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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精選7篇)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精選7篇)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1

市農業局對“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高度重視,11月中旬收到市實踐辦發來《關於徵求〈關於開展“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意見的函》,就認真組織專人進行研究,對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三點修改意見。正式文件下發後,局領導立即組織學習,全面部署該項工作。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精選7篇)

一是集中學習,提高認識。12月4日下午,市農業局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召開專題學習會,會上,市農業局局長劉洪局同志全面傳達了市委、市政府《關於在全市開展幹部職工“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重點突出“五不作為”和“五亂作為”整治內容,強調責任主體,讓幹部職工深刻認識到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

二是專題研討,明確責任。專題學習會後,市農業局接着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部署“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的各項工作,會議首先明確了局黨組書記甘忠南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主抓這項工作,局紀檢組和監察室要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會議還討論了成立市農業局“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科站抽調,具體負責該項活動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是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農業局充分利用賀州農業信息網等農業信息綜合服務平台、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宣傳,為全面推進“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營造濃厚氛圍。目前,已出版簡報2期,板報2版。

四是轉變作風,真抓實幹。市農業局把開展“不作為、亂作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與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工作、年度目標任務工作結合起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全力打造恪盡職守、敢抓敢管、真抓實幹的良好工作作風,切實提高羣眾滿意度,進一步改善系統形象,形成凝心聚力幹事業、狠抓落實促發展的濃厚氛圍,力促今年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2

按照省廳及州局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對全系統交通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下轄5個行政事業單位和1個汽車站,共有持證執法人員40餘人,擔負着公路養路費、客附費、貨附費、運輸管理費、航務管理費的規費徵收和水上港航監督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等職能。近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在縣政府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加快交通發展目標,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為重點,堅持管理、教育、監督“三管”齊下抓執法隊伍建設,全力維護交通運輸秩序,有力推進了依法治交進程,開創了交通工作新局面。

一、強化管理,完善面向社會、統一規範的工作機制

1、建立組織領導機構。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執法領導機構,成立了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形成了上下統一、聯動的行政執法組織機制。

2、完善執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詳實的執法工作方案,把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窗口,每個崗位。同時,我局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監督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統的《執法程序制度》、《內部監督制度》、《羣眾監督制度》,《培訓考核制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獎罰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公約》,為營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環境提供了保障。

3、嚴格執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執法職能與所屬執法單位具體執法情況要求將執法程序公開上牆,規定執法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同時,各執法單位加強了執法檔案建設,要求配備專職執法文書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彙編執法檔案,使交通執法檔案更健全。

二、強化教育,夯實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工作基礎

1、樹立正確執法意識。我局利用宣傳車上路,開辦法制宣傳欄,當地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和載體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營造了濃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圍,增強依法行政、正確執法意識。

2、提高準確執法能力。我局不定期組織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法制知識相關活動,不斷提高交通行政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同時,嚴格審驗持證上崗從業資格,不斷強化了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意識。

3、樹立文明執法形象。近年來,我局把依法治交與全系統文明創建、行風評議等活動有機結合,全面推行執法服務承諾制和文明用語工程,規範執法行為,改善執法形象,把文明執法建設活動作為提高執法隊伍素質的重要載體。

三、強化監督,形成外有壓力、內有動力的工作環境

1、內部監督不留空白。我局實行了執法主體、證件、程序、文書的四統一制度,並建立了交通執法責任制、公示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執法質量考評制和執法人員資格年審制,權責一致、相互制約的工作體系。並加強了執法工作年度目標量化考核和獎懲兑現,基本上解決了交通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

