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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1篇)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1篇)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1篇)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範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後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卧牀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xx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髒、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3、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一向制定許多相關制度,那麼,以下是小編精心為家整理收集的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全,供家閲讀參考。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光伏電站安全管理,確保光伏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杜絕倒送電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山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各光伏電站。各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光伏電站的各項設施,並有權對損害電站正常運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三條崗位職責

3.1凡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並執行安全管理維護規程。

3.2電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工知識,瞭解電站各部分設備的性能,並經過運行操作技能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值班期間電站安全運行的主要負責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值班人員值班時應遵循以下事項:

4.1值班人員應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巡迴檢查,並按時填寫值班記錄。

4.2值班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必須離開時,應有人代替值班,並經站長允許。

4.3值班時不得喝酒,遊玩。

4.4嚴格按照規程和制度進行操作,注意安全作業。

4.5未經批准,不得拆卸電站設備。

4.6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允許外來人員進入電站參觀。要保證經批准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五條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並填寫值班日誌,對設備運行情況及缺陷處理情況、運行操作、調度命令等進行詳細記錄。

5.2交班人員應認真清點工具,儀表,查看有無損壞或短缺,向接班人員點交,並檢查主控、設備間、宿舍、衞生間的衞生是否合格、具備交接條件。

5.3交班時如發生事故,應分清情況,由交接班人員共同處理,嚴重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交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5.5在接班人員接清各項工作分別簽字確認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六條生產管理

6.1電站應根據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的原則,遵守當地電網公司的發電計劃曲線。

6.2要制定必要的生產檢查制度,以保證發供電計劃的完成。

6.3電站應按批准的計劃停、送電時間執行,不得隨意藉故縮短或增加送電時間。因故必須停電時,按當地供電部門的管理權限辦理停電申請手續,批准後方可執行。

6.4停送電、檢修時,必須服從當地供電局、地區調度命令。

6.5要定期檢查光伏電池方陣的`金屬支架有無腐蝕,並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定期進行絕緣檢驗。方陣支架應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應定期對光伏電池方陣的光電參數包括其輸出功率進行檢測,以保證方陣不間斷地正常供電。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況,光伏電池方陣一般不會受到損壞,但應對電池組件表面及時進行清掃,擦拭。

6.8應每月檢查一次各光伏電池組件的封裝及接線接頭,如發現現有封裝開膠進水,電池變色及接頭鬆動,脱線,腐蝕等,應及時進行理處。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電力管理部彙報。

第七條逆變器維護管理

7.1應嚴格按照逆變器使用維護説明書的規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開機前注意輸入電壓是否正常;在操作時要注意開關機的順序是否正確,各表計和指示燈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變器一般均有斷路,過流,過壓,過熱等項目的自動保護,因此在發生這些現象時,無需人工停機;自動保護的保護點一般在出廠時已設定好,無需進行調整。

7.3逆變器機櫃內有高壓,操作人員一般不得打開櫃門,櫃門平時應鎖死。

7.4在室內温度超過3 0度時,應採取散熱降温措施,以防止設備發生故障,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7.5應定期檢查逆變器各部分的連線是否牢固,有無鬆動現象,尤其應認真檢查風扇,功率模塊,輸入端子,輸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機,不準馬上開機,應查明原因並修復後再開機,檢查應嚴格按逆變器維護手冊的規定步驟進行。

7.7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應達到能夠判斷一般故障的產生原因並能進行排除,如能熟練的更換熔絲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使用設備。

7.8如發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應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並及時通知電力管理部。

第八條配電櫃和測量控制櫃的維護管理

8.1配電櫃和測量控制櫃的具體操作使用和維護檢查,按設備使用維護説明書和技術説明書要求進行。

8.2值班人員對配電櫃的巡迴檢測的內容主要包括:

1)儀表,開關和熔斷器有無損傷;

2)各部件接點有無鬆動,發熱和燒壞現象;

3)觸電保護器動作是否靈敏;

4)接觸開關的觸點是否有損傷;

5)檢查接地情況,用兆歐表測試外殼接地電阻應小於1 0歐;

6)櫃體有無鏽斑。

8.3配電櫃檢修內容主要包括:

1)清掃配電櫃,修理,更換損壞的部件和儀表;

2)更換和緊固各部件接線端子;

3)修理損壞的引線絕緣;

4)箱體如有鏽斑,應清除鏽斑並塗防鏽漆,檢修後,必須檢查接線和極性完全正確後方可通電實驗。

第九條值班人員應定時監視測量控制櫃指示的有關數據。如有異常,立即彙報、處理。

第十條由於測量控制櫃內有直流高壓,非值班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打開機櫃。

第十一條在逆變器內設置孤島效應的檢測防護功能。當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需要辦理停電安全措施時,應先斷開併網逆變器,避免檢修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2.2本安全管理規定由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3

1)建立健全現場料具管理制度和責任制,現場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圖佈置碼放,分片包乾負責。

2)加強現場平面佈置的管理,根據不同施工階段,材料及物資變化,設計變更等情況,及時調整堆料現場的位置,保持道路暢通,減少二次倒運。

3)隨時掌握施工進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調劑,正確組織材料進場。材料計劃要嚴密可靠,及時準確保證施工需要。

4)嚴格按平面佈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線,經常清理雜物和垃圾,保持場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潔。

5)認真執行材料的驗收、保管、發料、退料、回發等手續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各種台帳,對來料原始憑證善保存,按月盤點核算。

6)施工現場必須由專職材料員進行現場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員必須通過考核,持證上崗;材料員的人員配置以能夠使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為準。

7)材料進場必須以施工用料計劃為準,嚴格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有關資料(送料憑證、合格證、材質證明等)必須齊全。

8)現場材料保管必須如下規定:

a)需要施工現場外臨時存放在施工用料時,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按規定辦理臨時佔地手續且材料碼放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

b)現場內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須按施工平面佈置圖中標明的位置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底墊高度不得小於10cm,地面要墊上木方,並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應界線分明,避免混放。

c)現場臨時倉庫中放的.料具必須分類規格碼放整齊,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存放。

d)凡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必須按照其物理及化學性能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進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

9)施工用料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限額發料制度,並設立材料定額員。

b)在施工過程用料必須進行限額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須建立定額考核台帳。

c)現場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開碼放,製作統一的標誌牌,將合格不合格或待檢的材料掛上相應的標牌,成品料標明規格、型號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4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工程建設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環節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等各項指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項目的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燃氣工程實行終身負責制,施工管理人員、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第四條 施工管理涵蓋的內容

1、施工組織與計劃管理

2、材料設備驗收管理

3、施工現場管理

4、簽證管理

5、施工單位資信管理

第五條 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招標、設計、合同及檔案信息管理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 公司規劃建設管理部為施工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工程建設的全方位、全過程管理。

第七條 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規劃建設管理部負責對監理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及管理工作,與監理單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展。

第八條 施工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廉潔自律、剛正不阿,積極維護公司利益和社會形象。

施工組織與計劃

第九條 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在每年初根據市場開發任務制定工程施工計劃,要合理平衡、先難後易、先緊後鬆、先重點後一般,確保工程建設任務圓滿完成。

第十條 規劃建設管理部應根據中標的各施工單位資信情況、組織管理能力、施工質量效率等情況,合理分配施工任務。

第十一條 各施工單位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科學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通過後遵照實施。

第十二條 因用户市場開發的不確定性和多變性,工程計劃的實施也應機動靈活,以適應施工任務的頻繁變動。

第十四條 工程建設任務應列入相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

材料驗收管理

第十五條 材料檢驗、驗收的範圍:

1、施工用各種管材、管件、銅件、法蘭、盲堵板等。

2、施工專用設備,如各種閥門、伸縮器、調壓器、 流量計、燃氣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帶、警示帶、焊條等。

4、附屬工程用建材,如鋼筋、水泥、石子、沙、機磚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防鏽漆、玻璃絲布等。

第十六條 材料檢驗手段包括目測和儀器檢驗,目測材料外觀無明顯缺陷和損傷;儀器檢測管壁厚度、內外徑、長度、設備氣密性等;對銅件應進行破壞性試驗,確保其強度和韌性。規劃建設管理部應積極探求先進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標準和能力。

第十七條 材料集中驗收

公司採購部門或施工單位按批次集中採購的材料,由規劃建設管理部對每個批次的生產許可證、材質書、材料合格證、檢驗報告、試驗報告等進行檢驗校對,在倉庫集中檢驗並出具驗收報告。

