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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諮詢室的宗旨是輔導學生的心理衞生,以各種方式方法幫助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時為教師、家長服務。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第二條 熱愛當事人,用愛去感化當事人,幫助當事人,用愛給當事人力量,讓當事人信任,使當事人恢復自信和自知。

第三條 本着“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以自助。

第四條 對於求助電話和來訪人員要認真做好接待工作,並及時瞭解有關情況,妥善處理。

第五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對來訪者的有關資料、檔案予以保密;如採用案例教學、科研或寫作時,應適當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服務對象的有關信息。

第六條: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如發現諮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諮詢工作者有責任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七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注意保持情緒穩定,在自身處在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迴避接待來訪者。

第八條:心理諮詢工作者的工作原則在於指導來訪者自立自強,從正面促進其成長。

第九條:對來訪者認真負責,諮詢結束後,需及時整理、完善諮詢記錄卡。

第十條 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第十一條 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備以後查閲。

第十二條 諮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諮詢室工作經常化、規範化。

第十三條 諮詢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 熱愛心理輔導工作,忠實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 諮詢室衞生由當日諮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2

1、諮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諮詢專業工作;熟悉並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2、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範的專業培訓、努力鑽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瞭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諮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3、諮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訪學生解釋本校心理諮詢工作的性質和範圍,以及來訪學生的自身權利,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諮詢的意義。

4、諮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訪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訪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訪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訪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於全面發展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願接受服務的權利。

5、諮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幫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6、諮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祕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訪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來訪學生的有關信息;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祕密;出於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幫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並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信息。

7、諮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委員會頒佈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範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8、諮詢人員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緻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髮展為出發點;諮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9、諮詢人員必須瞭解中學生心理諮詢的侷限性和自身的侷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範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諮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範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10、諮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訪學生關係的純潔性,不得與來訪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諮詢和教育關係以外的任何其他關係,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3

一、諮詢預約

求助者與來訪者之間預約好諮詢時間。

二、初診接待

瞭解求助者的問題,諮詢師確定求助者的問題是否符合心理諮詢的範圍,以及諮詢師自己能否幫助求助者解決問題。如果不屬於心理諮詢範圍,或者不是自己心理諮詢領域,諮詢師建議求助者到相應機構或者諮詢師那裏尋求心理諮詢。

三、心理診斷

諮詢師需要對求助者的問題和相關方面的情況有一個全面的瞭解,對求助者的問題的類型和嚴重程度有一個診斷,需要對造成求助者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和判斷。心理診斷主要通過與求助者的談話、與求助者密切關係人士的談話、心理測驗等方式進行。

四、確定諮詢方案

諮詢師與求助者協商首先解決問題的順序,協商諮詢的時間等問題。與求助者達成一致。如果能夠達成一致,就進入心理諮詢階段,如果不能達成一致,諮詢活動就終止。

五、心理諮詢

諮詢師對求助者的問題進行諮詢性談話,根據使用方法的不同,有可能諮詢師會給求助者佈置家庭作業,或者對求助者進行訓練等。

六、諮詢結束

在諮詢目標達成,或者求助者不願意繼續進行諮詢,諮詢即告結束。在結束的時候,諮詢師和求助者一起對諮詢效果進行評估。在諮詢結束後一段時間裏,還會與求助者聯繫,瞭解求助者的改善情況。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4

一、諮詢員守則

1.諮詢人員應做到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諮詢專業工作。

2.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

3.諮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訪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

4.諮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

5.諮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6.諮詢人員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

7.諮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訪學生關係的純潔性,不得與來訪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諮詢和教育關係以外的任何其他關係。

二、來訪者須知

1.坦誠。向輔導老師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飾或偽裝。

2.自願。是否開始或終止接受心理諮詢都由來訪者本人決定,輔導老師只能提出建議,無權強硬要求。

3.自主。心理諮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諮詢的主角不是輔導老師,而是來訪者自己。

4.尊重。尊重輔導老師,來訪者必須提前預約諮詢時間,並嚴格遵守。

5.保密。保密是心理諮詢的工作原則之一,也是職業道德的集中體現。但下述幾種情況除外:

(1)來訪者出現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的傾向。有必要通知來訪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關人員,以採取必要的措施。

(2)來訪者的問題涉及法律責任,如有必要,諮詢老師應將信息資料呈交有關機構。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5

一、熱愛心理諮詢事業,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守職業道德規範,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

二、諮詢對象為我校在校學生、家長和需要心理幫助的教職工.除每週固定的諮詢時間外,來訪者可預約時間,如果預約了時間,請守約。

三、前來諮詢的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及社會規範,積極配合諮詢員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譁;來訪者須明確諮詢目標,不得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等制度,並願意在諮詢員協助下達到目標。

四、接待來訪學生時應關注和尊重學生的個人意願、個人隱私和個性差異,嚴格執行心理測驗和心理治療的道德要求,為學生保密。

不準將來訪者的情況向他人透露,妥善保管好諮詢室的檔案,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諮詢室。

五、在諮詢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或來訪者問題已超出心理諮詢中心的服務範圍時,應及時終止諮詢關係,轉給其它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或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採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干預,並將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六、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及時整理記錄好來訪人員的個案紀錄,以備查閲。

七、諮詢室人員要講求團體合作精神,定期交流,學會自我心理調節,努力保持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八、諮詢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前要進行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嚴禁在本室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

九、諮詢室的各種設施及書籍量表均屬專用設備,一律不準外借和挪作他用,違者要追究責任。

十、諮詢室人員要定期打掃衞生,保持諮詢室清潔乾淨,環境宜人。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6

