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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規章制度(通用9篇)

團委規章制度(通用9篇)

團委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團委規章制度(通用9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以下簡稱“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健康、蓬勃有序的發展,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學生社團的育人功能,繁榮校園文化,促進校園文明建設,全面貫徹和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__〕31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落實31號文件精神的文件通知和意識形態實施細則,依照《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高等學校社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由海南師範大學在校學生依據興趣愛好及特長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羣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我校學生社團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各級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學聯組織和學校有關規定,積極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我校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是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的基本導向,團結和凝聚廣大學生,按照自願、自主、自發原則,善用網絡技術和新媒體,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線上和線下課外活動,繁榮校園文化,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同學綜合素質,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培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和接班人。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在海南師範大學正式註冊成立以及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

第二章管理結構

第六條校團委在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學生工作部的統籌下,履行對我校學生社團的主要指導管理職能,校團委設有社團管理部,切實承擔學生社團的成立、年審、合併、註銷以及組織建設、活動管理、經費管理和工作保障等職責。

第七條學生社團是高等教育育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質教育的有效載體,應在全面提高學生素質、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以及維護學校穩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學生社團實行申請成立,學期註冊,學年審核、活動審批的基本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學生社團團工委,負責學生社團團組織建設,加強黨團引領,學生社團團工委書記由校團委指導教師兼任。

第三章成立、年審和註銷

第九條我校學生社團分為思想政治類、學術科技類、創新創業類、文藝體育類、志願公益類及其他。學生羣眾性組織須按學生社團登記註冊。申請成立新社團須按照一定類別向校團委遞交成立申請,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由20名及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受到過校紀校規處分,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發起人必須為中共黨員;

有規範的社團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違背校園文明風尚,須冠以“海南師範大學”,不得成立與已註冊成立的學生社團宗旨相同或相近的社團,不得使用與已註冊成立的學生社團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名稱,不得使用明顯帶有商業色彩的名稱;

有至少1個校內業務指導單位和1名社團指導老師負責日常業務指導。其中,業務指導單位須是學校內設機構(如院部、學校職能部門);指導老師須是校內在職在崗教職工,具備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管理能力和與社團發展相關的專業知識;

有規範的社團章程,包括社團名稱、類別、宗旨、活動範圍和方式、負責人資料、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組織管理機構和制度、負責人產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財務制度、社團終止程序級其他應當由章程規定的相關事項。

5、學生社團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發起人應當向校團委遞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社團章程;

2、《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登記表》;

4、《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發起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學生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5、《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發展規劃書》;

6、社團發起人簡歷;

在遞交材料後,校團委將在材料審核完畢後擇期舉行新社團成立答辯,通過答辯的社團進入一學期的試運行期,期間將對新社團進行監督及指導,表現優良者將在試運行期後正式註冊成立為學生社團。

第十一條原則上企業、社會機構不得在學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學生俱樂部、協會等社團。對於與企業、社會機構聯繫緊密的創新創業類社團,確需冠名,須經校團委批准。

第十二條不得成立宗教類、氣功類、僅吸納單一民族學生的、跨地跨校聯合的、校外機構分支機構性質的、代表和表達特定人員羣體利益訴求的學生社團。

第十三條按程序批准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在相應工作日內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宣佈成立。

第十四條嚴控學生社團數量,原則上學校學生社團數量不得超過在校學生總數的4‰。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成立由校團委審核備案。凡未經正式註冊或未履行審批手續的社團,屬非法社團,學校將予以取締,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為中共黨員,且經所在黨組織批准。

第十六條校團委在每學年末對各社團實行年審再註冊制度,每個學生社團應如實填寫年審表並按照清單提供相關的資料及證明,校團委會將對社團章程、學年內所開展的活動及其他相關工作進行審核並公示社團年審情況

1、年審內容包括履行社團章程、社團會員構成(正式會員20人以上)、社團負責人工作及學習情況、年度活動清單(一學年至少一次面向全校學生的較大型活動,3次及以上社團內部中小型活動)、指導老師履職情況、業務指導單位意見、財務收支狀況(完善的財務報表且無財政問題)以及有無違反社團章程和違紀違規情況等內容;

2、對年審考核成績突出的學生社團、社團負責人、社團管理幹部和社團指導教師,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

3、年審不合格但未達到註銷標準的,校團委將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間,學生社團需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期間不得開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動;

4、年審不合格且達到註銷標準的,社團將不予註冊。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需向校團委提交變更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十八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社團會員大會表決同意,可予以合併

1、社團宗旨、活動與特色高度相似;

2、社團合併後更利於發揮作用;

3、社團會員人數不足15人;

4、學年活動次數少於4次;

5、其他應予以合併的原因。

學生社團合併後的社團資產等,應由社團會員大會審議決定其歸屬。

第十九條經過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同意解散時,可以自行解散,並報送指導單位、校團委備案。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團委將直接予以註銷

1、社團開展的活動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法規,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校紀校規;

2、學生社團自行申請對社團進行解散;

3、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純商業活動,背離社團宗旨,影響惡劣;

4、有嚴重財務問題並造成不良影響;

5、年審不合格,校團委會通知其停止活動予以整改,但未見好轉;

6、盜用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開展活動;

7、一學年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8、未召開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負責人;

9、宣傳材料未經社聯審批即張貼,造成不良影響。

10、其他應予以註銷的原因。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的變更、合併和註銷,校團委應當在報批後的7個工作日內以公告的形式宣佈。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校團委對社團具有監督管理指導職責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合併、註銷的審批、登記和備案;

(二)與掛靠單位共同負責對學生社團的網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三)對學生社團遵守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與檢查評估;

(四)組織學生社團開展年度星級考核評比,評選出“十佳社團”及“優秀學生社團幹部”、

“明星會長”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應在新學期開學後兩個星期之內到校團委進行學期註冊,凡逾期不進行註冊的社團,將按本辦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校規校紀和校團委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經指導單位同意並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可以創辦內部交流刊物、創建本組織網站(主頁)、微博、微信等宣傳平台,內部交流刊物的編印和發行必須由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審查通過,網站、微博、微信等宣傳平台的申請報告和樣本須報送至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備案。社團各類媒體發佈內容按照“文責自負”原則,由作者承擔責任,指導單位負責審核,校團委給予監督、指導。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在新學期開學之初和學期末應分別向校團委提交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並報指導(掛靠)單位備案的本學期工作計劃、活動總結及財務收支狀況;期間,各社團開展活動應有書面總結材料及音像資料並交由校團委存檔。以上材料將作為學生社團星級評比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校團委在向掛靠單位通報情況的同時,經校團委討論通過後,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無正式負責人和組織機構;

