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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調查報告範文4篇

保險調查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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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調查報告

保險調查報告範文4篇

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財 "變得越來越流行,逐漸已經成為社會的一種風尚,保險業更是遍地開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當中。但是目前保險業究竟如何?其面臨的問題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諮詢調查家鄉附近一些保險公司及業務人員所完成的保險業方面的調查報告。

一、近年來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所取得的成績

(一)保險誠信體系建設初步展開

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基石,誠信日益受到保險業內的重視,誠信體系建設也已初步展開。xx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強調,“越是加快發展,越要注重誠信,搞好服務,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至xx年全國各地保監辦、保險行業協會圍繞保險誠信體系建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險誠信經營理念得到認同

各保險公司在經營理念中,均能突出強調誠信。如中國人保幾十年來秉承“穩健經營,篤守信譽”的經營思想指導業務發展;中國人壽以“誠信負責,穩健發展”為企業宗旨;泰康人壽認為“誠信在保險行業至高無上”;新華人壽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體系建設實施小組”,領導公司的信用體系建設;平安保險公司經國際權威機構認證,獲得了aaa級信用等級證書。由此可見,誠信在保險業發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為保險業界廣泛認同,這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

(三)營銷員的誠信狀況有所改善

保險營銷員曾一度以總體素質較低,誠信水平不高,社會形象較差出現在社會公眾面前。經過近年來的治理,營銷員的誠信水平有所提高,誠信狀況有所改善,誤導、欺瞞現象明顯減少,失信行為初步得到控制。營銷員隊伍數量龐大,且直接面對公眾,因而可以説他們的誠信狀況從某種意義上代表保險行業的整體誠信水平。營銷員的誠信狀況好轉在一定程度上説明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已初見成效。

二、目前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造假問題屢禁不止。假數據、假賬本、假報表、假保單、假收據現象在保險經營過程中屢見不鮮。保監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將打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雖早在xx年就開展了專項“打假”活動,儘管如此,造假問題並未得到根本性解決,還有許多地下保單的現象在我國東南各大城市屢禁不止。

2.惜賠現象時有發生。一些保險公司理賠手續繁瑣,服務不到位,個別案件拒賠不合理,客觀上表現出惜賠現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響,在社會中形成“投保易、索賠難”、“收款快、賠款慢”的惡劣印象。

3.誤導問題並未根治。由於營銷機制的不完善,營銷員誤導問題只能在某種程度上有所減輕,實質上並未得到解決。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風險意識、保險意識、投資意識較差的客户中,誤導、欺瞞現象並不罕見。

4.道德風險防範困難。近年來,我國保險知識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瞭解保險後,竟打起了騙保騙賠的主意。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現象屢見不鮮,騙賠手段更是五花八門。xx年以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車貸險”騙賠案使財產險公司蒙受了巨大損失;而在壽險方面,一些邊遠地區的保險公司被迫停辦醫療險正是因為無力解決投保人無病卻常年稱病住院問題。

(二)原因分析

1.社會信用基礎薄弱影響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在剛剛起步階段,徵信數據採集困難,數據開放沒有明確規定,信用資料數據庫建立滯後,信用法規缺乏,失信行為得不到有效懲治。薄弱的社會信用基礎勢必影響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

2.保險信用法規建設滯後阻礙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儘管我國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進展,但與現實的保險經營活動相比仍顯滯後及不完善。高速發展的保險業帶來許許多多新現象、新問題,有些問題是直指誠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會被奪走,從而造成遵紀守法卻遭受了損失,違規失信卻增加了收益的局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助長失信毀約的歪風蔓延。

