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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現狀及對策

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現狀及對策

一、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的現狀

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現狀及對策

我市現有農業人口412萬,其中勞動力人口229萬。由於農村人多地少,以及農業生產方式改變和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使每個勞動力負擔耕地係數在逐步加大,農村的剩餘勞動力越來越多,據預測到xx年我市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將達到124萬人。從農村的發展需要和提高農業生產率的要求看,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只有減少農民,才能逐步擴大農業的經營規模,提高農村的資金和技術集約程度,加快農業現代化的進程,提高農民的收入。所以有計劃地把這124萬剩餘勞動力“消化”轉移就業,對加快我市農村經濟的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至關重要,而且也是客觀必然要求。

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並呈現以下三個特點:一是農村勞務輸出數量大幅度增加,行業、地域分佈較為廣泛。據統計xx年,我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輸出已達86萬人,超額完成了年度80萬人的計劃工作目標,在輸出人員中,地域不斷拓寬,呈現出境內境外相結合,省內省外相結合,當地轉移和外出務工相結合的局面,在行業分佈上較為廣泛。二是農村勞務輸出方式發生了明顯變化。從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到離土離鄉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勞務輸出正在由自發向有組織、由短期向長期、由市內省內向省外國外轉變。有組織外出的農民數量佔勞務輸出的比例不斷提高,有的鄉鎮已發展到以有組織輸出為主;各地長期外出人員大量湧現,一些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已在城鎮定居;出國勞務從無到有,人數不斷增多。三是湧現了一批勞務輸出的典型。在工作中,各地都發現和總結了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典型經驗,如榆樹市光明鄉,農安縣合隆鎮、雙陽區鹿鄉鎮等,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和會議進行廣泛宣傳,較好地發揮了典型引路和示範作用。在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中,我們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1)加強領導通力配合,形成了勞務輸出工作的新機制。

勞動力轉移及輸出是一項系統化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長春市農村勞務經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發了《關於加快發展農村勞務經濟的意見》,各縣(市)區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了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農業、教育、城建、民政、工商、税務、財政等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了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各鄉鎮,都建立了勞務輸出工作機構,設立專門辦公場所,明確專人負責,一級抓一級,落實了工作目標,形成了上下聯動的工作局面,保證了勞務輸出工作的順利開展。

(2)完善勞動力轉移輸出的服務體系,規範勞務輸出工作。

按照勞務輸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各縣(市)區在勞務輸出工作中,繼續完善網絡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對勞動力資源加強管理,在普查的基礎上,全部建立“三冊一表”檔案,即,勞動力資源名冊、輸出人員名冊、有輸出願望人員名冊和輸出情況統計表。做到了資源底數清、輸出底數清、資源情況清、輸出去嚮明,進一步完善了輸出人員檔案和勞動力資源檔案,年初以來,我局結合規範基層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工作,在全市各鄉鎮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組織網絡和信息服務網絡,形成了市、縣、鄉、村四級服務網絡系統,有一些鄉鎮已經與我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系統聯網,做到了信息共享,信息互換,及時收集和發佈用工信息,使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規範了勞務輸出工作。

(3)以增強技能為重點,開展了“千人培訓工程”。

為提高勞務輸出人員的技術水平,實現由體力型輸出向技術型輸出的轉變,去年以來,在全市範圍內普遍開展了“千人培訓工程”,即每個鄉鎮要免費培訓1千人,並對培訓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分解目標,落實責任,並針對不同的培訓內容,提供相應的培訓資金和師資。開展勞務輸出人員基本常識、擇業觀念、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務輸出人員的適應能力。堅持“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專業技能的培訓,對國家規定的一些崗位工種進行了崗位培訓,做到了持證上崗。積極探索並開展了“訂單式培訓”和“個性化培訓”,開展了送知識,送技能,送崗位的“三送”活動。截止到目前,共培訓農村勞動力13.9萬人。

(4)完善保障服務,切實保護勞務輸出人員的合法權益。

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搞好勞務輸出工作的重要保障。農民背井離鄉外出務工經商,處境比較艱難,特別是一些用工單位不同勞動者籤合同,任意延長工作時間,有的無故拖欠、剋扣工資,有的沒有勞動安全衞生和職業危害等方面的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比較突出。農民是弱勢羣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既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因此,把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大了勞動保障監察力度,開展了大規模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檢查,嚴肅查處虛假信息、私招濫僱以及欺農騙農現象,及時處理剋扣工資、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證等問題,積極為外出就業農民提供政策、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進一步加大維權力度,我市在農民工准入方面已經完全放開限制,並明確規定了針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優惠政策,切實維護了勞務輸出人員的合法權益。

(5)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形成了良好的勞務輸出工作的~氛圍。

各級勞動就業部門及時與新聞部門溝通,通過廣播、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勞務輸出工作,有針對性地宣傳勞務輸出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讓農民轉變思想觀念,逐步轉變長時間形成的小農經濟意識,使農民真正理解致富奔小康的含義,通過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蹟,帶動周圍的人,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形成以點帶面,以個人帶動局部,以局部帶動整體的氛圍。鼓勵農民積極走勞務輸出這條路,改變以往的傳統農業經濟向新型的小康經濟發展,加快農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勞動輸出工作存在的問題1、農村剩餘勞動力輸出轉移的制約障礙。

