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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調研報告範文3篇

機構調研報告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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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機構調研報告範文3篇

**鎮位於瀏陽北區,面積117.4平方公里,現轄12個行政村(居), 12539户,人口4.6萬。境內土壤肥沃,水系發達,生態環境優美,旅遊資源豐富。XX年全鎮實現工農業總產值3.2億元,完成財政收入52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400元。目前,該鎮行政在編人員38人,其中黨政班子成員10人,佔2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63人。

二、職能配置和運作情況

1、職能由“領導”向“服務”轉變。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規律的要求,應該實現從“領導農民”向“服務農民”的觀念轉變,把構建服務型與公共型基層政府作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的全新目標。鄉鎮體制建立以後,儘管機構和人員數量一直嚴格控制,但事實卻存在着“編制數量控制了,幹事人員減少了”的怪現象。目前,鄉鎮政權的結構和權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級政權機關設置的。人們習慣將鄉鎮黨委、鄉鎮人大、鄉鎮政府稱為鄉鎮的“三大班子”。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至今沒有法律規範,有很大的隨意性。基層政府的機構與人員編制逐年變動。如在**鎮就存在着國土資源所、農電站、畜牧獸醫站等單位陸續收歸市直管,人權、財權在市局,但服務的對象卻仍然是基層,使一些工作人員對鄉鎮的管理、指導處於應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線人員佔用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在**鎮行政編制38人,退居二線的就有7人,佔18 %。嚴重存在着“拿錢不幹事,仍然佔編制”。

2、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夠。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於體制問題,一些站所人員由於人事管理權在上,業務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揮,不服從鄉鎮統一指揮、調度。

3、服務職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機構設置中,部分單位職責不清導致履職不到位。在我鎮行政單位編制中的經濟發展辦,許多工作僅靠三個人是難以完成的,許多業務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的,結果使其成為“虛設機構”。如此等等現象的存在,嚴重製約和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及建議

鄉鎮政府是基層政府的一個級次或組成部分,作為聯繫“三農”最為密切的基層政府,其職能轉變,不僅僅是經濟文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實施的要求。為廣大農民提供公共產品,全面推進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將成為新時期基層政府工作的重點。

1、為了推動基層政府轉變職能,必須推進以撤改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政府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機構改革要分類實施,分步驟推進,同時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據工作需要、農民需要和服務需要,要將一些農機、農技、畜牧、市場經濟管理人才,通過各種手續、程序層層選拔到鄉鎮來,充實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強對文化、衞生、環保、為民服務中心、公益性管理與服務等機構在鄉鎮的設置。

2、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應該按照基層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而進行,服務型與公共型政府是市場經濟發展對基層政府的本質要求,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3、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後為“三農”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必須依法支持與推動農村及農民建立農合組織,把農合組織打造為激發農民積極性與創造性的平台,為此,要求政策允許並保證生產以外的其它農業生產環節對農合組織開放,尤其是要支持農合組織在農村公用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

創建醫療機構規範藥房用藥安全調研報告機構調研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三分局轄區共有醫療機構4家,醫療機構在人民羣眾防病治病方面發揮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醫療機構藥房是否規範、藥品質量能否得到保證,直接關係到醫療效果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部分醫療機構藥房存在“小、亂、差”的問題,使羣眾買放心藥難的問題日趨突出。因此,醫療機構藥房的改造和規範工作,就成為藥監部門一項刻不容緩的工作任務。

一、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一)硬件設施不完備。硬件設施是一個醫療機構藥房的基礎性工程,直接影響着藥品的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然而,4家醫療機構,大部分均不同程度地缺乏硬件設 施。一是藥房、藥庫面積過於狹窄,有的藥房面積不足15平方米,藥庫面積不足40平方米;二是沒有相應的管理設施,如藥架、藥櫃、乾濕温度計、隔地墊、冷藏設備及通風、避光、防鼠、防蟲等措施;三是調配使用工具不全,部分醫療機構調配藥品都沒有使用專用工具,而是用手直接調配,並且包裝藥品沒有專用藥袋,這些都不符合藥品的包裝要求,直接污染了藥品。

(二)軟件資料不健全。軟件資料最能反映一個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的全過程。但是,在常用的10餘種軟件資料中,醫療機構最多隻能查到藥品購進記錄等三、四種資料,與 藥品零售 企業50餘種軟件資料相比,還不足10%。這主要體現在,一是各類相應的規章制度不健全,如藥品的儲存、養護、出庫、調配、事故處理等制度;二是本單位沒有建立起人員培訓及健康檢查檔案;三是購進、驗收記錄不完整、不寫藥品劑型規格、不註明驗收結論、購進驗收人員不簽名等現象大量存在;四是沒有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及無近效期藥品催銷表等問題很為普遍。

