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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的調研報告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的調研報告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個有效載體,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新經驗,形成新機制。要動員和鼓勵廣大農民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不等不靠,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去創造新生活。只有這樣,農民的生活質量才會不斷提高,農村的落後面貌才會儘快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才會早日到來。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的調研報告

近日,託縣農牧局組織有關同志就全縣“一事一議”執行情況,先後到五個鎮的十個村走訪調查,深入農户家中,召開了一系列座談會,聽取村幹部和農民的意見。調查表明,實行農村税費改革後,農村取消“兩工”,村內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村級道路、橋樑、改善自身生產、生活條件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建設,由全體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堅持“量力而行、羣眾受益、民主決定、上限控制”的原則,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向農民籌資或籌勞。籌勞每年人平不超過5個勞動日,籌資每年人平不超過15元,籌資或籌勞兩者只取其一,實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項目,在全縣尚未正規開展。雖然我縣沒有開展“一事一議”的項目,但在今後的農村經濟發展中是不可缺少的,在“一事一議”當中也存在着諸如不願操作、不敢操作、不會操作、不便操作、不好操作等問題。在開展“一事一議”試點工作的同時,要總結經驗,克服困難,化解問題,已成為當前順利推進一事一議制度的緊迫任務。

一、 “一事一議”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事一議”作為税費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進村民自治、村務公開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通過調查,發現在具體執行中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發動羣眾難,不願操作。在與部分村民座談時,大多數村民認為,現在國家政策好,農業税全免,“兩工”沒有了,“三提五統”沒有了,而且國家還拿出大量的錢為農村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公益事業。對國家投資還需要農民籌資籌勞的政策不知道,認為國家已經給錢了,如果要出勞力,就要付工錢,要按照市場價出工,少了不幹。據村幹部反映,大多數基礎設施建設請農民工,都付工錢,每天包吃30元。同時,受農村宗族、塊塊利益主義影響,部分農民對自己直接受益的事就贊成參加,間接受益或沒有利益的就不願參加。這主要是鄉鎮和村對一事一議的政策宣傳得不多,不夠深入,老百姓對政策不理解。同時,少數村幹部存在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二是執行制度難,不敢操作。在調查中,許多村幹部反映,“一事一議”制度嚴,程序強,稍不注意,就會違規。如果羣眾一舉報,就要查處。最後好心得不到好報,思想上有顧慮。還有另一種情況,雖然“一事一議”通過了,並形成了決議,但少數人拒不交款或是拒不投勞,村幹部們通過反覆做思想工作,還是做不通。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暫行辦法》第23條規定:農牧民沒有正當理由,據不承擔本辦法規定的籌資籌勞的,嘎查村民委員會應當對其批評教育。教育後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嘎查村民會議通過的村規民約進行處理。實際上,我縣絕大多數村都沒有村規民約,村幹部也不願得罪這些人,而現行又沒有法律依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終讓大多數老百姓覺得這樣做不公平,從而難以調動羣眾的積極性,不利於今後開展工作。

三是程序到位難,不會操作。按照政策規定,“一事一議”項目必須有預算、有村民開會通過記錄。方案實施前必須報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再報縣農民減負辦公室審批備案,經批准後方可執行。我縣沒有“一事一議”建設項目的主要原因是鄉鎮和村級幹部對政策理解不透,對操作的程序沒搞清楚,對具體的籌資籌勞標準模糊不清。想議想做的“一事一議”的項目,本來都是好事,因為不按照程序操作,就違背了政策,好事到最後可能會變成壞事。

推進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建議

必須針對我縣當前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加以解決,讓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在加快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最大效益,實現村級一事一議與新農村建設“雙贏”。

(一)加強教育,積極引導,解決“不願”問題。開展一事一議,關鍵在於調動農民羣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揮人民羣眾當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務的民主權利。一方面,村幹部要努力適應税費改革後農村形勢,切實加強學習,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轉換工作思路,改進工作作風,轉變工作方法,真正從要錢要糧的圈子中走出來,變過去的行政指揮為現在的服務農民,組織農民,提高農民。另一方面,要加強對農民的教育引導。特別是針對部分農民片面理解國家政策,只看自己該享受的權益,不看自己應盡的義務等現象,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農民的思想工作。

(二)分類指導,規範程序,解決“不會”問題。嚴格堅持“一事一議”程序是搞好“一事一議”的基礎。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暫行辦法》的程序要求,首先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第二要張榜公示;第三要召開村民大會,並且必須有半數以上的代表通過;第四要報鄉鎮政府及縣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第五要向羣眾公示籌資籌勞情況及財務開支情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在全村範圍內推薦辦事公正、責任心強、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全程監督工程進展情況和財務開支情況。各鄉鎮要求各村把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作為村務公開的主要內容予以全面公開。要把為羣眾所做的實事做實,好事做好。同時,要量力而行,分類指導,一切從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實際利益出發。

(三)因地制宜,惠民為本,解決“不敢”問題。出台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是鞏固農村税費改革成果,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一項舉措。隨着我國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村級一事一議面臨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需要豐富內涵,與時俱進。一方面,要結合新農村建設修改、充實、完善有關內容,另一方面,根據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時間緊、任務重的特點,要因地制宜,從便民、惠民出發,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四)完善制度,創新方法,解決“不便”問題。推行一事一議必須強化制度建設,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在認真貫徹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基礎上,充分聯繫本地實際,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把一事一議的議事規則寫進去,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並在實踐中認真貫徹執行。要儘快規範和完善農村一事一議的相關政策法規,做到一事一議有法可依,讓一事一議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不斷提高村民的議事意識、議事水平和議事能力,確保一事一議規範運作。對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並簽字後,不籌資籌勞的,按違反合同論處。要在充分尊重農民願意,大家事,大家議、大家定、大家管的前提下,通過村規民約健全約束機制。同時,要在實踐中不斷創新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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