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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一、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二、每間宿舍要求4張標準上下鋪房,入住人數為7人。嚴禁非法同

三、每間宿舍用電範圍為:照明、手機或電筒充電。自工人入住後損壞的公物由勞務公司承擔費用和責任。

四、嚴禁在宿舍內卧牀吸煙,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媒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做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如有發生過載用電每次罰款50元。

五、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嚴禁私自亂拉電線或違章操作,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確需解決用電問題需派專業電工操作。

六、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閥,發現有不關水籠頭長流水浪費者,對其罰款20xx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七、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品放入宿舍,如有發生每次罰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九、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十、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後果自負。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由班組負責人自行安排人員打掃。被褥,衣物、洗刷用品疊放、擺放整齊不得亂堆亂放。每次檢查或抽查時,發現髒、亂、差處以20100元罰款。

3、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一向制定許多相關制度,那麼,以下是小編精心為家整理收集的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全,供家閲讀參考。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2

a)工程建設人員來自四面八方,為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控制和管理,總承包商將制訂“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作為參加工程建設施工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其具體內容如下:

b)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頒佈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總包商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維護施工現場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環境。

c)以總包商確立的總體目標為導向,立足本職、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為業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築產品而勤奮工作

d)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施工、規範作業、珍惜員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不遭受損失。

e)自覺愛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標誌和材料設備,積極參與施工全過程的建築產品保護,自覺抵制一切損壞建築產品和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

f)發揚大工程大協作精神,增進員工之間團結協助的親密關係,樹立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服務的思想,確保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齊心協辦攜手共進。

g)積極參與創建蘇州文明衞生工地的活動,創導良好的文明作業風範和個人衞生習慣,樹立一流員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為了有效地協調進場分包商及其所屬員工的管理行為和作業行為,保證“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的貫徹落實,創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環境,總包商採用以下具體措施:

1 、身份識別

為便於總包對進入現場的各單位施工管理人員及工人的管理,正確識別其所屬單位和身份,採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識別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員與工人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貼其所屬公司的標誌,側面粘貼代表其身份的工號。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門進場後向總包安全管理部門提交資料,內容包括安全帽顏色的規定、公司標誌的樣本、所有人員的名單及工號,便於總包的管理。

3、工作牌識別

凡是在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只要未離開現場,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總包統一製作。工作牌上註明公司名稱、姓名、工號並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號與安全帽的工號必須一致。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3

1、施工現場設門衞值班室,由3人晝夜輪流值班。護場守衞人員要佩帶執勤標誌。

2、非施工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確需進入施工現場警衞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衞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門衞方可放行。

5、門衞值班人員要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在記錄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雙方簽字後,交班人員方準離開崗位。

6、夜班值班人員不得睡覺、喝酒,不斷進行巡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7、門衞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被發現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8、門衞值班人員必須由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愛崗敬業的人擔任。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准後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三、施工現場資料管理制度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於查閲。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場,並登記台帳。

3、材料台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台帳。並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繫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並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並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彙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後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彙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現場顧客、財產保護制度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製度,每週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後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於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後,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於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於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並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於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於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本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條例。

項目部為施工員工提供宿舍,由項目部同意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工程項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項目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項目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個班組要認真維護、保持宿舍內的衞生,並指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專門負責管理,宿舍內嚴禁隨意訂釘、晾曬衣物、被褥,如需晾曬必須到指定曬衣場晾曬。

二、班組長要教育班組人員愛護宿舍內的各種生活設施,每個宿舍必須配備六張鐵牀,規定每個宿舍內要按照每人兩平方米的'生活空間進行設置,不準超出範圍進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專人打掃宿舍,將宿舍內的垃圾傾倒至垃圾箱內,嚴禁亂潑髒水或亂扔剩飯和其它雜物。

四、宿舍內要求統一褥單,被褥鋪疊整齊。對洗漱用品以及個人物品統一擺放整齊,牀下嚴禁堆放各種雜物。

五、對宿舍人員應實行掛牌管理,嚴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員住宿。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施工單位應保證建設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的規定。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經營部門在投標時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規定,單獨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其範圍包括: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生活設施,辦公場所,娛樂場所,現場圍檔,場地硬化,醫療救助等。

2、公司和項目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安全生產費用後,應設立專用帳目,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用於購置工程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並用於該工程的施工現場,做到專款專用。

3、公司和項目部應確保公司自身安全費用的投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費用、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本公司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修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費用)。

4、項目部在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費用需用的計劃細則,經審批後報送財務部門。

5、計劃財務科應按安全費用需用計劃組織財務計劃,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計劃財務科應對安全費用進行跟蹤管理和審計,以確保安全資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科和安全科共同監督執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7

一、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獎懲措施

1.應嚴格遵守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按照現場文明施工組織設計及現場平面佈置圖(辦楊公區、生活區、材料加工區、材料存放區、臨時道路、臨時水電,塔吊位置等)佈置現場,並明確現場佈置及文明施工完成時間,對於不能按時完成的班組,甲方有權作出經濟處罰,各班組應組織專人定期巡查,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巡查工作。