(二)活動範圍及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相違背;

(三)規定時間不到校團委註冊;

(四)違反學校有關規定或不接受有關單位、指導教師的指導;

(五)財務出現重大差錯和混亂;

(六)出現其他應予停止活動、進行整頓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對未經批准擅自成立或被取締後仍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且不聽勸阻者,校團委將協同學校有關部門強行停止其活動,並對組織者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組織建設: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應指導學生社團發展建設,加強社團會員思想政治教育,規範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參加學生社團相關活動,開展學生社團骨幹培訓,每名指導教師最多指導1個學生社團。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的會員必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海南師範大學在校學生。外籍學生加入社團後須到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備案。

第三十條社團會員有權瞭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應當定期註冊,按章程繳納會費,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條社團負責人有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社團會員應當接受所屬社團的定期註冊。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各項活動,並有權對社團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設意義,對社團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批評。

第三十五條3人以上團員的社團必須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原則上由社團主要負責人兼任。受校團委領導,按照《團章》有關規定開展支部活動,社團團支委應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社團中團員應參加所在學院和所在社團團支部的雙重組織生活。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學生社團章程行使職權,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聽取並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修改社團章程,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並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註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的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效的會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佔全體會員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八條社團的內部關係、組織方式和機構設置由各社團自行決定。原則上社團應建立民主決策的理事會制度。社團組成人員情況須報校校團委備案。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應建立工作檔案,包括社團章程、工作條例、會員登記表、活動策劃、活動圖片及影音資料、活動總結、財務收支明細等,以備核查。

第四十條社團可聘請若干專家、教師或社會人士,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但須事先經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及校團委的審批同意、定期審核。未經同意,學生社團不得聘請校外人員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徵得校團委同意後,可自備藝術圖章或其他標誌,以便開展工作,不得私刻印章,學生社團的印章應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並獲准後,方可刻制,不得刻制任何圓形辦公圖章。學生社團不得私自與校外任何單位或組織自行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協議。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會員證由校團委統一印製,會員證僅作證實會員身份之用,不具備其它效力。

第四十三條社團負責人的產生與變更

學生社團負責人為社團骨幹,須政治立場堅定、學習成績良好。原則上應由二年級以上學生擔任,通過提名推薦、考察公示、公開選舉、審核批准、社團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經過所在學院團委審核,報業務指導單位和校團委批准同意後產生,社團負責人應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負責人須為中共黨員;

學生社團負責人學業成績排名須在前5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在任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或嚴重損害社團利益的行為,指導單位或校團委有權在互相通報的同時,校團委批准暫停或免去其職務,並由指導單位或校團委在廣泛徵求社團會員意見的基礎上指定臨時負責人;

更換社團負責人後,報知指導教師的同時,應填寫《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負責人登記表》和《海南師範大學學生社團信息變更表》,並報校團委備案;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生,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佈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

3、有兩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團擔任負責工作的;

5、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銷社團職務的;

6、擔任社團負責人期間不作為,受到半數及以上會員的反對;

7、因其它原因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

活動管理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須遵守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照相應的審批程序進行,不得在學生中散佈違背憲法、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不得開展與其宗旨不符的活動,不得開展純商業性活動,不得參與違法違紀活動。

第四十五條社團活動須經學生社團集體決策、指導教師同意並報業務指導單位批准後方可開展。學生社團會員,未經學生社團集體研究授權,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

第四十六條參與人數較多或在校外舉辦、參加的學生社團活動,要有具體的活動流程方

案、經費管理和安全應急預案,確保活動安全、有序地進行,並報校團委審批。進一步加強對來自校外支持學生社團開展調研、交流、訪問、培訓等活動的審核和管理。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邀請校外人士出席活動,需向社聯會遞交申請及校外人士的相關證明,必要時須報校黨委宣傳部批准;邀請外籍人士參加活動或開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動項目,須經校團委和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同意,並報學校黨委審批,在校團委的指導下進行。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到校外參加活動時,應提前向社聯會申請,並報告活動相關情況,原則上應由社團指導老師或校團委老師帶隊。

第四十九條社團與指導單位以外的校內外其他單位進行聯絡或聯合開展活動,須事先上報校團委並徵得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五十條兩個以上(含兩個)社團聯合舉辦活動,必須經各自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同意,並由主辦活動的社團負責人把聯合活動方案提交校校團委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五十一條校團委將協助學生社團進行網絡化建設管理工作,加強社團運營網站、新媒體平台、印發刊物進行管理和指導,培養社團會員的網絡文明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學生社團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得傳播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有關內容。重視網絡新媒體社團的管理和引導。學生社團開展線上線下宣傳、發佈活動信息須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

第五十二條社團出具證明、發佈公告、進行宣傳時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做到內容真實可靠並署社團全稱,不得盜用校團委、相關業務部門、社團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

第五十三條校團委要對未按規定註冊的、開展非法活動的、校外人員未經學校許可濫用或冒用學校名稱建立學生社團(含其運營的新媒體平台)在校內外開展活動的學生社團一一清理整頓。聯合學校保衞部門制止未批准成立或已經註銷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

經費管理

第五十四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學校撥款、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的獎勵或贈予、社會贊助等。社團經費必須用於社團集體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侵佔、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條學生社團如收取會費,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收費標準,經社團內部民主決策,報校團委審核後進行公示,並應寫入社團章程。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應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每學期向全體會員公佈經費使用情況。校團委負責社團經費來源、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指導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接受校外資金的合法合規性審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社團舉辦的具有較高水平、較大影響的活動,校團委以立項審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十八條社團舉辦活動可以尋求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的經費支持。社團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捐贈資助,須事先徵得校團委的同意,並向社團會員公開説明。

第五十九條對於會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各學生社團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並制定詳細的財務管理制度,每學期支出計劃和總結須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社團整頓期間停止一起費用支出。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原則上不得接受境外資金贊助或支持,從嚴管控參加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如果確有必要,按照相關制度報上級部門審批。