1、諮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諮詢專業工作;熟悉並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2、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範的專業培訓、努力鑽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瞭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諮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3、諮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學生解釋本校心理諮詢工作的性質和範圍,以及來學生的自身權利,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諮詢的意義。

4、諮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於全面發展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願接受服務的權利。

5、諮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6、諮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祕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來學生的有關信息;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祕密;出於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並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信息。

7、諮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員會頒佈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範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8、諮詢人員在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緻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髮展為出發點;諮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9、諮詢人員必須瞭解中學生心理諮詢的侷限性和自身的侷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範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諮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範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10、諮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學生關係的純潔性,不得與來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諮詢和教育關係以外的任何其他關係,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7

(1)坦誠地向諮詢老師表露自己。

不必掩飾或偽裝。另外,為了方便後續的跟蹤諮詢服務,需要把來訪者的真實姓名、所在系、專業、班級、聯繫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學背景登記在案,這些個人資料只用於心理諮詢中的管理,不會透漏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來訪者應把自己個人的限制、內心真正的困惑或諮詢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感受都及時地與諮詢老師溝通,以便更快更好地達到諮詢效果。

(2)自願自由。

是否開始或終止接受心理諮詢都由來訪者本人決定,諮詢老師只能提出建議,無權強硬要求。相應地,隨意地終止給諮詢帶來的不良影響也由來訪者本人承擔。另外,來訪者可以自由選擇諮詢老師,以便個人問題得到更有效的幫助。諮詢過程中,若對諮詢方向或方法有異議,可與諮詢老師進行必要的討論並修正。

(3)尊重諮詢老師。

來訪者必須提前預約諮詢時間,並嚴格遵守。認真配合諮詢老師的工作,按時完成“作業”,把個人的感悟與改變有效地反饋給諮詢老師。

(4)自主。

心理諮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諮詢的主角不是諮詢老師,而是來訪者自己。不要期待諮詢老師為你做主,給你出主意、想辦法、甚至做決定,即不能過分依賴心理諮詢,也不要以為諮詢總能一次性解決問題。事實上,心理諮詢不是“一帖靈”,世上沒有靈丹妙藥,所以請記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決你的問題!

(5)時間控制。

在一般情況下,來訪者應把握好會談時間,每次會談時間應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8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學校整體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抓手。為了確保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我校制訂了相應的制度。具體如下:

1、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國小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結合實際滲透到教育教學中。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商討學校心理健康工作,在學校發展中要規劃心理健康教育。

2、每學期初制定計劃,每學年第二個學期的第三週是學校生命教育的啟動周,學期末要對相關工作進行總結。

3、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4、利用班主任例會,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結合起來開展班主任工作研討,交流工作經驗和困惑。

5、開展師德建設活動,交流教育故事,提高教師隊伍心理素質和心理教育理論水平。

6、各年級定期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研討會,提高教師輔導學生的科學性和藝術性。

7、校工會積極開展豐富的活動,關心教職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師隊伍的健康心理素質。

8、心理教育、輔導的內容、方式要把握時代脈搏,傾聽學生的心聲,要符合文化傳統、國情、地方情況以及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心理需求,內容要適時、適量、適度,開展相應的豐富多彩心理教育活動。

9、心理輔導學生要面向全體,同時關注差異。輔導要注重全體性、預防性;重視過程性、差異性;立足主體性、發展性。

10、心理輔導教師必須經過相關培訓後才可上崗。建立心理諮詢室,由心理教師做好諮詢記錄、諮詢信件等材料,為保障個案學生的檔案的私密性,除了心理教師,其他人不得單獨在諮詢室。本着為學生的健康發展的宗旨,科學地給學生以教育、指導和心理支持。

11、將心理健康教育融進日常教育教學中。鼓勵老師開展心理教育研究,確保每年有一定數量的科研論文。

12、加強家校合作,開展家長培訓活動。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9

一、心理諮詢員必須態度熱情,工作細緻和認真。

二、對師生諮詢內容和有關的隱私嚴守祕密。

三、心理諮詢員不得遲到、早退,按時到崗接受諮詢者來訪。

四、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裝飾物要不斷更新,營造温馨的空間。

五、做好台帳及有關材料的存檔工作,及時整理、裝訂成冊。

六、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做好學生個別輔導或電話諮詢、網絡諮詢工作。

七、未經同意,有關資料不得外借。

八、愛護室內各項設備,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畢,關好門窗、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十、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一、鑽研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十二、對非工作人員,非諮詢人員要阻擋入室。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0

心理諮詢室主要負責學生心理健康的諮詢工作,心理諮詢室的服務對象為本校全體師生,主要對象是幫助解決某些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通過對學生進行心理諮詢,使其具備健康的心理從而努力學習,積極進取,創造和諧校園。

一、心理諮詢室位置:

基於心理諮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諮詢室不宜設在學校辦公中心或人員來往頻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學生進出,宜設在比較偏僻的地方。在學校領導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諮詢室設於三樓。方便學生進出且相對較為安靜隱祕,通風采光效果較好。

二、心理諮詢室的管理:

(一)心理諮詢室採用預約制度,來訪者應在預約時間段內提前通過電話或到心理諮詢室與諮詢老師預約諮詢時間,以保障諮詢工作有序進行。

預約時間:上午8:00至11:30(學生可在此時間段內通過電話預約或到心理諮詢室內進行諮詢。)

諮詢時間宜定在晚自習時段,如有不便,與諮詢老師商量其他時間段諮詢。

(二)做好日常心理諮詢(面談諮詢、電話諮詢、信件諮詢)工作和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做好對來訪學生的心理輔導工作,做好諮詢輔導記錄。

(三)諮詢員應當嚴守職業道德,尊重來訪者,對諮詢內容有保密的權利和義務,確保來訪者的權益不受侵犯。

(四)諮詢員應本着真誠、尊重、温暖、負責的原則,對來訪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幫助。

