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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工作方案範文4篇

專項工作方案範文4篇

本文目錄專項工作方案範文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紅頂中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各級要求,為切實加強我市衞生行業作風建設,維護人民羣眾利益,減輕人民羣眾醫藥費用負擔,根據省衞生廳和市糾風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以全市上下正在開展的效能建設活動為契機,結合我市衞生系統行風現狀,決定繼續在全市開展糾正醫療服務中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專項工作方案範文4篇

一、指導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求真務實的精神,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堅決糾正醫療服務領域中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維護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減輕人民羣眾醫藥費用負擔,促進醫療衞生事業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整頓和專項治理,主要是突出實現一個目標,完成三項任務。

一個目標:

在所有醫療機構中有效遏制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用實際行動減輕人民羣眾醫藥費用負擔。

三項任務:

(一)弘揚正氣,倡導先進,樹立一批醫德高尚、服務優良、醫術精湛,無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二)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風管理制度,包括醫院院長“一崗雙責”制度、醫院評價制度、醫務人員考核、激勵、懲戒制度,社會監督制度等,並建立“醫院對社會、科室對醫院、個人對科室”的三級承諾機制,形成衞生主管部門、醫療機構和社會羣眾相結合的行風監督機制。

(三)嚴肅紀律,追究責任,堅決查處嚴重違規違紀的醫務人員和領導不力、疏於管理、聽任不正之風盛行的醫院或衞生部門領導。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誠信醫院”創建活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建立完善醫德醫風考核制度,樹立和大力宣揚先進典型

結合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建立健全醫德醫風考核制度,並與獎金分配、評先評優、職稱晉升和聘用等結合起來,形成系統的激勵懲戒機制。要廣泛開展“誠信醫院”創建活動,變被動地“糾”為積極地“創”。加強正面引導,發現和樹立一批自覺抵制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弘揚醫務人員在抗擊“非典”中表現的崇高醫德和無私奉獻精神,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蹟,倡導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杜絕藥品回扣、“開單提成”、拒收“紅包”和嚴禁亂收費的強大~氛圍,營造讓患者安全、放心的就醫環境。各醫療衞生機構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承諾書”和實施規定,要向社會公開做出承諾,堅決執行有關規定,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格內部管理,接受社會監督,發揮行業帶頭作用,爭創行風先進模範。

(二)加強紀律教育,明確各項紀律和要求

衞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要組織學習《衞生部關於加強衞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安徽省醫療衞生機構工作人員收受“紅包”、“回扣”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通過學習和教育,各級醫療機構的領導和醫務人員要明確各項法律規定、政策界限和紀律要求,自覺遵守衞生部“八個不準”的行業紀律和市衞生局公佈的《醫務人員五禁止》和《衞生行政執法人員六條規定》,進一步明確糾風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

1、嚴禁醫務人員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和其他饋贈。醫務人員對患者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必須於24小時內上交醫院指定部門,由指定部門及時退還患者。難以退還的,由醫院統一處理。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告、不上交的,視同收受“紅包”處理。

2、嚴禁醫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醫療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當利益。

3、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嚴禁醫療機構對藥品、儀器檢查、化驗報告及其他特殊檢查等實行“開單提成”辦法,或與科室、個人收入掛鈎。

5、嚴禁醫療機構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項目之外,巧立名目亂收費。

6、醫療機構內部一切財務收支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辦法,科室不準設立“小金庫”。

(三)加強醫療機構管理,完善各項制度和監管措施

堅持防範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深入剖析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成因,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合理運行機制,切實採取防範措施,剷除滋生不正之風土壤,建立糾風長效機制。

1、強化醫療機構負責人糾風工作責任,建立院長一手抓醫院管理、一手抓醫德醫風的“一崗雙責”制度,把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醫療行為作為院長的重要職責。

2、加強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建設,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製度、財務管理制度和責任獎懲制度,約束和規範醫務人員的執業行為。

3、切實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服務第一”、“病人第一”的理念,把“以病人為中心”真正落實到每一個醫療服務環節,實行醫患溝通制度,事先將治療方案及相關費用告知患者,通過書面或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徵求患者對醫德醫風的意見,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4、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建立同行評價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評價制度。重點檢查評估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收費行為、醫生處方、開單檢查情況,參加全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招標後使用中標藥品和付款情況等,定期將評價和監督信息向社會公佈,引導病人自主選擇就醫,促進醫療機構之間的良性競爭。

