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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關於遊戲的感悟:閒話遊戲

家長關於遊戲的感悟:閒話遊戲

愛玩是大多數人的天性,一個人,從襁褓中開始,只要沒有身體上的不適,就會和遊戲接觸,也許他(她)暫時還不能把自己的某種行為下一個定義,但他(她)已經在享受,享受遊戲帶來的樂趣。你看某些嬰幼兒,哪怕是頭頂上幾個彩色氣球的晃動,也會令他(她)專注許久,這就是遊戲的一種魅力。

家長關於遊戲的感悟:閒話遊戲

延伸開來,似乎很多事情都可以加一個遊戲的定義,不是有人説過“人生如戲”嗎?我們都在演繹自己的人生。但更為大家容易接受的“遊戲”概念,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亞里斯多德給出了比較恰當的定義:“遊戲是勞作後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帶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種行為活動”。

而我對德國詩人席勒的遊戲理論,反而更加認可,詩人席勒是這樣闡述的“人類在生活中要受到精神與物質的雙重束縛,在這些束縛中就失去了理想和自由。於是人們利用剩餘的精神創造一個自由的世界,它就是遊戲。這種創造活動,產生於人類的本能”。所以説有時候,遊戲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現實無奈的逃避、是被壓抑慾望的一種宣泄。

不可否認,我們大多數人玩遊戲的目的,最終是為了獲得快感,因為在遊戲中專注,就可以暫時忘記其他的煩惱。遊戲最早的雛形,可以追溯到人類原始社會流行的活動:扔石頭、投擲帶尖的棍子等,顯而易見,這些最早的遊戲是以增強生存技能作為初衷。社會在不斷進步,開發的遊戲也在不斷增加,其自娛自樂性,理所當然增強了很多。蹴鞠、鬥雞、鬥蛐蛐、看戲,還有一些棋牌類遊戲,都讓喜好者樂此不疲。

我們都知道,遊戲的初衷當然是為了帶來快感,但像歷史上商紂王玩的酒池肉林遊戲、周幽王玩的烽火戲諸侯遊戲、明熹宗朱由校沉迷的刀鋸斧鑿遊戲等,他們不人道的不人道、不誠信的不誠信,本末倒置的本末倒置……此類行徑,可就不能稱之為玩了,那是“作”,往死裏作的高境界。

遊戲本身就是一種消遣,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累了倦了、無聊時、甚至傷痛時都可以選擇一款自己喜歡的遊戲,只要不觸及自己的道德良心底線,那就不論雅俗、無關信仰,甚至都可以不講規則,只看喜好,聚精會神的投入進去,真的可以有效緩解一些不適感。二十歲時,有一段時間待業在家,前途迷茫,無所事事,就以下棋自娛自樂,找不到玩伴,就模仿武俠人物周伯通自創的左右互搏術,分神化為兩人或多人,往往一盤棋下完,一下午的時光也已悄然度過。

20xx年9月初,久病纏身的母親永遠離去,自小嬌寵在身邊的女兒也因求學住校,我孤身一人在家,白天上班還好打發時間,晚上在家,長夜漫漫,思母的傷痛、念兒的牽掛都讓自己無法入眠。開始時,真的是經常默默流淚到天亮,也就是在那段時間,自己開始接觸網絡遊戲,也終於理解了為什麼有人會痴迷其中,原來興起時,真的可以達到一種忘我的境界,忘記了苦悶、忘記了傷痛……

言歸正傳,遊戲畢竟是遊戲,帶有一些虛幻性,只可作為暫時調劑自己情緒的一種興奮劑,小玩怡情悦性,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可就不可取了。生活的主次一定要拎得清,畢竟明天還有許多事需要我們面對。當然,像有的人,把遊戲作為一種事業,玩文字遊戲的玩着玩着就成了著名作家;玩收藏的賺個盆滿缽盈;玩足球的玩出國門、玩一個世界冠軍回來,甚至瘋玩股票的,碰到跌停都能做到心不驚肉不跳,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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