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報告 >調查報告 >

縣級政協工作創新的幾點思考

縣級政協工作創新的幾點思考

自人民政協成立以來,政協工作就根據時代和環境發展變化的要求處於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政協工作的創新,一是因時而變。新世紀、新階段,政協工作面臨的形勢和政協工作的對象、內容發生了新的變化,政協履行職能必須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二是因層次而異。政協組織的層次不同,發揮職能作用的着力點就不同,縣級政協應該面向基層,接近實際工作。三是因地區而異。地區不同,情況不同,政協工作必須從本地區實際出發,着眼於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只有不斷拓展政治協商的新領域,創造民主監督的新形式,探索參政議政的新途徑,才能使縣級政協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推動縣級政協工作不斷與時俱進。

縣級政協工作創新的幾點思考

一、正確認識縣級政協的組織特點

縣級政協是人民政協的基層組織,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地域特色明顯。基層政協組織一般體現當地社會構成的特點。地域不同,縣級政協的界別設置和委員構成也不盡相同,這些差異決定了縣級政協工作的側重點有所不同,委員所聯繫的羣眾各有不同,委組活動的內容也就不盡相同。

緊密聯繫實際工作。基層政協,既有當好參謀的職能,又有直接參與的特點。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縣級政協一般都直接參與了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活動。

活動方式靈活多樣。縣級政協在履行職能的時候,可以靈活地創新活動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比如成立委員學習小組,開展經常性的學習活動;在基層鄉鎮和單位建立政協工作聯繫點或基層工作委員會,推進政協工作開展;通過經常性走訪委員聯絡感情,調動委員履職積極性;加強同有關部門配合,努力做好參政議政成果的轉化工作,等等。

同基層羣眾聯繫直接。縣級政協委員直接聯繫基層羣眾,與羣眾關係緊密,具有團結協調優勢,可以更直接、更及時地宣傳政策、溝通情況、化解矛盾、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沒有民主黨派參與。縣級行政區域內一般沒有成立民主黨派,縣級政協主要由團體、屆別和特邀三個方面的委員組成,這種特點使縣級政協的活動方式與區級政協有所不同。

二、科學把握縣級政協的工作定位

縣級政協的工作必須把握好“度”,正確處理“多”與“少”的關係。做少了,政協活動就顯得不夠活躍,委員的職責就難以履行,政協的作用也難以體現;做多了,委員的參與率又難以保證,機關的服務難以跟上,效果難盡人意。因此,在新的形勢和任務面前,雖然需要政協做的事情很多,但基層政協必須實事求是地制定自己的工作目標和任務,按照實際情況開展政協工作,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基層政協組織履行職能的參與程度強、參政領域廣,要做的、可做的工作很多,但必須以經濟建設為主線,以促進發展為主題。二是必須不斷豐富履職形式。在不斷創新政協履職方式、方法的時候,還應該在履行職能的形式、內容與效能的統一上作文章。三是必須充分發揮委員主體作用。縣級政協委員多數來自基層單位和生產第一線,緊貼百姓羣眾,熟悉基層情況,發揮好主體作用,對提高政協履行職能水平和實效至關重要。四是必須主動爭取黨委重視和政府支持。黨政重視是做好政協工作的根本保證,創新政協工作只有得到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收到實效。

三、積極拓展政治協商的新領域

開展政治協商,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要搞好政治協商,首先應把協商納入黨政決策程序。目前,縣級的政治協商還存在着一定的隨意性、形式化等問題,需要我們在這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進一步明確協商內容,規範協商程序,大力推進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建設。其關鍵問題,在於把政治協商納入黨委、政府的議事規則,真正作為科學決策的必要程序和重要環節,變“我要協商”為“要我協商”,以形成全委會議集中協商、常委會議專題協商、主席會議重點協商、專門委員會對口協商的協商格局,為黨委、政府正確決策提供有廣泛民主基礎的支持。比如在年初與政府協商制定好協商計劃,按年度計劃開展政治協商;到部門一線開展面對面的直接協商;對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進行協商,參與地方規章的制定討論等。

