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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25篇)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25篇)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工藝規程管理標準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通用25篇)

工藝規程是公司生產的法規,是執行產品標準,科學、有效地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合理地使用設備和保證物料消耗的主要技術指標,望各部門和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工藝規程的內容

工藝規程應包括生產的主要設備特徵(設備結構、性能、用途、名稱及規格、型號等),生產工藝流程、產品結構尺寸與性能標準和處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觀標準,技術標準等。

2、工藝規程的編制

(1)編制原則:堅持質量第一信譽到上的原則,認真總結生產實踐經驗,積極採用科學的、合理的工藝條推上,以做到工敢規程切合實際,科學嚴謹,便於執行,繁簡相宜,寬嚴適度。

(2)制定程序:規程的制定由生產技術科會同生產車間擬定出初稿,經廣泛討論後修改定稿,最終由經理批准後貫徹執行。

(3)編制依據:主要依據產品技術要求,工藝若干規定,生產設備條件,工藝技術水平以及工人的實際操作經驗作為制訂和編制工藝規程的依據。

(4)新產品試製後轉產,由試製項目負責人結合實際情況,編制試生產藝規程,經生技科負責審批並下達執行,試產完畢,一切指標均符合工藝規程,則報經理批准後轉為下式投入生產,此試生產工藝規程轉為正式規程,備案存放。

3、工藝規程的修訂

工藝規程必須隨着產品結構、質子要求、工藝流程,工藝方法及設備條推上的變化而變動,因此工藝規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隨着產品的需要及時進行修訂,修訂的次數及內容時間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

4、工藝規程的管理

(1)工藝規程批准後由生產車間貫徹執行,質檢科負責落實和檢查。

(2)工藝規程一經批准實施,任何人員無權擅自變更、修改。生產過程中發生臨時變動(如原材料、半成品質量變化等)影員工藝規程執行時,要在保證質量前提下,由技術人員與質檢部門協商報分管經理批准後下達臨時變更通知。恢復正常後,仍按原工藝規程執行。

(3)由於採納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推廣先進操作方法等需要對工藝規程局部進行修改時,由車間提出,經生產技術科同意,辦理書面修改能知後方可執行。

(5)凡新的工藝規程下達後,原工藝規程應及時收回存檔。

5、附則

(1)質檢科負責總結每個月支工藝規程執行情況,對工藝規程的內容與生產實際不致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進行修改。

(2)工藝規程的執行情況,應列入技術考核的內容之一,對遵守好的及時表揚或獎勵;違反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違反者要給予行政處罰。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堅持“質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針,工作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在增加經濟效益的同時,努力保持良好的社會效益。

(2)以身作則學習掌握好質量管理知識,主持和領導全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和質量檢驗工作。確保出廠產品符合質量管理規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終強調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保衞線,切實抓好各工序各工段產品的製作和安裝的實施細則,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質量分析會或現場質量評比交流會,組織生產、工藝、安裝人員認真分析工作中的質量狀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質量問題。

(5)表揚或獎勵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優秀組織或個人,批評或處罰因責任心不強而出現的質量事故的有關現任人。獎勵或處罰,要由分管質量工作的領導簽字並記錄在案。

(6)做好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質量標準培訓工作。寫出可測量的質量目標並分解到各工序。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3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經理質量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堅持“質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針,工作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在增加經濟效益的同時,努力保持良好的社會效益。

(2)以身作則學習掌握好質量管理知識,主持和領導全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和質量檢驗工作。確保出廠產品符合質量管理規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終強調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保衞線,切實抓好各工序各工段產品的製作和安裝的實施細則,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質量分析會或現場質量評比交流會,組織生產、工藝、安裝人員認真分析工作中的質量狀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質量問題。

(5)表揚或獎勵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優秀組織或個人,批評或處罰因責任心不強而出現的質量事故的有關現任人。獎勵或處罰,要由分管質量工作的領導簽字並記錄在案。

(6)做好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質量標準培訓工作。寫出可測量的質量目標並分解到各工序。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技術副經理質量職責

一、技術副經理在經理領導下對分管的質量工作負責。

二、其管理範圍是:

1、做好技術科的領導與管理工作。良好的技術工作是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術工作的人員認真學業務、學技術,在工藝設計與工藝管理等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為加工和安裝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服務。

2、嚴格質量檢查與監督。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保證,雖然好產品是做出來的,不是檢出來的,但缺少嚴格細緻的質檢制度和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及較強業務能力的質檢人員,抽量也是沒有保證的。質檢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質量,用標準規範行為,輔以必要的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的檢查,努力實現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3、為生產提供優質的原材物料。教育採購員嚴格按計劃採購,按原則採購,嚴“三無”產品進入公司。供貨進公司,質檢、保管工作要跟上,嚴格執行驗收入庫制度,從各個環屯把好質量關。

三、加強自身政治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領導水平與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結,年終全面總結,表彰先進、激勵後進,為公司技術服務作出更好的貢獻。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4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堅持“質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針,工作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在增加經濟效益的同時,努力保持良好的社會效益。

(2)以身作則學習掌握好質量管理知識,主持和領導全公司的質量管理工作和質量檢驗工作。確保出廠產品符合質量管理規定和用户要求。

(3)在日常工作中,始終強調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保衞線,切實抓好各工序各工段產品的製作和安裝的實施細則,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質量分析會或現場質量評比交流會,組織生產、工藝、安裝人員認真分析工作中的質量狀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質量問題。

(5)表揚或獎勵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優秀組織或個人,批評或處罰因責任心不強而出現的質量事故的有關現任人。獎勵或處罰,要由分管質量工作的領導簽字並記錄在案。

(6)做好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的質量標準培訓工作。寫出可測量的質量目標並分解到各工序。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四月十日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技術副經理質量職責

一、技術副經理在經理領導下對分管的質量工作負責。

二、其管理範圍是:

1、做好技術科的領導與管理工作。良好的技術工作是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術工作的人員認真學業務、學技術,在工藝設計與工藝管理等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為加工和安裝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服務。

2、嚴格質量檢查與監督。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保證,雖然好產品是做出來的,不是檢出來的,但缺少嚴格細緻的質檢制度和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及較強業務能力的質檢人員,抽量也是沒有保證的。質檢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質量,用標準規範行為,輔以必要的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的檢查,努力實現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3、為生產提供優質的原材物料。教育採購員嚴格按計劃採購,按原則採購,嚴“三無”產品進入公司。供貨進公司,質檢、保管工作要跟上,嚴格執行驗收入庫制度,從各個環屯把好質量關。

三、加強自身政治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領導水平與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結,年終全面總結,表彰先進、激勵後進,為公司技術服務作出更好的貢獻。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5

第一條:制定貫徹上級質量和計量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質量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目標管理。