5、完善醫療機構信息公開制度,增強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透明度。醫療機構要完善住院費用清單制、醫療收費及藥品的價格公示制和查詢制。通過“公告”、“住院須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會宣傳行風紀律規定,自覺接受患者和社會的監督。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會同物價、財政、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和收費行為的日常監督。

(四)建立健全羣眾投訴、舉報受理機制

衞生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行政管轄範圍內糾風工作責任,設立向社會公開的投訴、舉報受理電話和舉報信箱,確定專門人員,負責處理羣眾的投訴、舉報,做到有訴必查,有責必究,件件有查處、有反饋。對提供證據、經核查屬實的舉報者,給予一定獎勵。各縣(市)、區衞生局和醫療衞生機構要於近期公佈投訴、舉報受理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市衞生局將統一向社會公佈各縣(市)、區衞生局和市區部分醫療機構的投訴、舉報受理電話。

醫療機構要建立統一的羣眾投訴、舉報受理機構,把羣眾投訴、舉報的受理和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結合起來,做到統一機構受理,內部協調處理,受理機構統一反饋答覆;杜絕多頭受理,敷衍了事。相互推諉現象,切實改變工作作風,努力在羣眾中樹立誠信的良好對形象。

(五)加大處罰力度,嚴格糾風責任追究制度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糾風工作責任追究力度,保證各項治理措施的落實。

對醫務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等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紀律嚴肅查處,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職稱資格或緩聘、解職待聘,直至解聘;執業醫師由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責令暫停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醫療機構糾風工作不力,疏於管理,醫務人員頂風違紀,繼續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亂收費等不正之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並追究領導責任。衞生行政部門對本地區糾風工作指導不力,監督不嚴,不正之風盛行。羣眾反映強烈或對羣眾舉報不認真核查,不嚴肅處理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四、步驟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

衞生行政部門在今年7月底前,組織所屬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認真學習黨和國家關於糾正醫療服務不正之風的部署和要求,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本工作方案要求,立即進行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和措施。各縣(市)、區衞生局要組織各直屬、直管醫院帶頭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二)檢查落實階段

市衞生局10月份之前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直屬、直管醫院專項治理情況進行若干次檢查,並適時組織市衞生系統行風評議監督員進行暗訪。各縣(市)、區衞生局也要對轄區內專項治理情況開展檢查。檢查結果要向社會公告,並隨時向市局報告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信息。

(三)總結完善階段

10月底前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治理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總結上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同時,市衞生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各單位專項治理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檢查,並向全市通報結果。11月份,做好迎接省衞生廳和國家衞生部對各地糾風專項治理情況檢查的準備工作。

五、幾點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糾正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的組織領導。衞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都要從全面貫徹落實“xxxx”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羣眾切身利益的高度,提高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衞生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結合我市正在開展的效能建設活動。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治理的目標、措施和責任,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不斷探索和創新糾風工作新方法、新途徑。衞生行政部門要把糾正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放在衞生改革的整體進程中去把握,同“誠信醫院”創建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找準專項治理工作的切入點,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解決深層次的問題,逐步消除容易產生不正之風的體制、機制因素,並及時組織羣眾參與,積極探索糾風工作規律,建立起上下、內外綜合治理的糾風工作體系。

(三)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糾正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突出工作重點,一要抓住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和工作薄弱環節;二要重點抓好收受藥品回扣、“紅包”、“開單提成”、以及亂收費等問題。衞生行政部門要根據總體要求和具體分工,圍繞重要任務和重點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項抓落實。要把日常監管與重點檢查相結合,採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加強監督檢查,要注意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既要堅決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嚴格責任追究,又要總結經驗,用先進典型指導推動工作,突出監督檢查實效。

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專項工作方案範文(2) | 返回目錄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為堅決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創造一個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五部門關於全省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XX〕159號)精神,決定從9月1日開始至年底,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項指數實現“零增長”,專項行動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減少,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確保不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

(二)全縣公路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信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其中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駕車、客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費站卡點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檢查率達到100%。

(三)在年內,被省裏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啟動率達到100%,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

(四)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客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輛)全部實現户籍化管理,其中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信息採集率分別達到100%。一年內駕齡的駕駛人“實習標誌”發放率達100%。