3.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約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現為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必要信息採集制度缺失。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誠信的制約機制。人性弱點是天然存在的,商務領域僅僅靠道德良心是不夠的。如果沒有剛性的信用管理機制,管理者就不得不為人的素質及品質傷腦筋。如營銷員挪用保費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能保證營銷員不接觸現金,那麼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信息不對稱則客觀上為失信行為提供了條件。對於保險人來説,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資料都是新的,其真實準確與否無從評估。在廣州的“車貸險”騙賠案中,曾經發現一家保險公司的6個支公司同時為一部車辦理了保證保險。廣州保監辦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車貸險”騙保之所以能夠得逞,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各保險公司尚未共享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投保人及汽車經銷商的信息,保險公司各自為政,給投保人騙貸或一車多貸以可乘之機”。對於投保人來説,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無法掌握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無法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只能道聽途説地片面瞭解保險。

4.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陳舊落後不利於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目前國內一些保險公司的經營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擴大保費規模上,上級公司對下級的考核體系突出強調保費收入,導致了保險業的大規模擴軍和營銷模式得變化,而保險公司的增加和追求業績的體制,導致了有些保險公司業務員的惟保費至上,置公司名譽和客户利益於不顧,當然這也有保險公司的責任。另外,業務員完成保費收入指標(且不論這個指標是否經過科學測算,是否實事求是)不但有物質獎勵,還可能加官晉爵,否則,就會遭到懲罰,甚至丟掉“烏紗帽”。同時,基層公司可支配的費用也僅僅唯繫於保費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這種政策導向驅使基層公司以保費規模最大化為首要經營目標,為達目的,在競爭中任意抬高手續費、降低費率,弱化對營銷員的誠信教育等.

5.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質量和福利問題有待改善。代理人良莠不齊,很多代理人的專業素質和誠信問題,自身對條款不是很熟悉,然後對客户許諾口頭支票,而沒把產品的條款和利益以及不利的方面講清楚,導致最後客户覺得上當受騙了,而延伸到對保險的不信任了,有不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之間相互攻訐,讓客户覺得代理人的素質低下。很多客户由於自身知識

不足,未能及時的使用自身的權利,單聽代理人的片面之詞,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時全面的給客户一個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時瞭解自身的利益保障,產生了最後申請理賠時招到拒賠的現象,讓客户覺得保險是騙人的了。

隨着保險業的迅速發展,業務員數量也急劇增多,保險公司不為業務員繳納社保,不把業務員納入正式員工等等問題也日益凸顯,這也是誠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會導致騙保,還有投保容易理賠難的情況。

(三)解決方式

我認為,要改變這些現狀,首先保險公司招聘代理人時應該更嚴格,把代理人的專業素質和道德誠信作為聘用的首要條件,一旦錄用即要對其進行嚴格監管,不能只以簽單數衡量績效。然後在合同文書上儘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讓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險條款,防止產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誤會和損失。保險公司和代理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對客户灌輸一個正確的保險理念,讓客户真正的認知保險,認同保險。由於在權利對比上,客户是出於劣勢的,所以現在國家的保險法也在不斷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於客户利益的條款。比如新的保險法裏就新制定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還有一些條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責條款向客户做詳細解釋的,該條款無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權的,對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權限的許諾,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而後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責任。這些條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維護保險市場的誠信經營。

關於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報告保險調查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一、調查時間:

二、調查人:

三、樑城村基本信息:

1、村莊狀況:樑城村轄9個小隊,總面積3200畝,總耕地面積2200畝,人均耕地2畝,其中水稻面積1100畝,旱地面積1100畝,

2、人口狀況:本村人口2040多人,農業人口1500多人。

3、經濟狀況:本村經濟發達程度位於所在辦事處中上等水平,全部是農業區。

4、村中共4位幹部,全年個人工資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診所一個,圖書屋一處,村中有固定辦公場所。

四、調研背景及調研內容

我也是從農村貧窮家庭出來的,所以我對於農民患者“看病難”問題曾有過很深的瞭解,因此,當我成為一名大學生後,我更加關心這一問題,並把他納入我的調研課題。

目前我國把看病貴列為新的民生三大問題之一。多數農民由於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他們由於缺乏保健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乏成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嚴重阻礙,再此背景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XX年10月誕生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自XX年開展至今,在全國已經有了多個試點,合作醫療制度正在逐步的發展和完善。我這次調研的內容便圍繞合作醫療展開,通過了解農作醫療的實施情況以及村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以求進一步發現問題,提出一些建議。

而作為國家提出的一項惠民措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確實給農民帶來一定的好處,但中間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因此我利用業餘時間對本村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進行調研,通過此次調研活動,對本村合作醫療情況有一定的瞭解,對實施中出現的優缺點進行初步總結,以便對總體情況作大概的統計!

