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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上崗方案十篇

競爭上崗方案十篇

競爭上崗方案 篇1

一、主要目的:

競爭上崗方案十篇

(一)優化人--崗配置,力爭讓最合適的人從事最合適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二)進一步深化競爭機制,不斷增強員工的競爭意識和危機意識,逐步形成“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觀念。

(三)通過競聘上崗發掘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人才,同時在員工中建立起愛崗敬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增強業務技能的良好氛圍。

(四)為公司和員工雙方提供一次雙向選擇的機會。

二、競聘上崗的基本原則

(一)公開原則:有關競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崗位數量及競聘的內容、流程均向全體員工公開。

(二)競爭原則:即通過個人自薦與羣眾推薦、資格評定、綜合能力評定、競聘答辯等競爭手段確定崗位人選。

(三)全面原則:即選聘前對競聘者的品德、理念、知識、能力、以往業績、羣眾評議等進行全面考核。

(四)擇優原則:深入瞭解、全面考評、認真比較、謹慎篩選、擇優錄用。

(五)迴避原則:即涉及競聘者本人的考核評定自覺迴避。

三、競聘上崗的範圍:

公司中層及以下所有崗位

四、競聘上崗的組織:

(一)競聘上崗領導小組

(二)競聘上崗工作小組

(三)競聘顧問指導組

五、競爭上崗實施步驟

(一)構建組織

(二)宣傳動員

(三)組織實施

第一階段:部門經理崗位競聘步驟

第一步:召開經理擴大會,討論競聘實施方案,確定競聘組織與程序。

第二步:發佈信息,進行宣傳動員。

(1)召開全體員工大會公佈公司新的組織架構和各部門職責及部門經理崗位説明書,進行宣傳動員;

(2)公佈部門經理崗位競聘流程;

(3)公司內網發佈詳細競聘信息。

第三步:報名提交競聘報告

(1)員工根據公司發佈的競聘上崗信息和個人意願,填寫《競聘上崗申請表》,每個參聘員工可以填報1或2個志願。

(2)提交競聘報告。

競聘報告內容包括:(演講提綱式的,要簡要明瞭)

(1)競聘人員在過去一年內的主要工作業績,需要列出上年度做出的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效果。該項內容需經所在部門經理(經理會)確認。

(2)競聘人員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如果競聘成功,準備如何工作、達到什麼樣的工作效果,以及目標競聘崗位的年度工作規劃。參加兩個崗位競聘的人員應提交兩份競聘報告。(注:競聘報告即時在公司內網上向全體員工公佈)

第四步:進行羣眾推薦

全體員工在詳細閲讀各報名參聘的報告後,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公司各部門經理崗位人選(每個經理崗位可推薦2人,多選無效,沒有報名的也可推薦)。

第五步:進行管理人員素質測評

組織對報名參聘的`管理人員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內容:管理技能、管理素質、職業價值觀等網上答題)

第六步:資格審查,現場答辯,綜合評議

工作小組收集員工的競聘上崗申請、競聘報告和羣眾推薦及人員素質測評情況後,彙總上報至競聘領導小組,由競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和現場答辯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形成評議意見上報公司經理會審議。

第七步:公司總經理確定各經理崗位人選,簽署任命書。

第二階段:項目經理崗位競聘

第一步:公司與各部新聘經理溝通確定各部項目經理崗位配置

第二步:在公司在內網發佈各部項目經理《崗位説明書》

第三步:雙向選擇部門項目經理崗位

(1)員工個人填報部門項目經理崗位申請(可選報2個崗位);

(2)兩個以上人員競聘同一崗位的由競聘工作小組組織原部門人員投票推薦(按佔部門總人數的百分比計算)

(3)部門經理選報本部門項目經理崗位初定人選,交競聘工作小組。

第四步:由本部門經理和競聘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考核組,聽取競聘崗位員工競聘報告,現場答辯(參見部門經理崗位競聘第六步:資格審查,現場答辯,綜合評議)。

第五步:考核組形成考核意見,上報經理會審議,確定部門項目經理人選。

第三階段:雙向選擇部門崗位,組建部門

第一步:公司內網發佈全公司所有崗位的《崗位説明書》,公佈公司組織架構和業務員崗位配置。

第二步:員工填報競聘崗位申請。

第三步:部門與員工雙向選擇。

第四步:各部召開部門會議,依照各部《崗位説明書》中崗位配置的要求,初定業務人員配置人選上報公司經理會審定。

第四階段:宣佈任命,簽訂《崗位聘用協議書》

(1)召開全體員工大會,總經理宣佈公司部門經理任命書,並簽訂《部門經理崗位聘用協議書》、《業務部門經營責任狀》、《職能部門工作責任狀》;

