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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調查報告4篇

醫療保險調查報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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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就業和社會保險專項調查的通知》(渝勞社辦發[XX]160號)文件要求,我中心組織相關人員對XX年以來醫療保險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統計,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醫療保險調查報告4篇

一、 基本情況:

我縣於XX年起開始施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截止XX年6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6023人,其中在職職工11536人,退休職工4487人。XX年7月,我縣啟動了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正在參保過程中,估計參保人數共計33萬人(其中城鎮居民4萬人,農村居民29萬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支平衡壓力很大(為便於分析,我們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基金,因為個人賬户基金實際上不能用於統籌支付,所以只分析可以統籌支付的基金,在本報告中稱為統籌基金)。

我縣基金收入的基本穩定與基金支出的大幅度上升的矛盾十分尖鋭。從XX年至XX年,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的平均增長速度為6%,而基金支出的平均增長速度為33%。

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支的突出矛盾從XX年開始表現出來,XX年全年統籌基金收入446.29萬元,支出423.93萬元,當年餘額僅為22.36萬元,表示當年收支已經達到失衡的邊緣。XX年,統籌基金收入597萬元,支出667萬元,當期餘額-70萬元。XX年,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577萬元,支出465萬元,當年結餘112萬元,結餘數額很小。按此趨勢發展,預測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到XX年,收支平衡壓力將很大。從全國、全市、全縣的基本醫療保險運行情況看,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這種趨勢發生逆轉的可能性甚微,除非進行政策的有效調整。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通過對運行以來的各方面進行全面分析,出現這一突出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1、我縣特殊政策形成的特殊原因。以下是我縣與其他區縣相比較具有的特殊政策形成的風險,屬於個性原因。

(1)參保規模和徵繳基數的影響,使基金收入總量小。

①參保規模小,形成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固有風險。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只有1.6萬人,比其他許多縣都少。保險這個特殊的行業遵循其固有的“大數法則”,即規模越大,風險越小,所以,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風險本身較大。

②基金徵繳基數使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風險進一步擴大。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單基數徵繳,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徵收基數為在職職工工資,退休職工工資不計入繳費基數;同時在職職工個人要繳納一定費用,退休職工個人不繳費(除大額醫療基金人月均繳2元外)。與其他一些區縣有所不同的是兩個方面:一是單基數與雙基數的問題,南川、梁平等縣實行雙基數繳費,就是退休職工個人雖不繳費,但所在單位要以退休職工的工資為基數繳費。如果按雙基數徵收,以我縣目前6.5%的比例,每年應對退休職工徵收基金約230萬元。二是工資基數的不高。我縣參保職工平均工資較低。

以上兩個原因,致使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總量不足以支撐支出的增長。

(2)報銷政策的影響,使基金支出增大。

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報銷政策較為優惠。我縣XX年平均報銷率為醫療總費用的78.1%(包括醫療補助),在全市處於高位。據考察,其他區縣在65%左右,主要原因是其他區縣均未實行醫療補助政策。我縣優惠的報銷政策對參保職工是有利的。但是,部分政策在實踐中被參保職工“過分合理化”運用,增加了基金平衡的難度。

①基本醫療補助政策影響。(按政策,只有公務員才實行醫療補助,但我縣的作法是將醫療補助政策擴大到所有參保人員,參保單位按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籌集醫療補助資金,目前按2%左右,其中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解決;補助辦法是對報銷比例較低的情況進行補助,提高總體報銷水平)。我縣基本醫療補助政策在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也減弱了基本醫療保險基本政策(暫行辦法)中對住院“門檻費”和轉外就醫的控制,使職工普遍小病住院,住院人次大幅度上升,轉外就醫成風。可以説,對起付線和轉院自付部分的補助促進了小病住院和盲目轉院的發生。

