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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發揮機關黨組織協助和監督作用的思考

對發揮機關黨組織協助和監督作用的思考

對發揮機關黨組織協助和監督作用的思考

對發揮機關黨組織協助和監督作用的思考

機關黨組織如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認真履行的協助監督職能,是值得探討和思考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當前機關黨建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近年來,機關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緊緊圍繞黨的工作大局,按照“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經濟”的總體思路,以爭創黨建工作先進縣為目標,以創新各具特色的黨建活動為載體,着力在黨的思想建設增實效,組織建設增活力,作風建設樹形象,制度建設強保障上下功夫,全縣機關黨的建設法得到進一步加強,促進了我縣兩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但是在新形勢下,如何履行機關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職責仍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1、認識不到位。存在“無為論”和“等同論”,認為抓黨建是務虛,平時工作中只要少説、少幹,多拍手就行,存在説了也白説,幹了也白乾或幹了無成效,成不了大氣候,以致出現一些單位對貫徹《條例》不力,對機關黨建的工作職責不明確,“樹立權威”和“擺正位置”的問題沒得到較好體現。

2、監督機制不到位。黨內監督在具體工作中難以到位,集中體現在“四難”,即領導幹部難監督,監督領域難深入、監督制度難落實、監督作用難發揮。有些單位黨員領導幹部雙重民主生活會制度落實不夠,甚至個別很少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接受監督和行使監督的自覺性不夠,不少同志監督別人有顧慮,受到別人監督又不習慣。對“下級對上級不能監督,同級之間不好監督”視為情理之中。

3、工作機制不到位。黨管幹部原則未充分體現,有的單位黨政“兩張皮”現象嚴重,“一崗雙責”制未完全落實。工作內容上,就黨務抓黨務的多,工作浮在面上,停留在紙上,黨建工作難以滲透到經濟工作中;在工作方法上,只滿足於訂計劃、下任務,“貼在牆上”、“掛在嘴上”,沒落實到行動上,工作無創新。

4、制約機制不到位。一是制度不落實,學習制度缺乏有力的監督措施,沒有真正落實述學、評學和考學。在會議制度上有不少單位沒有完善黨政聯席會議制,民主生活會流於形式,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黨內製度執行不嚴。二是監督檢查不完備,發展不平衡。

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是:

1、思想重視不夠。一些領導對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對機關黨建工作職責認識模糊,對機關黨建工作研究少、指導少、過問少,對機關黨建不甚瞭解。有的領導捨不得把優秀人才充實到機關黨務幹部隊伍中,捨不得投入必要的財力和物力,使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2、工作機制不健全。一是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得力,缺少量的要求和質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思想政治工作針對性、實效性還不強。二是權責機制不統一,機關黨建承擔了過多的計生、衞生、綠化、訂報刊等具體事務工作,影響了抓黨建工作的精力。三是監督制度不完善,渠道不暢通,使檢查監督權威性不夠。

3、黨務幹部自身素質存在差距。一是“機關水平”所帶來的畏難情緒,認為機關中各單位黨員比重大,有的甚至“滿堂紅”,大家都是黨員,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都比較高,自覺性較強,協助和監督職能在機關中無多大意義。二是黨務幹部自身的畏難情緒。以系統成立黨委會其優越性是掛靠,然而美中不足的也是掛靠,黨務幹部存在附屬感、委屈感、吃虧感、失落感。因而造成被動應付性工作較多,特色工作少,佈置多落實少,履行協助和監督的職能就顯得蒼白無力。三是自身建設與工作要求還有差距。普遍感到怎樣圍繞中心開展工作辦法不多,效果甚差;新形勢下機關黨建工作的領導方法、工作方式和活動內容顯得比較陳舊;機關黨務幹部隊伍建設存在培養不夠、流動不暢、年齡老化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務幹部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二、對策思考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機關黨建工作職責

一要真正明確機關黨建的重要性。機關黨的建設,是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黨的十五大《黨章》指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機關基層,一方面,它是一個政治組織,不是經濟組織,更不是社團組織,這一特點決定了它自身所具有的政黨職能。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個特殊的政治組織,是執政黨在機關的特殊組織,是實現黨對機關領導的基本途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通過它來貫徹落實,縣委部署的各項工作要通過它來完成,機關中的黨員要通過它來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縣委對機關的領導也要通過它發揮政治誦暮駝蕉繁だ葑饔茫約暗吃鋇南確婺7蹲饔美淳嚀逄逑幀=竺褳局賦觶骸扒蠆荒莧銜氐車墓ぷ魘強捎鋅晌? 而是及其重要和光榮的工作”。各級黨組織一定要從講政治、從鞏固執政黨的地位這一戰略高度來認識其重要性。二要明確機關黨組織的工作職責。中央《條例》明確指出:“機關黨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主要行使協助和監督兩大職能,中央《條例》具體規定了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的九項主要職責,進一步明確了機關黨組織的主要任務。因此,履行好協助、監督的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章和《條例》的內在要求。