(2)各部門經理宣佈本部門崗位配置與部門項目經理簽訂《崗位聘用協議書》,並進行就職演説(主要內容:部門下步工作目標、思路及決心)。

(3)各部門分別召開部門全體員工會議,進行工作佈署(統一簽署部門員工的《崗位協議書》意見後,上交綜合管理部)。

第五階段:落聘人員安置經崗位競聘而沒有獲得崗位(簽訂《崗位聘用協議書》的人員)為落聘人員。

落聘人員的出路有以下幾條:

一、解除勞動合同。由員工本人自願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

二、落聘人員按照公司《待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簽訂《待崗協議》,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安排培訓學習和其它輔助性工作,其薪酬待遇參見公司《待崗管理暫行辦法》。

三、內退休養。在公司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員工,且男55歲以上、女50歲以上的落聘人員可以選擇內退休養,其薪酬待遇參見公司《待崗管理暫行辦法》。

有關事項:

一、由綜合管理部組織落聘人員學習集團及公司待崗員工相關管理規定,根據公司《待崗員工管理辦法》,組織落聘人員簽訂《待崗協議書》並安排佈置待崗人員下一步培訓、工作事項。

二、新增工作崗位和個別崗位工作需要時,公司可以為待崗人員安排崗位輔助工作,必要時可以綜合部門經理的意見適時轉正上崗。

三、部門經理崗位兩年進行一次競聘,其它崗位一年一聘。

四、業務發生變化時,公司經理會可組織不定期的崗位調整。

五、工作交接前原崗位人員應履行好日常工作職責,工作交接時,原崗位負責人有義務支持配合新任人員的工作,時限不少於一個月。很抱歉,因為您在網易相冊發佈了違規信息,賬號被屏蔽。被屏蔽期間他人無法訪問您的相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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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上崗方案 篇2

為加大管理人員選拔的力度,適應形勢的需要,提高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同時也為公司儲備更多的管理人才。根據上級公司的要求,結合本高速公路的實際情況,制定XX高速公路競爭上崗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管理人員的選拔。

以管理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為標準,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開闊用人視野,拓寬選人渠道,着眼於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機制,本着公平、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用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把素質好、文化水平高、領導能力強、成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員工選拔到管理人員行列中來,逐步建立起富有生機和活力的企業用人機制,激勵公司員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奮發向上,培養一支精幹、高效、富有創新精神的企業人才隊伍。

二、成立競爭上崗領導小組

為配合競爭上崗的需要,公司將專門成立競爭上崗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領導小組下設競爭上崗工作小組,組長由主管人事副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綜合人事部經理及收費管理部經理擔任,組員包括。開展競爭上崗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三、基本程序及方法步驟

1、發佈公告,大會動員為使廣大員工積極支持、踴躍參與公開競爭,公司將發佈競崗公告到各收費站,由各收費站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有關部門派員參加,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公佈職位,組織報名公司將實際工作的需要,公佈競爭的職位、資格條件和競爭上崗的方法步驟等。由個人自願向本單位報名,也可採取個人報名、羣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對各收費站報名員工逐個進行審查,凡符合條件參加競崗的,經收費站初審後,報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審核。

4、命題考試對資格審查合格者,公司將組織進行考試,考試的內容包括公共知識、收費業務理論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方面的情況。筆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競爭各職位名額的多少與筆試成績的高低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演講人數和確定考察的對象。

5、演講答辯考試合格者將進行演講答辯,競崗者經過1-2分鐘的自我介紹,闡述做好競爭職位工作的思路和設想後。以隨機的形式抽取五個演講主題中的其中一個題目進行5分鐘的演講;評委也強現場對演講人提1-2個問題。主要測試競崗者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40%),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25%),語言表達能力(25%),颱風(10%)等。演講成績比為分值,滿分100分,按20%計入總成績。演講答辯順序以抽籤排序,單人順序進行,職工可參與旁聽。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將組織由公司、人事部、收費部及其他部門領導組成的5-9人的評委對競崗者進行評分,每位評委採取獨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餘評委的平均分作為競爭者演講的得分。