a、小病住院使住院人次率陡增。我縣XX年住院人次率6.6%、XX年13.65%、XX年20.1%、XX年19.7%、XX年17.8%。XX年小病住院(此處指一次住院醫療費用總額在800元以下的;此種情況在醫療補助政策實行前由於個人支付比重高,一般情況不住院治療)159人次,XX年小病住院478人次,比XX年增加319人次。XX年小病住院607人次,XX年687次。XX年小病住院佔同期總住院人次的20%左右。據瞭解,其他區縣的住院人次率在10%——15%。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很多,醫療補助是重要因素之一。實行醫療補助政策後,住院費用報銷的起付點實際上大幅度下降(我縣暫行辦法中設置的起付線為一級醫院509元、二級醫院727.4元、三級醫院872.88元;實行補助後,實際支付的起付線僅有設置起付線的20%左右)。設置起付線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控制小病住院,進行補助後的起付線基本上失去了控制小病住院的作用。幾年來,住院一次的最低費用為14

1.29元,遠遠低於起付線,但由於有補助,職工仍去住院,這不僅浪費了醫療基金,同時這種經常性的小病住院,對職工個人身體狀況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我縣住院人次增長快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報銷比例高,部分職工生病後首選住院。

b、轉往統籌區外的高級醫療機構就醫的人次增加、費用大增。由於交通方便,再加上醫療補助政策的實施,使轉外就醫的自付部分由10%降低為實際自付2%左右,根本起不到控制一般疾病轉往大醫院就醫的問題。XX年、XX年、XX年三年分別為轉外就醫分別為74人次、159人次、267人次,轉外就醫醫療費用總額分別為56.2萬元、147.1萬元、383.4萬元,兩項指標均逐年大幅上升。XX年、XX年轉外就醫人次佔總住院人次分別達到20.7%和22%。縣外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發生額佔總住院費用比重XX年為55.8%,XX年為57.5%。這在醫療補助政策出台以前多數參保職工是不會選擇轉外就醫的,因為首先要自付10%的醫療費。從其他區縣的情況看,為控制盲目轉外,轉院自付的實際負擔比例均在10%左右,其中梁平縣高達15%。

②特殊疾病報銷政策的影響。XX、XX年、XX、XX年全縣特殊疾病人數分別達到為540人、675人、755人、909人。XX年特殊疾病辯證門診費用支出83.5萬元,為當年統籌基金支出的170%。通過與其他區縣政策的比較,我們認為主要問題出在我縣對特殊疾病門診費用沒有實行最高限額報賬。我縣特殊疾病一人最高己報至1.3萬元。同時,我縣醫療補助政策對特殊疾病取消了“門檻”費,這樣,特殊疾病的報銷平均比例很高,這是其他區縣無法望我之項背的。特殊疾病門診就醫管理比住院就醫管理更難,所以費用控制更加困難,一人持卡、全家吃藥的情況難免發生。特殊疾病門診費用的增長成了我縣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最凸出的增長點。

③個人賬户政策的影響。按現行政策,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户佔用了基金總額近一半。XX年1月至XX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收入3866.99萬元,累計劃入個入賬户1867.76萬元,佔總額的48.3%,主要原因是退休職工不繳費,但要按較高的比例為其劃入個人賬户。南川、梁平等區縣由於實行了雙基數,退休職工個人賬户的來源並不佔用或者不完全佔用在職職工的基金收入,個人賬户(退休和在職工)佔統籌基金的比例比我縣低。

④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政策的影響。我縣統籌基金的支付最高限額為2.8萬元,在全市比較居高。南川等縣的平均最高限額為2.5萬元,其中萬州為2.2萬元。由於我縣的最高限額偏高,在統籌基金中支付額度相對就較大。

(3)醫療管理需要加強。為了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我縣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通知》、《**縣基本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修改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辦法。今年以來更是加大力度,先後查處了多起違規事件,並嚴處了違規醫療機構,一定程度上遏了違規行為。但由於醫療保險管理是一項世界性難題,小病大養、弄虛作假等行為仍然是基金流失的重要原因。仍需要進一步切實加強管理。

