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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精選25篇)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精選25篇)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

一、認真學説普通話。上課回答問題、朗讀課文、課間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話。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精選25篇)

二、努力寫規範字。作業時做到寫字工整,文字規範,避免錯別字、病句。

三、積極參加各級口語實踐活動,成績突出。

四、積極參加推普宣傳工作。

五、當好語言文字規範的.監督員。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範、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註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範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範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諮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用心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範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佈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範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範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範。領導評課要有規範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用心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範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並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羣眾活動中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並書寫所學的規範漢字。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3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務必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佈欄等務必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務必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務必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務必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務必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閲讀課、寫字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範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説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用心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範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4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繫、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範用語、用字的教育,對於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並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用心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用心參加社區、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範作用。

六、用心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用心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玉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強普通話的普及,使普通話成為我局日常工作用語。

(一)局機關幹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佈、理解媒體採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195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機關公務員,都要到達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

(四)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新錄用人員的一項條件。

二、加強對局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範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標準,推行規範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局機關下列用字務必規範: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三、加強對我局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市交通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局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幹部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範化納入建立交通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和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我局的語言文字規範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氛圍,紮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幹隊伍。採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我局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和用字規範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和總結。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幹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幹部帶頭,率先垂範。堅持説好普通話,用好規範字,增強幹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範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恆,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幹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佈、理解媒體採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並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幹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範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標準,推行規範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範: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幹部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範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範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幹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説普通話、寫規範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説普通話,請用規範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範,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範用字。

3.把説普通話、寫規範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範;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説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氛圍,紮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幹隊伍。採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範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7

1、幼兒園以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為校園文化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幼兒以母語普通話為主要學習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2、倡導“説普通話,寫規範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兒園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幼兒園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培訓工作,年級組負責教師、幼兒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範字,黨工團支部負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站的宣傳和校園環境,總務部門負責後勤職工的語言文字工作和室內外各種標牌規範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4、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5、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幼兒園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

6、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範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範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訓活動,提高教師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和規範語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活動,並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於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9、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開設語言區,開展詩詞學習、看圖講故事、拼圖講述、識字認讀等活動,發展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説話的邏輯性。開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圖編故事比賽,鍛鍊幼兒用普通話説故事的能力。組織幼兒參加“推普周”和“啄木鳥”活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鼓勵幼兒學説普通話。每年積累一些在幼兒中開展語言文字教育的活動資料。

10、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園務工作計劃,定期開展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檢查、研討語言文字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使之得到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優化我園的語言文字工作。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8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學校語言文字的使用,總結並提高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一)學校是教育教學的單位,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是學校以及每一個教師的法定義務和職業要求,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學校整體文明形象的重要標誌。學校明確要求校內必須要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明確倡導每個學生、每個家庭以及我們能影響到的社會環境裏的所有人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

(二)使用普通話,把普通話作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指的是除了外語教學以外,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規範的語言進行。使用規範字,指的是學校、教師在板書和作業批改用字中,校園的名稱、標誌、宣傳語言中和其它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納入學校培養目標,納入學校管理範疇,納入師生基本功訓練,反映在學校工作計劃和遠期規劃中,滲透到德、智、體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並切實組織活動,不斷推進這項工作沿着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發展。

(四)學校設立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教學副校長具體組織落實,建立和明確“學校——教導處——教師——學生監督”五級管理網絡機制,層層把關落實,確保責任到人。

(五)學校校內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通過標語牌、宣傳櫥窗、黑板報、橫幅等宣傳手段不斷推動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氛圍的形成。學校充分認識和重視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必須“長此以往、循環往復”的特點,重視和策劃落實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週期宣傳。國旗下講話中,每學期安排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內容。

(六)學校要求並積極支持教職工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教師要人人達到必達標準,並做到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等用字符合要求。堅持將普通話水平達標與教育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範漢字情況列入業務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條件,實現教師及各類管理人員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二、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獎懲制度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要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範標準。師生員工有語言文字規範意識,積極爭創語言文字先進集體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