第二條:編制和管理質量保證文件,審查會簽發有關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條:協調、檢查、評價務業務技術部門和生產單位的質量職責,提高各級領導的質量意識。

第四條:參與新產品方案論證,新產品技術、投產鑑定、樣品定型及設計工藝行業評審;組織產品質量評定和質量監督。

第五條:組織考察主要配件定點廠和協作廠的質量保障能力,並審查認定

第六條:組織產品創優或生產許可證的取證工作,爭獲質量管理獎。

第七條:走訪用户,協助銷售搞好售後服務工作,及收集、反饋質(計)量信息,歸口管理質量檔案。

第八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質量成本分析;歸口實施質量獎懲,實現質量否決權。

第九條:協助制定質管培訓計劃,組織質管人員業務培訓和開展QC活動。

第十條:負責制定質量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有關制充和配套表格,並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

第十一條:完面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6

一、技術部門負責產品設計、試驗、研究、負責外來產品圖紙的審查,整理以及工藝文件的編制,工藝裝備的設計,負責貫徹上級有關標準和制定公司標準,負責收集國內外技術情報,負責圖紙、技術文件的管理。

二、對於新產品的研究、設計和開發,都應該貫徹國標、部標或企業標準。

三、新產品設計必須按照設計程序進行,同時要求產品圖紙技術文件、工藝文件和必要的工藝裝備圖及檢驗卡片齊全、準確。

四、圖紙設計、總裝圖必須經過分管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進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費。

五、圖樣及字體應嚴格按照機械製圖國家標準進行繪製,有關人員應在圖紙上簽字方可。

六、設計完成的圖紙,包括產品圖、技術文件夾、工藝裝備圖以及編者按制完成的工藝文件,包括工藝電卡片、工藝守慢、操作規程、檢驗瞳片等,統一由檔案保管員存檔管理。

七、技術資料修改或已投入生產的圖紙進行修改時,必須由技術科主管人負責在修改的同時發出圖紙修改通知單,作為存查的依據,同時在修改的圖紙或技術文件上簽名及註明日期。

八、分管經理要對本公司設計的新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原則的正確性負責。

九、技術科長應對產品的選項型、基本結構和設計中的原則性問題負責,對設計的總圖進行審核並籤屬審核意見。

十、設計組長對本組設計產品的性能,主要結構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術條件等正確性負責,對產品圖紙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負責,並負責設計工作的進度。

十一、某項新產品的設計者要對產品的性能、結構形式、主要計算、主要零件的技術條件、相互配合關係、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確性負責。

十二、校對人員要對本職工作負責,圖樣及字體應嚴格按機械圖國家標準執行。

十三、資料保管員的基本任務就是認真執行國家技術樓案和資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鉗和政策,加強技術檔案的整理、保管、發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現丟失損壞等現象發生。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7

新公司管理規定

一, 公司組織架構

董事會

總經理

副總經理 財務 技術總監

業務主管 研發主管 應用主管

二, 工作職責及崗位説明書 (一)總經理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領導執行、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對各項決議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決議的貫徹執行。

2、根據董事長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修改、實施。

3、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集團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負責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董事會彙報、負責辦理由董事會授權的其它重要事項。

5、領導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分管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制定財務政策,審批重大財務支出;領導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制定人力資源政策,審批重大人事決策。 權力和責任: 權力:

對公司經營方針和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對董事會經營目標的建議權

對副總經理、財務部長的人事任免建議權及其它員工的人事任免權 對公司各項工作的監控權 對下級之間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的考核評價權 董事會預算內的財務審批權 責任:

對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費用預算及計劃和預算的實施結果負全面責任 對因經營管理失誤造成的重大損失負領導責任 對公司經營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

對提交的報告、報表、決定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對所簽署的合同、協議負責 公司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考核指標:

營業額、利潤、市場佔有率、應收賬款、重要任務完成情況、預算控制、關鍵人員流失率、計劃與執行能力。

(二)技術總監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 負責全公司的產品研究開發和日常技術管理、負責公司現場工藝管理工作,完善技術基礎數據,不斷提

高現場工藝保障能力

2. 參與企業管理者負責質量/環境體系的建立,運行和審核及制定公司的長期發展策略、年度經營計劃和預

算方案,積極推進技術進步,提高員工素質和技術競爭能力。負責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的管理工作

3. 追蹤國內外行業技術發展的最新趨勢,評估其對公司的影響,思考公司應該採取的對策,向總經理彙報 4. 管理公司的整體核心技術,組織制定和實施重大技術決策和技術方案,組織技術合作、技術文件整理及控

制工作

5. 主持新產品項目所需的設備選型、試製、改進以及試驗佈局等工作 6. 領導分管部門制度並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完成年度任務目標

7. 與用户進行深層技術交流,瞭解用户在技術與業務上的發展要求,並解答用户提出的各類產品技術相關問

題。對潛在或具體的項目/用户進行跟蹤,負責管理所在區域內的用户拜訪、技術交流、方案製作及合同談判

8. 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前培訓和定期技術培訓,對下屬各職能部門完成任務的情況考核

權力和責任:

權力

對公司產品試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工藝指導權。 對公司產品的新產品開發、項目投資的建議、調查權。 對公司產品生產中的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議、調查權。 責任

新產品開發研製,樣件製作、鑑定與審核。

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參數、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説明書等技術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並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向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方面的服務並接受各方位的有關技術方面的信息反饋及處理。 負責建立公司技術資料庫。

收集客户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情況的各種信息資料,並做相應分析,提供改進的具體方案。 按照技術工藝流程編寫工序作業指導書。

(三)業務主管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根據市場發展和公司戰略規劃,協助上級進行市場分析、制定銷售預測和業務開展計劃; 2、協助上級制定部門銷售任務指標、計劃與策略、確保部門業務的有效拓展;

3、全面負責公司產品的銷售,制定該業務的階段性目標和總體控制計劃,確保業務目標實現; 4、協助上級做好客户的開發與維護,保證與客户保持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 5、制定定期銷售分析報告,保證公司對主營業務所需採購的信息來源; 6、公司及競爭對手促銷活動的調查、分析、銷售預測及銷售信息的反饋; 7、共同協調、相關企業及主管部門各種關係; 8、公司各類銷售數據分析、基礎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開發潛在客户; 考核指標:

銷售額,業務計劃達成率,客户投訴滿意率,客户滿意度,實際回款率,新客户實現率。

(四)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負責公司財務核算、報表、日常稽核與報銷、工商、銀行、税務部門等各項與財務相關的業務。 2、職工薪資、社保業務

