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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機經濟犯罪形勢影響調查報告

金融危機經濟犯罪形勢影響調查報告

當前,全球正面臨自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由於經濟全球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和全球金融體系的長期失衡,這場源自美國的金融風暴,波及範圍之廣、衝擊力度之強、連鎖效應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

金融危機經濟犯罪形勢影響調查報告

一、當前金融危機對我市

經濟及經濟犯罪形勢的影響

**屬於經濟欠發達的農業大市,金融危機對我市的影響相比工業城市相對較小,但其影響也是不可低估的。金融危機一開始似乎只是對經濟造成了影響,但隨後便有可能變成社會問題。金融危機不僅給我市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帶來了不良的影響,也給我市的和諧發展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全市經偵部門受案也呈現出增加的趨勢。

(一)過剩勞動力將成為犯罪主體。**是一個農業大市和勞務輸出大市,全市工業抗風險能力尚待提高,受此次金融危機影響,已經出現農民工提前陸續返鄉現象,大型工業企業出現虧損、部分停產、裁員等情況。一些出口型企業,因國外金融危機造成購買力下降,已拿不到生產訂單,這些企業已從去年下旬處於停產狀態,企業員工放假回家。根據統計,我市有100多萬的農村轉移勞動力在外打工,其中90%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等發達地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企業出現欠薪、裁員、倒閉,使得我市大量外出勞務人員呈現大規模失業。據統計,截止12月底已返回農民工30餘萬人,春節後可能還會出現一次範圍較大的返鄉潮。這部分羣體長年在外務工, 由於外出用工單位倒閉或停工,農民工羣體往往處於劣勢地位,共同的困境使它們更容易結合在一起,共同維護自己的權利。如果這部分人被別有用心之人煽動利用,出現討薪問題引發的羣體上訪事件可能較為突出。在此基礎上,我市將可能出現明顯的勞動力過剩,加之返鄉農民工多數文化層次不高、資金緊缺,極易引發各類經濟犯罪案件,成為擾亂市場秩序、侵財、傳銷等案件的犯罪主體。

(二)資金緊缺誘使各類經濟犯罪案件多發。一是容易引發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犯罪。在金融危機暴發前,一些個別企業、個體經營者受高額利潤吸引,盲目擴大經營規模,通過以高利息、高回報的方式,非法吸收社會閒散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容易引發資金斷鏈,而一旦出現資金斷鏈,致使用資者無法兑現當初的承諾,甚至連本金都無法按時歸還,投資者為了挽回自己的損失,必然會採取各種手段討要投資款,甚至是綁架等極端手段,從而引發暴力索債、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同時,用資者若償還不上大額欠款,往往會想法逃避,甚至舉家外遷,從而引發非法集資案件增多,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XX年下半年,我市經偵部門先後立非法集資類案件多起,均是以高於銀行同期利率為誘餌,借取大量現金,後無力償還攜款潛逃,並且逃跑的方向不明確,其中一起案件,嫌疑人甚至精心策劃把自己的户籍從本地遷移走,又不在他地入户,目前在公安網無法查到其户口,以此來逃避法律的追究,給偵破工作帶來很大困難。二是容易引發信用卡詐騙案件。少數銀行在推廣銀行卡業務時,僅僅着眼於搶佔市場份額,隨意放寬申請人的准入制度,簡化申請手續,實名制、資信審查流於形式,致使一些資金緊缺的個人輕易申領到信用卡進行大肆透支、消費,而無法償還,引發信用卡詐騙犯罪。三是還發現有不法之徒利用報刊或手機短信息發佈虛假“提供貸款”廣告,虛假許諾可以提供貸款,騙取受害人錢財的案件。

