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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我鎮校園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統一部署,我校決定,即日起,組織開展 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精選5篇)

一、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全面強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實現“四個提升”,即“進一步提升校園自身安全防範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治安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工作協作水平”,嚴防涉校涉生惡性案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各國小、幼兒園要結合本地實際,緊緊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強化校園‘三防’建設、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控”等“五個強化”重點措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園安全各項工作。

中心國小、面上國小:

(一)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幹羣結合、依靠羣眾,全面部署村(居)委員會,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各校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通過與派出所協調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園周邊的鄰近單位、住户、商業攤點、店鋪物建護校安全員,並在校園周邊有條件的商户、營業網點、居民户安裝一鍵報警裝置,遇有突發情況立即報警,齊心協力迅速做好應對處置。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報警點報警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予以維護。要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要組織發動黨員幹部、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願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與村委達成共識以民兵、治保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為主體,建立健全村校聯防制度,學校要加強內保幹部隊伍建設,充實專兼保衞人員、門衞及生管人員,要加強安全工作隊伍的培訓,落實保安員崗前培訓,要組建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隊,並邀請公安幹警、鎮村幹部、治保人員及社會熱心人士參與,定期在校園內外進行安全巡查。要通過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實現每所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校園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堵塞校園安全漏洞。要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與當地派出所建立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機制。派出所協助對國小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要強化門衞、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邏、隱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設,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應急預案並經常性開展演練。要對校園周邊的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及時進行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周邊存在的治安亂點,要限期進行整治解決;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地方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着力築牢校園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強人防建設。要按照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要求,鎮派出所指導國小、幼兒園配備門衞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衞人員及保安員,配齊安全叉(鋼叉)、橡膠棍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二要推動技防設施建設。要按照要求,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設施,並落實專人值守。要積極推動校園視頻監控接入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視頻監控平台,不斷提高聯網率。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校園視頻監控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維護,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園視頻巡查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動態掌握校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設施。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牆及重點部位物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對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校園,要積極協調當地村儘快提出整改方案解決,同時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切實降低校園安全風險。各校全面加強各類涉校涉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園內師生的,要指定專人會同學校等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屬於校園資產、勞資糾紛等方面的,各校與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因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的人員,要進行談話教育,並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因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可能實施個人極端行為人員,以及長期在社會上游蕩的閒散人員的摸排工作,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針對季節變化特點,不斷強化校園周邊地區肇事肇禍及潛在暴力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實掌握其現實狀況,會同衞生部門及村(居)委員會、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其滋事肇禍。

(五)進一步強化周邊巡控,不斷織密校園安全網絡。要加大巡邏防控力度,在上放學等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組織維持交通秩序。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要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

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果斷處置,把危險、損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學生在危險面前學會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指導護校志願人員開展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放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並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生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各國小要成立教師護導隊,上放學重點時段在校門口對學生進行引導幫助。

幼兒園:

一是除了要按照以上工作做好外,特別是對食品安全工作要抓實抓細,平時的食品留樣、食品的購入要索票索證、工作人員要穿工作服等。二是加強對校車的管理,校車只能由專職司機駕駛,做好定期保養,嚴禁帶病上路。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舉辦安全教育培訓班,對有車的教師進行培訓,嚴禁駕駛黑車、報廢車。

三、工作機制

各國小、幼兒園要根據職能分工,建立健全“護校安園”行動協作配合機制、檢查考核機制、責任追究機制,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推動專項行動縱深開展。

(一)協作配合機制。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要定期溝通交流工作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共同會商制定工作措施,適時聯合召開推進會,進一步鞏固成效,開創工作新局面。

(二)檢查考核機制。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將採取定期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不間斷地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校要制定綜治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學校督導評估體系和綜治安全目標考核評價體系。

(三)責任追究機制。要明確工作責任,嚴肅問責追究,促進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對因學校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涉生惡性案件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因校園周邊地區治安秩序長期混亂、案件頻發以及重點人漏管失控,導致發生涉校涉生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對因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實或者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涉生重大惡性案件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校長、園長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部署。為全面統籌推進“護校安園”行動開展,我校成立由曾海淦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陳家燈副校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德育處。各校(園)也要成立領導機構的工作模式,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全力推動抓好“護校安園”行動組織、協調、督辦、落實等工作。要以鄉鎮為單位,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職責任務。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當地鎮黨委、政府領導下,由鎮綜治辦、安監所協同教育、公安部門共同督促擔負起安全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要及時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糾紛,協調做好化解、穩控等工作;要加

大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強對校園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監督、指導;要嚴密校園周邊地區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員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活動。各校(園)要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和隱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規範信息報送。各校(園)“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溝通工作情況,確保數據詳實、準確,按時完成上報工作。同時,要充分藉助報紙、電視、網絡、牆報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宣傳此次“護校安園”行動,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員參與的良好氛圍。行動期間,各校(園)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每月工作情況請於當月28日前上報中心國小,涉校涉生案事件應及時報告。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國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務目標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6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實行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衞和保安員,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牆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定期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

(三)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公安機關要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侵入校園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線索,省市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或成立專案組直接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關規定上網追逃,儘快緝拿歸案。對可能是系列或流竄犯罪的案件,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併案偵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一段時間集中出現的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防止發展蔓延。

(五)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的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六)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綜合施策。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成立“護校安園”聯席會議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