(五)諮詢員若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明確告訴來訪者。諮詢員應對來訪者的有關資料、檔案予以保密;如採用案例教學、科研或寫作時,應適當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服務對象的有關信息。

(六)諮詢員有權拒絕不屬於諮詢內容的要求。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如發現諮詢員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諮詢工作者有責任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心理諮詢室工作職責:

(一)協助班主任對適應不良學生的早期發現、原因分析,並實施個別或團體諮詢與輔導;

(二)負責定期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檢測,建立心理健康檔案;

(三)通過各種途徑宣傳心理健康知識;對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及時轉介到心理治療機構;

(四)定期向學校提供學生心理健康狀況信息,及時提出改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建議。

四、心理諮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諮詢老師必須為來訪者保守祕密,不得泄露來訪者的個人信息。

(二)心理諮詢老師必須向求助者説明心理諮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三)在心理諮詢工作中,心理諮詢老師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同時應將有關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範圍之內。

(四)心理諮詢老師嚴格管理、保存心理諮詢工作的相關材料,包括個案記錄、信件和其他資料……

五、心理諮詢室工作規則:

心理諮詢不是説教,是聆聽;不是訓誡,是接納;不是教導,是引導;不是控制,是參與;不是偵訊,是瞭解;不是遏止,是疏導;不是做作,是真誠;不是解答,是領悟;不是解決問題,是協助成長;不是表面屈從,是內心轉變。

●勞動者要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習慣。

●發現病死禽畜要報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家養犬應接種狂犬病疫苗;人被犬、貓抓傷、咬傷後,應立即沖洗傷口,並儘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在血吸蟲病疫區,應儘量避免接觸疫水;接觸疫水後,應及時預防性服藥。

●食用合格碘鹽,預防碘缺乏病。

●每年做1次健康體檢。

●系安全帶(或戴頭盔)、不超速、不酒後駕車能有效減少道路交通傷害。

●避免兒童接近危險水域發生溺水。

●冬季取暖注意通風,謹防煤氣中毒。

使用健康基本技能

●需要緊急醫療救助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能看懂食品、藥品、化粧品、保健品的標籤和説明書。

●會測量腋下體温。

●會測量脈搏。

●會識別常見的危險標識,如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遠離危險物。

●搶救觸電者時,不直接接觸觸電者身體,會首先切斷電源。

●發生火災時,會隔離煙霧、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會撥打火警電話119。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1

良好的心理素質是人的全面素質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學生心理素質的教育,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國小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隨着生理、心理的發育和發展、社會閲歷的擴展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面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人際交往、升學就業和自我意識等方面,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惑或問題。因此,在國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相關制度如下:

一、開展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

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導,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保證心理健康教育的實踐性與實效性。為此,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根據學生心理髮展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有針對性地實施教育;

2、面向全體學生,通過普遍開展教育活動,使學生對心理健康教育有積極的認識,使心理素質逐步得到提高;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不同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學生,以學生為主體,充分啟發和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積極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針對性相結合;面向全體學生與關注個別差異相結合;

4、尊重、理解與真誠同感相結合;預防、矯治和發展相結合;教師的科學輔導與學生的主動參與相結合;助人與自助相結合。

二、開設心理健康選修課、活動課或專題講座

普及心理健康科學常識,幫助學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三、個別諮詢與輔導。

開設心理諮詢室(或心理輔導室)進行個別輔導,對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給予直接的指導,排解心理困擾,並對有關的心理行為問題進行診斷、嬌治的有效途徑。對於極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並轉介到醫院檢查。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逐步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班主任和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

五、輔導員明確職責和要求,嚴格遵守對學生的心理問題保密工作。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2

一、心理諮詢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細緻和認真。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

三、對未成年人堅持正面引導,採取開發,誘導,杜絕強硬説教或強加於人,輔導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己價值觀。

四、心理諮詢師按時到崗,確保諮詢工作正常運行。

五、保持室內環境整潔,舒心。

六、做好台賬及有關材料的存檔工作,及時整理,裝訂成冊,未經同意,有關資料不得外借。

七、在規定時間內認真做好未成年人個別輔導或電話諮詢工作。

八、愛護室內各項設備,保持正常使用。

九、工作完畢,關好門窗,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十、遇到重大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十一、心理輔導員必須鑽研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十二、保證檔案資料的保密性,除中心心理諮詢師,其他人不得單獨進入輔導室。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3

1、諮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到崗,保證心理諮詢室的工作日常化、規範化。

2、諮詢室衞生由諮詢人員負責打掃,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營造温馨的空間。

3、心理諮詢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細緻和認真,本着“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心理健康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自助。

4、資詢人員在諮詢時,必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受來訪者,及時做好記錄。

5、諮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和總結。

6、諮詢人員要遵守個人祕密,違者後果自負。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較為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必要時可通知學校和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需查閲相關資料後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8、諮詢人員要在一定時期內,將諮詢情況歸檔,準備為今後查閲。

9、諮詢人員要愛護諮詢室內公共財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10、心理信箱上、下午打開兩次,諮詢信件保證第二天及時回覆,同時做好存檔。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4

一、輔導室工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按時下崗。(本校暫定週三中午:12:00-1:30)

二、輔導室衞生由當日諮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三、輔導人員接待來訪者時,必須熱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輔導人員在諮詢或者輔導時,須學會傾聽,做好記錄。

五、輔導人員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六、輔導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與總結。

七、輔導人員要為來訪者嚴守個人祕密,違者後果自負。輔導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行約定時間解決。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八、輔導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或者輔導情況歸檔,備以後查閲。