3、公司全體工作人員檔案的建立與管制。

4、負責全公司人事異動工作。(轉正/升職/調動/降職等手續之辦理) 5、公司獎懲手續之辦理。

6、對各類資料進行簽收,整理並分類歸檔。(公司程序文件/內部聯絡/外部聯絡/會議資料/各類培訓資料/

考勤資料/獎懲資料/人事異動資料等分類整理)

7、每日/月對全公司職員的考勤工作。(每日/月之考勤日報表/每月人力流動統計表/請假、放假手續辦理/

平時查卡、監卡/加班申請手續等) 8、月底對相關報表的整理並交於財務。 9、職員工勞動合同/暫住證及各類保險之辦理。 10、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付的任務。

(六)研發主管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根據公司總體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目標,圍繞商品部制訂的產品計劃,制訂公司各產品的年度產品開發計劃;

2、對公司現有產品與市場部溝通,進行銷售跟蹤;

3、根據市場反饋情報資料,及時在設計上進行改良,調整不理想因素,使產品適應市場需求,增加競爭力; 4、負責組織產品設計過程中的設計評審,技術驗證和技術確認; 5、負責相關技術、工藝文件、標準樣品件的制定、審批、歸檔和保管; 6、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7、 負責與設計開發有關的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三、管理制度 ①. 考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外出時,需向行政辦公室説明去向,特殊情況經總經理同意。

二、作息時間:每週工作六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如有調整,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下屬各部門、分公司工作時間自行安排,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三、考勤

1、公司員工上、下班(30分鐘以內為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則視為曠工)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扣除一小時工資,30分鐘以上兩個小時以內扣除半天工資,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論。

2、無故不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處理。 四、事假

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須持書面請假報告,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報行政管理部。 五、病假

公司員工因病治療或休息,須持區級以上醫院醫療機構休息證明,經批准後方可休病假。 六、工傷假

1、公司員工在生產工作中因工負傷,在取得規定的因工證明材料後,憑醫院的醫療休息證明方可批准休假。

2、員工因工緻殘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必須長期休息者,由相關勞動保障部門和醫療鑑定部門根據《勞保條例》研究處理。

2、員工書面報告(或電話告知部門負責人),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後,經行政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

七、事假、病假、婚假、工傷假等批准權限:員工請假部門負責人有三天之內審批權、三天以上由行政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批示。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或調休等,必須提前到行政辦公室請假並辦理手續,一天以內由行政辦公室部批准,一天以上報總經理批示。 否則,按曠工處罰。

八、曠工

1、員工曠工一次,時間不超過半天,罰款50元,一天,罰款100元,以此類推 2、累計曠工兩天以上,降職使用或勸按自動離職處理。

九、員工上班時間禁止做與大學網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電腦上網打牌、下棋、查閲無關資料、聊私人QQ等。 十、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活動,如有事需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或帶隊人員請假。在規定時間內遲到、早退、不參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條規定處理。

十一、日常考勤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負責。員工遲到、早退而部門負責人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將給予部門負責人每次5%的年終獎處罰、兩次以上者累計一併扣除或加重處罰。

十二、婚假、產育假、喪假按相關規定辦理,假期內發放基本工資;病、事假扣發假期內全額工資。 十三、凡受本制度處罰的員工,扣發其該年度一定數額的年終獎。 ②. 人員招聘、離職制度 一、招聘

1、用人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報《用工申請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提出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如:

年齡、性別、學歷等)。

2、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用工需求擬定招聘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准。

3、人力資源部經各種招聘網站和市“人才市場”、“人力資源市場”收集應聘人員相關資料後再進行初步篩選,根據情況組織筆試和麪試,經初選合格後,經分管領導審核,報總經理批准。辦理試用手續。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選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親自筆試和麪試。

5、員工的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滿,可聘為公司合同制員工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定辦理“養老保險” 等手續。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幹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以公司文件為準。 三、員工調動:

1、公司幹部和員工在公司範圍內調動,由用人部門提出擬調人員申請,行政辦公室求雙方負責人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各部門需增加人員,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用工申請,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調配或招聘。

3、公司幹部和員工持行政辦公室開具的《職工調動通知書》,在原任職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再到新任部門報到。調離人員到新單位後,以實際聘任崗位和任職時間為準,其相關待遇以月度分段實施。

四、離職

1、試用人員離職應提前三日寫出書面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確須辭退時應向人力資源部説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報總經理批准。由行政辦公室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4、員工本人辭職、被公司辭退、開除或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等,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財物(如:文件及相關業務資料等)。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③.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三、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行政辦公室負責歸檔。 四、各技術項目立項、設計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技術發展部負責歸檔。

五、各類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複印件由行政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行政辦公室實行電腦化管理。 六、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齊全完整;

2、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3、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七、檔案資料借閲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閲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八、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九、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④. 出差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變化,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範差旅費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差旅費開支範圍主要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津貼等。 三、交通費、住宿費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津貼實行定額包乾。

四、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如因事情緊急而未能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預計出差時間、到達地點,報行政辦公室辦理相關報批事宜。

2、出差人員可根據報批後的《申請單》填寫《借款單》,按《借款規定》報批後,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七日內應按《報銷規定》辦理報銷手續,並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訖地點、工作內容、報銷項目、金額等。

五、出差人員按照標準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交通費。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見下表:

七、出差人員乘坐飛機、火車軟卧、動車組從嚴控制。未達到級別,因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事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凡事前未經批准自行改變交通工具而產生的費用,差額部分由本人承擔。

八、自帶汽車出差不享受相應的市內交通費。 九、住宿費標準見下表(單位:元/天)

十、隨領導出差,可根據情況參照領導的住宿標準。

十一、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必須經相關領導同意,否則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十二、出差期間根據出差性質,給予一定的伙食補助,見下表(單位:元/天):

1、出差時間不足一天按以上標準補助誤餐費。

2、外出參加會議或學習培訓期間的食宿費用由會議主辦方支付的,不報銷伙食補助,只報在路途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3、接待單位負責食宿費用的不再發放伙食補助。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事先經總經理批准就近辦理私事的,其繞道的交通費由出差人自行承擔,且期間不發伙食補助費。

5、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經彙報同意後按《招待管理》規定辦理,但取消當日相應伙食補助。 十三、外出參加會議,食宿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的,會議期間的食宿費可按會議規定開支,憑會議通知和票據報銷。

十四、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十五、因保管不當丟失交通票據,必須由本人寫書面説明並提供旁證,經相關部門領導審批後才能報銷。 十六、本規定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七、本規定自20__年5月4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①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税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説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3、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二、日常費用報銷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一個月)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三、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 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4、 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5、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四、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資支付流程:

1、每月10日由人力資源部將本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的工資支付標準(含人員變動、額度變動、扣款、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信息)轉交財務部; 2、總經理提供職工年度獎金分配表;

3、財務部根據獎金錶及支付標準編制標準格式的工資表;

