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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監管調研報告(精選7篇)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精選7篇)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1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為行政執法的政府職能部門,肩負着黨和政府賦予的歷史使命,承擔着確保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的重大責任。要實現這個工作目標,關鍵在人。因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強化自身建設,建設和諧藥監,成為當前基層藥監部門的重要工作。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精選7篇)

存在的問題作為一個新組建的部門,縣局自組建以來,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有了長足進步,但是仍有許多問題阻礙着食品藥品監管事業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五重五輕:

重檢查輕管理。主要表現為,熱衷於開展各種專項檢查活動,忽視加強單位管理制度建設,以建立長效機制,難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顧此失彼。

重監督輕服務。主要表現為,注重對違反行為的查處,忽視幫助企業查找原因,制定改進措施,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不積極,工作不主動。

重任務輕創新。主要表現為,機械地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和下達的任務,或因循守舊,或照抄照搬,忽視技術機構建設,快檢水平原地踏步,監管能力和水平難以適應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形勢需要。

重改善輕發展。主要表現為,將可用資金用於辦公條件改善和職工生活條件改善,忽視技術機構建設,快檢水平原地踏步,監管能力和水平難以適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形勢需要。

重業務工作,輕作風建設。主要表現為,對於各項業務工作,抓得較緊,忽視幹部的作風建設,工作不負責任,“懶、散、拖、浮”現象時有發生,幹部的工作激情明顯衰退。

採取的措施及對策找出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難,難的是採取適當的措施和對策解決問題,結合縣局實際,我們將採取“五抓”等措施,不斷強化自身建設,打造和諧有為的基層藥監形象。

抓管理,促政務規範。強化科學管理,實現管理制度化、政務程序化、責任明細化。促進政務規範,責任明確,是解決存在問題的重要前提。一是管理制度化,不論是對企業還是對藥監部門,都要堅持制度公開,承諾執行,考核評定的原則,靠制度來規範企業和監管部門的行為,實行雙向監督,促使企業和藥監部門的管理制度化。例如,藥監部門對企業的檢查,力爭通過一次性檢查達到全面規範企業的目的,企業對藥監部門的檢查填寫滿意度調查表,提出意見和建議。二是政務程序化。藥監部門要把企業現代的、先進的質量體系管理理念應用到政務規範化中,形成藥監文化。三是建立“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絡,形成監管合力,消除監管盲區。

抓服務,促環境創優。強化服務措施,提高服務水平,是解決存在問題的主要內涵。一是加大幫扶力度,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創造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二是創新服務模式。在服務標準上堅持“三個原則”,即當地政府關注什麼,藥監就介入什麼;企業期盼什麼,藥監就提供什麼;羣眾需要什麼,藥監就幫什麼。尤其是加大對農村食品藥品質量知識、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老百姓識假辨假能力,營造食品藥品安全的消費環境。在服務制度上,堅持“首辦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進一步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暢通信息渠道,以專項整治成果取信於民。在服務形式上,劃分服務區域,各把一關,責任明確,嚴防服務流於形式。在服務要求上,原則做到服務有內容,建議有憑證,回訪有認定,查漏補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最終目的是力求通過抓好服務,有效提升食品藥品質量,確保人民羣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2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健食品監管專題調研報告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

(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製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誇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二)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瞭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府有必要對一些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三)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

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佈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衞生許可證號等,不瞭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

(四)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衞生部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衞生部門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裏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閲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一)“天安行動”,蘇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後,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衞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佈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

(二)推進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

贛榆、紹興等地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積極探索了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利用現有藥品電子監管綜合平台,將電子遠程監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領域日常監管中,動態掌握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有效加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及問題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場監管規範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規範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區對保健食品進行“最嚴格”監管

“治亂必用重典”,部分地區針對當地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現狀,實行了“最嚴格”的監管。比如浙江某地藥監部門在檢查中查獲總貨值700多元的過期保健食品,當地藥監部門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對該經營單位處於罰款五萬的處罰,且已執行到位。

(四)以示範創建推動市場規範

寶應、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以保健食品示範店創建為平台,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淨化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設保健食品示範店的同時,借鑑餐飲監管的成功經驗,推出了動態監管,在被監管企業張貼“笑臉、平臉、哭臉”三種檢查結果,讓廣大消費者清楚瞭解經營單位的被檢查情況。

三、我們在保健食品監管中的做法與思考

通過學習和思考,我們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打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出亮點”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方針,通過誠信建設、示範引領、科學監管等手段,使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對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滿意,具體做法為:

(一)摸清基礎,掌握底數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模小、變化快,為此我們在原有數據庫的基礎上,多措並舉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摸底調查,一是利用各鎮協管員對本鎮情況相對熟悉的特點,發動各鎮協管員開展調查,並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出公告,要求相關經營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備案;三是要求各監管組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摸底調查的對象包括保健食品專營店、化粧品專營店、經營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積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積在300㎡至600㎡之間的,300㎡以下的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髮店。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批發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一企一檔,規範管理。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為此我們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通過廣播、橫幅、培訓等多種形式,普及監管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科學理性消費意識和對風險防範能力。二是利用藥監之聲、藥監開放日、老年大學宣傳講課等方式開展針對中老年等特定人羣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基本知識,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會議銷售、上門推銷、電話推銷、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方式進行的保健食品銷售騙術。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保健食品、化粧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化粧品生產經營企業“八不準”,與相關企業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實行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維護和穩定市場經營秩序。

(三)樹立示範,規範引領

在目前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我們積極探索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的建設,以起到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範經營,發揮示範的輻射和帶動效應。該項工作我們堅持政府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級聯創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在全區建設一批示範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環境。

(四)勇於創新,科學監管

一是開展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學監管機制,增強常態監管的科技化手段,規範保健食品經營行為,我們在藥品、醫療器械遠程電子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推行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此項工作是利用網絡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強對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為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採用逐步遞進推行的'方式開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等條件較好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遠程監管,實施保健食品數據上傳,然後逐步推廣到藥品零售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有條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經營單位。

二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在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開展保健食品監管離不開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比如目前開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整治行動,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的第一條是:“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是工商部門發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許可是由藥監部門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書”,再由工商部門發放許可證,在縣一級機構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發現某經營單位存在上述非法經營行為,就離不開與工商部門的聯動。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是由國家藥監總局獨家發起的,有關法律依據、執法標準等都需要及時通報法制、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爭取他們的支持,形成執法合力。此外,當前在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也可結合“三聯防工程”這個平台,與紀委、法院、法制辦、檢察院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商定相應保健食品違法行為適用的法律條款,儘可能減少複議、訴訟帶來的的執法風險,積極避免在法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不作為、難作為所帶來的瀆職風險。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3

根據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要求,我局於4月20—28日分5個調研組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專題調研。調研組深入基層工商所、分局,通過走訪企業、個體工商户,採取聽、看、查等形式開展調研活動。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上的做法和經驗。自《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的決定》將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歸工商以來,工商局就認真履行這一職責,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我局結合xx市流通領域食品市場的特點,認真研究,積極調研,周密部署,制定下發了《xx市工商局開展依法清理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工作方案》、《xx市工商局關於清理整頓食品無照經營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xx市工商局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xx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考核制度》、《xx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示範店”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及各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制度》、《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食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制度》、《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經營者協議准入制度》、《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經營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流通領域食品經營户責任書》、《食品安全示範店質量承諾保證書》印製成“xx市食品經營户7111規範冊”及“食品市場巡查台帳”發放到各職能科室、分局、工商所。從組織領導、任務落實及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到行政管理目標中,與各相關科室、分局、工商所簽訂目標責任書;分局、工商所又將監管內容、任務分解細化給各片區組,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各片區重點抓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另外,還在確保“兩個100%和一個徹底解決”目標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我們對“兩個100%和一個徹底解決”作了進細化,提出了實現“7個100%和一個徹底解決”的目標。即:xx市區的食品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食品進貨台賬制度;各鄉鎮、街道和社區食雜店、食品批發户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制度及食品批發户建立銷貨台帳達100%;全市食品經營户亮照經營率達100%;責任書籤訂達100%;承諾書籤訂達100%;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達100%;責任牌懸掛達100%;鄉鎮政府所在地、xx市區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解決率達100%。