(三)房地產領域經濟犯罪問題逐步暴露。XX年以來,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走低,部分規模較小、過度投機的房地產商已出現資金短缺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消費者購房信心不足,房地產行業資金週轉困難的問題更加突出。少數房地產開發商和中介機構飲鴆止渴,一房兩賣,挪用資金,易引發大要案件發生。一是“一房兩賣”問題突出。開發商將未完工驗收的房產以預售的形式登記在債權人或其指定的親人名下,或者在銀行辦理虛假按揭騙取貸款,然後再將房屋真正銷售給購房人後用購房款還借款並贖回房產後再將產權手續辦理到真正購房人的名下。一旦開發商出現資金斷裂就會導致實際購房者無法獲得房產權,進而引發羣體性事件。一房兩賣案件中,通常存在貸款詐騙、非法借貸等違法犯罪行為,涉案金額大,受害羣眾多,對金融秩序造成了較大沖擊。XX年經偵支隊偵辦的長江房地產公司採取一房兩賣進行合同詐騙的案件最具代表性,同時涉嫌虛報註冊資本、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犯罪。長江房地產公司先後騙取174名購房户及銀行貸款金額高達1300萬餘元。由於該案受害人數眾多,社會影響較大,直接導致受騙羣眾無法取得房屋產權,一些受騙羣眾紛紛到黨委政府上訪,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二是房產中介公司利用業務之便挪用資金、侵佔犯罪應引起關注。XX年以來,我市樓市持續降温,中介公司競爭加劇,部分房產中介公司運作不暢,容易出現公司負責人員挪用資金、捲款潛逃的案件。

(四)證券期貨市場整體低迷易引起羣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XX年以來,股市受金融危機影響呈現單邊下跌狀態,股民財富大量蒸發,外地股民自殺或打砸事件的消息不斷見諸媒體。如果再出現大幅下跌情況,造成資產嚴重縮水,個別人可能鋌而走險而引發的惡性案件應引起全市經偵部門的重視,予以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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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失業人員採取低成本的謀生手段,非法經營、無證經營等問題可能會增多。在金融危機的衝擊下,農民工被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製造業和建築業裁員尤其嚴重。這些農民工返鄉後,多數人文化程度較低、無技術,在經濟危機的環境下很難再找到一份賴以謀生的穩定工作。為了逃避各種税費,降低經營成本,謀取最大利潤,非法經營、無證經營便成為其首選的謀利方式。同時,部分失業人員可能鋌而走險,從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活動,特種行業可能成為其銷贓渠道。在金融危機大潮的衝擊下,失業人口不斷增加,給社會治安帶來了很大壓力。其中部分人可能會採取無證經營等方式謀生,而其中的好逸惡勞之人極有可能鋌而走險,從事偷、盜、搶等無本買賣。偷盜自行車、市政設施、街頭搶奪、搶劫等案件有可能在這部分人的推動下升高。為了儘快將贓物換取現金,典當、廢舊金屬收購行業將成為違法犯罪分子首選的銷贓渠道。

此外,還可能誘發侵犯税收徵管和製售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等其他經濟犯罪。從上述情況看,由於企業經濟困局和產業不景氣導致的社會動盪、治安不穩和經濟犯罪突出具有滯後性,無論是依歷史先例還是經驗觀察,下步我市經濟犯罪高發勢頭將呈現,金融領域形勢將更為嚴峻。

二、對做好經濟犯罪工作的對策及建議

(一)提高警惕,隨時關注金融危機的發展態勢,掌握全市經濟的發展動態,推進預警機制的建立。掌握國家及全省、全市經濟發展的第一手資料,有利於我們更好地掌握與案件有關的情報信息,從而更好地指導案件的調查工作,提高駕馭大局的能力,也有利於提高辦案的效率。除了認真辦好案件外,還要學習金融危機的知識及關注其發展趨勢,並且對金融危機對經濟影響進行研討和分析。

(二)加強在金融危機下對經濟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對證據確鑿的經濟犯罪案件,應當迅速深入調查和收集證據,及時準確地逮捕犯罪嫌疑人,嚴厲打擊相關的經濟犯罪活動,震懾犯罪分子,維護社會穩定及經濟安全。深入開展對經濟領域不安定因素特別是非法集資問題的排查工作,密切關注支柱行業、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和經營狀況,及時發佈預警,提出工作建議,主動發揮服務、參謀作用,妥善處置和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類犯罪行為。