第六十一條社團解散時,其財產由校團委結合社團章程進行處理。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會員中分配。

工作保障

第六十二條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校團委向學生社團工作提供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學生社團網絡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設,為學生社團提供師資、活動場地、器材、設備等方面的支持,為學生社團對外交流搭建平台,提升社團活力和工作水平,保證我校學生社團的健康蓬勃發展。

第六十三條校團委通過工作交流、專門培訓、評比表彰等方式,指導、支持和鼓勵學生社團工作發展。

第六十四條對學生社團指導教師進行工作量認定或給予適當的工作補貼。

第六十五條各學院學生參與社團活動、擔任社團負責人、獲得表彰等情況,納入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記錄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納入學校學生骨幹培養體系,使學生社團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台。

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下次年審前按照有關規定修改、完善社團相關制度及信息。

團委規章制度 篇2

一、辦公室管理制度

1、辦公室現有用品由辦公室統一保管。

2、辦公用品不得隨意浪費,不得挪為私用,所借用品用完後應即時交還辦公室。

3、非團委成員不得翻閲桌上、抽屜裏的文件資料。更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帶出團委辦公室。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辦公室。

4、團委幹部不得隨意帶人進入辦公室。

5、在辦公室開會、辦公、辦刊時必須保持室內衞生,事後必須把辦公室清理乾淨,各物品必須歸原位,離開時務必鎖大門。

6、不定期組織各部門進行大掃除。

二、辦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視情況而定

2、值班幹部負責辦公室環境衞生,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離開時,確保關閉一切電源,鎖好門窗。

3、愛護辦公室設施,發現漏失或損壞,應向團委書記或辦公室主任彙報。

4、值日干部記錄值日期間的事件,對來訪的師生,應熱情接待,並記下詳情。若有人借用辦公室東西的,做好記錄。

5、值班幹部應準時值班,遲到3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勤,不得擅自離開。若有特殊情況,應經值班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離開。

6、值班幹部不得在辦公室內吃零食,嬉戲,大聲喧譁。

7、違反規定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財務管理制度

1、辦公室內一切財務要妥善保管,嚴禁攜帶、毀壞、遺失,對物資(文件、物品)的添置、購買、使用、維修、損壞、借予他人等都由辦公室負責人在物資管理本上做好記錄。借條需經雙方簽字有效,事後妥善保管。

2、辦公室鑰匙指定專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或給予仿造。一經發現,受嚴厲處分。

3、公共財務厲行節儉,禁止浪費。

4、對辦公室的財產進行定期檢查,保證辦公室財產完好無損。

四、文檔管理制度

1、對團委會成員的個人檔案負責備案,其內容包括:團委會成員的基本情況,對團委會的建議,遵守辦公室制度的情況,各項活動表現及負責人對其鑑定等。

2、團委會各項活動必須有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辦公室”負責管理、彙總各項小結、文件、資料。工作計劃在活動前一週上交,活動結束後做總結,留下本次活動的成功與失敗。總結分三步曲:參與人員總結、參與部門總結、本次活動大總結(“辦公室”整理)。各參與人員也可發表自己對本次活動和各項團委會工作的感想和意見、建議。對突出表現的將載入團委會工作檔案。

3、檔案應歸類保持,他人不得隨意拿取、修改、丟棄。如有需要,需出示有關證明。資料可適時輸入電腦,以保留備份。

4、由“辦公室”對團委會成員的工作手冊進行不定期檢查。

五、例會制度

1、團委例會將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舉行。團委各部門定期例會安排如下:

星期一中午:組織部

星期二中午:辦公室

星期三中午:文藝部

星期四中午:宣傳部

星期五中午:社管部

不定期會議屆時由團委另行通知。

2、團總會會議由團委書記主持,總結上階段工作情況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由團委辦公室主任負責考勤和會議記錄。

3、所有委員應提前10分鐘到會,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或不能參加者均應提前向其部長請假,經批准後方予准假,否則以缺席論處。

4、與會者務必攜帶會議記錄簿,認真作好會議記錄。

5、例會期間應將一切通訊工具調為靜音或關機,不得大聲喧譁,隨意走動,隨意接打電話,應保持會場次序。

六、處分條例

1、凡例會期間遲到1分鐘——3分鐘者,在會議上做口頭檢查;遲到3分鐘以上者按缺席論處。

2、無故缺席一次者,做書面檢討,並在例會上做檢查。

3、無故缺席兩次者,給以通報批評,取消其一切團內評優資格。

4、無故缺席三次者,經團委會討論,團委指導老師同意,予以撤消相應職務。

5、團委書記及各部門負責人應至少提前15分鐘到場,否則按缺席論處。

七、獎懲制度

<一>獎

1、各部幹部在搞好本部門日常工作的同時能為其他部門出謀劃策者,在大型活動時積極參與者,值班過程中認真執行辦公室制度,待人接物良好者加1分

2、活動籌備時提出建設性意見並被採納者,在大型活動中表現突出者,體現團委會良好形象者加2分

3、例會或平時受表揚者,簽到考勤僅兩次請假者(一學期)加3分

4、簽到考勤僅一次請假者(一學期)加4分

5、全勤者(一學期)加5分

<二>懲

1、不愛護團委會物資財產者,值班後不打掃衞生及打掃衞生偷懶者,值班過程中待人接物生硬不禮貌者。扣1分

2、工作延誤者,外聯工作中給他人造成不好印象者,對團委活動表現出無所謂、不關心甚至抵制參與者,對團委會分配給的本職工作及非本職工作推委者,將團委會用品私自佔用者。扣2分

3、辦公室帳務管理混亂,物資管理不清或考勤人員私自舞弊者,文檔管理不當造成遺失或不清、私自修改辦公文件、文檔信息者,對團委會組織的大型活動消極抵制、不參與者,在團委會外以團委會名義欺壓同學損壞團委會形象者。扣3分

<三>考勤扣分:

1、無故不簽到(即缺席)一次扣一分,兩次扣二分,依次類推。一學期3次不簽到者開除。

2、請假需在前一天向其部長請假,並説明理由,否則以一次缺到記錄。一學期內請假3次以上扣2分,5次以上扣4分,撒謊請假被查出扣5分。

3、值班人員無故不值班1次扣2分,不值班但簽到扣1分。值班人員無故遲到或早退扣0.5分。值班過程中,值班人員無故私自外出半小時以上者扣1分(有事外出需請假)。替換班一學期6次以上者扣1分。值班人員請假按請假記錄,例會無故不到按不簽到記錄。代人簽到被發現兩人均扣2分。

<四>開除

1、與人打架鬥毆、不遵守校紀校規、惹事鬧事者。

2、給團委會形象造成重大損害者,如以團委會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注意事項:

1、獎懲分數由該活動負責人統一申報打分,部內活動由部長提名打分,辦公室制度有關活動由辦公室主任打分。獎懲制度分數由辦公室統一執行管理。

2、因個人原因欲退出團委會者必須上繳辭職報告並經團委同意後方可退出。在職期間,若表現不好或成績不合格者,經領導和團委決定,也會被勸退團委會。

團委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充分發揮組織部在院團委工作中的作用,規範組織部成員,組織部特制定團委組織部制度。

二、基本制度(注:具體考核制度附後)

第一條進入院團委、團學樓辦公室必須着裝整潔(禁止穿拖鞋)。

第二條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説笑、打鬧、説粗話、髒話。

第三條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的乾淨、整潔,營造一個院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四條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尤其是共青團長沙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團委團章,不得私自動用公章,如有發現私自動用者開除組織部,如有需要蓋章者必須有申請條,同時做好登記記錄。

三、會議制度

1、會議對於保證組織部部的正常工作發揮重要性,為嚴肅會議紀律,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校內日常工作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2、宣傳部負責人必須每週參加團委例會,且每週定時召開部門內部例會,及時彙報工作情況,總結工作中的不足與長處,佈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務。

3、每週例會應登記到會人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者應主動説明原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部長或副部長請假,同意後方有效。

4、會議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工具調為振動,保持會場秩序,不交頭接耳。

5、各項會議應充分堅持民主、認真、廣泛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

6、例會時,成員總結每週工作,進行對工作的自我評價。

7、所有到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提出。

四、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院團委辦公室。

2、工作中必須堅持細心、熱情、禮貌認真的服務態度。

3、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記錄本上詳細記錄好當日的值班情況。

4、做好辦公室清潔衞生及物品整潔情況

五、納新制度

1、招聘對象:大一、大二在校學生(大二無掛科和違紀記錄)

2、招聘要求:

(1)有思想,品行端正,團隊意識強,為人處事有原則性。

(2)能吃苦耐勞、責任心強、工作踏實肯幹、細心嚴謹。

(3)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

(4)有一定的寫作基礎或表達能力較強者。

(5)熟悉電腦基本操作。

3、納新工作完後,寫出納新總結,並存檔。

六、組織部考核制度

1、每學期期末是對部內成員一學期來工作成果的考核。對於考核不合格的成員,我們將勸説不合格者自動退部。

2、各類考勤情況、活動參與情況、工作情況、工作總結情況納入考核內容

3、若成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在一個工作日內向部長或副部長提出,並上交異議紙質材料。部長和副部長再根據材料進行第二次考核。

4、對於考核成績優異者,將給予部內表彰。

七、工作職責

一、主題團日活動

負責大一各班團支部每週班團活動主題的擬定與主題説明

二、團員管理

團組織關係,團檔案:學院新團員,必須於報到開學後,由各團總支集中團員證到團委組織部辦公室,辦理組織關係轉接手續。組織部可在開學初例會上確定時間統一辦理,過期不予補辦。

1)團籍註冊,團員證:

團籍每學期註冊一次,由團總支自行辦理;

團員證是團員身份證明,如有遺失,於學期初統一到組織部補辦。

2)團員的發展:

每學期團組織發展以批團員

3)每一學年的下學年完成一次團費的收繳

4)團關係轉出:

負責每年6月份畢業生離校手續辦理的團關係轉出的工作

三、幹部考核工作

1)加強院團委和基層團組織工作的制度化建設,加強對學生幹部的選聘、考核、管理,包括雙代會的籌備、團幹培訓、團學幹部的選拔與考核

2)協助做好年度評優工作,主要包括五·四表彰工作,年度評優工作

四、團委各部門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完善

加強基層團組織建設和團員教育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基層團幹部及學生幹部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先試行,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各具體管理細則加以補充。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團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團委規章制度 篇4

一:總則

為了更好的貫徹團委的精神,加大組織部工作力度,提高組織部成員素質及工作能力,保證組織部成員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使組織部各成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有序化,做到組織部各成員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二:組織部的性質

組織部是院大學生社團服務中心的一個組成部分,組織部與社團服務中心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組織部離不開社團服務中心,社團服務中心高於組織部。同時二者相互依賴、相互影響。

三:組織部的意義

組織部以服務全院社團和協會為宗旨,在豐富學生生活,加強學生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對團支委的工作有協助作用,組織策劃社團服務中心內部活動,組織部在社團服務中心工作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四:組織部基本工作職責

詳情見各個部門職責

五:組織部人員編制及職能

1:人員編制

部長:1名副部長:2名幹事:3名

2:人員職能

a部長職能

a組織部主要負責人,掌握組織部大的工作方向,負責本部成員的選拔和調動工作,指導和督促部內的總體事務

b定期召開部門例會,傳達上級精神

c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係;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b副部長職能

a是部長工作上的助手,起協調作用.

b是聯繫部長與幹事的橋樑,起溝通作用。

c幹事職能

遵循部長及副部長的各項安排,六:工作細則

1團之委學習資料的準備工作

為了加強對各社團、協會成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好的發展學生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進一步促進社團、協會各項工作的開展。在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各社團、協會成立團支部,為協調各社團、協會團支部的聯繫,監督各社團、協會團支部工作的開展,院大學生社團服務中心也成立團支委。並定期召開團之委例會,作為團之委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部有責任和義務準備好團之委的學習資料。為確保例會順利進行,組織部必須在例會進行前3天準備好資料原稿,交由團之委書記審核,並確保在例會召開時,將資料下發給每一位成員。