通過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我局在xx年中,共組織各類食品安全執法檢查32次,出動執法人員6170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96車次,檢查食品經營户14370户次,立案查處各類食品違法案件148件。下架三鹿、伊利、蒙牛等不合格問題奶製品6572.62公斤,其中在農村下架不合格和問題奶製品1848.10公斤。受理消費者奶製品諮詢、申訴和舉報18件,退換奶粉給消費者912.30公斤。查獲調味品、兒童食品、月餅等過期食品150袋,過期啤酒等飲料182瓶(袋),當場銷燬過期變質食品193公斤。查獲勾兑劣質白酒24.62噸。對城區所有中國小校和職中周邊食品經營門市進行集中整治,檢查經營户210户,下達《限期責令辦證通知書》15份。查處無照經營食品案件143件,查處虛假宣傳保健食品案件1件。另外,還進一步強化豬肉和糧油等重要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令其在市區經營豬肉的經營者都必須“掛牌經營”,市場主辦單位都須與經營户簽定責任保證書。採取有力措施,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出動執法人員960人次,車輛125台次,檢查禽類市場269次和經營户1268户次,監控活禽11230只,禽類產品2568千克。加強節日食品市場整治,對節日消費較多的酒類、飲料、豆製品、奶製品、散裝食品和兒童食品進行拉網式檢查,對超市和食品經營户進行動態巡查監管,使超市和食品市場節日商品質量明顯好轉,基本實現零投訴。

(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監督管理還只重表層,留於形式,忙於應付,忽視日常監管,日常巡查產生“疲勞症”。二是在專項治理中只是查處了少量的無照經營、過期食品、三無食品等經營違法行為,而對更深層次的食品內在質量、偽造質量標誌、欺詐消費者行為卻少有深究。三是對監管制度執行不力,雖然制定了不少對經營企業自律制度及對其監管制度,但真正實施起來很有難度,貫徹執行沒有得以完全落實。四是人員素質不能適應目前食品監管形勢的要求,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及食品質量、衞生的知識瞭解不多不深,不能較好的運用於監管。基層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也不很高,辦案力量薄弱,難以實施強有力的監管。五是法律法規嚴重滯後,當前國家雖賦予了工商部門監管食品安全的職責,但沒有足夠地從法律上賦予相應的職權,監管制度缺乏強力的法律支撐,導致在監管中執法難、執法不嚴等現象的發生。六是檢測手段落後,《特別規定》中提出了由農業、質監、衞生、工商四個部門共同承擔食品安全的監管,其餘三個部門均有相應的法定質量、衞生檢測機構,監管操作性很強,唯

有工商部門沒有檢測權,雖然對基層部門也配備了一些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箱,但由於檢測侷限性很強,又無法律效力,沒有很強的實用性,檢測判定上仍需藉助其他部門。

(三)、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議:一是提高思想認識,轉變觀念。我們從思想上認識到監管流通領域食品是當今工商部門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重點,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上認識到,食品安全是政府關心、百姓關注的一項民心工程,職能的劃歸是國家對工商行政管理的充分信任,對食品監管的成功將是工商的立足之本,反之工商部門則會遭遇市場拒絕、政府失信而失去部門存在的意義。二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對在職人員進行知識更新,加強法制培訓,適應不斷更新的法律知識,提高法制素質,熟練運用法律法規,加強對商品質量知識和衞生知識的研究和學習,瞭解食品安全隱患的特點和動向,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對執法辦案操作規範的研究,加強對辦案技巧上的訓練。三是落實監管制度,切實履行監管責任。重點把好食品准入關,實現監管關口前移,加強食品經營者及食品市場開辦者自律制度的落實,督導其建立和落實食品自律制度,有效杜絕和減少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場,危及消費安全。四是加強長效監管機制建設,提高商品質量監管水平。完善和推進索證索票和進銷台賬制度建設。擴大“兩項制度”的覆蓋面,探索適合不同經營主體和經營場所的監管方式和方法。積極引導商場、超市提高“兩項制度”的電子化管理水平。加強對“兩項制度”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市場監管執法體系。突出抓好經營主體准入、市場巡查、經營者和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商品質量監測和分類管理、不合格食品等產品退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經營者自律體系。建立健全並執行索證索票、進貨台賬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引導食品等產品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購銷台賬制度、不合格食品等產品退市制度、質量承諾制度和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建立健全社會監督和協作體系。建立部門協作制度、行業組織情況通報制度、與新聞媒體溝通協作制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聘請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員。建立健全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網絡體系,建立相對獨立的食品經營主體數據庫、食品和重要商品數據庫、商品質量監測數據庫和商品質量監管技術支撐數據庫。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建立健全應急檢查制度和演練制度,不斷提高應急能力。推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牌”,把工商監管人員與食品經營者一一對應,將監管人員和服務對象基本情況用牌的方式固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食品經營者向工商部門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製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加強食品監管、維護消費安全責任牌”和“索證索票袋”。健全商品進貨檢驗制、質量問題食品下櫃收回制、市場巡查制以及《流通領域食品經營户責任書》“三制一書”制度。

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取得的成績、存在問題和對策

(一)、規範行政執法的做法和經驗。我們針對執法工作的實際,先後制定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結、銷案登記規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強制措施管理暫行辦法》、《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執行規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案件核審暫行辦法》、《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文書管理暫行辦法》、《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執法監督暫行辦法》六項執法制度,使之做到法無規定不作為,依程序而作為。

執法辦案“六項制度”緊密結合我局實際,可操作性較強,從立案、採取強制措施、調查、案件終結、審核、處罰決定簽發、執行、銷案等全過程,都有了嚴格的制度規定。我局法制科依據以上規定,對每一個案件從案件事實,提取的證據,辦案的程序,違法行為的定性,處罰的依據,處罰決定的下發等,進行嚴格的審核和監督,加強了對基層執法辦案工作的指導,規範行政執法工作中的一些隨意性和不規範操作,提高了基層行政執法的能力。另外,我局還成立了“xx市工商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加強對重大、複雜、疑難違法行為案件的核審。制定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工作規定》,擬罰款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案件、擬吊銷證照的案件、辦案機構與法制科就案件的有關問題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的案件,提交xx市工商局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審理討論決定。

xx年1月,我局派部分工商幹部到昆明盤龍區、安寧區等工商局學習了一般程序簡單方式查處輕微違法違章案件的處罰方式。學習回來後,根據我局實際情況,結合我市城郊結合部、農村食品監管的實際,我局推行了一般程序簡單方式查處輕微違法違章案件的處罰方式,並對應用該處罰方式查處案件的範圍、處罰的幅度、案卷的裝訂作了創新規定。截止xx年4月20日,應用一般程序簡單方式已查處660個案件,罰款835,664.00元。

xx年“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啟用後,為使我局全體幹部職工儘快掌握和使用,及時組織了全員培訓。我局查處的行政執法案件已全部錄入“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行政執法模塊,並應用信息系統規範行政執法程序。

xx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聽證規則》公佈以來,為了讓我局執法人員儘快熟悉新的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便能正確的掌握和實施,我局及時以會議培訓的形式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進行學習。xx年5月,結合“崗位大練兵”又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聽證規則》製作成幻燈片,再次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學習培訓。到目前為止,我局在行政處罰中沒有發現違反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聽證規則行為。