(二)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後,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三)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文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教職員工應把普通話作為學校工作語言,在教育教學、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範文字,教師備課及板書、宣傳材料文字應書寫規範,作為爭創先進教師評比的條件之一。

(五)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範評估體系,並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鈎。

(六)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幹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並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鈎。

(七)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三、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學生作業等必須用規範漢字。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以及校園內師與師、師與生、生與生之間的交流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六)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七)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八)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九)建立不規範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佈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範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四、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範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週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創建規範、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範字”的良好氛圍。

(二)學生活動發展中心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週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宣傳。

(三)教育教學管理中心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範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範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範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範文字活動。

2、加強課堂教學中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的監督檢查力度。

3、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説、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範用語和規範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週”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範用字和規範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製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五、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校牌、標誌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範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範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範字和不規範字並做到使用規範字。

六、學校校園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一)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普通話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二)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一次普通話比賽。

(三)學校領導率先垂範,做推廣普通話的模範,時時處處使用普通話。

(四)教師無論課上、課下,無論與同事交談,還是與學生交談,或是在其他場合,要自覺使用普通話。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週的説話課,為學生創造實踐機會,訓練學生説普通話的能力。

(六)通過校園廣播站、宣傳欄等,激發學生學習、使用普通話的興趣,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

七、教師教學常規制度

遵守教學時間,按時上、下課。上課前候課,下課不拖堂。

課上堅守崗位,不接待家長,不看書、雜誌,不接打電話等。上課過程中不得離開教室,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科學利用教學時間,精心組織教學活動,運用現代教學技術,優化教學過程。

注意為人師表,做到衣着整潔,語言規範,態度自然平和,不得坐着講課。

要注意教書育人,注意對學生良好的學習品質和學習習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注重教學衞生。

上課面向全體學生,調動全體學生積極性,提供不同層次學生的練習機會。

堅持正面教育,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堅持使用規範字,講普通話。

八、作業批改制度

(一)教師給學生布置課內外作業,對於鞏固和消化所學知識,並使知識轉化為技能技巧,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具有重要意義。按學校要求,教師只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給學生布置作業,其他學科一般不佈置作業。

(二)語文科的配套練習,七年級、八年級年級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級的作文寫字必做必閲,數學科的配套練習,教材中的課後練習兩類作業必做必閲。作文每學期至少4篇,寫字每週至少1篇。全年級學生課外要寫週記或日記。

(三)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家庭作業量高年級每天不超過1小時,中年級不超過30分鐘,低年級一般不佈置作業。節假日要給學生布置適量的讀、寫、算作業,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務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四)對學生的作業不僅要從書寫上要求,而且在作業封面和內容的整潔程度上也應提出規範,真正達到書寫工整、卷面整潔。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補做,但不要罰抄罰做。

(五)教師批改作業要認真、及時,全收全改,批改符號要統一規範。無論語文、數學作業,凡需要打正確符號的地方,一律劃“√”,凡需要打錯誤標記的地方,一律劃“×”,閲完後要恰當評分,註明日期。作文類作業批改要細,批語要準要精,以正面引導為主。不準有錯判、誤判現象發生。

(六)學校委託教研組長負責對作業批閲一月一檢查,學校領導不定期抽查。為形成良好學風,學校也定期舉辦作業展評,以激勵先進。

九、教師備課制度

(一)備課是教師進行教學的重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備課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寫好教案,開學後交給教導處檢驗。經檢驗合格者,在課堂教學中運用,並予以補充、修改、完善。同級同科老師要互相參閲教案,互相學習交流。語、數、英教師必須做到無教案不能上課。

(二)教師備課必須按照新課改、新教法、新學法的要求,按統一編制的教案表格填寫相關內容。“教學過程”50歲以下教師必須詳寫,50歲以上教師可以略寫。

(三)新授課教案必須有科學、嚴謹、富有藝術性的板書設計。

(四)教案批閲由分管校領導負責,平時一月檢查一次,學期初要檢查每位主課老師的教學計劃、教學進度編排,根據《教參》核定備課節數。

(五)為推廣教師們的優秀教案,學校將定期進行教案評展。

(六)教師教案備寫應使用規範字,不能出現錯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範用字現象。對教案中出現不規範用字的教師按《語言文字規範化獎懲制度》處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9