九、輔導人員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到精神問題者可介紹到他處就醫。

十一、輔導測量用表不可外借、複印,由諮詢室統一管理使用。

十二、輔導人員要遵守管理制度,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室如家。

十三、對非工作人員,非輔導人員要阻擋入室。工作完畢,關好門窗、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十四、被輔導者應秉着三“誠”態度即:“誠實”、“誠懇”、“誠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態來對待。

十五、被輔導者在接受輔導人員的輔導過程中,應該虛心認真的和輔導人員進行交流,講述自己即將或者要面臨的困惑和問題。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本諮詢室的.宗旨是輔導學生的心理衞生,以各種方式方法幫助學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時為教職工服務。

第二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對來訪者的有關資料、檔案予以保密;如採用案例教學、科研或寫作時,應適當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服務對象的有關信息。

第三條:在心理諮詢過程中,如發現諮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心理諮詢工作者有責任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第四條:心理諮詢工作者應注意保持情緒穩定,在自身處在極度的情緒波動狀態時,應迴避接待來訪者。

第五條:心理諮詢工作者的工作原則在於指導來訪者自立自強,從正面促進其成長。

第六條:對來訪者認真負責,諮詢結束後,需及時整理、完善諮詢記錄卡。

第七條:保持和維護諮詢室的乾淨、整潔。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6

一、熱愛心理諮詢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與來訪者相互溝通,建立平等、信賴的工作關係。

三、忠於科學,實事求是,堅持真理,以當事人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諮詢服務。堅持整體性、發展性、堅持性、靈活性等原則,保證諮詢工作準確有效。

四、明確自己工作性質,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開展工作。心理諮詢人員只能接受其專業能力範圍內來訪個案,如果發現無法幫助來訪者,應作好適當的轉詢建議。

五、不得應用心理諮詢技術進行非專業性的活動和其它不正當目的的活動。不得與當事人發生任何有經濟利益的關係。充分尊重和保護當事人的隱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未經來訪者許可,不泄露來訪者祕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時上崗,使心理諮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七、在諮詢(輔導)活動中,應注意諮詢關係有助於來訪者心理成長,應儘量避免來訪者對諮詢(輔導)員的過分依賴。

八、在進行正規心理測試前,必須向來訪者説明測試的內容和目的,並在測試結束後作出慎重的專業解釋。

九、每次諮詢(輔導)結束後,必須認真填寫《心理諮詢記錄》,未經許可,不得將記錄帶出諮詢室。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7

1、自願性原則

心理諮詢的目的是增強學生的心理素質,使學生個性健康發展。心理教育過程中,師生關係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學生必須在自願的前提下進行心理諮詢。

2、交友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諮詢過程中,諮詢人員要從尊重信任的立場出發,努力和諮詢對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賴關係,以確保諮詢工作的順利進行。

3、教育性原則

教育者在進行諮詢的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提出中肯意見,始終注意、培養學生積極進取的精神,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要把心理教育與思想品德教育相結合,素質發展與道德品質相互促進,統一發展;要重視正面的啟發教育與積極引導,培養學生積極進取,樂觀向上的精神。

4、發展性原則

諮詢過程中,必須以發展的觀點看待學生,順應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促進學生獲得發展;要以辯證的方法看待學生的特點,正確對待學生髮展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鼓勵和助學生戰勝困難,促進自我發展。

5、堅持性原則

在諮詢過程,諮詢人員要引導求詢學生充分認識解決心理問題的艱鉅性、複雜性,特別要對心理障礙的矯治問題樹立堅持不懈、不怕復的思想。

6、保密性原則

諮詢人員有責任對求詢學生的談話內容予以保密,求詢學生的名譽和隱私權必須受到道義上的維護和法律上的保證。

7、誠信原則

求詢學生和諮詢人員都必須“誠信”地進行心理諮詢,做到“守信、守紀”;做到“真心、坦誠、友好”。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8

一、輔導室工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按時下崗。

二、輔導人員接待來訪者時,必須熱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輔導人員在諮詢或者輔導時,須學會傾聽,做好記錄。

四、輔導人員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

五、輔導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與總結。

六、輔導人員要為來訪者嚴守個人祕密,違者後果自負。

七、輔導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行約定時間解決。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八、輔導人員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或者輔導情況歸檔,備以後查閲。

九、輔導人員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到精神問題者可介紹到他處就醫。

十、輔導測量用表由諮詢室統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輔導人員要遵守管理制度,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室如家。

十二、對非工作人員,非輔導人員要阻擋入室。工作完畢,關好門窗、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十三、被輔導者應秉着三“誠”態度即:“誠實”、“誠懇”、“誠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態來對待。

十四、被輔導者在接受輔導人員的輔導過程中,應該虛心認真地和輔導人員進行交流,講述自己即將或者要面臨的困惑和問題。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19

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一、諮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諮詢室工作經常化、規範化。

二、諮詢室衞生由當日諮詢人員負責打掃,要求整潔舒適。

三、諮詢人員接待來訪者時,必須熱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諮詢人員在諮詢時,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受來訪者,事後做好記錄。

五、諮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與總結。

六、諮詢人員要為來訪者嚴守個人祕密、違者後果自負。

七、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閲相關資料後再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八、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備以後查閲。

九、諮詢測量用表不可外借、複印,由諮詢室統一管理使用。

十、諮詢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物,離開時要關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心理諮詢老師工作制度

一、諮詢老師應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心理諮詢工作,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二、諮詢老師應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定期參加培訓,提高諮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諮詢老師應與諮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關係,尊重諮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

四、諮詢老師應語言親切,態度和藹,富有親和力,營造和諧、温馨、安全的環境氛圍,充分體現心理諮詢工作者應有的“愛心、耐心、誠心、細心、虛心”。

五、諮詢老師在分析問題時,要做到客觀、仔細、耐心。諮詢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填寫“諮詢記錄”並做好個案的整理、分析積累,及時總結。