2、外部監督真心誠意。各執法單位將行政執法的內容實行政務公開,同時,我們聘請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人士擔任交通系統作風建設監督員,經常聽取他們對交通執法工作意見和建議,並主動地徵求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此外還通過新聞媒體、發放徵求意見表等形式,廣泛收集羣眾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自查自糾及時到位。我局主要領導不定期帶領相人員組成的督查組,對全局行風情況、作風情況、執法隊伍建設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不手軟,不護短,及時糾正處理。同時,交通各執法單位,不斷加強自查自糾力度,努力使交通執法體現文明、公正、高效。運管所、徵稽所、等執法窗口積極推行誠信服務,建立了辦證大廳,公開了辦證程序,實行辦證、繳費、簽章一條龍服務,從而簡化了辦證手續,方便了車主。扭轉了費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穫。近年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與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還存有差距。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發揚成績,紮實工作,切實加大推行執法“四制”的力度,提高嚴肅執法、公正執法、模範執法、文明執法的水平,以個人創一流業績、單位創一流品牌、行業創一流環境,為建設一個依法治交、文明和諧交通再立新功。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3

為治理“慵懶官”、“太平官”,該區出台《整治幹部20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的規定》,其中,幹部職工上班時間炒股逛淘寶,不僅將對當事人給予處理,每發現一起,九龍坡區委組織部還將報區編委批准核減該單位編制一名。

注重從嚴從實,增強震懾力,處理包括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停職檢查、責令辭職等。其中,特別針對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玩遊戲、看電影、炒股票、逛淘寶等與工作無關事項的,除對當事人給予處理外,每發現一起,將報區編委批准核減該單位編制一名。

着重對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存在的“工作推動不力,不接受任務分工,經多次催促後仍不執行或完不成”“對羣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在規定時間內不予答覆、‘冷硬橫推’;故意刁難管理服務對象、有償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服務不到位”等12個方面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以切實解決“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等問題。

為方便市民羣眾辦事和參與監督,滎陽在全市推行科級及以下職工幹部去向公示制。該市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具有公共服務和管理職能的企事業單位,在其辦公區懸掛科級及以下職工幹部去向公示牌,牌上標明姓名、職務、分管業務以及工作日去向,同時在明顯位置公示業務聯繫電話和監督電話。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4

從某種意義上講,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是行政上的嚴重的腐敗行為,行政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行政亂作為其實質就是目無法紀,就是自由主義、利己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的膨脹。

實踐中,羣眾對領導幹部反映比較多的問題:一是行政不作為。一些領導幹部既有權力,也有能力,但該管的不管,推諉、拖拉、講條件,“踢皮球”,碰到的許多矛盾和問題,大多是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但他們就是怕惹麻煩,怕幹砸了影響政治前途,能躲則躲,能推就推。有些幹部明明知道有的羣眾生活很困難,急需政府關心幫助,一些行政主體或行政行為人卻漠不關心,視而不見。這裏面有思想作風問題,也有幹部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問題,但從根本上講,還是不願作為、不想作為甚或是不能作為。二是行政亂作為。一些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該管的胡亂插手,該管的亂管一氣。這裏既有幹部個人的思想道德問題,也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後和缺乏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的問題。

在實際生活與工作中,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比較普遍的違法行為制止不力,導致違法事實長期存在,損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如:一些地方社會治安混亂,公安司法部門有“破大案,立大功”的大志,小事不願做,大事做不了,至始酗酒鬧事、打架鬥毆、小偷小摸行為頻頻發生,嚴重擾亂了人民的安定生活,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

2、對於危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或者未能充分考慮大眾利益,處理不力,致使國家和羣眾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如:《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明文規定嚴禁亂採濫伐,亂捕亂獵,一些行政主管部門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同時也引發一些資源糾紛長期得不到解決,上面追查時輕描淡寫,做表面文章。

3、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一些地方政府或職能部門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為名,關心照顧親戚朋友和個人利益為實,將國有固定資產廉價出售,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4、對於危及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或潛在的損害羣眾利益的行為,以發展經濟為名將羣眾的呼籲置之度外。如:一些官員,利用職務之便,以公開招標為幌子,想方設法將工程發包給“自己人”,致使工程質量低劣,造成潛在安全隱患。