2例會的召開

為更好的統籌本部門各項工作,使各項工作能夠有效的開展,組織部在每星期五17:00點在社團服務中心辦公室定期定點召開部門例會,如有變動,部長通知副部,副部通知幹事。認真做好會議紀錄,明確各自在近期的工作職責。

3對中心各項活動的策劃

為確保社團服務中心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組織部需提前寫好此次活動的策劃,並交由主席團審批,通過後將原稿複製若干份,下發給中心各個部門,使各部門明確各自職責為加強社團中心各個部門之間的聯繫,方便日後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部負責中心內部的聯誼活動,組織部事先提出聯誼方案,告知中心成員,獲大家認同後,由組織部收集此次活動經費,活動結束後,向中心成員公佈所用費用。

4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為確保中心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部在完成本部門工作任務的基礎上,應給以其他部門工作上的支持,如人員支持等一系列支持。

七:日常行為規範

1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2組織部各成員要堅持原則,有較高的工作熱情;堅持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有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的思想。

3極力維護本部門的形象與利益,個人行為不得有損本部門形象。

4組織部各成員必須服從上級的各種正確安排,認真執行上級的各種決議,並按質量的完成上級下達的各種任務。

5組織部成員必須有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道德品質,並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學習上勤奮努力,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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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規章制度 篇5

一、校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1、主持團委全面工作,及時傳達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決議,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請示工作,並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各學期工作計劃的初步意見,經團委充分討論後,制定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2、加強團委一班人的團結,定期召開團委辦公會議和學院團委書記會議,討論團的工作。搞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關心團幹部思想、學習、工作與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提高他們各方面的素質,為他們成長搭建平台。

3、瞭解團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及時、準確的地向校黨政部門和上級團組織反映團員青年的呼聲、意見和要求,代表和維護青年教工和團員學生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各階段學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各部門、各學院團委的落實情況,並抓好日常工作。

5、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團的各項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校團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1、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具體負責指導校學生會工作。

(1)組織學生會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積極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學生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及時收集和反映來自學生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並向上級黨團組織進行彙報。在學生會中積極開展德育工作。

(3)指導好學生會的調整和學生幹部的選拔、培訓等工作。

(4)指導好學生會自我管理、服務和約束工作。明確校、系學生會工作的重點任務和統一學生會工作的步調和進程,完善制度,建立激勵機制,要從學校、全系的角度觀察、發現、研究和解決問題。

(5)堅持經常的做好學生努力學習,遵守紀律,文明禮貌的教育工作;做好學習、生活和活動中的自我服務工作;做好維護學生合法和正當權益的工作。

3、完成書記交辦有關事宜,書記不在時,代替書記主持工作。

三、團委組織部長崗位職責

1、擬定全校團組織發展計劃。指導組織發展、超齡團員離團、團員處分、團員註冊及頒發團員證等工作。

2、監督指導各級團組織選舉工作。

3、組織開展對各系級分團委、專兼職團幹部的考核、評比工作,認真做好基層團幹部的培訓工作,對不稱職的團幹部提出處理意見,拿到團委會討論。

4、具體做好每年一度的團員民主評議、團員證註冊和“兩優一先”的評比工作。

5、監督指導各分團委作好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工作。

6、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年終做好團費的收支情況表。

7、做好年度團員統計工作。

8、對好人好事及時向團委提出表彰鼓勵意見,對違紀團員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並提出處理意見。

9、監督、指導各系組織部工作。

四、團委宣傳部長崗位職責

1、抓好團組織的宣傳陣地建設,積極宣傳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及時瞭解廣大團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對團員青年進行鍼對性教育。

2、策劃大型活動的方案。

3、抓好廣播站、團刊出版發行等工作。維護共青團網站的正常運行,及時更新內容,加強團內信息交流。

4、做好各項活動的記錄工作。

5、定期與校內外相關部門交流工作,宣傳學校。

6、監督、指導各分團委宣傳工作的開展。

五、權益部長崗位職責

1、維護青年學生的合法利益,為廣大學生成長成才提供保障。

2、在廣大學生中宣傳法律知識,使學生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七、社會實踐部長崗位職責

1、組織開展社會實踐、青年志願者、“三下鄉”等活動。

2、組織開展一系列有意義的社會公益和實踐活動。

3、代表團委對外交流聯繫業務工作,努力開拓校內外社會實踐空間。

4、監督、指導各系(院)社會實踐部工作。

六、社團部長崗位職責

1、具體協調、管理各社團工作。

2、負責審批新社團的成立合注銷,協調各社團的關係。

3、定期組織社團大型活動。

4、監督各社團經費的使用情況,並定期查帳。

5、負責跨校社團交流、聯繫。

6、監督、督促各系(院)社團工作。

七、文體部長崗位職責

1、負責各項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等工作。

2、抓好大學生藝術團和大學生管樂團的管理、訓練、演出工作。

3、負責跨校大學生藝術交流。

八、團委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辦公室內務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做好書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工作,保證辦公室的正常運轉。

2、及時登記文件,做好文件摘錄、記錄和落實工作,做好文件的清理、歸檔和立卷工作。

3、負責團委辦公經費的使用,建立相應的帳目,年終提出經費收支情況表。

4、負責團委辦公室用品、報刊、資料的領取、訂閲和購置。

5、做好團委文件打印、印刷、裝訂和發放工作。

6、負責團委工作人員的考勤,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7、負責會議記錄和會務工作。

8、負責團委有關器材、資產的登記、保管與使用以及辦公用品的配置。

9、負責做好團委重大事件的記載工作。

九、學生活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學生活動中心的全面工作,為全校的大學生活動和學校的各種會議做好服務工作。

2、具體管理學生活動中心的工作人員。

3、嚴格按照學校綜合治理的有關要求和學校的相關規定使用中心的場地和設施,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彙報,保證使用安全。

4、做好中心使用情況的記錄和彙總,建立使用檔案。

5、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大學生素質拓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按照學校下發的《關於在學校實施“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的通知》要求,具體負責學校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

2、指導全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發放、使用和認證等工作。

3、制定素質拓展項目的申報、發佈和更換及證書填寫內容的申報、確認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和維護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數據庫;發佈全校各級組織負責的素質拓展項目目錄;記載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並認證每一位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內容;受理學生個人提出的素質拓展證書的補發和內容更正等事務。監督學校各級組織按照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領導小組提出的要求,完成素質拓展計劃各個環節的任務;及時調查並瞭解各個素質拓展項目的運作狀況和分團委、團支部執行素質拓展計劃的具體情況等。