第十八條 材料進場驗收

採購、領用的材料進場後(施工現場臨時倉庫)必須進行檢驗,檢驗數量不低於進場總量的10%,庫存時間較長即將使用的閥門應進行試壓,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十九條 防腐驗收

對於管道防腐如石油瀝青、環氧煤瀝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對管材、壁厚等驗收合格,防腐材料驗收合格後對管道集中防腐進行現場檢驗,檢驗包括:除鏽、防腐材料調製、防腐工藝、防腐等級進行全過程間斷性檢驗,每批次防腐完畢,進行防腐管的抽樣檢查,結果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抽檢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管理員應不定點、不定時對進入現場的材料進行抽檢,以確定使用材料是否與已驗收材料相符,杜絕偽劣材料混入施工現場。施工管理員對發現的不合格材料有權進行沒收、銷燬並處罰。

第二十一條 生產運行部門在參與工程驗收時,有義務對材料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二條 對因工作失職、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導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現場造成質量問題和損失的,根據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中的工作不作為相關條款追究責任。

現場管理

第二十三條 施工現場實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員)負責制,工地代表對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全權負責,並接受部門經理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二十四條 現場管理包括:質量控制、成本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監管以及為實現上述目標實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二十五條 質量控制是現場管理的核心內容,為實現質量管理目標,應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和規範,嚴格履行技術交底和設計變更程序,照圖施工,規範施工。

2、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信條件,包括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崗位操作證書、技術人員實際操作能力、機械設備配置水平等。

3、加強合同管理和項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

4、加強對施工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審查、論證、比對、調整、監督和落實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

5、加強材料設備的質量檢驗複核,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

6、建立嚴格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制度。階段驗收至少應包括:下管前的溝槽驗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檢驗、防腐檢驗、技術措施驗收(如套管和隔離保護措施等)、警示帶(或金屬示蹤帶)驗收,隱蔽工程簽證驗收和管線定位等;竣工驗收至少應包括:強度試壓、氣密性試驗、管道吹掃驗收、防腐檢測、金屬示蹤帶檢測、外觀驗收和室內佈局合理性驗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項目驗收,應由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組織或參與,生產運行相關部門應派人蔘加驗收。

7、實行項目監理的,應按照監理制度進行施工監管,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應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門應積極探索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努力提高工程質量,降低投資成本。

第二十六條 成本控制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

1、工程發包應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工程結算應嚴格執行中標價格和相關決算標準。

2、工程簽證應及時、準確,簽證必須和圖紙相符,不得重複簽證。

3、施工管理人員應提前辦理施工的相關手續和外部溝通協調工作,並適時處理解決隨時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糾紛,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減少停工窩工導致的成本增加。

4、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做好甲供材料(設備)的出庫管理,有效杜絕公司財產流失。

5、做好工程預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賠導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條 進度控制主要針對大型獨立工程項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項目。保障施工進度應具備以下條件:

1、科學完善的工程施工計劃、公平合理的任務平衡分配機制以及靈活機動的調節保障措施。

2、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措施、儲備充裕的施工技術力量和強有力的管理手段。

3、組織有效的工程協調例會,高效務實的協調解決問題的機制。

4、可靠的物料供給渠道和充足的資金來源。

第二十八條 安全施工是現場管理的基本任務,安全施工的責任主體是施工企業,但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承擔着重要的監管職責,對施工安全承擔連帶責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管理人員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施工的組織保證措施,健全安全責任體系,檢查安全責任制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落實和專(兼)職安全員設置情況。

2、審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中有無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並督促其實施;核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種類和編審手續,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的安全檢查與監督,杜絕不規範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強安全防護和現場警示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條 規劃建設管理部可制定具體的現場管理措施,在不違背合同主要條款的情況下制定必要的處罰措施,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的行為進行適當的處罰,以保障工程建設任務的圓滿完成。

第三十條 施工管理人員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和相關的各種記錄,並對施工資料進行系統的整理、彙總和存檔管理。

簽證管理

第三十一條 施工管理員(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簽證的第一責任人, 必須嚴格核實工程數量,嚴禁以任何方式虛報、多報、重複報工程量,違者將按照《違紀職工處罰條例》進行處分。

第三十二條 重大的或可能導致投資增加的設計變更應在變更前徵得總經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條 實行固定總價合同的,原則上不得有任何簽證;但設計變更頻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單位提出意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後予以簽證;增加幅度超過合同總價10%的,應報董事會批准。

第三十四條 實行固定單價的,合同內涵蓋、但實際工程量與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 的順序進行審核簽證;合同內未涵蓋的新增項目,由施工管理員上報部門經理,造價在一萬元以內的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一萬元以上(含)的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三十五條 實行可調價格或“成本加薪酬”結算方式的,應根據合同界定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計價單位,嚴格履行現場簽證程序,確保簽證數據真實準確。

第三十六條 因設計變更需要改變施工方案的,應根據合同及上述相關規定確定是否進行簽證;如果已經按原設計開工或完工,設計變更後需要返工的,應按實際增減工程量(或造價)進行簽證。

第三十七條 由建設單位委託施工單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費用,因建設單位責任導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窩工及機械擱置,不可抗力導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應按相關規定據實簽證。

第三十八條 以庭院户內工程為包乾單價的,應按下列方法確定簽證範圍:

1、中壓管道及調壓站等附屬設備(以調壓站出口閥門或低壓出口管道出調壓站基礎/箱體為界)應單獨簽證。

2、有院牆的居民小區,庭院户內工程以院牆為界,無院牆的以樓前管道起始端退後20米為界,界外工程應做簽證。

3、商業用户表前閥之前的工程應做簽證。

第三十九條 隱蔽工程必須在隱蔽前由施工管理員和施工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確認後現場簽證,特殊原因未能現場籤認的,應做好詳細的施工日誌,竣工後及時補籤。補籤時存在爭議的,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記錄為準。

第四十條 工程簽證量必須同測繪數據一致,必要時可由測繪人員複核工程量並簽字,部門經理全面把關。

第四十一條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簽證單在7日內做出竣工資料,報規劃建設管理部審核。為便於運行管理,竣工圖應在工程驗收前向參與驗收的部門提供。

質量信譽等級評定

第四十二條 為了促進施工企業提高施工質量,增強項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評定體系。

第四十三條 質量信譽等級評價的內容包括:施工企業組織管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合同履約情況、施工技術力量和水平、施工質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進度、服從指揮情況等。

第四十四條 規劃建設管理部應將各項評價指標按重要程度設置不同的分值和權數,制定詳細的評分細則,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業的質量信譽等級檔案。

第四十五條 質量信譽等級評價於每年年底工程結束後舉行,由工地代表、監理工程師、規劃建設管理部相關人員、生產運行部門相關人員進行投票打分。投票權數中工地代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應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權平均後為最終得分,質量信譽等級按得分高低劃分排序。

第四十六條 質量信譽評價等級將作為每年工程招標評分的一個參考,可佔到招標評分的10-30%,具體由總經理辦公會在開標前確定確定。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同《招投標管理制度》、《規劃設計和圖紙會審管理制度》、《檔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結合使用。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5

一、施工現場人員、車輛出入由項目消防保衞組負責登記管理。嚴禁閒雜人員隨意進出,外來人員出入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出入現場應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證。對於無任何證明出入現場者,值班警衞有權盤查,並制止其行為。

三、有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門衞應登記,帶貨出廠時,需憑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主管工長開具的“通行證”,並嚴格檢查攜帶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衞應加強管理,禁止與本項目生產施工無關的`外來車輛進入現場。

五、值班警衞在查驗出入現場車輛的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將其扣留。並立即報告保衞負責人,及時協調處理解決。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6

1、工程祕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於查閲。

7、借閲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閲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閲表,並及時歸還。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中鐵龍袍智慧新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維護城鎮環境衞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南京市相關規定和現場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稱施工現場),是中鐵龍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管轄下的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施工場地。

第三條公司安質、建管、商務合約、預算合同等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施工現場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鼓勵各參建單位在工程施工中採取綠色、先進的施工技術,推進施工現場的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範圍,以經批准的建設工程用地、臨時用地、臨時佔用道路範圍為準。

公司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到施工現場監管部門辦理安全監督備案手續,並提供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資料。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公司履行下列責任:

(一)建設工程招標或者直接發包時,在招標文件和承發包合同中明確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有關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措施;

(二)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並在招標文件和工程承發包合同中單獨列支,不得將其納入招標投標競價範圍;

(三)建設工程開工前,預付不少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部分的60%,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確定前,組織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毗鄰建(構)築物、各類管線、重要設施等產生影響的現場進行勘查,並將勘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給設計單位;