五、具體工作

在調研期間我以走訪的形式瞭解有關合作醫療方面事宜,然後以入户訪談的形式進行具體瞭解,並總結出了我村有關合作醫療的詳細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醫療定點診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診所進行。村醫療診所的醫生都有行醫證,農民在村衞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們與醫生交談時得知:“農民所交的保險金額全部歸農民所得,所交保險費用完以後另外每人還可以享受200的報銷。在鎮醫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報銷,到市級醫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報銷。到省醫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報銷。”

我們在於農民交談的時候得知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都非常滿意。他們説:“現在看病方便便宜,鄉村醫生服務態度好,村民們看病放心,現在也不愁生大病,國家可以報銷。”以上是我們交談及作調查問卷時他們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來思考吧!

比例由XX年的90%上升到XX年的95%,我村的合作醫療宣傳力度逐年增大,宣傳方式也不斷增多!同時由於XX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們在不知不覺中起到了宣傳作用,而國家的支持更是此項制度不斷擴展的堅實後盾。

報銷問題是合作醫療中的一個大問題。開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煩,怕浪費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願去報銷:也有村民説報銷要走“後門”,而自己又一沒錢、二沒權,還是不要吃這個苦為好“也有村民認為家裏人身體都很好,沒有也不會遇到報銷的事,因此對此事漠不關心;還有一部分村民這樣解釋不瞭解報銷比例、報銷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詢問那些辦過報銷的家人,認為那是隱私的侵犯。部分得到報銷的村民説旗醫生服務態度好,每天的單子都會給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們會給你指點。後來,通過政府部門加大宣傳密度,村委會班子人員商們講解,讓羣眾瞭解合作醫療的好處,村幹部幫助農民到鎮合作醫療站點報銷。羣眾們逐步瞭解到了合作醫療的好處,由不願參加合作醫療轉變到自願參加。

我們從報銷較多一户瞭解到,夫妻二人同時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債務,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見肘。雖説補償的較少,不足以填補其家庭空缺,但從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絲安慰,也算是國家給咱們的交代。從此可見,因病至貧的事在農村還是較為普遍,想要徹底實現合作醫療的最終目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從其他村民口中瞭解到大家對國家補償這件事還是相當滿意的。

六、調研分析

經調研發現新農村合作醫療在樑城村有了很好的開頭,而98%的參合率更能説明此項政策的可行性。同時我們也應從實際中找出潛在的問題。

1、仍有個別農民未參加合作醫療,任然對合作醫療存在質疑。有兩户較為特殊:一户是退休老教師,國家補助較好,且女兒遠嫁在外,老人家身體很好,因此對合作醫療很不在意。另一户是認為平常沒有生什麼大病,不需要看病就醫,於是就不辦合作醫療證。由此可見,第一:宣傳到位,解釋不到位。雖説都知到這項政策,但具體實施過程和實施內容並不為農民清楚。大部分人還是隨主流的加入,並不關心細節,容易吃啞巴虧。第二:”沒必要“我家有錢,家人身體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給着我補貼,你卻讓我出錢參合,這賠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説,誰知道錢落到哪裏了。

2、 村民維護自身權益意識不強,不能及時瞭解政策變動 上面説到有一家兩年都沒用合作醫療本,卻沒要求村幹部開證明,導致看病和不加合作醫療一樣,這就導致政策實施時有障礙,自身權益得不到實現。而有的村民看病從來不拿合作醫療本,問其原因,要不説忘記帶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麼用。