6、民主測評根據筆試和演講答辯的結果,對崗位候選人進行民主測評。在本公司內,對競爭人選平時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業務能力和職位要求進行民主測評,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參加測評的人員一般應包括競崗者原單位員工及領導。民主測評結果實行表格量化計分,對擬任職位設“勝任”(100-81分)、“基本勝任”(80-60分)和“不勝任”(60分以下)三種評議讓羣眾選擇。羣眾評價得分為收回有效的記名打分表的平均分,無記名打分表現為作廢,參加羣眾評價打分的人數應不少於本收費站人數的60%。羣眾評價成績量化為分值,滿分為100分,按10%計入總成績。

7、組織考察考察由競爭上崗工作小組負責對各參加競爭上崗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水平、工作實績,特別是要考察與任職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考察情況量化為分值,滿分100分,按20%計入總成績。

8、人選初定組織考察完畢之後,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根據競爭者的總成績從高到底,按與競爭職位1:1的比例確定任職人數,並根據競爭者的實際情況和職位的要求確定具體職位的任職人選。

9、任前公示任職人選在公司(包括收費站)進行公示,聽取全體員工的意見。公示時應一併公佈競爭上崗的成績。公示時間為一個星期。公示期間,對當面向競爭上崗工作小組反映被公示管理人員的問題或署真名檢舉揭發的材料,競爭上崗工作小組要認真組織力量調查核實,對反映不具體的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10、試用與任命公示選拔的管理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三個月,期間享受的待遇,為新崗位的津貼和原崗位的工資構成。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辦理轉正手續,簽訂正式合同。不合格者,按原職別回各自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嚴密組織。這次公開競爭上崗的工作涉及面較廣,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公司各個部門,各收費站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公司應成立競爭上崗小組及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由管理處領導、公司人事部相關業務部門領導組成,工作小組由公司各部門代表組成。

2、加強監督,嚴肅紀律。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堅決防止和抵制措競爭上崗之機拉幫結派、排斥異己、搞“小動作”等不正之風。要做好命題、考試等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競爭上崗要接受羣眾的監督。對競爭上崗中出現的違紀行為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等的責任。

3、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確保競爭上順利進行。開展競爭上崗需要廣大幹部的積極參與和支持,要結合實際,搞好廣泛動員,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導廣大員工正確理解、講清目的意義、明確工作要求,積極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增強參與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削除不利於競爭上崗的思想障礙,努力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確保競爭上崗工作平穩推進,有序展開,取得實效。

競爭上崗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科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新一輪機構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江蘇省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公安機關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定、要求,經市局黨委研究,現制定市公安局副科級領導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激勵機制,樹立科學的用人導向,以黨管幹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為原則,以羣眾公認、注重實績能力為標準,通過競爭上崗方式,選拔一批副科級領導幹部,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為公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組織領導

競爭上崗工作由市局黨委統一領導。市局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市長、市局黨委書記、局長倪興餘任組長,其他黨委成員任副組長,市區各分局、市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市局政治部具體負責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競崗時間

競崗工作從20xx年10月9日開始。報名時間為10月10日至11日;科技技能測試時間為10月18日至20日;筆試時間為10月25日;競職演講時間為11月1日至3日。

四、競崗職數

1、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隊)副科級領導職位48個,包括市局機關中層副科級領導職位、副處級單位(不含交巡警支隊)所屬部門副科級領導職位、分局副職、分局所屬部門副科級領導職位等。面向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隊)在編在職符合條件民警競崗。

2、市局交巡警支隊副科級領導職位8個。面向市局交巡警支隊在編在職符合條件民警競崗。

五、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參加競爭副科級領導職位的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人民警察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近三年來公務員年度考核被評為稱職以上等次,且未受黨政紀處分;

4、身體健康。

(二)任職資格

1、競爭市局(不含交巡警支隊)副科級領導職位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任副主任科員;

(2)任科員職滿五年;

(3)年度考核曾連續三年優秀的、榮立一等功、二等功或兩次以上三等功的、獲得市級以上勞模稱號的,任科員職滿三年。

2、競爭市局交巡警支隊副科級領導職位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現任副主任科員;

(2)現任股職幹部;

(3)未設股級機構的部門任科員職滿五年;

(4)年度考核曾連續三年優秀的、榮立一等功、二等功或兩次以上三等功的、獲得市級以上勞模稱號的,任科員職滿三年。

六、方法步驟

1、公佈方案和動員部署。市局政治部結合幹部隊伍現狀、副科級領導職數、工作需要等實際情況,公佈競爭上崗實施方案。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或下發文件等方式,進行動員,鼓勵符合條件人員積極報名。