目前發育不成熟的市場制度,特別是包括勞動力市場在內的要素市場發育較為遲緩,對城鄉勞動力資源無法起到基礎性的配置作用。就現狀而言,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在理論上已經不成問題,但農民及其家庭在城鎮流動遷徙還面臨諸多障礙。

一是勞動者的身份(國有企業職工和非國有企業職工、農民工)差異造成的不公平競爭(如在招工管理、崗位限制、次序控制、歧視性收費等),以及嚴厲的户籍制度、不平等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等不同程度的存在,是勞動力市場中的制度缺陷,這種缺陷使現在的“農業人口”很難參加到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中來,也是農村更大規模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制度性障礙。

二是受利益調整以及傳統觀念的影響,一方面為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問題,農民工的就業大都在苦髒累險等下崗失業人員不願從事的行業、工種。另一方面農民工的勞動所得卻常常被企業主或包工頭惡意拖欠、過度剝奪,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政府的政策導向更多的傾向於保護市民利益,而農民工帶來的公共衞生乃至社會治安方面的問題,則被過分的誇大,其貢獻在城裏的“主流社會”中也被邊緣化了。實際上仍然分割的城鄉勞動力市場和身份的歧視,大大降低了農民工可能獲得的勞動收入,同時也提高了其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就業環境和城市勞動力市場狀況,越來越成為農村剩餘勞動力“出得去”“留得下”的社會障礙。

三是轉移大批農村剩餘勞動力,是推動工業化進而帶動城市化的過程。而工業化的發展,需要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調查顯示,我市農村剩餘勞動力中,文盲的比重為9%,具有國小和國中文化的佔80%左右。從絕對水平來看,農村剩餘勞動力以國小文化為主,其次是國中文化。從已經進入城市的農民工來看,大都是在簡單較重、技術含量不高的崗位上務工,其中以體力勞動為多,他們的職業技能,絕大多數是在上崗後邊幹邊取得的。這種文化水平和職業技能參與工業化進程,難度是不難想見的,這也是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自身障礙。

2、農民工權益的保護問題。

隨着農村勞務輸出人員的大量增加,各種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犯進城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屢有發生,拖欠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各類保險基金、加班加點、勞動條件及工作環境差,缺乏安全生產防範措施、勞保福利待遇低等問題日益突出。我們要充分認識維護進城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抓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努力發揮各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認真分析、研究工作路數、納入工作日程,切實抓緊、抓好,全面提高我市農村勞務經濟的質量,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我市勞務輸出成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3、信息網絡不暢是影響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現實障礙。

一方面我市一部分鄉鎮沒有上網的的條件,與市勞動力信息網絡不能實現信息共享,無法實現信息的有效溝通,影響勞務輸出工作的深入開展,另一方面,全國性乃至境外的勞務輸出基地網絡還沒有建立起來,使我們的勞動力資源得不到有效地利用,不能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開展工作,也使我們的勞務輸出工作有侷限性。

4、組織化輸出比重小,依靠品牌佔市場能力弱。從我市勞務輸出的規模和形成看,勞務輸出工作還處於起步發展階段,因此在勞務輸出的規模上,盲目和自發的外出務工人員和小規模的輸出佔整個輸出人員的比重還比較大,組織化程度比較低,季節性輸出人數較多,常年性輸出人數較少。我市的勞務輸出品牌還不成規模,依靠品牌佔領市場的能力還比較弱,據瞭解,目前除了雙陽的“境外勞務”、榆樹的“北京保安”在外具有一定影響外,其它的勞務輸出還限於一般性勞務輸出狀況,沒有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缺乏佔領市場的優勢和能力。

三、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輸出的對策措施。

促進農村就業,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是增加農民收入,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對於帶動投資和消費需求的增長,拓寬城鄉市場,優化國民經濟整體結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加快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速度,加大城鄉就業的力度,才能有效地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

——制定實施有利於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發展戰略。在要素市場發育不成熟和城鄉統籌就業存在着制約障礙的情況下,政府“這隻有形的手”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切實把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作為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務。一方面根據城市化的要求,確定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速度和規模,制定相應的規劃和措施,並建立目標責任制和部門分工合作機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時,充分考慮開發利用農業勞動力資源,把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利用勞動力較多的技術作為產業主體,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並將其作為基礎性約束條件。另一方面加大農村的財政投資,在農村安排資金和項目時應有利於農村勞動力就業,應積極投資農村道路、電網、水利工程建設等以使用農村勞動力為主的勞動密集型工程。以農村經濟的發展拉動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就業。

——發揮農業作為農村剩餘勞動力蓄水池的作用。利用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契機,大力發展高效優質農業,加快發展林業、水產養殖業、畜牧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要發展多渠道貿易,增加勞動與技術密集的農產品出口。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延長農業產業鏈,最大限度地實現農業內部充分就業。要通過科技、資金、市場等方面的扶持和投入,加快農業的深度廣度開發,特別是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涉及生態環境建設的非耕地資源開發,注意挖掘其中的就業潛力。改善農村的消費環境,推進貿工農一體化,增加就業崗位,增加農民的收入。