(三)建立經嫌單位信息庫。尤其是要把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以及純粹從事貿易活動的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營地址、工商註冊、税務申報、註冊資金、營業範圍、銀行帳户等基礎信息採集起來,形成信息庫、便於查詢,為實踐服務。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從事貿易活動的公司都有經濟不規範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有的故意拖欠貨款,有的高進低出,有的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等。對這類單位信息蒐集調控,有利於分析和掌握案件動態。

(四)加強經偵特情、經嫌調控、陣地控制工作,努力建立經偵防控機制。經偵工作要做到“打防結合”、“標本兼治”,必須注重基礎業務建設。經偵基礎業務建設的重點是信息資料蒐集、祕密力量建設、陣地控制和經嫌調控,研究經濟犯罪的特點、趨勢,採取有效措施先期預防。為有效地發揮其預防犯罪的效能,經偵部門要主動與當地工商、税務、銀行等部門聯繫,收集經濟監管過程中發現的經濟犯罪動態信息,根據這些部門的信息化進程,逐步建立相應級別對公司企業納税信息資料、工商註冊登記等信息的聯網查詢監測系統,一時難以聯網的,及時收集相關信息資料並錄入信息庫。對被工商、税務、煙草、鹽業等部門依法查處過、行政處罰過的人員和單位的情況收集起來,建立單位信息資料庫,掌握其犯罪的慣用手法,為日後的偵查破案提供線索和依據;加大經嫌調控工作,對調控對象做到熟悉其基本情況,掌握其活動規律,並有針對性地選擇重點對象開展控制工作,對發現其有犯罪苗頭性的予以及時的打擊,以預防經濟犯罪案件的發生。同時要重視祕密力量建設工作,提高發現、控制、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的能力。在金融、財税、保險、審計、律師、司法會計等部門單位物建經偵特情、朋友或關係人,以獲取深層次、專業性的經濟犯罪情報,在破案追逃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在加強經偵特情建設的同時,經偵部門要與派出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陣地控制工作,對經濟犯罪相對集中的重點地區和經濟犯罪人員社交活動較集中的複雜場所、經濟熱點行業、中介組織、管理滯後且易受侵害的行業進行公開或祕密的監控,從而做到對經濟犯罪活動的及時發現和及時控制;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經偵掩護性職業據點和祕密聯絡據點,充分發揮其控制陣地、蒐集情報、發現犯罪線索、掩護特情,有效地預防打擊各類經濟違法犯罪活動的作用。

(五)建立警企聯繫制度及情況通報制度,為警民溝通搭建一座橋樑。建立警企聯繫制度,一方面可以加強與企業的聯繫,徵求對打擊犯罪、服務企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通過印製警企聯繫卡、公開聯繫電話和受案範圍,方便與企業的聯繫,及時為企業提供服務。建立情況通報制度。一方面可以將經濟犯罪方面新動態、新情況、典型案例和預防措施等通報給企業,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了企業的防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對企業進行普法工作,提高各企業管理層及基層的法律意識,從而為“預警、打擊及防控”工作奠定良好的預警基礎。

(六)大力做好宣傳工作,震懾犯罪,使社會各界和羣眾共同參與到防範經濟犯罪的活動中。經濟犯罪的預防工作不是經偵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所能完成的,需要在全社會大力營造打擊、預防的氛圍,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使社會各界和羣眾共同認識預防經濟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調動積極性,造成經濟犯罪活動人人喊打的局面,形成人人自覺抵制經濟犯罪,人人主動預防經濟犯罪的氛圍,使經濟犯罪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中。要加大正反典型的宣傳力度,對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特點、手段、方法進行公開報道,增強人們對經濟犯罪的識別能力,知道怎樣預防不法犯罪分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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