5、對於涉及多部門的事務,缺乏主動性,有利爭,無利推,以至許多矛盾和問題要等到上級部門出面過問,才能應付解決。甚至在一些矛盾問題上,採取無原則的保護主義,隱瞞包庇,導致問題複雜化和矛盾激化。

6、一些經濟職能部門手持經濟大權,無視國家整體利益,不從實際出發,不依整體規劃和緩急程度,在項目申報審定、經費劃撥上作文章,收受賄賂,貪污腐化。

以上種種可看出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大量存在於社會生活和實際工作中。所謂“千里之堤,潰於蟻穴”,行政不作為與行政亂作為的後果是在損害國家和人民羣眾利益、黨和國家形象的同時,直接威脅着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之基。如果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會愈演愈烈,就會縱容敷衍了事、推諉卸責、官僚主義,助長徇私枉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行政腐敗行為。

行政主體的行政不作為與亂作為往往是害了國家,害了人民,最終也害了自己。不作為與亂作為使相關職能部門的環環關卡“集體失靈”,導致國家宏觀調控和政策遭遇 “腸梗阻”,在基層貫徹執行時“落空”。 在其位“不”謀其政,是失職行為,使社會失去應有的規範;在其位“亂”謀其政,是一種瀆職行為。它不僅導致國家政令不暢、執政不力,還會損害國家經濟發展大局,直接影響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5

我們是四川省犍為縣出租汽車的經營業主(出租車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實際控制人),也是犍為縣旅安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現將我們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以及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行政亂作為、行政不作為的情況如實反映,希望得到重視和解決。

一、犍為縣出租汽車行業的現狀

犍為縣出租汽車行業始於1998年,當時是以個體的形式出現,由政府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所)向個體經營者售讓經營權,各經營者以個體的形式自主經營,後來由於政府政策的要求,出租車行業不再以個體經營的方式存在,於是犍為成立了兩家出租汽車公司(吉達和大眾),以前的個體經營者自由選擇公司,到公司掛靠經營(經營權與車輛均屬個體經營者),此事項以20xx年各個體經營者與掛靠公司的掛靠協議為據,公司向掛靠經營者收取掛靠管理費100.00—200.00元/月,以上狀況從20xx年一直延續至今。

二、由於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嚴重的行政不作為,造成犍為縣旅安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旅安公司)的運營車輛至今無營運手續。

20xx年各個體經營者以其自有的營運車輛所有權和經營權與兩公司(吉達公司和大眾公司)簽訂掛靠經營後,公司的一系列舉措使得各經營者負擔越來越重,與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20xx年7月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xx】81號)的“…….堅決制止企業利用出租車經營權、以車輛掛靠、一次性買斷……..”之規定,在當時的城市出租車主管部門犍為縣城市建設規劃局客管所及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們23位車主合股成立了旅安公司。公司成立後,23位車主向主管部門和原掛靠公司提出轉户手續申請,但受到原掛靠公司的百般阻撓,致使各車輛無法轉户。後旅安公司車主就此事項訴訟至犍為縣人民法院,犍為縣人民法院(20xx)犍為民初字第96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吉達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10日內協助原告車主將原告駕駛的出租車的户籍變更到原告指定公司;原告出租車的經營權屬行政許可範疇,法院在民事訴訟中無權否定和變更”。故現旅安公司現有4輛運營車輛車輛户籍在旅安公司,但屬行政許可的經營權由於判決生效時主管部門變更為了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一直以等待經營權新指標投放時解決為由一拖再拖,拒絕辦理運營權轉移手續,致使旅安公司現有的運營車輛至今長達3年之久無運營手續,這是嚴重的行政不作為行為。

三、由於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嚴重的行政亂作為致使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至今未變更,從而導致旅安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法年審。