因工程施工對毗鄰的建(構)築物、各類管線、重要設施等造成安全隱患的,應當組織相關單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安全,並及時委託專業檢測機構或鑑定機構對其進行安全性鑑定,排除安全隱患;

(五)成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對施工現場揚塵整治負總責,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協調管理;

(六)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勘察、設計單位履行下列責任:

(一)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提供的勘察報告和設計文件應當真實、準確;

(二)執行操作規程和文明施工有關規定,採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構)築物的安全;

(三)工程設計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註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建設工程本體以及毗鄰的建(構)築物、各類管線、重要設施等的監測要求和監測控制限值等,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四)在勘察設計文件中標明現場服務的節點、事項和內容,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監理等單位作出詳細説明,並及時處理施工中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應急搶險的需要,配合有關單位及時提出處理措施;

(六)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責任。

第九條監理單位履行下列責任:

(一)配備與建設工程項目相適應的專業監理人員和專職安全監理人員,專職安全監理人員應當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確需更換的,不得降低相應的資格條件,並履行相關變更手續;

(二)審查進場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記錄施工總承包和專業分包單位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的在崗情況;

(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並實施跟蹤監理;重點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實施旁站監理;

(四)現場見證取樣送檢,參與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督促施工單位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五)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責任。

第十條施工單位履行下列責任:

(一)建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執行企業負責人及項目經理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定期組織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檢查;

(二)和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勞動關係,並交納社會保險。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確需更換的,不得降低相應的資格條件,並履行相關變更手續;

(三)應當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施工方案以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項目經理應當指定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

(五)落實和執行文明施工的目標、制度以及工程各階段文明施工的計劃和措施,按照規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七)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責任。

第十一條建築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等租賃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規範,提供符合要求的設備、設施、材料,建立使用、維護和報廢制度,並接受施工現場監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二條公司按規定委託具有監理和造價諮詢資質的項目管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前期、勘察、設計、施工等全過程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

第十三條公司和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在審核工程竣工結算時,應當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測定表格確定費率,計取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因故暫停施工的,公司應當和監理、施工等單位簽訂管理協議,明確停工期間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各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管理協議約定,做好停工期間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涉及臨近管線作業的,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及時提供交底和指導服務。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各參建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十七條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論證、審核、審批等程序和交底、驗收等手續。

當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至關鍵節點時,施工單位應當至少邀請一名參與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的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專家應當在市施工現場監管部門公佈的專家庫中選取。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樁工機械、高處作業吊籃、場內施工機動車輛和整體提升腳手架等應當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書,並在市施工現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九條高大模板支撐系統、二十米以上的懸挑腳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使用的鋼管、扣件應當在監理單位見證下,施工單位取樣,送法定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作為專項方案設計計算依據。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規定的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防護服裝和安全生產作業環境,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反操作規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季節和天氣特點,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預警和安全防護措施;出現高温天氣或者其它異常天氣時,應當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業。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應急保障制度和體系,制定企業、項目應急預案,落實物資、設備、人員等應急資源。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事故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救援,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施工現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文明施工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範圍內的施工現場管理。

公司應當督促監理、施工單位按照標準做好施工現場管理,在工程開工、收尾、拆圍、綠化等施工階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標準。

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公司組織完成圍擋設置、施工現場道路硬化、沖洗台設置以及落實保潔責任,並報施工現場監管部門驗收。未經驗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請辦理建築垃圾處置許可。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擋,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採用符合要求的硬質材料,不得使用彩條布、竹籬笆或者安全網等,表面應當整潔、美觀,色彩和周圍的環境相協調;

(二)圍擋高度不得低於2.0米,臨時道路挖掘採用不得低於1.1米的警示護欄。圍擋應當設置不得低於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區主幹道、景觀道、商業區、風景區以及影響市容景觀的施工現場,圍擋不得低於2.5米;

(四)基礎平整、牢固,圍擋不得用於擋土、承重。

第二十八條施工現場的主要入口處應當設置工程概況牌,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衞牌,文明施工牌,揚塵防治公示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建築垃圾運輸處置公式牌,以及其他應當設置的施工標牌。

第二十九條施工現場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場地應當實施硬化處理;城區主幹道、景觀道、商業區、風景區兩側樁基工程應當實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現場應當採取保潔措施,不得積塵、積泥。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裝、材料堆放、臨時設施設置,應當符合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的要求。

第三十條車輛沖洗台應當設置在施工現場出入口,並設置排水溝、污水沉澱池,配備高壓沖洗設施。推廣使用自動沖洗裝置。

沖洗台的長度不得小於八米,寬度不得小於六米。清洗車輛的污水,應當綜合循環利用,或者經沉澱處理達標後按要求排放。

確因場地條件無法設置車輛沖洗台的,應當採取其他有效保潔措施,確保淨車出場。

第三十一條渣土運輸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現場管理員,負責運輸車輛保潔、裝載卸載的驗收工作,並做好書面記錄;配合和服從施工現場清潔保潔的管理。

車輛未經沖洗乾淨不得出場。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當採取下列揚塵控制措施:

(一)施工現場腳手架外側設置整齊、清潔的密目式安全網,鼓勵採用不透塵材質的安全網;

(二)裸置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採取覆蓋、固化或者綠化措施;

(三)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築材料採取有效覆蓋措施,現場加工易產生粉塵的建築材料應當在封閉的環境中進行;

(四)建築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四十八小時內不能及時清運的,採取覆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五)建(構)築物拆除施工過程中採取濕式作業法,拆除作業時對拆除的建(構)築物進行灑水或者噴淋;

(六)路面銑刨後應當採取措施控制揚塵,並在二十四小時內攤鋪瀝青。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周邊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環境:

(一)建設工程項目的外立面緊鄰人行道或者車行道的,應當採取安全防護設施,並設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導標誌;

(二)對道路實施全部封閉、部分封閉或者減少車行道,影響行人出行安全的,應當設置安全通道;

(三)臨時佔用施工現場以外的道路或者場地的,應當設置圍擋予以封閉;

(四)在城市道路上開挖管線溝、槽、坑,當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為通行道路的,在該道路上覆蓋鋼板並固定可靠,對一些危險部位應當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為作業人員提供安全、衞生的生活環境:

(一)生活區與施工作業區分開設置,不得在施工現場內搭設帳篷;

(二)建立生活衞生責任制,食品、飲水符合衞生管理要求,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工作。設置的臨時廁所等衞生設施符合市容環境衞生標準;

(三)職工宿舍內的衞生、通風、照明設備良好,淨高不得低於2.4米,走道寬度不得小於0.9米;

(四)每間居住人員不得超過十六人,牀鋪不得超過兩層,嚴禁使用通鋪;設置可開啟式窗户,宿舍內應當設置生活用品專櫃;

(五)各類生活設施應當符合消防、通風、衞生、採光要求。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不得擅自改變臨時設施的使用性質。施工結束後應當及時拆除施工現場圍擋和其他施工臨時設施,平整施工場地,清除建築垃圾、渣土及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現場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與施工現場監管部門聯網的實時視頻監控系統。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安質部和建管部為主責監管部門,其他部門配合負責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八條施工現場監管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監管人員和裝備;

(二)監督檢查建設工程各責任主體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為,以及管理體系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對違反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等行為進行查處;

(四)參加建設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施工現場監管部門進行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相關資料;

(二)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責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停施工;

(四)依法依規應當採取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處罰措施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相關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採取約談上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更換現場負責人等措施。

(一)未配備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專業監理人員或者專職安全監理人員的;

(二)未審查施工單位相關人員資格證的;

(三)未對施工現場發現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問題進行跟蹤監理的;

(四)未按照規定實施旁站監理的。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相關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採取停工、約談上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更換現場負責人等措施。

(一)建(構)築物拆除施工過程中未採取濕式作業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開挖管線溝、槽、坑,未按照規定覆蓋鋼板的;

(三)未按照規定設置圍擋、標識牌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場地硬化或者場地積塵、積泥嚴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安裝機械設備、堆放材料、設置臨時設施的;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相關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採取停工、約談上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更換現場負責人等措施。

(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指定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的;

(二)施工起重機械、樁工機械、高處作業吊籃、場內施工機動車輛和整體提升腳手架等設施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或使用未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進行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作業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及地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施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8

(一)基礎施工階段

1、土石方作業安全防護

1)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施工,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2)採用機械挖土旋轉半徑內不得有人停留。

3)採用人工挖土時,人與人之間的操作間距不得小於2.5m。並應設人觀察邊坡有無坍塌危險。

4)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應按規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撐。