3.現場圍擋

a現場沿道路應設置封閉式磚砌圍牆,高度應符合地方及建設方的規定。具體圖標形式應由甲方確定。

b.與行政中心主樓分界處用不低於1.8米的彩板或用密眼網封閉。(違者X年元/次)

c.現場應設置大門,設置門衞看管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門口處應設有集水井及沖洗設備防止車輛帶泥污染路面。

4.施工現場

a.甲方在其施工區域的總入口處設五牌一圖(含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消防保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總平面圖等)。

b.現場管理人員應統一佩戴胸卡。(違者10元/次)

c.非施工人員及不帶安全帽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違者20元/次)

d.施工現場總主幹道做混凝土硬路面。兩側設排水溝、集水井。

e施工現場道路應做成循環幹道,嚴禁在幹道上堆碼材料、構件及其他雜物。(違者500元/次)

f腳手架下應統一做承台,在建築物外牆四周抄平,夯實,並做素混凝土圈樑,水泥砂漿抹面,外側面刷黃黑色分格,60cm一格。架體維護應用密眼網封閉。建築物周圍設排水溝,建築物凸出部分距外腳手架不小於30cm,雨水及現場廢水必須排入外管網內,現場不能見明水。(違者X年元/次)

g.施工現場的管道不能存在跑、冒、滴、漏現象。

h.現場應按地方文明工地要求搭設較正規的攪拌棚,並在棚內設存水池、攪拌機、砂漿機、泵秤等,現場攪拌砼、砂漿要有標準的配比牌。(違者200元/次)

i.棟號出入口必須設安全通道,並搭設防砸棚,樓梯口、電梯口、建築物的臨邊應設有防護欄杆,高度在900mm以上。(違者200元/次)

j.現場電閘箱必須使用安全監察部門認可的產品,電纜必須入地且埋深不應小於0.6m,電閘箱應設統一的台座及統一尺寸的保護欄。要求電纜用五線制,機具設備設專機專閘。(違者200元/次)

k.每個施工單位均應按規定及有關部門要求,對生活區、操作區、木工棚等配備消防設施。

l.施工現場及每個棟號均應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牌、棟號標誌牌等。(違者100元/次)

5.材料堆放

a.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分品種、分規格堆放整齊劃一,並設立明顯標識牌。(違者200元/處)

b.鋼筋存放場地應做砼硬化。筋不能直接落地,應用10~20cm厚的墊格架立。加工後的鋼筋分類碼放整齊,廢料及時處理。(違者200元/處)

c.現場應採用磚砌或水泥板搭設的正規的水泥庫,水泥應架起,距離地面不少於30cm(違者200元/處)。

d.作業區及建築樓層內,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不能馬上運走的必須堆碼整齊。施工÷現場的垃圾要運到指定地點存放。(違者100元/處)

6.現場生活區

a.職工生活區必須封閉,佈局應合理,並符合防火規範及用電安全要求。

b.宿舍內嚴禁搭設通鋪,必須設立單人單層或單人雙層牀鋪。宿舍內每天應由專人值日,保持乾淨整潔。門窗應有防蚊蠅設施

c.生活區必須設立沖水廁所、淋浴房、盥洗室並設集水井、剩菜桶,保持生活區整潔,嚴禁明水及剩飯菜亂倒現象的發生,並設專人進行管理及清掃

d.職工食堂必須有排風及防蚊蠅等設施。

e.生活區應定期消毒。

項目

管理要求

處罰措施

獎勵

措施

工期

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合同工期

按甲方要求,保證時間節點工期

工期細化,按施工進度計劃工期

即:每月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每週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5.若總工期能按合同工期完成退還所有節點罰款並按合同獎勵。

違反合同總工期,超過一天罰款1萬元

對於階段性(基礎、主體、裝飾)時間節點工期沒有完成,超過一天,罰款3000元

按周進度計劃工期沒有完成的單位工程罰款500元/周

按月進度計劃工期沒有完成的單位工程罰款1000元/月

對於非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可以更換施工班組,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按延誤工期最長的單位工程計算

對於各項評比優秀的單位給於獎勵,從各施工單位罰款中拿出50%作為獎勵

質量

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規範進行施工

嚴格在建設單位甲方及現場監理監督下進行施工,每道程序必須經過現場甲方監理認可

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施工

保證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合格,達到設計和建設單位要求

搞好圖紙會審及施工前技術交底

加強職工質量意識,注重質量

主要材料未經甲方同意就使用到工程上,罰款X年元

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乙方私自隱蔽的罰款5000元並返工處理一切材料人工自負。

結構工程:砼露筋罰款100元/處,蜂窩麻面、砼脹模罰款200元/處,樓面砼平整度大於規範罰款100/㎡,砌體平整度、垂直度、飽滿度達不到要求罰款100元/處,其他結構工程大於規範罰款100--1000元/處,造成質量安全隱患的罰款1000元—10000元/處。並承擔全部的返工材料人工損失。

