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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經驗材料

鄉鎮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經驗材料

農村財務管理一直都是各級領導和廣大羣眾十分關注的重點和熱點問題,農村財務管理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農村社會的穩定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民是否切實減負增收。因此,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方面進行了不斷探索,先後採取了“村帳站管”和“村帳站審”的農村財務管理方式,但效果不盡人意。村級財務管理混亂的現狀,已嚴重製約了農村奔小康的步伐。隨着農村税費改革的逐步深入,從體制上改革農村財務現有的管理模式,推行以財政為主導的以會計委託代理製為核心的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現就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鄉鎮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經驗材料

一、改革的背景

(一)履行法律法規賦予財政部門管理農村會計工作職責的需要

《會計法》規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農村會計工作。《湖北省農村税費改革試點方案》和有關配套文件指出:縣級財政部門、經管部門要加強鄉鎮和村級財務管理,繼續完善會計代理、村帳站審制度,幫助農村基層組織切實規範會計核標工作。為此,加強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是財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財政部門也具備了開展農村會計代理服務的良好基礎。一是各財政所已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實行了零户經管,配備了開展集中核實的硬件設施和業務骨幹,積累了集中核標工作的經驗;二是財政部門農税徵收主體到位後,財政幹部與農户的交往增多、熟悉農民家庭收支情況,有利於財政部門開展會計代理服務,如實反映農村會計信息。

(二)鞏固農村税費改革成果的需要

隨着農村税費改革的逐步深入,村級財務管理出現了諸多新情況,一是財政直接管理的轉移支付資金、農業兩税附加、民政優撫資金、農民災欠減免資金等財政性資金在農村財務收支中的比例將逐漸增大;二是“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成為村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主要來源;三是村組債務鎖定和化解成為農村財務管理的一項長期性工作。對農村能否實施有效管理,將直接關係農民負擔能否真正減輕,關係農村税費改革的成敗。因此,需要採取配套措施,鞏固農村税費改革成果。

(三)解決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需要

由於缺乏長效管理機制,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在我區始終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具體表現在:一是收支無計劃,開支隨意性大。往往造成入不敷出,寅吃卯糧只得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二是帳目不清,往來不明。部分村長期不記帳、不結帳、不對帳,有的會計師離任多年不辦移交,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數據不全;三是資產管理失控。有的村幹部直接插手現金收付,坐收坐支甚至混水摸魚,貪污、挪用等經濟問題層出不窮。有的村幹部長期欠款、借款,由於清收不力,使“活帳”變成“死帳”。部分村新增固定資產不入帳,個人長期佔用,導致集體資產流失;四是監督乏力,民主理財流於形式。由於有的村幹部民主意識淡薄,搞“一言堂”,村民理財小組沒有直正參與村級財務管理。有的村長期不公示財務,即使公示也是內容不全,數據不實;五是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會計隊伍不穩定。村級財務人員大都沒有接受專業培訓,而且無證上崗現象非常普遍,財會人員説換就換,極不穩定。鑑於以上情況,農村財務管理亟待加強,以改變管理混亂的現狀。

二、改革的設想

農村財務管理要想從源頭上遏制腐敗混亂現象的發生,必須從制度上加以完善。為此,我們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在全區推行農村會計代理服務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和程序如下:

(一)設立機構。各鄉鎮(街辦)(不含龍泉)財政所成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零户統管中心合署辦公。中心是接受村組委託、代管村組資金,辦理收支結算,代理會計業務,保管會計檔案的中介組織。行政上接受本級鄉鎮(街辦)黨委政府的領導,業務上接受區財政局的指導。

(二)清產核資。各鄉鎮(街辦)應從財政、審計、經管、監察等部門抽調精幹人員對所屬村組的財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以理順帳務,核對往來,鎖定債務,核實資產。

(三)接受委託。在實行代理服務之前,由各村向中心提交代理服務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與中心簽訂委託協議。中心向各村作出確保資金“三權”不變,確保及時辦理經濟業務等主要書面承諾。

(四)兩個取消。一是統一取消各村現有銀行帳户,將現金和存款餘額轉入中心開設的銀行帳户。二是統一取消各村會計崗位和機構。各村只設一名報帳會計,負責領取備用金,辦理收支結算。

(五)統一核算程序。

1、統一記帳程序。中心按一村一帳的要求進行分户核算,統一執行財政部頒佈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準則》。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2、統一審批程序。村組的各項開支先由村負責人審批,然後每月一次由村民主理財小組進行集中審核並蓋章,達到一定數額的還要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最後再由中心根據有關要要求進行審核,對不合規的條據予以退回,不準入帳。

3、統一報帳程序。各村報帳員憑在中心領取的《資金結算手冊》進行收支的結算。

①收入報帳程序:各村取收的一般性收入應在24小時內繳存到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帳户內,並與中心辦理收入報帳手續,對於區財政局撥付的轉移支付和兩税附加及農業税減免款,中心在收到撥款通知單後,根據明細分別記入各村帳户,並填寫《收入進帳單》與報帳員辦理收入報帳手續。

②支出報帳程序:中心按各村業務量的大小,對每個村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各村發生的一般支出由報帳員用備用金開支後,將原始憑證按審批程序審核審批後交中心報帳,中心根據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結存情況,對原始憑證再審後辦理支出結算,補足備用金,對於村幹部的工資,農業税減免、民政優撫金,農户拆遷補償費等由中心根據花名冊直達到個人,並填寫《支出報帳單》與報帳員辦理支出報帳手續;對於一事一議項目經費,村級道路建設經費由中心根據工程預算按進度直達到項目,並填寫《支出報帳單》與報帳員辦理支出報帳手續。

4、統一檔案保管程序。中心統一負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和裝訂成冊工作,並妥善保管,三年後移交村民委員會管理。

5、統一會計信息反饋程序。一是中心在次月5日之前,向各村提供月度財務報表,交由報帳員加蓋村委會公章後返回中心做帳;二是財務公開、民主理財的要求,在季度終了後的十日內,向各村提交財務公開所需的會計信息資料,在村務公開欄中向羣眾公開;三是每半年開展一次財務收支分析,指導村組加強財務管理,及時解決財務管理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六)制定管理制度。一是制定票據管理制度,統一使用《湖北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統一收税收據》。票據的發放、回收、銷燬等票據管理工作由中心負責;二是制定財務公開制度。季度、年度終了,中心負責向村民委員會提供各項資金的收、支、存明細情況及其他會計資料,由村民委員會向農民如實公開,接受羣眾監督。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在中心設置電子觸摸屏,方便農民查詢;三是制定內部工作制度。中心統一建立憑證審核制度,資金對帳制度,內部崗位責任制等內部工作制度,以加強內部控制,促進廉政建設。

三、改革的預期效果

推行會計委託代理制,對村級財務實行規範化管理,做到理財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監督制度化,從而從源頭上堵塞了各種漏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財務管理由亂變清。實行代理記帳後,由於做到帳目日清月結,支出審批手續齊全,收款票據和支出條據規範,帳證、帳實、帳帳相符,這就從根本上解決了財務管理混亂的局面。

(二)財務收支由暗變明。過去一些村財務收支不分開,搞“暗箱操作”,實行代理記帳後,各村的家底都在會計核實中心反映,每季度的收支內容、標準、項目、原因等都在村務公開欄內公開,真正提高了財務工作的透明度。

(三)監督力度由弱變強。過去各村民理財小組有名無實,現在村內各項收支都必須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並簽章後,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行再審,加大了對各村財務的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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