(三)購貨手續不完善。在藥品採購方面,一些醫療機構總是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首先,雖然大部分醫療機構在採購藥品時都能做到查看一證一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但沒有按要求將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留存下來;其次,對於進口藥品及一些特殊藥品,沒有索取《進口藥品註冊證》、《口岸檢驗報告書》、《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等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此外,個別法律意識較弱的醫療機構,在購貨時沒有與供貨方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沒有索要正式税票及交貨清單,一旦發生糾紛,缺少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四)管理措施不得力。藥品的儲存、養護、陳列等工作,是藥品管理的關鍵環節。但是,由於絕大部分醫療機構缺少必要的設施設備,加之思想不能引起足夠重視,所以在管理上存在着不少漏洞。一是藥品堆垛不符要求,沒有與地面牆壁保持一定距離,藥品受潮現象時有發生;二是藥品儲存未實行合格藥品與不合格藥品的分區管理,在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假劣藥品時,總是以“已經報廢”為由推脱責任,難以辯清;三是藥品陳列比較混亂,導致許多藥品因使用時尋找不到而過期失效;四是庫房與藥房的温濕度沒有定時監控,造成了許多藥品黴爛變質或被蟲蛀;五是不能定期對藥品檢查養護,例如藥品被陽光曝曬現象已是司空見慣,由於這 些問題的存在,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已令人十分堪憂。

(五)調配使用不規範。藥品的調配使用,是直接作用於患者的終端環節,但是,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習慣,調劑人員的調配使用行為極不規範,大多數調劑人員在藥品調配時不使用調配工具;調劑人員不經處方醫師而隨意更改處方或代用藥品;部分調劑人員不在處方上簽名等;這些不良習慣和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危脅着人民羣眾用藥的安全有效,而且嚴重地阻礙了藥品使用規範化程度的提高。

(六)服務質量不滿意。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的高低,不僅是其行醫用藥技能的一個外在體現,更是一條能否保證患者心理治療的重要途徑。但是,在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上,大部分醫療機構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一些藥劑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不能堅持在職在崗,不能按要求着工作服;二是個別藥劑人員態度惡劣,沒有體現患者至上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三是未設立服務公約、監督電話和患者意見簿等便民條件,不能正確傾聽羣眾呼聲;四是對藥品使用後的不良反應等情況沒有及時監測,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不能詳細記錄並及時處理。

二、產生的原因

(一)認識有偏差,舊有管理體制存在弊端,缺乏競爭機制。長期以來,由於醫療機構一直處於被保護地位 ,認為只要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如同獲得使用藥品的“通行證”,沒有危機感;其次,“以藥養醫”的現象仍然還嚴重存在;最後,醫療保險定點單位被醫療機構獨攬,也是造成缺乏競爭機制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思想不重視,藥學專業人才嚴重匱乏。一方面,一些醫療機構負責人對藥房管理工作很不重視,總認為藥房只是為了賣藥,傳統的思想觀念和藥房管理方法還根深蒂固,直接影響了藥品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推進;另一方面,各醫療機構藥學專業人才嚴重匱乏,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筆者曾對醫療機構調劑人員進行過調查,問其調劑職責有哪些,大多數回答不上來,由於這些人未經過正規藥學知識培訓,只對藥品有粗淺的認識,嚴重影響着人民羣眾的用藥安全。

(三)制度不健全,醫療機構藥房無章可循。雖然以前衞生管理部門給醫療機構藥房制定過一些工作制度,且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和醫藥制度的逐步改革,這些制度已遠遠不能適應藥房工作的需要。另外,隨着我國加入wto,gmp、gsp等規範相繼修改出台,但是由於考慮到“醫藥分家”的發展趨勢,我國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規範成為了藥品質量管理方面的一個合理缺陷。因此,在醫療機構的藥房規劃、人員結構、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出庫、使用及服務等環節上,沒有嚴格的標準和統一的尺度予以要求和衡量,從而造成藥房工作無章可循的問題及藥房現狀參差不齊的現狀。

(四)舉報案件少,羣眾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一方面,一些羣眾在發現甚至自己用上假劣藥品的時候,總認為吃一點小虧而已,不能及時向藥監部門舉報,延誤了作戰時機。另一方面,大部分醫療機構負責人,在發生違法行為後,還不能正確認識錯誤,法律觀念極為淡薄。