2、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填寫《淮安市公安局競爭上崗報名表》(附後)。分局人員到所在分局政治處(辦公室)報名,由分局進行資格初審;副處級支隊人員到所在支隊綜合大隊報名,由支隊進行資格初審;每日下午5:00前集中報政治部人事處複審。其它部門人員直接到政治部人事處報名和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及時通知本人;符合條件的,在市公安局網站上公佈。

3、科技技能測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上機測試計算機基礎知識、公安信息查詢、大平台操作及辦公自動化應用等,測試合格者進入下一程序。測試成績按10%的比例計入個人綜合得分。

4、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安基本業務知識、法律法規常識和文字寫作等。筆試採取集中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測試成績按40%比例計入個人綜合得分。

5、競職演講。按照科技技能測試、筆試成績以1:4的權重計算得分,兩類職位分別從高到低排序,按與競崗職數1:3比例進入競職演講。

(1)內容和要求。競職演講主要是對本人經歷、任職的優勢進行闡述,提出工作設想、主要措施等,要求脱稿,時間不超過5分鐘。

(2)評委組成。評委不少於20人,分別由市局黨委成員、考官和羣眾評委等三個小組組成,即領導評分小組,由市局黨委成員組成;考官評分小組,從具有三級以上面試資質的民警考官庫中隨機抽取組成;羣眾評分小組,從相關單位推薦民警代表中隨機抽取組成。

(3)計分辦法。滿分為100分,由評委組根據競爭者現場表現情況當場打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計算,低於60分為不合格。競職演講成績按30%的比例計入個人綜合得分。

6、民主測評和推薦。由市局政治部組織對競職演講合格人員進行民主測評和推薦。民主測評優秀率達50%以上,優秀稱職率達85%以上,且推薦率達50%以上者方可進入下一程序。民主測評結果按優秀率實行量化計分,滿分為100分,並按20%的比例計入個人綜合得分。

7、組織考察。根據科技技能測試、筆試、競職演講和民主測評的成績,根據1:4:3:2的權重計算總分,兩類職位分別從高到低排序,按與競崗職數1: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市局政治部組織開展,主要考察競崗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度。

8、黨委研究。市局黨委結合綜合得分、考察及職位空缺、崗位需求等情況,既注重考試成績,更注重工作實績和能力水平,研究確定人選和所任職務。

9、公示任命。市公安局黨委在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的基礎上,對擬任用人員予以公示。對公示無問題的,正式任命。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做好動員。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刻理解市局黨委的決策要求,認真抓好相關工作落實。要全面動員,正確引導,鼓勵符合條件、表現好、有能力的同志踴躍報名,勇於接受組織的挑選。

2、精心組織,確保規範。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相關程序規定,按照實施方案步驟要求,規範操作、科學運行,保證本次競爭上崗工作有序推進。各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處理好競爭上崗與日常業務工作、隊伍管理的關係,做到競爭上崗與業務工作“兩不誤、雙促進”。

3、嚴明紀律,加強監督。競崗工作要堅持陽光作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接受廣大民警監督。市局紀檢、監察、督察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競崗程序、工作環節及執紀情況進行全程監督。競崗民警要端正態度,遵守紀律,不準搞任何非組織活動,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在競崗過程中,凡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八、本方案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競爭上崗方案 篇4

按照《關於在公安刑事、技術偵察隊試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制度的通知》(人發[20xx]10號)文件規定,各試點省(市、區)已順利完成了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為進一步規範專業技術職位設置和競聘上崗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專業技術職位的設置

各試點省(市、區)要認真做好專業技術職位的設置工作,已經按照《公安刑事、技術偵察隊專業技術職位設置試行辦法》的規定,設置了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位的,應根據本方案的要求重新確定專業技術職位。

設置專業技術職位按照《公安刑事、技術偵察隊專業技術職位設置試行辦法》規定的原則,明確職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權限、工作程序、工作標準與所需資格條件,制定職位説明書,作為專業技術人員錄用、聘任、考核、培訓、獎懲等管理的依據。

(一)專業技術職務名稱序列與等級

專業技術職位名稱序列分為法醫、鑑定、行動技術三個序列。專業技術職位分為七個等級。專業技術職位等級與名稱從高到低分別為:

一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二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三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四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五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六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七級法醫官、鑑定官、行動技術官專業技術職位

(二)專業技術職位的職數比例

法醫職位、鑑定職位數量為偵察部門所屬刑事技術處(科、股)編制數的75%-85%。行動技術職位數量為技術偵察隊(總隊、支隊)編制數的75%-85%。

省(區、市)公安機關刑事、技術偵察部門專業技術職位的職數結構比例為: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位數量佔專業技術職位總數的20%-25%;三級、四級為35%-40%。