——要圍繞“大長春”城市羣的目標,有計劃地把我市城郊的鄉鎮擴為城區,促進周邊城鄉向衞星城

鎮發展,以大思路的理念謀劃城鎮建設,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提高城市化的水平,要根據不同地區自然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確定城市化發展目標,把榆樹、農安、九台、德惠、雙陽規劃建設成經濟發達、功能完善、規模適度、各具特色的中等城市,並逐步將城市化作為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的主渠道,使之儘快成為農村二三產業的集中地,剩餘勞動力轉移地,通過加快城鎮化進程,為進城農民實現從非永久性的“城市漂流”,向永久性遷移(到城鎮定居)轉變開闢大容量的就業載體,帶動就業的增長。

——推動鄉鎮企業實現體制轉換和結構調整,擴大鄉鎮企業的就業容量。通過理順產權關係,建立鄉鎮企業持續發展的機制,通過租賃、承包、兼併、聯營等形式,實現鄉鎮企業資源優化配置。要把農產品加工業作為鄉鎮企業結構調整、進一步發展的重點來抓,以市場為導向,加快加工、保鮮、儲運技術和設備的引進和開發。提高鄉鎮企業吸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要把發展鄉鎮企業與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引導鄉鎮企業佈局適當集中,連片開發,以鄉鎮企業的合理聚集帶動小城鎮的發展與建設,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就業崗位。

——建立統一開放、高效有序、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常打破對勞動力市場的壟斷和地區保護,堅持城鄉統籌就業。採取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分步實施方法,結合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鄉界限,逐步開通城鄉一體化的勞動力市場,形成統一的市場規則,依靠競爭性的市場傳遞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和產業之間的供求狀況和信號,引導勞動力在城鄉之間有序流動,獲得勞動力資源配置的最佳效果;充分發揮城鄉公共職業中介機構的作用,鼓勵發展合法的民辦職業中介。到xx年基本建立面對城鄉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市場信息網絡,達到城鄉信息共享,資源共用,使就業服務覆蓋至整個城市、鄉村。

——逐步建立勞動力一體化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全面形成市場導向、城鄉一體、公平競爭的就業機制。制定完善城鄉勞動力開發就業的規劃,在勞動力市場中基本消除城鄉、身份等各種歧視性行為以及對進城農民從事職業的各種不合理限制,為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實行城鄉勞動者人人擁有根據自身能力和意願選擇就業的平等權利,可以在城鄉、地區和各類用人單位間實現合理流動,就業場所有比較可靠的安全衞生保障,能夠體面地工作。同時逐步實現城鎮登記失業率向城鄉調查失業率統計監控方式的轉變,將農村勞動力統一納入就業統計範圍,進行統一管理。

——實行農村剩餘勞動力勞務輸出產業化。探索建立市場化運作、規模化經營、一體化服務的勞務輸出模式。積極發展一批具有地域特點和專業特色的勞務輸出組織和勞務基地,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聯合運作,各級各類勞務輸出組織縱向、橫向聯營,擴大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輸出規模,提高輸出質量。境內農村勞動力派遣向江浙、廣東、西北一帶推進;境外向新加坡等東南亞周邊國家輻射,提高長春市勞務輸出在全國(仍至世界)市場的佔有率。繼續拓展北京“長春保安”的服務領域;提升廣州“長春建安”企業的影響力;鞏固日本、韓國果品包裝、使館勞務業務等,打造好長春的品牌,擴大長春勞務輸出的知名度。

——建立外出務工和返鄉創業雙向流動機制。鼓勵、引導和扶持外出務工農村勞動者返鄉創業,用“勞務經濟”反哺農村經濟發展,利用他們在外形成的新觀念、掌握的技術技能、管理經驗和積累的資本的優勢,發揮能人效應,創辦實業,吸納剩餘勞動力,拉動就業增長。同時,通過開發勞動力市場信息、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税費減免、資金信貸、場地安排等措施,為外出務工農村勞動者提供就業和創業服務,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為返鄉創業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在人口管理、教育、住房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條件,吸引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擴大農村的經濟發展。

——建立靈活有效、覆蓋城鄉的職業培訓網絡,增強勞動者就業、再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實際能力。引導、規範和推動農村職業培訓工作,提高農村勞動者職業技能,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重點是抓好“五支隊伍”和“兩項工程”,即農民技術員隊伍、鄉村幹部隊伍、農村信息員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農村待轉移勞動力隊伍和綠色證書培訓工程、跨世紀青年農民培訓工程。培養造就一批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農業管理人才、農業技術推廣人才、農民企業家和高素質農民共同組成的骨幹力量,為農業的規模化和產業化經營及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提供高素質的勞動者,實現農村內部的充分就業。同時,逐步實施農村勞動預備制培訓,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職業培訓和流動就業職業培訓。探索建立農村職業技能鑑定和相關職業資格的基本制度,實現我市農村剩餘勞動力輸出由體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的轉變,提升農村勞動者市場就業的競爭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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