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獎懲制度(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後,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二、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文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範評估體系,並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鈎。

四、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幹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並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鈎。

五、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鼓勵。

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八、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九、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建立不規範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佈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範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範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週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創建規範、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範字”的良好氛圍。

二、團委、少先大隊部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週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宣傳。

三、教務主任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範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範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範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範文字活動。

2、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説、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範用語和規範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週”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範用字和規範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製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

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學校的校牌、標誌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範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範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範字和不規範字並做到使用規範字。

學校校園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0

一、實行普通話等級證書制度,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將普通話列入教師基本功達標和任職資格的'重要內容,按規定凡未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的視為不合格教師,不得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聘用為教師職務。

二、實行目標責任制。

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與各年級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幼兒園的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所有教師必須注重加強對幼兒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能力培養,確定實施重點,提出明確要求。

三、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協作。

幼兒園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語言工作文字監督指導小組和推普工作小組,設立語言文字工作專管員,形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幼兒園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中有語言文字工作內容。

四、營造普通話氛圍。

把普通話作為校園語言,教師職業語言、宣傳語言和交際語言。

幼兒園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規章制度。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1

一、語文課、普通話課、書法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二、在各學科各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範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範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有“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欄”。

六、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範字的'陣地。

八、通過學校網站、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好處及有關法律法規,語言文字規範化有關知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2

一、語文課、普通話課、書法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二、在各學科各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範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範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有“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欄”。

六、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範字的陣地。

八、透過學校網站、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好處及有關法律法規,語言文字規範化有關知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3

一、學校用語要求

1、師生在學校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用語,禁止説粗話、高聲喧譁,使普通話成為學校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學校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誌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範。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到達規範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試卷、用字規範。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規範字。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4

為全面推進我院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院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我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對我院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我院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佈欄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五、我院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我院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範字訓練。

八、我院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説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範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5

一、普通話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説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説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説普通話。

二、規範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範,無錯別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2、學生筆記中使用規範字。

3、校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化、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5、常年堅持開展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檢查城市大街小巷宣傳牌、門牌、廣告語用字不規範狀況。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6

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貌用語,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校園內務必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務必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標誌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範。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務必到達規範要求。

4、公文、校刊、講義、試卷等,用字規範。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的用字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規範字。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7

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制度

為了實現國家提出的新世紀“普通話初步普及”的目標,用心有效地開展我校普通話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上級語委的規定,特制定以下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師生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識。

二、學校領導每學期要召開1-2次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普通話推廣和規範用字工作,將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的工作資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

三、認真策劃、組織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動,並使這項活動常規化。年度“推普周”常規活動資料如下:

1、學校主管行政領導和推普領導小組對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並擬成檢查報告提交校長辦公室。

2、不斷豐富和完善校園推普專題學習的資料。

3、教導處組織學生開展年度“推普周”的問卷調查。

4、語文科組織學生開展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專題調研活動,並構成調研報告。

5、大隊部和各年級組認真動員和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活動,用心為我市精神禮貌建設服務。

6、學校將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動中做出成績的教師和學生。透過“推普周”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動我校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工作。

四、學校聘用新教師要審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如未達標,不予聘用。

五、專兼職教師及外聘教師上崗前,務必向教導處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未達標者,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員工要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六、加強普通話達標後的測後管理,引導和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加強教師的常規培訓,不斷提高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水平。

七、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中務必使用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對標牌、公文、印章、內部文件、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記錄、學習筆記、批文等不能使用不規範用字和錯別字以及二簡字(教學需要除外),違反規定要限期整改。