2、共性原因。以下情況是全市乃至全國都存在的,屬於共性原因。

(1)藥品及診療項目的更新、濫用好藥等因素導致醫藥費的增長。這是每個縣都存在的問題,也是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從縱向比較費用增長的重要原因。醫療保險施行以為,重慶市多次調整了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擴大了可報銷藥品範圍和新增了先進的可報銷醫療項目,使醫療費用呈自然增長。同時,也有個別醫療機構蓄意推薦、部分參保職工盲目選擇費用昂貴的進口材料、先進診療技術。醫務人員隨意使用好藥貴藥也是費用增長的原因,例如,以前醫生治病總是用價格比較低廉的藥物,如抗生素一般用青黴素、氨苄青黴素、慶大黴素等價格較低廉的藥物,而現在,或是受效益的驅動或是為求速效,醫生治病普遍採用頭孢他定、左氧氟沙星等瓶價格昂貴的藥物。

(2)還有一個帶有根本性質的原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政策是基於構建和諧社會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的目的出發的,因此對退休職工、大齡下崗職工等特殊羣體的繳費問題作了特殊的優惠的規定,對這部分人羣參加醫療保險的風險,從政策出台的時候起就已經暗示由政府來承擔。換句話説,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從一出台就隱含着特殊人羣不繳納或者少繳納費用給基金運行帶來的風險,這個風險由於是政府沒有從該部分人羣就業之日起就建立醫療保險制度的歷史原因而形成的,所以其確定的但目前尚屬潛在的風險應該由政府承擔。這個風險表現在具體的運行過程中,就是基金的支出缺乏相應的收入來源。我縣大齡下崗出“中心”的參保職工120人,“軍轉幹”參保職工42人,其醫療費用由財政兜底。

綜上,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出現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國家大政策體系的原因,也有本縣政策上的原因,還有管理上的原因。是否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我縣基本醫療保險運行的報銷水平是建立在高於我縣經濟發展水平、財力水平和基金本身的承受能力之上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深得民心,但基金運行壓力很大。

(三)解體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問題。一是目前醫療保險除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外,均以用人單位為參保單位,企業解體後,職工的醫療保險接續問題沒有很好解決。二是醫療保險運行前的破產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按以前的政策,我縣於1993年開始運行車有企業大病統籌。按相關文件,國有企業改制時,對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進行了餘命醫療費用清算,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沒有解決好醫療保險的接續問題。

(四)醫療保險信息建設的全市化沒有解決。由於各地醫療保險政策不同,大多數以區縣為單位統籌的醫療保險進行了與縣內醫療機構進行了聯網,但與市級醫療機構沒有聯網,不利於醫療費用的監管,也增大了縣外醫療費用報銷的工作量。

(五)醫療保險統籌區域過小,基金運行風險較大。

三、 建議

(一)醫療保險報銷水平提高需要小步進行。

(二)建議通過調整政策,減少個人賬户的比例。

(三)對解體企業和以前破產企業未達退休年齡的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作出明確處理辦法。

(四)建議加快全市醫療保險信息平台建設,解決區縣不能與重慶的醫療機構聯網的問題。

(五)建議加快醫療保險市面市級統籌步伐。

吉利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狀況調查報告醫療保險調查報告(2) | 返回目錄

從去年8月份開始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受到了廣大居民的熱烈歡迎,吉利區城鎮居民積極參與,參保人數急劇上升,醫療保險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為了解吉利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狀況,近日,吉利區社會經濟調查隊在城區內,隨機抽取20户城鎮居民家庭,進行了“吉利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狀況”問卷調查。

這次調查的內容分為城鎮居民個人基本情況、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險的瞭解和參與情況、城鎮居民對現有醫療保險制度的要求和建議三部分,共20個問題。調查對象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教科文衞人員、企業職工、離退休者、自由職業者、個體勞動者等構成;調查者年齡分為20歲以下、20-40歲、40-60歲、60歲以上四個年齡段。

一、宣傳比較到位,但力度仍需加大

吉利區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施以來,充分發揮各新聞媒體和社區資源的優勢,採取靈活多樣的方法,宣傳城鎮居民醫保制度的相關內容,使居民對醫保制度有了一定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談醫保,人人入醫保的氛圍。在“您對正在試點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瞭解多少?”這項調查內容中,有16人表示基本瞭解,佔被調查人數的80%,在調查中有20%的居民對具體內容不太瞭解。新制度要獲得認可要先讓居民耳熟能詳,目前吉利區主流媒體對醫保政策的宣傳很大程度上浮於表面,對其本質、政策條款涉及較少,使普通老百姓對醫保的認識也停留在表面,這不利於制度的推廣。為了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全面開展,有關部門不僅要讓百姓知道有這項制度,更要讓百姓知道這項制度是怎樣具體實施的,只有這樣老百姓才能進一步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實現全民醫保。