4、按工薪審批程序審批;

5、每月15日由財務部支付上月工資; (二)、社會保險支付流程: 1、社會保險金由財務部辦理。

2、其他福利費支出由公司財務部按審批後的支付標準填寫報銷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報銷單及支付標準交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五、 專項支出財務報銷流程

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軟件及固定資產購置、諮詢顧問費用、廣告宣傳活動費及其他專項費用等。 1、填寫購置申請:按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填寫《資產購置申請單》並報批。 2、報銷標準:相關的合同協議及批准生效的購置申請。 3、結賬報銷:

3.1 資產驗收(軟件應安裝調試)無誤後,經辦人憑發票等資料辦理出入庫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銷單(經辦人在發票背面簽字並附出入庫單); 3.2 按資金支出規定審批程序審批;

3.3 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以支票形式付款;

3.4 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六、其他專項支出報銷流程

1、費用範圍:其他專項支出包括其他所有專門立項的費用(含諮詢顧問、廣告及宣傳活動費、公司員工活動費用、辦公室裝修及其他專項費用)支出。

2、 費用標準:此類費用一般金額較大,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實際需要向總經理提交請示報告(含項目可行性分析、費用預算及相關收益預測表等),經總經理簽署審核意見後報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審批。 3、財務報銷流程

3.1 審批後的報告文件到財務部備案,以便財務備款。

3.2 簽訂合同:由直接負責部門與合作方簽訂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簽訂前由公司法律顧問的審核,合同應註明付款方式等)。 3.3 付款流程:

3.1.1 由經辦人整理髮票等資料並填寫費用報銷單(填寫規範參照日常費用報銷一般規定); 3.1.2 按審批程序審批: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財務經理 →總經理審批; 3.1.3 財務部根據審批後的報銷單金額付款;

3.1.4 若需提前借款,應按借款規定辦理借支手續,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

七、 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2、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經過總經理簽字通過。

費用報銷流程圖 經常性支出: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用人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徵收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

第二章 社會保險費申報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繫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户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繫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規定進行網上申報。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實申報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所列申報事項。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係一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出具繳費通知單;用人單位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退用人單位補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造成漏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繳費申報的,可以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會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託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户。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費用管理制度》。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佈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户。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户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一條 經查詢,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或者劃撥後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可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財產或者質押財產進行評估,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對能夠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雙方依法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或者質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抵押合同或者質押合同後,應當簽訂延期繳費協議,並約定協議期滿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參照協議期滿時的市場價格,以抵押財產、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延期繳費協議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的,其職工在延繳期間按照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經責令仍未補繳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

(一)經查詢,用人單位開户銀行賬户餘額少於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二)經劃撥,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且未簽訂擔保合同的;

(三)延期繳費協議期滿,因擔保財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用人單位仍未足額清償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強制執行申請書;

(二)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及加收滯納金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限期補繳通知;

(四)用人單位的意見;

(五)用人單位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時的相關材料;

(六)申請強制執行的用人單位財產情況;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人簽名,加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印章,並註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由上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的;

(二)未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三)決定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錯誤的;

(四)向當事人泄露信息影響劃撥社會保險費的;

(五)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按照本規定第八條核定或者確定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二)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未按照國家規定記賬的;

(三)未依法責令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限期補繳社會保險費、加收滯納金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符合規定的;

(五)簽訂擔保合同和延期繳費協議不符合規定的;

(六)未按照規定審核、處置擔保財產的;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月將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規定通報、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職工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投訴。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由税務機關征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提供給税務機關;税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情況。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9

質量檢驗科管理制度

第一條:制定貫徹上級質量和計量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的措施;制定公司中近期質量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目標管理。

第二條:編制和管理質量保證文件,審查會簽發有關技全管理文件。

第三條:協調、檢查、評價務業務技術部門和生產單位的質量職責,提高各級領導的質量意識。

第四條:參與新產品方案論證,新產品技術、投產鑑定、樣品定型及設計工藝行業評審;組織產品質量評定和質量監督。

第五條:組織考察主要配件定點廠和協作廠的質量保障能力,並審查認定。

第六條:組織產品創優或生產許可證的取證工作,爭獲質量管理獎。

第七條:走訪用户,協助銷售搞好售後服務工作,及收集、反饋質(計)量信息,歸口管理質量檔案。

第八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質量成本分析;歸口實施質量獎懲,實現質量否決權。

第九條:協助制定質管培訓計劃,組織質管人員業務培訓和開展QC活動。

第十條:負責制定質量管理,計量管理和質量檢驗有關制充和配套表格,並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

第十一條:完面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檢員崗位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法規和條例,熟練掌握鋁、塑門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裝等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二、按照質量標準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負責從原材料的入廠到成品出廠全過程的檢驗工作。工序檢驗、半成品、成品檢驗,簽發合格證明的均應從嚴掌握。按要求對生產工序進行抽檢,一般工序抽檢比例不低於30%,關鍵工序抽檢比例不低於50%。

三、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據的記錄分析工作,對加工、安裝工作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予以糾正,對重大質量問題要及時上報分管領導。

四、嚴格按檢測標準測試關鍵部件,達不到質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產、指導工序操作人正確使用工卡重具,讓職工養成嚴謹細緻、科學的工作作風。

五、指導車間和倉庫保管員認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標誌、隔離和保管工作,防止與合格品混淆出廠,以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信譽影響。

六、通過嚴格的質量檢驗和把關,使成品窗出廠合格率達到100%。優良逐步達到50%以上。

七、不斷學習和掌握新的質量管理知識。掌握新的科學的檢測方法,經常維護各種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使各種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始終處在良好工作狀態中,按要求請質監部門對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進行年檢,做好周檢表的登記保管工作。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0

一、技術副經理在經理領導下對分管的質量工作負責。

二、其管理範圍是:

1、做好技術科的領導與管理工作。良好的技術工作是不斷提高產品質量的保障,日常工作中要教育做技術工作的人員認真學業務、學技術,在工藝設計與工藝管理等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為加工和安裝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服務。

2、嚴格質量檢查與監督。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保證,雖然好產品是做出來的,不是檢出來的,但缺少嚴格細緻的質檢制度和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及較強業務能力的質檢人員,抽量也是沒有保證的。質檢工作重申用制度保障質量,用標準規範行為,輔以必要的`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的檢查,努力實現公司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3、為生產提供優質的原材物料。教育採購員嚴格按計劃採購,按原則採購,嚴“三無”產品進入公司。供貨進公司,質檢、保管工作要跟上,嚴格執行驗收入庫制度,從各個環屯把好質量關。

三、加強自身政治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領導水平與管理水平。

四、分管工作每半年一小結,年終全面總結,表彰先進、激勵後進,為公司技術服務作出更好的貢獻。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1