(二)、在規範行政執法上存在的問題:xx年1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修訂的新的行政執法文書已啟用,在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我局已全面使用新的行政執法文書;但現在使用的《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中“行政執法模塊”內的文書還是舊版的文書格式,程序也是延用原有的程序。具體表現為:新增加、合併而成的文書在模塊內沒有。如:《案件來源登記表》《委託調查函》等;一些文書在程序中的使用也發生了改變。如:案件調查終結時,案件送審填制《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而不是舊版文書的《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新版文書中的《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的填制則是在實施告知程序後;新修訂的文書共32種,在模塊內的文書還是舊版的文書格式。在執法工作中,同一案件既要用新文書做一套紙質的文檔,而輸入《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行政執法模塊”時,又要做一套舊式的電子文檔,新舊兩套文書相互混淆,給辦案人員帶來不便。

(三)、對規範行政執法工作的建議:一是建議省州工商局開展豐富多彩的行政執法辦案的培訓。如:典型案例評析,各地州、縣市工商部門相互交流,組織辦案能力相對弱的地區人員到辦案能力較強地區跟班學習,開拓眼界,提升行政執法水平。二是建議增強法制審核機構的力量,提高法制核審的地位,以便更好地發揮法制監督的作用。三是建議省州工商局應制定一套較完整的,易於操作的行政執法考核辦法、行政執法案件考核細則等規範統一的標準,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考核制度。四是懇請州工商局及時修改《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行政執法模塊”,以便將行政執法案件及時錄入信息系統。

三、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取得的成績、存在問題和對策

(一)、信用分類監管的做法和經驗。在工商系統停徵“兩費”後,我們積極從“收費型”工商向“監管型”、“服務型”和“法治型”工商進行了轉變,及時開展起了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的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截止今年3月17日,我局登記有內資企業629户(其中,國有企業162户、集體企業240户)、註冊資金405132.54萬元;私營企業1265户、投資從數2227人、從業人員30172人;個體工商户8360户、從業人員14897人、註冊資金15691.41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22户。

為實施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我局於xx年10月制定了《xx市工商局關於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實施方案》。要求各工商分局所要全面完成經濟户口的認領工作,並對轄區內的企業完成一次回訪巡查,並將巡查記錄認真規範地錄入登記監管系統,要求全局各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按“誰首辦、誰錄入,誰登記、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的信息錄入責任制,完善數據,確保信息資源完整準確。以已建立的“經濟户口”為基礎,豐富充實企業靜態、動態數據庫信息,並將監管中的指標所形成的信息進行整合,做到完整、準確、及時地全面反映工商行政執法體系各環節的綜合信息,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為下一步的企業信用分類打好基礎。xx年1月正式啟動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後,市局各部門又指派專人負責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各工商分局所都按省工商局《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個體工商户)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及州工商局《經濟户口分類監管操作規範》執行。

(二)、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工商所(分局)負責人對企業(個體工商户)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認為完成罰沒款是硬指標,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是軟任務,沒有全面把握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定位,從而使這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流於形式,工作措施落不到實處。有些幹部對什麼是信用分類監管,為什麼要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少數同志認為,這項工作是上面給下面找的“麻煩”,手續繁雜,程序煩瑣,不是帶着感情做,而是帶着情緒做。部分幹部職工的思想觀念還停留在“收費型監管”的傳統工作模式中上,認為“兩費”不收了,工商行政管理職能被削弱了,工作任務減輕了,一時找不到工作的着力點。二是工作機制不健全。對企業(個體)經濟户口分配不及時,認領不及時。上下、左右不聯動,“誰登記、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的要求缺乏機制保障。有些工商分局(所)幾乎所有的信息錄入工作靠內勤人員來完成。軟件應用不熟悉,操作不規範,按照綜合監管軟件設置,企業(個體)的設立、變更、年檢、註銷、吊銷後均要進行“回訪”,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大量的“限期事務過期”或“限期事務未完成”,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嚴格按照軟件設置的程序操作造成的。信息錄入不完整,行政處罰、日常巡查、年檢、驗照等信息錄入不完整,造成目前數據的質量還不夠高,數據庫中還存在廢數據、錯數據、漏數據。三是幹部素質有待提高。工商多年的收費體制,造成廣大基層幹部以收費促管理,監管手段單一,難以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市場形勢的需要。由於多年以來“收費”是考核基層工商工作的硬指標,基層工商幹部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花在收費上,其它工作就成了“軟”指標,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不同程度存在。由於長期收費的工作環境,幹部職工忙於收費,加之原有的進人渠道不規範,造成了基層幹部整體素質偏低,很多同志不能適應新的監管模式。我局幹部年齡結構不合理,整體年齡偏大,50歲以上的同志大多不會用電腦,巡查回來也難以完成巡查情況錄入,這一矛盾在基層工商分局、所就更突出。

(三)、對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建議:一是加強學習。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切實轉變思想觀念,進一步探索工商轉型後如何在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程序化、法制化以及轉變監管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逐步建立起適應新時期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

二是細化工作。分層分類監管工作中要力爭做到三個到位:應巡查的户數到位、巡查執法的要求到位、經濟户口管理和落實每項工作到位,按照三個到位的要求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户進行實地巡查,依據要求編制經濟户口監管檔案號,建立經濟户口監管巡查台帳和檔案;要在工作中加強採集、維護的管理,嚴格數據管理的制度落實和責任追究,為信用分類監管作用發揮提供基礎保障。在日常監管中,健全巡查台帳,各分局(所)要嚴格按照市局有關規定健全市場巡查台帳,完善痕跡管理;完善巡查記錄,要嚴格按照市場巡查格式文書的欄目,詳實填寫,並錄入微機,堅決防止巡而不查、查而不記、記而不錄的情況再度發生;做好巡查回訪,巡查工作結束後,要嚴格按照綜合監管軟件設定的程序進行巡查回訪操作;嚴格信息錄入。各科、室、分局(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按照“誰登記、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在業務辦理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及時、完整、準確地完成企業(個體工商户)信用信息的錄入工作。

三是提高認識。增強服務經濟發展和服務羣眾的意識。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對監管效果的考核就是要求幹部職工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注重監管效果,以行政指導和行政服務為主要手段,以引導其規範、促使其發展為最終目的,從而增強幹部職工的服務意識和發展意識。

四是加強培訓。結合全省工商系統開展的崗位大練兵活動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認真組織開展“三能手”競賽,採用以會代訓、網上培訓、現場指導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幹部職工的培訓,解決他們在實際工作中在運用中遇到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工商一體軟件的運用培訓,使大家都能熟練掌握和運用,全員提高隊伍素質,才能解決幹部職工無所適從的問題,使大家知道該幹什麼,該怎麼幹。

五是加強督查。市局要加強對工商分局(所)、工商分局(所)加強對片區、片區要加強對責任人的督查,方式可以採取電話、抽查等。市局工作考核中要把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列入年度督查計劃,適時開展督查。同進必須建立一整套績效考評辦法,將各項指標進行量化,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獎懲,才能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向縱深發展。

六是雲南省工商政務辦公一體化軟件需要進一步完善。具體表現在:

1、“名稱監管”中,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查詢時,系統只對私營企業庫進行查詢,容易造成新核准名稱與內資企業庫中的名稱重複;

2、“公司設立登記”中,經營期系統生成xx年,在“受理”、“初審”中修改經營期限後系統不能保存,容易發生經營期限錯誤;

3、“農民專業合作社受理”中,非農民成員無錄入窗口,造成系統登記情況與實際登記情況不相符;

4、“統計查詢”中統計不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情況,完全靠手工統計,十分不方便;