5)開挖深度超過2m,必須在邊沿處設兩道護身欄杆或加可靠圍護,危險處,夜間應設紅色標誌燈。

6)槽、坑、溝邊與建築物、構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5m。

7)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擋土牆、護坡樁、大孔徑樁及擴徑樁等施工安全防護。

1)施工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上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2)施工現場應設圍檔與外界隔離,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3)需要下孔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腰繫安全帶(繩),且保證地面上有監護人。

4)人員上下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或乘運土工具上下。

5)樁孔應備孔蓋,深度超過5m時要進行強制通風,完工時應將孔口蓋嚴。

6)人工提土需用墊板,應寬出孔口沒側不小於1m,板寬不小於30cm,板厚不小於5cm,孔口大於1m時,孔上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

7)挖出的土方應隨時運走,暫時不能運走的應堆放在孔口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過1m,孔口邊不能堆放任何物料。

8)裝土的設施(容器)不能過滿,孔上任何人不準向孔內投扔任何物料。

3、基坑支護

1)基坑開挖之前,要按照土質情況、基坑深度及周邊環境確定支護方案,其內容主要包括:防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須針對施工工藝結合作業條件,要對施工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業人員安全及防止周邊建築、道路等產生不均勻沉降,設計制定具體可行的措施,並在施工中付諸實施。

3)高層建築的箱型基礎,實際上形成了建築的地下室,隨上層建築荷載的加大,要求在地面以下設置三層或四層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常超過5~6m,且面積較大,給基礎工程的施工帶來困難和危險,必須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事故。由於基坑加深,土側壓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現,所以必須做專項支護設計以確保施工安全。

4)支護設計方案必須合理,方案必須經上級機構審批。有的地方規定基坑開挖深度超過6m時,必須經建委專家組審批。

(二)結構施工階段

1、洞口、臨邊作業安全防護

1)臨邊作業安全防護

a:基坑施工深度達到2m時必須設置1.2m高的兩道護身欄杆,並按要求設置固定高度不低於18cm的檔腳板,或搭設固定的立網防護。

b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在任何一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c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小眼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閉處理。

d分層施工的樓梯口,豎井梯段邊及休息平台處必須安裝臨時護攔。

2)洞口作業安全防護

a:施工作業面、樓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邊尺寸為2.5-25cm以上的洞口,必須設堅實蓋板並能防止挪動移位。

b 25×25cm--50×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固定蓋板,保持四周擱置均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50×50cm--150×150cm的洞口,必須預埋通長鋼筋網片,鋼筋間距不得大於15cm,或滿鋪腳手板,腳手板應綁紮固定,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

d 150×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搭設圍護架,並設雙道防護欄杆,洞口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網的四周必須牢固,嚴密。

e位於車輛行駛道路旁的洞口、深溝、管道、坑、槽等,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於當地額定卡車後輪有效承載力的2倍的荷載。

f電梯井必須設不低於1.2m的金屬防護門。

g洞口必須按規定設置照明裝置和安全標誌。

2、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1)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築物上層四周必須支搭3m寬的水平網,網底距地不小於3m。

2)建築物出入口應搭設長3-6m,且寬於通道兩側各1m的防護網,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

3)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保證人、物的安全。 4)高處作業使用的凳子應牢固,不得搖晃,凳間距離不得大於2m,且凳上腳手板至少鋪兩塊以上,凳上只許一人操作。

5)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嚴禁投擲物料。

(三)起重設備安全防護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必須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

2、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物料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3、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採用45--60°,且不得小於30°,吊索與物件梭角之間應加墊塊。

4、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要按臨時用電規範執行。

5、鋼絲繩與捲筒應連接牢固,放出鋼絲繩時,捲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鋼絲繩時,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

6、鋼絲繩採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不應小於300mm,其編結部分應捆紮細鋼絲。編結鋼絲繩宜用6×37的鋼絲繩。

7、當採用繩卡固接時,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格、數量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與繩直徑匹配的繩卡數

鋼絲繩直徑(mm) 10以下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繩卡數(個) 3 4 5 6 7

繩卡間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8、最後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於140mm。繩卡夾板緊固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長繩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短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繩卡初次固定後,應待鋼絲繩受力後再度緊固,並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的高度壓扁1/3。

9、每次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連接部位。當鋼絲繩在一個節距內斷絲根數達到或超過下表時,要給予報廢。

鋼絲繩報廢標準(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

採用的安全係數鋼絲繩規格

6×19+1 6×37+1 6×61+1

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

6以下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16 8 30 15 40 20

10、吊鈎的質量非常重要,其斷裂可能導致重大的人身及設備事故。目前,中小起重重量的起重機的吊鈎是鍛造的,大起重樑起重機的吊鈎採用鋼板鉚合,稱為片式吊鈎。起重機的吊鈎和吊環嚴禁補焊。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必須更換。

1)表面有裂紋、破口;可用煤油洗淨鈎體,用20倍的放大鏡檢查鈎體是否有裂紋,特別要檢查危險斷面和螺紋退刀槽處;

2)危險斷面及鈎頸有永久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超過原高度10%時;

4)吊鈎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應報廢襯套;

5)銷子(心軸)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鋼絲繩鏽蝕或磨損報廢標準的折減係數

鋼絲繩表面鏽蝕或磨損量

(%) 10 15 20 25 30~40大於40

折減係數85 75 70 60 50報廢

(四)部分施工機具安全防護

1、對焊機

1)對焊機應安置在室內,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對焊機並列安裝時的間距不得小於3m,並應分別接在不同的開關箱上,分別有各自的開關及漏電保護;導線截面應不小於下表的要求:

對焊機導線截面最小面積表

對焊機的額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電壓為220v時的

導線截面(mm) 10 25 35 45

一次電壓為380v時的

導線截面(mm) 6 16 25 35 50 70 150

2)作業前,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要靈活,夾具要牢固,起、液壓系統無泄漏,確認可靠後,方可施焊;

3)焊接前,要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4)斷路器的接觸點、電極應定期光磨,二次電路全部連接螺栓應定期緊固。冷卻水温度不得超過40℃;排水量根據温度調節;

5)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置托架。

6)閃光區應設檔板。

2、電焊機:

重點介紹電焊機二次側安裝空載降壓保護裝置問題。

1)電焊機設備的外殼應做保護接零(接地),開關箱內裝設漏電保護器;

2)關於電焊機二次側安裝空載降壓保護裝置問題

a:交流電焊機實際就是一台焊接變壓器,由於一次線圈與二次線圈相互絕緣,所以一次側加裝漏電保護器後,並未減輕二次側的觸電危險;

b:二次側具有低電壓,大電流的特點,以滿足焊接工作的需要。二次側的工作電壓只有20多伏,但為了引弧的需要,其空載電壓一般為45~80伏(高於安全電壓)。

c:因此強制要求弧焊變壓器加裝觸電裝置,因為此種裝置能把空載電壓降到安全電壓以下(一般低於24伏);

d:空載降壓保護裝置。當弧焊變壓器處於空載狀態時,可使其電壓降到安全電壓值以下,當啟動焊接時,焊機空載電壓恢復正常。

e:防觸電保護裝置。

將電焊機輸入端加裝漏電保護器和輸出端加裝空載降壓保護合二為一採用一種保護裝置。

f:電焊機的一次側與二次側比較,一次側電壓高,危險性大,如果一次線過長(拖地),容易損壞或機械操作發生危險,所以一次側線安裝的長度以儘量不拖地為準(一般不超過3m),焊機儘量靠近開關箱,一次線最好穿管保護和焊機接線柱連接後,上方應設防護罩防止以外碰觸;

g:焊把線長度一般不超過30m,並不準有接頭。接頭處往往由於包紮達不到電纜原有的防潮、抗拉、防機械損傷等性能,所以接頭處不但有觸電的危險,同時由於電流大,接頭處過熱,接近易燃物容易引起火災;

h不得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3、潛水泵。因為要直接放入水中使用,操作時要注意的是:

1)水泵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接地),開關箱中裝設漏電保護器(15ma×0.1s);

2)水泵應放在堅固的筐內置入水中,水泵應直立放置。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時,應先切斷電源,禁止拉拽電纜;

3)接通電源應在水外先行運轉(試運轉時間不超過5min),確認旋轉方向正確無泄漏現象;

4)葉輪中心至水面距離應在0.5~5m之間,水深不得低於0.5m,泵體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四)鑽探施工現場的幾個重點安全防護

