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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5篇)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5篇)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5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個月時間,動員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户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項開展入户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户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範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後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範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範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範圍為7000元。監測範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羣和特殊羣體。脱貧户特別是20__年脱貧、整户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脱貧户,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範圍內的農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户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户,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户,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分户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户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户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户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幹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並用好農户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户,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制定並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於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並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儘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為複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脱貧户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衞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脱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採集表》內容,全面採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准監測對象和脱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脱貧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脱貧户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户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後,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於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採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幹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户户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脱貧户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繫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繫;鄉鎮包村幹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户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户,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範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户申報、幹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台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複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採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彙總後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後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於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繫人:王鬆妹;聯繫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錶,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户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户數不少於300户,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户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並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核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為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託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台,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複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

為認真貫徹x的部署,着力推進扶貧解困工程,大力轉變幹部作風,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掛包幫 結對子”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x週年,制定幫扶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不斷創新扶貧幫困形式,規範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為困難職工羣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黨的温暖,為維護社會穩定,構造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二、幫扶對象

三、幫扶形式

1、政策幫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其在就業、就醫、就學、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難等方面提供服務。

2、思想幫扶。幫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導起強化勤勞致富觀念,樹立自主擇業、競爭就業的觀念,樹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業觀念,樹立職業不分貴賤、勞動光榮就業的觀念。

3、物質幫扶。在“春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對其進行不少於5次的走訪慰問,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扶、協調其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幫扶內容

1、倡議我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為其進行一次愛心捐款。

2、不定期的對其家庭成員進行專人的心理疏導,幫助其重塑信心,使幫扶對象能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生活。

3、與州殘聯取得聯繫,為其最大程度的爭取殘疾人優惠政策。

4、針對孩子病情為其解決因疾病帶來的種種不便。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3

20xx年是組織實施全縣扶貧開發規劃最為關鍵的一年,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對全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將產生重要影響。同時,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以及伊犁州安排佈署的扶貧開發工作任務,對於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扶貧開發工作,堅持用科學的扶貧觀抓好整村推進、勞動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三項”重點工作,抓住機遇、緊緊瞄準貧困羣體,把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水平作為扶貧開發工作的中心任務,以4個重點鄉和40個重點村為扶貧開發主戰場,從本縣實際出發,具體落實好自治區扶貧辦【20xx】36號和國務院32號文件精神,突出重點,合理安排,注重實效,加快貧困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繼續實施庭院經濟、計劃生育、殘疾優扶、畜牧興家、扶貧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訓、勞務創收、產業帶動、社會扶貧等“十大扶貧工程”。通過整合扶貧資源,抓好一批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全面提升扶貧開發工作績效,確保扶貧開發工作在推進尼勒克縣構建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全縣要完成自治區下達穩定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温飽計劃2036人392户的脱貧任務和伊犁州下達的3326人595户脱貧任務,爭取使20%的低收入貧困人口人均收入達到958元和超過動態脱貧標準,貧困農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縣確定400户脱貧重點户,爭取人均增收400元。全縣通過缺項補項確保20xx年自治區驗收的4個重點村基本達到整村推進“五通”、“五有”、“五能”標準。全縣培訓貧困勞動力1萬人(次),實現貧困勞動力轉移20xx人,重點培植和扶持龍頭企業帶動20xx户貧困户穩定增加收入。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整村推進,改善貧困鄉村的生產生活條件。

以整村推進為平台,堅持高位推動,加強資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項補項項措施,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大力支持農口資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決重點驗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項補項問題,當年財扶項目資金70%將用於驗收村和試點村的整村推進建設。首先確保四個驗收村(克令鄉薩拉尕什村、烏贊鄉吐爾克買裏村、胡吉台鄉烏蘭布魯克村、烏拉斯台鄉巴彥郭勒村)完成整村推進缺項補項任務。重點抓好扶貧項目資金計劃的落實,爭取財扶資金、以工代賑、扶貧貼息貸款、外資項目、社會扶貧五塊資金,總額超過3000萬元,實施50個以上的整村推進缺項補項建設項目,覆蓋貧困人口1萬人。積極做好“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工作的前期準備,減貧重點放在西三鄉,通過區域性扶貧開發,緩解我縣連片貧困問題。同時,20xx年全縣將爭取和確認10—20個州級和縣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擴大扶貧開發的覆蓋面。認真實施好抗震安居扶貧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務,結合整村推進驗收計劃,把抗震安居工程作為扶貧開發一項十分重要工作穩步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積極爭取和實施好集體經濟扶貧項目,實現23個“空殼村”村集體經濟積累達到10萬元,爭取10“空殼村”村集體經濟年收益達到5萬元的目標。

(二)抓好勞動力轉移培訓,增強貧困户自我發展能力。

着重加強貧困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促使貧困勞動力掌握一技之長,實現穩定就業,從根本上擺脱貧困。同時,根據市場需求,依託職業學校和扶貧培訓基地,開展訂單培訓,全縣將確認20—50個技能培訓點,全面實施貧困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數民族貧困農民的漢語培訓。通過崗前技能培訓,引導貧困農牧民從事餐飲、運輸、建築、家政服務等行業。積極組織、引導貧困勞動力輸出轉移,大力實施“5+2”勞務創收扶貧工程(即:每年輸出貧困勞動力5000人,年淨創收20xx元),拓寬非農收入的領域,提高工資性收入的比例,使當年非農收入的增長額佔到貧困户增收額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計劃培訓貧困農牧民總數達1萬人(次)。

(三)抓好產業化扶貧,發揮龍頭企業帶動貧困農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產業化扶貧作為增加貧困人口農牧業生產性收入、提高貧困鄉村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按照“規模化生產、區域化佈局、產業化經營”的要求,大力推進產業化扶貧。實施“5321”產業扶貧工程(即:爭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達到5頭牛、30只羊、20只雞或鵝、10畝農作物高產田)。在確保糧食自給的前提下,要大力發展高效種植業特別是設施農業和農區畜牧業;同時,要加快傳統畜牧業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農結合的路子。不斷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提高貧困鄉村的專業化、規模化、組織化和標準化程度,做大做強貧困户穩定增收的特色主導產業,培育和確認新疆褐牛、伊犁白鵝、尼勒克縣“六辮紅”大蒜、脱毒大蒜、鴕鳥繁育等5—10個示範鄉和示範村。20xx年,全縣將確認3---5個縣級扶貧龍頭企業,申報1-2個自治區級扶貧龍頭企業,儘快形成縣有龍頭企業、村有主導產業、户有增收項目的產業化扶貧格局。

(四)抓好社會扶貧,構建和諧扶貧運作機制。

堅持進村入户,實施幹部包扶。加強與中央、自治區、州直機關等定點幫扶單位和東西扶貧協作單位江蘇省鹽城市的溝通交流,繼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扶貧濟困的美德,扶持貧困鄉村發展。挖掘社會扶貧內在的潛力,拓寬社會幫扶領域和方式,既發揮行業部門優勢對口支援,又切合實際狀況解決吃穿住等實際困難,既無償扶貧濟困,也互惠互利進行雙贏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會扶貧在扶貧工作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積極實施好“42225彩虹計劃”社會扶貧工程,即:州、縣、鄉、村四級責任幫扶4000人結對子幫扶20xx户貧困户。另外,200名社會扶貧志願者幫扶200户貧困户,爭取社會各界扶貧總資金總額達到500萬元,籌建尼勒克縣扶貧基金會;助建2個扶貧醫院和5個“扶貧超市”,全面推行縣級機關定點幫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縣級機關幫扶資金投入力度,及時做好社會幫扶工作的公示、宣傳、總結、表彰工作,增強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工作的積極性,舉全縣之力,集全社會之能,解羣眾之貧,大力營造扶貧開發的濃厚氛圍,使社會扶貧成為促進和諧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進村入户,實現貧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長。

把增加貧困人口收入作為核心任務,用增收體現扶貧開發的效果。認真研究扶貧開發重點村和扶貧到户的增收方案,一户一户地制定增收措施,確保覆蓋面廣、帶動力強、見實效快的增收措施進村入户。根據貧困户的需求和特長,逐户研究設計扶貧項目,徹底改變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貧富一起扶的現象。充分利用貧困户建檔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貧困户受益的情況。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適宜、多樣的方式,紮實做好進村入户工作,避免表現化、形式化。重點實施好安居樂業庭院經濟扶貧工程,其內容是“四帶”、“五起來”,(四帶:帶着感情去鄉村、帶着親情去農家、帶着激情去蹲點、帶着熱情去扶貧;五起來:房子亮起來、院牆圍起來、院內綠起來、家禽養起來、勞務輸出幹起來)。20xx年,全縣要建立和確認10庭院經濟扶貧示範小區;萬頭優質奶牛縣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選定一個扶貧開發重點鄉新建一個千頭優質奶牛鄉;選定一個重點村為新建百頭優質奶牛村;啟動和新建“大蒜村”、“肉鴿村”、“貝母村”、“養牛育肥村”、“養羊育肥村”、“大棚村”、“刺繡村”、“鴕鳥村”、“土雞村”、“養鵝村”、“火雞村”等15個專業村。同時,重點實施好計生扶貧幸福工程、殘疾人優扶工程和貧困婦女“畜牧興家”扶貧工程,充分調動貧困户脱貧的積極性。增強扶貧資金項目的引導、支撐、輻射功能,確保扶貧效益最大化。加大對自治區確認的小康建設示範鄉和示範村的投入力度,同時,確保低收入貧困人口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面達到100%。另外,認真實施好“兩建一補”扶貧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貧救助基金會,建立扶貧救助網絡,除對低收入貧困人口實行最低生活定補救助之外,由縣扶貧救助中心利用扶貧救助基金對農牧區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困人口嘗試和開展實物供給等救助活動。

(六)抓好科技扶貧,引領扶貧開發向縱深發展。

要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以科技扶貧為主線,向科技要扶貧效益,不斷提高扶貧開發的科技含量,以促進貧困鄉村和農牧民穩步增收。充分發揮尼勒克縣的資源優勢,選準項目,建好基地;滾動發展,綜合開發。着重建設好脱毒大蒜、脱毒馬鈴薯、旱作馬鈴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廣、駝鳥繁殖、澳州羊駝引進、肉鴿養殖、火雞養殖、伊犁草原牧鵝養殖、哈薩克婦女刺繡、果蔬保鮮庫等10個科技扶貧基地。全縣以點代面,示範引導,建設100-200户科技扶貧示範户,。20xx年,要依靠先進實用技術的導入,培育特色產業和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牧民,讓貧困農牧民從科技扶貧的實際應用中增長致富本領。爭取自治區科技扶貧成果展示會在我縣召開。通過大力推進科技扶貧,將提高我縣科技扶貧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績效。

(七)抓好和外資項目,拓展外資扶貧領域。

積極拓寬外資扶貧的範圍、領域,豐富外資扶貧的內容,不斷增加合作伙伴,開展富有成效的投資合作項目。構築外資項目利用平台,建立外資扶貧規劃和協調機制,保障外資項目辦公室的正常運行,加強與國內扶貧資源的整合,增強外資扶貧的實際效果,為貧困鄉村提供更為廣泛、更為有力的外資扶貧服務。具體抓好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唐布拉旅遊風景區綠色扶貧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啟動國際農發基金(IFAD)項目,藉助外資參與扶貧開發,助推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20xx年,外資項目進入啟動階段,按照縣委11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人事部門要及時協調人員,落實機構編制,保證人員到位。

(八)抓好扶貧開發規劃項目庫建設和制度落實,強化扶貧資金項目管理。

1.扶貧開發規劃要以鄉(鎮)場為基本單元,以貧困村為基礎,先編制村級扶貧開發規劃,再在村級規劃基礎上編制鄉(鎮)場和縣級規劃。村級規劃一是要在縣扶貧開發局的指導下,按照向自治區申報的40個貧困村指標和縣政府依據貧困狀況確認定的縣級貧困村而編制;二是要明確奮鬥目標、建設內容、實施措施、幫扶單位和資金來源等;三是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評估論證並批准;四是由縣扶貧開發局彙總報州扶貧辦和自治區扶貧辦備案。