六、諮詢老師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幫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儘量避免當事人對諮詢老師過分依賴,助人自助。

七、諮詢老師對學生堅持正確引導,採取啟發誘導,杜絕強硬説教或強加於人,諮詢過程中不帶個人情緒和自己價值觀。

八、諮詢老師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

九、諮詢老師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祕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未經當事人許可,不得隨意泄露諮詢者祕密和個人信息。

十、諮詢老師遇到確有心理問題嚴重到精神問題者或發現無法幫助諮詢者,應及時介紹到其他專業機構就醫或做好適當的轉介建設。

心理諮詢室保密制度

諮詢人員必須遵守:

一、除徵得來訪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師、朋友談及來訪者的諮詢內容和隱私;

二、能在報刊上報道來訪者的典型案例分析,但須注意文字技巧,除本人同意外,不得披露來訪者的真實姓名和所在學校名稱;

三、除有關心理諮詢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查閲心理檔案;

四、除來訪者觸犯法律,並經公檢法機關認定證明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借用心理檔案。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務

1、通過多種途徑,積極宣傳心理健康知識,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2、定期對在校學生,特別是“留守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檢測,建立集體心理健康檔案。

3、及時提供學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學校相關決策、改革時參考。

4、幫助學生解決發展特長、改善交往等現實指向問題。

5、對輕度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個別或團體諮詢,提高其適應能力和心理素質,矯正心理偏差,培養健全個性。

6、初步鑑別中、重度心理障礙學生,及時轉介到高一級諮詢、治療機構去。

二、心理諮詢員工作職責

1、學校心理諮詢員應具備規定的資質,並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基本的心理諮詢技能。

2、熱愛心理諮詢、輔導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3、諮詢人員應接受其專業範圍內的個案,並在輔導時嚴守自己資格的限制。

4、諮詢人員在充分尊重來訪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關當事人心理問題的資料,作為諮詢、輔導工作的依據。

5、諮詢人員應定期參加培訓,經常接受上級諮詢師的指導和諮詢,不斷提高自身的諮詢水平,並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狀態。

6、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經當事人許可,不泄露有關當事人祕密的信息。

三、心理諮詢室管理辦法

1、心理諮詢室由學校教導處主管。

2、心理諮詢室要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3、心理諮詢室的心理諮詢員、心理輔導員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校委會批准,

4、心理諮詢和輔導人員應嚴格按照職責要求、保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等的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違規操作的行為,將按照情節的輕重,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心理諮詢的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

學校心理諮詢中的發展性原則是指心理諮詢的目標不應只侷限於消除來訪學生的心理失調和障礙,更應為促進全體學生髮展服務,幫助其提高適應能力,建立起內外協調的良性發展機制。

2、教育性原則

學校心理諮詢工作必須符合學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進學生的健康發展為根本目標。

3、啟發性原則

諮詢工作中必須充分調動來訪者的主觀能動性,啟發主動思考,促進自我成長,達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體性原則

心理諮詢工作必須充分考慮心理活動的有機聯繫,把具體問題同整個心理活動整體聯繫起來,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問題。

5、協調性原則

心理諮詢工作必須與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共同開展心理指導矯正工作。

6、鞏固性原則

心理諮詢工作必須及時鞏固諮詢成效,避免出現反覆。

7、保密性原則

要求諮詢人員必須保守來訪者的祕密,尊重來訪者的合理要求。

五、心理諮詢保密制度

1、心理諮詢員有責任向來訪者説明諮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2、心理諮詢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紀錄、測驗資料、信件和其他資料,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作為檔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諮詢員和檔案管理員以外,學校任何其他人員包括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等,都無權查看心理檔案室檔案材料。

4、在心理諮詢工作中,一旦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但應將有關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範圍內。

心理諮詢室值班工作制度

一、堅持輪值制度、準時上下班。

二、每天上班時,要做好諮詢室的內務整理工作。

三、對來往文件、信息要及時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四、值班期間要接待來訪者、接聽諮詢電話、做好記錄。

五、認真做好個別諮詢輔導工作。

六、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七、不得隨意請假和開放、關停諮詢室。

八、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諮詢室。

九、不得在諮詢室聊天、大聲説話。

十、不得在諮詢室接待外來人員。

心理諮詢室工作人員工作守則

一、本諮詢室工作人員要保持高尚的職業道德和嚴格遵守專業操行,要具備優良的個性修養和保持良好的行為規範。

二、應尊重來訪學生人格的完整,愛護和關心學生,不得擺老師架子。

三、熱情接待來訪學生,消除其諮詢畏懼,增進其親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諮詢關係,在無法提供專業幫助時,應拒絕建立或終止諮詢關係。

五、耐心聆聽來訪學生的傾吐,不得嘲笑學生和顯出厭煩神態。

六、認真做好諮詢談話記錄,多次談話要建立諮詢個案檔案。

七、以積極的態度、科學的方法進行答疑、解惑和輔導學生。

八、對特殊的來訪學生,要進行家訪和個案追蹤。

九、保護學生隱私,諮詢資料必須保密,教學科研用其資料須覺得保護當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當事人可能傷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自身處境緊急、危險,應及時報知有關部門。

心理諮詢室工作守則

一、團體輔導成員的規範守則

1、選擇團體輔導成員應遵循自願參加的原則,但性格極端內向、害羞、孤僻、自我封閉者和有嚴重心理障礙者不宜參加團體輔導。

2、為使團體輔導活動更具針對性,在所有報名者的基礎上根據團體輔導的內容,進行初選和第二次篩選。

3、嚴格遵循保密原則,尊重每位成員的隱私,不得把在團體活動中瞭解到的`信息外傳。

4、按時參加每次團體輔導,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5、參加團體活動時,注意力集中,不接打手機、看雜誌、做旁務等。

