緊湊些、正反面打印,節約用紙(活動當天給考核人員),1份按存檔要求排版(標題:小三,宋體,加粗;作者:小四,宋體,居右;正文:小四、宋體,1.5備行距,活動前一天交於副園長室。)

3、各班的考核活動兩位教師共同進行個別化學習活動的觀察與指導,活動導入環節由一個老師引出,交流講評環節兩人分別開展,每人各5-8分鐘左右。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8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衞、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50教導主任40總務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隊輔導員20辦公室主任20工會主席40

圖書管理員10德育專幹10教育技術10成教10

寢管20電子政務10計育專幹10勤雜20

出納20關協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19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着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採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牴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於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後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採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緻,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願承擔公開課、示範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願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後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並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於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後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併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20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羣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 篇21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序及額度,本着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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