(二)針對問題,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加強督導,落實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加強對各項安全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和人員進行聯合通報表彰;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安全事件頻發的地方,要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權制,並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各地要於每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要分別於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上報。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以下簡稱中國小)安全防範工作,嚴厲打擊涉中國小違法犯罪活動,嚴防發生重大涉中國小安全的案件,全力維護校園安全持續穩定,按照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教育部的統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區組織開展中國小“護校安園”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務目標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基礎工作,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涉校園違法犯罪打擊、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九項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破解難題、補齊短板的長效工作機制,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區校園持續安全穩定。

二、職責分工

綜治、公安、教育部門及各鎮街要嚴格依法履職,建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護校安園”工作。綜治部門協調推動羣防羣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園護校志願者隊伍和鄉鎮農村校園聯防護校隊伍開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准登記註冊的中國小及各類課外班、託管班等的主辦方,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各鎮街擔負起本轄區中國小安全管理責任,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確保校園安全;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加大校園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防範基礎設施建設;督導校長、幼兒園園長要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確保內部防範各項指標保質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預案。公安部門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校園內部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涉校園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重點人員穩控等工作;將校園周邊納入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周邊社會巡邏防控;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園違法犯罪活動,協助處理涉校園突發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規定,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防範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內部安全防範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將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衞和保安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減速帶、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農村校園要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五要加強消防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配備相關消防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等設施。六要指導、監督學校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國小、幼兒園內部保衞力量、安全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範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保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

(三)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班級管理人員要深入瞭解掌握學生情況,及時發現學生之間矛盾糾紛及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引導,幫助學生理性平和地處理矛盾衝突,防止“校園暴力”發生。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分專題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各鎮(街)和派出所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以及因涉校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對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要加強管控,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要利用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等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儘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區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力量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六)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對涉校侵害師生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專案專人,一包到底,快速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網追逃,儘快緝拿歸案。要通過網絡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

(七)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單位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提前預警,儘早防範。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繫,責任區民警每週到校園工作不少於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師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範應對工作。要密切與校園保衞人員的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妥善處置。

(八)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區綜治辦、各鎮街、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每學期要聯合或單獨開展不少於3次的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相關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30日前)。結合實際,制定下發實施方案和有關工作預案,細化目標和任務,確定重點和責任,明確措施和要求,並層層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6月至12月)。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驗收評估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區專項行動的總結評估,對各項指標進行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區裏成立全區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各鎮街及公安分局、教體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好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信息彙總等工作。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鎮街、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請各單位分別於6月底和12月底前,將階段性工作總結上報區教體局督導室。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教育廳《轉發公安部辦公廳、中央綜治辦綜治祕書室、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辦〔20xx〕41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20xx年“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校園內部教師護校隊配備率、防護器械配備率、一鍵式報警裝置安裝率必須達到100%。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有序開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縣教育系統“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和科技局安衞辦,雷斌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全縣各中國小校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各項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審驗、檢查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可疑人員、車輛和違禁物品進入校園。二是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保衞人員和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是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電子巡查等技防系統建設。四是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撣撞設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限期整改。要定期開展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準確把握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等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疏導穩控工作,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學校、幼兒園和公安機關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理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台,報警裝置安裝率要達到100%;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三學校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四)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學校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對本校及轄區的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勢、明確重點、排查隱患、研究對策、制定方案。

第二階段:治理整頓階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進行重點治理整頓。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別對重點人員管控要建立台賬、實行專人負責。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健全內部保衞組織、完善內部保衞制度、配齊防衞設施、配強保衞力量。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縣教育和科技局組成考查組,對年度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開展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督查。並把“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納入對各校教育目標年度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年內發生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的,實行 “一票否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方案或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細則。要及時召開教職工會議,認真學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宣傳佈署,明確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保“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門衞登記、驗證制度、規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警預案體系,落實應急反應機制;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內部安全保衞工作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巡查日誌和記錄詳實、清楚,各類文件、檔案資料齊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構建起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範體系,各校要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於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要抓好校園報警點的建設;要配足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學校要加強“人防”建設,要配備專職保安員和組建學校內部教師護校隊及義務消防隊。明確安全工作職責,強化安全培訓學習,增強隊伍人員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提高實戰能力。

(四)要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做好“護校安園”行動相關工作。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並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請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報。

幼兒園護校安園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事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根據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相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特制訂我鄉 “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持續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六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嚴防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我鄉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鄉“護校安園”行動順利開展,成立珊瑚鄉“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

(二)持續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落實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水平。

(三)持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派出所、綜治辦對國小、幼兒園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同時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黑網吧、不衞生的小攤小販和“黃賭毒”等治安亂點,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的,要實行掛牌督辦,落實整改措施。

(四)持續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校園報警求助。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上下珊瑚村兩委及治保幹部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五)持續強化涉校涉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派出所、司法所要全面排查校園周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在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漏管失控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查處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跟風效應。

(六)持續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派出所、綜治辦和校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健全聯動機制。

(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安全考評體系。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的,鄉黨委、政府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派出所、鄉綜治辦、司法所、中心國小、中心幼兒園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加強溝通,密切配合, “護校安園”行動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派出所、鄉綜治辦、司法所、校園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深入推動“護校安園”行動。鄉綜治辦要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着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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