2.通過規劃建立20xx-20xx年縣、鄉扶貧開發規劃項目庫。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10月份以後可根據實際需要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扶貧開發規劃原則和程序進行適當調整。今後每年度的扶貧開發項目計劃必須從扶貧規劃項目庫中選擇編排,凡未列入扶貧規劃項目庫的項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貧資金。

3.在財政扶貧資金、扶貧項目的安排上,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在自治區下達的資金指標內,從本縣實際出發,貧困村之間適當平衡,但也要體現重點,其中70%用於自治區當年驗收的貧困村發展生產。同時,項目的資金補助標準不得高於自治區規定的標準;項目要由縣扶貧開發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核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申報,項目下達後由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組織實施。

4.要鞏固“制度落實年”的工作成果。全縣的扶貧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的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和扶貧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規範貧困户建檔立卡工作。組織專門力量,集中人員,高質量地完成建檔立卡任務,做到户有卡,村有冊,鄉有簿,縣設立微機檔案。另外,完善扶貧資金監管體系,對扶貧資金運行實行全程監控。落實《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試行辦法》,對財政扶貧項目運行、扶貧資金管理、扶貧效益分析等情況繼續進行績效考評。同時,要認真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尼黨發[20xx]11號《關於進步加強扶貧開發工作的決定》精神,不斷建立和完善扶貧開發長效機制,縣、鄉、村三級層層落實扶貧開發目標責任書,堅決實行扶貧開發“一票否決制”。縣財政20xx年列入預算的100萬元縣級扶貧配套資金,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具體研究扶貧項目,並落實到當年農口資金整合的重點驗收村。

(九)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機構,高位推動,堅持扶貧就是講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貧開發繼續實行高位推動和“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場政府必須把扶貧開發工作擺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區、自治州和縣委工作導向的具體行動落到實處。要健全縣、鄉、村三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扶貧開發中強化政府行為,把具體措施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户。同時要切實充實和加強縣、鄉兩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力量,穩定人員,改善條件,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增強扶貧開發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要認真落實尼黨發【20xx】11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部、人事、機構編制要大力支持縣、鄉兩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建設,強化人員力量,強化部門職能,強化考核管理,切實保證扶貧開發工作卓有成效地開展。

(十)加強調研,全面協調,認真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

加強調研,全面開展扶貧規劃工作。扶貧規劃工作是深入各鄉、村和貧户整個工作的過程,是反覆思考形成思路的過程,也是明確發展方向、堅定信心的過程。這是要求必須在準確把握髮展方向、進村入户、深入調查研究,吃透基本情況,在理清發展思路的基礎上開展規劃工作。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要做到:一是認真總結“十五”扶貧開發的經驗,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結合我縣實際,緊緊抓住全面實施新農村建設和建設小康社會的薄弱環節;三是適應扶貧開發新形式加快扶貧開發步伐;四是深入瞭解貧困村急需實施的項目和羣眾的所想所盼的問題;五是充分應用已有的扶貧成果,超常規地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20xx年,我縣扶貧開發工作雖然任務重、難點多、壓力大,但我們相信,在上級扶貧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縣的扶貧開發工作一定能夠邁向一個新的台階。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4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户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脱貧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户,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户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户,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户核實和農户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脱貧户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脱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嚴重困難户,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台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台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在全市率先實現全面小康動員暨扶貧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精神,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精準扶貧要求,從20xx年起,按照定點、定向的原則,努力構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準扶貧體系,落實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升學、提升貧困學生綜合素質,促進貧困家庭從根本上脱貧。用三年時間,着力構建覆蓋全市所有貧困村教育發展的傾斜扶持工作機制,實現“一年見成效,兩年上台階,三年大變樣”的目標。

二、工作舉措

(一)城鄉聯手帶動扶貧攻堅

建立城鄉學校與學校、班級與班級、教師與教師、學生(家庭)與學生(家庭)四個維度結對幫扶。各級教育機關黨總支、工會、青工委、婦委會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教育精準扶貧“連心小分隊”,定期不定期前往聯繫點貧困村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架起民情連心橋,打好精準扶貧戰。局屬學校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1。

(二)點面結合促進扶貧攻堅

1.創建精準扶貧示範點。市級層面上,建設一批精準扶貧示範點,通過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工作,將其打造成全市扶貧攻堅工作“示範點”。

2.拓展精準扶貧覆蓋面。各縣區要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因地制宜、全面開花”為原則,做到轄區範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全覆蓋。要制定本區域扶貧幫扶三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扶貧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責任到人。各縣(區)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2。

(三)軟硬兼施推進扶貧攻堅

1.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強力推進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工程建設,改善貧困地區基本辦學條件,優化學校佈局。

2.資助農村貧困學生。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發放普通高中助學金和中職助學金,幫助貧困生實現無障礙就學,實施好春蕾助學行動計劃。

3.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務教學與管理能力,通過教育教學幫扶、送課下鄉、同步課堂、遠程教育等手段,促進教學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務供給方式變革,讓貧困地區和農村的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4.制定錄取優惠政策。制定實施貧困學生降分錄取本縣重點高中政策,讓學業成績良好的貧困學生能夠順利就讀本縣重點高中。

5.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業教育作用,為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技能和就業培訓,實施貧困學生“9+3+3”(九年義務教育+三年職業教育+三年高職)職業教育貫通班,解決貧困學生升學難題,從源頭讓貧困家庭脱貧。

6.實施“黨建+扶貧”。學校黨組織與幫扶學校黨組織開展“黨建+扶貧”,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養。組織開展“新風尚、新農村、新農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培訓計劃,幫助貧困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

三、工作步驟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主要分為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貧困村進行調研,一是摸清貧困村、貧困户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貧困村教學網點建設情況及各年齡段學生入學情況;三是摸清貧困學生底數,最終精準識別教育扶貧對象。貧困學生調查表及彙總表見附件3、4。

(二)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

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專人結對幫扶,確保每個貧困村有一個結對幫扶單位(學校)、一名結對幫扶幹部,在精準扶貧的工作中,實施單位要對前期識別出來的貧困學生,建立精準扶貧對象管理檔案,針對貧困學生實際困難,進行定向精準扶貧。

(三)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參加幫扶活動的幹部職工要及時與幫扶村幹部座談,併到幫扶貧困學生家中瞭解情況,認真梳理貧困生家庭致貧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幫扶計劃。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對接,及早啟動方案中擬定的實施項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認真對各貧困幫扶點幫扶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和跟蹤完善,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驗收,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具體幫扶措施、工作方法、經驗教訓等進行系統總結,對工作事項及工作效果不斷進行鞏固提高,以達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既定目標。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及各縣(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局屬學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義務教育工作處。

(二)落實經費保障

各縣(區)、學校要安排經費用於保障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並制定詳細的經費使用方案,強化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考核機制

建立科學、合理的扶貧考核機制,細化專項考核辦法,以幫扶點年度穩定脱貧為主要考核依據,嚴格進行考核。對實績突出的成員單位及相關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效果不明顯、考核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6

為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建立我縣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切實織密築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網,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底排查困難羣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監測、定期更新,確保低收入人口及時、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眾,立即啟動救助程序,會同相關部門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城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莉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曉華縣民政局局長

成員:縣教體科技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移民工作站)、縣衞健局、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殘聯、各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具體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日常業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人為聯絡員,在具體工作中積極聯絡有關事項,並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三、監測對象

對城鄉人口進行全員監測,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困難對象實施監測(20xx年農村監測標準7245元/年、城市監測標準915元/月,以後按低保政策變化實時調整監測標準),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人口、脱貧不穩定人員、邊緣易致貧人員、突發嚴重困難人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四、監測方式

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監測服務。重點摸排監測未納入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過日常走訪、綜合研判發現的其他困難羣眾,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一)線上監測。依託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陝西省社會救助動態信息監控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台、安康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和各部門現有信息系統,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錄入系統中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突發嚴重困難户等實施系統監測,主要監測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殘、因學、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貧返貧風險的對象。縣民政局通過與教育、人社、住建、衞健、應急管理、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有關公益慈善組織按月進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對,及時彙總更新獲得救助幫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對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二)線下監測。一是自主申報。困難羣眾通過鎮政府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和村(社區)提出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二是入户排查。由縣民政局統籌安排,各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鎮村(社區)幹部入户排查,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集中排查,進村入户排查瞭解羣眾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問題,以及住房、醫療、教育、飲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難。重點走訪未納入救助幫扶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户排查要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黨支部+網格員+中心户長”的作用,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協理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的作用,對需要認定為低收入人口的羣眾,入户排查人員要詳細記錄並幫助其提出申請。集中排查後,各村(社區)幹部、網格員、樓棟長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疑似困難家庭進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收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台、民生監督部門、信訪部門、有關媒體等反饋的基本民生保障、來電來訪、宣傳報道線索,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四是歷史數據。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羣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三)認定程序。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落實。對入户排查、自主申請、便民通道等蒐集到的線索,經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鎮政府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錄入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報縣民政局備案、縣政府的網站長期公示等環節對低收入人口予以認定。

(四)數據庫維護和更新。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依託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暢通全國防返貧預警監測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台各部門業務數據共享。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按月開展數據比對,對已確認數據及時進行更新,對疑似數據經複核確認後及時更新;對通過日常走訪等發現已認定對象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時,經複核確認後及時更新。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監測指標進行適時維護和更新。

(五)動態退出。由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通過政策幫扶及自身努力等實現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穩定高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對象,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初審公示、鎮政府審核確認後動態退出監測範圍。

五、救助幫扶措施

(一)分類預警。對已納入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跟蹤,按月開展救助數據信息共享、比對,重點核查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風險或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進行分類,將服務對象實行紅、橙、黃“三類標識”分類預警。紅色預警對象:因病、因殘、因災、因學、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已經陷入困難但還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困難羣眾;橙色預警對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黃色預警對象: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突發嚴重困難户、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羣眾以及其他易返貧致貧風險家庭。

(二)預警分辦。建立預警信息分類辦理機制,對服務對象實施先行救助、分類推送、個案研究等及時予以辦理,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對預警發現疑似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由縣民政局將信息分發至各鎮人民政府予以核實,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按程序納入救助;對預警未納入基本生活救助範圍的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由縣民政局將需救助信息分類轉介至相關的工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落實救助幫扶;對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由縣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

1.基本生活救助。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給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困難殘疾“兩項補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經審核確認後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二是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本方案所稱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含智力殘疾、精神殘疾、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和言語殘疾)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員或患有我縣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衞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三是優化脱貧户的“單人保”政策。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脱貧人口,符合低收入認定政策的,該户要認定為低收入家庭,並繼續落實低保“單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在低保漸退幫扶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2.專項救助。

醫療救助:縣醫療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對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剩餘符合政策規定的自付費用實施醫療救助。

教育救助:縣教體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通過申請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方式實施教育資助。

住房救助: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住房安全性評定為C級、D級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業救助: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創業補貼、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技能培訓、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就業。

受災人員救助: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對遭遇自然災害困難家庭,根據受災情況實施必要的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旱災救助、撫慰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住房、解決受災羣眾冬令春荒期間生活困難等救助。

法律援助: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實保障困難羣眾的合法權益。

3.“急難”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由縣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鎮政府組織實施臨時救助,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及時化解困難羣眾遭遇的急難愁盼問題,最大限度防止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

(三)關愛幫扶。縣民政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四)慈善援助。各部門積極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變故導致困難的低收入人口,鼓勵支持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提供慈善援助。動員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將救助幫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與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納入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內容。每年6月、12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民政局)報送工作落實情況,由縣民政局彙總向縣政府報告。