(五)公交車、出租車、客運班車營運規範、文明、有序,杜絕非營運客車的非法營運。

(六)拖拉機營運管理達到規範、有序、適量的工作目標,外籍拖拉機臨時檔案建立率達100%,涉及拖拉機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

(七)學校交通安全防範措施得到落實,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學生接送車得到有效監管,中國小生專門接送車輛標誌牌發放率達到100%,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規範。專項行動期間力爭不發生一起涉及學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文明交通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的管理和教育,專項行動期間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力求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副縣長張為華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鄒雲、公安局副局長肖永平為副組長,政法委、宣傳部、發改委、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農業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衞生局、監察局、司法局、建設局、工商局、質監局、殘聯、人保公司以及各鄉鎮(含開發區,下同)領導為成員的全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交警大隊內),由公安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建立具體的工作班子,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抽調專門人員,落實專項經費,確保專項行動有序向前推進並完成預定目標。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堅持從嚴的原則,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管理,加大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形成高壓管理態勢。要重點查處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信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大對車流量大、事故多發的路段、時段的巡邏和管控力度,進一步發揮6f測速儀和電子監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斷加大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的力度。要嚴肅查處各類農村道路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農機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公安駐農機聯絡室的作用,加大農村道路的巡查,同時要積極聯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嚴厲查處拖拉機載人、無證駕駛和脱檢等嚴重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專項行動期間,縣公安局、縣交通局要集中組織開展“藍盾”和“天網”行動,堅持“五個一律”的嚴管措施,嚴厲打擊超速、客(校)車超員、非法營運、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限速70公里/小時(含)以上路段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路段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的超速違法行為,一律給予吊銷駕駛證處罰;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給予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汽車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費站設卡,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點各抽調4人以上,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逐車檢查登記,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糾力度。對超員的客運車輛一律扣車查糾、卸客轉運;縣內客運車輛超員20%或違反規定客貨混載的一律停止營運,超速行駛超過50%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嚴格出租車日常監督管理,堅決查處拒載、違章組客、異地經營等行為。

3.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發揮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鄉鎮要積極牽頭本轄區公安、交通、農業等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基礎工作排查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和調動村級信息員在交通安全基礎調查、安全隱患排查、交通安全宣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各鄉鎮要對本轄區中國小校的交通安全負總責,落實中國小校校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4.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監督。進一步推進客車超員、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落實,集中處理曝光、點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

(二)強化車輛和駕駛人的源頭管理。

1.切實落實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將重點車輛和駕駛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位,切實掌握車輛底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駕駛人安全行車等情況,做到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見車見人,不漏登、不漏管。要採用統一的登記卡,將車輛和駕駛人有關信息及時錄入户籍化管理系統,並實行各部門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重點車輛gps管理系統的作用,加強對重點車輛的監控,從嚴查處重點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2.嚴把駕駛人培訓和考試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把好駕駛人考試關,特別是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確保考試質量,堅決防止不合格學員取得駕駛資格,做到監管重點前移、關口前移、預防在先。

3.交通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加強客運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督促企業責任主體加強交通安全生產,從嚴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市場準入關、從業人員從業資格關、車輛技術狀況關、場站現場監督),確保客運安全。

(三)加強道路危險路段和交通安全防護設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1.由安監局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交通事故危險點段的滾動排查,及時發現各類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單位和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實行限期掛牌整改。

2.落實危險點段整改時限。交通、建設部門對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維修路段安全隱患,做到發現一處立即整改一處。

3.由公安會同交通部門組織開展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內,全面啟動已被省裏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縣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指導配合,組織開展鄉道及康莊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整改工作,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鄉道及康莊工程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針對性地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組織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不斷深化“五進”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進一步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特點和原因,以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學生接送車駕駛人,駕齡在3年以下駕駛人和公路沿線的居民、進城務工人員和中國小生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機動車駕駛人“十不違”為主要內容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辦法》、觀看《保護生命、平安出行》動漫光盤教育片,通報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進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傳高潮。專項行動期間,要在縣主要新聞媒體上設立“事故警示欄目”,對機動車駕駛人超速、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實行公開曝光和點評,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營造廣泛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

