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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

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

各地相繼進行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

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

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1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我國每10年開展一次農業普查,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定於20xx年開始實施。為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結合鹿峯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組織開展第三次農業普查的目的是查清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對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促進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範圍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為:一是所有農村住户,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户和其他住户;二是所有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户;三是所有農業經營單位;四是所有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

普查的範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時間進度安排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從20xx年開始籌備,到20xx年結束,大約需要3年左右時間。普查的時點標準是20xx年12月31日,時期標準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普查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普查準備階段。國家要求農業普查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在20xx年四季度以前完成。主要工作包括:擬定工作規劃、組建普查機構、落實普查經費、制定普查方案、佈置普查任務、培訓普查人員、開展宣傳動員。

第二階段是現場登記階段。從20xx年10月到20xx年5月為農業普查的現場登記工作階段。主要工作是:開展普查前的總動員、確定普查小區、組織清查摸底調查、組織現場調查、完成鄉鎮表和行政村聯網直報等。

第三階段是數據質量抽查和數據處理階段。從現場調查結束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開展數據質量抽查、普查數據的審核彙總、數據質量評估、數據的分析、主要數據的發佈和普查資料的編印。

第四階段是工作總結及資料開發階段。從數據處理結束後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總結和表彰、普查資料的深度開發、普查成果的發佈、農村統計調查基礎信息系統的建立、普查文件彙編和歸檔。

四、普查方法和手段

這次普查將全面啟用新的調查技術手段,採用手持智能數據採集終端(PDA)、聯網直報等現代信息技術,綜合運用入户訪問登記、聯網直報、遙感測量等手段進行普查。對普通農户、規模經營户和農業經營單位進行普查時,使用PDA入户訪問登記;對行政村和鄉鎮進行普查時,將充分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對所有鄉鎮實行聯網直報,併力爭將行政村也納入聯網直報;對主要農作物稻穀、玉米的播種面積採用遙感信息技術,進行遙感測量。

五、普查經費保障

按照國務院發〔20xx〕34號文件規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同負擔,並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支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的勞動報酬。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普查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普查取得的農户和單位資料,嚴格限定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和部門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所獲取的普查對象個人和商業祕密,必須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要做好普查資料管理、開發和共享,發佈普查數據必須經上一級普查機構核准。

(二)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使用智能手持電子數據採集設備,建立普查數據聯網直報系統,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三)加強宣傳引導。要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媒體提供情況。要通過懸掛橫幅、粘貼標語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蹟,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關於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2

各村(社區)、街道各有關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xx〕34號)、《四川省級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xx〕54號)、《成都市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發〔20xx〕2號)和《青白江區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發〔20xx〕11號)要求,為做好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特制定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對象和範圍

(一)普查對象。在紅陽街道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住户(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户和其他住户)、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户、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

(二)普查行業範圍。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

(一)普查內容。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二)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xx年度資料。

三、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各村(社區)、街道各部門要按照“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村(社區)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機構。成立青白江區紅陽街道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紅陽街道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農業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社管中心,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農業普查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

1.黨政辦。負責轄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宣傳動員和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好宣傳報道工作。負責落實對街道各有關部門和村(社區)農業普查有關工作事項的督查督辦。

2.社管中心。負責協調轄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有關農、林、牧、漁業調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林業管理基層機構參與普查工作;負責提供鄉鎮(街道)涉農方面相關數據;負責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數。

3.社計辦。負責提供行政區劃(鄉鎮類型、鄉級屬性),村(居)民小組數量,涉農民辦非企業單位名錄,社會福利收養性單位數、牀位數、收養人數,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等數據和資料。

4.經發辦。負責落實轄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經費;負責提供街道、村(社區)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資產總額、債務總額等數據;負責統計業務工作,負責轄區涉農企業、機構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相關事項。

5.拆遷辦。負責協調農業用地調查工作;負責提供街道耕地面積相關數據;負責協助區統計局對普查所需電子地圖和地理信息技術方面提供支持。

6.羣工辦。負責協調做好轄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農村廣播宣傳工作;提供街道圖書館、文化站、廣播站數量和農村農業旅遊方面相關數據。

(三)組建普查隊伍。各村(社區)要及時組建普查隊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村(社區)幹部中抽調現場組織和調查人員,從有關單位商調或從社會聘用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要保證抽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變,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確保普查隊伍穩定和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普查機構工作人員、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工作由各村(社區)負責。普查員要求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手持終端採集設備,準確理解調查內容,正確填報調查表;普查指導員要熟悉當地情況,能夠協助普查員順利開展入户調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依法開展調查,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和篡改普查數據。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農業普查所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祕密,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二)保障普查經費。對撥付的普查經費,根據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經費,做到專款專用,厲行節約。各村(社區)要據實足額發放普查指導員、普查員勞動報酬,不能因報酬不落實而影響普查工作開展和數據質量。

(三)加強宣傳工作。各級普查機構要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要採取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農業普查的重大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典型事蹟,及時曝光違法違紀案件,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工作,引導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促檢查。要簽訂農業普查目標責任書,整合部門力量,加強對普查各階段主要工作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對高質量完成農業普查任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術手段。要充分利用國家衞星資源,準確測量轄區主要農作物的時空分佈,查清現代農業生產設施情況;廣泛使用智能手持電子數據採集設備,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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