5、我局現已登記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111户,《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但由於無比對系統,無法進行查詢限制。

四、服務新農村建設取得的成績、存在問題和對策

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上,我們主要是從農資打假監管、發展農村經紀人和訂單農業三個方面來開展工作的。

(一)、在農資打假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一是全面清查和整頓農資市場,重點加大對農資批發市場和鄉村集散地檢查力度,全力開展拉網式檢查,消除安全隱患,不留死角。二是加大對農資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實現對市場主體准入、交易、競爭和退出全過程的監管。三是對農資商品質量實施監測,主要對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定向監測以新聞媒體披露的、農民羣眾投訴突出的、進貨渠道不明的、信譽差、屢次監測不合格的商品作為重點,監測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發佈市場監管預警。四是嚴厲打擊發布虛假農資廣告行為,加強對媒體農資廣告內容的監測審查,強化對農資廣告發布環節的監管,防止虛假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體向農村傳播。五是嚴厲查處製假售假大案要案。六是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經營承諾制、信譽卡制、索證索票制、“兩賬兩票一書一卡”制、企業進貨查驗制、種子留樣備案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場監管制度,促進農資市場的規範化管理。七是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暢通農民投訴渠道。深入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鄉、進鎮、進村、進市場活動,及時受理農民申訴和舉報,形成受理投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網絡。

(二)、在農資打假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主要問題:一是經營主體不夠規範;二是不正當競爭的現象突出;三是在暴利驅使之下,製售假冒偽劣農資活動依然存在;四是農資售後服務不到位,從業人員技術能力普遍低下。五是農資進貨渠道混亂;六是監管執法工作不到位,農資監管手段遠不能適應農資監管執法新形勢、新情況的需要,執法經費嚴重不足。建議:一是認真貫徹落實“關心農業、關注農村、關愛農民”的惠農政策,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切實搞好農資市場監管,從建立宣傳教育機制、開展送法上門、組織農資經營培訓等項工作入手,努力營造農資市場經營的良好氛圍。二是嚴格進貨渠道,規範農資商品經營主體。三是進一步完善“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切實掌握農資經營監管主動權。同時,認真落實市場巡查制、市場預警、12315投訴舉報、市場主辦單位和經營者責任制等長效監管機制。四是實行農資商品經營連鎖承諾,增強農資商品經營者的誠信自律意識。五是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上下聯動,形成強有力整治態勢,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農資的違法行為,讓假冒偽劣農資無藏身之地,切實保護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民切身利益。

(三)、在發展農村經紀人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一是堅決響應黨中央號召,積極服務農村經濟建設,對農村經紀人培育工作不折不扣地抓緊抓好;二是不盲目地或是“一窩瘋”地發展農村經紀人。不走過場,搞形式,不簡單地將農户組織學習一下,發給《農村經紀人證》,必須要做實事求是的工作;三是選定對農户銷售有較大影響的農產品作為培育農村經紀人的突破口。哪怕只是那麼

一、二件成功的範例,農民都會從中看出農村經紀人這個行業在農業發展中的優越性,農民就會主動地支持我們的工作,我們培育農村經紀人的工作也就意味着獲得了成功。

通過對蔓耗和卡房兩地的試點,兩年來的培育工作,農村經紀人已達15户共47人。培育農村經紀人的這一舉措,為“三農”發展,經濟建設產生了積極影響。

(四)、發展農村經紀人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一是各地缺乏對農村經紀人的充分認識,沒有真正認識到經紀人是市場經濟中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發展農村經紀人重視程度不高,對農村經紀人宣傳力度不夠。二是我局農村經紀人一般都比較分散,個體經營較多,整體規模較小,處於一種比較原始的組織形式,組織化程度低,相互之間缺乏信息聯繫和交流,導致社會總體交易成本過高,抵禦市場風險能力較低。在防止和杜絕惡性競爭行為方面,更缺乏自律管理及權益的自我保護,造成同行之間、同業之間往往為爭奪市場相互排擠、搞無序競爭,影響了農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三是農村經紀人多數來自農村,整體文化素質不高,還停留在“販運户”那個年代的水平。四是無照經營問題嚴重,大多經紀人分佈於各鄉鎮,且經營活動長期處於自發狀況,無規範化管理措施和主管部門,故形成了無政府狀態,各自經營。同時,國家對經紀人沒有形成規範的法律調控措施,對經紀人的監管存在多部門管理,從而造成管理無序。五是市場發育程度不高。農村經紀人受多方制約,面對波動頻繁的市場,忽冷忽熱的供求,忽上忽下的價格,感到難以把握,導致該投入時不敢投入,該擴張時不敢擴張,致使經營難以形成規模。

(五)、對發展農村經紀人工作的建議:一是加大宣傳力度,用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引導;二是拓寬服務領域,允許部分農民季節性地從事經紀活動,允許季節性經營或臨時經營等相應的註冊登記;三是引導農村經紀人開展品牌經營、特色經紀;四是發揮商標註冊、廣告、合同、市場管理等優勢,打造具有輻射能力強的品牌,爭創一批名牌商標和證明商標,加強名優產品的廣告宣傳,不斷提高農產品的知名度;五是大力推行訂單農業,規範合同文本,加強合同備案,加強糾紛調解,提高合同履約率;六是打擊無照經營的“地下”農村經紀人;對利用虛假信息誘導農民簽訂合同,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六)、在訂單農業工作上的做法和經驗:一是加大合同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涉農企業和農户的合同法律意識、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欺詐的能力。二是加強對涉農訂單的諮詢服務和簽約指導。主要通過在生產、種植、養殖季節前介入,加強與涉農企業的信息聯繫和溝通,指導幫助龍頭企業和農民規範簽約行為。我局多次到雲南乍甸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雲南多喝乳業有限責任公司宣傳《合同法》,全力做好愛農、護農、幫農工作,推行合同示範文本1200份,督促指導2家公司與354户養牛農户簽訂供奶合同,涉及合同金額2886萬元。三是圍繞優勢產業,確定重點幫扶對象,實施骨幹帶動戰略,選擇轄區內農業支柱產業、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農產品著名商標作為重點幫扶對象。四是積極在涉農企業和農户中開展誠信評選活動,引導他們提高誠信意識和履約意識,提高訂單的履約率。扶持一批涉農龍頭企業成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幫助他們做大做強。目前,共有2户涉農企業榮獲州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五是強化對合同訂單和涉農合同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利用訂單和涉農合同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積極聯合農業、畜牧等部門,對訂單履行中發生的糾紛和爭議,及時進行行政調解,化解紛爭。檢查涉農合同3160份,行政調解涉農合同糾紛2件,涉及金額5000元,印發各類宣傳資料1000餘份,積極推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等合同示範文本1200份。

(七)、在訂單農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訂單合同的簽訂、運作、監管尚不規範。從訂單文本看,規範性合同少,意向性協議多,存在着內容不全面,格式不規範,標準不具體,給合同履行帶來難度。從訂單監管看,缺乏明確的監管機構和仲裁機構,違約行為得不到迅速公正的處理。二是訂單雙方的法律意識不強。從農户一方看,主要在訂單合同簽訂以後,當農產品市場形勢趨好,其價格走勢明顯高於訂單時,一些農户為追求眼前利益,常棄訂單于不顧,把農產品私下賣給其他客商或自行銷售;從客户一方來看,約定的農產品市場滯銷,價格走低,就一走了之,把損失加到了農民的頭上。三是缺乏相應的發展環境和條件,訂單農業數量偏少。訂單農業起步遲,政府、部門、農户對訂單的認識不夠,宣傳和培育力度不夠,制約了訂單農業的發展。