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刑事、技術偵察部門專業技術職位的職數結構比例為: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位數量佔專業技術職位總數的15%-20%;三級、四級為30%-35%。

市(地)公安刑事、技術偵察部門專業技術職位的職數結構比例為: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位數量佔專業技術職位總數的5%-10%;三級、四級為30%-35%。

縣公安刑事偵察隊專業技術職位的機構比例為:三級、四級專業技術職位佔專業技術職位總數的20%-30%。

一、二級專業技術職位數之比不超過1:4。

二、專業技術職位任職標準

在公安刑事、技術偵察專業技術職位任職,要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其政治素質、技術水平、工作能力應達到職位任職要求,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並且具備下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一)競聘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位的,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二)競聘三級、四級專業技術職位的,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三)競聘五級以下專業技術職位的,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各試點省(區、市)可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專業技術職位要求的德才標準、工作業績標準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等其他具體的職位任職標準和條件。

三、專業技術職位競聘上崗程序

競聘上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組織動員

各試點省(區、市)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統一部署,進行工作動員,學習、宣傳有關政策和文件規定。

(二)公佈競聘職位

公佈的內容包括:職位等級名稱、職位數量、職位工作任務、工作標準、職責權限、任職標準和條件等。

為形成有效競爭,優化人員結構,首次公佈競聘的專業技術職位不得超過職位總數的70%。

競聘上崗工作按照職位等級由高到低依次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獲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額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具有高等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可以申請到相應專業的低等級專業技術職位上任職;具有低等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不得申請到高等級專業技術職位上任職。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市(地)和縣公安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測評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應進行測評。測評在競聘人員所在的總隊或支隊中進行,所在單位人員較多的,可以在所屬的專業技術處(科)中進行。參加測評人員一般不少於應參加測評人員的80%。測評的內容和標準,要充分考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點,注重體現學術公認,測評結構要予以公佈。

(五)組織考察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省(區、市)公安廳(局)、市(地)和縣公安局對競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主要考察其專業技術水平、技術任職能力和工作業績。考察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

對報名人員較多的職位,可以增加面試環節,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六)人員聘任

由省(區、市)公安廳(局)、市(地)和縣公安局黨委(組)根據民主測評、組織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聘任人選。其中,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位的聘任人選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並報省人事廳(局)備案。

對擬聘任人員,在黨委(組)討論決定後,下發聘任通知前,應當進行公示。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任的,辦理聘任手續。

聘任人員試行任期制,任期一般為3-5年。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相關聘任辦法。

四、工作要求

專業技術職位設置和競聘上崗工作,是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制度的重要部分。是公務員分類管理的探索,試點省(區、市)人事部門、公安機關要提高專業技術職位設置和人民競聘工作的人事,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職位設置和競聘上崗專業工作機構。專業技術職位設置工作應於8月中旬前完成。競聘上崗工作應於9月15日以前完成。

在人員競聘上崗工作中,各級公安機關、人事部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擅自擴大專業技術職位設置範圍、超職數、超規格配備、放寬任職資格標準條件的,上級人事、公安部門有權糾正,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競爭上崗方案 篇5

為了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年輕幹部儘快成長,使高素質、有能力的幹部走上重要工作崗位,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任用股級幹部實行競爭上崗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任用股級職務實行競爭上崗。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全面貫徹幹部“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堅持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進一步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清正廉潔、作風優良的幹部隊伍。

二、競爭上崗的範圍

此次競爭上崗僅限於提拔副股級職務或由副股級職務升任正股級職務的人員。原已任命的副股級幹部不報名參與競爭或參與競爭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職務不變。

三、競爭方式及數量

此次競爭上崗採取職務資格競爭的方式,設5個正股級職務、4個副股級職務。參與競爭的人員通過面試、民主測評、考察等環節競爭取得股長或副股長的任職資格,由局黨組研究確定上崗人員的具體職位。

若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競爭職務數,則不實行競爭上崗,不進行面試,直接進入民主測評環節,最後由局黨組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四、競爭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務職責;

(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四)參加工作滿兩年;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機關人員參加公務員培訓合格;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七)報名競爭正股級職務的。必須是現任副股級職務人員。

五、方法步驟

1、成立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陳樹華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成員的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競爭上崗的組織實施工作。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登記表》,明確填寫擬競爭職務資格以及是否服從組織安排等,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局黨組研究確定後,公佈准予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名單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務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時限為15分鐘。面試結束後,當場宣佈面試成績,並將面試成績張榜公佈。

