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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議税收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

芻議税收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

內容摘要:本文分析企業開展税收籌劃對財務管理的意義,並研究了企業在財務管理中開展税收籌劃的可行性,最後論述了企業在財務管理中開展税收籌劃的原則。

芻議税收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

關鍵詞:税收籌劃 財務管理 税收籌劃的原則

税務籌劃指一切採用合法和非違法手段進行的納税方面的策劃和有利於納税人的財務安排。包括非違法的避税籌劃、合法的節税籌劃與運用價格手段轉移税負的轉嫁籌劃和涉税零風險。企業開展税務籌劃是以符合税收政策導向為前提的,不僅有利於正確發揮税收槓桿的調節作用,而且對於在市場經濟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國企業而言,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開展税務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企業税收籌劃對財務管理的意義

有助於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理論界對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爭論較多,有“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持續發展能力最大化”等目標論。但不管哪種觀點,都要求致力於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獲利能力,都不能迴避企業的税收環境,不能不考慮企業的税收負擔,不能忽略税收法律對企業經濟發展的約束。這是因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要求企業最大化降低成本包括税收負擔。企業的税收負擔包括直接税收負擔和間接税收負擔。直接税收負擔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應税行為依照税收法律繳納的税款支出,間接税收負擔是指企業在辦理涉税事宜過程中發生的支出。税收負擔的降低,只有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科學的税收籌劃,選擇最佳的納税方案來降低税收負擔,才符合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要求,才是實現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有效途徑;現化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應有利於企業和國家長期利益的增長,要求理順企業和國家的分配關係。税收作為市場經濟國家規範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中最重要的經濟槓桿,受到法律的保護。企業只有通過科學的税收籌劃,才能保證企業在獲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的同時兼顧國家利益,才能使企業財務分配政策保持動態平衡,保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促進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任何忽視或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都可能失去國家對企業的信任和支持,阻礙企業的發展;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戰略性目標和戰術性目標的有機結合,要求企業在選擇納税方案時必須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企業選擇的納税方案如果不能體現企業的戰略發展思想,必然導致企業財務管理上犧牲長遠利益為代價換取眼前利益的短期化行為;企業選擇的納税方案如果不立足於現實,就可能導致降低企業的積累能力和償債能力,動搖企業持續發展的基礎。只有通過科學的税收籌劃,選擇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最佳納税方案,才能更大程度的支持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有助於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取決於財務決策。現代企業財務決策主要包括籌資決策,投資決策,生產經營決策和利潤分配決策四個部分。這些決策都直接或間接地受到税收的影響,不考慮税收的決策不可能成為一項英明的決策,税收籌劃貫穿於企業財務決策的各個領域,已成為財務決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在企業籌資決策中,不僅要考慮企業的資金需要量,而且必須考慮企業的籌資成本。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取得的資金,其成本列支方式在税法中所作的規定不同,如債券的利息費用可在税前列支,而股票的股利只能在税後列支。因此,要降低企業的籌資成本,就必須充分考量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納税因素,並對籌資方式、籌資渠道進行科學合理的籌劃,選擇最合理的資本結構;在企業投資決策中,必須考慮企業投資活動給企業所帶來的税後收益。税款是投資收益的抵減項目,而税法對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不同的投資區域、不同的投資行業、不同的投資方式、不同的投資期限的税收政策規定又存在着差異,這就要求企業在投資決策中必須考慮税制對投資的影響,進行科學的税收籌劃;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決策中,生產規模決策、購銷決策、存貨管理決策、成本費用決策等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納税因素,都存在着如何進行税收策劃的問題;在企業的利潤分配決策中,利潤分配方式的選擇、企業分得利潤的處理方式、虧損彌補時間的安排等都受到税收法律的影響,同樣需要進行税收籌劃。此外,在企業產權重組決策中,也應根據企業分立、企業合併和企業清算的税收政策差異進行税收籌劃。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實現税收籌劃的可能性

開展税務籌劃已成為市場經濟下企業的一項合法權益。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行為自主化,利益獨立化,權利意識得到空前強化。企業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可以説是一種本能,具有明顯的排他性和利已的特徵,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從税收法律關係的角度來看,權利主體雙方應是對等的,不能只對一方保護,而對另一方不予保護。對企業來説,在税款繳納過程中,依法納税是其應盡的義務,而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税收籌劃以達到減輕税負的目的,維護自身的資產、收益,亦是其應當享有的最重要、最正當的權利。這一權利最能體現企業產權,屬於企業所擁有的四大權利(生存權、發展權、自主權及自保權)中的自保權範疇。鼓勵企業依法納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辦法是讓企業充分享受其應有的權利,包括税務籌劃。對企業正當的税務籌劃活動進行打壓,只能是助長企業偷逃税款或避税甚至於抗税現象的滋生。

現行税制為企業税務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税務籌劃作為企業經濟利益保護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籌劃的實施必須有一定的經濟環境和配套措施作為前提。在我國現階段所實行的復税制中,税收政策差別普遍存在:既有體現政策引導的激勵性税收政策(出口退税;外企、高企的税收優惠等)、限制性税收政策(如特殊消費品的高消費税,某些貨物的高關税等);又有體現特定減免的照顧性税收政策(如自然災害減免等),以及涉外活動中的維權性税收政策(如税收抵免及關税的互惠等)等。而且由於立法技術上的原因,企業在繳納税種的選擇上並不是唯一的。即便同一個税種,其税制要素的規定也不是單一。此外,現行的財務制度中的有些核算方法具有選擇彈性,不同的處理方法將形成不同的納税方案。由税收政策的這些差別所帶來的選擇性,為我國企業理財活動中開展税務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空間。

市場經濟國際化為企業進行跨國税收籌劃提供了條件。世界經濟的一體化,要求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競爭能力以迎接來自國際市場的挑戰,構建具有現代水平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迫在眉睫。全球經濟的一體化,必然帶來企業投資、經營和理財活動的國際化,企業在不同國家發生的經濟活動產生的税收負擔,不僅要受企業所在國的税收政策影響,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決於經濟活動所在國的税收政策。不同國家的税收政策因政治經濟背景不同而不同,這就為企業進行跨國税收籌劃提供了條件。

現代企業税收籌劃的原則

合法性原則。依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税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企業的税收籌劃只能在税收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徵納關係是税收的基本關係,税收法律是規範徵納關係的共同準繩,作為納税義務人的企業必須依法繳税,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税方案進行選擇。違反税收法律規定,逃避税收負擔,屬於偷漏税,企業財務管理者應加以反對和制止;企業税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國家財務會計法規是對企業財務會計行為的規範,國家經濟法規是對企業經濟行為的約束。作為經濟和會計主體的企業,在進行税收籌劃時,如果違反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其他經濟法規,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信息或作出違背國家立法意圖的經濟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企業税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税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着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税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服從於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税收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税收籌劃的目的在於降低企業的税收負擔,但税收負擔的降低並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税的財務槓桿效應,有利於降低企業的税收負擔。但是,隨着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槓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着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税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税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税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服務於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税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的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税收籌劃不能獨立於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於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税收籌劃脱離企業財務決策,它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税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税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成本與效益原則。一方面,企業税收籌劃必須着眼於企業整體税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税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税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税少繳了,另一種税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税收籌劃不是企業税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税收負擔的納税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税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税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税方案、同一納税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税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税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税收法律關係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税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儘可能地減少應税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税收負擔,才能實現税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税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税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税、欠税,不可能進行税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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