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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調查報告

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調查報告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羣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些基本特徵是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全面把握和體現。

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調查報告

到二0二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遵循六方面原則。1)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2) 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推進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3) 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4) 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範化,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5) 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6) 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羣眾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中共xx屆六中全會十一日通過公報,對中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以下五方面具體部署:一要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強醫療衞生服務,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二要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制度。三要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育文明道德風尚,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四要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社區建設,健全社會組織,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五要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發揮人民羣眾的首創精神,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全會強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目前,我國總體上是和諧的。當前存在的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範,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當前出現的這些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其產生的原因是複雜的、多方面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一些長期的結構性矛盾和不平衡問題,如城鄉之間和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有所擴大。另外,在工業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城市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城市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由於我國人多地少,户均耕地不到0.5公頃,農民家庭經營很難形成規模效益,農業生產的比較收益較低,目前農業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已下降到12%左右,但務農的勞動力還佔全國從業人員的46%,XX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多,加之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城鄉之間的差距達到約6倍。其次,體制改革過程中因體制、機制不完善而產生了問題。專家表示,在體制改革的過程中,一些舊的體制被打破,而新的體制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此外,在國企改制中的資產處理、下崗職工補貼、徵地拆遷補償、復轉軍人安置、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也會因為體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而產生各種人民內部矛盾和利益糾紛。

黨的xx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提出來,黨的xx屆四中全會又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明確提出,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一重要論斷的提出,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要豐富和發展,是我們黨對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又一次理論昇華。深刻理解和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豐富內涵,對我們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進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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