4、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主要是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及其對競爭職務資格的適應程度進行評價。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由全局幹部職工參加的民主測評會,對競爭者進行測評。民主測評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共五項,細分為18個要素,每個要素劃分為“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三個檔次並確定不同的分值,各檔次折算分數分別是:“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100%、“基本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50%、“不勝任”為0分。民主測評主體分為局副科級以上幹部和其他人員兩類,測評票分別統計,各佔分數的50%。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票,然後由工作人員彙總計算出每位競爭者的分數。民主測評按百分制計分。民主測評結果張榜公佈。

5、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即競爭者參加面試、民主測評兩個環節的競爭,按照面試佔40%、民主測評佔60%的比例計算出分數,加上考察得分,計算出總分,由局黨組根據總分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公佈名單及最低入闈分數。

考察分數的確定主要考慮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和表彰情況兩個方面。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況包括綜合評比表彰和業務部門與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單項獎勵。受局表彰的先進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縣委(含縣直機關黨工委)、縣政府或市級部門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級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總分相同人員以學歷、資歷作為參考條件。

對民主測評分數低於70分,經考察確屬不勝任的,不作為任職人選。

考察對象確定後,局黨組組織人員成立考察組,採取填寫徵求意見表及召開個別徵求意見會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考察完畢,考察組寫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黨組彙報。

6、任職

局黨組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確定後,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要求將有關材料報縣人事局審核。

經縣人事局審核後確定的任免人員,屬人事部門任免的,由人事部門行文公佈;屬本單位任免的,由本單位行文公佈,並將公佈文一週內送人事部門備案。事業單位新提拔的股級幹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兩年。

六、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面試試題、考察情況、黨組討論情況等;面試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不打人情分;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行為。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競爭上崗方案 篇6

為適應我院審判工作和司法政務工作的需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黨政機關推行競爭上崗的意見》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幹部隊伍。

競爭上崗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2、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

二、競爭上崗的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能夠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堅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忠誠人民的審判事業,堅持實事求是,作風民主,團結同志,清正廉潔,公道正派,能正確行使審判職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創新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管理能力和語言、寫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審判和司法政務工作,積極肯幹,具有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能開拓創新,鋭意進取。

三、競爭崗位及名額

根據我院中層幹部及審判工作實際情況,本次中層幹部競崗職數為正職3名、副職7名。具體名額如下:

1、正職:刑庭庭長1名、立案庭庭長1名、審監庭庭長1名。

2、副職:城關鎮法庭副庭長1名、康莊法庭副庭長1名、立案庭副庭長1名、審監庭副庭長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監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隊副隊長1名。

四、任職資格

1、競爭非業務部門職位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競爭業務部門職位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為19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黨紀、政紀處分,且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競爭監察室副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競爭法警隊副隊長應具有法警資格,競爭其他崗位應當取得法官資格。

5、競爭正職崗位,應具備任副職2年以上經歷。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縣委政法委備案。

2、公開報名。凡擬參加競爭上崗人員於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處填寫報名表。

3、資格審查。依據競爭上崗的條件和資格,由政治處、監察室對報名者進行條件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競爭者名單。

4、考試。20xx年1月6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對符合條件的競崗者進行考試。

5、演講測評。競崗者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圍繞自己參與競爭崗位的優勢和設想進行演講。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

參會幹警(參加競崗的人員除外)結合競崗者演講情況及現實表現進行民主測評,當場公佈得票數。

6、黨組討論決定。根據競崗者演講、民主測評情況和現實工作表現,經院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擇優確定擬任職人選。

7、任職公示。對確定的擬任職人選在本單位公示7天,政治處將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況及時向黨組彙報,由黨組決定是否任用。

8、上報審批。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擬任職人員方案報相關部門備案、審批和任命。

六、組織領導

此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院黨組領導下,由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我院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高永生任組長,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曉東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程序方面的事宜,辦公室主任由政治處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為使競爭上崗順利有序開展,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以對法院負責、對審判事業負責、對他人負責、對本人負責的態度,關心、支持並積極參與此項工作,確保競爭上崗的順利進行。

2、嚴格遵守紀律。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和組織觀念,絕不允許任何人以請客、送禮、電話聯絡等各種不正當手段拉選票、搞賄選。如有違反,經紀檢部門查實後,取消競選資格,視情給予黨政紀處分。

3、加強競爭上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門領導要切實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及時發現所屬人員思想上存在的問題,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以積極、健康、向上的心態參與競爭,正確處理本人意願與組織需要的關係。每名同志都要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出以公心填寫測評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的優秀幹部選拔到中層領導崗位上來。

