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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綜合治税的調研

關於社會綜合治税的調研

為進一步研究和探討我市社會綜合治税深化和規範化問題,加強税源監控,夯實税收徵管基礎工作,促進依法治税、社會化税收管理。根據主席會議的統一部署,市政協於8月份組織開展了對全市社會綜合治税情況的視察調研。調研組在對我市部分鎮、部門綜合治税狀況進行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先後赴山東臨沂、蓬萊、威海學習先進做法和經驗。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社會綜合治税的調研

一、社會綜合治税成效顯著

我市自XX年7月份全面推行社會綜合治税工作以來,通過建立涉税信息採集傳遞平台,委託代徵平台,考核獎懲平台的工作機制,實現了税收徵管向多部門,多税種,多行業,多領域延伸,一年來共採集有關涉税信息5600多條,經過篩選,利用有價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條,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萬元,簽定發票控管責任書10多份,通過強化發票控管新增税款360萬元。

二、我市社會綜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為全面推進社會綜合治税夯實基矗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理解社會綜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開展社會綜合治税以來市政府專門出台了一個意見三個辦法,對全市社會綜合治税進行了統一部署。市、鎮、村均專題召開了動員大會,組織宣傳發動,把實行社會綜合治税工作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營造公平税賦大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領導,財税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認識上強調我市實行綜合治税是基於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證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的需要。近年來,我市為了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對財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數縮減沒有新的税源增長點,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應當是保證我市可用財力持續穩定增長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徵管形勢的要求。隨着結算方式日益多樣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業和個人的收入越來越隱蔽,税收徵管方式難度越來越大,而地税部門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難管,又無充足的徵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個嚴密的税源監控體系。三是貫徹落實《税收徵管法》的需要。《税收徵管法》第5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區域內税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税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四是加強部門協作,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的需要。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擔負着不同的職責,但是總體目標是一致的,應當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過綜合治税可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

(2)領導重視、組織體系初步建立,確保了我市社會綜合治税工作有序開展。為加強對全市綜合治税的領導,根據《市政府關於開展社會綜合治税工作的意見》,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會綜合治税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市綜合治税工作,協調處理工作中的問題,督促核查各鎮、各部門和單位開展綜合治税工作的情況。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財政、地税、國税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機構常設在地税局,負責根據領導組的決定,具體組織實施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分類處置相關部門及單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負責按照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各鎮和開發區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並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及協調相關鎮屬單位、村(居)委會聯動開展綜合治税工作,領導組下設社會綜合治税辦公室,由財政所長任主任,國、地税分局長任副主任,具體落實綜合治税工作並配備專人明確為信息員。相關部門、單位領導也十分重視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明確專人為聯絡員,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親自過問、親自督察的工作機制。

2、整體聯動、措施紮實,為社會綜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門加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

社會綜合治税工作是一項浩繁的系統工程,必須藉助有關部門的行政權力,離開各部門的配合協作,税源控管將無從談起,更毋論應收盡收,不疏不漏。為此,我市綜合治税領導組協調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先後與市建工、國土、工商、公安、交通、經貿等多個部門、單位建立了聯繫制度,將各部門配合税務部門加強税源監控的任務和職責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下來。同時,各基層國、地税分局與各鎮及部門也簽定了綜合治税責任書,從而全面構建了從市到鄉鎮的部門配合協作網絡體系,實現了涉税信息資源共享,獲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為監控税源、加強徵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務部門與工商部門配合,建立税務登記信息與工商登記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税務部門與金融部門協作,大力推廣電子申報,完善實時劃繳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據土管所、供電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四月份對轄內22個磚瓦廠2004年度納税情況與用電量進行比對,核實其實際營業額,清理補徵税款40餘萬元。柴灣鎮財政所利用同業税負水平的基礎數據,將發現的寵物玩具企業税收異常情況反饋到税務部門,組織清查,取得顯著效果。