6、與成員保持團結友好的關係,不攻擊、貶損任何成員。尊重他人,仔細傾聽,不隨意打斷別人的發言。

7、廣泛交流,避免只與自己喜歡的團體成員溝通等,坦率真誠地與其他團體成員進行交流,不掩飾自己的真實情感。

8、服從、配合輔導老師和助手的安排,認真完成輔導老師佈置的任務,如不完成作業,則視自動退出該團體。

二、團體輔導室管理規章制度

1、團體心理輔導對象為我校在校學生,對在校學生提供免費團體輔導。團體輔導時間由輔導老師確定,團體成員要按時參加。

2、團體成員應積極配合輔導老師工作,維持輔導室內正常秩序,禁止大聲喧譁、説笑、打鬧,講髒話、粗話。

3、團體輔導老師和學生助理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窗、鎖好門,切斷電燈、電視等電器設備的電源。嚴禁在室內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

4、自覺維護和保持團體輔導室公共衞生,不吃零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隨意損壞輔導室內的公共設施。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風換氣等安全保護和衞生工作。

三、心理諮詢師保密制度

1、師必須向來訪者説明心理諮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時的限度。

2、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

3、諮詢工作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記錄、測驗資料、信件、錄音、錄象和其他資料,均屬專業信息。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資料之中。

4、諮詢師只有在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諮詢過程進行錄音、錄象,在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採用案例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應隱去那些可能會據以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

四、心理諮詢室管理規章制度

1、熱愛心理諮詢事業,遵守國家各項法規,嚴守職業道德規範,熱情、真誠、尊重、關心和理解來訪者。

2、諮詢對象為我校在校學生。諮詢師對在校學生提供免費諮詢服務,不得向來訪者索取任何報酬。除每週固定的諮詢時間外,來訪者可預約時間,也可以指定諮詢員,如果預約了時間請守約。

3、在諮詢過程中,如感到無法幫助來訪者問題已超出心理諮詢中心的服務範圍時,應及時終止諮詢關係,轉給其他專家或有關機構處理,或發現來訪者情緒不穩、行為反常、有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的傾向以及其他危機個案時,應立即採取適當的措施進行干預,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學生事務處。

4、來訪者應積極配合諮詢人員工作,保持室內整潔、安靜,不在室內大聲喧譁;來訪者須明確諮詢目標,並願意在諮詢員協助下達到目標;一次諮詢晤談原則上不超過50分鐘,如須延長請適時徵詢諮詢員同意或另約。

5、心理諮詢老師和學生助理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窗、鎖好門,切斷電燈、空調、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器設備的電源。嚴禁在本室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並追究相關責任;如遇未關好門窗,切斷電燈、空調、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器設備的電源等情況時,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需寫出檢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6、自覺維護和保持諮詢室衞生,採取堅持經常與定期清掃相結

合,每天清掃一次,一週大掃一次,做到窗明几淨,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清掃的垃圾要及時到入垃圾箱中,每天定時倒掉垃圾,始終保持諮詢室的衞生清潔,重點把功夫下到保持平時衞生整潔上。

五、心理諮詢員首詢負責制

1、負責來訪者第一次訪談的諮詢員為此個案的首詢諮詢員。

2、首詢諮詢員為此個案的負責人,他必須將此個案認真完成,直至結案。

3、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個案,可進行轉介。

4、轉介工作按要求完成之後,個案的負責人轉為接受轉介者

六、心理諮詢轉介制度

1、當諮詢員由於工作安排改變等原因不能再繼續完成個案時,應提前將個案轉介給其他諮詢員。

2、在諮詢過程中,若發生了不利於諮詢進行的因素,或諮詢員感到自己無法完成諮詢時,應及時將個案轉介給其他諮詢員。

3、個案轉介時應向來訪者説明轉介原因,在來訪者自願的情況下進行轉介。

4、個案轉介時應詳細填寫《個案轉介表》,並與該個案的諮詢記錄一起轉介給其他諮詢員。接受轉介的諮詢員應仔細瞭解個案情況並及時與來訪者預約訪談。

心理諮詢室工作管理章程

一、總則

第一、本諮詢室是為本校師生員工提供心理諮詢服務的場所。

第二、諮詢室本着“面向全校,熱誠服務”的宗旨,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熱情為廣大師生開展心理諮詢和服務。

第三、諮詢室的開辦,目的在於普及和宣傳心理健康知識,從而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健康意識和心理健康水平,幫助師生員工解決身心健康和發展的有關問題。

二、組織機構

第四、諮詢室由學校心理指導小組領導。

第五、諮詢室由政教處負責管理。

三、工作原則

第六、服務原則。堅持人道主義和科學態度,做到認真負責,熱情接待、關心來訪者,耐心傾聽解答問題,熱誠為廣大師生服務。

第七、科學原則。實事求是地處理諮詢個案,提供科學的諮詢。

第八、發展原則。堅持以發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廣大員工的綜合素質為工作中心和工作原則,把心理諮詢室辦好,把諮詢工作做好。

第九、保密原則。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操守,認真執行諮詢室的保密制度,為來訪者保守祕密。

第十、預防原則。堅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預防性原則,認真做好學生心理行為的普查、預測、追蹤工作,處理學生處於萌芽階段的心理問題。

四、主要工作任務

第十一、開展心理諮詢教育、輔導服務活動。

1、以開設講座、報告、黑板報、宣傳通訊、廣播等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逐步在我校普及心理健康、心理科學、心理教育知識。