裝飾工程:內外抹灰平整度、垂直度大於規範要求罰款100元/處,地坪平整度、空鼓、翻砂大於規範要求罰款100元/處,其他裝飾大於規範罰款100--200元/處,破壞其他成品半成品罰款100~X年元/處,砼未按配合比計量罰款1000元/次,

其他質量問題由甲方酌情處理。

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文明安全施工

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

按照文明施工要求

1.對施工中安全設施不齊全罰款X年元/次

3.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罰款5000~~50000元

4.外腳手架與工程進度不同步罰款5000元/棟,四口臨邊防護不及時罰款X年元/處,安全用電不符合安全要求罰款5000元/處

5.其它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管理獎懲措施

項目

管理要求

處罰措施

獎勵

措施材料

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和圖紙進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規範進行施工

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施工

保證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合格,達到設計和甲方要求

嚴格按甲方要求要求控制成本

加強職工成本量意識,注重成本控制

現場上每天做到工完料清。落地砼、砂漿及其他材料未收撿的罰款100元/次,大面積的按2倍市場價罰款.

鋼筋的損耗率不得大於1%。大於部分市場價2倍處罰。

未嚴格按砼及砂漿執行配合比罰款200—5000造成質量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其他造成的材料浪費甲方酌情處罰。

對於各項評比優秀的班組給於獎勵從罰款中拿出50%作為獎勵(進度罰款額除外)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8

為規範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於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並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並將經批准的變更文件分發有關單位並存檔。

2、監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並提出技術意見,監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範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並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閲,並將經批准的變更文件分發至有關單位存檔。

3、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複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後,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籤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後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籤計時工和機械台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範表格)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並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

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9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鑑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衞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保證雨期施工的正常進行,確保雨期工程進度、技術質量和安全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分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工程項目。

3、職責

3.1分公司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雨期施工技術措施》並進行歸口管理,項目部應根據所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分公司編制措施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實施措施,並監督實施。

3.2分公司生產辦負責雨季施工措施的落實。

3.3材料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在用材料的雨季防護工作及防雨、防汛材料的供應工作,材料科負責監督實施。

3.4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雨期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與驗收工作。

3.5設備科負責施工現場機電設備的防雨、防潮的監督檢查工作。

3.6項目部應執行公司、分公司制定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同時注意當地氣象台天氣預報,掌握天氣變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4、措施

4.1雨期施工前的準備

4.1.1雨期到來前,分公司、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建立健全雨期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雨期施工的落實,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施工道路排水系統進行整修和疏通,做到雨後道路暢通,雨水排出及時。

4.1.2對工地的臨建房屋進行全面檢查、維修。

4.1.3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準備必要的防洪、排水機具和材料。

4.1.4隨時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做好防雨排澇準備。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做記錄。

4.2技術措施

4.2.1雨期施工的工程在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時要有防雨、排水的具體技術措施。

4.2.2土方工程

a、雨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度或設置支撐。

b、開挖後的基坑(槽)應在坑底開挖排水溝、集水坑,以利排水,坑沿設置擋水線,以防雨水回灌。

c、已完成的基礎、管線工程應及時回填、夯實,並高出自然地面,且成一定坡度,以利於排雨水。

d、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連片,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儘量避開雨期施工。

e、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應採取必要的防洪措施。

4.2.3結構吊裝工程

堆放構件的場地應平整堅實,並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堆放構件時應使構件與地面之間留有一定的間隙。

4.3安全措施

4.3.1開挖深基礎時。放坡或邊坡固壁支撐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執行,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發現有變形、滑坡、裂縫等現象時,應立即加固處理,不得疏忽。

4.3.2在用腳手板、斜道板、等要有防滑措施,每段操作區、通道必須設防護欄杆。大雨以後應對腳手架、臨時支架、等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下沉、傾斜、纜風繩鬆動應立即採取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4.3.3遇六級或六級以上大風、雷雨時,應停止高空作業及構件吊裝作業,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工作和電杆、變壓器附近避雨。

4.3.4現場所有電器設備都必須有牢固的防水箱罩,電線不能亂拉,更不能就地碾壓;在用的固定、非固定電器設備,都必須接零保護,手提式和滾動式電動器具均應加裝漏電保護器,並對漏電保護器經常進行檢查,保證性能良好,正常使用。

4.3.5現場使用的固定機械如卷板機、壓力機、搖臂鑽等,應搭設防雨棚、流動運輸機械應配備防雨罩。

4.3.6工程開工前,施工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根據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提出針對性的雨季安全注意事項和措施。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1

1、場內道路應經常維護並保持暢通;載重車輛通過較多的道路彎度與寬度應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急轉彎、陡坡地段應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誌;靠近河流和陡坡處的道路,應設置護欄和明顯警告標示。

2、機動車裝載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誌,必要時設專人指揮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的設施/設備,在低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

4、機材部/綜合部按工作職責範圍負責對駕駛員、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訂車輛安全管理措施。

5、駕駛員負責對本人駕駛的車輛情況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並做好檢查記錄。

6、發生場內的.交通事故的處理:

如發生場內交通事故,按長大公司的《事故處理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2

一、項目部應將文明施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相應的有關制度。

二、工地應與施工人員明確文明施工的要求,嚴禁野蠻施工,對施工區域及危險區域必須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三、工地要積極採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產生的泥漿排放及有關材料運輸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四、工地四周牆設置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應做到整潔、美觀,不得使用竹笆、彩條布等材料做圍欄。

五、施工現場應做到材堆整齊,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在圍欄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工地內污水不得外流,嚴禁建築垃圾混堆。

七、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衞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環境整潔,嚴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應嚴格執行上海市職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應保持整潔衞生,炊事員應持有健康證明與崗位培訓合格證才可上崗操作。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3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配備檢查員,落實各級責任制崗位防火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

3、員工進場必須進行上崗前防火防爆知識、防火防爆安全教育、並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法規、防火防爆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考核。

4、班組實行班前班後檢查、現場定期不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5、施工區域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氣化爐具,嚴禁生火。

6、動火作業必須經審批同意才動火。

7、嚴格執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時清理易燃雜物,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9、按有關規定製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總結防火工作經驗,獎罰分明。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光伏電站安全管理,確保光伏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杜絕倒送電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山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各光伏電站。各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光伏電站的各項設施,並有權對損害電站正常運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三條崗位職責

3.1凡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並執行安全管理維護規程。

3.2電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工知識,瞭解電站各部分設備的性能,並經過運行操作技能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值班期間電站安全運行的主要負責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值班人員值班時應遵循以下事項:

4.1值班人員應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巡迴檢查,並按時填寫值班記錄。

4.2值班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必須離開時,應有人代替值班,並經站長允許。

4.3值班時不得喝酒,遊玩。

4.4嚴格按照規程和制度進行操作,注意安全作業。

4.5未經批准,不得拆卸電站設備。

4.6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允許外來人員進入電站參觀。要保證經批准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第五條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並填寫值班日誌,對設備運行情況及缺陷處理情況、運行操作、調度命令等進行詳細記錄。

5.2交班人員應認真清點工具,儀表,查看有無損壞或短缺,向接班人員點交,並檢查主控、設備間、宿舍、衞生間的衞生是否合格、具備交接條件。

5.3交班時如發生事故,應分清情況,由交接班人員共同處理,嚴重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交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5.5在接班人員接清各項工作分別簽字確認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六條生產管理

6.1電站應根據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的原則,遵守當地電網公司的發電計劃曲線。

6.2要制定必要的生產檢查制度,以保證發供電計劃的完成。

6.3電站應按批准的計劃停、送電時間執行,不得隨意藉故縮短或增加送電時間。因故必須停電時,按當地供電部門的管理權限辦理停電申請手續,批准後方可執行。

6.4停送電、檢修時,必須服從當地供電局、地區調度命令。

6.5要定期檢查光伏電池方陣的`金屬支架有無腐蝕,並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定期進行絕緣檢驗。方陣支架應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應定期對光伏電池方陣的光電參數包括其輸出功率進行檢測,以保證方陣不間斷地正常供電。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況,光伏電池方陣一般不會受到損壞,但應對電池組件表面及時進行清掃,擦拭。

6.8應每月檢查一次各光伏電池組件的封裝及接線接頭,如發現現有封裝開膠進水,電池變色及接頭鬆動,脱線,腐蝕等,應及時進行理處。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電力管理部彙報。

第七條逆變器維護管理

7.1應嚴格按照逆變器使用維護説明書的規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開機前注意輸入電壓是否正常;在操作時要注意開關機的順序是否正確,各表計和指示燈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變器一般均有斷路,過流,過壓,過熱等項目的自動保護,因此在發生這些現象時,無需人工停機;自動保護的保護點一般在出廠時已設定好,無需進行調整。

7.3逆變器機櫃內有高壓,操作人員一般不得打開櫃門,櫃門平時應鎖死。

7.4在室內温度超過3 0度時,應採取散熱降温措施,以防止設備發生故障,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7.5應定期檢查逆變器各部分的連線是否牢固,有無鬆動現象,尤其應認真檢查風扇,功率模塊,輸入端子,輸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機,不準馬上開機,應查明原因並修復後再開機,檢查應嚴格按逆變器維護手冊的規定步驟進行。

7.7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應達到能夠判斷一般故障的產生原因並能進行排除,如能熟練的更換熔絲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使用設備。

7.8如發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應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並及時通知電力管理部。

第八條配電櫃和測量控制櫃的維護管理

8.1配電櫃和測量控制櫃的具體操作使用和維護檢查,按設備使用維護説明書和技術説明書要求進行。

8.2值班人員對配電櫃的巡迴檢測的內容主要包括:

1)儀表,開關和熔斷器有無損傷;

2)各部件接點有無鬆動,發熱和燒壞現象;

3)觸電保護器動作是否靈敏;

4)接觸開關的觸點是否有損傷;

5)檢查接地情況,用兆歐表測試外殼接地電阻應小於1 0歐;

