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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幼兒園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事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根據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相關要求,結合本鄉實際,特制訂我鄉 “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幼兒園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持續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六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嚴防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我鄉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鄉“護校安園”行動順利開展,成立珊瑚鄉“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吳天寶(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副組長:藍瑞洲(鄉黨委宣傳、統戰委員)

(二)持續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落實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水平。

1、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衞力量規範化建設。指導、督促國小、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聘用規定數量、能夠勝任崗位的專職門衞和保安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值守。

2、要推進技防物防設施標準化建設。派出所要指導、督促國小、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投入,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系統聯網工作,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侯區域,設置隔離欄、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式管理。

3、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三)持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派出所、綜治辦對國小、幼兒園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同時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黑網吧、不衞生的小攤小販和“黃賭毒”等治安亂點,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的,要實行掛牌督辦,落實整改措施。

(四)持續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派出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校園報警求助。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上下珊瑚村兩委及治保幹部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五)持續強化涉校涉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派出所、司法所要全面排查校園周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在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肇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漏管失控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查處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跟風效應。

(六)持續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派出所、綜治辦和校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健全聯動機制。

1、要及時溝通涉校涉園安全情況信息,增強預警能力。中心國小、幼兒園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動向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研判,進行梳理分析,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提前預警,及早防範,避免釀成重大案事件。

2、要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培訓。聘請珊瑚派出所曾昭能同志擔任中小法制副校長,藍占強同志擔任中小法制輔導員,定期深入學校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定期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指導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範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嚴格教師隊伍管理,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指導、督促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推動建立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為一體的青少年教育基地,充分發揮羣團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等在學生安全教育培訓中的獨特作用。

3、要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的作用。要依託校園周邊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繫,警務室民警每週到校園工作不少於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對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範應對工作。

4、要加強應急聯動。派出所要充分發揮校園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安全考評體系。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的,鄉黨委、政府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派出所、鄉綜治辦、司法所、中心國小、中心幼兒園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加強溝通,密切配合, “護校安園”行動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派出所、鄉綜治辦、司法所、校園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深入推動“護校安園”行動。鄉綜治辦要牽頭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着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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