八、學生務必按照學校制定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羣眾活動中使用普通話。

九、用心開展校園演講、朗誦和書法等各種競賽、講座活動,營造濃郁的推普校園氛圍。

十、學校廣播站播音員普通話水平務必相當於一級乙等,否則不予播音。廣播站每年務必配合推普工作的開展播出推普宣傳的專題節目。

十一、校園網上的語言文字工作網站,要及時報道學校推普工作動態和先進事蹟。

十二、辦公室、教室、圖書室等公共場所務必設置“請説普通話,請用規範字”的提示牌。

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制度。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8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用心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鈎。

三、學校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範漢字聽説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範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説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範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19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二、“説普通話,寫規範字,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全力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工會、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導處負責教師和學生學校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範字,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範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範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各年級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誌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範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範字副牌。

七、師生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範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批改作業、給學生寫評語,在黑板上寫字等,凡是與學生見面的'字,必須用規範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範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説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采的活動,如演講、寫字比賽、閲讀考試等,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國中階段加強寫字練習,毛筆字、鋼筆字納入常規作業範圍,對做的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活動,並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於做的好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0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全責任到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x年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和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總公司認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完善各項制度,及時成立物資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曾建根同志親自掛帥,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平時指派一名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同志抓安全生產日常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單位,並使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解到具體人員身上和簽訂了責任書。我們安全生產工作到位,杜絕了各類事故的發生,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務。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實

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總公司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建有: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考核辦法,並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使安全生產納入軌道化、規範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對重點部門加大了防範力度,我們主要對民爆庫的安全工作就行了重點防範,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重點盤查確保庫區安全到位。同時,我們強化保管人員和保安人員的安全意識,嚴格制度化,在操作程序中做到規範化,各種器械、器材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半年來,總公司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明確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意識

安全生產責任重大,意義深遠,為了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工作到位,我們按照安全生產總體部署,從源頭抓起,從制度建設入手,逐步完善各項安全措施。同時,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工作目標考核,層層分解,各司其職,一級抓一級,對重點到位實行小時值班和帶班制,加大對全體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教育力度,做到逢會必須講安全責任,提高全體人員的.思想認識。在經營生產活動中,抓好防範意識,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堵塞各種漏洞,克服僥倖、麻痺、鬆懈的思想,確保了全年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杜絕了一切事故的發生,為維護我縣社會穩定,發展經濟建設做出了貢獻。

在下半年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的目標任務,把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做穩,防止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為推進新干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而努力奮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1

一、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建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及院感專職(兼職)管理人員三級監控組織,開展醫院感染監測工作。

(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應當定期召開會議,聽取醫院感染專職管理人員的工作彙報,研究改進工作。

(三)醫院感染管理專職(兼職)人員應根據醫院感染監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對全院環境衞生、微生物污染、消毒與滅菌、污水處理等進行抽樣調查和檢測,每月進行1次醫院感染髮病調查,定期對醫務人員的消毒隔離技術進行考核。

(四)科室應指定醫師或護士長負責醫院感染髮病監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改進措施。

(五)加強院內感染管理的宣傳教育,瞭解院內感染監測工作的意義,掌握監測知識,提高醫護人員的監控水平。

二、醫院傳染源管理制度

(一)醫院傳染病人,應根據傳播途徑分別進行嚴密隔離,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觸、昆蟲和血液隔離。

(二)嚴格執行消毒常規,傳染病人出院、轉科、死亡等離開隔離區時,所有物品必須進行終末消毒。

(三)檢驗有傳染性的標本時,應當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檢驗完畢的標本應先消毒後處理,檢驗單發出前應消毒,菌種應由專人保管,專冊登記

(四)對已被感染的傳染病人應儘快治療,醫務人員接觸傳染病人應當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

(五)高危區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帶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

三、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內禁止吸煙,做到空氣清新、無蚊、無蠅、無鼠害、無蟑螂,定時清掃,並做到衞生用具專室專用。

(二)禁止隨地吐痰,亂扔亂倒污物、污水。

(三)醫院內的污水排放應符合國家規定的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四)各種醫療器械、室內桌、椅、操作枱,地面和空氣等消毒應當按《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和《消毒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要求執行,並定期對消毒劑的濃度、效果及空氣含菌量進行監測。

