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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

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

違紀,即違反紀律,意指違犯了紀律、違反了規則等有約束力的行為,或是違反了有關章程。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供大家參考!

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

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範文一

經查,高二(15)班羅寧、馬首、王柏林、趙賽、陸鵬,紀律意識淡薄,自我要求不嚴,置學校反覆強調的紀律於不顧,在下午大掃除時在宿舍玩遊戲。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根據《實驗高中中學生管理十條禁令》和《高二年級違紀處罰條例》,給予羅寧、馬首記大過處分,給予王柏林、趙賽、陸鵬三位學生警告的處分。

宿豫實驗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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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範文二

一、事件經過

20xx年6月11日下午1:30許,20xx級8班學生劉xx到20xx級九班袁xx所在宿舍倒水喝,此時午休未起,劉高聲喧譁,其他同學制止,劉不改,變本加厲,袁再予以制止,未見效,遂結矛盾。

6月12日早點期間,劉xx糾集20xx級4班學生xx到xx教學樓三樓毆打袁xx,並向袁索要兩盒煙,聲言“煙不至,事不畢”。袁xx同學未向班主任和學校報告實情,亦糾結同學以自保。上午11:30放學後,劉xx又糾結xx等人,欲毆打袁xx,雙方見老師後,方散去,在劉xx私下解決其與袁xx矛盾的過程中,20xx級1班李xx,不予勸止劉、張二人,反將袁叫止劉、張二人所在宿舍,讓袁為劉買煙了事。

二、違紀情況及承認錯誤態度

劉xx無理於他人而不覺,竟至糾結同學毆打他人之程度,是非不分,悔過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不誠懇。

xx知情不報,是非不分,竟至替人行兇之程度,悔過亦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亦不誠懇。

李xx知情不報,是非不分,有幫助劉、張二人之嫌疑,承認錯誤態度較誠懇。

袁xx雖為受害方,然知情不報,不分是非,亦欲自行解決矛盾,並有激化矛盾之可能,承認錯誤態度誠懇。

三、處理決定

經學校多方調查取證,視四位同學違紀情節之輕重,根據《下吉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現決定:1、給予劉xx、xx留校察看處分,以觀後效;2、給予李xx記大過處分,警其自省;3、給予袁xx同學批評教育之處分,警其自悔。

四、正告同學,反省自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荀子云: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劉、袁二同學之矛盾,何以由口舌之爭而至動手毆打,甚而至於羣架毆鬥之地步?一言以蔽之,乏自省之功也。

成長、成人,而後成才,我校育人教學之新理念也,刻於石而警諸生;更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古訓勒於石,以啟諸生。諸生既至校園,則受先生教誨而日日自省,天天進步,方不負父母師長之期盼。修身者,辯是非,明美醜,分善惡,且時時警示自我之功,成長、成人、成才之基也。

然劉、張、李、袁四同學,不思自省,不重修身,為小惡而不思己過,棄善舉而向醜惡,影響自我,危及他人,降人格,辱家長,添動亂,墨班風校風。熟不知,小惡積而大惡成,大惡成而兇險至,玄德公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當斯事處理決定之宣也,幾近成人之諸生,應以此言相警而律己,慎言慎行,多為真、善、美之行,遠離假、惡、醜之舉。如此,父母之期盼成,師長之期許達,國家民族之復興有望矣!

對違紀學生處分決定範文三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國小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並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週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後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説明有打架傾向,並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國小,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以後,再有到國小、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標籤: 違紀 處分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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