1、鑽機機場地基的要求

1)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固,適用。鑽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地基的面積是根據鑽機及其輔助系統及循環系統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的。比如:一般情況下:

100型鑽機地基所佔總面積最少是60m,長×寬是10×6m;

300型鑽機地基所佔總面積最少是99m,長×寬是11×9m;

600型和1000型鑽機地基所佔總面積最少是143m,長×寬是13×11m;

2)山坡修築的鑽機機場地基,巖石要堅固穩定,坡度一般在60~80°;地層不穩定時,坡度應小於45°;

2、鑽機安裝、拆卸、搬遷的幾個重點注意防護的問題

1)安裝、拆卸鑽塔應鋪設工作台板,台板、塔板長、厚度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塔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鑽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鑽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箍加固;(這個問題,我局許多機台都不同程度存在問題)

3)起、放鑽架,鑽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下表要求:

鑽架外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1 <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4)安裝鑽機時,鑽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鑽機立軸中心與鑽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範圍±15mm;

5)鑽機、動力機、泥漿泵外露齒輪、皮帶輪、轉動軸、傳動帶等傳動部位應有防護罩或傳動欄杆;

6)設備搬遷時,應有專人指揮;鑽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要採取措施防止傾斜;

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的坡上或凹凸不平和鬆軟的地面整體遷移鑽機;

7)鑽機的升降系統是否安全可靠關係到操作過程的安全。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滑車和擰卸工具等要可靠、安全靈敏。天車、繩卡等要定期檢查合格;提引器、提引鈎應有安全閉鎖裝置;

8)鑽塔工作台及鑽機地基處在陡山坡的山坡邊緣應安裝可靠的防護欄杆,防護欄杆的高度應大於1.2m,堅固、穩定。工作台的木質塔板應大於50mm或採用防滑鋼板;

9)鑽塔的繃繩應採用φ12.5mm以上的鋼絲繩;18m以下的鑽塔應設4根繃繩;繃繩安裝要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的夾角應小於45°;地錨深度應大於1m;

10)關於安裝避雷針的要求:

a:避雷針與鑽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固定在鑽塔人字架中間;

b:接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c:引下線沿鑽塔向下敷設時,應使用絕緣子與鑽塔構件隔開一定距離,與鑽塔繃繩間距應大於1m;引下線沿鑽塔向下拐彎的地方不能成直角,引下線入地的地方應選擇在人員活動較少的機場一側;

d:接地極與電機的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於3m,接地電阻應小於15ω;(臨時用電技術規範要求不得大於30ω)對於電阻率較高的巖石層和電阻率較大的砂層可挖槽坑回填黃土,並加木炭和食鹽,以保持入地極潮濕狀態,降低接地電阻。也可以使用增加接地體的長度和數量來降低接地電阻。

a)接閃器(避雷針)。雷電接閃器有銅質接閃器。如購買有困難,也可自制鐵質避雷針,自制的鐵質避雷針可使用長度1.5~2.5m,直徑為42mm的鑽桿,頂部為尖狀,在距下部尾端約0.15m處加工一個直徑為0.08m台階並配螺帽,以便安裝時固定,針體的中間焊接一個接線環(一般焊接一個銅環)。如沒有42mm的鑽桿,自制的鐵質避雷針也可選用截面積不少於100mm的鋼筋做成;

b)引下線。應使用斷面積不少於25mm°銅質裸體絞線,也可採用斷面積不少於35 mm的鋼質絞線或直徑8~10mm的鋼筋;(一般情況下,宜採用扁鋼和圓鋼,尤其是圓鋼)。

c)接地裝置。是用來引泄雷電電流盡快散入大地的裝置。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一般不應大於10~15ω;接地極可用角鋼(50×50×5mm,長度約3m),或鋼管(直徑35~50mm,長度2~3m)做成。各部分要可靠地焊接。

(五)季節施工安全防護

1、夏季施工:重點注意作息時間和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重點做好防止觸電、防雷、防坍塌、防大風等安全技術措施;

3、冬季施工:制定防風、防火、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措施;

(六)關於地理信息工程施工要強調的問題:

1、一是觸電事故;二是中毒窒息事故;三是交通事故等。

2、在高壓線下和高壓輸變電設施附近作業時,要保持有效安全距離,嚴禁雨天、霧天、雷電天氣作業和使用金屬塔尺、標杆(與輸電線路的有效安全距離規定見下表)

塔尺、標杆頂端與輸電線路最小距離

電路電壓(kv)<1 1-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允許距離(m) 1.5 3.0 4.0 5.0 6.0 7.5

3、夜間作業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4、使用10w以上的大功率儀器設備時,作業人員應具備安全用電和觸電急救的常識。工作電壓超過36v時,供電作業人員絕緣防護用品。接地電極附近應設置明顯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看管。雷電天氣嚴禁使用大功率儀器設備施工。在井下作業的所有電氣設備外殼必須接地。

5、嚴禁使用金屬桿直接扦插探測地下輸電線和光纜。

6、對地下管線進行開挖驗證時,必須小心謹慎,防止損壞管線。

7、預防缺氧、窒息的對策措施:

1)應遵守先通風、檢測,後作業的原則。

打開窨井蓋至少5分鐘以上才可探視井下情況;

應配備氧氣濃度、有害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報警儀器、隔離式空氣保護器具(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等)、通風換氣設備和搶救器具(繩纜、梯子等)。

下井調查或施放探頭、電極、導線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及可燃氣體的濃度測定,超標的管道必須採取安全生產防護措施以後才能進行作業。

2)作業環境空氣中氧氣濃度大於18%和有害氣體擺渡達到標準要求以後,在密切監視下才能作業;對氧氣、有害氣體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作業及其場所,作業過程中應定時或連續檢測保證安全作業,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以防止氧中毒。

3)在井口或缺氧、窒息危險的工作場所,要有人看守,在醒目的地方設警示標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禁止在井內或管道等地方吸煙及使用明火;

下井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繩;

井下作業完畢應立即蓋好井蓋;

5)加強有關缺氧、窒息危險的安全管理、教育、搶救等措施等。

(七)“三寶”、“四口”防護

“三寶”防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正確使用;

“四口”防護: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種洞口的防護應符合要求;

1、安全帽

1)安全帽是防衝擊的主要用品,要具有一定強度的帽殼和帽襯緩衝結構組成,可以承受和分散落物的衝擊力,並保護或減輕由於雜物從高處墜落至頭部的撞擊傷害;

2)人體頸椎衝擊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國家標準規定:用5kg鋼錘自1m高度落下進行衝擊試驗,頭模受衝擊力的最大值不應超過500kg;耐穿透性能用3kg鋼錐自1m高度落下進行試驗,鋼錐不得與頭部接觸;

3)帽襯頂端至帽殼頂內面的垂直間距為20~25mm,帽襯至帽殼內側面的水平間距為5~20mm。

4)安全帽在保證承受衝擊力的前提下,要求越輕越好,重量不應超過400g。帽殼表面光滑,易於滑走落物。

5)安全帽必須是正規生產廠生產,有許可證編號,有檢查合格證等。不得購買劣質產品。

6)戴安全帽時,必須繫緊下顎繫帶,防止安全帽墜落失去防護作用。安全帽在冬季佩帶在防寒帽外時,應隨頭型大小調節緊牢帽箍,保留帽襯與帽殼之間緩衝作用的空間。

2、安全網(略)

3、安全帶

1)使用安全帶要正確懸掛。

a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帶繩長限定在1.5~2m。

b應做垂直懸掛,要高掛低用比較安全,當做水平位置懸掛使用時,要注意擺動碰撞,不宜低掛高用;不應將繩打結使用,不應將鈎直接掛在不牢固物體或直接掛在非金屬牆上,防止繩被割斷。

c關於安全帶的標準(略)

安全帶一般使用五年應報廢。使用兩年後,按批量抽檢,以80kg重量,自由墜落試驗,不破斷為合格。

4、“四口”(略)

(八)項目施工安全內業管理

1、施工現場安全基礎管理資料必須按局的要求標準整理,做到真實準確、齊全;

2、作書面記錄和簽字的問題。歸納起來具體有四個方面的意義:

1)有利於規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教育及其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行為。

2)有利於從程序上保證書面記錄的內容完整、全面、真實,有利於安全管理部門更好地掌握本單位或各被檢查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3)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員的工作是一個考核,有利於提高其責任心。

4)在各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書面記錄可以確定、分清有關人員的生產安全事故責任提供直接的證據,也可以據以判斷有關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失職、瀆職等行為。

需要作出書面記錄的事項有:

1)檢查、活動、教育、技術交底等的時間。

2)地點。檢查、活動、教育等工作的地點,儘量詳細到具體單位和場所。

3)內容。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活動的內容,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開會具體研究的內容等等。

4)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需要在原始記錄上簽字,是對其行為的一種監督和制約。

3、加強各單位安全檔案管理。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9

室內裝修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開工時,召集所有工地人員,簡明交代有關事項,例如:工期要求、質量、安全、工地紀律、現場文明衞生、施工管理人員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員對整個工程有一定認識。

(2)工地放樣,按照平面圖紙尺寸依次彈線放樣,並認真核對實地放樣與平面圖紙尺寸是否有關,若出現實地尺寸與圖紙不符時應及時與設計人員進行處理,並請甲方到場徵求意見,在得到共同認可後方能進行施工。

(3)施工調度包含人員(工種)、材料、機具的調度,根據施工進行及實際情況合理地、科學地進行調度,避免出現施工混亂,施工間斷以減少浪費和損失,具體內容:

①人員(工種)調度

加強計劃管理,針對各種施工特點和相關的聯繫,須使施工的進展具有均衡性和節奏性,消除停工、離工現象。例如:當電工佈線管時,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牆,但可以安排木製作門面或傢俱施工,以免相互爭場地出現離工現象,當某些工程項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時交叉進行時,可適當集中力量於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當一些工程受場地制約,無法集中太多人員施工時,則可在保證重點工程的同時,安排一部分人員去做輔助工程的附屬工程,當各工序同時展開時,管理者須安排一些後備工程。總之,通過人員的合理調度,達到保證各工種專業人員不間斷,按次序從一個項目轉移到另一個項目進行施工。

②材料調度

施工期間,管理者須對各工種材料庫存量登記清楚,並預計出未來數天內對材料的需求量,及時給予調供,禁止出現停工待料現象。同時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潔,切勿使材料亂置於現場。為避免工地空間變小影響施工,需控制材料進場時間。對進場材料,設置工地材料庫房進行保管,施工材料的發放以當天用料當天發放為基本原則。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員隨意浪費材料,主要抓好二個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設計,二是抓好剩餘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盜及順手牽羊的現象。

③機具管理

實行施工機具領用登記制度,以'誰領用、誰保管、誰負責'為原則,防止出現不正常的損壞和遺失。調度好各工序機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機具閒置,提高施工機具的使用率,同時還須加強對施工機具的保養,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機具,使用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工程完畢,應安排專人對機具進行清理、保養之後方可收回倉庫。

(4)施工日記

施工日記是反映整個工程施工詳細過程的備忘錄,施工日記須堅持當日寫記,內容包括:當天日期、天氣、施工內容、施工人數、材料使用、工作進度、施工現場狀況及有關工程的事項。

(5)施工檢查

施工管理中一個重要環節即是施工檢查,分以下三個方面:

①工藝質量檢查

檢查各階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及時發現問題進行糾正,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②安全檢查

a.嚴防施工場地發生火災,在易燃場地燒焊時,應清理淨周圍的易燃物品,配製滅火器械,必要時指定專人監護。

b.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如不易做到,應劃出吸煙範圍,並要求施工人員養成吸煙後隨手掐滅熄煙頭方可離去的習慣。但是在進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時,絕對禁止在工地現場吸煙。禁止在工地用電爐、電熱鍋等燒煮食物。

c.嚴禁非電氣人員安裝及維修電路,防止發生觸電傷亡事故。

d.防止閒雜人員破壞,每日施工完畢,須將門窗鎖好,注意工地鑰匙的傳遞,巡視工地,檢查防範措施。

③施工進度檢查

除重點檢查關鍵工序的施工進度外,還要經常瞭解其它工序的進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避免出現非關鍵工序的阻滯,影響整個工程工期的現象。

根據進度檢查結果,按實際施工進度狀況不斷地修正原網絡進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進度。對阻礙施工進度的工序,除修正網絡表外,還須做出該工序的施工流程圖,以便合理調動人力、物力進行施工。

(6)與甲方(業方)聯繫、交流

施工過程中管理人員須經常和甲方聯繫,約同甲方檢查工作,介紹施工情況,並及時將甲方的意見反饋,互相溝通,增強甲方對施工的信心。主要聯繫工作的內容:

①工程開工時,請甲方在開工報告表上籤章,以便作為工期計算的基礎。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並介紹施工情況。

③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工程會議。

④重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的意見,對不能實施的意見須作詳細解釋,更改

用須得到甲方簽章認可。

⑤邀請甲方參加對隱蔽工程的驗收。

⑥協助甲方辦理消防報驗手續。

⑦呈報工程進度月報表,請甲方在報表上籤章作為工作量簽證,督促甲方按時撥款。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0

為規範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於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公司授權派駐工地工程師(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工程施工方(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的簽證。

3、監理單位負責對工程施工場所簽證的測量及核實。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超出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籤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後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後補籤簽證單。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在工程簽證中原則上不得以點工形式出現。如有特殊原因需發生點工且數量較大時,必須由主辦人員所在的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範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並留存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簽證的效力

1、乙方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有異議(拒籤),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2、凡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內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籤復的`,應視為要求已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七.例外處置

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施工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簽證確認。

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並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八、附則

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1

建築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工作處於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1.職責分工

⒈⒈業主授權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⒈⒉工程施工(簡稱乙方)負責對甲方下達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簽證的文件簽證。

⒉ 簽證工作內容

2.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作內容。

2.4.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簽證。

2.5.乙方施工失誤,經甲乙雙方口頭或書面協調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術核定簽證。

2.6.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方予以確認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籤認的。

3.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3.1.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後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後補籤簽證單。

4.2.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預算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四方簽字蓋章完畢,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順延一個星期,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簽證單需要設計院或其他有關部門簽字蓋章,乙方負責辦理。

4.4.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籤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現場簽證程序

5.1.乙方應向監理單位提出簽證申請,由監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預算、測量簽字確認。

5.2.乙方填寫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範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及存檔以備作為結算依據。

6.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6.1.單位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和合同規定撥付款。

6.2.外網、景觀及零星工程合同簽證的,每月10日前必須將簽證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由甲方組織驗收簽證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簽證的效力

7.1.工程予決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簽證文件,未經甲方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甲方的指令確認有異議(拒籤),在甲方堅持要求執行時,乙方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7.2.簽證責任人未按法律、法規、預算、測量等現行有效標準及合同約定時間對對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簽證或籤復的,應視為要求被確認,由此產生的責任與費用由甲方承擔。

7.3.本辦法為甲乙雙方在合作中的經濟或法律責任界定的依據,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損失、延誤的工期及其他經濟損失。

8.例外處置

8.1.必要時。甲方可發出口頭指令,乙方對甲方的口頭指令應予以執行。但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出書面文件,甲方必須組織簽證確認。由乙方未能在48小時提出書面文件或放棄讓甲方簽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8.2.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下達指令的要求,並將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時內不予下達或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及順延的工期,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9.所有現場簽證、簽字、認可,撥(借)工程款於意圖

總經理

副總兼總經理助理

財務部

工程部經理

預算部

專業負責工程師

專業負責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負責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單位申請,級級審核,一級一級向上報,在沒特殊情況下不可越級上報。

11.本辦法自行文直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2

1、對員工進行安全消防培訓教育

(1)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消防意識、安全消防操作規程、安全消防常識方面的教育,講授人身保護設施使用方法,同時進行安全消防設施的培訓,安全消防設施包括正確使用方法,以增加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嚴格地按規程施工。培訓教育時間不少於4小時,並做好培訓內容、地點、時間、人數、次數方面的記錄。

(2)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消防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件,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等,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消防規章制度。

(3)專業技術人員在班組作業前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及專業特點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相對應的安全消防技術交底,使每位作業人員心中警鐘常鳴,確保在安全消防技術指導下施工。

(4)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教育。雨季變化等特殊季節,對每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消防交底,搞好特殊季節的安全施工生產。

2、有效實施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通過對進場員工的培訓與教育,使員工產生安全意識,並具有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為規範員工的日常行為,變被動管安全為人人主動遵守安全,我們將有效實施安全消防的各項管理制度。

(1)對電工、電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消防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操作許可證後,方可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安全消防檢查制度

施工過程中,施工班組每日進行檢查,安全員每日進行巡檢。區域施工段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消防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單,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接受業主、現場監理、總包、上級有關部門及廣州市安檢站以及消防大隊對本工程安全消防生產定期或不定期指導、監督和檢查。