(五)醫務人員在進行各項操作前後,必須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發區醫務人員在操作前後應當進行手的消毒,各種注射、穿刺、採血器具必須一人一用一滅菌,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衞生用品,用後必須及時回收,集中銷燬。

(六)共用重點監測科室(消毒供應室、手術室、治療室、注射室)均應嚴格執行消毒常規,已消毒、滅菌的物品應當註明失效日期,並定期對滅菌物品和空氣進行細菌學監測。

四、醫院感染防範制度

1、醫護人員進入室內,應衣帽整潔,嚴格無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分開放置,治療車上層為清潔區,下層為污染區。

3、沖洗、霧化、激光、微波等治療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滅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試)(含氯消毒劑),沖洗用藥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空氣中,病人治療完畢及時整理。

4、開啟的無菌溶液需在4小時內使用,各種溶液不得超過24小時註明開啟時間。

5、置於容器牛的無菌物品一經打開,保存時間不超過24小時。

6、使用後的一次性物品及時毀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內集中浸泡處理後,裝黃色垃圾袋送指定地點。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劑濕式打掃。

8、持物鉗乾燥存放,打開後寫上打開時間,使用時間不超過4小時,油膏缸上寫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開啟時間,盛放鹽水棉球打開後24小時更換,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週更換二次。

9、紫外線照射每天半小時,並有記錄,紫外線強度每半年監測一次管每週一次用95%的酒精紗布擦拭,每月空氣培養一次。

10、每週大掃除一次,徹底打掃門窗、牆面、地面及物體表面。

11、每天檢查有無過期物品,一般滅菌物品不得超過一週。

12、非治療物品不得入治療室。

五、抗生素使用制度

(一)醫院定期調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辦法。

(二)各級醫師應當嚴格掌握抗生素的適應症和給藥途徑,避免濫用而造成耐藥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羣失調,聯合應用抗生素應有明確指證,並應考慮藥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應,外用抗生素應從嚴掌握。

(三)已確定為單純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發熱原因不明者,應儘可能先弄清病原學診斷後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別嚴重的細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體液送細菌培養後可初步選用抗生素,待細菌培養結果山來後,再按細菌藥敏試驗結果指導用藥。

(四)急性細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臨牀效果不明顯者,應當考慮調整劑量和給藥途徑,或根據細菌培養及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生素。

(五)細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後,應及時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況下,抗生素不作為預防用藥,特殊情況可作為短期預防用藥或一次性預防用藥。

(七)使用抗生素應當本着有效、足量原則,制定個體化給藥方案,確定給藥劑量和療程,掌握配藥禁忌、濃度,滴注速度,過敏反應的預防和搶救。

(八)藥劑科應建立各類抗生素的出入庫及消耗登記制度,對價格昂貴和毒副作用較大的抗生素實行限制性應用,並定期上報臨牀使用抗生素的情況及存在問題。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2

一、局機關幹部職工自覺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恪盡職守,廉潔自律。

二、實行各科室考勤制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安排。

三、上班時間為8:00—12:00,下午2:30—5:30(如遇時間變化,以通知為準)。到崗時間不得超過正常上班時間一刻鐘。

四、因事因病請假需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半天以內由科室負責人批准,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由主要領導批准。(具體事項參照《請休假制度》執行)

五、考核辦法:一星期內無故遲到或早退2次以上;上班時間從事不正當娛樂活動(打撲克、麻將、玩電腦遊戲等)由分管領導找談話,遲到早退3次以上,上班時間經常玩遊戲,炒股屢勸不止,進行效能勸誡。如被市、區效能辦抽查通報將對責任人實行待崗處理。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當月兑現。節假日值班,由帶班領導負責考核,未到者每次扣工資100元。本制度適用於局機關正式工作人員、聘用人員、借用人員、城管辦以及質監站、規劃站工作人員。