團委規章制度 篇6

一、校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1、主持團委全面工作,及時傳達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決議,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請示工作,並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各學期工作計劃的初步意見,經團委充分討論後,制定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2、加強團委一班人的團結,定期召開團委辦公會議和學院團委書記會議,討論團的工作。搞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關心團幹部思想、學習、工作與生活,充分發揮他們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提高他們各方面的素質,為他們成長搭建平台。

3、瞭解團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及時、準確的地向校黨政部門和上級團組織反映團員青年的呼聲、意見和要求,代表和維護青年教工和團員學生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各階段學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各部門、各學院團委的落實情況,並抓好日常工作。

5、協調好各方面的關係,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團的各項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校團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1、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具體負責指導校學生會工作。

(1)組織學生會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積極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學生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及時收集和反映來自學生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並向上級黨團組織進行彙報。在學生會中積極開展德育工作。

(3)指導好學生會的調整和學生幹部的選拔、培訓等工作。

(4)指導好學生會自我管理、服務和約束工作。明確校、系學生會工作的重點任務和統一學生會工作的步調和進程,完善制度,建立激勵機制,要從學校、全系的角度觀察、發現、研究和解決問題。

(5)堅持經常的做好學生努力學習,遵守紀律,文明禮貌的教育工作;做好學習、生活和活動中的自我服務工作;做好維護學生合法和正當權益的工作。

3、完成書記交辦有關事宜,書記不在時,代替書記主持工作。

三、團委組織部長崗位職責

1、擬定全校團組織發展計劃。指導組織發展、超齡團員離團、團員處分、團員註冊及頒發團員證等工作。

2、監督指導各級團組織選舉工作。

3、組織開展對各系級分團委、專兼職團幹部的考核、評比工作,認真做好基層團幹部的培訓工作,對不稱職的團幹部提出處理意見,拿到團委會討論。

4、具體做好每年一度的團員民主評議、團員證註冊和“兩優一先”的評比工作。

5、監督指導各分團委作好推薦優秀團員入黨工作。

6、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年終做好團費的收支情況表。

7、做好年度團員統計工作。

8、對好人好事及時向團委提出表彰鼓勵意見,對違紀團員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並提出處理意見。

9、監督、指導各系組織部工作。

四、團委宣傳部長崗位職責

1、抓好團組織的宣傳陣地建設,積極宣傳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及時瞭解廣大團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對團員青年進行鍼對性教育。

2、策劃大型活動的方案。

3、抓好廣播站、團刊出版發行等工作。維護共青團網站的正常運行,及時更新內容,加強團內信息交流。

4、做好各項活動的記錄工作。

5、定期與校內外相關部門交流工作,宣傳學校。

6、監督、指導各分團委宣傳工作的開展。

五、權益部長崗位職責

1、維護青年學生的合法利益,為廣大學生成長成才提供保障。

2、在廣大學生中宣傳法律知識,使學生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六、社會實踐部長崗位職責

1、組織開展社會實踐、青年志願者、“三下鄉”等活動。

2、組織開展一系列有意義的社會公益和實踐活動。

3、代表團委對外交流聯繫業務工作,努力開拓校內外社會實踐空間。

4、監督、指導各系(院)社會實踐部工作。

七、社團部長崗位職責

1、具體協調、管理各社團工作。

2、負責審批新社團的成立合注銷,協調各社團的關係。

3、定期組織社團大型活動。

4、監督各社團經費的使用情況,並定期查帳。

5、負責跨校社團交流、聯繫。

6、監督、督促各系(院)社團工作。

八、文體部長崗位職責

1、負責各項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等工作。

2、抓好大學生藝術團和大學生管樂團的管理、訓練、演出工作。

3、負責跨校大學生藝術交流。

九、團委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辦公室內務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做好書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工作,保證辦公室的正常運轉。

2、及時登記文件,做好文件摘錄、記錄和落實工作,做好文件的清理、歸檔和立卷工作。

3、負責團委辦公經費的使用,建立相應的帳目,年終提出經費收支情況表。

4、負責團委辦公室用品、報刊、資料的領取、訂閲和購置。

5、做好團委文件打印、印刷、裝訂和發放工作。

6、負責團委工作人員的考勤,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7、負責會議記錄和會務工作。

8、負責團委有關器材、資產的登記、保管與使用以及辦公用品的配置。

9、負責做好團委重大事件的記載工作。

十、學生活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學生活動中心的全面工作,為全校的大學生活動和學校的各種會議做好服務工作。

2、具體管理學生活動中心的工作人員。

3、嚴格按照學校綜合治理的有關要求和學校的相關規定使用中心的場地和設施,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彙報,保證使用安全。

4、做好中心使用情況的記錄和彙總,建立使用檔案。

5、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一、大學生素質拓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按照學校下發的《關於在學校實施“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的通知》要求,具體負責學校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

2、指導全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發放、使用和認證等工作。

3、制定素質拓展項目的'申報、發佈和更換及證書填寫內容的申報、確認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和維護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數據庫;發佈全校各級組織負責的素質拓展項目目錄;記載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並認證每一位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內容;受理學生個人提出的素質拓展證書的補發和內容更正等事務。監督學校各級組織按照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領導小組提出的要求,完成素質拓展計劃各個環節的任務;及時調查並瞭解各個素質拓展項目的運作狀況和分團委、團支部執行素質拓展計劃的具體情況等。

團委規章制度 篇7

一、招聘新干事

團委幹事招聘在新生來校報到之後的第二到第三個星期之間進行,新生需經歷瞭解團委各部門工作職能,填表報名,參加面試三個過程。

二、委員選拔

委員的選拔在每年9月份之間進行,學習成績良好者優先考慮,通過學習成績審核,選拔,面試選拔等過程確定委員候選名單

三、培訓

主要分為全體成員培訓和各部門培訓。全體成員培訓主要是以增強整體凝聚力,提高整體戰鬥力為目的,通過一系列地培訓能夠迅速使新生對工作有深入地瞭解,提高他們的團隊合作意識。部門培訓則側重於部門工作技能培訓,加強部門內部凝聚力。