(3)安全消防例會制度

區域施工段每週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項目部每半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聽取安全消防彙報,通報安全消防情況,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狀況,佈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針對出現的安全消防隱患,採取預防措施,並做好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施工班組每天進行安全消防活動,時間不少於15分鐘。班組長組織班組成員進行安全學習、日常安全教育,檢查個人勞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隱患,進行規範、規程的學習等。

(5)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度

調查處理傷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配置各種安全消防設施

安全工作做到首位,就必須把安全消防設施配置工作做的前面,所有安全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規定執行。

(1)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區,均應掛有安全生產宣傳畫,大型標語和安全色標,隨時提醒職工注意安全生產。

(2)現場施工人員一律配發安全帽、勞保鞋、防護眼鏡。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配備齊安全防護用品,一旦發現防護用品破損應及時更換。

(3)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設立防護欄杆,腳手架、安全網的架設必須符合標準。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4)儘量減少夜間施工,避免工人過度疲勞。在夜間作業時應保證充足的照明度。

(5)根據季節特點,制定相應的防雷、防電、防潮濕、防塌方、防凍、防暑等措施,增加自我保護能力。

(6)配電箱、開關箱處懸掛安全用電警示牌及安全危險標誌,禁止他人隨意開、合閘和動用帶電設施。所有用電施工設備傳動部位應設防護罩,配電箱內裝漏電保護器,並做保護接地,保證用電設備一機一閘等。機械設備、配電箱等採用雨棚等遮蓋措施,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7)施工中,在樓梯口、電梯井口、機電井口設置臨時護身欄、工具防護門或掛立網;在預留洞口設固定蓋板。建立洞口防護的管理辦法。

(8)防腐作業應在通風和光線良好的區域進行,操作人員應穿戴好膠皮手套、膠鞋和口罩

(9)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倉庫、木材、油類、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加工場地,包括需動火作業上下週圍,懸掛安全標誌牌,設置消防設備,配備兼職消防人員,以防止或控制火災。

(10)施工現場設消防栓,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消防栓周圍五米範圍內不準堆放物料。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3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採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後,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製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後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誌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餘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乾淨;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乾淨;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衞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誌牌: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誌牌

2、安全警示標誌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於看到。

3、各種安全標誌設置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並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誌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誌牌要求,愛護安全標誌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並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於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並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並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範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准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並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4

為了使本項目所有施工人員(包括建築隊工人)人人心中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地廣泛開展羣眾性的安全活動,使每個作業人員不斷增強安全自我保護和對他人的安全保護的意識,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對所有進場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宣傳本企業、本項目有關的安全規定、制度和紀律,以及各工種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而使每個參加本工程施工的作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生產知識。

二、項目利用安全例會,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和民建隊班組長學習安全知識,佈置安全工作,不失時機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規程,以及施工具體情況,認真做好書面和口頭的對班組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層層落實。

四、班組長要根據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認真組織所有班組人員進行交底,時時刻刻都有安全意識,以利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五、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口頭和書面地提出整改外,還應對違章作業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防止類似情況再次出現。

六、凡出現的工傷事故,不論大小,都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人和所有施工作業人員 進行教育,以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有效利用廣告牌、宣傳標語和板報宣傳作用,在現場重要部位掛牌,設置宣傳安全的標語牌,同時,對每種機械設備都要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5

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安全生產為宗旨,實施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條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扣好帽帶,如發現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罰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帶100元/人次,班組長管理人員加倍罰款。

2、施工中上下亂拋擲材料或工具者,罰違章人100元/次。

3、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並罰款100-200元。

4、酒後作業罰款按有關條款處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100元/次。

6、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每處100元罰款。

7、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8、未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施工現場禁止使用明火,違者罰款100元/次。

9、木工棚,倉庫等禁煙場所內吸煙處以罰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現場設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設施禁止亂動和拆除,違者處以100-300元罰款,並賠償所有損失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制度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場容場貌管理制度

為了工地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創造一個舒適的工作環境,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項目部

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一律罰款100元。

2、各工種材料,質量及半成品,構件應整齊堆放,搬運到指定地點,不服從管理,亂堆亂放者,罰工種負責人每次100-300元。

3、每個職必愛護公物,保護建築成品,不浪費建築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鋼管、鋼筋工成品鋼筋等,隨清、隨收、做到建築物內外清潔。

5、由項目部每月六次組織有關人員對場容場貌,衞生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進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施工現場用電檢查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2、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使

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並做好書面記錄。

3、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罰款200元。

4、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5、各職工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造成後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6、為確保安全,嚴禁在使用電線中段或燈頭上掛鈎用電,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現場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借做他用。並按規範設置滅火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藥劑應定期更換(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證道路暢通,並定人定時檢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倉庫易燃物品儲存處(油漆間、危險倉庫等)嚴禁吸煙,並懸掛二塊“嚴禁煙火”或“危險”字樣的明顯廣告牌。

4、工地必須有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5、對全體職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識教育,使全體職工瞭解並懂得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經過審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動用明火,並要定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場容場貌:

1、場內施工道路必須平整、暢通,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2、為生產所設的坑、池等,應該有圍欄或蓋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

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排水溝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並定期清除。

1、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誌。

2、工作場所應備有急救箱。

3、在高温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二、機械設備:

1、專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於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2、機器的轉動磨擦部分可設置自動加油裝置。

3、起重機應標明起重噸位,並且要有信號裝置,捲揚機應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緩衝器。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6

1 .為提高建築安裝企業施工管理水平,使現場材料管理工作標準化、程序化、規範化,達到保證質量,縮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目的,制訂本制度。

2 .凡施工所需各類材料,自進人施工現場進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餘料清退出現場為止的全過程,均屬於施工現場材料管理的範圍。

3 .施工現場必須由專職材料員進行現場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員必須通過考核,持證上崗;材料員的人員配置以能夠使生產及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為準。

4 .現場要有切實可行的料具管理規劃、各種管理制度及辦法,並在施工平面佈置圖中標明各種料具存放位置。

5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預算編制,上報單位工程用料進料加工等計劃並根據變更洽商及增減預算及時上報變更計劃,數據必須準確真實。

6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有關的'材料技術節約措施,制訂並實施材料節約計劃,並建立效果考核台賬。

7 .材料進場必須以施工用料計劃為準,嚴格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有關資料(送料憑證、合格證、材質證明等)必須齊全。

8 .現場必須設有材料三級明細賬並及時記賬,材料保管員必須做到現場庫存材料賬物相符,並定期進行材料盤點。

9 .現場材料保管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 l )需在施工現場外臨時存放在施工程用料時,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按規定辦理臨時佔地手續且材料碼放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

( 2 )現場內露天存放的在施工程用料必須按施工平面佈置圖中標明的位置,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底墊高度不得小於100 ,地面要平整夯實並有排水措施;大堆料存放應界限分明,避免混放;

( 3 )現場臨時倉庫中存放的料具必須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必須專庫存放;

( 4 )凡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必須依照其物理及化學性能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進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曬等措施;

( 5 )料區管理區分片包乾,責任到人。

10 .施工用料發放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l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限額發料制度,並設立材料定額員;

( 2 )在施工程用料必須進行限額發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須建立定額考核台賬;

( 3 )限額發料單必須根據施工任務書或施工預算編制;

( 4 )凡超限額用料,必須查清原因,及時籤補限額發料單;

( 5 )按照在限額考核台賬上的登記,及時進行材料核算。

1 1 .現場材料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 l )水泥庫內外落地灰必須及時清用;

( 2 )砂漿混凝土倒運時必須有防撒落措施,拌合站及施工現場的落地混凝土應及時清用;

( 3 )磚、砂、石及其散料必須隨用隨清,不留料底;

( 4 )合理使用鋼材、木材等料具,嚴禁隨意截鋸;

( 5 )及時回收施工現場剩餘料具及包裝容器,並妥善保管及時清退;

( 6 )施工操作人員必須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 7 )施工現場應設垃圾分揀站,及時集中分揀、回收、利用、清運;

( 8 )施工現場週轉材料的使用及管理按《週轉材料管理規範》執行。

12 .現場要設立材料監督員,以監督檢查現場料具的進場使用和管理,要求做到情況有記錄,原因有分析,責任有落實,處理有結果。

13 .現場材料員要及時登記材料賬目,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材料報表。

14 .現場材料核算員要及時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做到數據準確、齊全並有分析。

15.各種原始資料齊全,單據裝訂成冊,報表立卷,賬目成本,妥善保管。16 .凡違反現場材料管理規範的,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 l )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罰款500元。