三、幾點建議與對策

(一)強化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一是要實行藥品從業人員資格准入制度。藥品從業人員上崗必須先通過崗前培訓並考試合格,憑藥監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方可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二是要加強繼續教育工作,從藥品基本知識、藥事法律法規、藥品職業道德等方面不斷提高藥品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三是要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的評審及考試,從根本上解決醫療機構藥品從業人員的素質問題。

(二)加大經濟投入,實現醫療機構的可持續性發展。“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使醫療機構藥房進行有效改造,從而保障藥品質量和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就需要社會多方面給予經濟支持和投入。首先,醫療機構負責人要從思想上予以足夠重視,要加大對藥房改造的投資力度,下決心完善各項設施設備;其次,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對醫療機構藥房改造工作進行適當的政策傾斜,幫助其度過難關。

(三)出台相應規範,促進藥品使用科學化程度提高。目前,國家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沒有相應質量管理規範,這雖然是一個合理缺陷,但是面對醫療機構藥房的現狀,我們應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一整套既能適應地域特點,又能切實解決藥品使用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規範和制度。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行為進行全面管理和規範,市局出台的《**市創建“規範藥房”實施方案》及《**市醫療機構“規範藥房”驗收標準》就是一個很好的先例。

(四)利用多種手段,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犯罪行為。“以監督為中心,監、幫、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中,監督是中心。要加強對醫療機構監管,就須多管齊下。一是充實執法力量,改善執法條件,狠抓隊伍自身建設,充分調動監管環節的內在因素;二是加強與公安、工商、衞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形成強大的執法合力,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三是以建立“藥品監督網絡”為重點,聘請有一定社會影響且責任心強的人士擔任藥品協管員,從而確保藥品監管無盲區;四是積極鼓勵羣眾對藥品違法案件進行舉報。總之,我們要採取多種方法,建立起以藥監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羣眾積極參與的藥品打假機制,着力提高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整體水平。