六、機關各科室人員自覺愛護單位樓道及辦公室衞生,不隨地吐痰、亂丟亂倒廢棄物,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維護單位整體形象。

七、加強辦公室的安全保衞,下班注意關鎖、隨手關熄電器設備,確保用電安全。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3

第一節總則

1、本實施細則根據礦相關文件制定,適用於選煤廠配電室所有設備檢修作業中的停、送電工作。

2、執行停送電工作(包含監護人員)以及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是按規定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擔任,沒有操作資格合格證的人員不得進行有關停送電工作。

第二節一般規定

1、設備檢修作業聯繫停、送電應由專人負責,其他任何人不得參與。嚴禁採取電話通知(電力調度令除外)、約時、捎信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聯繫停、送電。

2、檢修工作負責停送電聯繫人,應由負責該項檢修工作的負責人或由該項工作負責人委派一名能勝任的人員擔任,期間沒有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聯繫人。

3、由檢修人員自行執行的設備檢修停送電操作,應實行雙牌制。即設備停電後,應由執行停電的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標示牌,“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誌牌應掛在一經操作即可送電至被檢修設備的開關操作手柄或旋鈕上。“檢修”牌和“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應標註使用人單位和姓名(或號碼),做到專人專牌、專牌專用。

4、電氣設備檢修,必須有效切斷有可能送電(包括反送電)到檢修設備的所有上級電源,不應在只經斷路器斷開電源的設備上工作,且嚴格執行停、送電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制度。

5、電氣設備檢修停電必須裝設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接地線(或接地刀閘)應在檢修電氣設備所停上級電源開關的負荷側或電氣設備檢修地點的電源側裝設,接地必須可靠,並在接地處懸掛“已接地”牌。接地線裝設前應停電、驗電和放電,裝設接地線的位置應和驗電、放電的位置一致。接地線的裝設和拆除由停、送電操作人員進行。

6、停電檢修作業需要跨班次的`,交接班時,交班和接班的工作負責人及指定的工作許可人(停、送電電工)對現場所有的安全措施進行交接,簽字確認,由接班電工和檢修工重新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牌,方可繼續作業。

7、檢修負責人在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備妥善,不得帶隱患或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檢查。

第三節電氣檢修(含電纜、電線、變壓器)停送電規定

1、各級簽字人員應為文件規定的具有資格的人員。

2、需在配電室內停、送電的,填寫工作票。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工作票”須經部門有資質的工作票簽發人簽發。

(二)停電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將“工作票”送到配電室,由電氣工作許可人執行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等安全措施。停電後,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票”上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然後進行停、送電操作。

(三)檢修聯繫停、送電人員嚴禁進行停、送電操作,但可以作為停、送電監護人。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電工)分別在“工作票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票終結手續後,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方可恢復送電。

3、電氣設備檢修需要在配電室以外的檢修現場,由檢修人員自行停、送電的,應填用“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停、送電應履行以下程序:

(一)停、送電應堅持“誰停電、誰送電,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對所停開關進行閉鎖,由電工和檢修工作負責人分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檢修”標示牌。

(二)設備檢修前,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簽發“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工作單”。安排電工專人負責停電操作,執行停、送電操作的電工即為本項檢修工作的工作許可人。

(三)停電後,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確認、簽字,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四)檢修結束,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分別在“工作單終結”欄中確認、簽字,履行工作單終結手續,檢修負責人先摘“檢修牌”,電工再摘“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方可恢復送電。

4、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需將檢修設備試送電,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二)收回相關的所有工作票(或工作單),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

(三)在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執行停、送電的電工全面檢查無誤後,由執行停、送電的電工進行試送電。

第四節機械設備檢修停、送電規定

1、設備檢修,必須切斷設備電源,開關可靠閉鎖,電工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掛“檢修牌”。如設備本身帶有電氣隔離開關,拉開隔離開關即可視為切斷設備電源。

2、機械設備檢修停、送電時,履行以下程序:

(一)需停電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原因、停電開關名稱編號,並簽字。電工根據要求停電,並在所停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後,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停電時間和簽字。檢修工作負責人對停電措施進行安全確認後,掛“檢修”牌。

(二)需送電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對檢修現場安全確認無誤,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原因、送電開關名稱編號,並簽字後,摘除“檢修”牌。電工根據要求,摘除“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後送電,並在“設備檢修停(送)電記錄表”中填寫送電時間和簽字。

3、除對檢修設備切斷電源外,同時還必須切斷與檢修設備連鎖啟停或臨近檢修地點、危及檢修安全的其它設備電源。

4、需要對運行中的設備進行檢查作業,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檢查人員應站在安全可靠地點,可以通過信號、通訊系統聯繫開、停設備。發現問題需要處理時,應嚴格執行檢修停送電規定。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4

第一條為創新統計管理方式,規範統計執法行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宣州區採用“雙隨機”抽查方式開展的統計執法檢查。全國經濟普查、全國農業普查、全國人口普查、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全國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資源清查等重大國家統計調查的隨機抽查按照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和宣城市統計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堅持依法監管、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協同推進的原則,在區統計局統一領導下,由統計執法監督大隊統一組織實施,有關職能科(室、中心)配合。

第四條組織和參與隨機抽查的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不得泄露隨機抽查有關情況。

第五條統計調查對象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隨機抽查範圍:

(一)被媒體曝光或者被投訴舉報有統計數據質量問題的;

(二)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

(三)拒絕答覆或者不如實答覆統計檢查查詢書的;

(四)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的;

(五)其他不宜適用隨機抽查的。

第六條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為:

(一)調查對象依法提供統計資料情況;

(二)調查對象依法建立原始記錄、統計台賬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情況;

(三)調查對象依法為履行法定填報職責提供保障情況;

(四)調查對象依法配合統計調查和統計監督情況。

第七條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統計執法檢查領域和範圍內所有統計調查對象為檢查對象名錄庫。

第八條檢查對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抽取。

(一)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或按照局領導班子會議安排、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檢查的。

(二)在抽中的各鄉鎮(街道)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調查對象,也可根據需要直接抽取一定數量的調查對象。在區統計局領導和有關人員見證下,由區統計執法檢查人員對鄉鎮(街道)或調查對象進行排序,隨機抽取。

第九條統計執法檢查人員應符合專業要求且與檢查單位無利害關係的人員中隨機抽取。

第十條檢查時首先對抽中的調查對象遵守統計法情況進行檢查,再對遵守執行統計法、履行法定統計職責、執行國家統計政令和統計行政管理制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一條抽中的鄉鎮(街道)或調查對象,3年內已檢查過的專業不再重複抽查。但抽查過且發現有統計違法行為的可隨時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統計執法檢查原則上採取“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對違法案件的立案查處和對違法舉報線索的核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對存在數據異常、配合程度不高、有重大統計違法嫌疑的調查對象,經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批准,可直接進行執法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集錦 篇25

一、主要職責。

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小組關於開展“美麗德峨·清潔鄉村”活動的決策部署;研究和籌劃活動的工作重點、重大事項和具體措施;負責活動重大材料、有關文件的起草工作;根據活動領導小組的指示指導和協調各村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及鎮直各有關單位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各村、有關單位對活動各項工作任務推進情況的.檢查督辦;辦公室人員要按照分工不分家原則,根據分工分組認真履行職責,辦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員要根據分工安排,認真協調督查辦公室的祕書、文電、會務、後勤、材料、財務等工作;做好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議制度。

辦公室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適時召開。主任、副主任及各包村工作組組長出席,其他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或辦公室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召集並主持。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或本縣活動領導小組的文件、指示,通報工作開展情況,聽取各項工作組彙報上週重點工作情況及下週工作預安排;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問題;總結和佈置一週或階段性工作;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研究、協調解決應由辦公室會議研究解決的其他相關具體事項等情況。

三、辦文制度。

認真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按規定切實做好各項辦文工作;凡以領導小組名義擬發或擬報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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