四、人事考核

人事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個學期進行,幹事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三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幹部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下級評價四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並對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見附錄一)其中自我評價主要通過個人的工作記錄進行評價。根據考核的結果對成績突出的幹部進行表彰。

五、辭職

1、委員,幹事辭職需要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委員辭職需得到指導老師批准,幹事辭職需得到部長同意。

2、委員,幹事辭職之前都要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3、委員辭職自交辭職書起2個月後才能批准,幹事辭職自交辭職書起1個月後才能批准。

六、團委成員違紀處罰條例

1、處罰的對象是極少部分的對工作有欠負責的委員、幹事。

2、團委委員如果在委員例會無故缺席超過二次(包括二次),給予批評警告處分,總支委員無缺席三次(包括三次)給予警告處分,無故缺席五次以上(包括五次),視自動辭職。幹事如在部門會議中缺席超過五次,也視作自動辭職。

3、團委成員期終成績掛課一門者,取消本學年評優資格,掛課兩門者,視作自動辭職。

4、團委成員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作弊和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一律以開除團總支處理。

5、該處罰由團委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處罰對象。

七、團委辦公室制度

1、團委辦公場所由團委公室負責管理。

2、必須保持辦公室整潔衞生;必須自覺愛護辦公室的公共財物;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3、必須自覺遵守辦公室制度。

團委規章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了更好的貫徹團委的精神,加大組織部工作力度,提高組織部成員素質及工作能力,保證組織部成員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使組織部各成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有序化,做到組織部各成員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二:組織部的性質

組織部是院大學生社團服務中心的一個組成部分,組織部與社團服務中心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組織部離不開社團服務中心,社團服務中心高於組織部。同時二者相互依賴、相互影響。

三:組織部的意義

組織部以服務全院社團和協會為宗旨,在豐富學生生活,加強學生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對團支委的工作有協助作用,組織策劃社團服務中心內部活動,組織部在社團服務中心工作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四:組織部基本工作職責

詳情見各個部門職責

五:組織部人員編制及職能

1:人員編制

部長:1名副部長:2名幹事:3名

2:人員職能

a部長職能

a組織部主要負責人,掌握組織部大的工作方向,負責本部成員的選拔和調動工作,指導和督促部內的總體事務

b定期召開部門例會,傳達上級精神

c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係;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b副部長職能

a是部長工作上的助手,起協調作用.

b是聯繫部長與幹事的橋樑,起溝通作用。

c幹事職能

遵循部長及副部長的各項安排,六:工作細則

1團之委學習資料的準備工作

為了加強對各社團、協會成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更好的發展學生團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進一步促進社團、協會各項工作的開展。在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各社團、協會成立團支部,為協調各社團、協會團支部的聯繫,監督各社團、協會團支部工作的開展,院大學生社團服務中心也成立團支委。並定期召開團之委例會,作為團之委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部有責任和義務準備好團之委的`學習資料。為確保例會順利進行,組織部必須在例會進行前3天準備好資料原稿,交由團之委書記審核,並確保在例會召開時,將資料下發給每一位成員。

2例會的召開

為更好的統籌本部門各項工作,使各項工作能夠有效的開展,組織部在每星期五17:00點在社團服務中心辦公室定期定點召開部門例會,如有變動,部長通知副部,副部通知幹事。認真做好會議紀錄,明確各自在近期的工作職責。

3對中心各項活動的策劃

為確保社團服務中心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組織部需提前寫好此次活動的策劃,並交由主席團審批,通過後將原稿複製若干份,下發給中心各個部門,使各部門明確各自職責為加強社團中心各個部門之間的聯繫,方便日後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部負責中心內部的聯誼活動,組織部事先提出聯誼方案,告知中心成員,獲大家認同後,由組織部收集此次活動經費,活動結束後,向中心成員公佈所用費用。

4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為確保中心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部在完成本部門工作任務的基礎上,應給以其他部門工作上的支持,如人員支持等一系列支持。

七:日常行為規範

1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2組織部各成員要堅持原則,有較高的工作熱情;堅持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有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的思想。

3極力維護本部門的形象與利益,個人行為不得有損本部門形象。

4組織部各成員必須服從上級的各種正確安排,認真執行上級的各種決議,並按質量的完成上級下達的各種任務。

5組織部成員必須有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道德品質,並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學習上勤奮努力,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

團委規章制度 篇9

為了全面貫徹鄭州城軌交通中等專業學校各項教育方針及管理政策,加強團委會內部管理,以培養有能力、高素質的團委會幹部,塑造嚴明實效,團結一致,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優秀學生幹部組織。根據我校各種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團委會工作準則

1、團委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院院規院紀,在廣大學生中起模範帶頭作用,以身作則;不違反課堂紀律,不破壞團委會形象;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自始至終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

2、團委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團委會各項制度,要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抵制個人主義,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勞,用於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4、團委會成員儀表端莊、衣着樸素、整潔,不穿怪服,不理怪發;工作時自覺將工作證佩帶在身上。

5、團委會成員舉止文明,對人和藹,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説髒話,不隨便大吵大鬧。

6、團委會成員為人誠懇,不擺架子,虛心聽取別人對自己的意見和批評,及時反省和改正,對無法處理的事情及時彙報。

7、團委會幹部要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教室、輔導員、教官的工作,在班級自律和規範過程中起帶頭作用。

8、團委會成員應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不能因工作而嚴重影響學習或為了學習而放棄工作。

9、各部門舉辦活動前要有詳盡的計劃書及預算申請,活動前寫好活動申請交學校審批,結束後要在一週內完成活動總結,並整理好全部的書面材料(包括協議、宣傳資料、照片、有關表格等)存入本部門文件以便於管理。

10、對活動中計劃書。申請書、協議書、報告總結及具體活動安排做重大調整,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主席團提交詳細的報告説明,經主席團審批後方可。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1、團委會在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在各項工作中,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應把具體工作細化到人,明確分工,並做好相應記錄,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追究責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責任歸咎於主席團成員和各部部長。

2、團委會的負責關係是部長對書記處負責,幹事對部長負責,團委會成員要對所有學生工作負責,認清崗位,加強合作。

3、團委會各項事務的解釋權歸書記處所有。

4、書記處必須參加所佈置的各項活動,並對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同時做好協調。

5、各部搞活動時,主管副書記必須在活動開始前15分鐘到場,與之相關人員在前10分鐘到場,否則出現問題,將追究主管副書記,部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上報院領導。