(五)堅持法制宣傳,增強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醫療機構藥品治理是一項漫長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這就需要社會各界尤其藥監部門的不斷宣傳,不能僅僅停留在“3、15”、“ 9、15 ”等活動開展的層面上,而是要在日常工作之中,以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和對人民羣眾用藥安全、有效、負責的滿腔熱情,不斷普及藥學基本知識,宣傳藥事法律法規。在對醫療機構執法過程中,要將宣傳和教育擺在突出位置,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做到“標本兼治”;此外,要採取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藥品基本知識,指導百姓合理用藥,並要加大藥品法律法規的宣傳,鼓勵他們在自己用藥受到侵害時,善於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改善醫療機構用藥環境,確保藥品安全有效,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係到醫療機構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我們藥監部門必須用發展的眼光去審視目前醫療機構存在的困難與問題,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真正解決好人民羣眾“用藥難、用放心藥難”的問題,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研究機構調研報告:600320振華港機_600320股票機構調研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昨日,我們對振華港機進行了實地調研,與公司管理人員就經營情況、發展戰略以及目前市場比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溝通交流。評論:1.行業龍頭地位牢固: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港口機械及大型鋼結構製造商,具備全球同業最大產能、最強整機運輸船隊和最長碼頭岸線的核心競爭優勢。自1998年起公司主要產品集裝箱起重機已連續9年位居全球市場佔有率的第一位,國際市場佔有份額遠遠領先於其他競爭對手。最近,公司收購上海港機的工作已經進入了尾聲,兩家港機合併將進一步鞏固公司的行業龍頭地位。2.手持訂單充足,XX年業績有保障。在全球經濟一片蕭條的情況下,外界普遍預期公司將受到國際貿易量減少的衝擊。公司憑藉着在行業中較強的實力保持了充足的訂單,為XX年業績持續增長打下了基礎。目前公司手持訂單42億美元,訂單數量較去年同期上漲20%,並且尚未出現撤單的情況。公司XX年XX年的產值目標分別是280億元和350億元。3.借鑑傳統業務崛起經驗,大力發展海上重型機械。公司與XX年開始進入海上重型機械領域,在預期傳統業務上升空間受限的情況,公司將下一步的發展目標投向了海上重型機械市場。(1)海上重型機械市場容量大,毛利率高。海上重型機械每年有500億美元的市場容量,而該業務技術要求高,有能力拓展該業務的廠家少,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並且該業務的毛利率高,比公司的傳統業務高出10%左右。(2)公司發展該業務優勢突出。公司自XX年進入該市場以來,在技術和實力方面都有了一定的積累。公司目前可以生產的產品包括大型浮吊、鋪管船和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等。公司將技術創新作為發展該業務的立足點。建立了博士後流動站,正在籌建海工產品研究所,進一步加大在技術方面的投入。擴建的長興島基地也是為了滿足發展該業務的需要。(3)業務增長或將超出市場預期。由於海上重型機械的生產方式特殊,大多采用先生產再出售的方式。一般在生產過程中會接到訂單。目前在建的海上重型機械有7-10台,其中2-4台是不包含在訂單中的。由於該類產品價格高昂,售出的時點會對公司收入和利潤產生較大影響。(4)XX年公司將大力拓展市場佔有率。在該業務上公司的目標是在3-5年佔到公司產值的50%以上。由於該業務較高的毛利率,對利潤的貢獻大於傳統業務,將為公司未來利潤的增長提供空間。我們認為該業務將會是公司未來成長的最大亮點。(5)將享受國家政策支持。國務院出台的船舶振興規劃中涉及到了要加大對海上工程設備的投入,對公司拓展該業務將會是一大利好,由於目前規劃細則尚未出台,我們將密切關注振興規劃對公司的影響。4.集裝箱起重機業務進入穩定發展期。公司主營產品岸橋和岸橋的全球市場佔有率分別在70%和50%左右。由於較高的市場佔有率,所以未來提升的空間不大。加之對集裝箱起重機行業未來增速放緩的預期,公司該業務將步入穩定發展期。5、公司向大股東中交股份定向增發收購上海港機100%的股權和江天實業60%的股權已獲批。XX年報中併入公司進行核算。上海港機XX年的產值約為30億元,XX年公司收入的58%來源於集裝箱起重機業務。上海港機的長興島基地規模僅次於公司長興島基地,並且距離公司基地僅有一牆之隔,兩家港機合併後將有效擴充公司產能,並且避免了同業競爭。江天實業的主要資產是江天大廈,主要業務是位於江天大廈內江天賓館的酒店經營業務。江天大廈與振華港機辦公場所相鄰。振華港機於本次購買資產後擬將江天大廈改建成公司的科研及辦公大樓,加大研發投入。6.現金流問題歸因於鋼材儲備。公司XX年3季度經營現金流出現了負值,主要是因為公司儲備了大量的鋼材。公司生產所用到的鋼材是特種鋼材,與普通中厚板有所不同。該類鋼材有4-6個月的供貨期,因此需要提前訂貨。XX年上半年公司鎖定了XX年生產將用到的大部分鋼材。雖然訂購時鋼材價格較高,但是由於公司跟鋼廠有長期協議,截至XX年11月份,該部分鋼材價格仍比市場價格低10%左右。預計這部分鋼材將能滿足公司XX年上半年的用鋼需求。但公司會因為鋼材的儲備而無法獲得鋼價下跌所帶來的超額收益,預計公司08-XX年的毛利率將降低1個百分點。7.盈利預測及評級:我們認為公司未來業績增長點主要來自於海上重型機械業務,公司擁有在短短几年內將公司的集裝箱起重機業務做成全球行業龍頭的成功經驗,加上國家政策對發展海洋工程設備的支持和公司在該業務上的大力投入,未來3-5年內海上重型機械業務的發展值得期待。傳統業務進入穩步發展階段,也能夠對公司業績形成一定的支撐,我們仍然看好公司未來的發展。我們小幅調整對公司的盈利預測,預計公司08-XX年每股收益的預測分別為0.70元,0.90元和1.01元。維持對公司的"增持"評級。我們將繼續跟蹤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及時作出判斷。8.風險提示:(1)原材料價格的上升的風險;(2)對全球貿易狀況依賴的風險;(2)傳統業務增長空間受限的風險。

司法鑑定機構現狀調研報告2017年機構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眾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勢下,按照新任務的要求,創新思路,加強指導,科學運作,規範管理,促進行業的健康、良性、協調發展,是司法鑑定管理部門要着重研究的課題。

最近通過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切地體會到,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導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遠的意義,有以指導工作實踐,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司法鑑定管理處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整體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梳理總結了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查找到影響和制約行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決心以科學的態度去認真加以解決,使司法鑑定行業在規範的管理下、在科學的指導下,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

一、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的現狀

1、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及鑑定人的基本情況。目前,我市共有19類家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215名。其中,法醫類4家;司法會計類6家;工程造價類2家;房屋安全管理類鑑定2家;土地估價1家;交通事故司法鑑定1家;綜合類1家,即市科學技術諮詢總公司司法鑑定中心,其鑑定業務有6類:即機械電子、農業技術、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及文書司法鑑定。