6)櫃體有無鏽斑。

8.3配電櫃檢修內容主要包括:

1)清掃配電櫃,修理,更換損壞的部件和儀表;

2)更換和緊固各部件接線端子;

3)修理損壞的引線絕緣;

4)箱體如有鏽斑,應清除鏽斑並塗防鏽漆,檢修後,必須檢查接線和極性完全正確後方可通電實驗。

第九條值班人員應定時監視測量控制櫃指示的有關數據。如有異常,立即彙報、處理。

第十條由於測量控制櫃內有直流高壓,非值班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打開機櫃。

第十一條在逆變器內設置孤島效應的檢測防護功能。當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需要辦理停電安全措施時,應先斷開併網逆變器,避免檢修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2.2本安全管理規定由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5

廠區建築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季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1、為了使裝飾工程現場施工管理進一步標準化、規範化和制度化,確保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是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範,結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編寫。在貫徹執行中,所屬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體現企業管理水平的標誌,是企業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規範、健康、環保”為主題。

1、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作業工人一律佩帶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標牌標誌及告示警語,無關人員不許進入施工場地。

2、施工單位現場辦公室要佈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櫃要擺設整齊、清潔;門口掛項目現場辦公室標牌。牆上適當位置應掛設以下標牌:

(1)施工進度網絡計劃或橫度圖。

(2)項目部管理架構圖。

(3)項目部各級人員管理責任制。

(4)安全生產禁令。

(5)現場防火制度。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火警,盜警、急救電話)

(6)有關管理部門要求掛設的標牌。

3、施工現場道路必須暢通,材料堆放要整齊,標識清楚。場容場貌乾淨美觀。

4、工地現場宿舍、材料倉庫、廚房、廁所等要掛牌標明,保持整齊、清潔衞生。

5、現場人員服裝整潔,言行文明。

6、施工區域內嚴禁住人。施工單位僱用的外地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向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並留存相關證件複印件。

第三章現場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條例,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健全和落實自防自救各項防範措施。

2、要求施工單位現場必須配備工地防火責任人,正常施工期間必須有責任人在現場。防火責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規,瞭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施工現場落實義務消防人員及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切實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做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材。

4、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定期、不定期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當即整改,把火險隱患消滅於萌芽狀態。

5、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開存放,嚴格杜絕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要設立臨時危險物品倉庫,標明警示標誌,及放置一定數量的乾粉滅火器。

6、現場施工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先領證後動火”規則,絕對不允許“無證作業”。燒焊作業前,必須清除場地內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並有專人攜滅火器跟進。作業後應及時清除場地內火種,並確定場地內無火種後方可離開,以確保安全。

7、飾面油漆、加工木製品場地遺留的易燃物等必須每天及時清理乾淨,不留火險隱患。

8、施工照明用電嚴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熱燈具,禁止使用花線剪接電器、電燈線路,不準電線拖地使用。

9、施工作業場內嚴禁吸煙及一切火源火種存在。

10、根據施工場地面積大小,裝飾裝修格局以及周圍環境情況,配備足夠的乾粉滅火器材,按規範放置,易見易取,並保證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時設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現場質量安全管理

第一節工程質量管理

1、以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為手段,認真做好質量檢查、質量驗收、質量評定等工作。

2、工程部根據裝修項目的特點及工藝劃分,有針對性的制定具體質量管理措施。

3、質量管理堅持過程控制為主,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按合同條款約定質量要求及相關的規範標準等實測檢驗,及時消除質量隱患。

4、質量驗收

(1)材料質量驗收:根據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及所定材料樣板驗收;首次進場甲供材由材料部牽頭,工程部、監理、施工方到場檢查材料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應按材料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試驗,確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專業工程項目驗收:電氣、通訊、空調、消防、給排水和設備工程安裝完成後,應按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檢查驗收,並辦理會籤記錄和簽證,由工程部經理主持,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3)成品保護:要認真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以免失竊和損壞,影響工程交工驗收。

(4)竣工驗收:單位工程竣工後,由施工單位、監理、工程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預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預檢合格後,填報竣工報告。會同設計,質監、監理、和施工單位有關部室參加,並辦理相關手續,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質量評定:質量評定必須以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為基礎,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由施工方預評,監理、工程部人員確認後按質量驗評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質量評定,並填寫好質量評定表格,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第二節安全生產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符合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及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要求施工單位貫徹執行“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落實到人,建立安全管理體制。

2、要求施工方在開工前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並履行雙方簽字手續。

3、施工期間要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單位新工人進場或變換工種時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須辦理簽名手續;堅持每週進行安全活動教育的制度。

4、所有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並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否則不得開工。

5、特種作業人員(如焊工、機械、電工、架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考試合格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期複審,不得超期使用,並要做到名冊齊全。

6、堅持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所有裝飾工程項目必須堅持每週一次安全檢查。

8、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用的材料、儀器、設備、機具、器材,其質量要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標準的失效的防護器材、機具、材料、設備。