3、 醫生素質有待提高,藥品價格應明碼標價 對上面提到的拿合作醫療本就漲價的現象,一方面應明碼標價,防止不法人員從藥價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強醫生素質的培養,嚴格把住人才關。

4、 報銷比例小,範圍窄 因病反貧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目前農村無法避免。而報銷只能是“事後諸葛”,許多高科技治療費用不在報銷範圍之內,這令許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農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補償制度,能真正符合現實需求。

5、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於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樑城村總人口2040人,其中農業人口1500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1980人,參保率超過95%,然而我在入户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為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裏,政府和衞生院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旗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於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收益者。儘管有關部門通過動員、勸慰等方式獲得較高的“參與率”,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並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七、我的建議

經過調研,我對發現的問題作了總結:

第一: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能更深入、更詳細地向村民講解有關合作醫療的規章制度,使農民作到心中有數。如有必要,可定期開設培訓班,請有經驗的人員講解有關信息,也可請受益人獻身説教。

第二: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力軍,只有真正動員他們,合作醫療才能算是最後的成功。

第三:基層幹部及醫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俗話説:一隻死老鼠壞了一鍋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誤或過失而影響整個政策的實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關鍵,因此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明牌標價 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佈,讓農民看到,瞭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並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於民、用於民。

八、結尾

通過這次調研,我以合作醫療為主要切入點,較為深入地瞭解了現行農村的一些基本情況。在中國這廣袤的土地上,或許良城村不能被稱之為農村的典型,但是通過這些年村支部各幹部的工作,我親身感覺到樑城村幹部及羣眾正在努力尋找出路,努力追趕時代步伐的,成為新農村的示範點。

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符合廣大農民羣眾切身利益,有利於我國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和不斷縮小城鄉貧富差距。他在實施的開始階段並不是順利的,一定會存在很多的現實問題,這需要在推廣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我相信它在我們黨和人民的不斷努力下,將是我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事業改革中一個成功的典範,將為當前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偉大事業添磚加瓦。

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範文保險調查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共同面臨的大難題,我國是世界上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老齡人口已近2億。農村老年人作為社會的弱勢羣體,他們的生活狀況和社會保障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近期,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政協對全縣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進行了調查。

98%的農村老人處於亞健康狀態

據調查,全縣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6.88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斷遞增,其中農村老年人口4.33萬人,佔老年人總數的63%。

農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農民職業病,如風濕、肌肉關節勞損、胃腸炎、營養不良等,98%處於亞健康狀態,小病能及時就醫的佔48%,承擔不起門診藥費和住院費(合作醫療)自費部分的佔67%。

70歲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況,都過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歲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從事體力勞動,80至90歲的老人有10%處於自給狀態,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48.8%的農村老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

據調查,農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80歲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勞動的達16.3%。

事實上,農村老年人必須儘可能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經濟收入。這是因為:老人無其它生活來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們的負擔重,尤其是獨生子女,無力全面照顧雙方的老人。

據對43300多位農村老人的調查統計,發現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們一方面要照顧孫兒包攬家務,一方面還要承擔繁重的體力活、維持農業生產,人越來越老,精力越來越差,負擔卻越來越重。

72%的農村老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

養兒防老曾經是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不斷受到衝擊,依賴傳統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難以解決好農村的養老問題。

由於農業科學的推廣和家庭生活中科技與文化的應用,農村老年人的經驗已無多少用武之地,其長者、智者的權威地位已經發生動搖,在政治、文化、技術上都處於劣勢地位,加之沒有大筆遺產,農村老年人社會地位逐漸下降。

現代青年人對中國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孝道出現了日益弱化的趨勢,一部分人把老人當做包袱,弟兄之間為養老人相互推諉扯皮,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更是無從談起。