二、城鎮居民參保狀況及認知情況

在20户調查户中,共有72人符合參保條件,已參加醫保70人,佔總人數的97%,有2人沒有參加,佔總人數的3%。在參保的70人中,有80%的居民認為制度好,對家庭有所保障而參加;有10%的居民因為社區宣傳、動員而參加;有10%的居民不清楚,看周圍的人蔘加了而參加。未參保的2人中,其中一人是因為已經參加了類似的商業保險,不願重複參保,另一人因為其他原因而沒有參加。從以上調查數據可以看出,現在大部分居民在思想上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持贊成態度,認為它是一項對家庭及個人有保障的好政策。“您認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能否解決因病造成的家庭困難?”這項調查內容中,有4人選擇能,佔20%;14人選擇有所幫助,佔70%;2人選擇不能,佔10%。以上調查數據顯示,近九成的居民認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對因病返貧這個問題有所幫助,10%的居民認為沒有幫助。

三、城鎮居民醫保交費水平

吉利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18週歲以上的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為180元,其中個人繳納120元,財政補助60元;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和中國小生)、少年兒童每人每年籌資額為90元,其中個人繳納30元,財政補助60元;城市低保人員、重度殘疾人員、低收入家庭的60週歲以上老年人等困難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為180元,其中個人繳納60元,財政補助120元;已參加城鄉困難羣眾醫療救助保險的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的個人不繳費。

儘管區政府在居民醫保交費上已充分考慮了不同收入階層居民的負擔能力,但調查中“您認為現行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交費水平如何?”仍有50%的居民認為較高,有40%的居民認為適當,10%的居民認為較低。從調查數據中可看出仍有相當一部分居民認為現行的醫保交費水平偏高,這主要是由於各地之間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比較大造成的。

四、社區衞生服務體系要不斷完善,滿足城鎮居民需求

加強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建設,是保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更好實施的必要條件。在“您認為現行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能滿足您平時的看病需要嗎?”這項調查內容中,有30%的居民選擇能,70%的居民選擇不能。可以看出雖然政府正不斷大力發展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但目前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仍不能滿足大部分居民的就醫需要。

在“您認為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存在以下哪些問題?”時,70%的居民認為醫療設備缺乏,60%的居民認為醫術水平不高,30%的居民認為管理不正規,20%的居民認為收費不合理。

從大家的選擇來看,擁有豐厚醫療資源的公立大醫院還是居民大病就醫的首選,這個優勢遠遠超出了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目前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不能滿足廣大居民看病的需要,因而要加大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發展,使之處於強勢地位,解決城鎮居民看病難的問題。

五、居民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看法和意見

居民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都十分關心,幾乎所有被調查者都十分認真地寫下了他們的意見和看法,希望這些意見和看法能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順利實施起到一定的作用。被訪者寫的建議和看法主要反映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宣傳力度。一位姓呂的商業人員寫到:“加大宣傳力度和透明度,讓老百姓瞭解具體內容。” 一位姓席的被訪者寫到:“加大宣傳力度,把報銷流程和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內容印到醫保證的後邊,減少工作環節。”

2、報銷制度存在問題。一位企業工人寫到:“一是報銷手續麻煩;二是不能只有住院才能報銷,如一些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需要經常治療維持,住院才能治療加大了參保人員的負擔,建議每月規定報銷限額,使全民醫保制度起到應有的作用,讓老百姓真正得到實惠。”一位姓賈的教師寫到:“參加醫保後,有些醫藥費不給報,被告知原因是不住院不給報,而且一些藥不包括在報銷範圍內。”

3、加強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建設。一位姓李的打工者寫到:“社區做為初診,應擴大就診項目,充實就診器械,提高服務質量,真正把全民醫保的好處落到實處。”一位姓王的機關人員寫到:“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多設立一些,設備健全一些,方便居民看病問題,對藥價多多監督。”