9、做好安全標牌及示警工作。單位工程的施工現場必須有安全標語和安全標誌牌。施工現場的六口(電梯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五臨邊(陽台邊、周邊、通道邊、坑道邊、斜道邊)、易燃易爆場所,要設圍欄、蓋板和安全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設危險品倉庫和設警示牌,並放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10、施工現場腳手架的搭設要按現行技術規程或設計規定搭設,經驗收合格方能使用。

11、高空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體格檢查,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佩帶安全帶,立體交叉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帽。

第五章現場用電和機械管理

第一節現場用電管理

1、現場用電管理人員的有關規定:

(1)用電管理人員必須持有電工證。

(2)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電工在場跟班。

2、現場用電的有關規定:

(1)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用電安全規範》。

(2)現場用電線路實施三相五線制,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所有電線電纜不得破損、拖地,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線及保險絲應符合設備負荷要求。電源線嚴禁用花線,層間配電箱必須採用標準鐵殼配電箱,箱體必須接地或接保護零線,並應有門有鎖,電制箱內禁止放一切物品。

(3)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電動機具要“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

(4)現場照明線路要架空設置,照明燈具應採用(500w以下)燈泡,不得用碘鎢燈作為照明燈具,行燈應有保護罩,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第二節機械管理

施工機具安全必須符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

(1)手持電動工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要求。電源線必須採用鋼芯多股橡套軟電纜,電源線不能破損,應避開熱源,不得拖拉在地上。應採取防止損壞電纜措施。

(2)電焊機:電焊機的外殼要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外露接線部分必須有安全防護罩;不得多台串聯,電焊機一次側出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隨地拖拉,其長度不宜大於5m,電焊把鉗絕緣須良好,電焊機二次側出線採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於30m。

(3)氣焊設備:乙炔瓶距離明火要大於10m,有防回火裝置,乙炔瓶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與氧氣瓶距離10m以上,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防止爆曬,氧氣瓶和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污,乙炔氣管接頭不得采用紫銅製作。

(4)各種電動機具傳動部位都必須裝設安全防護罩,操作部位有安全防護。用電安全保護零線和漏電保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

(5)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機具的安全狀況,確保機具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第六章施工現場技術管理體系

1、現場技術管理體系

要求施工單位根據裝飾工程規模、特點,確定項目領導機構的人選。建立與該項目管理相應技術管理架構。配備各專業技術人員。

2、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

項目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貫徹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以及各種建築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術標準和相應的檢驗標準。認真執行公司有關技術管理規定。認真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嚴禁違規違章。

3、施工圖紙學習及會審

工程部接到圖紙後,應組織各專業人員學習圖紙,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各專業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設計單位的要求。做好會審記錄,並按公司會審圖紙管理制度辦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會審簽證手續。

4、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項目開工前必須審核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其中必須包括防粉塵措施。

(2)防火、治安管理措施

(3)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4)確保工期技術措施

(5)總進度計劃、主要材料用量計劃、主要勞動力計劃、主要機具計劃及施工平面佈置圖。

5、施工圖紙技術交底

(1)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交底工作,尤其要注意關鍵部位及關鍵工藝的操作要求,管理人員必須到位監控。

(2)交底形式書面及口頭同時進行;書面交底必須有交底人、接受人的簽字。

6、施工過程中的施工測量

(1)項目部專業工程師要做好複核工作。

(2)測量儀器應專人使用和保管。嚴禁使用失準儀器、工具進行施工測量工作。測量儀器應定期送有關部門檢測和校正。

7、施工中的技術檢驗和計量管理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場要提供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報告,並由主管技術人員及質安員核實後方能使用。

(2)嚴格要求按照現行國家規定和技術規範、設計要求,對應經檢驗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件進行認真負責的檢驗和測試,並如實填報結果。

(3)應正確執行計量法令、標準和規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技術資料、公文、標準及各種施工統計報表、材料稱磅等均要嚴格執行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8、設計修改及材料代用

(1)圖紙修改、設計變更必須經過我方同意。

9、施工日誌:施工現場應指定專人填寫當日有關施工活動綜合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1)當日氣候、氣温、水電供應。

(2)施工情況、質安情況、材料供應。

(3)施工圖紙、技術變更內容。

施工日誌應當天由施工現場負責人籤認,施工日誌必須當天填寫,專人保管,備查。

10、技術資料檔案管理

(1)施工現場應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資料,並要做到與施工進度同步收集整理。

(2)必須根據施工所在地政府建築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做法進行資料同步收集整理工作,其記載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3)有關人員必須在資料指定位置上簽名、蓋章並註明日期,手續齊全的資料方可作為有效資料收集整理。

(4)工程竣工時要求技術資料彙總準確、齊全、合格率100%。

(5)應嚴格執行有關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條例和相關保密規定,及時進行工程施工檔案收集和管理。

第七章現場材料管理

第一節材料管理

1、現場材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施工在組織設計中有關技術措施和用料要求,做好開工前料具準備工作。