(二)強化統籌協作。各鎮與各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配合,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收集匯聚各類信息、常態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數據,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提供支撐。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鎮各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向社會正面宣傳社會救助政策,方便羣眾瞭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每年開展1次業務培訓,提升鎮村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7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口幫扶鄉鎮衞生院工作,提高鄉鎮衞生院對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救治水平和公共衞生服務能力,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基本醫療衞生服務;構建長期穩定的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我所對口幫扶熱務片區的等4家鄉鎮衞生院。確定燕雲、紅扎等新近任命院長的衞生院作為重點幫扶對象。

(二)制訂對口幫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方案,承擔對所幫扶鄉鎮衞生院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人才培養,幫助受援衞生院開展新業務、應用適宜技術等。

(三)深入到所聯繫的鄉鎮衞生院,全面瞭解工作開展情況,統籌協調、協助抓好掛聯點的各項工作;要採用平時溝通與到衞生院辦公相結合的方式,和衞生院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繫;要結合自身職能,深入聯繫單位進行調研,幫助衞生院解決管理和診療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衞生服務水平。每個月至少要深入幫扶的衞生院1次以上,積極參加衞生院的相關活動。

(四)由所長分管此項工作,衞計局公衞股股長為副組長,辦公室具體事宜由負責;幫助受援衞生院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範,提高衞生院管理水平。

(五)單位黨組織與幫扶的片區衞生院黨支部要建立結對關係。黨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活動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活動,結合熱務片區黨支部人員缺少的情況,指導開展黨建工作。日常黨建工作材料由卓瑪機負責指導。

三、支援形式

(一)下鄉支援:按照一體化管理的要求,每年對幫扶衞生院的院感、傳染病防治等方面進行培訓指導,確保幫扶醫院提高業務水平。

(三)進修學習:每年由受援單位派出1-2名醫、護、技等專業人員到支援單位聯繫的縣級醫療機構無償進修學習,學習期限為3-6月。

(四)我所邀請疾控中心對各衞生院的計免工作進行培訓指導,公衞股開展公共衞生知識講座培訓2次以上。

(五)重點幫扶:對燕雲鄉、紅扎鄉衞生院,我所負責完善衞生院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範,提高衞生院管理水平,參與該衞生院的管理,提高鄉鎮衞生院醫療技術能力,提升鄉鎮衞生院的整體服務水平。

四、組織領導

成立對口幫扶鄉鎮衞生院工作領導小組,由王所長任組長,衞計局公衞股股長黃喆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辦公室具體事宜由卓瑪機負責,負責安排各項日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對口支援鄉鎮衞生院工作,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加強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實施過程中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取得成效。

(二)工作經費補助。執法所下鄉指導各衞生院工作產生的費用(下鄉補助、油費)等由我所自行負責,不需要受援單位支付,同時我所也不再撥付工作經費給各幫扶衞生院。

(三)加強宣傳教育。執法所和鄉鎮衞生院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醫務人員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的重大意義,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增強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信息交流,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事例,建立按年度工作總結制度,推動縣級醫療衞生計生單位對口幫扶鄉鎮衞生院工作的深入開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8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民政部門職責出發,協同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以統籌幫扶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加強銜接,用準用好用足各項民政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線,着力解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弔高胃口,形成穩定可持續的兜底保障機制。堅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聚焦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病重殘等特殊羣體,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門職責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兜底幫扶合力。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改革完善各項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具體要強化“七個幫扶”。

(一)強化“政策幫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農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脱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幫盡幫。持續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間扶貧項目保底收益、基礎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持續實施“支出核減”政策,加大對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幫扶力度;持續實施“單人户”政策,幫助低收入家庭擺脱困境;持續實施“低保漸退”政策,防止過渡期內困難羣眾返貧致貧。(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強化“分類幫扶”。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涵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急難救助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救助體系,依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符合條件應救盡救。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低保對象財產認定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範圍。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但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基本醫療、基本教育、基本照護等必需支出後,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適當救助。(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強化“精準幫扶”。統籌考慮家庭人口結構、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剛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綜合評估救助需求,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依據綜合量化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金髮放標準,對一般救助對象根據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發放低保金,設定補差額度最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殘、70週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給予重點保障,在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一定比例增發補助金。(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強化“主動幫扶”。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手段,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專項救助對象、失業人員、患有慢性病的困難羣眾、大病專項救治患者、重度殘疾人、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避免發生規模性返貧。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入户摸排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範圍,對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的做好登記備案,加強跟蹤監測,按需轉介相關部門予以幫扶。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困難羣眾列為村(社區)自治組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工作中發現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難以為繼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五)強化“統籌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孤兒助醫助學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做好身故困難羣眾基本殯葬服務,為其減免相關費用。持續開展“愛心助行”“精準康復服務”和家庭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關愛服務。(完成時限:20xx年末)

(六)強化“社會幫扶”。以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整合民政領域用於政府購買服務經費來源,依託鄉鎮(街道)現有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設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社會救助和其他幫扶服務。持續開展“圓夢大學”“慈善助醫”等助學、助醫、助困慈善項目,對政府救助後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積極發揮志願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羣眾、保護弱勢羣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作用。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七)強化“智慧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加快實現信息跨部門和機構共享。建設社會救助資源庫,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羣團組織等開展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統一彙集、互通共享。加強“金民工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應用推廣,推進統建系統與自建系統整合聯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讓困難羣眾申請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務

(一)完善幫扶政策措施。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實現可持續增長。(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健全幫扶工作機制。繼續推進低保、特困供養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確保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救助。完善省級和各地困難羣眾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相適應的工作規則。(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提升幫扶經辦能力。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羣眾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適時在全省啟動應用。進一步擴大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範圍,推進社會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資產聯網查詢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下足“繡花”功夫,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起職責範圍內政策制定、進度安排、督促檢查等工作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五化”統籌,明確重點任務,擬訂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加強內部協同,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調研督導。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和解決業務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鞏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對兜底保障工作與鄉村振興銜接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工作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整改。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9

根據市幫扶辦《關於做好 年“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户”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幫扶辦〔 〕7號)要求,在去年“抓啟動,抓發動,抓聯動”的基礎上,我局認真分析 年幫扶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明確幫扶重點,科學謀劃,確保各項幫扶目標和事項落到實處並見成效。

一、幫扶村基本情況

鄉 村是 縣最偏遠的一個純彝族村,全村有7個村民小組,549人,黨員10名,現有250餘名農户已享受低保。主要產業有魔芋、核桃、牲畜、藥材。農户每年有幾個月時間可以上山採藥材,主要以蟲草為主,年收入幾千至2萬元不等。

存在問題:

(一)居住環境差,人畜混居現象嚴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個組通公路,尚有5個組未通公路。

二、 年幫扶產業項目

(一)年內發展核桃200畝,發展魔芋100畝;

(二)計劃完成全村10户農户的廁所改造;

(三)完成3組、4組、7組約4公里的聯户路建設,55户農户院壩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導幫扶村村支部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1.指導村支部開展理論學習,組織黨員開展支部活動,增強支部的凝聚力;

2.進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動室的建設,幫助制定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學習陣地作用。

三、幫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幫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確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減災局和 縣防震減災局共同幫扶。原則是:市局落實幫扶資金,縣局落實駐村幹部;市縣兩局共同出主意、想辦法,幫助聯繫村找路子,找項目,做好信息服務,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0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精神,切實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織密兜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現就《實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健全相應工作機制,是打造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重大決策部署,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周密安排部署,強化協同配合,合理統籌資源,根據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難類型有針對性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二、制定依據

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

三、工作任務措施

(一)科學界定低收入人口的範圍,規範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程序。

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具體以市公佈的標準為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難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殘疾(包括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因高齡不能自理無人照顧、因大災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學交納學費等剛性支出後低於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對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漸退期,不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退出;對農村低保對象收入核算時要扣減就業成本,無法查實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優撫對象的撫卹金、優待金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兩殘補貼等不計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認定按照申請、受理、審核、認定等基本程序進行,在認定過程中,通過入户走訪、自主申報、基層發現、數據比對、羣眾反映等方式開展,經過申報人承諾並進行初步篩查,納入日常動態監測和預警範圍。

(二)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民政部門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鄉村振興、醫保、教育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實施專項社會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三)加強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門將依託廣西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彙集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數據信息,建立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基礎,建立與鄉村振興、醫保、衞生健康、殘聯等有關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每月積極參加鄉村振興局牽頭開展各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為有關部門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持,建立統一的動態監測平台,及時蒐集好相關專項救助幫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門之間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民政救助部門通過日常走訪排查、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各鄉鎮低收入人口進行動態監測,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仍符合低收入條件的要延續有效期;對發現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對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按規定在信息管理系統上清除;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符合救助條件,立即啟動救助程序,及時按相關程序審核認定上傳並錄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社會救助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舉措,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政策落實。

(五)強化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為目標,依託全區現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救助程序,根據家庭困難類型給予相應救助。已認定為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按照現有制度實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困難對象,可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給予相應救助幫扶,鼓勵各鄉鎮便民、社保服務中心針對低收入人口,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四、組織保障

(一)壓緊壓實責任。

(二)加強部門配合。

(三)強化宣傳發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1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沙溪鎮第十四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和第__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會議精神,推進鎮內幫扶發展工作的實施,着力提升後進村發展能力,加快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經濟後進村組為主體,以鎮委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機關幹部為支持和指導力量,以加快提升欠發達村、組發展增收能力為目的,着力“築平台、穩增長、惠民生”,全力推動我鎮後進村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落實幫扶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優化幫扶機制,幫助後進村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爭取實現“2233”計劃,即:“2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20%以上,3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30%以上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沙溪鎮後進村組幫扶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成 員:略

設立6個駐村幫扶工作組:

各村成員: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類指導。按照20xx年末農村集體經濟指標,村集體總收入1000萬元以下,並以村集體人均收入作為後進村的甄選依據;按照村小組20xx年末集體總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紅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以此作為後進村小組甄選依據。後進村組分別對應相應級別的幫扶措施和享受對應的政策優惠,由鎮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幫扶規劃,努力提升後進村組發展能力,夯實經濟基礎。其中,第一批後進村組具體分類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項目扶貧。鼓勵後進村組籌辦出租物業、農地流轉集約經營、農業技術改造等方式,以項目化的模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物業增值創收。鎮政府將在幫扶期內對村組集體經濟的新建、續建、改建或轉型的基建項目按其投資額進行適當比例的財政補貼扶持,對較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15%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50萬元;對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20%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100萬元。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

(三)化解債務。強化村組資產財務管理,每季度統計分析幫扶村組經濟數據,掌握集體經濟運行情況。推動村組增收節支,盤活閒置資產,設法提高資產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強債權管理,對每項應收款落實專人跟進,明確還款期限,加快資金回籠。加強部門溝通協調,通過協商減債、以資抵債、還本減息、呆賬核銷等方式分類化解債務。

(四)促進就業。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困難户,制定“一户一法”幫扶計劃,重點協調安排參加技能培訓,推薦就業,幫助困難户充分就業、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層減負。通過公共財政的調節作用,減免農村教育經費,補貼已實施集體統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的村組,減輕農村基層的經濟壓力,促進公共資源均化、普惠化。實施秀美村莊建設獎勵補助,扶持村莊農業、水利、綠化、衞生等基礎建設,減輕困難村組的集體經濟支付壓力。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對村組集體經濟建設項目報建費適當進行減免。

(六)駐村幫扶。建立“聯合幫扶工作組”的掛鈎幫扶機制,由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的方式對口掛鈎幫扶,加強對幫扶工程的領導和指導。各幫扶幹部“規劃到户、責任到人”,堅持“不脱貧,不脱鈎”、“不解困,不解散”原則,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駐村工作組同時協助聯繫點的綜治維穩工作,為幫扶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加快項目建設為中心,協助項目的立項、環評、報建、工程監督、財務監督等服務工作,推進項目的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五、職責分工