4、定點就醫規定不合理。一位姓周的家務勞動者寫到:“必須先到社區服務中心看病,只有他們開轉院證明才能轉院的限制太死,有的社區醫院的醫生素質太差,肯定會延誤病情。”一位姓李的被訪者寫到:“看病必須到定點醫院就診不自由、不方便,如發病突然,定點醫院離家遠,如果到就近醫院處理,後期報銷手續複雜,對參保就醫程序不清楚,容易走揹包路,應在這方面多加改善。”

5、加大監督力度。一位姓關的工人寫到:“監督力度不夠,容易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出現問題,希望多注意。” 一位姓趙的家務勞動者寫到:“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保工作的監管力度,控制藥價虛高。”

城鎮居民醫保是實現吉利區全民醫保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真正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一項好政策。在這項長期工程中,仍有許多方面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在這個過這個過程中相關部門應該多聽聽老百姓的呼聲,多為老百姓着想,才能保障吉利區全民醫保目標有效實行。

關於漣源市茅塘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報告醫療保險調查報告(3) | 返回目錄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着中央領導的心。為此黨的xx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衞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為了推進這項造福於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佔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佔有54%,800-1000元的佔有14。9%,1000元以上的佔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佔有44%,300-900元的佔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佔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

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説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着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後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為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衞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於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並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為鄉鎮醫院就醫程序複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設備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願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為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持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於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為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兑現,辦理時程序複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瞭解,有58。8%的人聽説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瞭解,甚至沒聽説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為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為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序也比較複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瞭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為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着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願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才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後,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為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

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序複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於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瞭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於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報銷,如打架、鬥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核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審核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幹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持。

省醫療保險制度的調查報告醫療保險調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湖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已於XX年4月開始實施。最近,該省城調隊會同岳陽市城調隊就實施情況進行的一項專題調查表明:醫療改革運行中新舊制度轉換基本平穩。但由於醫改處於起步階段,距“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的改革目標還有一定差距,存在的問題亟待解決。

一、公費醫療藥品報銷範圍不夠合理

現行的《湖南省公費醫療藥品報銷範圍》(以下簡稱《報銷範圍》)是醫保用藥報銷的依據很大程度上影響着個人參保後自負金額的多寡。

1、個人自負比例較低的甲類藥品範圍較窄報銷範圍將藥品劃分為不同報銷比例的甲、乙類,看門診,甲類能報銷70%,乙類要在扣除10%之後才能報銷70%,實際上只能報銷63%。列入《報銷範圍》的甲、乙類藥共個品種,其中甲類藥店436個,乙類藥1006個,甲類藥品比例僅佔30%。如果把非常用藥和滋補保健藥剔除後,甲類藥所佔比例還不到25%。

2、甲、乙類藥品劃分不盡合理。比如安乃近、複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黴素等是醫生最常用的常規退熱、消炎藥,卻都劃為乙類藥品。

3、《報銷範圍》中少數品種偏離實際。如:青黴素甲類藥中的凱德林、舒氨新、凱蘭欣、優普林並不是大多數醫生的常規用藥,有的醫生對此藥還聞所未聞。相反,醫生對劃入乙類的苄星青黴素、羧苄青黴素情有獨鍾,病人也樂用這類常規藥。價格便宜、純屬國產的也分出了甲、乙類,不利於醫生因人施藥,及時治療。

二、具體操作有諸多不便

1、報賬、轉院手續煩瑣。報賬要經過初審、複審、核審、審批四關,有的是同一部門幾人分別審,有的是不同部門不同人員審。對因無法確診的患者要求轉院的,還要求本人提出申請後經主治醫生、醫務科、醫保科、醫保中心批准後方可轉出。

2、結賬程序不便於快捷操作。現有的醫保出院費結算程序讓操作人員無法做到快捷方便。

一、公費醫療藥品報銷範圍不夠合理

二、具體操作有諸多不便

三、醫療單位工作難度加大

四、醫療單位、醫保機構、患者之間產生摩擦

五、一些費用收取欠科學

六、參保單位對患者支持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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