6、各部副部長應協助本部部長做好本部事務,並且應積極獻計獻策,並積極反映監督,必要時可直接將意見反映到書記處。

7、敷衍塞責,團委會各部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不推諉,不拖拉,不推卸責任。

8、團委會各部應積極服從書記處的調配,協調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9、凡團委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有書記處

第三章團委會換屆制度

1、宗旨:團委會換屆要本着民主、公開、高效的原則,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換屆章程為核心,切實選拔出能夠有效協助領導老師,真正代表廣大同學,德才兼備的團委會幹部團隊。

我院團委會於每年的11月份進行換屆,每次換屆標誌着團委會全體幹部(包括書記、各級部長)聘用期的結束。

老一屆團委會到期後要舉行工作總結大會呈報工作得失,然後按照換屆流程公開進行新一屆團委會幹部的競選。

2、流程概述:

(1)將團委會書記處及各部的工作職能及權責進行公佈和宣傳,供廣大學生了解和閲讀,在擴大團委會影響的同時揭開本次換屆序幕。

(2)有意參加團委會競選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同學需提前報名並上交個人簡歷,簡歷主要包括姓名、年級、專業、特長、入學以來所有榮譽、對團委會的建議或意見,簡歷需附照片。

(3)對第一輪確定的人選進行有針對性的面試,書記處的面試應由原書記處成員協同老師公開進行,原書記處成員還應參加相關各部的面試活動,確立最終的候選者。面試題需由主考人員提前擬定,由老師及原書記處成員具體把關。

(4)選定合適的時間和地點,開展本屆選舉大型活動。評委由領導老師、原書記處成員及普通同學代表組成。書記處及各部採用競選演講的方式公開競選,書記處最好放在各部之後進行競選,最終由嚴格的投票及公證程序當場確定下屆團委會書記處及各部部長的最終人選。最後舉行新老兩屆成員的交接活動。

(5)各部副部長及幹事由新任各部部長在指定的時間內配合新任書記處成員確定最終人選。

3、報名條件

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40%以內,有責任心及創新精神,人緣較好。有幹部經歷者適當優先。以上條件均會由相關人員調查核實。

4、考核要求

書記:具有極強的管理才能和號召力,具備團隊協作及首創精神,能夠緊抓總體思路及各階段的工作重心,實施統籌規劃及總體監督。思路縝密,作風穩健,能積極配合主席工作,做好資料的整理及存檔工作,為團隊的建設和發展出謀劃策。

組織部長: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有敏鋭的洞察力,可以組織和調動成員同從管理,可以擔負起會內的人事工作。

宣傳部長:有一定特長,具有宏觀思路及創新能力,能夠特色鮮明的對我院的團學工作和成績進行大力宣傳,建立與同學們經常性的溝通,和主席團進行及時的交流,實現各種方式的互動。

文體部長:有一定特長,思維活躍,能夠有發動廣大同學,舉辦大型特色文藝活動的魄力及能力,配合宣傳部長致力於本院文化的發展。

外聯部長:瞭解團委會內部的運作,口才突出,甘於吃苦,魄力十足,主要工作是進行積極有效的外聯工作,豐富學生的實踐活動。

青年志願者協會會長:責任心強,全心全意從事校內外愛心公益事業。

第四章會議制度

1、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全體大會,對團委會工作做全面部署;學期結束時召開一次學期總結大會,對團委會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大會、換屆選舉大會由院領導做決定。

2、定期召開例會,團委會會議每週一次;部長級以上例會每週一次;部門例會每週一次。

3、會議召集人要提前通知與會人員,並做好會議記錄,通知組織部考核簽到。

4、團委會各項會議須按時到達會場,請假須在開會之前向會議負責人告辭,事後無故遲到一次者給予口頭警告,兩次者給予書面檢討處分,三次者給予記過處分(情節惡劣者開除),依次類推,無故未到一次者給予口頭警告,兩次者給予書面檢討處分,三次勒令退會,請假累計3次者通報,超過5次者記過處分。

5、學生組織的會議、部門例會團委會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遲到者,未到者按會議紀律處分,早退者按遲到論處。

6、組織部每次都要記錄會議出勤情況,有事會提前請假,會後補假無效。

7、由書記安排專人進行會議的詳細記錄,會議記錄於每學期年末存檔。

8、例會要求規範、高效、簡短、不形式化,充分調動各成員積極性與工作熱情。

第五章請假制度

1、事前填寫請假條,事後不不假。

2、團委會成員請假由部長審批,書記處審核,指導老師簽字。

3、若有事不能參加會議的需用團委會專用請假條;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元旦晚會)必須有部長與書記處簽字後方可生效;小型活動(如部門例會、早操)直接由部長審批後方可生效。

4、口頭請假或託人請假一律無效(特殊情況除外)。事後請假,若沒有特殊原因,均視為缺席。

5、請假理由必須是事實,若以編造理由來達到目的,記過處分。

6、由於特殊原因(如生重病)需請假者,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一週內可由部門部長審批,一週以上要交於書記處審批。在休假期間,可不參與團委會工作和日常事務,假期最長一個月。

第六章團委會檔案管理制度

1、為團委會成員建立人事檔案,團委會認識檔案包括團委會總體人員的任免、更替,及個人的檔案信息兩個部分。團委會認識檔案有主席團負責收集整理。

2、團委會認識檔案中的個人信息檔案部分有書記團每月進行整理和統計,各部部長負責記錄好本部所有成員出勤及獎罰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警告、記過、通報批評等)記錄交書記團彙總。

3、每次活動都要由大家共同評選出兩名“最佳表現成員”,選出對團委會本次活動出力最大、貢獻最大的成員,記錄在檔作為評優依據。

4、每月月底開會時由書記負責作本月總結,同時對所記錄的所有獎懲事項進行備案。備案文件作為年終評選優秀團委會幹部的重要指標,佔年終評選的50%計算。

5、各部門每學期末各做一份完整的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同意交由組織部歸檔整理。

6、團委會實行活動檔案制度,並交辦公室存檔。

7、由組織部負責本會檔案的手機,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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