(2)明確職責,強化各項監控措施。

面對工作頭緒多,協調難度大,落實任務重等困難,各相關部門大力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做了大量細緻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實有反饋,實現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種、多行業及徵管盲區。如在綜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貨物運輸、出租車的營運情況監控;國土部門加強對土地轉讓、使用情況的監控;建設部門加強對基本建設情況的監控;房管部門加強對房屋交易監控等,形成了信息處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對以往徵管盲區的信息掌握。對符合代徵代扣税款條件的,簽定了委託代徵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代徵合法、規範。白蒲鎮建立了企業税源監控、契税、民營建築、企業用地、農村運輸拖拉機、房屋出租、個體屠宰七本台帳,切實為税收徵管奠定了良好基矗常青鎮綜合治税辦公室注重對規模税源動態分析,出具書面報告與國地税溝通,加強了税源監控

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較大幅度的上升。

(3)~引導,宣傳到位,營造良好的税收環境。

我市廣泛開展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引導社會各界關注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各鎮利用宣傳標語、發放綜合治税宣傳材料、黑板報、召開村居民大會、税收宣傳月等形式進行綜合治税宣傳,擴大綜合治税的影響。在税務徵收大廳,通過發放税收政策宣傳單和宣傳手冊的形式,大力宣傳税收徵管、綜合治税相關政策,讓羣眾進一步瞭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納税人對税法能理解透徹、能有深度的掌握,不會因不懂政策而出現申報的漏洞。如丁堰鎮通過宣傳使人們的納税意識普遍提高,偷抗騙税心理和行為減少了,真真從內心認同納税光榮、偷税可恥。今年上半年該鎮主動到納税大廳開票131户,開票金額907.81萬元,徵收税收34.76萬元(主要為建築、運輸、租賃)。

3、建立考核獎懲機制,為社會綜合治税的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工作的關鍵在於狠抓落實,而落實的關鍵在於加強考核督查。經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會綜合治税工作考核辦法》,實行多措並舉、獎懲結合、強化監督、加強管理,客觀公正地反映社會綜合治税工作的實績,促進社會綜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市政府將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列入對各鎮(開發區)、相關單位的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記入年度考核總分。對密切配合、監控得力、協税護税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年終由市社會綜合治税領導小組進行表彰獎勵;對依法接受委託代徵税款的單位由地税部門根據代徵代扣税額嚴格按税法規定支付手續費;對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報批評。今年4月份市綜合治税領導組對2004年度社會綜合治税工作中作出顯著貢獻的如城鎮等三個先進鄉鎮,計經委、統計局等七家先進單位和8名先進個人給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鎮綜合治税工作領導小組對提供有價值、高質量信息的供電、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全面履行代徵義務的部門,由財政所按照實際入庫税款給予5%的手續費。通過加大考核和獎懲力度,較好地調動了各單位參與、支持綜合治税工作的積極性,使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進。

二、我市社會綜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少數鄉鎮、部門對綜合治税的認識不統一,措施不紮實導致綜合治税工作開展不平衡。

(1)思想認識不統一。部分單位、同志思想認識上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觀上對搞好社會綜合治税的意義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沒有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開展是“加強財源建設,營造公平税賦環境,促進我市社會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少數鎮領導簡單理解綜合治税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無,因而在工作上沒有主動性,敷衍了事;還有的積極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實質所在;部分單位及同志認為綜合治税是税務部門的事情與自身本職工作關係不大,因此在聯動中對綜合治税工作應付了事,缺乏主動意識;少數基層税務徵管人員對綜合治税工作依賴性過大,認為政府提出綜合治税具體工作就應該由基層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現象;個別單位存在“有義務無責任,有責任無壓力,有壓力無動力”的現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為。

(2)措施不夠紮實。有的單位綜合治税工作已經較為深入規範或正走向規範化,但也有少數單位綜合治税工作僅流於形式,沒有實質性的開展工作。一是部分鎮僅有台帳或僅建立體系應付檢查,而沒有具體落實綜合治税的措施;在調查中我們甚至發現少數鎮幹部不能正確理解社會綜合治税的含義。二是部分單位、部門措施有所落實但是力度不夠大,操作程序不夠規範,信息採集質量不高,僅滿足於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動,沒有創新理念。個別單位僅侷限於籤籤文件,打打電話,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於以上現象的存在我市綜合治税工作開展極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傳遞數上較多的如城、白蒲等鎮均達到500多條,九華等鎮利用信息較多約300多條,而有的鄉鎮涉税信息傳遞少的僅有5條,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鎮還是空白。