縣安監部門要發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作用,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對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進行排查和綜合分析,確定重點整改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專項行動期間,縣裏將組織專項行動督察組,分赴各鄉鎮、各部門對專項行動進行督促指導。12月下旬,將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凡在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平安鄉鎮”一票否決,對工作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將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迅速行動。這次“全縣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是我縣創建“平安暢通縣”,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落實市、縣人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整改意見,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具體行動和主要措施。各部門、各鄉鎮必須居安思危,堅持預防在先的原則,充分認識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極端重要性,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制定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規範執法,依法行政。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係,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既要嚴禁不作為,又要防止亂作為和“三亂”現象發生。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認真履行職責,增強法制意識、愛民意識,增強工作責任感,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在羣眾中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三)加強協調,暢通信息。專項行動期間,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和信息報告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從9月18日起,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每週五上午下班前分別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5554313)報送專項行動一週情況;每月進行小結,分析當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結於每月29日上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專項工作方案範文(3) | 返回目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XX年]16號)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實做好長安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長安區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省市安委辦關於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對照國務院關於企業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的指導意見,通過企業自查、部門排查、建立試點、重點治理和全面整改,查處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隱患和違法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的落實,保持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

二、實施範圍

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範圍是全區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築施工等工礦企業;學校、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同時,通過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檢查各街鎮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和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情況。

三、排查治理的內容

(一)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企業和單位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產的醫藥生產企業

(1)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時不符合項的整改情況;重要生產車間、原料產品庫區、供電供水等重點單元的安全生產狀況。

(2)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訂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後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4)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5)防雷電、防汛、防建築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6)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當地大企業、與地方政府建立了應急救援合作關係;化工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淨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實情況,是否設立了污水儲存池及具備污水處理的能力。

(7)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迴檢查制度的情況。

(8)新建項目的立項審批、安全設施審核情況,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情況;項目的竣工驗收、正在試車投料和試生產項目的安全措施制訂和落實情況。

8、化工經營企業

(1)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範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籤)制度。

(2)銷售劇毒化學品的企業是否查驗、登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安裝的安全標示牌。

(3)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制度、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實。

9、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

(1)危險化學品充裝單位特別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充裝單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和執行情況,充裝車輛資質、安全狀況查驗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嚴禁超量裝載規定落實情況,操作人員取得上崗證的情況。

(2)可燃氣體充裝設備管道靜電接地情況,裝卸軟管每半年進行水壓試驗的情況,充裝設備的儀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液化氣體充裝站是否採取防超裝措施;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充裝站是否配備有毒介質洗消裝置,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對證明資料不齊全、檢驗檢查不合格、罐體內殘留介質不詳和存在其他可疑情況的罐車嚴禁充裝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向駕駛員和押運員説明充裝的危險化學品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生產企業的聯繫方式等,是否向押運員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

10、建築施工企業

(1)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工程監理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3)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範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的情況。

(5)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6)腳手架的設計、製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11、學校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並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6)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開展“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中國小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7)食品衞生、飲用水衞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衞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12、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通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6)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電氣設備、電源線路的使用維護情況。

(7)人員密集場所周圍違章建築、室外廣告牌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問題整改情況。

四、時間安排和步驟

此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時間從現在開始至12月2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根據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導意見,制定長安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同時,確定轄區華曙製藥廠、京聯實用氣體有限公司等11個單位為街鎮隱患排查治理的試點單位(各街鎮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由各街鎮督導、幫助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二)企業自查整改階段。7月30日前為企業自查整改階段。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以往發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方案,認真細緻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隱患,要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單位、責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業要將排查治理情況及時上報各街鎮安監站。同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企業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並及時向區安委辦報送信息。

(三)督導檢查階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兩個層面,由各街鎮負責督導本轄區試點單位和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由區安委辦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組成督導組,對全區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各街鎮落實政府監管主體責任,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在此階段,由區安委辦和相關街鎮共同做好省市督導檢查的迎查備查工作。

(四)“回頭看”再檢查階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為各單位“回頭看”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各單位要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結束後,認真組織開展一次“回頭看”,主要檢查企業和各監管單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完善,隱患治理資金投入和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鎮和負有安全監管的職能部門要把此次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結合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實際,迅速開展工作。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對重大隱患單位,街鎮每週檢查一次,職能部門每半月檢查一次;對一般隱患單位,街鎮每月檢查一次,各職能部門每兩個月檢查一次。同時要堅持週二檢查日製度,每週二由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帶隊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確定整改的時間、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三)抓住試點,以點帶面。各街鎮要幫助轄區試點單位制定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排查治理內容、程序、責任及要求,注意總結推廣試點單位的先進經驗,使相關行業和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進行,達到以點帶面,全面推開的目的,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打下堅實基礎。

