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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

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

在這個到處充滿競爭的時代,競爭上崗應運而生,它是歷史的必然選擇。下面是有20xx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歡迎參閲。

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
20xx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範文1

為進一步加強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促進幹部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意見》(侖委辦〔20XX〕44號)和《關於做好區級機關中層幹部新一輪聘任工作的通知》(侖組委〔20XX〕27)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現就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中層幹部崗位設置

(一)綜合科(辦公室):科長(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長(副)1名;

(三)辦證服務科:科長(副)1名;

(四) 建設服務科:科長(副)1名;

(五) 生活服務科:科長(副)1名;

(六)項目建設服務處:處長(副)1名。

二、中層幹部的任職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開拓創新、勇挑重擔、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正、團結同志,積極維護單位和集體形象。

(二)具有相應的業務水平,有比較豐富的工作經驗、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近兩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以上(含稱職)。

(四)一般應在下一級職位任職滿一年。

(五)年齡要求:新上崗的幹部年齡一般為男45週歲、女40週歲以下;現職中層幹部年齡一般為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

三、中層幹部的競爭上崗

(一)個人申報。

(二)演講答辯。

(三) 民主測評。

(四) 黨組審定。

(五) 競爭上崗中層幹部名單公示。

(六)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四、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擬定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經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報區人事局審核後公佈實施。

(二)9月1日—3日,召開動員會,個人申報任職崗位,黨組進行資格審查。

(三)9月4日—10日,組織演講答辯、民主測評。

(四)9月11日—16日,黨組考核審議,確定擬錄用名單並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發文,並報區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五、其他事項

競爭上崗幹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三年。新上崗幹部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

20xx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範文2

為進一步加強局中層幹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縣委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通知》(縣委辦〔20XX〕122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以及xx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競爭上崗、擇優任用、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等手段,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激勵機關幹部愛崗敬業,奮發向上,促使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擁護的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把我局機關效能建設推向新水平。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職數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職數共5個。其中中層正職2名,分別是綜合科科長1名、管理科科長1名;中層副職3名,分別是培訓中心主任1名、綜合科副科長1名、管理科副科長1名。

三、競爭上崗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

競爭上崗的對象為局機關事業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觀念,有競爭崗位所必備的政策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2、大專以上學歷。

3、中層幹部最高任職年齡為男53週歲、女51週歲,在競爭上崗時不能再任滿1年的,不再參加競爭上崗。提拔擔任中層職務的,應能任滿一個任期。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原則上應當逐級晉升,一般需在競爭職位的下一級職位任滿2年,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比較突出,在下一級職位任滿一年,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可破格晉升:(1)近三年內獲得兩次以上縣級以上綜合性榮譽;(2)由組織選派到縣外條件艱苦地區工作一年以上;(3)因單位中層幹部隊伍結構需要配備的非中共黨員幹部;(4)專業性較強崗位緊缺的人才;(5)在處理重大危機、重大事件中表現特別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

5、身體健康。

四、競爭上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只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不競爭具體職位。

(一)、準備發動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縣編委辦核定的中層職數,班子集體研究制定《縣建管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實施方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後在單位內公佈;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廣泛宣傳發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報名(12月12日)。根據核定的中層職數,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每人可報名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其中現任符合條件的中層副職可同時報名競爭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

2、資格審查(12月14日)。局中層幹部競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3、競爭上崗演講及民主推薦、測評(12月20日)。召開全體幹部會議,進行競爭上崗演講。演講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己的工作經歷、德才情況、競爭的優勢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講結束後,全體幹部根據競爭職位進行民主推薦,並對競爭上崗對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結果作為競爭上崗重要參考依據。

(三)考察任免階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組織考察(12月21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測評等結果,按照多於職位數1-3名的原則確定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

2、討論決定(12月22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結合幹部隊伍結構需要,在充分醖釀討論的基礎上,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採用票決制確定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擬任人選。並將有關材料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備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將擬任人選在單位內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

4、任職(12月29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局領導班子集體確定具體任職崗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辦理任職手續。

五、中層幹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層幹部實行任期制,本輪任期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層幹部的任免和待遇按縣委辦〔20XX〕122號文件執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予以免職或不予任職:

1、政治素質差,工作精力不到位,連續兩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及崗位責任目標的。

2、在幹部考察、評議或年度考核等測評中,“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佔30%以上的,或競爭上崗民主測評中得贊成票數少於參加人數半數的。

3、受到黨紀、行政處分,按規定不能任職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成立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鄭科仁同志任組長,胡向陽同志任副組長,顧武傑、歐宏偉、李先鋒同志為成員。

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是激活幹部管理機制,提高幹部管理水平的有效舉措。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有關紀律規定,確保競爭上崗公開、公平、公正。對違反規定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xx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方案範文3

為適應我院審判工作和司法政務工作的需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於黨政機關推行競爭上崗的意見》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幹部隊伍。

競爭上崗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2、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

二、競爭上崗的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能夠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堅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忠誠人民的審判事業,堅持實事求是,作風民主,團結同志,清正廉潔,公道正派,能正確行使審判職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3、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創新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管理能力和語言、寫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審判和司法政務工作,積極肯幹,具有較為豐富的工作經驗,能開拓創新,鋭意進取。

三、競爭崗位及名額

根據我院中層幹部及審判工作實際情況,本次中層幹部競崗職數為正職3名、副職7名。具體名額如下:

1、正職:刑庭庭長1名、立案庭庭長1名、審監庭庭長1名。

2、副職:城關鎮法庭副庭長1名、康莊法庭副庭長1名、立案庭副庭長1名、審監庭副庭長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監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隊副隊長1名。

四、任職資格

1、競爭非業務部門職位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競爭業務部門職位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為19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黨紀、政紀處分,且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競爭監察室副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競爭法警隊副隊長應具有法警資格,競爭其他崗位應當取得法官資格。

5、競爭正職崗位,應具備任副職2年以上經歷。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縣委政法委備案。

2、公開報名。凡擬參加競爭上崗人員於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處填寫報名表。

3、資格審查。依據競爭上崗的條件和資格,由政治處、監察室對報名者進行條件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競爭者名單。

4、考試。20XX年1月6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對符合條件的競崗者進行考試。

5、演講測評。競崗者在全院幹警大會上圍繞自己參與競爭崗位的優勢和設想進行演講。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

參會幹警(參加競崗的人員除外)結合競崗者演講情況及現實表現進行民主測評,當場公佈得票數。

6、黨組討論決定。根據競崗者演講、民主測評情況和現實工作表現,經院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擇優確定擬任職人選。

7、任職公示。對確定的擬任職人選在本單位公示7天,政治處將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況及時向黨組彙報,由黨組決定是否任用。

8、上報審批。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將擬任職人員方案報相關部門備案、審批和任命。

六、組織領導

此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院黨組領導下,由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我院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高永生任組長,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曉東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程序方面的事宜,辦公室主任由政治處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為使競爭上崗順利有序開展,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以對法院負責、對審判事業負責、對他人負責、對本人負責的態度,關心、支持並積極參與此項工作,確保競爭上崗的順利進行。

2、嚴格遵守紀律。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和組織觀念,絕不允許任何人以請客、送禮、電話聯絡等各種不正當手段拉選票、搞賄選。如有違反,經紀檢部門查實後,取消競選資格,視情給予黨政紀處分。

3、加強競爭上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門領導要切實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開展談心活動,及時發現所屬人員思想上存在的問題,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以積極、健康、向上的心態參與競爭,正確處理本人意願與組織需要的關係。每名同志都要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出以公心填寫測評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的優秀幹部選拔到中層領導崗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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