(八)、對推進訂單農業工作的建議:一是加大合同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涉農企業和農户的合同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提高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欺詐的能力。二是積極推行訂單合同示範文本。三是積極探索在農村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引導當事人提高誠信意識和履約意識,提高訂單的履約率。四是綜合發揮工商整體職能,把農資打假、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發展農副產品商標、維護農民及企業合法權益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穩步推進訂單農業工作全面開展。五是強化對合同訂單和涉農合同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利用訂單和涉農合同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對訂單履行中發生的糾紛和爭議,及時進行行政調解,化解紛爭。及時查處、制止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適時向社會公佈涉農欺詐的典型案例。

xx市工商局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雖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離市委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我們還需緊緊圍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這一主題,以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監管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整治向日常規範監管轉變,監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為出發點,在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發揚成績,克服不足,為開創工商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貢獻。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4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不僅關係到人的生存和身體健康,而且關係到民族的素質與興衰。近年來多起惡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讓消費者對身邊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廣更高的要求。黨和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高度重視,加大了對食品安全問題防患於未然的監督力度。針對__食品安全存在的癥結,要做到科學管理,需結合轄區各項實際,相關職能部門、企業各盡其責,以達到全程控制。

一、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典型癥結

一是食品企業的小、散、亂造成了食品質量標準的不統一和工藝標準的混亂及生產方式的落後;二是食品生產原料多數來向農村,因而難於控制微生物污染、農藥、獸藥、飼料、化肥的超標準使用和污染等狀況;三是濫用添加劑,甚至使用非食品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容器、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四是部分食品生產企業,尤其是作坊式的小型企業,由於食品生產的必備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要求,因而在生產全程的運輸、包裝、倉儲等過程中,對食品造成不同程度的反覆污染;五是交叉監管式或分段監管都有可能出現某種真空,從而給假冒偽劣的產品和假冒偽劣的原料輔料、包裝物、工具設備等以可乘之機,直接影響到食品質量的安全。

二、實現食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的對策建議

1、建立企業質量文化,把質量文化融入企業文化之中,形成具有企業自身特色的質量文化。通過大力開展質量文化建設和全員質量培訓,營造全員關注質量、全員參與質量的良好氛圍,把質量最終落實到每個員工中去,自覺形成把“要我搞好質量”轉變成“我要搞好質量”,真正體現質量是企業的生命。

2、嚴格執行標準,包括質量標準和工藝標準,產品質量標準既是衡量產品質量的準繩,又是識別假冒偽劣的“照妖鏡”,還是維護企業權益的“護身符”,而工藝標準是生產合格產品的“指南針”,嚴格按照工藝標準進行生產全程控制,則是生產合格產品的“必由之路”。

3、嚴格選擇原料供應源。食品生產同其它行業相比,更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不論原料供應源是農村還是其它生產企業,都要有符合國家要求的環境條件論證,無公害論證,對化肥、農藥、獸藥、添加劑、飼料等的使用都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還必須有技術和管理方面專業人員,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檔案。

4、嚴格實行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全程控制。有了標準,有了合格的原料,不等於就有了合格的產品,企業還必須建立健全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從產品研發、原料精選、生產操作、產品驗收、包裝運輸、終端管理到產品出廠,以及信息反饋都要有嚴格的質量管理規則。

5、嚴格執行國家對使用添加劑等食品輔助原料的規定,杜絕使用非食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其它物資,使每個環節都成為食品安全的保障。

6、嚴格企業的監督管理體系,建立縱橫交錯的監管制度。一是要以企業自身的質量管理體系為保障;二是要自覺接受政府執法部門的監管;三是要嚴把原料、輔料、包裝物、容器、工具等物資的質量關和產品銷售過程的儲存關及運輸關。

7、建立有效的應急[本站:]反應機制:有了這樣的機制,企業就能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5

加強農村食品藥品監管,確保農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的民生問題,也是近年來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積極深入探索,尋求根本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通過調查我市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現狀,總結推廣經驗,找準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我市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高農村飲食用藥安全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議.

(一)農村食品生產流通消費情況

由於目前農產品生產主要以農户為單位,農業種養殖環節的污染嚴重,食品行業整體設施管理水平較低,農產品全過程質量監控難度大,食品生產企業相當一部分為家庭小作坊,特點是“小、散、亂、髒、差”,這種生產單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條件,食品標準難以達到要求,食品安全難以保障.

目前,農村餐飲流通消費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集鎮為主的小餐飲店,主要針對場鎮居民、當地企事業單位接待和過往客人用餐.這些小餐飲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是其突出表現,變質的'豬肉等食品大多都消費在這些地方.

二是農村“農家樂”,主要針對城市居民休閒度假用餐.居住在城市的人們週末去感受鄉村的寧靜已經是大多數城裏人度假的首選,加之政府積極鼓勵和扶持農家樂的發展,現在的農家樂經營規模較大,營業收入較高.而部分小型農家樂基礎設施落後,只有一個烹調間,拆菜、洗菜經常在院壩進行,服務人員多數為業主家裏人或親戚,不具備餐飲服務人員的要求,和集鎮小餐飲店一樣,也是不合格食品,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的重災地.

三是農村自辦或請人承辦的家宴,主要針對農村一定範圍內的村民用餐.農村的這種聚餐普遍存在食品原料採購比較隨意,食品加工、保存不符合要求.這種形式的聚餐,人員集中、數量較大,極易發生大面積的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品安全狀況令人擔憂.

四是農村中國小食堂,主要針對學校教師和學生用餐.由於校園學生集中,消費量可觀,加之學生辨別能力差、防範心理不強,學校部分餐飲管理人員和直接服務人員的個人利益驅使和“節約”的觀念,導致使用不合格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剩飯盛菜較多.

五是景區特色餐飲,主要針對各地遊客旅遊用餐.我市的劍門關、昭化等景區特色餐飲服務火爆,雖然某些食品可以説是垃圾食品,但是他們還是吸引了大量遊客前來食用,因為他們代表了一種特色,一種味道.這些在景區景點附近的小型餐飲店中,環境衞生較差,經營者為了圖方便,用便宜的食材和油較為突出.

(二)農村藥品生產流通消費情況

主要是以鄉鎮中心衞生院、村衞生室以及單體藥店、連鎖藥店和個體診所的形式經營藥品,由於多年來農村實施了“兩網”建設,藥品的購銷都較為規範,村衞生室的藥品均由中心醫院提供,藥品質量得到了保證.

但在部分單體藥店、連鎖藥店和個體診所,特別是在村醫中,為了追求更多利潤,不從正規渠道採購藥品,出售、使用過期失效藥品現象還是較為突出.有的村醫和藥品零售商繼續使用明令淘汰的藥品,由於經常性的監管不到位,有的存在超範圍、超方式經營,一些過期藥品沒及時清退,繼續銷售給老百姓的現象.

目前,農村羣眾在藥品消費上,由於受經濟條件和文化素質的限制,大多數老百姓在就醫用藥時比較注重方便、便宜,主渠道仍以鄉、村醫療機構為主,而村級醫療機構規模偏小、品種不足,價格較高,給農村羣眾用藥帶來不便.加之農民對用藥安全缺乏足夠的重視,對用藥安全知識瞭解不多,購藥時不看説明,不看生產日期,一些老百姓還存在到集市上的遊醫藥販擺攤點購藥的現象,農村藥品安全隱患依然存在.