2、嚴格把好材料驗收關,憑證收料,按規格、質量、數量驗收入庫,及時把材料堆放好。並做好標識,便於隨時檢索。

3、現場材料要分類整齊堆放,要節約用材,工地要文明整潔,留出必要的防火通道。

4、做好甲供材料往來業務,實行甲供材料每月盤點,為工程結算積累依據。

第二節採購管理

1、所有材料採購必須按公司的有關管理制度和流程執行,由材料部統一執行。

2、採購的所有材料設備必須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銷售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並按合同和有關的規範標準中的質量要求配合試驗員抽樣檢驗。

3、貨款結算要及時、準確,確認無誤才能付清貨款,對不合符規定的貨物應拒付、並及時退貨,做到付款有據,拒付有理。

第三節倉庫管理

1、倉庫管理由材料負責。倉庫管理人員對入庫物資必須嚴格辦理驗收手續,做到五不收:(1)手續不清不收;(2)數量不夠不收;(3)規格不符不收;(4)質量不好不收;(5)證書不齊不收。

2、嚴格把好物資驗收關。凡進庫物資必須憑檢驗報告單、合格證、及有規定的準用證,按品種、規格、型號、數量進行驗收。並根據用途分類堆放,妥善保管及做好標識。

3、嚴格執行領發籤證制度。做到收發手續完備,實行日清,月結,季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帳表相符。

4、凡借用工具一律辦理簽名借用手續,堅持執行損壞照價賠償制度。

5、熟悉各類物資的性質及用途,尤其是危險品保管領用工作,確保危險品倉庫安全。

6、經常保持倉庫內整潔、衞生、道路暢通。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的工作;倉管員必須懂得保管及使用滅火器材。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7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春節期間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保障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2、春節期間,施工現場安保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各班各崗執勤時間見“施工現場春節值班表”。

3、值班人員在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4、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值班班長聯繫。對糾紛事件,值班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5、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聯繫。

二、崗位職責

1、值班領導崗位職責

1)負責維護施工現場內的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2)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2、值班班長崗位職責

1)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值班人員,並對值班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密切保持與值班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保衞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3)對值班崗位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值班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a)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b)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c)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d)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4)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5)完成值班領導臨時交辦的事項。

3、值班員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值班規章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2)維持施工現場內外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3)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值班員當班期間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5)加強防火活動,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積極撲救。應熟記施工現場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值班班長進行處理。

6)值班員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緊急或意外事故的處理

1、火警事故

1)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並注意兼顧自身安全,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然後通知值班班長和值班領導至火場,值班員仍然堅守崗位。

2)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a)火速打電話至119,並報告值班班長和值班領導。

b)同時通知施工現場其他值班人員組織救火。

c)指揮施工單位員工向安全地區疏散。

d)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e)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受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2、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值班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尋釁滋事。

3)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通知值班班長和值班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4)認清來者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3、打劫被盜事件

1)發現可疑人物,應與值班班長或與派出所聯繫並派一人監視。

2)發現物資被盜,立即報警並及時與值班班長聯繫。

3)保持被盜現場。

4、意外事故

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值班班長和值班領導,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四、勤務制度

1、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人員到工作崗位進行交接,交班人必須向接班人詳細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瞭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辦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點明。

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的問題清,物品、器械清。

4)交接的對講機及其他其器材必須當面檢查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值班班長,值班人員做好記錄,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5)交接時要做好記錄並簽名。班長(隊員)之間必須相互協調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記錄。

6)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人員,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完成。

2、請示報告制度

1)值班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值班班長或值班領導請示、報告。

2)對值班領導和值班班長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反饋,並做好詳細記錄。

3、勤務登記制度

1)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

2)勤務登記的內容:主要記載上級指示、通知、交辦的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記錄必須清晰、準確、全面,不得隨意塗改,並妥善保管。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築市場管理,規範項目建設各責任主體的行為,按計劃有序推動工程建設,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建設任務,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建築市場,是指建設工程項目立項後,參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活動的各方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材料和相關設備採購等業務的發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務的交易行為和場所。

第二章管理依據

第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和有關法規,以及雙方(多方)簽訂的`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相關承諾,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適用對象

第四條在鹽城市城南管委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且不限於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測繪單位、招標代理、評估單位、檢測單位、跟蹤審計、營銷公司、物業服務企業、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務管理

第五條圍繞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分解到各方責任主體的具體要求,明確總的目標時間、質量(成果)目標、安全目標、文明施工(服務)目標等。

第六條由各方責任主體細化明確各階段具體工作,對應完成的時限和服務承諾(含獎罰),以不影響工程建設為原則確認後實施。再由各責任主體的階段工作細化到每個月,由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定期組織檢查月計劃完成情況作為結算依據,並登記備案作為各單位信用等級評定和招標建議的依據之一。

第七條對各節點完成時間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並實行過錯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條各責任主體應根據項目特點結合公司規章制度和城南管委會相關規定建立各項制度,各項制度要明確獎罰,特別要明確責任追究制。

第九條針對不同分工、不同崗位、不同項目區別對待,分類管理,明確責任。

第十條建立健全各項管理體系,如組織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管理體系、文明施工(服務)管理體系等,形成各項制度後到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登記,作