除了少數五保、特困户由有關部門給予扶養和適當的生活補助,雙女户和獨生子女户每年有幾百元的計劃生育政策補助,通過合作醫療能夠報銷部分醫藥費外,農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也沒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須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依據“木桶理論”,農村養老問題是我國農村地區民生問題的“短板”,與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資料表明,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等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於我國20世紀90年代時,便已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經具備了發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因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老人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要結合各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分階段、分地區實施,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攤解決。還要認真研究和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讓農民同企業職工一樣,從成年開始就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

其次,要逐步實行農村老年人集中供養。可由民政部門統一規劃,在農村分區域建設供養所或老人院,對無勞動能力的老人實行集中供養,由子女繳納一定的費用,民政部門將相關資金和社會救助的物資錢財捆綁使用,讓農村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各種救助體系。一是要建立對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認真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堅決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現象。三是將農村低保向老年人傾斜。四是將民政部門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醫療政策進行有機的整合與捆綁,提高報銷比例或者免除自費部分,使農村的貧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後能夠得到及時的住院治療。

最後,要緊扣新農村建設的展開,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贍養老人作為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老年協會、婦聯、殘聯等組織要樹立典型,倡導“百善孝為先”的傳統民族文化。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調查報告保險調查報告範文(4) | 返回目錄

摘要:**省是農業大省,農民養老是全省現代化進程中不可迴避、必須解決的問題。隨着黨中央、國務院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戰略目標和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到來,以家庭養老為主的農村養老制度已越來越不能滿足**省農村養老的需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關鍵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試驗計劃”是教育部“質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資助本科生開展創新性實驗,使大學生初步涉及科學實驗領域,激發科學研究的興趣。該計劃的啟動有利於學校探索並建立以問題和課題為核心的教學模式,倡導以本科學生為主體的創新性實驗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國家即將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之際,**大學商學院“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課題組,參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協會組織的調研統計工作,原省級幾位老領導也參與了該活動,就全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研組成員認真討論研究,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第一,市縣政府建議。調查組分別召開市縣政府領導、相關部門、鄉鎮幹部參加的座談會3次,與會人員建議:一是將徵地農民、獨女户夫婦和村幹部養老保險制度整合起來,實行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二是建議加大宣傳和政府補助力度,幫助農民改變“養兒防老”觀念,通過政府補助引導農民參保。三是新農保試點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具體政策和經辦應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由縣(市)政府制定政策、統一協調。試點縣市應依託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立和完善本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將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第一線,直接為農民服務。

第二,村農民反映。調研組先後與鄉村幹部、農民座談5次,走訪農家6户。農民羣眾反映:一是農民對養老保險強烈盼望,但普遍對養老保險政策不太瞭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認為待遇低,又不願意交。二是農民認為務農屬於重體力勞動,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應高於城鎮企業的特殊工種(男性55歲、女性45歲),而且應同樣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體基本上都靠財政轉移支付維持工作,村集體沒錢給農民參保補助。農民希望,新農保制度如果能像新農合那樣政府拿大頭就好了。

第三,問卷調查顯示。一是有67.5%的60歲以上老人生活費來源是子女供養,家庭養老目前仍是農民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二是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制度需求迫切,選擇願意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已達到58.6%。三是農民收入水平偏低、繳納養老保險費能力有限,調查對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佔27.8%,大多數被調查者每年能承受的養老保險費在100元-600元(見表1)。

二、建立新農保制度亟需解決的問題

第一,認識問題。通過調查瞭解到,無論是各級政府還是鄉鎮幹部或農民羣眾,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普遍認識不足。為此,還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國家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重大惠農舉措,對解決農民“養兒防老”問題具有重要歷史和現實意義。各級領導幹部要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決農民養老保險問題,要把黨中央、國務院將要出台的新農保政策學深吃透,深刻理解新農保政策的內涵。當前,從經濟條件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公共財力快速增長,政府承受能力不斷增強;在政治條件上,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是集中力量辦大事,建立覆蓋農村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障制度,正是體現和餞行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執政理念;在制度條件上,黨的xx大、xx大和近3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提出要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社會條件上,農民對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要求和呼聲十分強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成功建立,使農民對政府推行的社會保險信認度升高,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客觀條件已具備,而且是勢在必行。