工藝規程是公司生產的法規,是執行產品標準,科學、有效地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合理地使用設備和保證物料消耗的主要技術指標,望各部門和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工藝規程的內容

工藝規程應包括生產的主要設備特徵(設備結構、性能、用途、名稱及規格、型號等),生產工藝流程、產品結構尺寸與性能標準和處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觀標準,技術標準等。

2、工藝規程的編制

(1)編制原則:堅持質量第一信譽到上的原則,認真總結生產實踐經驗,積極採用科學的、合理的工藝條推上,以做到工敢規程切合實際,科學嚴謹,便於執行,繁簡相宜,寬嚴適度。

(2)制定程序:規程的制定由生產技術科會同生產車間擬定出初稿,經廣泛討論後修改定稿,最終由經理批准後貫徹執行。

(3)編制依據:主要依據產品技術要求,工藝若干規定,生產設備條件,工藝技術水平以及工人的實際操作經驗作為制訂和編制工藝規程的依據。

(4)新產品試製後轉產,由試製項目負責人結合實際情況,編制試生產藝規程,經生技科負責審批並下達執行,試產完畢,一切指標均符合工藝規程,則報經理批准後轉為下式投入生產,此試生產工藝規程轉為正式規程,備案存放。

3、工藝規程的修訂

工藝規程必須隨着產品結構、質子要求、工藝流程,工藝方法及設備條推上的變化而變動,因此工藝規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隨着產品的需要及時進行修訂,修訂的次數及內容時間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

4、工藝規程的管理

(1)工藝規程批准後由生產車間貫徹執行,質檢科負責落實和檢查。

(2)工藝規程一經批准實施,任何人員無權擅自變更、修改。生產過程中發生臨時變動(如原材料、半成品質量變化等)影員工藝規程執行時,要在保證質量前提下,由技術人員與質檢部門協商報分管經理批准後下達臨時變更通知。恢復正常後,仍按原工藝規程執行。

(3)由於採納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推廣先進操作方法等需要對工藝規程局部進行修改時,由車間提出,經生產技術科同意,辦理書面修改能知後方可執行。

(5)凡新的工藝規程下達後,原工藝規程應及時收回存檔。

5、附則

(1)質檢科負責總結每個月支工藝規程執行情況,對工藝規程的內容與生產實際不致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進行修改。

(2)工藝規程的執行情況,應列入技術考核的內容之一,對遵守好的及時表揚或獎勵;違反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違反者要給予行政處罰。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2

為規範公司勞動管理制度,培養和鍛鍊一支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的隊伍,提倡敬業愛崗,發揚團隊精神,零奢侈、不浪費,創造出一流的產品,提供高品質的服務,特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雙休制。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辦公室指定考勤員負責公司人員的考勤工作。

三、員工考勤實行簽到制。員工上、下班均須到指定地點簽到,上班時間以簽到為準,下班未簽到或有特殊情況而事先未向領導及辦公室説明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工資50元,遲到半天以上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工資100元,一月內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員工因私請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將審批後的請假條交辦公室,辦公室每月統計,滿事假一天,按月工資/21.5天扣發工資。

五、請假批准權限:各部門經理有一天批假權,超過一天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臨時離崗須通報辦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聯繫。

六、請假人員逾期不歸,又未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如遇不可抗拒情況,有證明者除外。

七、員工病假需有醫務部門的病假證明,病假按月工資/21.5天×天數扣發工資,病假超過15天,全月無工資。職工因違反紀律,打架鬥毆造成病、傷者,休息治療期間不得按病假處理。

八、婚假。員工本人結婚,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婚假,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各推遲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另給予十天晚婚假。員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後事時,由公司領導批准,給予五天的喪假,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產假。對符合《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休產假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期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證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3.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4.員工在產期內,發基本工資,可根據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十一、員工在批准的婚喪假、產假和路程期間,基本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等費用全部自理。

十二、員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證通訊工具的暢通,以便隨時同公司保持聯繫。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員工,公司統一準備午餐。準備了又未吃的員工,公司將午餐費在其工資中扣出。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3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法規和條例,熟練掌握鋁、塑門窗和中空玻璃的加工、安裝等各項質量技術指標。

二、按照質量標準和工程合同要求,全面負責從原材料的入廠到成品出廠全過程的檢驗工作。工序檢驗、半成品、成品檢驗,簽發合格證明的均應從嚴掌握。按要求對生產工序進行抽檢,一般工序抽檢比例不低於30%,關鍵工序抽檢比例不低於50%。

三、負責質量檢驗原始數據的記錄分析工作,對加工、安裝工作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予以糾正,對重大質量問題要及時上報分管領導。

四、嚴格按檢測標準測試關鍵部件,達不到質量要求的一定不能安排生產、指導工序操作人正確使用工卡重具,讓職工養成嚴謹細緻、科學的工作作風。

五、指導車間和倉庫保管員認真做好不合格品的標誌、隔離和保管工作,防止與合格品混淆出廠,以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信譽影響。

六、通過嚴格的質量檢驗和把關,使成品窗出廠合格率達到100%。優良逐步達到50%以上。

七、不斷學習和掌握新的質量管理知識。掌握新的科學的檢測方法,經常維護各種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使各種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始終處在良好工作狀態中,按要求請質監部門對檢測設備和計量器具進行年檢,做好周檢表的登記保管工作。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4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技術科管理理制度

一、技術部門負責產品設計、試驗、研究、負責外來產品圖紙的審查,整理以及工藝文件的編制,工藝裝備的設計,負責貫徹上級有關標準和制定公司標準,負責收集國內外技術情報,負責圖紙、技術文件的管理。

二、對於新產品的研究、設計和開發,都應該貫徹國標、部標或企業標準。

三、新產品設計必須按照設計程序進行,同時要求產品圖紙技術文件、工藝文件和必要的工藝裝備圖及檢驗卡片齊全、準確。

四、圖紙設計、總裝圖必須經過分管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進行,以免造成返工浪費。