1 )現場無專職材料員或材料員無上崗證的;

2 )現場無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現場材料管理混亂的;

3 )未實行限額領料制度的;

4 )現場保安措施不嚴而造成材料丟失的;

5 )浪費能源的(長流水、長明燈等);

6 )現場料具管理未達到建委下發的《文明安全現場管理標準》的合格標準的。

( 2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予以損失額的40 %的賠償。

l )上報計劃不準或無依據,而造成積壓和浪費者;

2 )超越權限,違反規定渠道,擅自處理現場材料造成經濟損失者;

3 )對進場材料不認真驗收,造成經濟損失者;

4 )對現場料具保管不善,造成經濟損失者;

5 )在材料發放中不執行限額領料制度,造成材料超耗和浪費者;

6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料具損壞和浪費者;

7 )違反規定擅自外借、轉租料具造成經濟損失者;

8 )違反規定,擅自處理廢舊料具及包裝容器者;

9 )違反物資政策、物資紀律和廉潔規定,以物謀私,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者。

17 .必須作好相關記錄

( l )材料需要用量計劃表;

( 2 )材料供應計劃表;

( 3 )申請定貨計劃表;

( 4 )採購加工計劃表;

( 5 )材料儲備計劃表;

( 6 )國外進口材料計劃表;

( 7 )材料出人庫台賬和領料、發料、退換料台賬;

( 8 )工程竣工材料消耗單統計表。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7

工程施工現場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一)施工現場防火要求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現場平面佈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築)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3、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⑴ 臨時宿舍儘可能搭建在離施工現場20m以外,並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⑵ 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於2.5m。

⑶ 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牆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⑷ 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才可動火。

⑸ 倉庫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誌。

⑹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有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鈎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⑺ 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並劃分防火責任區。

(二)施工現場防爆要求

1、爆炸的發生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濃度或壓力與空氣混合,遇到火源等就會造成爆炸。

2、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內容是:

⑴ 對於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⑵ 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⑶ 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定外,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⑷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作好安全交底。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8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工程管理,確保公司各項業務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內裝飾工程及所有相關人員。

第一章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準備:

1、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入住施工現場並積極地配合其他工種的工作。

2、進駐施工現場當日,須將施工單位標誌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現場管理表格。並在醒目處配置合適的滅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員在接到施工通知後應及時熟悉施工環境並依據設計圖紙與設計師進行現場放樣,合理有序地進行現場施工。工程進度安排表、施工人員名單等文字內容須填寫完善。

4、為保證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經同意辦理用工手續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本公司的施工項目,不得隨意進出現場。

二、施工期間:

1、現場工程部負責人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繫現場工程部人員,若然聯繫不上,可聯繫現場質檢員或其他管理層人員,不可擅自行動。

2、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嚴禁喝酒,施工現場嚴禁抽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大小便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户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3、工人員須保證施工現場的環境衞生,衞生間保持清潔,不得有垃圾雜物、積水;材料擺放應有條不紊,用料須分門別類堆放整齊,置於乾爽地段,施工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到公司指定地點,每日施工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做到無垃圾堆積。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蓋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5、施工時注意文明用語,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不得發生頂撞或衝突;愛護業主的設施,愛護成品物,不得損壞。不得向業主索要物品,不得向業主提出無理要求,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標準和驗收標準,不得出現漏項、錯項,嚴禁材料浪費,

不得任意變更工程內容,在圖紙與施工現場有偏差、誤差時應及時與設計師聯繫,嚴禁盲目施工。

7、現場施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工藝操作規範,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8、施工人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動。發現設計問題應儘快與現場管理人員或設計人員聯繫,服從現場工程部負責人的指令。

9、施工期間,施工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嚴禁無故停工,嚴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經公司同意嚴禁帶走施工現場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員應注意安全用電和動火,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電動工具、燒焊等操作規範,節約用水、用電,嚴禁使用無插頭、插座連接施工機械的電源。

11、施工期間,現場管理層所有人員均應嚴把質量關,尤其是水電和煤氣管線的隱蔽工程,切要嚴格把關,萬萬不得麻痺大意,更不容許不負責任的野蠻施工。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整改,不得隱瞞、搪塞,並做好相應的每天施工日誌記錄和每週的施工安排計劃和施工材料安排計劃。

12、妥善保管業主提供裝修用料及室內原有須保留設施,對易損件須加以保護處理。

1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相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

14、施工過程中,須關閉施工現場大門,不得干擾鄰居日常生活。

15、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閒雜人等逗留於工地。施工現場不得讓非施工人員進入。

第二章施工安全

1、各項目施工隊必須高度樹立安全意識、制定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對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認識。不得違章指揮和違反操作規程。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動工具必須安全接地,施工現場任何區域不得有裸露導線。拆、裝臨時用電須由專業電工操作。下班最後離場人員應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萬無一失。

3、節約用水,閥門隨用隨關,不可因施工破壞隱蔽管道引起滲水故障。臨時用電須有保護裝置,電線必須採用橡皮軟線,用電設備插頭齊全,嚴禁導線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業前須事先檢查登高設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護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員的技術要領必須熟練。登高作業時現場需有專人監護。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須檢查確保牢固後方可使用。

5、下班時清理好現場,關好門窗,檢查水、電源是否關閉,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和失竊案件。工程負責人認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鑰匙,嚴禁將鑰匙交給其他非施工人員,否則產生的後果均由施工負責人承擔,並追究其一切損失賠償。

6、以上條例每違反其中一項視情節大小給予50-100元的罰款,若因違反條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追究責任人的無限責任。

第三章工程質量

1、工程施工前,設計師必須向工程負責人和施工人員進行設計交底。

2、工程部嚴格按照經業主確認的圖紙施工若確需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師和業主簽字確認。

3、原材料採購進場時,施工人員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拒收並限期補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驗收把關不嚴所造成的損

失由使用人全額承擔。

4、上道工序檢驗不合格者,嚴禁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部負責人負責做好各工程之間的銜接工作,各工種之間要做到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負責;下道工序為上道工序服務,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護工作。

7、水電工程穩蔽驗收時,水電工負責人和設計師必須繪製好水電管線分佈圖一式兩份,並將一份留給業主。

第四章施工計劃

1、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會同各施工人員制定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報工程部;並與各施工人員簽訂工期責任書,各施工班組必須扼守工期。

2、各施工人員必須提前一到兩天將本班組所需材料計劃提交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於當天報採購部。

3、項目負責人必須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員需要計劃及進場時間。

4、項目負責人必須提前兩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間驗收計劃和竣工驗收計劃。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19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現場平面佈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築)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2.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3.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臨時宿舍儘可能搭建在離開建築物20米以外;並不得搭在高壓架空線路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

每棟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少於1.2米,同時門必須向外開。

一切架空電線均需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牆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才可動火。

倉庫、木工棚及易燃易爆堆放處等,應張貼(懸掛)醒目的放火標誌。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鈎等)、沙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並劃分防火責任區。

4. 建築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對於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定外,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做好安全交底 。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20

1、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組織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並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並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並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並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製成標語牌立於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衞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誌並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範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衞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並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並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檢查

7.1監理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週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週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並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瞭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藉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併入檔備案。

8、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築物(或構築物)拆除以及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並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後,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並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佈置乾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並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採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後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並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於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着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准,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准私自佔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佈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並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衞工作。凡因治安、保衞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製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鬆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築物柱、樑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牆面,承包商應採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後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牆面,應儘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准後,應採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採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採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採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塗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採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温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温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並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温期間,承包商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温碎片隨地散落,並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佈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並應設置防護及標誌。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後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後應主動簽字並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集錦 篇21

為了加強本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條例。

項目部為施工員工提供宿舍,由項目部同意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工程項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項目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項目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個班組要認真維護、保持宿舍內的衞生,並指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專門負責管理,宿舍內嚴禁隨意訂釘、晾曬衣物、被褥,如需晾曬必須到指定曬衣場晾曬。

二、班組長要教育班組人員愛護宿舍內的各種生活設施,每個宿舍必須配備六張鐵牀,規定每個宿舍內要按照每人兩平方米的'生活空間進行設置,不準超出範圍進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專人打掃宿舍,將宿舍內的垃圾傾倒至垃圾箱內,嚴禁亂潑髒水或亂扔剩飯和其它雜物。

四、宿舍內要求統一褥單,被褥鋪疊整齊。對洗漱用品以及個人物品統一擺放整齊,牀下嚴禁堆放各種雜物。

五、對宿舍人員應實行掛牌管理,嚴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員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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