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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精選7篇)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精選7篇)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精選7篇)

為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和保管標準化、制度化,提高綜合辦公室門的辦事效率,降低辦公用品的消耗,節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和使用管理。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全體員工。

三、辦公用品分類

(一)固定資產:各類價值較高的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複印機、辦公桌、椅、文件櫃等。

(二)辦公用品

1.消耗品:筆記本、橡皮筋、固體膠、回形針、大頭針、膠水、水筆(芯)、打印紙、電池等。

2.耐用消耗品:文件夾、拉桿夾、檔案框、文件袋、訂書器、剪刀、計算器、裁紙刀、插座、U盤等。

3.辦公耗材品:墨盒、硒鼓、碳粉、複印紙、打印紙、傳真紙等。

(三)其他物資:

1.廣告類,如宣傳單頁、宣傳冊等;

2.節日禮品、購物禮券等;

3.其他。

四、職責

1.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保管、使用和監督等日常事務。

2.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提交審批。

五、制度內容

為實現在辦公用品“申請即領即用”的高效管理目標,綜合辦公室設立辦公用品定量庫存,收到部門採購申請單後,對符合審批流程的,可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立刻發放,待集中採購後按照定量補充庫存。

(一)辦公用品的採購

1.每月月初,各部門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辦公用品採購申請單》(需部門長簽字)提交綜合辦公室。

2.採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上來的需求計劃表再參考辦公用品庫存表制定採購計劃,該採購計劃含固定資產採購或是價格2500以上的,需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採購。原則上每月8日前採購到位。

3.採購人員需對用品的價格、質量負責,每一項支出必須有發票憑證。

4.每次採購完成,填寫報銷憑證交往財務部審批報銷。

(二)辦公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1.每月10日前,採購專員根據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需求表發放辦公用品。

2.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3.若各部門想領取不在需求計劃表內的辦公用品,須重新填寫申請單,交由綜合辦公室門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方可領取。

4.每個部門的'辦公用品數量都是有指定指標的,若超出需求表數量,須採取“以舊換新”的方式獲取辦公用品,消耗完的辦公用品不可隨處丟棄,應保留着。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器、計算器、剪刀、枱曆架等)列入移交清單,如重複申領,應説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

大件物品領取後,列入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序列,明確責任人。

(三)辦公用品的保管

1.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於保管和適於批量採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週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管理員應對辦公用品進行歸類,按照類別的不同進行放置。

3.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4.工作崗位人員有更替的,辦公用品庫存作為移交資料之一。

六、審批程序

(一)固定資產採購審批(含報價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董事長

(二)辦公用品採購審批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

(三)其他物資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價格在2500元含以下的為止)→董事長

七、辦公用品的使用

1、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及時關閉電源。定期維護保養,最大限度的延長辦公設備、用品使用壽命。

2、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幹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3、對於高檔耐用辦公用品,部門間應儘量協調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複購置。使用中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採購人員負責協調和聯繫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4、辦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盡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貴材賤用。複印紙應用於複印,不得用做草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等要反覆使用;紙張可雙面利用,修改校對稿可先用廢舊紙張打印等,充分 發揮各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5、印製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要根據文件材料印製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製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併力求使印製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略有餘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八、附則

綜合辦公室每季度填寫《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用與年終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另一份提交各部門負責人,使其瞭解本部門辦公用品的消耗情況。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綜合辦公室所有。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日常用品的使用,規範公司辦公、日常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2、範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物品類別

3.1.1辦公文具:包括紙、筆、筆記本、複寫紙、計算器、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剪刀、美工刀、打孔機、日期印、證件套、證件小夾子、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3.1.2日常用品:園林剪刀、水管、掃把、拖把、撮箕、潔廁液、長柄刷子、洗衣服、垃圾桶、小鐵鏟等物品。

3.2領用原則

3.2.1領用辦公文具領用必須要課長級以上或專用指定人,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後,方可發放物品。