2、目前司法鑑定管理辦公室履行的工作職能有:司法鑑定人行業准入的初審和申報,司法鑑定機構設立和變更登記的初審和申報,名冊編制和名冊公告的初審和呈報;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誠信檔案;對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的執業行為進行調查,並向省廳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司法鑑定統計、總結和報告、協助省廳組織司法鑑定人參加司法鑑定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

3、近年來完善的相關制度:在工作中相繼完善制定了《司法鑑定誠信管理制度》、《司法鑑定檔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報制度》、《信訪和投訴受理制度》、《機構設立初審程序規則》等九項規章制度,為貫徹《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鑑定委託協議書參考內容式樣》和《司法鑑定告知迴避單參考式樣》,建立了司法鑑定網上辦公系統;按照省廳的要求,統一了司法鑑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開展,但由於司法鑑定是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所以,司法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的管理,還存在着和公檢法機關以及鑑定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種種"剪不斷、理還亂"的矛盾,使統一規範管理的工作目標還面臨着很多困難和阻力。同時司法鑑定機構的行業特殊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影響了司法行政機關對其的規範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多頭管理的問題仍然無法有效解決。司法鑑定多頭管理是引發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原因,因此《決定》確立了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但從實際情況看,多頭管理、重複管理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決定》和經國務院批准的《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建立了法醫、物證、聲像資料等"三大類"國家名冊,並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公開。與此同時,公安、檢察、法院又分別根據各自系統內有關規定,建立起系統內的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除此之外,除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類專業鑑定機構外,還有由相關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推薦的其他類別的專業機構和專家名冊等。這些鑑定管理體系和鑑定組織體系之間的銜接和規範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

(二)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現在機構設置和佈局上缺少系統考慮。在我市現有的19家機構中,三大類機構只有4家,辦理業務佔到了70%。三大類外機構15家,其中司法會計類就有6家,業務量只佔10%,而且只有少數幾個機構業務相對多一點,大約有60%的機構沒有業務。此外,司法鑑定機構自身建設上存在的問題也直接影響到行業的發展,一是為追求經濟利益,超範圍受理司法鑑定事項,組織無司法鑑定資質的人員進行鑑定,不按規定標準收費,二是重委託機關、輕管理機關,對委託單位的要求是相當關注的,而對於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日常規範化管理有消極牴觸情緒,對部署的工作要求並不熱心,主動接受管理的意識不強,三是重眼前利益,不做長遠考慮。許多鑑定機構的成立動機不正確,有些所是拼湊挪借司法鑑定人員取得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目的只為了增加原有行業資質的含金量,或是與其他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業務範圍的攀比,對於真正開展規範的司法鑑定業務並沒有認真考慮。

(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脱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為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台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税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税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户、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説,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説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台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XX年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為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台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為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為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為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為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才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説"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四)大力加強司法鑑定隊伍建設。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政策性。其管理對象的多樣,管理內容的廣泛,管理體制的複雜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提出了較高要求。不僅要求這些同志要有一定的理論功底、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懂法律和一定的專業知識,更要求他們熱愛這項事業,有強烈的敬業精神,有面對困難勤于思考,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氣概。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推行司法鑑定人繼續教育制度,確保所有的司法鑑定人每年都能夠接受1-2次專業知識、法律知識教育,不斷補充新知識、新法規,不斷提高鑑定技能;推行思想政治教育,通過各種類型的教育活動,提高司法鑑定人對司法鑑定的認識,以較強的政治素質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要注重後備人才的教育培養,加強與高校法醫院系等司法鑑定人才培養機構的聯繫合作,擴大鑒定人的教育培養渠道,吸引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司法鑑定行業。

(五)提高司法鑑定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機關要規範社會鑑定機構的執業活動,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實際的司法鑑定人收接案、出庭質證等制度,抓好上級有關制度的學習、貫徹。開展鑑定質量評估,組織對口檢查或案卷分析,提高司法鑑定質量水平。要加強對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管,重點解決不按程序規則、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鑑定,超業務範圍鑑定,不具備鑑定資格人員從事鑑定,私自接受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鑑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支付回扣、介紹費,進行虛假宣傳,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進行不正當交往等問題,保證司法鑑定人依法規範執業。認真對待投訴,嚴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創造和維護良好的執業秩序。建立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司法鑑定機構存在違法或過錯行為的,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內設鑑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完善規章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提高科技含量,落實責任追究,使涉及司法鑑定的投訴、信訪有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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