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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

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嚴厲打擊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確保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安全,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安排部署,決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1月底,在xx市範圍內集中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xx市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機制”等五項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遏制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發生,切實增強廣大xx生的安全感,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統籌抓好此次“護校安園”專項行動,xx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聯合成立xx年xx市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屈xx xx市公安局副局長

副組長:牛xx xx市教育局副局長

張 兵 xx市綜治辦主任

成 員:石xx 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副支隊長

劉xx 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韓xx xx市綜治辦綜治幹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督促各部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收集上報情況。

各單位、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護校安園”行動深入開展,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衞力量規範化建設。指導中國小、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要按照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xq維吾爾自治區校園保安管理工作規範》要求,每個校園至少配備4名以上安保人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的要求,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必須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二要推進技防設施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城市校園的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9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和學生通行路線,並利用防衝撞設施進行隔離,硬質隔離設施要與消防通道有機結合,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偏遠鄉鎮農村未落實封閉管理的校園,要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力爭在xx年底前實行封閉式管理。四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國小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國小、幼兒園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範能力薄弱的團場(鎮)校園,要積極協調xx市財政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衞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掌控狀態。在學生上(放)學、幼兒入(離)園等人員密集高峯時段,採取徒步巡邏和定點警戒守護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主要出入口、校園門前及周邊的巡控密度和頻次,並在校園附近留有機動處置力量;團場(鎮)及農村偏遠地區要廣泛發動羣防羣治力量,開展巡邏防控,確保每所學校幼兒園不出現漏管失控的現象;要切實提升查控率和管事率,加大盤查力度,及時清理盤查校園周邊可疑人員、可疑車輛;要及時疏通交通,在學校上(放)學高峯期,對校園主要出入口周邊50至200米範圍內劃分安全防範核心區和控制區,實施管理。

(四)進一步做好校園防恐怖襲擊工作。公安機關要根據當前嚴峻複雜的敵社情形勢,以防爆炸、防縱火、防砍殺、防碾壓、防投毒等為重點,全面做好針對校園的恐怖襲擊防範工作,廣泛蒐集針對校園的相關線索,做到及時發現,果斷處置,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要指導校園制訂完善各類反恐怖預案,並及時進行單項、綜合實戰演練,確保一旦發生各類恐怖襲擊事件能夠及時有效處置。

(五)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要結合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針對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xx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

(六)進一步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xx市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及時溝通涉校園安全情況信息,增強預警能力。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動向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時通報轄區公安機關,提前預警,及早防範,避免釀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培訓。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xx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定期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督促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範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嚴格教xx隊伍管理,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xx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三要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的作用。要依託校園周邊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繫,警務室民警每週到校園工作不少於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對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範應對工作。四要加強應急聯動。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校園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校園安保人員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七)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積極推動開展校園安全網上巡查試點建設,將視頻巡查與現場督導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提升校園督導檢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落後的,上級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提請綜治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四、時間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自通知下發之日至4月15日)。各單位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逐級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單位要責成轄區中國小、幼兒園對內部安全工作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整改內部各類安全隱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檢查指導階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單位要聯合開展一次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大檢查和校園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治理,對轄區中國小校、幼兒園落實各項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統計和檢查指導,認真排查校園內部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校園周邊各類治安亂點,對發現的問題隱患逐一下發《治安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實階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為全力做好校園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區成立60年週年大慶,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密切協作配合,督促中國小校、幼兒園按要求完成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工作。對發現的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治安亂點,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清除,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五)“回頭看”階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組成聯合檢查組,利用新學期開學時段,參照公安部、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對轄區內校園安保工作開展“回頭看”活動,鞏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複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2016年1月20日)。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對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逐一進行復查驗收。對仍未整改落實的安全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並上報xx市黨委、政府,堅決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xx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訂具體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xx市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單位要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广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典型經驗及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優罰劣。xx市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xx年4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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