3.2.2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即:領用人必須憑已寫完的筆芯和本子來領取,且要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名確認領取的物品、數量。

3.2.3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公司對於節儉成效突出的部門或員工,將予以通報表揚。

3.2.4急需領用物品者,其《物資領用單》由行政部經理或總經理簽字,並用單據註明,方可領用。

3.2.5宿舍日常用品的領取務必要宿舍固定負責人來領取,應在《領用登記表》上填寫好領取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取人、領取時間後,宿舍管理員方可發放(拖把、掃帚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未到期限,不可更換)

3.2.6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人為損壞、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並按原價賠償。

3.3領(借)用制度

3.3.1辦公用品使用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必須登記後方可領用或借用,一般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3.3.2領用各類易耗品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經各級領導審批後以舊換新。

3.3.3領用其他辦公用品由領用人在辦公用品台帳上登記

3.3.4凡領、借用物品價格在300元以上的,需填寫“物資領、借用單”,並由本人簽字確認借用。

3.3.5借用物資的使用期限為3個月(根據物品而定),自領日期開始,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仍舊未歸還的,自督促當日起,贊助每天20元。

3.3.6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4、附則

4.1新進人員到職時向行政部領用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行政部辦理歸還手續,未行政部許可的,其他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4.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用品領用總支出。

4.3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公用物資、辦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嚴格控制不必要的消耗和損壞,對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者要追究其責任或經濟賠償。

4.4行政部每月25日盤點庫存物品(截止不可在領用辦公、日常用品),盤點庫存後,擬出下月採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在由財務部審核後,才能繼續領用。

4.5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中心負責解釋與完善,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物品購、銷的管理,防止庫存積壓、滯銷因管理造成的壞帳等損失,結合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物品購銷合同(協議與技術要求)必須由銷售部(國際或國內,以下統一簡稱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指定人員簽訂。合同簽訂人員須認真學習《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和公司規定,不得因此而給公司帶來損失。合同在簽訂前須由經辦人填寫合同簽訂申請書(格式附後),經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經理審定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簽署。

2、購銷合同:銷售部、技術開發部由專人統一編寫、登記、編制、發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須保留正本兩份,一份交財務部做付款憑證,另一份交由相關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留檔備查。

3、物品的採購

3.1物品的採購,按每月加工、銷售計劃及一定數量的庫存,經銷售部和技術開發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採購而影響加工或銷售,也應避免因超計劃採購帶來積壓或損失。

3.2採購人員採購物品時,應填寫請購單(格式附後),經銷售部或技術開發部經理審核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方可採購。管理用物品的採購,如固定資產、儀器、工具、辦公用品等,各部門應填寫請購單,經所購物品的部門經理審核後,由辦公室負責彙總,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專用物品除外)。

3.3辦理購物付款時,應附付款申請單、購銷合同、請購單,銷售部、技術開發部已報總經理審批的付款計劃或購貨合同執行情況表,(格式附後)報財務部審核後,方可付款。

3.4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時應核實付款手續是否齊全,否則財務有權拒付,並要求補齊相關手續。

3.5採購人員報銷時,應辦理入庫單,入庫單內容必須填寫清楚齊全,如需要質檢的物品,應附質檢部門的審籤手續。根據財務要求,發票應在開出一個月內報銷,逾期未報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採購經辦人承擔,該部門經理負同等責任。

3.6銷售部、技術開發部經理要安排採購、庫管人員按季度對庫房存貨情況進行分析,對庫存物品的積壓、變質、沉澱要列表清查、處理,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負責。

4、物品的銷售

4.1物品國內銷售直接收款。銷售人員應填寫'開據發票申請單'(格式附後),內容齊全、完整,經部門經理審籤後,隨同物品出庫單,貨幣資金送財務部收款並開據發票。

4.2物品銷售採取分期收款方式的,應簽訂銷售合同,明確物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分次收款時限、金額、付款方式等內容。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時應瞭解購貨方的資金購買力等相關情況,並對合同的執行及收款負責至終。該部門經理對部門所籤銷售合同的執行負責。