旅安公司於20xx年12月21日向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申請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但是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於20xx年5月10日時隔一年半之久的時間,運管所才書面通知旅安公司,以旅安公司無營運指標為由不予變更。由於運營指標犍為縣在20xx年以後就從未新增投放,旅安公司已有的運營指標(現營業的4輛出租車)運管所又不進行劃轉,這種嚴重的行政亂作為行為導致:1.旅安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至今無法年審,致使犍為縣工商局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沒有年審為由,將註銷旅安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旅安公司運營車輛也無法年審,保險無法賠付。這嚴重損害了各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給各業主造成了重大損失。

四、鑑於以上情況,我們強烈要求:

1、懇請上級相關部門責成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立即改正行政不作為行為,迅速將旅安公司現有的營運指標劃轉給旅安公司。

2、懇請上級相關部門制止犍為縣交通局運管所行政亂作為行為,撤銷“犍為不予許可[20xx]字第01號《不予換髮[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決定書》”,對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進行變更。

3.現在犍為縣出租車新增的出租車經營指標已經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即將投放市場,我們強烈要求在公開、透明、平等的基礎上用此次新增經營指標解決旅安公司的歷史遺留問題,使旅安公司儘快走上合法經營的軌道。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6

宣威市雙河鄉財政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不作為、亂作為”教育整治工作,切實推進了財務人員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促進了“三嚴三實”和“忠誠乾淨擔當”的要求在財政隊伍中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一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加強對財政幹部的思想教育,讓財政幹部深刻認識到防治“不作為、亂作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防治“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是推進自查整改。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廉政風險排查,採取個人自查、幹部互查等形式,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回頭看”。對財務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對查出和徵集到的問題及意見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

三是推進防控機制建設。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權力運行實施“全天候”“無障礙”監管,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重點防治財政幹部能力不足、動力不足、擔當不足等“不作為”問題,杜絕財務人員不守紀律、有法不依、以權謀私等“亂作為”問題。

四是推進黨風、政風和作風建設。嚴格紀律,對財政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零容忍”,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按照部門權力清單,健全完善部門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營造良好的幹事創業環境。

五是密切幹羣關係,調動幹部積極性,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切實促進政務公開,及時有效地落實各項財政政策,幫助羣眾解決困難,接受羣眾監督。

不作為亂作為心得體會 篇7

為了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着力解決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等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縣農業局嚴格按照《馬邊彝族自治縣專項整治“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實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動員部署。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學習《馬邊彝族自治縣“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體幹部職工要認真開展“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深刻領會實施方案的內涵和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重要意義,並就農業局“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動員和安排部署。

二是着力排查“為官不為、作風不實、為官亂為、執行不力、貪腐謀私、執法不公”六類問題。依託信訪案件、精準扶貧聯繫鄉鎮等平台,廣泛徵求聽取羣眾意見建議,重視來信、來訪等送上門的意見;局黨組成員和局中層以上黨員幹部在深入鄉鎮走訪、調研時,要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局機關聽取下級單位、基層幹部的建議意見,領導班子成員聽取分管部門和服務單位的建議意見;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檢查,從嚴推進黨性分析,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是抓整改落實。對排除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把問題清單轉化為整改清單,建立整改台賬,逐項明確責任主體、整治措施、進度安排、完成時限。整改台賬在職工羣和局公示欄公佈,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並根據幹部羣眾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四是加強執紀問責。縣農業局紀檢組加大對違紀違法幹部的查處力度,對查實有問題的幹部,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理。

五是建立長效機制。把專項整治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羣眾利益問題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持之以恆,常抓不懈。把為農服務作為着力點,進一步健全規範我局辦事依據、工作程序、工作標準與要求、各股室崗位職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等,實現對幹部職工教育與管理的長期性、連續性,不斷提升幹部職工的素質、能力和服務水平,着力打造“為民、務實、高效、清廉”的農業幹部隊伍良好形象。

為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縣農業局黨組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集中時間和力量,全面排查問題,建立整改台賬。專項整治工作現已進入整改落實階段,取得了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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