(一)農業和農村工作局。統籌做好幫扶發展規劃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做好後進村組經濟發展的引導、經濟數據統計、分析和相關信息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秀美村莊建設。

(二)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負責提供經濟發展及招商指導意見,做好經貿政策諮詢服務和項目立項相關工作。

(三)財政分局。負責做好支農惠農財政政策的落實和協調工作,做好後進村組幫扶發展相關資金的撥付工作和“三資”管理監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制定建設項目報建費等減免措施,做好相關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和施工質量監督,支持後進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衞生建設。

(五)規劃分局。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意見以及提供相關扶持措施。

(六)國土分局。負責提供用地政策意見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標的調劑、安排和實施工作。

(七)社會事務局。負責做好後進村組困難家庭的救助和服務工作。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主要負責做好城鄉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工作,開展後進村組困難家庭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培訓工作。

(九)組織人事辦。加強對駐村幫扶幹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加強對幫扶發展期間幹部的廉政建設和監督工作,查處幹部違紀違法和不正之風的問題。

(十一)審計辦。加強支農惠農和幫扶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幫扶發展計劃結束後的審計工作。

(十二)黨政辦。負責對幫扶發展工作的督辦和相關協調工作。

(十三)宣傳辦。負責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社會輿情監控,弘揚積極的社會價值觀。

(十四)電視台。對幫扶發展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宣傳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工作安排

(一)組織籌備(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機構,組建幫扶駐村工作組,完善總體方案和相關考核辦法。二是深入摸底調查,由工作組和被幫扶村組共同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組的基本情況、可開發利用的資源、項目設想及具體工作目標計劃)。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務。各被幫扶村組上報工作方案報鎮黨委審批、鎮農業和農村工作局備案。對鎮總體方案進行細化完善,分解職責和工作任務,制定出台正式方案。

(二)宣傳發動(20xx年5月-6月)

鎮委、鎮政府對鎮內幫扶行動進行專項的動員、部署。各村組要召開“兩委”會議、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級級發動,層層動員,向羣眾宣傳鎮內幫扶行動的目的意義,動員幹部羣眾積極參與。鎮電視台、網站等媒體要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對幫扶行動中湧現的好人好事和成效進行跟蹤報道。各村組要加強氣氛佈置,營造熱烈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正式實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落實。鎮黨委、鎮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鎮領導班子要加強聯繫點的幫扶指導工作,協調解決幫扶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各被幫扶村組及羣眾要發揮主體作用和主觀能動性,凝心聚力,推動經濟及民生福祉建設。各職能部門、各幫扶駐村幹部要發揮指導作用,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幫助後進村組、困難羣眾增收解困。

(四)中期評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貧濟困日召開中期總結會議,對行動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對工作的成效和經驗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歸納彙總,報鎮領導組研究提出對策。對項目庫進行“盤點”,向黨委政府報告進展。後進村組實行動態管理,增減幫扶對象須辦理審批備案手續。

(五)驗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訂的鎮內幫扶的獎懲考核機制,對幫扶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對幫扶績效好的後進村組和有勞動能力困難户給予適當的政策獎勵,對幫扶工作貢獻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獎勵,組織部門對幫扶工作表現良好的機關幹部建立檔案,以便在幹部提撥任用時提供參考依據。對一定週期內佔用了扶持資源而未主動謀劃脱貧、未取得應有成效的幫扶對象,包括村組、個人相應取消其享受的優扶政策,對非客觀原因造成的幫扶工作不力的幹部給予通報批評。

(六)回訪複查(考核驗收後半年內)。堅持“善始善終、服務到家”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對被幫扶村組及其幫扶項目效果進行回訪,協助被幫扶村組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2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甘肅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印發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機制,確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範圍,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實現對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救助,真正做到發現一户、監測一户、救助一户、動態清零一户,從制度機制上兜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切實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

二、動態監測對象範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放寬到2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也可稱支出型困難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記失業人員、已登記辦證殘疾人、新入學大學生、當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醫療費用支出較大等特殊困難家庭或者人員。

三、動態監測方式

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個人申請與主動發現相結合,通過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一)個人申請。困難羣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羣服務中心或社區工作站代為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縣區要通過暢通社會救助網上、電話申請渠道,推廣使用社會救助手機APP,實現社會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為困難羣眾救助事項申請、辦理、查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主動發現。縣區要全面開展“黨建+救助”工作,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重點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動發現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及時納入相應救助範圍,並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三)監測預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縣區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為重點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鄉鎮(街道)要將經個人申請和主動發現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逐步將教育、人社、住建、衞健、應急、醫保等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以及工會、殘聯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羣眾信息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2.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以困難羣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系統為基礎,拓展應用範圍,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功能,實現城鄉統籌、分層分級、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動態管理的目標,及時共享比對民政、醫保、人社、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按月開展監測預警。

3.科學預警精準施救。對低收入人口中已經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並對還存在困難的及時進行救助幫扶並持續跟蹤關注;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納入相應救助範圍,切實做到主動發現、主動調查、主動施救,有效防止困難羣眾返貧致貧。

四、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並積極開展服務類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2.“單人保”政策。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衞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或者當年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再實施醫療救助後個人就醫自付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對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家庭政策執行;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經縣區民政局審核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1.醫療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慢特病和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按相關政策規定實施醫療救助。

2.就業救助。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税費減免、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扶貧車間吸納、以工代賑帶動、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積極就業。

3.教育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通過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相關費用減免等方式,實施教育救助。對於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讀的學生,採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

4.住房救助。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主要居住用房為危房的農村低收入家庭給予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補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災人員救助。對遭遇自然災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據受災情況給予必要的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遇難人員家庭撫慰、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關部門給予殯葬費用減免、取暖補貼等。縣區可根據實際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延伸至低收入人口,並提供必要的康復救助服務。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難發生地受理申請、審核、發放臨時救助金,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深入推進“資金+物資+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四個一”服務,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切實改善和提升居住環境、個人衞生等基本生活條件。縣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購買綜合保險,為其提供住院陪護、醫療報銷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因病因學因殘等造成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愛心公益、公開募捐等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加強慈善募捐與社會救助、救災、公共衞生安全等突發應急事件的統籌銜接,提升慈善活動項目化、規範化水平。動員引導相關企業、組織將對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的救助幫扶措施拓展到全體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會救助志願服務新模式,積極發揮志願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羣眾、保護弱勢羣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縣區民政局要細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調度,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作為“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和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一體部署實施,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發揮縣級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及時化解困難羣眾遭遇的各類急難愁盼問題。縣區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

(三)加強宣傳培訓。縣區民政局要通過印發宣傳冊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讓更多困難羣眾瞭解政策、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切實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保障工作的落實,結合尚義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決戰決勝脱貧攻堅和鞏固脱貧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推動脱貧攻堅工作體系全面轉向鄉村振興,把鞏固來之不易的脱貧成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採取精準幫扶措施,繼續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切實保障好低收入羣眾基本生活,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農村低保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確保“應保盡保”。一是要推行部門聯動制,實現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財政、民政、扶貧、教育、人社、住建、醫保等政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充分運用現有數據平台,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對共享數據比對中發現的違規人員、死亡對象及時進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級“零報告”制,實現責任壓實到位。把村幹部責任壓緊壓實,由各村支兩委幹部、駐村幹部負責信息管理,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補助對象的人員信息台賬,每月定時將死亡人員信息、疑似錯保家庭人員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員信息上報至鄉鎮。由鄉鎮統計收集,建立台帳,並組織村居幹部及時入户進行核查,定時將村級統計情況和鎮級入户核查情況上報鄉鎮城鄉低保、特困審批領導小組,鄉鎮要及時對保障對象進行動態調整。三是要推行鄉鎮級遍訪制,實現實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鄉鎮牽頭,組織聯繫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幹部每季度對城鄉低保享受對象開展户户見面、人人碰頭的遍訪工作。主要針對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對象家庭收入核查結果的真實性、“收入抵扣”“低保漸退”“單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實以及家庭遭遇意外變故情況開展動態核實,及時將因意外變故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範圍,深入瞭解建擋立卡對象、邊緣户生活生產情況及家庭人員就醫就學情況,對發現需救助對象時,採用低保、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專項救助為主,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為補充的多種救助方式,確保困難羣眾安穩渡過生活困難期。四是要推行縣級抽查制,實現工作督促到位。縣民政部門要對全縣14個鄉鎮因疫因災因病影響後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蓋範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對象的動態管理及各項民政資金撥付、使用、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進行督促並限時整改落實,進一步推動各項兜底保障政策精準落地,切實做到救助對象實現動態調整下的“應保盡保”。

(二)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運用好低保評議“三環節七步驟”環節,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户的低保“單人户”政策,將整户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殘人員和重病患者單獨納入農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進一步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務質量;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羣眾要臨時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三)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上級統籌安排,合理調整救助標準。強化縣鄉(鎮)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進全縣敬老院服務設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條件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

(四)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脱貧人口以及邊緣易致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時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須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重點工作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把關、親自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敢於擔當、主動作為、統籌協調、積極配合,形成共同推進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基層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保障服務對象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政策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也在基層。各鄉鎮街道要配強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關愛基層工作人員,確保基層工作有人做、基層事務有人管。

(三)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要對照重點任務,會同相關部門謀劃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恆抓好抓實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保障幫扶工作。整合政策、資金、人員等資源要素,積極向上爭取幫扶項目及資金,切實加大低收入人口幫扶工作投入和人員保障力度,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持續助推全縣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4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於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持續壓實責任,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排困難羣眾,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為重點,兼顧城市低收入人口,構建監測預警平台;統籌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定期更新;堅持部門協同,實現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監測對象和範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支出型困難人口。也可稱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其所在家庭稱為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人員。

三、監測方法

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或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範圍的困難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按程序納入相應救助範圍。

(一)自主申報。困難羣眾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報,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羣服務中心、社區工作站或社會工作站代為提出申報,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

(二)主動發現。各地要將摸排、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眾列為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主動發現、及時上報困難羣眾有關情況。重點摸排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家庭、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數據比對。各地要主動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衞生健康、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組織對接,通過信息比對,及時彙總更新獲得專項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篩查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過社會救助熱線電話、羣眾來信來訪以及媒體報道信息等,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將信息彙總到縣級民政部門,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符合條件的幫助其申請救助;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多困難羣眾,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四、監測程序

各地要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為支撐,形成“信息採集—動態監測—預警核實—救助幫扶—數據歸集”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體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依託省級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市縣兩級分別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數據信息為基礎,將低保邊緣家庭、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特殊羣體及時錄入,逐步將相關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工會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羣眾信息錄入,進一步豐富完善數據庫。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範圍。

(二)開展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依託省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基礎平台,市縣兩級分別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台。通過實時上傳、數據比對、定期複核、自動提示等辦法,強化信息平台的監測預警能力。鄉鎮(街道)按照收到的預警信息等級劃分,完成入户核查並及時反饋核查情況,同時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困難羣眾信息及時上報或轉辦。

(三)實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通過預警發現和入户核查,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單人保”政策、臨時救助的,按程序納入救助範圍;符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過“一門受理、協同辦理”,轉由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對於監測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當地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進行個案研究解決;對於監測預警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核實情況,並終止救助。

