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報告 >調研報告 >

農村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農村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黨的xx大提出,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下大力氣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鄉差別,將基本公共服務覆蓋於農村。我市要實現錦濤總書記“314”總體部署,加快城鄉統籌實驗區建設,破解農村公共服務嚴重不足的問題十分迫切。

農村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情況調研報告大綱

按照市局機關黨委的統一安排,我於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區鐵鋒鄉的邊遠農村,開展了為期一週的“三進三同”黨性作風實踐鍛鍊活動。通過與基層幹部羣眾共同生活、共同勞作、共謀發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廣大農民對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欠缺的無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税後,各地也相繼取消了“三提五統”,基層組織運行經費問題隨之凸顯,成為制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首要問題。

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全面規定了村民委員會的職能職責,但沒有明確確保其正常運轉的經費來源。根據第八條“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和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開展工作應當提供必要的條件;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需要經費的,由委託部門承擔”,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益事業所需的經費,由村民會議通過籌資籌勞解決;經費確有困難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給予適當支持”等規定,法律允許的資金渠道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是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補助,三是接受政府委託而獲得的經費資助,四是籌資。但是,在絕大部分地區,除鄉鎮政府可能給予有限的資助(鐵鋒鄉每年給予每個村資助3000元)外,其他三個方面的規定基本屬於虛設。

首先,絕大多數村社沒有集體企業。由於效率和管理問題,曾經存在的集體企業要麼通過摘“紅帽子”而還原為私營企業,要麼因為管理不善、破壞環境而改制或關閉。如我所駐的桐元村,先前曾經有一家小煤窯,在市政府關閉整頓小煤窯的過程中第一批被關閉。至於集體土地,牽涉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在拆遷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會如要“染指”,勢必導致穩定問題;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難以獲得政府委託。即便獲得委託,也只能是“一過性”的,難以持續。第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所規定的籌資籌勞,只限於特定的公益事業,不能用於日常運作。

基層組織運行經費缺乏,首先導致基層組織公共服務

功能弱化。我們在鐵鋒鄉看到,一些先富起來的村雖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別墅,寬大敞亮,但周邊垃圾遍地,水電氣基礎設施薄弱。據鐵鋒鄉陶榮鄉長介紹,鐵鋒民風淳樸,治安尚好。但在周邊鄉鎮,相當一部分基層組織軟弱渙散,黑惡勢力和宗族勢力強大,“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風頭一過,又有抬頭的趨向。正氣不昌,老百姓意見大。而導致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經費欠缺,基層組織可支配資源少。

運行經費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層組織在國家的“三農”扶持資金上打主意,使國家轉移支付的政策效應大打折扣。為了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國家每年安排了鉅額資金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改水改廁、水利設施和道橋建設、種養殖業扶持、扶貧濟困等。這些資金在項目審批過程中不僅不會考慮基層組織的運行成本,並且往往需要各級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資金。而區鄉財力有限,基層組織向村民籌資極為困難,只能在國家撥付的資金上做文章。因此,這些資金普遍在使用過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擠佔。據陶鄉長估計,相當一部分資金根本沒有用於項目,直接變成了基層組織的運行經費。

運行經費缺乏,也導致部分基層組織公共性弱化甚至異化。村民委員會是村民的自治組織,本屬公權機構,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全體村民提供公共服務。而由於缺乏運行經費,村委會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農合”制度規定村民參加“農合”,需每年繳費20元。由於醫療定價不合理,農民對“新農合”認同度不高,催繳成為村幹部十分頭疼的事。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只好想法籌款墊付。長此以往,村委會在發生糾紛或利益衝突時難以秉持公正,壓抑弱勢羣體,成為鄉村治安惡化、惡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農村基層組織經費匱缺的問題,關鍵在於完善制度。我市於XX年7月1日實施的《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隨着“三提五統”被取消,這一制度名存實亡。解決基層組織運行經費問題,不能走回頭路,不能恢復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首先,要承認村級組織發揮作用需要經費保障,要允許村級組織以適當的方式向村民籌資,確保日常運轉。只要規定嚴格的監督制度,農民負擔問題不至反彈;其次,明確規定各項專項資金應當考慮基層組織的運行經費,專項列支,專門審計;第三,規定村級組織可以在一定的比例內提取村集體企業利潤彌補日常經費;第四,規定政府徵用農村集體土地後,應將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返還村、社組織,用於善後事宜的處理;第五,明確鄉財政扶持村級組織的資金比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baogao/diaoyan/4o6nr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