2、社會綜合治税氛圍不濃,社會參與的共識尚未普遍形成。

(1)宣傳工作長期性不足,羣眾參與力度不夠。我市在社會綜合治税宣傳發動上缺乏長期性,僅滿足於會上講、掛標語、黑板報和為迎接檢查而進行的突擊應付,雖然面上宣傳有聲有勢,但不能傳到千家萬户深入人心。羣眾存在着“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錯誤思想,沒有形成“千斤擔子,大家挑”的共識。部分羣眾難過“人情關”而拒絕提供涉税信息,認為都是本鄉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討好破壞了人際關係。總之由於羣眾沒有正確理解綜合治税的意義,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經意間流失。

(2)部分納税人的共識沒有普遍形成,出現了政府部門“一頭熱”的現象。自我市開展社會綜合治税以來,市各級政府,各部門都將該項工作擺上工作日程,形成濃烈的齊抓共管氛圍,與此對比,我市不少企業負責人卻只顧自己利益,對綜合治税不聞不問,甚至少數企業會計盲目聽從於老總而不顧《税法》、《會計法》的規定做了數本帳冊,一本專門針對税務機關查帳而設。有的企業車間機器轟轟運行,產品暢銷但在帳面上卻做虧損。沒有形成“依法納税光榮,偷税漏税可恥”的意識。

3、在操作中漏洞較多,創新不夠,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會綜合治税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各鎮和相關部門創新理念不夠,在具體操作中硬搬模式,沒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鎮一策”,甚至因為沒有“創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資中部分市外大企業僅把生產車間投資到我市,並沒有成品和銷售,造成這部分企業沒有税收,這不但影響了我市的地方財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費了招商引資成本。(2)在企業所得税徵管中出現了原有的企業申請註銷或“脱殼”經營,註冊成立新企業或“三資”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國地税

部門僅進行了核實而沒有針對這一現象形成合力,創新徵管機制,查漏補缺。(3)招商引資的投資企業落户我市在辦理徵用或租用土地協議上沒有明確營業税的繳納主體,因而在徵收租金營業税和不動產銷售營業税上出現推委現象。(4)在徵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務”的思想。認為一些税種比較零星,管理費時費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xx而忽視零散税源管理的現象等。

4、考核獎懲落實不到位,導致社會綜合治税工作進展緩慢。

我市雖制定了《考核辦法》,但各鎮、部門實際情況影響了考核獎懲的落實程度。一是由於認識的不到位影響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鎮、部門認為綜合治税工作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響到本單位人員的年度考核成績。二是少數鎮由於政府財力拮据,對在社會綜合治税中的先進個人只有口頭承諾沒有實質性的獎勵。三是對少數偷漏税的企業懲罰“輕不着邊,重不到位”滋長了其漏税惡習,也影響了主動交納税款企業的積極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對由於涉税信息不準確,傳遞不及時或受託代徵部門單位對税源監控不力,不按要求代徵代扣税款影響財政增長的沒有動真碰硬,追究責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會綜合治税進展緩慢。

四、對策建議

1、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開展社會綜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認識的深化。認識上的提高,必將推動工作更好地開展。針對我市各鎮、各部門對綜合治税工作認識的不一致,進展的不平衡,我們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統一認識:一方面,市場經濟快速運行中,出現了經營多元化、收支隱蔽化、分配多樣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點,税源控管難度不斷增加。另一方面,由於地方税收面廣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難管,徵管力量相對不足,徵管手段比較滯後,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難度。實行社會綜合治税,藉助社會各界的力量,強化税收源頭控管,是從源頭上控管税源的一項長期的治本之策。最後,實行社會綜合治税也體現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導思想。總之各鎮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反覆灌輸綜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頭腦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個觀念”,即:加強綜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財政收入、保障社會正常運轉的需要;加強社會綜合治税是均衡税負、確保經濟協調發展的需要;加強綜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監控、加強税收徵管的需要。從提高思想認識入手,變表層為深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健全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體系。