五、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在監測預警範圍內的低收入人口如需獲得救助,應授權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核查其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鄉鎮(街道)及縣級民政部門及時啟動審核確認程序。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户”依規納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政策執行;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等,由相關部門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各地要結合當地的醫療、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其他救助幫扶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救助範圍擴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後仍有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足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羣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服務。推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資救助、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以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對於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及監測預警平台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細化落實措施,定期督促調度,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為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常態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同時要及時核實預警信息,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各類信息公開欄等載體,向社會宣傳黨的兜底保障政策,傳達黨對困難羣眾的關心和關懷。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製作圖文並茂、簡單明瞭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解讀和申請指引,方便困難羣眾瞭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聯村幹部和村(社區)幹部的政策、業務培訓,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5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推進我區精準扶貧工作,確保“三年為期、三級努力、整體脱貧、率先小康”目標順利實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實現20xx年整體脱貧、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為總要求,突出西部減村、東部減户兩個重點,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區域開發與村户脱貧、扶貧與扶智三個結合,推進農旅結合、農企對接、互助合作社、“兩減一扶”四種模式,細化“五個一批”(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移民搬遷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醫療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訓扶智一批),推動扶貧政策向特困片區聚集,扶貧資金向貧困村、户聚焦,幫扶力量向貧困對象聚合,做到對象、項目、資金、措施、選人、成效 “六個精準”,全面完成脱貧任務,在全省率先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主導,合力攻堅。積極發揮區鄉村三級職能作用,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嚴格落實扶貧對象、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書記)、脱貧成效“六個精準”要求,分類分級施策,確保精準扶貧到村、到組、到户、到人。

(三)強基固本,自力更生。建優建強貧困村基層黨組織,發揮帶領脱貧致富的戰鬥堡壘作用,引導貧困羣眾投身扶貧攻堅行動,激發自主脱貧內生動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四)改革創新,完善機制。全力推進投融資體制創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貧信貸機制、政策性保險機制、“大扶貧”助力機制、資產收益扶貧等機制,增強扶貧開發活力與內生致富能力,確保能脱貧、不返貧。

三、目標任務

以國家確認的我區20xx年底貧困人口35100人、貧困户15412户為基數,分年度、分層次加快推進減貧進度,確保20xx年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穩定脱貧,26個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全面實現“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目標。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2500户、6000人;出列5個村:蛟龍寺村、背馬山村、黃金河村、常家埡村、黃家衝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5700户、120xx人;出列7個村:龔家河村、觀音堂村、黃馬河村、金竹村、張家口村、楊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 7200户、17000人;出列14個村:馬卧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鵝池村、中洲山村、界嶺村、中嶺村、柏果淌村、頭頂石村、暮陽村、務河村、蓮沱村、唐家壩村、孫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區按照 “十個一”扶貧工作機制(制定一個脱貧總體方案、擬定一個村級分年度實施計劃、一個區直單位聯繫、一個工作隊進駐、一個互助合作社、一户一名包保責任人、一本建檔手冊,對26個貧困村還需做到一村一名區級領導、一名“第一書記”、一家企業幫扶),實施“五大工程”,推動整體脱貧。

1.實施產業扶貧帶動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確保每個貧困村至少有一個主導產業、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消除產業空白村、空白户。設立產業扶貧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發展柑桔、茶葉、蔬菜、畜牧、水產、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藥材等農業特色產業,扶持通過流轉等方式在村建立與農民利益連接緊密的企業發展壯大,改造和新建特色產業基地,建成一批農旅結合扶貧示範村。幫助貧困村、貧困户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農產品線上銷售。

2.實施基礎設施提升工程。重點解決貧困羣眾出行、用水、用電、通信、住房等難題。到20xx年,實現組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組和羣聚村落全部實現道路硬化,全面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安全飲水問題,保障生產灌溉用水,實現生產生活用電户户通,移動通訊網絡全覆蓋。

3.實施扶貧搬遷安置工程。對3萬多户農村土坯房進行提檔升級改造,徹底改變農村居住環境和麪貌;將居住於高山等偏僻地區貧困户、危舊房户遷移到資源、基礎設施等條件相對優越的區域,確保應搬盡搬,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4.實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對低保、五保對象進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户實行應保盡保,逐步提高保障標準,確保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實現“有飯吃、有衣穿、有牀睡、有電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監護人”的基本目標。設立大病關愛基金,提高貧困户大病報銷比例和救助標準,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

5.實施教育培訓扶智工程。制定貧困户子女教育優惠政策,實施“9+3”教育計劃。建立健全中國小教師幫扶貧困學生的關懷機制。支持民營企業設立助學基金會。完善農技服務入户制度,加大對貧困户實用技術培訓和轉移培訓力度,讓每個有勞動力的困難家庭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穩定的就業

五、方法步驟

精準扶貧工作從20xx年8月底啟動,至20xx年12月底結束,分六個階段開展。

1.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9月底前)

(1)調查摸底,鎖定貧困對象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扶貧對象識別方法,以鄉鎮(街道、開發區、試驗區)為責任主體,按照户自主申請、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區確認備案等程序,摸清全區農村現有貧困人口分佈、構成和特點等基本情況,建立區農村貧困人口信息系統,確保“户有卡、村有冊、鄉有簿、區有檔”。

(2)組建隊伍,入户核查結對

由區委組織部採取“個人報名、單位推薦、組織審定”的方式,選派26個省級貧困村“第一書記”,“第一書記”兼任駐村工作隊隊長;其餘各村由聯繫的區直單位選派班子成員擔任駐村工作隊隊長,並組建2人以上的駐村工作隊。區鄉兩級幹部職工每人對口幫扶一個貧困户;若聯繫村貧困户數大於區鄉聯村單位幹部職工人數,剩下貧困户則由村支部、村委會安排村組幹部、黨員、致富能人結對幫扶;對於低保户、五保户,村由支部書記聯繫;鄉鎮由鄉鎮長負責,民政辦主任聯繫;區由分管副區長負責,區民政局局長聯繫,落實兜底保障機制,並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確保“一村一隊、一户一人”。各包户黨員幹部要按照(營銷方案策劃書)貧困户界定標準及程序,迅速進村入户開展核查工作,進行有效識別,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6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皖政辦〔20__〕1號)、《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財政部等12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__〕62號)、《民政部 公安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__〕125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城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維護其合法權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採取政府補助的方式增強兒童家庭養育能力,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二、保障對象

(一)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養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包括:機構集中養育(含家庭寄養)、社會散居孤兒(含親屬撫養、獨立生活等)。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孤兒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蹤或失聯,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中,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繼續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重殘是指二級以上(含二級)重度殘疾或四級以上(含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失蹤是指失蹤兩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失聯是指失去聯繫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個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後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三、保障標準

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11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5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適當提高供養標準。

各市、縣(區)應努力拓寬資金渠道,採取多種方式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對於已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開展委託監護或者家庭寄養的勞務補貼標準,由市、縣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所需經費由市、縣級財政另行安排。勞務補貼不得從基本生活費中列支。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家庭成員繼續享受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

四、辦理程序

(一)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履行以下程序:

1.申請。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向兒童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

(1)屬於父母死亡的,提供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屬於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提供國家醫療衞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屬於父母正在服刑、被強制戒毒、二級以上重度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的,提供法院、公安、司法部門相關法律文書以及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人證複印件;屬於父母患重病而導致無能力撫養未成年人的,提供列入病種目錄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提供地級市(含市級)以上公辦衞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書或檢查報告(公章);屬於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在6個月以上,提供法院或公安機關的法律文書;屬於失聯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提供公安機關登記受理書面意見(或報案記錄),或出具《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對因不具備查詢條件導致公安部門難以接警處置查找的,可採取“個人承諾+鄰里證明(3人以上)+村(居)證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審核)+縣級民政部門確認”方式,提供《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屬於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屬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提供公安部門法律文書;屬於父母失蹤兩年以上,查找聯繫不到父母信息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兒童父母失蹤的法律文書,或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屬於父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級市人社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材料(工傷傷殘等級達四級以上,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身份證、户口簿;

(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請人填寫的《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

2.查驗(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情況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負責人簽字並蓋單位章,連同相關材料複印件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對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

3.確認(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後,應及時開展入户走訪和調查核實,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確認(審批)工作。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民政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自提出申請之月起,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對仍無法認定的其他複雜情形,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方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後報縣級兒童保護相關協調機制研究確認。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發生變化的,應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民政部門應採取實地走訪、入户調查等方式核實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有關情況。為保護孤兒的隱私,應避免以公示、評議等方式核實瞭解情況。

(二)社會(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申請基本生活費,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及相關材料,直接向主管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民政部門審批。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由其監護人持國家醫療衞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直接向感染兒童户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由縣級民政部門核定審批。為保護感染兒童的隱私,不得以公示等形式核實瞭解情況。

五、資金髮放

(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實行“動態管理、應保盡保”,按月發放。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調查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使用和保障等情況。及時按照程序和規定辦理增發或停發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手續。

(二)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和發放情況由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或委託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彙總整理。有條件的地級市,可委託市級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市轄區(含各類開發區、實驗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情況的'彙總整理。彙總整理後,由民政部門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相關材料和《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三)各市、縣(區)財政部門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實行“專賬核算”,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支付申請,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個人賬户或福利機構集體賬户。

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擔任監護人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就學、服役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由原户籍地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户。

六、資金保障

市、縣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根據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數量、養育標準和近年內支出變化規律,科學合理測算當地年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資金總額,統籌列入年度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部分,由市、縣通過財政撥款足額安排落實。推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與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檢查,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防止發生擠佔、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監督管理

(一)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前,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要簽訂相關協議,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領取、使用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狀況要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的監護義務和責任。

(二)地級市民政部門應定期或根據季節情況及時對管轄區的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寄養家庭進行監督和巡查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要適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的兒童(含家庭寄養兒童)監(看)護、養育、心理和家庭環境等情況深入開展入户走訪評估等工作,或委託第三方社會服務機構進行走訪評估或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督促監(看)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與養育責任;對已經納入保障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村(居)兒童主任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掌握兒童及其家庭情況變化,每月上門探訪或電話溝通不少於1次。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要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家庭寄養兒童養育情況進行走訪評估,並做好記錄歸檔。

(三)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一人一檔”原則。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市、縣級民政部門應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和《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同時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或電子檔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尤其是姓名、照片、地址、家庭信息等隱私信息不得向社會公開,不得用於宣傳或其他商業用途。各級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級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紙質檔案主要包括:(1)《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相關材料複印件;(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養育狀況(含監(看)護、健康、學習、家庭以及周圍環境等情況);(4)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走訪記錄以及相關評估等材料;(5)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簽訂的相關協議。福利機構內孤兒紙質和電子檔案應按照民政部《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等規定執行。沒有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民政部門應參照《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做好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管理工作。

(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被依法收養或年滿18週歲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服刑、被強制戒毒和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子女,自服刑、被強制戒毒人員解除刑期、解除強制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父母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失聯,但又查找到下落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監護權被依法恢復資格的,自次月停發。父母重病的,未提供重特大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未提供地級市衞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檢查報告)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

(五)地級市民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縣級民政部門做好信息錄入和更新,對納入保障範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要按照“認定一個,錄入一個”的原則,實施保障的當月將其個人及家庭信息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對情形發生變化終止保障的,應當及時從系統進行“減員”處理。

(六)因年齡等原因被取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民政部門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取消發放時,有條件的地方可視情發給孤兒一定的一次性生活補貼。

(七)加強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建設,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八、附則

本方案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解釋。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7

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而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關鍵在於教師。為了順利實現學校發展規劃,幫助教師在儘快適應和勝任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儘可能早的出成果,根據學校教學總體規劃和要求,特制定本學年度教師幫扶工作計劃及方案。

一、培養目標

學校對青年教師的總體培養目標是:一年基本規範,二年站穩講台,三年形成特色,四年以後步入我校骨幹教師行列。

(一)第一年來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含新調入的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要求需用較短的時間瞭解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情況和要求,學校在教育教學方面的常規要求,儘快熟悉所教年級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內容,掌握備課、書寫教案、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方法,以及如何培優輔差等。擔任班主任的青年教師,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掌握學校在班級管理方面的要求和制度,並認真學習管理好班級的工作方法。