五、圖樣及字體應嚴格按照機械製圖國家標準進行繪製,有關人員應在圖紙上簽字方可。

六、設計完成的圖紙,包括產品圖、技術文件夾、工藝裝備圖以及編者按制完成的工藝文件,包括工藝電卡片、工藝守慢、操作規程、檢驗瞳片等,統一由檔案保管員存檔管理。

七、技術資料修改或已投入生產的圖紙進行修改時,必須由技術科主管人負責在修改的同時發出圖紙修改通知單,作為存查的依據,同時在修改的圖紙或技術文件上簽名及註明日期。

八、分管經理要對本公司設計的新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原則的正確性負責。

九、技術科長應對產品的選項型、基本結構和設計中的原則性問題負責,對設計的總圖進行審核並籤屬審核意見。

十、設計組長對本組設計產品的性能,主要結構形式,主要零部件的技術條件等正確性負責,對產品圖紙能文能武一性、成套性負責,並負責設計工作的進度。

十一、某項新產品的設計者要對產品的性能、結構形式、主要計算、主要零件的技術條件、相互配合關係、零部件的主要尺寸、公差配合的正確性負責。

十二、校對人員要對本職工作負責,圖樣及字體應嚴格按機械圖國家標準執行。

十三、資料保管員的基本任務就是認真執行國家技術樓案和資源共享料管理工作的方鉗和政策,加強技術檔案的整理、保管、發放等管理工作防止出現丟失損壞等現象發生。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深圳七十二健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的組織行為,保護總公司和各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分公司規範、有序、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和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所屬分公司。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分公司包括由總公司與其他投資人共同投資、且由總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夠實際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

第四條:總公司作為分公司的股東,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資本額享有對分公司的資產收益權、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取權和財務審計監督權等。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下屬機構,總公司對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權。

第五條:總公司分公司實行集權和分權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重大投資決策(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年度經營預算及考核等將充分行使管理和表決權利,同時將對各分公司經營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授權,確保各分公司有序、規範、健康發展。

第六條:加強總公司對分公司資本投入、運營和收益的監管,監控財務風險,提高總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資本運營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經營,在總公司的統一調控、協調下,按市場需求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活動,努力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和經濟效益,提高員工的勞動效率。

第二章:經營管理

第七條:總公司將根據發展需要,對各分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費用開支等實行年度預算管理,由總公司根據市場及企業自身狀況核定並下發各分公司的年度經營、投資、籌資及財務預算,並將年度預算按月、季分解下達實施。各分公司應確保各項預算指標的實施和完成。

第八條:各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股權處置權、資產處置權、對外籌資權、管理制度權和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權。分公司處置資產須事先向總公司作出詳細的書面報告,經總公司批准後按有關規定處理。

如為經營活動需要,確需增加籌資、對外投資和自身經營項目開發投資及重大固定資產投資的,務必在事先完成投資可行性分析論證後,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查後提請總公司董事會批准方可實施。

需增加籌資,實施時事先向總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並明確説明所需資金數量、用途、投向、用款進度,經總公司董事長批准後由財務部協調解決。

第九條:各分公司務必依法經營,規範日常經營行為,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定從事經營工作。

第十條:各分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管理和經營部門的職責,根據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統而全面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並上報總公司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總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統都應納入本系統管理,務必按照真實、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反饋經營、財務、人事、資產、投(融)資等信息,為總公司的經營決策帶給科學的依據。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條:各分公司應依法設立董事會,總公司安排人員協助管理。

第十三條:子公司的經理(包括經理、副經理)由總公司提名並提請分公司的董事會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經理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經理務必對任職公司高度負責,務必具備充分行使職責和正確行使權力的潛力,確保分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進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門經理應與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門經理應與總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應明確聘用期限、職責、權利、義務及應享受的待遇和違約的處理等條款。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總公司委派制,並由總公司財務部對其直接負責。

第十五條:在總公司定員範圍內,各分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需報總公司審查備案,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人員、及設立新崗位等。

第十六條:各分公司錄用員工一律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應制定員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及人事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七條:建立各分公司經理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定期報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經理務必每季度向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進行一次全面詳實的經營狀況報告,每年向總公司董事會進行一次述職報告。

第十八條:分公司應制訂薪酬管理和獎懲制度,報總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的薪酬由總公司確定。分公司副經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總經理擬定報總公司審查確認。分公司部門員工的薪酬由分公司總經理確定。分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發放確定併發放。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九條:分公司應根據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總公司規定製定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報經總公司審查確認之後執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執行。

分公司經理在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活動中理解總公司的監督和業務指導,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財務預、決算方案;

2、組織實施所在公司的採購、銷售計劃;

3、組織制定所在公司的財務管理、採購、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報總公司審批、並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分配;

4、支持並保障所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第二十條:各分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2、固定資產購買、建造、重大改造及裝修和資產處置管理制度;

3、預算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未經總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業和個人借支資金以及帶給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

第二十二條:各分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務必依法、真實、準確、及時、規範,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虛攤、不攤或少攤成本、費用。分公司企業所得税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申報繳納。分公司除企業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項税費、分公司的所有税費均由各單位財務自行申報繳納。

分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總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各項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所構成的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2、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帶給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理解總公司委託的註冊會計師的審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計。

第二十三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月編報會計報表並在次月5日前上報、按季編報完整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報表説明)並在季末次月10日前報送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總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務必經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查確認後上報。分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要對本公司報送的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章: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審議程序,及時向總公司分管負責人報告重大業務事項、重大財務事項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並嚴格按照授權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或股東大會審議;分公司對以下重大事項應當在發生後一小時內報告總公司董事會:

1、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2、重要合同(借貸、委託經營、受託經營、委託理財、贈予、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3、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4、遭受重大損失(包括產品質量,生產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分公司、子公司的負責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職責人,同時各分公司、子公司應當指定專人作為指定聯絡人,負責向總公司報告信息。

第二十六條:內幕知情人員對總公司及分公司未公開信息負有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泄露尚未公開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設立審計部,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應理解總公司的審計監督,用心配合總公司審計部門完成總公司指令的各項審計工作,任何單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總公司審計人員依法執行審計任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二十八條:總公司審計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分公司、子公司進行審計。以便於總公司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經營者的工作業績做出全面評估,並及時瞭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九條: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離任,務必由總公司對離任的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的工作狀況進行全面審計。

第三十條:各分公司、子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經濟合同務必報備總公司審計後實施,未經審計確認的重大經濟合同不得實施。重大經濟合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購買、建造和裝修改造合同及預算和決算書;

2、對外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合同;

3、與其他投資人合作項目開發合同;

4、任何形式的對外承諾、擔保、財產抵押和質押合同;

5、重大資產處置合同,包括股權轉讓、重大財產轉讓、租賃等合同。

第七章:個性審批事項

第三十一條:分公司發生下列事項,應事先徵得總公司批准:

1、購買或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

3、帶給財務資助;

4、租入或租出資產;

5、重大經濟合同;

6、債券或債務重組;

7、研究和開發項目的轉移;

8、總公司認定的其它事項。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分公司務必按本制度規定認真履行有關事項的申請和報告職能,切實完善經營管理工作,並理解總公司的監督檢查。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規定,分公司應當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牴觸時,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董事會制訂並修改;由總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6