綜合治税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綜治協調是整個工程的基礎,要夯實這一基矗一是要進一步健全工作協調機制,要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級領導小組都要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及時通報社會綜合治税進展情況,並通過聯席會議協調處理各類重大問題。二是打破瓶頸,健全聯動機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關部門處理涉税方面事項不得隱瞞,要及時向税務部門傳遞,供税務部門參考;其次協助税務部門抓好税收徵管,通過委託代徵代扣、聯合辦公等手段,在一些關鍵環節卡住口子,促進税收應收盡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這一點主要是針對公檢法部門,為税務部門提供司法保障,對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業要嚴打,對部分違規避税的企業要嚴查。

3、健全與落實考核獎懲機制,有效調動社會參與力度。

我市在推行綜合治税的同時要切實貫徹落實《考核獎懲辦法》。一是獎勵激勵。除依照税法規定及時支付代徵手續費外,協調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綜合治税專項獎勵基金,年終根據各鎮、部門代徵税款入庫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況確定獎勵比例、金額,並直接撥付。同時,設立涉税舉報獎勵基金,鼓勵社會各界共同加強對地方税源的監督。二是考核考評。將信息採集、信息反饋的數量和質量、委託代徵税款情況,進行量化、細化,列入各鎮、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考評的重要內容。對領導重視、工作得力、成績突出的,在評先選優,雙百分考核中優先考慮。三是責任追究。對在推進綜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將在目標責任書考核中扣分,並取消其評先選優資格。對不依法代徵代扣的應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嚴厲處罰,按照相同數額或相應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財政經費。

4、創新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各項工作,形成濃烈的綜治氛圍。

綜合治税的順利開展和最終取得實效都離不開各部門在工作中的摸索與創新,社會各界的共同關注。(1)要創新宣傳方式。一是紮實開展“爭當誠信納税人,共同參與社會綜合治税”的税收宣傳月活動,採取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可以將綜合治税政策編成劇本發送到民間藝人手中,讓他們在老百姓中廣泛演出。二是開展正反典型宣傳。一方面要大力開展依法誠信納税典型宣傳。另一方面結合如皋警方欄目加強對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説法,教育廣大納税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2)創新工作方式。一是國地加強税合作,充分發揮合力作用。創造式的制定協作制度和辦法,國、地税局各有不同的分工,沒有健全的合作制度作保證,就難免在合作中造成與對方的工作計劃發生衝突,或者超越職能範圍。因此,國、地税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實際,對配合協作的層面、手段進行詳盡的協商,對合作中經常涉及到的税源監控、日常檢查、協助徵收等工作進行全面明確和細化。這樣才能保證合作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合作效能的充分發揮。二是大力推行“社區綜合治税”。可確定“依託社區管理優勢,全方位加強税源控管,積極創新綜合治税機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依靠政府領導,以社區、居委會綜合治税體系為依託,以實現地方税源的有效監控為核心的社區税源控管新機制,促進税收穩定增長。

5、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保障社會綜合治税持續健康發展。

缺乏長效機制必然導致社會綜合治税工作流於形式。因此必須從內外三個方面加強長效機制建設。一是建立內部機制。制定從涉税信息採集、加工、整理、使用、監督考核等程序文件,嚴格實行過程控制,按期進行內

審和管理評審;二是建立外部機制。定期召開通報會,交流情況,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將綜合治税貫穿到日常税收徵管工作中長期堅持,確保社會綜合治税持久運行。三是建立審計考核機制。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將各相關部門社會綜合治税情況進行立項考核。委託審計部門對代徵代扣單位的代徵代扣情況進行延伸審計。通過三個機制的建立,逐步實現社會綜合治税工作協調製度化、税源監管職能化、考核獎懲規範化,從而切實把社會綜合治税作為一項經常性、日常性、長期性的工作來抓,在機制上保障社會綜合治税持續健康地向前發展。

標籤: 治税 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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