其次,要做好人事協商工作。人事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目前尚無統一的規定,其持久性和規範性難以得到保證。有的縣是對縣級領導人選進行協商,有的縣是對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選進行協商,協商的對象、方式都各有不同。因此,要積極探索人事協商的規範化,力爭對人事協商的對象、形式、程序、結果運用都給予明確規定,做到協商於黨委決定之前、協商於人大通過之前,避免因人而變、因時而異。做好了人事協商工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強幹部選拔任用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促進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的轉變,增強政協協商意見的效力,進一步擴大政協的社會影響。

四、努力創造民主監督的新形式

目前,民主監督仍是縣級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薄弱環節,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探索行之有效的途徑和措施,做到主動監督、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增強民主監督的實效性。

一是要靈活運用民主監督形式。民主監督可以貫穿於履行職能的各項工作和活動中,除利用例會、視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進行有效監督外,還可以通過委員監督、行風評議、開展無陪同視察等形式,拓展民主監督的廣度和深度。近年來,我們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從社會普遍關心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入手,對黨委的某項工作,政府的某個部門,社會的某個行業進行民主評議,並做好反饋、跟蹤工作;開展服務型政府滿意度調查工作,對縣級行政部門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鼓勵委員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職能部門的特邀監督員,在參與中履行監督職責;把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結合起來,利用新聞媒體和政協信息載體,拓寬民主監督的渠道。所有這些,都是對創新民主監督工作的一些探索。

二是要以制度保障民主監督。完善民主監督制度,對民主監督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監督內容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使民主監督有章可循。建立監督的制約機制,對委員的批評、舉報進行壓制、打擊等行為,應進行必要的批評和追究,以保障委員的民主權利。建立監督的激勵機制,對於在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中有突出貢獻的委員和自覺接受民主監督的政府職能部門應予表彰和獎勵。

三是要創新監督格局。縣級政協面向基層,監督任務重,既要針對局部工作、部門工作加強民主監督,又要針對全局工作、大政方針開展民主監督。在這種情況下,要使民主監督取得實效,發揮更大的作用,應積極探索把委員的個人監督行為提升為政協組織的監督行為,提高民主監督的層次;把地方政協的軟性民主監督同地方人大的剛性權力監督互為補充,發揮監督體制的制度性優勢;把對行政服務部門的行風評議發展為對黨委決策的監督、對政府依法行政的監督、對司法公正的監督,使政協民主監督職能不斷延伸和拓展,形成符合時代要求和地方特點的監督格局。

五、不斷探索參政議政的新途徑

促進發展是政協履行職能的重中之重,縣級政協應該針對工作實際,找準參政議政與促進發展、服務發展的結合點,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

一是在選題和立論上創新,建言求“前”。各個地方的發展路子和經濟建設的重點不盡相同,地方政協應深入思考政協工作在每個階段同當地黨政中心工作相結合的問題,適時抓住一些黨委、政府決策迫切需要的、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或者是各方面意見不一致的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要問題,特別是那些具體工作部門難以獨立完成、或黨政暫時不能顧及而政協又能發揮優勢的題目,組織委員深入調研,積極建言獻策,投身發展實踐,自覺融入到“大合唱”中去。

二是強化精品意識,工作求“精”。參政議政的成果,數量是次要的,關鍵是要高質量。應把建言獻策求“精”作為工作要求,提出一些帶有方向性的問題如地方發展規劃、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等讓委員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有見地的意見和建議。對於圍繞發展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見和建議,不能一交了之,而是應採取必要措施,力促意見和建議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是在整合資源上創新,效果求“實”。縣級政協與基層聯繫緊密,可以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多做以情感人和凝心聚力的工作,努力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社會的創造活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上來,進而發揮好人民政協在社會管理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同時還要挖掘和利用政協組織的人才資源,加強協作,切實發揮好委員的主體作用、專委會的基礎作用和界別的紐帶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標籤: 政協 縣級 創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baogao/diaocha/xpyvn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