2、用個別諮詢輔導、團體諮詢輔導、通信諮詢和電話諮詢等形式,為師生提供學習問題、人際交往、職業選擇、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心理諮詢服務。

3、以門診諮詢、通信諮詢和電話諮詢等形式,為廣大師生進行心理健康、心理髮展和心理輔導等方面的活動。

4、在全校開展心理健康普測,逐步建立和完善學生的心理檔案。

第十二、創造條件,逐步開展針對我校師生的心理衞生、心理健康和心理髮展的科學研究工作。

第十三、積極組織和加強我校全體教師的心理教育培訓工作,逐步使全體教師成為學生心理教育工作人員。

第十四、積極與其他兄弟學校開展教育工作經驗交流,並向他們學習、取長補短。

第十五、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繫,取得配合、支持和指導,更好地推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開展。

心理諮詢室來訪者須知

一、學校心理諮詢室是學校組織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工作的專門機構,由政教處負責管理。

二、本諮詢室的服務對象是本校全體師生及部分學生家長,實行免費服務。

三、本諮詢室為來訪者保守祕密,未經得來訪者同意,決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泄露來訪者任何信息。

四、心理諮詢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並不是每一次諮詢都可能取得明顯的效果或者徹底解決問題,來訪者須對心理諮詢老師的工作充滿信心與信賴,這是心理諮詢獲得成功的關鍵。

五、通常,心理諮詢需要當事人與諮詢老師的直接交流(電話或者面談),因此在一般情況下不可以代替別人諮詢或由別人代替諮詢。

六、來訪者可以預約時間。如果你想預約面談,可以在週一至週五打輔導室的電話預約諮詢,我們將會及時給予反饋信息。預約時間確定後應準時到達。

七、來訪者來諮詢時,應有誠意,並尊重學校心理輔導室的工作老師,不得無理取鬧或糾纏。原則上每次諮詢時間以30―50分鐘為一個單位。

青少年健康心理標準

綜合多數心理學家和醫學家的觀點,青少年心理健康應具有如下標準:

一、身體健康,智力正常。身體健康、智力正常是衡量心理健康最主要的標準之一,是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的基本條件。

二、人格完整,意識良好。心理健康的青少年胸懷坦白,言行一致,表裏如一,熱愛生活,興趣愛好廣泛,具有良好的自我意識,並自尊自愛,尊重他人,善於調節自己的言行舉止,使其性格、情感、行為等能符合其年齡特點。

三、樂於交流,善於結友。具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善於結交知心朋友,與朋友溝通心靈,友好相處。面對矛盾和分歧,能正確對待,妥善處理,並有樂於助人的願望和行為。

四、情緒穩定,樂觀開朗。情緒是心理健康的温度計,樂觀能使人心情開朗。心境上保持相對的平衡,有穩定的情緒,就能在順境中積極向上,謙虛謹慎,在逆境中意志頑強,戰勝困難。

五、有所追求,積極進取。能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有理想,有信念,有追求,敢於面對現實,勇於承擔責任,能確定比較切合實際的奮鬥目標,併為之努力奮鬥。

心理健康新十項標準

心理學家指出:人的心理健康是戰勝疾患的康復劑,也是獲得機體健康、延年益壽的要素。那麼,怎樣才算心理健康呢?

1、充分的安全感。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如果惶惶不可終日,人便會很快衰老。抑鬱、焦慮等心理,會引起消化系統功能的失調,甚至會導致病變。

2、充分了解自己,對自己的能力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斷。如果勉強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工作,就會顯得力不從心,於身心大為不利。由於超負荷的工作,甚至會給健康帶來麻煩。

3、生活目標切合實際。由於社會生產發展水平與物質生活條件有一定限度,如果生活目標定得太高,必然會產生挫折感,不利於身心健康。

4、與外界環境保持接觸。因為人的精神需要是多層次的,與外界接觸,一方面可以豐富精神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以便更好地適應環境。

5、保持個性的完整和和諧。個性中的能力、興趣、性格與氣質等各種心理特徵必須和諧而統一,方能得到最大的施展。

6、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很快,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就必須不斷學習新的東西,使生活和工作能得心應手,少走彎路,以取得更多的成功。

7、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中,有正向積極的關係,也有負向消極的關係,而人際關係的協調與否,對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響。

8、能適度地表達和控制自己的情緒。人有喜怒哀樂不同的情緒體驗。不愉快的情緒必須釋放,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發泄過份,否則,既影響自己的生活,又加劇了人際矛盾,於身心健康無益。

9、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才能與興趣愛好。人的才能和興趣愛好應該充分發揮出來,但不能妨礙他人利益,不能損害團體利益,否則,會引起人際糾紛,徒增煩惱,無益於身心健康。

10、在不違背社會道德規範下,個人的基本需要應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當然,必須合法,否則將受到良心的譴責、輿論的壓力乃至法律的制裁,自然毫無心理健康可言。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20

1、諮詢室工作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到崗,保持心理諮詢室工作的日常化、規範化。

2、諮詢室衞生由當日諮詢人員負責打掃,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營造温馨的空間。

3、心理諮詢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細緻和認真,本着“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引導來訪者自助。

4、諮詢人員在諮詢時,必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受來訪者,事後做好記錄。

5、諮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和總結。

6、諮詢人員要嚴守個人祕密,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較為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必要時可通知學校和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需查閲相關資料後在進行約定時間解決。

8、諮詢室在一定時期內,要將諮詢情況歸檔,以便今後查閲。

9、諮詢室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財物,離開時要管好門窗,及時上鎖,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21

一、諮詢人員應做到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熱愛學校心理諮詢專業工作;熟悉並認真遵守國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恪守心理諮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規範。