(一)x市農村食品藥品監管取得的經驗

1、x市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總體較好,生產經營持證率不斷上升,監管頻率和監管力度不斷加強.近年來,沒有發生重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了人民羣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2、創新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初步探索出了適合農村食品藥品監管的模式.在青川縣初步建立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統領,縣食品藥品監督稽查大隊和食品藥品檢驗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為執法和技術支撐,基層片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為基礎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架構.在劍閣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原內設機構變成獨立參公事業單位後,依據全縣地理特點和市場分佈,該大隊成立下寺、武連、普安、白龍、開封5箇中隊.青川縣的3個鄉鎮食品藥品監管站和劍閣的5箇中隊,對保證兩縣的基層食品藥品市場監管工作常態化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x市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現狀,

1.執法人員數量已遠遠不能適應和承擔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共有各種餐飲服務單位9800餘家,現有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0家,藥品經營企業及門店2098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168家、涉藥涉械使用單位3697家.而全市現有食品藥品監管人員300人,這300人肩負着全市310萬人的飲食用藥安全,執法人員數量已遠遠不能適應和承擔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在農村,執法人員的數量更少,食品藥品監管乏力,農村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户分佈比較散,執法人員要把轄區內農村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户檢查一遍,需要很長的時間,甚至有的邊遠山區可能一

年都難去一次;還有一些農村處於兩縣或幾縣交界地段,情況複雜,往往成了監管空白.正是由於監管週期較長,對農村季節性無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流動食品小販,邊遠山區無證食品生產、經營户、餐飲店等到監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監管,導致假劣過期食品“轉戰”農村市場.

2.農村監管網絡缺失,與兄弟系統相差較大

目前,我市除青川分片區設立竹園、清溪、木魚三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外,其他縣區未設置鄉鎮派駐機構.由於我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人員少,監管範圍大,機構體制難以適應任務的要求.鄉(鎮)村級沒有監管機構,現有的制度對他們缺乏必要的制約力,他們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認識不足,缺乏主動參與的積極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實際上並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食品藥品監管在鄉鎮只是屬於安全生產的一個很小的部分,不受重視,甚至沒有納入大安全監管範圍,農村監管網絡嚴重缺失.

以青川縣和劍閣縣為例,青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總編制100人,實有人數90人,在鄉鎮設置12個基層所(隊),總人數60人,平均每所(隊)5人,每所(隊)平均管轄3個鄉鎮,由省財政支付經費.青川縣食品藥監局在鄉鎮的監管能力是全市最強的一個縣,也僅有3個鄉鎮派駐機構,總人數10人,平均每個派駐機構管轄13個鄉鎮.

劍閣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基層設有10個所,另設有1個運輸所和1個經監大隊,基層管理人員在崗為62人,每個所為6人,監管力量對比為:工商平均1個所監管約6個鄉鎮,每1人監管約1個鄉鎮,1人監管1萬餘人.而劍閣縣食品藥監局沒有鄉鎮派駐機構,他們1箇中隊監管至少11個鄉鎮,1人監管3.8個鄉鎮,1人監管4萬餘人.劍閣縣餐飲和保化品過去的監管部門縣衞生部門,在擁有觸角延伸到村的醫療機構和較強的疾控監控系統(約70人)的情況下.其執法單位衞監所共有人員42人,是目前食藥監局總人數的135.5%.

3.食品安全配套法規立法滯後和監管體制不健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攤販的管理要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辦法,至今無相關法規出台,食品攤點無監管法律依據.保健食品的管理要國務院制定具體辦法,目前監管使用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是1996年發佈的,此辦法依照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而制定,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同時廢止,《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顯然已不實用.

二是《食品安全法》確定的多部門分段監管體制,看似實現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各監管部門職能交叉,職責難以明確劃分,多頭監管現象突出,常常會出現一個經營使用單位由衞生部門辦理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由衞生部門監管,由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食品藥監部門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管,一個單位接受多部門監管,增大了經營者的負擔.多部門分段監管的體制在運行中客觀存在監管“縫隙”.相關部門分段監管銜接不緊密,相互推諉,既形成監管盲區,又難以形成工作合力.

4.監管保障能力滯後,嚴重影響監管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執法裝備嚴重不足.各縣區執法車輛和裝備都是嚴重超負荷使用,不能同時滿足分片和快速應急處置,加大了執法監管週期,制約了監管工作的開展,日常監管、專項整治的有效性相對減弱.由於經費少,檢測手段比較簡單,有的甚至連檢測設備都沒有,僅憑眼觀、手摸,對於簡單的食品藥品標誌不清、不齊,未標註名稱、廠名、廠址,沒有生產日期或保質期,以及相關證照不全或無證等還能檢查識別,但對於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規定、食品藥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衞生指標是否合格等卻沒有辦法檢測,極大削弱食品藥品監管效果.

二是監管隊伍建設亟需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成立時間短,亟需加強執法隊伍的培訓;垂管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人、財、物不受地方管理,監管處罰力度較大,打假制劣威懾力較強,取消垂管方後,地方干撓,説情等現象增多,有處罰過輕或放鬆處罰的現象.

(一)落實鄉鎮政府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要求,強化鄉鎮政府對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意識,全面擔負起對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的職責.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讓鄉鎮真正把食品藥品監管作為安全生產的一項重點工作來抓.

(二)設立鄉鎮監管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要求“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推進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急需建立一套從上到下的監管網絡體系,使日常管理常態化,實時開展隱患排查,違法案件舉報和科教宣傳等.借鑑青川縣的模式,在鄉鎮分片區成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站,或者在鄉鎮限額內加掛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站牌子,也可依託鄉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增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能,增設食品藥品監管員人員編制1—2名.每個行政村要至少聘用食品藥品監督信息員1名,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方位覆蓋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切實保障廣大羣眾身體健康,實現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加強監管技術能力建設.按照填平補齊、適用適宜的原則,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配備必需的檢驗檢測技術裝備、執法執勤裝備,提升基層快檢能力.加強重大節慶活動食品藥品安全指揮、監測和快速檢測裝備水平.加快監管部門信息化建設,加快實現食品藥品安全遠程監管、移動監管.

(四)保障經費投入.要進一步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經費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執法辦案等執法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6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分工協作、各方聯合行動”的要求,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規範了食品藥品市場秩序,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預防了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市政府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專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等,督促食品藥品安全措施的落實。一是加強機構建設。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由常務副市長擔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農業、衞生、經貿口的副市長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市直25個相關部門和梅列、三元兩區政府分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並根據市領導工作分工的變化及時調整充實食安委成員。二是科學界定職責。針對食品安全監管存在多頭執法、職責不清、檢測資源重疊等問題、專門組織進行調研,召開專題協調會,進一步理順食品源頭、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做到不留空檔、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開展食品安全工作調研,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項措施的落實。四是經費列入預算。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市財政局將食品安全經費列入預算,所有經費由食安委集中管理、專款專用。

(二)加強協調聯動,齊抓共管。一是加強日常監管。市食安委充分發揮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職能,採取日常監督檢查與專項檢查、突擊檢查與明查暗訪、羣眾舉報與點上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強化食品藥品監管。規模養殖場、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藥店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較到位,索證索票制度較健全。XX年以來,全市各級各部門共組織開展食品各類執法檢查11萬多次,檢查食品、加工、經營企業14.6萬户,查處各類食品違法行為多起,查獲污染食品80多噸,總貨值500多萬元。二是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針對節假日的食品供應情況以及食品安全重點問題、羣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組織質監、工商、衞生、農業、畜牧水產、經貿、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執法人員,重點開展了“元旦”、“春節”、“五一”、“六一”、中秋、國慶等節日食品安全聯合檢查,以及豆製品、學校食堂、農村食品市場、迎奧運等專項食品安全聯合執法,對食品種植養殖源頭、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四個環節的重要部位、重點單位、主要品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三是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XX年以來共辦理人大和政協有關食品安全的建議和提案24件,通過建議和提案的辦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三)突出治理重點,強化專項整治。根據食品產供銷各環節的市場供給狀況和安全薄弱環節,結合我市實際,先後組織開展了多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一是開展食品小作坊、小企業專項整治。XX年,對全市小作坊開展調查摸底,摸清全市現有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的基本情況。從XX年起,每年都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兩取締”、“一轉產”、“四個到位”等措施,把絕大多數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納入正常監管範疇。二是開展了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XX年,按照國務院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務,實現了30個硬性整治目標,包括省定的13個100%量化目標。三是開展了乳製品專項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後,我市高度重視,認真抓好乳製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餐飲環節和奶牛養殖、奶源供應環節的清查和監管,落實嬰幼兒的免費篩查和治療措施,維護了社會穩定安定。四是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從去年12月份以來,我市組織各有關部門對養殖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和餐飲消費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進行專項整治。專項整治以來,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4278人次,檢查單位25546家次,整治重點單位925個,整治重點品種153個,查處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藥品市場整規。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藥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大藥品市場整規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藥品。幾年來,我市共組織開展了208次專項檢查,查處藥械違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起,取締無證經營藥械1244起,不斷淨化藥品市場。

