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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體會

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體會

我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三年,是邊學習邊認識邊體會的三年,也是自身不斷髮展和提高的三年。三年裏,我親眼目睹了我市經濟社會的蓬勃發展和土地市場的日益活躍,親眼目睹了我局各項事業的蒸蒸日上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位置日益凸顯,並親身經歷了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不斷髮展、壯大和完善,成為全市規範和維護土地、礦產市場不可替代的力量。發展和規範土地、礦產市場,是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可以毫不誇張的説,沒有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就沒有土地、礦產的有形市場和良序競爭。緊緊圍繞國土資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不斷把握我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為市委、市政府及局黨組的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努力探索解決國土資源違法面廣和處理難的治本之策是我們當前和今後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支隊從源頭抓起,防範土地、礦產違法,做到上下聯動,推進執法新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嚴格依法行政,為保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有效實施,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事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體會

一、加強執法監察工作時不我待

1、XX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以來,轄區內(指執法一科分管區域即石門、澧縣、津市、安鄉)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602起,查處補辦用地手續280起,查處補交出讓金127起。其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數量、批少佔多、未批先建各佔發現總宗數、總面積的45%、 20% 、 35%.

2、黨的十七大十分重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並在報告中多次提出要求,xx總理在三月二十七日全國農業、糧食電視電話會議第九個問題,專門對國土資源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標任務。今年國務院下發了15號令,明確了對土地違法人員的處分處罰標準,執法監察的依據,手段不斷充實和強化,向全國人民表明了堅決打擊土地違法行為的勇氣和決心,給了我們土地執法人員一把“尚方寶劍”,為我們嚴格執法撐了腰壯了膽,更使我們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和緊迫感。

二、執法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數量仍然很大,違法現象仍時有發生。因為部分鄉鎮村幹部國土資源政策和法律意識較淡薄,有法不依,只看重任期政績,往往把建設項目列入政府要辦的大事,要求限期完工,忽視了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未批先用,或少批多用。有的以發展經濟、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為目標,出現違法佔地搞開發,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等。

二是隨着經濟快速發展用地量比較大。原因是:隨着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存量土地資產的價值日趨顯現,市、縣兩級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儘管全球金融危機有一定的影響),一些以劃撥方式取得用地的企事業單位受經濟利益驅動,非法轉讓、出租、抵押國有土地,非法轉讓礦產資源;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為了取得更大的經濟利益,非法轉讓、買賣、抵押集體土地;同時,部分老闆受金錢催動,大量購買別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改變土地性質進行開發建設,建商品房出售從中獲利。

三是個人違法佔地現象突出。原因是:由於鄉鎮撤併(中心所),區域變化,加之鄉鎮國土所人員少、交通工具和管理力度跟不上,二是市本級經濟活躍,人多地少,政府控規,再加上村民建房用地審批程序過於繁雜,要先通過規劃審批後,再找國土所審批,造成村民土地報批時間較長,一些羣眾等不及,就乾脆未批先建。

四是非法佔用和非法轉讓土地、超深越界亂採濫挖礦產,已成為各類違法類型的焦點,其主要原因是執法難度越來越大,執法軟弱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客觀造成了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國土資源管理的特點決定了執法難。在我國國土資源屬國家或集體所有,但是使用權掌握在使用者手中,特別是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均在集體手中,使用者特別是鄉、村幹部的素質決定了對國家資源使用的隨意性增加,使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特別是執法監察機構處於防不勝防的境地。

(2)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隱蔽性、欺騙性加大了執法的難度。就我市目前看,從違法的手段和方式上看,集中表現為弄虛作假,無資金,無項目就巧立名目,鑽工程、鑽項目的空子,造成土地閒置或改變土地性質搞開發。以個人違法隱蔽性較大,私下買賣,非法轉讓集體土地,一夜就蓋成水泥磚瓦房。由於無專門技術人員對井下濫採濫挖進行監督,執法人員無法準確掌握超深越界情況;更有甚者有的礦老闆與礦產審批部門串通一氣,瞞上欺下,出現礦難以後執法人員才知道違法開採,導致追責時將板子打在執法者頭上。