(二)青年教師在工作第二年,要在教學各方面基本成型,達到合格的標準,能在課堂教學中注重培養學生的能力,合理運用教學方法,能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教學輔助手段,對新授課、複習課、講評課等課型要全部達標。課堂教學能體現教學目標明確、傳授知識準確、教學步驟合理、教學效果較好。擔任班主任的要能獨立擔任班主任工作,並能管理好班級。

(三)在我校工作滿三年的青年教師,課堂教學能夠達到生動性、趣味性、針對性等較高要求,課堂教學能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能獨立承擔所教學科教學任務,能勝任班主任工作並較好地做好班級管理工作。第四年應該成為我校的骨幹教師。

二、內容及要求

1、師傅要在以下諸方面對徒弟的工作給予幫助和指導。學校對教學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所任學科專業思想的確立、學科大綱的學習、學科教材的分析、教學計劃的制訂、教學過程的設計、課堂教學的組織、作業的設計和批改、後進生的輔導、試卷的講解分析、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及管理、教育教學現象的分析、課外活動的開展、教育教學的專題研究、教育教學論文的撰寫及如何評課等方面都要給予具體的指導幫助。

2、師徒要真誠合作,做到教學相長。徒弟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虛心、主動地向師傅請教。師傅對徒弟工作中的缺點或失誤要明確指出,耐心幫助,把自己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徒弟。

通過一年的學習、實踐,徒弟要能夠較為準確地把握教材的重點、難點,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組織好課堂教學,順利完成教學任務。

三、實施細則

(一)結對子,拜師學藝

教齡不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含新調入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必須同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或其他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結對子,拜師學藝。

(二)明確師徒職責

1、共同備課。學習大綱,鑽研教材,吃透教材重點難點。徒弟新課教案每學期至少有五篇詳案,要經師傅批閲(要有修改痕跡),修改後,再上課。

2、互相聽課。師徒間相互聽課,師傅及時對徒弟進行評課,對於優點要及時表揚,並指出不當之處,提出改進意見,徒弟要認真對教學過程進行反思。徒弟聽師傅的課,要認真記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後的感受。期會考試前徒弟要在教研組內上彙報課,由教研組和師傅進行聽課、評課,指導優、缺點。期末進行第二輪師徒聽課,然後由學校教導處進行學期考評。

3、每學期師傅聽徒弟課不少於5節,聽課後要在聽課記錄上留有對徒弟上課過程中優、缺點的記錄;徒弟聽師傅課不少於15節,每次聽課後要寫好聽課筆記。期末考核要進行檢查,在聽課本上要有記錄。

4、學期末徒弟須向學校上交本學期聽課筆記,本人經師傅修改的教案,師傅評課意見、及自己的教學反思(五次)。

5、對於需要升格的老師,師傅要對徒弟的課堂教學進行全方位的細緻觀察和指導,徒弟應在師傅的指導幫助下逐漸形成自己的風格和特色,成為學校骨幹教師,並能夠在市級學科或基本功比賽中獲得較好的成績,爭取取得市級教學標兵或教學能手。

6、學校積極為青年老師提供外出聽課的機會。

(三)抓落實,嚴格管理

1、教師結對幫扶組長:張月草校長,副組長:常海琴主任;教務處負責結對幫扶實施日常事務,教研組長協助教務處處理在幫教活動中出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2、教師幫扶領導小組及師傅指導青年教師制訂個人發展規劃,分析自身素質和專業特長,確定發展方向;制訂具體措施。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8

扶貧幫困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為本,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司法行政機關以實際行動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引導、扶持幫扶對象脱貧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據《攀枝花市扶貧開發規劃20xx—20xx》的相關要求和市扶貧開發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結合司法行政職能,現就我局20xx年度定點扶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

一、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指導

定點扶貧幫困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風建設為重點,通過發揮本單位、本部門職能優勢,採取智力的、科技的、經濟的、科學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獻愛心,共建和諧新村”這一主題,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幫助定點幫扶對象解決他們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原則

在定點扶貧幫村工作中,應堅持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本着“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無錢出個好主意”的原則,以實際行動,努力落實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解決定點扶貧對象的實際困難,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三、定點扶貧工作的對象

定點幫扶對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貧幫困規劃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貧辦下達的具體扶貧點和單位進行扶貧。

四、定點扶貧工作的主要內容

根據攀委辦函〔20xx〕14號、攀扶貧辦函〔20xx〕6號文件,結合我局的職能優勢和鹽邊縣漁門鎮十村的實際情況,擬從以下幾方面對幫扶對象進行定點幫扶:

1、由局帶領局扶貧幫困小組成員,深入扶貧幫困村進行實地調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況,特別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殘人員和失學兒童等情況,瞭解羣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使扶貧幫困工作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簽訂幫扶協議。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幫扶對象充分研究協商,擬定幫扶協議。幫扶協議一旦形成,並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則按協議條款逐條加以落實。

3、幫扶工作的重點。一是智力支持。要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實際,加大對幫扶對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導廣大農民羣眾學文化、學科學、學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間,我們要經常對幫扶對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採取一定的方式,結合當前農民羣眾的實際情況,以給他們上法制課、贈送法律書籍和音像製品的方式,教育羣眾學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務工農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為典型事例,大力宣傳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當前貧困羣眾擺脱貧困的一條重要途徑;以宣傳學文化、學科學為重點,引導農民羣眾打破傳統的種養殖模式,學會科學種田、科學養殖,千方百計提高農副產品附加值,實現幫扶對象經濟收入有較大的增長;以運用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決好幫扶對象的各類矛盾糾紛,無償為他們公證、律師及法律援助服務,達到建設和諧、富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的。二是經濟支持。儘管目前司法行政經費有限,但我們要千方百計克服一切困難,為幫扶對象着想,積極籌措扶貧資金,盡最大努力給予他們經濟上的支持。本年度我們要在上年度扶貧資金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扶貧資金的來源:採取行政擠一點,協會出一點,職工個人捐一點的辦法。在春節期間,向特困家庭一定的實物支持,鼓勵單位職工捐款、捐贈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根據扶貧對象的實際情況,一些他們緊急所需的物資。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9

一、領導小組

為紮實做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辦公室主任及村“兩委”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二、總體目標

我鎮棋子頂村是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區覆蓋村,鑰匙坡村是掉邊掉角邊緣村。

(一)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脱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相關幫扶工作機制基本建立,駐村幫扶力量全面到位,發展規劃、鄉村產業、穩定就業等工作順利推進。

(二)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脱貧攻堅成果持續拓展,鄉村主導產業有效培育,村級集體經濟加快發展,就業扶持穩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後續幫扶取得明顯成效,農村人居環境有效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農村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重點幫扶村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實現目標。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進一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大幅改善,鄉村治理能力顯著增強,鄉風文明程度明顯提升,農村居民收入達到縣域農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強化產村融合,鼓勵跨村整合產業發展資源,落實全產業鏈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種養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持續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二是支持新產業新業態。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遊、休閒農業、文化體驗、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三是支持鄉村產業技術服務。落實科技特派員和鄉村振興指導員制度,探索實行農技推廣人員“縣管鄉用、下沉到村”的新機制,實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優化“四川科技扶貧在線”平台,加強鄉村產業技術服務;四是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加工設施建設。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和食品產後淨化、分類分級、儲藏、保鮮、包裝等初加工設施。五是支持鄉村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積極構建鄉村現代流通體系,加強農資供應、電子商務、物流快遞等服務網點建設,實施“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六是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深入開展消費幫扶,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引導和帶動脱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與鄉村產業發展,融入產業鏈利益鏈,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二)持續促進穩定就業。抓好就業需求常態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台。一是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落實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有勞動能力的脱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的就業本領;二是拓寬就業渠道穩崗就業,落實穩崗就業政策,對返鄉失業人員及時引導再就業,託底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拓寬就近就業渠道,支持建設鄉村工廠、鄉村車間,發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場等農户庭院經濟,吸納有勞動能力的脱貧人口就業。支持重點幫扶村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鄉村道路、農田整治、水土保持、產業園區、林業基礎設施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中廣泛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的脱貧人口就業。統籌用好公益崗位,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脱貧人口,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三是就業指導和政策扶持。積極引導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科技人員、鄉土人才、新鄉賢創新創業,對有創業意願有勞動能力的脱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給予創業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

(三)創新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一是深化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在完成鞏固清產核資工作成果、成員確認,股份量化基礎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務;二是建立集體經濟組織。全面規範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賦予市場主體資格。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制,建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三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多種方式與各類經營主體開展合作,共同開發利用集體資產資源,探索股份合作、資源合作、資金入股、租賃經營等模式,以低風險、可持續的方式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四)鞏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態化開展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及時發現、及時幫扶。一是鞏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續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脱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紮實做好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學會普通話”;二是鞏固醫療保障成果。做好脱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落實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資助政策,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三是鞏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強脱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及時解決新發現住房不安全問題。抓好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鞏固飲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農村供水網絡,加強集中供水工程建設;五是鞏固易地搬遷脱貧成果。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加大搬遷人口產業就業扶持力度,加強安置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六是鞏固社會綜合保障成果,落實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關愛和殘疾人幫扶服務等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實施分層分類救助幫扶。支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困難、高齡、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各類困境兒童,以及社會救助家庭中的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等服務。

(五)紮實推進鄉村建設。一是科學編制規劃,結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學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二是支持農村道路建設,深入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推動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户傾斜,加強通村公路和村內主幹道連接,加大農村產業(環線)路、鄉村旅遊路建設力度;三是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因村施策,實施農田基本建設,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四是提升村級公共服務水平,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進農村通信和廣電網絡深度覆蓋,支持電網升級改造、鄉村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確需保留的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傾斜支持村衞生室完善基礎設施條件和設備配備。加強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建好便民服務室、農村綜合服務社等,探索將羣眾辦理的高頻事項、治理需要事項辦理權限依法延伸到村級代辦;五是支持人居環境整治,紮實推進兩個重點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實現一村至少一個公廁,到20xx年農村衞生廁所普及率要達到90%以上,無害化處理達到70%以上。對村內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給予傾斜支持,持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常態化。

(六)培育文明鄉風。一是廣泛宣傳教育,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宣傳脱貧攻堅精神,講好脱貧攻堅故事,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感恩教育和“永遠跟黨走”羣眾性主題宣傳教育活動;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化文明村、文明户建設活動;三是完善村規民約,普及科學知識,反對封建迷信、推進移風易俗,完善村規民約,有效整治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推動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建設;四是創建“百千萬”樣板村,繁榮興盛鄉村文化,支持將重點幫扶村納入鄉村文化振興“百千萬“工程,打造鄉村文化振興樣板村;五是成立鄉村文化志願服務隊,鼓勵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養的人員成立鄉村文化志願服務隊,支持村文化能人蔘加各類競演大賽,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強化正向激勵,加大典型宣傳力度,營造氛圍、引導羣眾用勤勞雙手創造幸福生活。

(七)加強鄉村社會治理。一是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二是加強村黨組織建設,推廣強村帶弱村、先進村帶後進村等模式,不斷提高村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三是建設服務站,建設社會工作服務站和志願服務站,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提升社會治理組織化,專業化水平;四是完善農村法治建設,加強村法治建設,完善農村法治服務,建好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發揮好人民調解員,法律志願者和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範户,全面推進依法治村,深入推進“六無”平安村建設,常態化推進農村掃黑除惡;五是強化村安全治理,加強村交通、消防、公共衞生、地質災害等領域隱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化建設,創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務自助終端、移動端推廣運用力度,提高為民服務的效率和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鎮政府統籌指揮、用好幫扶力量。鎮負責組織編制重點幫扶村規劃,統籌組織實施,制定推進進度。鎮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對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導,確保規範發展方向不偏離,村“兩委”對本村工作負總責,研究各項工作落地落實,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精準謀劃項目。項目要結合村情,因地制宜,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發展階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規模適度,堅決杜絕壘大户、造亮點、堆盆景、刷白牆、搞亮化等,避免舉債搞建設。