(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一是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組織開展了食品藥品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食品安全宣傳週”等活動,並通過加強與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社聯繫,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上半年,大田共計發送食品安全短信2萬條,發放《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單行冊5000本,宣傳單5.3萬份,增強了人民羣眾的維權意識,提高了全社會對食品藥品安全的參與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培訓。全市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各自的專業特點和監管職責,舉辦了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業主及食品從業人員等培訓班,通過培訓,提高了監管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監管水平,增強了業主及食品從業人員素質,從業和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和自律意識都得到加強。三元區今年舉辦食品安全法學習培訓宣貫會2期,邀請有關專家解讀《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獲qs證的食品企業、小作坊、商場超市的負責人蔘加會議。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食品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深入。一是一些領導和幹部對食品藥品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不夠,重要性認識不足,責任意識不強。三元區至今未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協調不夠有力。一些食品衞生執法人員法律意識不強,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守法經營意識淡薄,生產加工企業設施簡陋,生產環境、衞生條件差,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從業培訓不到位,對食品衞生安全要求和常識不瞭解。如大田巖城啤酒廠生產環境差,從業人員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現象。大田均溪國小食堂靠豬圈太近,臭味難聞,空氣質量差。三是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個別食品藥品經營單位和餐飲單位台賬、相關記錄登記不全,流於形式。如大田七星漁業公司下藥記錄不全,明溪屠宰廠進廠豬檢驗登記不夠完整。四是為數眾多的消費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識差、辨別能力低、維權意識淡薄等問題,許多消費者不知道“qs”是食品質量安全標誌。

(二)食品藥品安全的隱患仍令人擔憂。一是農產品生產多以農户為單位,缺乏標準化程度高的規模種養殖,農業投入品使用不規範,一些農民在生產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藥量和施藥次數的現象,不到安全間隔期就採收使用,農產品全過程質量監控難度大。農產品中農藥、抗生素、重金屬、瘦肉精和市區周邊眾多“泔水豬”養殖等問題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產單位以家庭小作坊為主,生產條件較差,食品添加劑超標。三無食品、過期黴變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終端大多為個體工商户,經營方式和管理水平較為落後,索證登記不規範。四是餐飲業衞生狀況堪憂,有的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有的碗筷消毒不夠,食品品質難保證。街頭飲食攤點和夜市大排檔衞生存在“髒、亂、差”的問題。特別是餐具洗滌公司監管不到位,個別從業人員無健康證,企業工作流程不規範,包裝車間不具備無菌操作條件,洗滌、消毒原料和包裝材料索證不規範。在全市相當多中小酒店都使用這些消毒餐具的情況下,潛在着較大的食品安全問題。四是部分醫療機構未按規定進行藥品的儲存、保管和養護,藥事管理不夠有序、規範,對體外診斷試劑、醫用耗材、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管理較為薄弱。藥品流通環節違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三)食品安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一是相關部門分段監管銜接不緊密。7月23日省政府關於研究落實《食品安全法》有關工作的會議紀要下發後,有的部門傳達不及時,造成銜接不力,相互推諉。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質量監督部門、工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衞生部門之間的權限應當重新調整,但《食品安全法》沒有界定生產領域、流通領域和餐飲服務的含義,導致監管工作內容難以截然分清,存在監管缺失和交叉的問題。二是有的部門監管責任沒有到位,降低標準,放鬆要求。如大笨鵝酸奶廠遷移新址後,在未辦理好衞生、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將產品供給市區居民。我市的腐竹產品的抽查合格率僅60%左右,尤溪腐竹產品已被列入全省重點整治地區及重點整治產品目錄。大三元商廈中經營冷凍水產品普遍沒有索證。三是農村食品安全監管不到位,監管手段滯後,三無食品較多。四是長效機制不夠健全。責任目標、責任考評、責任追究、日常巡查、應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還不完善。

(四)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監管隊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門存在承擔的監管任務與配備的人員不相適應的問題,有些地方監管專業化水平不高。市質量監督局負責兩區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僅2人,三元區負責協調食品安全工作僅經貿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手段。工商、農業、畜牧等相關監管部門普遍缺乏必要的檢測設備和配套設施,檢測技術落後且資源分散,只能做簡易的農藥殘留檢測,無法進行抗生素、重金屬等殘留檢測,依靠感觀、目測進行現場檢測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經費保障水平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日益增長的需求還不相適應。一些部門檢測經費和買樣經費未列入預算。三元區蔬菜批發市場共有80多個品種蔬菜,每4天僅抽檢一次,檢測8個品種農藥殘留,難以保證上市蔬菜質量。

三、建議意見

(一)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食品藥品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為此,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大對《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的宣傳力度,提高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領導的法律意識,依法依規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各項措施。要加強食品藥品製售從業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和社會公德教育,熟悉並掌握必要的食品藥品知識和技能,知曉本行業科學發展的動態和信息,加強自身規範化管理。要加大媒體對違法生產、教育行為的曝光力度,促進依法、誠信經營。要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分期分批對不同人羣進行食品藥品安全健康教育,讓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入千家萬户,增強廣大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對假冒、偽劣食品鑑別能力,自覺抵制不安全食品藥品,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形成全社會重視、關心、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強化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一是要繼續抓好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定期召開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加強溝通,統籌協調,研究解決食品藥品安全存在的相關問題。對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之間的權限,對監管職責進行明確的分工,各負其責,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各個環節的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空白,維護好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依法履職,嚴格監管,切實負起責任。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玩忽職守、執法犯法應嚴肅追究責任,給予必要的處分和處罰。

(三)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要高度重視消除食品安全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繼續加強種植養殖源頭和食品藥品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四個環節的安全監管,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消除監管盲區。一是加強對食品藥品生產源頭的監管。積極扶持和引導農產品和食品藥品生產加工企業提升產業水平,做大做強、規範生產,通過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和專業合作社統一對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多環節的規範自律行為。要在有條件的超市建立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二是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相關部門要嚴把好食品藥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准入關,不能因陋就簡,降低門檻,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違反相關程序的廠商要加大處罰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監管,禁止生產者採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三是加強對流通環節監管。要嚴格執行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加大對產品抽查檢驗力度,確保進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強對餐飲業的監管。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嚴格餐具消毒,加強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務公司的規範管理。加大對夜市、攤點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關注廣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採取切實措施加強農村食品衞生監督力量,從源頭上控制偽劣食品藥品對農民羣眾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圍繞直接關係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針對重點產品、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對象,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聯合執法,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製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提高市場規範化程度和羣眾飲食用藥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快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步伐,調整充實食安委成員單位。通過有效整合現有監管資源和監管力量,把分散的監管集中起來,把具體的監管統一起來,切實使現有監管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和發揮,形成統一、權威、高效的監管體系。建立食品藥品安全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和信息體系,繼續開展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和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和預警機制,提高對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全面推廣藥監繫統的監管台帳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監管部門檢查、抽查台賬和現場記錄,落實整改措施和時限,使各項監管工作常態化、規範化。探索農村食品藥品綜合監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發揮食品藥品監管網絡的作用,真正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全覆蓋。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藥品監管保障機制。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將食品藥品監管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逐年增加。解決好食品藥品執法交通工具、快速檢測裝備、取證工具和信息化設備的配備,提高監管水平。要進一步整合市、縣食品藥品檢測資源,提高檢測面和檢測水平,切實使檢測到位,實現檢測常態化。二是儘快配齊配強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同時要把住人員的進出關,對現有的執法人員要加強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人事編制部門在調研的基礎上,適當增加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和鄉村食品藥品協管員編制,以滿足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醫藥產業發展。通過逐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建設,將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農户。通過政策扶持、市場引導,發展一批技術先進、標準化程度高、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一方面繼續加大對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產條件差,技術落後又無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術先進、質量管理水平高的企業發展壯大,逐步提高名牌產品企業和質量認證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從源頭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監管調研報告 篇7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對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保健食品市場逐步走向活躍,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關注的焦點,這就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對保健食品監管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監管現狀