(3)國土資源執法權限十分有限,手段軟弱,僅有調查權、處罰權,而無強制制止權和強制執行權,發現了違法行為,制止不聽,特別是規劃區範圍內,個人受利益驅動,一夜成房,執法人員只能眼看着建築物蓋起來,下達處罰決定,當事人不履行,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的申請強制執行也難,拆之可惜,留之不妥,強拆也難。

(4)國土資源執法機構隊伍不夠健全,交通工具現場取證等辦公設施不能保障。由於有的領導對執法工作不重視或存在偏見或待遇低,致使執法人員對工作缺乏熱情,力求安穩輕閒,加之有的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使得一些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查處,及時處理,一定程度上造成違法行為的負面作用。辦公設施不夠健全,沒有專門的攝像和攝影設備,對現象調查取證帶來了較大的難度。特別是對大型的住宅小區,沒有專業的設備,很難測量出樓房總的佔地面積。

三、加大土地執法監察的意見

一是加強宣傳,發揮輿論導向作用。首先,堅持送法到機關、廠礦、學校、鄉鎮、村組,引導羣眾樹立對土地的憂患意識、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和自覺保護土地的意識,努力實現“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這是堅持和強化長效機制的根本。其次,把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及市、縣兩級土地管理動態信息,及時呈送給相關領導閲覽瞭解把握,下發基層宣傳學習。

二是改革執法管理體制,強化隊伍建設。建立在大隊長領導下的中隊長負責制度(支隊只負責對大隊的監督、管理和督辦),完善職責,分片直接聯繫各國土所,對轄區的違法案件負全責。明確在執法工作中各基層所長服從於分管中隊長的領導。把基層所加掛執法監察中隊牌子工作,切實把執法力量向基層充實,延伸、擴大執法工作覆蓋面。

三是完善執法監察網絡。監察網絡的建設是做到早發現的基礎。各縣局要把真正熱心於土地管理工作的鄉(鎮)、村組有關同志吸收為執法監察信息員,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後,由鄉(鎮)政府下發文件,明確職責後開展工作。各監察隊定期和信息人員交流溝通,聽取他們對土地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有針對性地制定對策。

四是強化保障,堅持動態巡查。首先,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的要求,逐步為執法大隊和基層所改善執法軟硬件設施,保障辦案工作經費。其次,堅持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把違法用地制止在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降低執法成本

五是建立多元執法制度,減輕執法人員的責任和風險。建立以轄區國土資源所與公安派出所共同辦案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另外,還要與縣法院、檢察院、監察局建立聯席會議、聯合辦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做到“處理的了”.同時,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真正賦於我們土地執法人員“強制拆除權”.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土地執法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要區別對待,酌情處理。

六是落實崗位津貼,大膽提拔優秀的執法人員,努力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執法監察工作是一項既辛苦又清貧、既有風險又得罪人的工作。要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文件精神,為各級執法監察人員足額發放崗位津貼,使他們提高工作積極性,同時大膽提拔品德好、業務精、素質高的執法監察人員,使其解除後顧之憂。

七是嚴格實行獎懲制度。支隊和各縣局要在明確職責的同時,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規定在轄區內每半年沒有因錯案漏案引起上訪、案件查處到位的科室和縣中隊,支隊和各縣局將給予表彰獎勵;相反,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執法監察工作的人員,在追究相關責任後堅決予以調離執法隊伍。 幹好幹壞一個樣、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是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大忌。

面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將認真學習十七大報告和xx總理的講話精神,學習並充分運用好15號令,切實用好這把“尚方寶劍”;在工作中要敢於“亮劍”,敢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講究工作方法,要善於“殺雞給猴看”.同時,進一步發揮整體功能,明確責任,主動服務,做到層層有壓力,人人有擔子,充分認識執法監察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地位,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開拓進取、爭先進位,創造一流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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