(三)明確工作責任。村根據重點幫扶主要任務,結合相關政策,明確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指導規劃建設規模及實施範圍。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0

一、監測對象、範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人口,監測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突發嚴重困難户三類對象。

1.脱貧不穩定户。指建檔立卡脱貧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脱貧户。

2.邊緣易致貧户。指非建檔立卡農村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户。

3.突發嚴重困難户。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户籍管理信息為準,對“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況,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户主共享開支收入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範圍。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週期為納入前一個月往前倒推一年)低於脱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為參考,綜合分析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因素,研判返貧致貧風險,確定監測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應納盡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調整年度監測範圍。

(三)監測內容。重點圍繞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增收三個方面的內容開展監測。

1.規模性返貧風險。農村人口可能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風險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二是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一些種養殖型農户經營性收入驟減甚至入不敷出帶來的影響;三是受低端企業轉型關停、疫情等因素影響,農村勞動力迴流,失業明顯增多;四是受市場因素、經營管理模式等影響,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參與發展的農户收益鏈中斷;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六是扶貧政策調整的影響,如健康扶貧工作機制由“四位一體”調整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過渡;七是禁捕退捕、禁養野生動物等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

2.“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農户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等各類原因,存在安全住房、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安全飲水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導致安全住房無保障(或維修加固支出費用較大);二是6-15歲適齡兒童厭學,輟學在家;三是季節性缺水導致安全飲水無保障;四是自然災害導致水質不達標,或供水管網出現故障;五是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

3.脱貧户收入風險。脱貧户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各類原因,出現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收入無法持續穩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下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脱貧户收入來源(途徑)普遍減少;二是脱貧户收入總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貧户收入結構中普遍存在轉移性收入佔比過大。

二、監測方式

以鎮為單位組織實施,通過農户自主申報、鎮村幹部摸排等方式全時全域進行監測,及時掌握分析新聞媒體、網絡輿情、信訪投訴等社會監督信息,拓展風險預警信息獲取渠道,實現監測對象的快速發現和響應。

(一)農户自主申報。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户可實時向村(居)委會提出申報,也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諮詢服務平台等,直接申報。

(二)基層幹部摸排。鄉村幹部、駐村幹部、村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基層力量,分類別對一般農户、脱貧户、監測對象採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政策,常態化開展入户走訪排查。在農户全覆蓋基礎上,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

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户核査、村級評議、鄉鎮審核、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範圍。

(一)承諾授權。通過農户自主申報、基層幹部摸排、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獲得預警信息後,村“兩委”指導農户填寫《承諾授權書》(見附件1),獲得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的授權。

(二)入户核查。村“兩委”組織村幹部和駐村幹部開展入户核査,填寫《防止返貧檢測對象信息採集表》(見附件2),如實採集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信息。

(三)村級評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逐户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和幫扶措施意見,經村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四)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户複核,形成初審監測對象名單,並上報市鄉村振興部門審定。

(五)縣級確定。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組織對初審監測對象信息數據進行逐户比對,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分別在政府門户網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於5天)。公示公告應注意保護監測對象個人隱私,進行相應脱敏處理。

(六)錄入系統。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並將監測對象名單共享給市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幫扶。

對因疫、因災、因突發事件採取邊走程序邊進行幫扶的監測對象,事後要及時補充完善認定程序和資料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後,由鄉村幹部、駐村幹部等作為監測聯繫人,做好跟蹤回訪,掌握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做到誰採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

四、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一)風險消除標準。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註“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幫扶措施可能出現風險反彈的監測對象,相關行業部門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後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註。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暫不標註“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提出,經入户核實、村級民主評議後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審核,並提交市鄉村振興部門複核並公告後(公告期不少於五天),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對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標註。

五、幫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監測對象。同時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根據每一户監測對象的致貧返貧風險點制定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

(一)用好用足相關政策。過渡期內,各村要堅持預防性措施與事後幫扶相結合,合理利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強化針對性幫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根據監測對象發展需求和能力,分層分類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1.因病風險。落實健康幫扶政策;爭取各項救助和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2.因學風險。落實教育幫扶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3.因殘風險。落實殘疾人補貼;納入綜合保障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根據家庭情況給予健康、產業、就業等幫扶。

4.因災、因意外事故風險。及時申報“防貧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險,進行理賠;納入綜合保障;根據災情或意外事故導致家庭困難的情形,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5.因產業失敗風險。加強生產經營、勞動技能培訓,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積極引導申請小額信貸;落實產業獎補政策;及時申報“防貧保”;積極對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消費助農等。

6.務工就業不穩風險。開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開展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資金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支持自主創業;通過舉辦現場招聘會、職業介紹等形式,開闢就業渠道;提供公益性崗位等。

7.缺勞動力風險。做好兜底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同時爭取社會愛心幫扶。

(三)鼓勵社會カ量參與。堅持實施“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開展村企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公益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高度重視並積極主動地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本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過問,充實保障工作力量,切實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堅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別、全覆蓋做好一般農户、脱貧户、監測對象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一户農户都知曉政策;嚴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標準,認定監測對象,每個步驟都要留存佐證,防止工作過程隨意,資料缺損丟失;紮實開展針對幫扶,幫扶措施要切實做到對症下藥,增強風險消除有效性,避免頭痛醫腳、盲目幫扶;建立動態更新的幫扶檔案,及時歸整必要的幫扶資料。

(三)嚴明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嚴格落實追查追責制度,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發生漏報、瞞報、遲報以及不履行幫扶責任,造成區域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1

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__〕67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切實改善和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堅持惠民便民精準管理,堅持政策銜接動態調整,進一步健全幫扶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推動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為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建立起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積極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範圍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脱貧人口中的殘疾人。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有條件的地方可合理擴大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範圍,生活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延伸,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延伸。

(二)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7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補貼精準性。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高補貼標準。

(三)資金籌集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對市、縣(區)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自行承擔。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對32個脱貧縣(市、區)予以傾斜支持,其他由縣(市、區)自行承擔。

3.綜合多方面因素,20__年殘疾人兩項補貼省級補助資金按照較上年綜合增長不低於10%予以安排。

4.各地要嚴格落實補貼發放標準,不得低於新制定的省級基礎標準。鼓勵支持各市、縣(市、區)合理擴大補貼對象範圍、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增加的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財政部門要健全資金撥付機制,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資金兜底保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按月打卡發放。

(四)政策銜接。各市、縣(市、區)要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政策的具體銜接,除應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及《民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__〕99號)文件要求以外,納入傷殘撫卹對象範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不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為原户籍家庭成員,原則上向原户籍地申領補貼。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月增發30%的低保金,列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統計範圍。

(五)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精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將聯合制定安徽省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充分評估殘疾人生活困難程度和長期照護需求,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使補貼標準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各市縣補貼標準調整情況應當及時通過政務公開欄、信息平台、網絡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示。

(六)定期複核

採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縣級民政部門、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防止重、漏、錯現象發生。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四、申請審核程序

(一)自願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託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户口本、殘疾人證及複印件,貧困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複印件。

(二)逐級審核

1.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並對身份、殘疾等級、困難證明等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報縣級殘聯審核。

2.審核。縣(市、區)殘聯自收到初審材料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相關審核工作,重點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予以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籤署意見,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彙總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彙總表》報同級民政部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並告知原因。

3.審定。縣級民政部門自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定,並通過與殘聯、低保等信息系統數據核對。對審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對審核審定不符合條件的,應逐級退回,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4.公示。採取長期公示。對審定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和村民小組、社區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縣級民政部門應在官方網站進行長期公示。公示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主要公示申請人姓名、享受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無關的信息。公示中發現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經核實後,按規定取消補貼資格並追回已發補貼資金。

(三)補貼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將資金儘快按月打卡發放至補貼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户,發放時間為每月25日前。

(四)跨省通辦。各市縣要根據《關於全面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的通知》(皖民務函〔20xx〕103號)的要求,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審核時限切實履行職責。採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實行“全程網辦”,統一使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跨省通辦”申請,簡化補貼申請受理環節,實現“馬上辦、就近辦、一地辦”,進一步提升殘疾人獲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對經殘聯審核合格的補貼對象彙總花名冊進行審定,並對補貼對象家庭困難等情況進行審核,做好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殘聯組織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嚴把殘疾等級關,做好相關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加強對兩項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二)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要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全面運行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兩項補貼對象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補貼對象死亡或遷出本省的、困難程度變化不再符合相應條件的,及時停發睏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因醫學治療或康復訓練後殘疾程度減輕達不到重度殘疾標準的,及時停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實施。

(三)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加大對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省級將不定期對各地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擠佔、挪用、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工作不負責的,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構建和諧部門”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整合社會資源,廣泛動員全系統力量,深入開展開發式扶貧等各項扶貧幫困工作,確保我局扶貧幫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工作任務

幫扶對象包括系統外“一對一”結對幫扶、三峽移民、傷殘軍人、金秋助學貧困學生、常樂鎮(常來村)貧困户等,系統內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困難黨員和生活困難羣眾等。目標使他們在現有的生活基礎上各方面條件都得到進一步改善,力爭使他們早日脱貧,做到“兩個”滿意,即讓上級各相關部門滿意、讓貧困户滿意。

三、幫扶內容

1.開展開發式扶貧幫困工作。對常樂鎮115户貧困户開展慰問活動,根據幫扶對象不同就業意向、勞動者技能、身體狀況以及經營環境、條件等情況,與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户實行“一對一”或“多對一”結對,採取“輸血”與“造血”結合,以“造血”為主的開發式幫扶方法,多形式、多渠道落實創收項目,逐步增強貧困户自身發展能力。對無勞動能力的低收入户,主要採取“輸血”救助方式實現脱貧。嚴格按照“機關部門捐助物資每年每户不少於1000元,幫扶責任人每年走訪不少於4次,捐助物資每年每人300元”的標準,幫助落實脱貧致富增收項目、籌措發展資金、資助貧困户孩子上學,給他們帶去精神和物質上的安慰,使每個貧困户能切身地感受到黨的温暖和關懷(具體名單及扶貧項目意向見附件)。

2.開展幫扶三峽移民活動。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元旦、春節、中秋等節氣,開展慰問活動,讓他們感受到海門人民的熱情和關愛,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和適應海門的生活。

3.開展愛心助學活動。把“愛心包裹”捐贈活動、“手拉手”愛心助學、金秋助學等活動作為扶貧幫困一項重要工作,動員全系統幹部職工關心下一代工作,把資助貧困學生的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落實到位。

4.開展獻愛心募捐活動。紮實開展“一日捐、一元捐”、“慈善一日捐”、“助殘募捐”等活動,組織廣大幹部職工和全市三級資質以上的各類房地產、市政企業獻出愛心,從而幫助到困難羣眾。

5.開展幫扶薄弱村活動。根據幫扶要求,明確“扶持一項增收項目、加強財務節支、資助一項村級公益事業”的幫扶目標,制訂專題幫扶方案,確保對常樂鎮廣南村的幫扶工作落到實處。

6.開展慰問老複員軍人活動。利用“八一”建軍節、“九九”重陽節、春節等節氣,開展對老複員軍人的慰問活動。

7.開展城鄉結對共建活動。充分利用“三走進三服務”等活動平台,幫助東風新村社區解決一些矛盾突出問題,使結對共建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8.開展掛鈎共建活動。按照海綜治委〔20xx〕3號文件精神,加強與餘東鎮的掛鈎共建工作,加強工作指導,加大財力、物力支持,有效促進平安海門建設。

四、工作要求

為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局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施渠平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蔡衞東任副組長,科室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系統的扶貧幫困工作。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楊美如兼任主任。同時,要根據調研情況,認真分析研究,堅持四大幫扶原則:

一是思想幫扶。幫助他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強化勤勞致富的觀念,樹立自強、自立意識。

二是物質幫扶。從實際出發,對有一定勞動技能申請創辦第二產業的困難羣眾,發放一定數額的扶貧幫困週轉資金;對低收入貧困户子女上學支付學費及代辦費等常規費用有困難的,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助解決,以防出現輟學現象。

三是技術幫扶。通過多種渠道,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户使擁有一技之長,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四是信息幫扶。利用自身優勢,無償為困難羣眾提供勞務、介紹就業信息等服務,拓寬致富渠道。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3

xx省xx縣不斷總結扶貧經驗,加大扶貧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貧模式,扶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今年以來,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有序開展。

立足一箇中心

以扶貧對象穩定脱貧為中心。把“六個到村到户”作為實施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立足於扶貧對象穩定脱貧這個中心,積極創新扶貧方式,對貧困人口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精準化扶持,摒棄了“穿開發新衣,走救濟老路”,切實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突出兩個重點

以對象識別為重點。根據貴州省、畢節市的安排部署,立足“五個結合”(即結合規劃、結合前期調研情況、結合扶貧工作實際情況、結合鄉鎮具體情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啟動了全縣141個類別村和30.53萬貧困人口的識別工作。在識別工作中,嚴格按照省、市明確的識別貧困户九個步驟和識別貧困村“一高一低一無”(即行政村貧困發生率高於27%,行政村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819元,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的要求進行識別。

以建立幫扶台賬為重點。通過詳細記載扶貧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所在鄉鎮(村)、收入情況、收入來源、幫扶責任人、幫扶內容、幫扶目標、幫扶措施、幫扶進展等情況,建立統一標準的幫扶工作台帳,以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幫扶措施的制定、幫扶目標任務的設計、幫扶成效的實現等情況。幫扶台帳的建立有利於準確瞭解幫扶工作的開展情況,有利於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利於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深入開展。

把握三個結合

與“試點”工作有機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和“試點”工作結合起來,在全面推進“扶貧開發、生態建設、人口控制”三大主題實踐的基礎上,勇於探索、大膽實踐、先行先試,創造和積累新的經驗,推動精準扶貧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與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作為踐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羣眾路線最實在、最具體、最直接的行動和內容之一,牢固樹立羣眾觀點、站穩羣眾立場、踐行羣眾路線,沉下去、接地氣,洗心靈、提境界、錘鍊自我,真心實意為貧困對象查實情、辦實事。

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充分利用“四在農家·美麗鄉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電、小康訊、小康寨”六項行動計劃的建設資源,不斷改善貧困羣眾生產生活條件。

建立四個機制

建立健全幫扶機制。以今年全縣6萬人脱貧為首要目標任務,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充分進行資源整合,以“六個到村到户”為主抓手,制定了相關幫扶計劃,建立了幫扶台帳,確保貧困村、貧困户扶貧措施全覆蓋。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強化扶貧項目監管,積極落實省財政廳和省扶貧辦將目標、任務、資金、審批權下放到縣的“四個到縣”政策,確保所有扶貧項目覆蓋到户。強化扶貧資金監管,嚴格執行《貴州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貴州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實施細則》,及時更新“貴州省涉農資金監管系統”數據。

建立健全進退機制。通過民主評退、返貧核查、落實政策三個步驟來建立扶貧對象進退機制。對識別出來的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及時納入幫扶範圍,落實幫扶責任人並按規定落實扶貧政策;屬於民政救濟範圍的,及時給予救助;已脱貧的扶貧對象,取消其享受的扶貧政策。

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將部門和鄉鎮“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動態跟蹤督查考核體系,分時間分階段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考核結果在全縣範圍內通報,並作為幹部工作業績和提拔使用的依據,對扶貧開發工作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實行問責。

做到六個精準

結對幫扶精準。採取“百個單位扶村、百家企業幫村、百所學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開展幹部接對工作,確保全縣幹部職工和貧困户真正結成幫扶對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隊、一户一脱貧致富責任人”。目前,已將8227名幹部職工與14523貧困户60001名農村貧困人口結成幫扶對子。

產業扶持精準。緊緊瞄貧困村、貧困户,根據產業分佈特點,按照涼山類型區、半涼山類型區、河谷類型區三個地型類別,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對每户貧困户實施1-2個優勢產業,確保其增收脱貧。

教育培訓精準。緊緊圍繞貧困鄉村“一户三人”培訓計劃(即1户1人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者1户1人接受培訓後轉移就業或者1户1人掌握農村實用技術),堅持“四個需求”培訓原則(即按照項目需求情況進行培訓,按照鄉鎮需求進行培訓,按照產業發展需求進行培訓,按照勞動力轉移就業需求進行培訓),確保實現“培訓一人、轉移一人、就業一人,脱貧一户”。

農村危房改造精準。對今年貴州省下達的11828户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按照 “四早”(即早宣傳、早發動、早實施、早竣工)和“六公開”(即改造政策、改造對象、貧困類別、補助資金、建房標準、改造時限)的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分解指標和工程建設工作。

扶貧生態移民精準。堅持政府主導、羣眾自願、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的原則,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精心實施今年下達全縣的723户3163人扶貧生態移民工程任務,確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

基礎設施建設精準。以貧困村、貧困户為主要目標,以村鎮和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完善農村居住條件和生產生活設施為抓手,打造農村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村容整潔、管理有序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體系。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4

為深入推進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入基層,解民困,提升黨員幹部做羣眾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聯繫鄉鎮開展結對幫扶工作的要求,決定在高明鄉開展科級領導幹部“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是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羣眾反映強烈問題的一種有利方式,是拉近黨員幹部與人民羣眾關係,提升黨員幹部服務羣眾能力的有效途徑。科級結對幫扶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活動的重要意義,不斷創新羣眾工作方法,廣泛聽取羣眾建議,切實解決羣眾的實際困難。

結對幫扶認親工作原則上一定3年不變。每名幹部每年到結對户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4次,並認真填寫《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每一次幫扶時間、面臨問題、主要舉措,下一步打算,確保幫扶工作實效。

二、範圍對象

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黨總支書記

三、目標任務

按照“政治上扶學、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貧、能力上扶技、經濟上扶業”的幫扶要求,結合幫扶對象的實際困難,紮實開展結對認親幫扶工作,不斷提升羣眾工作能力,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具體目標是:

(一)解決一批具體問題。每年解決1件以上結對幫扶羣眾的現實困難和問題。重點是解決羣眾就業難、住房難、看病難、飲水難、子女上學難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問題。

(二)找到一條致富門路。立足環保工作實際,為結對幫扶羣眾做好三年的發展規劃,結合自身知識、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通過送資金、送知識、送技術,幫助結對幫扶羣眾找到致富門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導一種良好風尚。強化在幫扶村、户的國家政策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宣講,真誠的與幫扶羣眾溝通,如實的記載幫扶羣眾的利益訴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幫扶對象加強愛國精神、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與溝通,營造良好的風尚。

四、結對原則

按照一名科級黨員幹部幫扶一户困難户的原則,按照我局6名科級黨員幹部的職數,由高明鄉提供6户困難户,開展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

五、階段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xx年3月—5月)

1、結對分户。與高明鄉聯繫,由高明鄉為環保局提供6名困難户名單和資料。環保局在徵求高明鄉意見的同時,6名科級幹部做好結對分户,並建立分户台賬。

2、上門認親。6名科級黨員幹部要及時深入到幫扶對象的家中主動上門認親,瞭解困難户家庭情況,進行對接,掌握全面的材料,為下一步制定幫扶對象的三年幫扶規劃打好基礎。領導幹部與幫扶對象的上門結對認親工作和《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的簽訂於4月30日前完成。

3、認真規劃。領導幹部要深入結對幫扶户家中,深入瞭解情況,建立幫扶對象基本情況台賬,認真研究幫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長遠的幫扶規劃。局長的幫扶規劃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其他5名科級領導幹部的幫扶規劃報局長審核。

4、完善台賬。領導幹部要認真填寫《科級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幫扶工作的主要內容,注重留存幫扶工作過程點滴、幫扶成果體現及幫扶前後變化的影像資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科級黨員幹部的幫扶情況,完善結對幫扶工作管理台賬。《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名冊》在5月20日前,收集上報市委組織部。

(二)穩步推進階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幫扶人員結合幫扶對象不同的致貧致困,將“智力扶持”作為幫扶重點,採取具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幫助貧困家庭樹立信心,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1、幫思想。幫扶幹部定期走訪幫扶對象,與他們“認親戚、拉家常”,瞭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排查矛盾糾紛,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轉變觀念,樹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脱貧致富,尋求合法途徑化解矛盾。幫扶幹部每年到結對幫扶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5次,經常通過電話等方式強化溝通,多給予幫扶對象人文關懷,記好幫扶工作民情日記,適時跟新幫扶進展。

2、幫生活。生活上開展輸血式幫扶,與幫扶對象“接窮親”,為其生活正常運轉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為幫扶對象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於基本生活、子女就學、住房、身體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難問題,多渠道為其出謀劃策,多途徑尋找幫扶辦法,通過與鄉鎮、民政等部門溝通和協調,藉助政策、集中幫扶、開展慰問等辦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幫扶幹部在傳統節日要開展送温暖行動,為幫扶對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開展送温暖活動不得少於2次。

3、幫生產。生產上開展造血式幫扶,對幫扶對象在農業生產、項目開發等遇到的困難,要盡心竭力,從科學文化、技術培訓、協調部門關係、籌劃項目、資金、銷路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幫扶對象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生產水平,改變目前的生活狀況。幫扶幹部要根據幫扶對象實際,選擇適合幫扶對象特點的種植和養殖業務,幫助幫扶對象對生產進行科學規劃,幫助幫扶對象尋找其種植產品和養殖牲畜的銷路,實現全年的增產增收。

4、幫就業。為幫扶對象創造就業條件,對有創業潛能的鼓勵引導創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向的,幫助推薦就業,努力促進其就業或自謀職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扶助解困,從根本上幫助有條件的困難家庭儘快脱貧。幫扶幹部對幫扶對象家庭有勞動能力且有勞動意向的,要積極的幫助幫扶對象尋找適合的就業崗位,擴寬幫扶對象家庭收入的來源渠道。

5、幫信息。向幫扶對象宣傳並解讀中央、省、市黨委和政府有關決策政策部署,為其提供市場信息等相關信息,找準發展路子,自力更生,發展脱困。幫扶幹部要時刻幫助幫扶對象關注其從事生產的農產品和牲畜的價格走勢,以便其在最合理價格時買進和賣出,實現節約成本和利潤最大化。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7月—12月)

1、認真總結,積累經驗。通過總結積累經驗,查擺問題,對照幫扶規劃查看幫扶工作完成情況,進一步做好幫扶工作,確保幫扶效果。

2、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將幫扶工作積極主動和成果顯著的作為宣傳重點,引導黨員幹部向先進典型學習。

3、建章立制,確保效果。要認真總結提煉創新舉措、經驗做法,形成領導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羣眾的長效工作機制,把結對幫扶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結對幫扶工作局長是第一責任人,參與幫扶工作的科級黨員幹部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領導,紮實開展在高明鄉的幫扶活動。在幫扶期間,領導幹部若發生變動,要主動做好溝通對接,確保幫扶不斷、親情不斷。

(二)強化督查檢查。局黨組將不定期對結對幫扶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不定期通報結對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幫扶幹部將追究責任。

(三)強化紀律約束。科級黨員幹部到結對幫扶對象家中開展幫扶,要帶着感情、責任、紀律,融入羣眾生活。嚴格遵照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樹立良好的幹部形象。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5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户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脱貧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別是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户,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户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户,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户核實和農户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脱貧户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脱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嚴重困難户,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台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台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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