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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3篇)

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3篇)

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通用3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廠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手冊。

第二條、制訂本手冊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情況介紹。

第四條、本手冊僅適用本廠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六條、員工必須愛廠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政治,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八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的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廠長提出。

第九條、員工對企業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本廠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廠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由廠長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採用,並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四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餘,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外來人員務工"和"計劃生育"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七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八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二十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地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廠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説"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説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三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厂部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六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後考勤,並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七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八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廠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廠長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廠自行確定實施辦法。實行計時工資(月薪制)的員工,工資多少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計件工資(勞動分)的員工,工資多少按計件考核辦法,與勞動效率或經濟效益掛鈎。

第三十條、全廠的工資管理由廠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廠長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條、本廠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條本廠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可離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一天,國慶節二天。

第三十四條、員工可享受午餐補貼,補貼以出勤天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五條、本廠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三十六條、本廠將隨着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七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廠政治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八條、凡經廠批准,受本廠指派赴廠外培訓,進修的員工,佔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後,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繫的培訓、進修、不得佔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九條、經本廠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按員工培訓後在本廠的工作年限,每年遞減20%收回培訓費(含工資、學費)。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四十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二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作業、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追責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十四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後服務工作,建立貨主要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户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着落,有答覆、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條、門衞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厂部領導。

第四十六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四十七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賭博;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衞生守則

第四十八條、辦公室、營業部、生產車間應做到佈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淨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洗盥室亂倒飯菜、茶葉、雜物、;禁止在牆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塗,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廠區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五十一條、各部門工作場衞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乾,發現衞生包乾區域內有不衞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二條、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於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製、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並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於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於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户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衞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牀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牀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廠裏員工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於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佔壓,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並註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准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xx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准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採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於使用後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並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户餘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於月末填制“銀行帳户餘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准後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於月末填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鑑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九條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十條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籤,由總經理批准後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後,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並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並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後辦理。

第十二條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並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於客户之前,應對該客户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並按相應的權限批准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户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並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並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户保持聯繫,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徵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方可核銷。

第四章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製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週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准,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並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並與財會部門的帳面餘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户。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後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並負責擬製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佈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託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範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佔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後,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閒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並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鑑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淨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於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於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經公司決策批准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經報批後,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於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淨損失,經報批後,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税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交易:

1、開立(註銷)銀行户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意見。合同簽訂後,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

第八章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户,該帳户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週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税務

第三十二條税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税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税金。各單位税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鈎,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鈎,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於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於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後,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後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於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准後,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祕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採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幹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幹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並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准,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第三十六條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範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後必須在一週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後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准。,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鈎。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後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複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並於每年末向董事會彙報。

第十一章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後,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閲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税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等。

第十二章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複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並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由於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於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鬥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於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儘量把子公司沉澱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揹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並上報公司,公司彙總後,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並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儘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規範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後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製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彙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並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併、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範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説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並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着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並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並報告工作。

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佈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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