(一)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來就發生過樹膠冒充蜂膠、螺旋藻重金屬超標、牛皮下腳料等劣質材料冒充驢皮製作偽劣阿膠等事件,更存在減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的違法行為。除此之外,當前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另一個嚴重問題,就是虛假誇大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具有治療作用,故意混淆與藥品的界限,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

(二)法規體系與監管工作不相匹配

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發展還不成熟,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相關知識瞭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種類繁多,廣告宣傳四處可見,誤導消費者的宣傳更是屢見不鮮,這種情況下,政有必要對一些不規範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但保健食品監管相應的法律法規卻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缺乏系統的監管法律制度,20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監管、行政執法法律依據的缺失,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難以到位,懲戒威懾作用不強。

(三)保健食品企業“多、小、散、低”,監管難度大

我區現有各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一千多家,大多規模小,分佈散,購進銷售缺乏科學管理,而且經營者的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普遍較弱,大多數保健食品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衞生許可證號等,不瞭解經營保健食品如何進行索證索票、如何進行進貨驗收記錄等,也不清楚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如何區分,對監管部門的要求也不當回事。

(四)監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來是由衞生部門監管,在實際工作中,衞生部門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許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進行監管,而未注重對保健食品的專項監督,致使保健食品監管基礎薄弱。通過機構改革,保健食品監管這塊職能劃到藥監部門,雖然藥監部門設立了專門的保健食品監管職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眾多,且大多數在農村,點多面廣,單憑科室裏兩三個人很難起到有效的監管。另一方面,監管人員對部分經營保健食品的單位提出諸如索證索票、建立台賬等工作要求時,經營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對保健食品監管的探索

針對上述問題,各地藥監部門積極探索,紮實推進,在健全制度、創新思路、強化整治、完善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通過查閲資料和外出調研,發現有一些對做法對我們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鑑作用。

(一)“天安行動”,蘇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蘇州開展的“天安行動”,由蘇州市紀委和蘇州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是繼前幾年蘇州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之後,集中開展的、各地各部門同時進行的一場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參與部門有市衞生局、監察局、公安局、農委、食藥局、質監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動”的整頓重點是十大類產品和六個環節,該項行動開展以來,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執法高壓新態勢;公佈了一批監測結果,形成了企業自律新氣象;總結了一批先進經驗,形成了工作聯動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關項目,形成了科學監管新局面。蘇州市“天安行動”的特點是:紀委強勢牽頭,營造了良好的外部執法氛圍,藥監局的執法壓力和風險明顯減小。

(二)推進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

贛榆、紹興等地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積極探索了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利用現有藥品電子監管綜合平台,將電子遠程監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領域日常監管中,動態掌握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有效加強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管及問題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場監管規範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規範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區對保健食品進行“最嚴格”監管

“治亂必用重典”,部分地區針對當地保健食品市場混亂的現狀,實行了“最嚴格”的監管。比如浙江某地藥監部門在檢查中查獲總貨值700多元的過期保健食品,當地藥監部門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對該經營單位處於罰款五萬的處罰,且已執行到位。

(四)以示範創建推動市場規範

寶應、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以保健食品示範店創建為平台,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淨化了保健食品經營市場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設保健食品示範店的同時,借鑑餐飲監管的成功經驗,推出了動態監管,在被監管企業張貼“笑臉、平臉、哭臉”三種檢查結果,讓廣大消費者清楚瞭解經營單位的被檢查情況。

三、我們在保健食品監管中的做法與思考

通過學習和思考,我們結合本地實際,明確了“打基礎、抓重點、創特色、出亮點”的保健食品監管工作方針,通過誠信建設、示範引領、科學監管等手段,使我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人民羣眾對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滿意,具體做法為:

(一)摸清基礎,掌握底數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模小、變化快,為此我們在原有數據庫的基礎上,多措並舉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摸底調查,一是利用各鎮協管員對本鎮情況相對熟悉的特點,發動各鎮協管員開展調查,並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出公告,要求相關經營企業主動進行申報備案;三是要求各監管組結合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經營企業的調查摸底。摸底調查的對象包括保健食品專營店、化粧品專營店、經營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積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積在300㎡至600㎡之間的,300㎡以下的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髮店。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做到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批發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一企一檔,規範管理。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廣泛參與和大力支持,為此我們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通過廣播、橫幅、培訓等多種形式,普及監管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增強公眾科學理性消費意識和對風險防範能力。二是利用藥監之聲、藥監開放日、老年大學宣傳講課等方式開展針對中老年等特定人羣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基本知識,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會議銷售、上門推銷、電話推銷、免費體檢、免費試用等方式進行的保健食品銷售騙術。三是積極開展面向保健食品、化粧品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宣傳保健食品、化粧品生產經營企業“八不準”,與相關企業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實行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強化企業負責人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促進經營者及從業人員自覺守法經營,維護和穩定市場經營秩序。

(三)樹立示範,規範引領

在目前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我們積極探索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的建設,以起到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規範經營,發揮示範的輻射和帶動效應。該項工作我們堅持政推動與企業爭創相結合、分類指導與分級聯創相結合、逐步推進與滾動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全面統籌相結合,在全區建設一批示範單位,樹立一批先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經驗,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為我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環境。

(四)勇於創新,科學監管

一是開展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學監管機制,增強常態監管的科技化手段,規範保健食品經營行為,我們在藥品、醫療器械遠程電子監管工作的基礎上,推行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此項工作是利用網絡信息化監管手段,加強對轄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相關品種的監督管理,動態掌握各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和實時數據,為保健食品監管的連續性、完整性、科學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學的保障。保健食品遠程電子監管工作採用逐步遞進推行的方式開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經營示範店等條件較好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開展遠程監管,實施保健食品數據上傳,然後逐步推廣到藥品零售企業、保健食品專營店、有條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經營單位。

二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在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開展保健食品監管離不開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比如目前開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整治行動,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的第一條是:“未經食品流通許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許可經營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是工商部門發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許可是由藥監部門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書”,再由工商部門發放許可證,在縣一級機構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如果我們發現某經營單位存在上述非法經營行為,就離不開與工商部門的聯動。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是由國家藥監總局獨家發起的,有關法律依據、執法標準等都需要及時通報法制、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爭取他們的支持,形成執法合力。此外,當前在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我們也可結合“三聯防工程”這個平台,與紀委、法院、法制辦、檢察院加強溝通聯繫,共同商定相應保健食品違法行為適用的法律條款,儘可能減少複議、訴訟帶來的的執法風險,積極避免在法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不作為、難作為所帶來的瀆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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