一、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核算體系,以《企業會計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基礎,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公司和各部門的財務作了具體規定,希望各財務人員結合自己的具體工作照此執行,並提出建議性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集體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本辦法以《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原則》以及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以保證本公司的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公司所擁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為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通訊設備、辦公設備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等均列入固定資產,入帳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資產數公司所有,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應按公司要求定期檢查和維護,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應設專人對固定資產加強管理,並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三章貨幣資金及往來核算的管理

一、現金的管理

(一)現金的開支範圍:

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獎金、支付各種個人勞動報酬。

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同意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3、出差人員必然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確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存銀行,不得坐支。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帳户,及時掌握存款情況,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

(二)銀行支票必須專人管理,若未按規定填寫而被塗改、冒領的都由簽發人負責。

(三)領用支票限期收回,嚴格領用手續,建立領用登記、註銷制度。

第四章財務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員須將事由及行程報公司領導批准,同時,途中不得隨意變更行程,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二、因出差、購物、辦理公務向財務部借款,須遵守下列規定:

1、借款人據實填寫《借款單》;

2、借款須經過批准:

a、根據用款情況須經領導批准;

b、各種借款應在使用結束後及時憑有效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三、職工個人因各種原因被有關部門處罰的罰款,一律不得向公司報銷。

四、各種有效憑證的報銷時間,一律不得超過憑證制單後兩個月,逾期不再報銷。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7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崗位,熱情服務

2)遵守公司的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

3)解和明確自己所分擔的本點保潔範圍、保潔計劃、保潔標準,對垃圾實行袋裝化,做到及時清運。

4)聽從組長的安排,嚴格按照清潔程序,保質保量地搞好職責範圍內的清掃保潔工作。

5)“七淨”各樓層地面淨、內圍地面淨、外圍人行道淨、雨(污)水井口淨、設備淨、地面沿路花草根淨、牆根淨。

6)“六無”各管井無垃圾污染物、無清掃工具、十字通道無碎紙皮核,前室和樓梯道無煙頭、地面無污水髒物、電梯門和電梯門口無紙屑髒物。

7)“適時”樓層清潔垃圾清運要適時,必須要做到當日垃圾當日清除。

8)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離崗,注意儀態儀表,按照規定穿着統一工作服裝,並佩帶胸卡。

9)正確使用、保管各種清潔用具、器械,不得隨意亂放,防止丟失,如有損壞將適情況按價賠償。

10)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8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積極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公司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司全體員工要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和公告。

二、忠於職守、服從領導。

三、不得經營於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相關的業務或兼職其他公司的職務。

四、全體員工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職能,在工作質量上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不得泄露業務、服務技術及生產上的機密。

六、員工每日應該保持作業地點及宿舍的環境衞生。

七、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要全神貫注,在工作時要互相協作,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搬弄是非、擾亂工作秩序。

八、公司負責人必須注意自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提高公司滿意度,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九、員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工作時間開始後未到者為遲到。

2、早退:工作結束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曠工: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為曠工。

十、有事請假,假期上班後及時銷假。

十一、以上制度望全體員工認真遵守,即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19

1.負責制訂部門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計劃,經批准後實施;

2.負責整理總結部門工作總結;

3.主持制定、修改部門的.規章制度,經上級領導批准後實施;

4.處理部門日常文件;

5.主持召開部門會議;

6.組織對部門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

7.負責擬訂部門各崗位職責,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崗位職務説明書的起草工作;

8.負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績效考評工作;

9.根據工程需要,擬定項目管理方案,負責項目管理部人員的推薦,報上級領導批准任命;

10.指導、監督、檢查部門員工的各項工作;

11.負責定期組織部門現場巡視檢查工作;

12.對部門內的工程項目進行統籌,使其進度、質量滿足公司要求;

13.對部門員工的提拔、晉級、任用提出意見;

14.綜合協調與工程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專業公司的關係,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15.主持制定部門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對計劃落實情況進行考評;

16.發現培養人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人才需求,參與工程技術人員的招聘工作;

17.負責對各項目部工作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考核;

18.及時處理工程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彙報;

19.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範公司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費、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傢俱、操作工具、辦公用具、資訊工具的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事項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辦公傢俱、辦公用具發放標準,辦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與調整;

2、資訊工具由總經辦負責制定與調整發放標準;

3、操作工具的領用標準與最低使用期限由技術部統一制定與調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設不同登記頁:辦公傢俱、辦公用具、操作工具、資訊工具。領用各類工具時在相應登記頁上登記。

2、工具卡由各部門內勤保管,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到內勤處取卡,與領料單一起送行政倉庫或業務倉庫領用。倉庫發料人員應在相應登記頁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並讓領用人簽字後返還內勤處。

3、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部門應專設一卡,登記公用工具,並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各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後換領等工作,並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4、行政及業務倉庫應專設工具帳目,對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工具領用情況進行統計,以便和部門之間核對。

5、勞保用品的登記納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參照“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領用、更換及退還

1、工具領用條件:

a、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範圍內;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b、辦公用具首次領用,必須報計劃申請;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c、資訊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有部門報告並經總經辦批准,資訊據之調整標準。

d、辦公傢俱由行政統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須具報告經部門經理與行政部批准。

2、工具領用程序:

a、工具為首次領用時,領用部門填寫“領料單”,註明用途和保管責任人,交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門內勤處取“工具卡”,一併交倉庫人員領料。倉庫人員填寫工具卡並由領用人簽名後交內勤。

b、以舊換新領料時,使用部門應填寫“領料單”,取“工具卡”及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倉庫人員在其工具卡上註銷舊工具並簽名確認,同時登記新工具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方可發料。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1

製造公司質量管理職責

1管理承諾

a)公司總經理、管代及綜合部負責不定期向全體員工傳達相關的國家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滿足顧客要求的重要性;

b)總經理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並採取正式頒佈、培訓、會議宣傳標語等形式在員工中進行宣貫,做到人人皆知;

c)總經理責成綜合部負責每月檢查各部門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

d)總經理親自主持管理評審,每年至少一次;

2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a)總經理責成經營部不定期走訪客户,營銷部主動開展客户調研,隨時掌握市場動態和客户的要求及期望,並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b)總經理責成經營部定期開展客户滿意度調查,以便及時掌握顧客對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的滿意程度,必要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以改進服務和程序;

c)責成經營部負責認真處理顧客的抱怨、投訴,並分析原因,採取糾正措施,以防止發生。對顧客的每一項抱怨、投訴均必需認真回覆和處置,直至顧客滿意。

3質量方針

4策劃

4.1質量目標

4.2質量管理體系策劃

a)為滿足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實現,本公司認真策劃、建立、實施並保持符合iso9001:20xx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其中包括對質量方針的策劃,質量目標及其各職能部門分目標的策劃,組織機構及職責權限的策劃。過程及其順序和相互作用的策劃、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及檢驗規程的策劃,資源的策劃等。策劃的結果形成了包括《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第三層次支持性文件的文件化質量管理體系;

b)當本公司組織機構或產品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時,或本公司實施重大技術改造時,本公司將及時進行管理評審,對將發生的變化進行認真評估。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必要的改進,以適應新的內部環境確保質量管理評審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1職責和權限:

總經理對組織內活動、設施和過程的質量管理有影響的人員的職責、權限給予規定,並負責對組織內的溝通進行協調。

2管理者代表:

總經理任命管理者代表負責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建立、實施和保持。

3內部溝通:

通過公司例會、部門例會和專題例會對公司的質量管理的問題進行溝通。

4管理評審:

公司總經理每年度至少組織1次管理評審,對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2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集體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二、本辦法以《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原則》以及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以保證本公司的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公司所擁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為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通訊設備、辦公設備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等均列入固定資產,入帳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資產數公司所有,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應按公司要求定期檢查和維護,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應設專人對固定資產加強管理,並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三章貨幣資金及往來核算的管理

一、現金的'管理

(一)現金的開支範圍:

1、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獎金、支付各種個人勞動報酬。

2、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同意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3、出差人員必然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確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收入的現金應於當日存銀行,不得坐支。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帳户,及時掌握存款情況,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

(二)銀行支票必須專人管理,若未按規定填寫而被塗改、冒領的都由簽發人負責。

(三)領用支票限期收回,嚴格領用手續,建立領用登記、註銷制度。

第四章財務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員須將事由及行程報公司領導批准,同時,途中不得隨意變更行程,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二、因出差、購物、辦理公務向財務部借款,須遵守下列規定:

1、借款人據實填寫《借款單》;

2、借款須經過批准:

a、根據用款情況須經領導批准;

b、各種借款應在使用結束後及時憑有效單據到財務部報銷。

三、職工個人因各種原因被有關部門處罰的罰款,一律不得向公司報銷。

四、各種有效憑證的報銷時間,一律不得超過憑證制單後兩個月,逾期不再報銷。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3

第一條 遵法紀

學習理解並模範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某公司的規章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職員。

第二條 愛集體

和某公司榮辱與共,關心某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勤奮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團隊、竟創、協作、責任”的企業精神。

第三條 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第四條 守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幹滿點。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的事。

第五條 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髮整潔。統一着裝上崗。男職工不留長髮,女職工要淡粧上崗,裝扮適度。

第六條 講衞生

常剪指甲,注意衞生,無汗味、異味。

第七條 講禮貌

1、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户相遇,要主動相讓。

2、電話鈴響儘快接聽,鈴響不得超過三聲。

3、接轉電話時,要先説“您好! 中國某公司”,然後細心聆聽,聲調要温和,勿忘使用崗位禮貌語言。

第八條 敬客户

1、接待客户時面帶微笑,與客户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不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温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客户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説“不”、 “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對待客户。

第九條 守機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員談論某公司的祕密事務。一切內部文件、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

第十條 勤節約

克服“浪費難免論”,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愛護各種設備和物品。要發揚勤儉興業的好傳統,為某公司的增收節支做貢獻。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4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 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 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衞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 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 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衞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 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 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 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衞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 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繫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 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關於公司管理的制度 篇25

一、目的

為了預防鑄造公司鐵水運輸過程中的鐵水噴濺、火災或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責分工

鑄造公司鐵水運輸的協調工作,由生產科具體負責,並對鐵水運輸過程進行跟蹤,有權力和義務制止違章行為。

綜合科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類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不可承受風險台賬,將鐵水運輸列為三級不可承受風險,並執行四級監控。

車間負責制定鐵水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起重設備和鐵水包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檢查崗位人員執行情況。

崗位人員,按照規定認真檢查起重設備、吊具和鐵水包,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l、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2、汽運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運輸鐵水的'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3、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和鐵水包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否則不得使用。車輛儲物箱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鑄造公司明確專人對鐵水包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做到每包鐵水均測量包壁温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測量,並認真填寫《鐵水包安全檢查表》。

5、鐵水裝入量應嚴格控制,液麪距離包沿不得低於30cm,鐵水過滿,未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得啟動車輛。

6、駕駛員必須在關好車門後,才能開始行駛,起步前繫好安全帶,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

7、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並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在鑄造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車輛運行,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打電話。

10、鐵水運輸中遇路邊有行人時,與行人之間距離不得低於1.5米,必要時停車避讓行人。

11、行車時,必須選擇平坦、寬闊的路面,嚴禁從積水、坑窪或者不明路況的道路上行駛。

12、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並服從生產調度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3、鐵水的裝卸作業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斜置或歪拉斜吊。無關人員嚴禁接近鐵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當班調度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鐵水,隨時保持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厂部彙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公司安環部。

15、鑄造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起重設備吊運鐵水,設專人指揮,明確信號。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檢查行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行車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規定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轉運車輛管理制度。

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鐵水運輸過程中因故發生事故時,當事人必須立即上報綜合科及廠領導。各級相關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

(2)生產科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築物着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必要時迅速聯繫保衞部,請求援助。

(4)鐵水在轉運過程中,鐵水包出現有破損、滲漏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駕駛員應立即採取自救,並向總調報告,報請總調派遣叉車卸下鐵水包。情況危急時向保衞部報告,請求援助,以防事故擴大。

(5)當鐵水錶面結殼,可用中頻爐內高温鐵水衝開,嚴禁隨意翻轉鐵水包或人工搗戳,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6)當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送往信鋼醫院進行救護。

五、現場指揮要求

1、從事鐵水吊運的起重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並經過專門培訓方可。

2、指揮人員必須是經車間主任指定的爐長、班長或調度,其他人員不得指揮吊運鐵水(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多人指揮。

3、統一使用對講機指揮,操作者和指揮者分別佩戴1部對講機,頻道一致。指揮時,必須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車代號,再發出操作指令,否則操作者不得啟動行車任何機構。

4、操作者未聽清指揮口令,嚴禁啟動行車。

5、啟動行車必須鳴鈴警示,並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考核與獎懲

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本規定,經有關部門查證,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罰。

2、由於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鐵水運輸中發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對相關責任人的考核,由鑄造公司安委會視情況研究決定。

3、崗位人員,未按照規定檢查鐵水包或未及時記錄、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考核責任人50-100元/次。

4、各類台賬和記錄,未按規定保存或使用完後不及時上交更換,分別考核責任班組長及以上人員200元/次。

5、發生事故後,對因組織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者,將視情況考核責任人。

6、對安全檢查仔細認真,及時發現隱患並上報者,視情況給予50-300元的獎勵/次。

7、發生事故後,由於指揮得力控制了事態,並避免人員傷亡或挽回財產損失的有功人員,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獎。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八、本規定解釋權歸東信鑄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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