(四)落實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街鎮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對隱患排查治理行動中工作不落實、檢查不到位、隱患不整改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五)完善制度,長遠推進。各街鎮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和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年”為契機,探索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對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以“三項制度”建設為核心,落實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六)加強宣傳教育,發揮監督作用。一方面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宣傳力度。另一方面,要強化社會監督,公佈舉報電話,鼓勵羣眾監督,使生產經營企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區安委辦隱患排查舉報電話為0311-86662089。

附件:各街鎮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試點單位名單

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紅頂中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專項工作方案範文(4) | 返回目錄

各開發區(新城區)局,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處室:

根據《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關於在七大行業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檢查的通知>》(武廉發〔xx〕2號)、《xx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做好“紅頂中介”專項檢查自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就我局開展 “紅頂中介”專項檢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王xx

副組長:葉xx

成員:政治處、法規處、財務處、行政審批處、監察室、機關各業務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開發區、新城區區局、規劃協會。行政審批處、監察室負責牽頭開展工作。

二、檢查內容及責任分工

按照《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關於在七大行業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檢查的通知>》(武廉發〔xx〕2號)內容,重點檢查市區國土規劃主管部門及其所屬所轄,或通過許可、審核、備案、登記管理的從事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具體檢查內容分工如下:

1、我局落實規範促進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與所屬或管轄中介服務機構真正脱鈎,解決“雙重法人”登記,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監管監察等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政治處、各區局負責);

2、違規將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問題(行政審批處、各業務處室、各區局負責);在中介服務機構違規開支、報銷費用、索賄受賄等問題(財務處、監察室、各區局負責);

3、公職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持股分紅、佔有財物、違規兼職取酬、報銷費用,勾結中介服務機構套取國家資金等問題(政治處、財務處、各區局負責);

4、中介服務機構無政策法規依據設立、無獨立財物、搞“賬外賬”(財務處、法規處、各區局負責);從事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無法定依據,一箇中介服務事項拆分成多個環節等問題(各業務處室、局屬各事業單位、各區局負責);

5、中介服務機構利用行政權力搞行業壟斷,強行服務並收費,強制企業入會,參加各類培訓班、研討班並收費,強制收取贊助費、諮詢費、服務費、審驗費等問題(各業務處室、局屬各事業單位、各區局、規劃協會負責);

6、違規使用財政、國有資金購買中介服務,虛假支付中介服務項目及違規使用票據、亂收亂支;不按規定實行政策採購、招標投標等問題(財務處、編制處、利用處、各區局負責);

7、xx年市源頭治腐辦牽頭組織的“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整改落實情況(監察室、財務處、各區局負責);

8、門户網站開設專欄,公佈舉報電話和網址(信息中心、監察室負責)。

三、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7月23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檢查任務。

(二)自查階段(7月27日前)

各單位按照檢查內容及責任分工要求,對本單位職責工作涉及中介服務事項進行自查,撰寫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包括自查情況、主要做法、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4個部分,其中自查情況應對檢查內容進行逐項説明。自查報告應經單位主要領導(處室負責人)審定後,於7月27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報行政審批處、監察室。

(三)上報階段(7月31日前)

行政審批處、監察室彙總全局情況,形成我局自查報告於7月31日前報市紀委、市商務局。

(四)迎檢及整改階段(8月10日前)

迎接市檢查組的檢察,按照市檢查組的要求進行整改,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我市要求,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由各單位黨委(黨組)負責,目的是對單位黨組、主管處室的履職盡責情況實施“再監督”,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

(二)嚴格落實任務。各責任單位應嚴格按照責任分工要求,確保檢查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對檢查過程中走過場、中介服務存在問題而未發現的將依規處理。

(三)注重檢查實效。各單位要嚴格對照檢查結果,認真落實上級相關要求,確保此項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

1、《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關於在七大行業開展“紅頂中介”專項檢查的通知>》(武廉發〔xx〕2號)。

2、《xx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做好“紅頂中介”專項檢查自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聯繫人:行政審批處 樑xxx 8270xxxx

監察室 唐xx 8270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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