為檢查工作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人員管理

第十一條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要求明確參與項目建設人員,結合項目特點細化補充明確各項體系的人員,書面材料到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進行登記備案、身份核實(提供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請公安核對;職稱原件、複印件,以及各種資質資格證書複印件請人事局招標辦核實,以及公司的證明材料),如遇工作調整及時備案。

第十二條手續齊全由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檢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抽查、核查。發現人員不在崗、假冒、擅自更換,約定從嚴從重處罰。

第七章單位管理

第十三條建立有效聯繫機制,各責任主體形成月報、半年報、年報,報建設單位和公司總部。

第十四條每月固定時間由總經理或經營副總與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進行對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並明確採取措施,協商一致後納入下月工作目標進行考核。

第八章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根據每個月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結合制度執行情況,由城南管委會建設局牽頭,各方責任主體參加進行綜合評分,評出優、中、差,並在城南管委會和項目建設所在地公佈。

第十六條對違法違紀產生嚴重後果責任,建設單位對各方責任主體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與各行政審批管理部分(規劃審批、圖紙審查、人防審查、節能、抗震、質檢、安監、審計及環保等等)建立有效聯繫體制。

第十八條在項目審批審核過程中對違反強制性規定、存在重大隱患、重大失誤、多次修改仍不能通過審批的等影響工程建設,存在安全隱患和影響工程投資的進行聯合評定,評出優、中、差,並推薦限制在以後項目中使用。

第十九條工程結束進行總體評定,如工作目標未完成,按合同約定處理並在各單位信用等級和信譽中體現,作為投標評選的依據之一。

第九章展開活動

第二十條積極組織比學趕幫超活動,城南建設局對區內各參與單位將組織相互學習、綜合競賽等活動。引導創優、營運建築市場積極向上的氛圍。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19

1、總則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組織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並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並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並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並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並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製成標語牌立於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衞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誌並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並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範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衞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並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並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檢查

7.1監理每月最後一週的週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週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週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髒、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並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採取臨時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瞭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藉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併入檔備案。

8、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築物(或構築物)拆除以及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並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後,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並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佈置乾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並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採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後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並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於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後,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並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着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准,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准私自佔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佈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並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衞工作。凡因治安、保衞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製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鬆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築物柱、樑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後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牆面,承包商應採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後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牆面,應儘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准後,應採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採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採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採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塗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採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並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温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温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並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温期間,承包商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温碎片隨地散落,並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佈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並應設置防護及標誌。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後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後應主動簽字並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20

1進入現場的所有車輛及人員,必須服從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管理,如在檢查和管理過程中有異議,可通過監理單位進行協調。

2交通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秉公辦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交通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3對進場機動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通行證分長期、臨時兩種)。

4長期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必須是現場各施工單位所屬的機動車輛;

(2)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填報申請表,附機動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複印件),監理單位審核,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3)每辦理一個長期車輛通行證需交納安全保證金500元,車輛退場時交回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5臨時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入場活動不足七天的機動車輛,可在入場前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2)駕駛員進行登記後,交納安全保證金200元,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

(3)車輛退場時,駕駛員交回臨時車輛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6進入現場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和指揮。

7進入現場的機動車輛,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各種證照齊全,外觀整潔,裝備完好。

8現場車速限制:

(1)各種車輛出入現場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騎自行車人員應下車推行。

(2)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大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20公里,專用機動車輛載貨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9現場的道路需要截斷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過監理部(負責總平面管理)審批。截斷處要有明顯的標識,夜間要有信號燈等安全措施,完工後要及時修復。

10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道路情況設置交通標誌。

11各施工單位要加強車輛管理,對僱傭的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清退。

12場內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21

為維護本工程現場交通秩序,加強所有車輛停放管理,營造工程施工的和諧氛圍,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服從項目部的管理要求:

1、凡項目部自備車輛和各施工現場臨時外僱勞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辦公室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按規定停放其院內;停放車輛按照泊車位對號入座停放,且車頭朝裏;

2、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誌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嚴禁超速,嚴禁有安全隱患的車輛行駛。

3、嚴禁非施工機動車輛、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按項目部規定、定點停放。

4、嚴禁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後駕車,無證駕駛,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5、所有進入車輛必須靠右行駛,不得隨意亂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進出路口;

6、外來車輛進入時,門衞須登記車輛牌號、進入時間、車輛型號,以備查閲;

7、非公司和項目員工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院內停放,若需要進入項目辦事、貨運等,有門衞指引並停放;

8、停車後駕駛者必須鎖好車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攜帶,如有車輛、物品、財物丟失或損壞項目概不負責。

9、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管理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後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並作出相應經濟處罰。對造成後果的,依照當地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施工現場項目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第二條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儘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第三條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後、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指揮車在前開道。

第四條未經指揮長批准,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第五條起重車起吊、挖土車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並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誌。

第六條施工車輛脱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七條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第八條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儘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築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僱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查看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後方可僱用。

第九條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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