第二,資金問題。這是建立新農保制度的關鍵。讓農民參保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是我國繼免徵農業税、實行新農合以及發放各類補貼後的又一重大惠農政策,是國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調整,是事關億萬農民羣眾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決心對中西部地區出資為60歲以上農民負擔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同時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於30元的標準補助60歲以下農民參保。如果按全省有900萬農民測算,省、縣(市)財政每年需籌集資金2.7億元,按10%啟動試點,需2700萬。從目前**省財力情況看,拿出這些錢為農民參保還是能承受的。

第三,機制問題。各級政府特別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經辦機構垂直管理,責任主體是省政府。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省裏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業務經辦時,要靈活對待,要為基層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間,充分調動地方及行政部門推動此項工作的積極性。特別在經辦機構選擇上,省裏不宜指定現已垂直管理的社會保險局經辦新農保業務,要從有利於推動試點、有利於調動地方各部門積極性、有利於便民服務、提高工作效率考慮,由地方政府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經辦機構。

第四,轉移問題。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可以相互接續轉移。可以將農民的養老保險賬户分為基本賬户和繳費賬户兩部分。基本養老賬户按每人身份證唯一設置,原則上首先在出生地社會保險部門登記。繳費賬户可隨本人就業地不同開設多個,只為繳費設置,並將繳款轉移至登記地社會保障部門的基本賬户。在某地繳費滿XX年可申請將基本賬户遷移至此地,滿XX年可以正常辦理遷移。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出台“社會保障全國一卡通”相關政策,藉助銀行等商業金融機構,加快“金保工程”建設進程,提升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為省際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

三、幾點建議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農保制度步伐。6月24日,xx總理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10%的縣(市)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xx年起逐步擴大試點,2020年前基本實現全覆蓋。目前國家新農保制度框架基本明晰,**省應結合實際在國家要求的基礎上,再增加10%作為省級試點,達到10個縣(市)左右,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從制度上覆蓋全省。應抓緊研究具體實施辦法,按照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模式,逐步將現有各羣體養老保險政策進行整合,搞好平穩銜接和過渡。

第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工作。務必請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要由主要領導親自抓,並將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各級政府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與論引導,全面提升農民參加社會保險意識;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使農民知曉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優越性,瞭解具體辦理程序和參保繳費辦法等,努力營造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良好社會氛圍,在農民自願基礎上,通過合理引導,想方設法吸引廣大農民參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議釐定各級財政職責,由省財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擔國家規定最低線30元補助,縣(市)財政將根據各自實際,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和繳費補助水平,具體由縣(市)政府確定。在制度設計上,形成國家支付基礎養老金,拿大頭、補出口,省和縣(市)財政補入口,並視財政情況在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出口和入口補助水平的格局,從而為各地建立制度鋪平道路,撤掉門檻,留有餘地。同時,對計生夫婦、村幹部、殘疾人、貧困人口等特殊羣體予以政策傾斜,多渠道解決繳費資金來源問題。這樣既可激勵農民參保繳費,又能緩解縣(市)財政壓力。

第四,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初建試點階段,地方政府建議省裏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經辦機構,應由統籌地政府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省應針對農民居住分散、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相對滯後、經辦人員要服務上門的實際情況,依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在鄉鎮、村屯的基層服務站所,加強經辦場所、設備和人員隊伍建設,一切以理順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務為目標,突出地方政府在新農保制度上的所承擔的主體責任。

總之,要妥善解決基層反映的各類問題,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基層提出的籌資渠道、待遇水平、退休條件、特殊羣體傾斜政策、經辦機構設立、村集體經濟實力等問題都要統籌考慮,並儘可能予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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