競爭上崗方案 篇7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本次競爭上崗的幹部選拔工作,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堅持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為賢的幹部路線和德才兼備的幹部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充分發揚民主,着眼於鍛鍊和培養幹部,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更好地公平、公正執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佈方案。向機關全體幹部公佈《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方案》及競爭職位的資格條件。

2.報名與資格審查。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的幹部進行資格審查。

3.召開競爭上崗演講大會。通過資格審查的幹部進行公開演講(演講時間在10分鐘以內),演講順序以姓氏筆劃為序,演講稿交人事科備案。

4.民主測評。公開演講後,進行民主測評。

5.確定考察人選。由局紀檢組監督,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報市局黨組確定考察人選,發佈考察預告。

6.組織考察。由人事和紀檢監察人員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

7.進行公示。根據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經黨組研究決定,確定任用人選,提職幹部將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8.總結匯報。對幹部競爭上崗情況進行總結,並上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三、競爭上崗職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競爭上崗的職位是黨委辦公室主任、監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監管科副科長、行政審批辦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長。

參加競爭的基本條件是:

1.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立場堅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作風正派,事業心強,廉潔守法,羣眾威信較高。

2.組織領導能力和管理能力強,實際工作經驗較豐富,工作實績突出。

3.現有局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具有履行行政工作的身體條件。

崗位條件要求是:

競爭黨委辦公室主任職務,應具有任副科級實職兩年以上職務經歷,或副科級非領導職務三年以上;

競爭監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監管科副科長、行政審批辦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長職務,應具科員以上職務,其中任科員三年以上;

四、報名時間

x年12月16日到12月17日下午三點到人事科報名。

競爭上崗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局中層幹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縣委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通知》(縣委辦〔20xx〕122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以及xx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競爭上崗、擇優任用、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等手段,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激勵機關幹部愛崗敬業,奮發向上,促使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擁護的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把我局機關效能建設推向新水平。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職數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職數共5個。其中中層正職2名,分別是綜合科科長1名、管理科科長1名;中層副職3名,分別是培訓中心主任1名、綜合科副科長1名、管理科副科長1名。

三、競爭上崗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

競爭上崗的對象為局機關事業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觀念,有競爭崗位所必備的政策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2、大專以上學歷。

3、中層幹部最高任職年齡為男53週歲、女51週歲,在競爭上崗時不能再任滿1年的,不再參加競爭上崗。提拔擔任中層職務的,應能任滿一個任期。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原則上應當逐級晉升,一般需在競爭職位的下一級職位任滿2年,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比較突出,在下一級職位任滿一年,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可破格晉升:(1)近三年內獲得兩次以上縣級以上綜合性榮譽;(2)由組織選派到縣外條件艱苦地區工作一年以上;(3)因單位中層幹部隊伍結構需要配備的非中共黨員幹部;(4)專業性較強崗位緊缺的人才;(5)在處理重大危機、重大事件中表現特別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

5、身體健康。

四、競爭上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只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不競爭具體職位。

(一)、準備發動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縣編委辦核定的中層職數,班子集體研究制定《縣建管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實施方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後在單位內公佈;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廣泛宣傳發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報名(12月12日)。根據核定的中層職數,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每人可報名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其中現任符合條件的中層副職可同時報名競爭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

2、資格審查(12月14日)。局中層幹部競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3、競爭上崗演講及民主推薦、測評(12月20日)。召開全體幹部會議,進行競爭上崗演講。演講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的工作經歷、德才情況、競爭的優勢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講結束後,全體幹部根據競爭職位進行民主推薦,並對競爭上崗對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結果作為競爭上崗重要參考依據。

(三)考察任免階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組織考察(12月21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測評等結果,按照多於職位數1-3名的原則確定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

2、討論決定(12月22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結合幹部隊伍結構需要,在充分醖釀討論的基礎上,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採用票決制確定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擬任人選。並將有關材料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備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將擬任人選在單位內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

4、任職(12月29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局領導班子集體確定具體任職崗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辦理任職手續。

五、中層幹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層幹部實行任期制,本輪任期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層幹部的任免和待遇按縣委辦〔20xx〕122號文件執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予以免職或不予任職:

1、政治素質差,工作精力不到位,連續兩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及崗位責任目標的。

2、在幹部考察、評議或年度考核等測評中,“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佔30%以上的,或競爭上崗民主測評中得贊成票數少於參加人數半數的。

3、受到黨紀、行政處分,按規定不能任職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成立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鄭科仁同志任組長,胡向陽同志任副組長,顧武傑、歐宏偉、李先鋒同志為成員。