二、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科學態度和專業要求工作。必須接受規範的專業培訓、努力鑽研有關理論,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探索工作規律;還必須熟悉學校的各種教育策略,瞭解本校學生的特點和心理狀況,將學校心理諮詢專業要求和學校實際相結合,有效地開展工作。

三、諮詢人員要用學生理解的語言,向來訪學生解釋本校心理諮詢工作的性質和範圍,以及來訪學生的自身權利,幫助學生正確認識心理諮詢的意義。

四、諮詢人員必須平等對待學生、信任學生,在與來訪學生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工作。要特別注意尊重來訪學生的人格尊嚴,保護來訪學生的正當權益;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出發,真誠對待來訪學生,接納對方的各種知識情感困擾,對他們需求達到同感的理解,立足於全面發展幫助對方解決問題;尊重學生自願接受服務的權利。

五、諮詢人員應遵循教育發展的規律向學生提供幫助,立足於啟發學生自己認識自己,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幫助自己,自強自立,健康成長。

六、諮詢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護學生的隱私和其他祕密;對學生的有關資料、案例予以保密,單獨保管,不列入學校其他檔案;只有在專業需要和必須會診時,才能和其他專業人員討論來訪學生的案例;不得將學生的案例作為談話資料;在研究和寫作中需要引用學生的資料時,必須隱去可能辨認出來訪學生的有關信息;通常情況下,不得向學校其他人員及家長透露學生的祕密;出於保護學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及需要爭取其他人員幫助,必須向有關人員提供學生心理諮詢資料時,要向能負責、能保密和有權力、有能力解決相應問題的人員提供,同時注意保護學生的安全並使他們感到安全,不進一步擴散有關信息。

七、諮詢人員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測驗時,必須遵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測量專業委員會頒佈的`《心理測驗工作者道德準則》,按心理測驗的規範進行,不濫用心理測驗,科學、客觀地使用測驗結果。

八、諮詢人員在幫助學生的過程中,應努力動員與爭取教師和家長的配合與支持,必要時要對他們做耐心細緻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於學生髮展的理性社會支持系統;在向教師和家長提供資料、建議及分析學生情況時,要以保護學生、促進學生髮展為出發點;諮詢人員要注意積極地和學校教職員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九、諮詢人員必須瞭解中學生心理諮詢的侷限性和自身的侷限性,在自己的職責和能力範圍內開展工作;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及時轉介,推薦其他合適的專業人員予以解決,或建議學生到校外相關部門接受諮詢或治療,轉介時要耐心做好學生的工作,不給他們增添心理負擔;對學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職責範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

十、諮詢人員必須始終注意保持和來訪學生關係的純潔性,不得與來訪學生及其家長建立心理諮詢和教育關係以外的任何其他關係,不得收受學生及其家長任何物質報酬和饋贈。

學校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篇22

總則

一、基本原則

1、發展—成長原則

2、啟發—自助原則

3、鼓勵—支持原則

4、保密—守信原則

5、重大決定延期的原則

二、服務宗旨

以增強服務對象的心理素質為目的,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幫助服務對象解除心理困擾,增強心理適應能力,努力開發個人潛能,促進服務對象全面成長為宗旨,組織開展面向學校內兒童青少年為主體的心理健康等相關活動。

三、服務範圍

1、對學校內學生為主體的服務對象的一般心理困擾,發展性心理問題,以及關於潛能開發、個人成長、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團體和個體的`心理輔導和諮商。對於有心理疾病或需長程心理輔導的服務對象,在督導評估和徵得家長同意後,應及時轉介到醫學、心理診治部門。

2.為學校內學生的心理保健提供條件,對學校內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心理健康培訓,以講座和團體輔導等形式,結合學校服務主旨開展各類有益活動。

3.在家長工作方面,向家長開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對於個別有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服務對象的家長,進行相應的輔導諮商,以幫助服務對象儘快走出心理困境。

保密制度

1、心理輔導工作員應嚴格遵循保密原則,嚴格管理包括諮詢輔導時的筆錄、測驗資料、信函、音像資料等在內的信息資料。除徵得服務對象家長或本人同意,其他任何人員和部門不得要求查閲、調用相關信息資料。

2、心理諮詢室的心理輔導工作員不可將個案記錄檔案帶出諮詢室。

3、心理諮詢輔導員在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或進行教學、科研、寫作等工作時,引用案例時均需隱去那些可能會據此辨認出服務對象有關信息的資料。得到服務對象書面許可的情況下除外。

4、在對督導或相關部門進行工作彙報時,可以將彙總、統計後的信息上報,但不能透露可以確定到個人具體身份的相關信息。

5、保密例外:諮詢工作中若發現服務對象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況時,必須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必要時應通知家長或相關人員並上報有關部門。

心理輔導工作員崗位職責

一、心理輔導員在服務過程中要以服務對象為本,在瞭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以科學、認真、負責的態度制定計劃,開展工作,解除來訪者的心理困惑,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二、心理輔導員要注重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素養和服務水平,瞭解和掌握不同年齡、不同類型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問題,並結合學校實際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輔導方法。

三、心理輔導員要與服務對象家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輔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輔導員要定期對學校內兒童青少年進行生理和心理品質狀況的問卷調查,收集個案,定期對學校內兒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狀況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和講座。

五、心理輔導員要明確公佈心理諮詢室的開放時間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傳欄、講座等形式向學校居民進行心理健康知識宣傳,協助家長促進孩子健康成長。

六、心理輔導員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質的調節,要嚴格遵守《兒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輔導規章制度》,堅持助人自助的原則和平等、尊重的原則。

七、心理輔導員應定期向督導彙報工作進程評估服務效果。要結合村委會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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