(二)圍繞中心,進一步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政治保證作用

一要緊密結合中心任務開展工作。機關黨的建設有其自身的任務、內容和內在要求,但這些任務、內容又是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提出來的。因此機關黨建工作必須圍繞中心,服務中心,為中心工作提供思想和政治保證。要深入調查研究,從工作大局、思想動向、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分析研究,形成有價值的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二要積極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業務工作任務,是《條例》規定的機關黨組織一項重要職責,也是機關黨組織服務中心工作的重要體現 。現在,機構改革後各個部門業務工作都比較重,有的工作還比較棘手,很需要機關黨組織的積極協助和大力支持。機關黨組織要運用自身的優勢和影響,搞好工作協調,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進度。對業務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和矛盾,機關黨組織要積極協助行政負責人出主意、想辦法,化解矛盾,解決難題,促進業務工作順利完成。三要積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目前,各項改革不斷深入,機關幹部職工思想比較活躍,機關黨組織要主動靠上去開展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疏通思想,理順情緒,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要注意做好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當幹部職工工作、生活發生矛盾和困難時,黨組織要給予極大的關心,切實做好化解矛盾和幫困工作;當有的幹部受到批評或處分時,要加強引導,幫助他們振奮精神,幹好工作;對個別服務態度差或責任心不強給工作造成損失的,要加強批評教育,促進他們改正錯誤,端正工作態度。通過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機關內部創造一個同心同德、奮發向上、積極進取的良好氛圍。

(三)突出重點,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作用,既是加強機關黨建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搞好機關建設的內在要求。縣直機關各黨委負責人要參加本部門和單位的有關重要會議,包括涉及重大改革(改制),重要的行政業務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規劃、機構設置和調整以及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問題的重要會議。使機關黨組織及時瞭解每個時期的中心工作,並圍繞中心工作,發揮協助監督作用;研究分析機關黨員的思想情況,尤其是機構改革和企業改制中的職工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對黨員實施教育和監督,預測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時採取對策。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使機關黨組織的監督始終處於主動地位。協助上級黨組織管理本系統的幹部職工,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規範管理,促使機關黨組織的協助和監督職能落到實處

一要健全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根據新時期的特點和黨章要求,健全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嚴格要求,抓好落實。理論教育要堅持科學性和系統性,紮紮實實抓好培訓,避免形式主義,形勢任務教育要提高針對性和時效性;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既要堅持黨建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又要創造性地開展電化教育、系列活動等其他各種現代教育手段,寓教於樂的教育形式。要健全和完善“述學”、“評學”、“考學”制度,並融貫到黨員幹部日常管理和制度考核工作中,推行幹部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製,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素質。二要堅持規範黨組織“三會一課”制度。黨委要堅持定期審閲支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補正。要把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作為對黨員進行做合格黨員的教育,提高黨員的自律意識的重要環節來抓實抓好。三要堅持黨建工作檢查制度。堅持季度抽查、半年檢查,年終考評,並及時將查評情況向單位領導反饋建議,以逐步形成黨內監督規範,提高監督質量,提高機關黨員素質,為基層黨員、幹部做出應有的榜樣。四要加強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完善監督制度。要以思想教育為基礎,強化自我監督;以政治素質為根本,強化上級監督;以民主集中制為內容,強化班子內部監督;以拓寬渠道為途徑,強化民主監督;以黨紀國法為準繩,強化財政紀律監督;以事前防範為重點,強化組織和紀檢部門的日常管理和監督。黨組織要通過列席行政領導會議、參與重要業務經濟工作、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管理、參與領導幹部考核、聽取領導幹部工作報告和述職報告、傾聽羣眾意見等形式,通過健全思想工作彙報制、領導幹部談話制度、“兩公開一監督”制度、誡勉制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民主評議領導制度等各項制度對黨員領導幹部在重大決策、思想作風、勤政廉政、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等方面實行行之有效的監督,不斷探索,總結經驗,逐步完善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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