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是激活幹部管理機制,提高幹部管理水平的有效舉措。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有關紀律規定,確保競爭上崗公開、公平、公正。對違反規定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競爭上崗方案 篇9

根據中國共產黨彭州市委組織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彭州市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辦法(試行)〉和〈彭州市機關中層幹部輪崗交流辦法(試行)〉的通知》(彭組通〔20xx〕8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辦實際,現就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關文件,按照中國共產黨彭州市委組織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下發的《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辦法(試行)》,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羣眾公認、注重實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科學用人機制,激發全體幹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開拓創新、奮發進取。

二、競爭原則

一是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二是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是堅持羣眾公認,注重實效的原則;

四是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五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六是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中層幹部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四、競爭中層幹部應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參加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必須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本單位在崗職工(其中旅遊大隊正副大隊長只限於執法大隊10名同志報名);

(三)按規定的報名截止之月計算,競爭中層正職職位,應當任中層副職滿一年或任科員滿三年;

(四)按規定的截止報名之月計算,競爭中層領導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週歲;現任中層幹部競爭相應職級的職位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新提拔擔任中層幹部的,一般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現任中層幹部參與競爭上崗的,可適當放寬;

(六)參與競爭上崗的人員必須是近三年內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人員;

(七)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八)身體健康。

五、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實施辦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報批方案、公佈職位、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報送備案”等十二個步驟進行。

(二)職位職數

全辦共計8箇中層幹部職位。分別是:辦公室主任、規劃建設科科長、風景名勝管理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市場開發科科長、紀檢監察科科長、旅遊執法大隊隊長、副隊長。

六、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階段

1、在全辦幹部職工大會上宣佈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公佈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職位和職數;

3、公開報名,具備競爭中層幹部條件的每位同志可報兩個職位。報名時間: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7日

4、資格審查。20xx年2月10日前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向第七紀工委徵求黨風廉政意見後,確定競職者,及時通知競職者本人。

(二)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階段

1、演講答辯(佔總分值的60%)。2月中旬,組織演講答辯。參加人員以抽籤為序進行5分鐘演講,再進行5分鐘答辯。評委由風旅辦班子成員、一般幹部職工代表,並邀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第七紀工委相關領導組成。考評小組以百分制標準評分:責任感與進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應變能力(15分)語言表達能力(10分),儀表舉止(5分)。

2、民主測評(佔總分值40%)。2月中旬,領導小組組織幹部職工對競職者進行民主測評。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20分)、工作能力(30分)、組織協調服務能力(20分),敬業精神(20分),廉潔自律(10分)等方面。

3、組織考察和討論決定。由領導小組根據競職者演講答辯成績和民主測評的意見,結合競職者平時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召開風旅辦主任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彙報,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務人選。

(三)任前公示、報送備案階段

1、任前公示。由領導小組按規定對擬任人選於2月下旬進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張榜形式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送備案。擬任人選公示期滿後,無影響任職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任職手續、完善任免資料,並按規定向組織、人社部門報送任免備案。

七、本實施意見由市風旅辦中層幹部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競爭上崗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促進幹部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意見》(侖委辦〔20xx〕44號)和《關於做好區級機關中層幹部新一輪聘任工作的通知》(侖組委〔20xx〕27)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現就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中層幹部崗位設置

(一)綜合科(辦公室):科長(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長(副)1名;

(三)辦證服務科:科長(副)1名;

(四) 建設服務科:科長(副)1名;

(五) 生活服務科:科長(副)1名;

(六)項目建設服務處:處長(副)1名。

二、中層幹部的任職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開拓創新、勇挑重擔、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正、團結同志,積極維護單位和集體形象。

(二)具有相應的業務水平,有比較豐富的工作經驗、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近兩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含稱職)。

(四)一般應在下一級職位任職滿一年。

(五)年齡要求:新上崗的幹部年齡一般為男45週歲、女40週歲以下;現職中層幹部年齡一般為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

三、中層幹部的競爭上崗

(一)個人申報。

(二)演講答辯。

(三) 民主測評。

(四) 黨組審定。

(五) 競爭上崗中層幹部名單公示。

(六)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四、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擬定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經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報區人事局審核後公佈實施。

(二)9月1日—3日,召開動員會,個人申報任職崗位,黨組進行資格審查。

(三)9月4日—10日,組織演講答辯、民主測評。

(四)9月11日—16日,黨組考核審議,確定擬錄用名單並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發文,並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五、其他事項

競爭上崗幹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三年。新上崗幹部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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