4.3物品銷售採取國內外設銷售點的,由公司總部發往各銷售點時,似同庫存物品的轉庫,在總公司庫存項下設各銷售點為分庫,當各分庫物品出庫銷售時,按本規定相關銷售條款辦理。

4.4物品銷售情況月報彙總表(格式附後)一式叁份,每月5日前由銷售部、技術開發部填列報公司總經理、財務部各壹份,該部門存檔壹份,以掌握物品銷售資金回收狀況。

4.5銷售部、技術開發部指定專人每月3日前將截止到上月末的庫存物品(包括各分庫)盤點情況彙總表(格式附後)報財務部核對賬目,並對庫存物品現狀如短缺、毀損、貶值等列示清楚,及時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如是人為因素給公司造成損失,當事人要承擔責任。該部門經理對此負責。

4.6銷售部門經理及銷售人員對銷售款項的回收負責,按銷售合同定期催收並與財務部門核對,超期未收回的貨款,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及財務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以減少呆賬壞賬損失。

5、購銷人員不得營私舞弊,吃回扣貪污,假公濟私,如發現有上述行為,將嚴歷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

6、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7、本制度自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明確審批權限,規範物資領用程序。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公司除大宗原輔材料以外的各類物資領用的管理。

3 《領料單》填寫

3.1所有倉庫物、料出庫,一律填寫《領料單》。

3.2《領料單》應填寫認真,字跡清晰、書寫規範,不得有塗改痕跡。

3.3領料單位、日期、序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領料人如實填寫,“用途”欄中應具體寫明實際用途。

4 《領料單》審批

4.1 《領料單》填寫完畢,由領料部、工段的部、工段長審批同意後,在“車間簽字”處簽字。

4.2部、工段長簽字後,再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在“負責人簽字”處簽字。

4.3在簽字時,工段長和總經理應初步核定用量,審定領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領造成浪費。

4.4 夜間領料僅限設備搶修或生產、安全應急物資,由生產安全部值班人員審核簽字後領料,領料人必須在次日中午10點前補辦正規手續。

5 交舊領新

5.1所有備品備件、整件、工器具,以及線纜、燈泡、棒管、閘刀、開關等電器原件、材料領用,實行交舊領新,倉庫統一建賬登記,保存舊物。

5.2需提前領新,更換後才能交舊備件的,領料人須向倉庫保管出具欠條,且領料人在更換後第一時間內交回舊物,抽取欠條。

5.3新增或特殊情況沒有或不能交舊的,工段長應在領料單右上角空白處註明原因、簽字,經總經理批准同意後生效。

6 倉庫發料

6.1倉庫保管員憑《領料單》發放物資。

6.2發料時,倉庫保管員對《領料單》中所填內容逐一檢查,若發現缺項必須補填,若有錯項須更換領料單,塗改無效。

6.3倉庫保管員發放的物資,須回收包裝物的,保管員督促領料單位完成回收工作並做好台帳。

6.4 《領料單》一式三聯,倉庫聯留作存根備查;財務聯留作財務管理;自存聯留作內部記賬或領用憑據;保存時間由各單位內定。

6.5財務聯由倉庫保管員負責傳遞至財務。原材料《領料單》必須當日傳遞;其它物料《領料單》每三天彙總傳遞一次。

7 其它

7.1各單位已領取但未使用物資,不得擅自轉讓給其他部門,必須先辦理退庫手續核銷後,使用部門按正常程序領用。

7.2多領未用完的備件、物料,按退庫處理。常用小型備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記台賬,落實保管責任,嚴防丟失。

7.3所有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工程結束後,項目負責人必須安排施工單位隨時將剩餘的現場材料退到倉庫。

8 考核

8.1未按規定填寫《領料單》,每次給予責任人10元經濟處罰。 8.2違犯審批、發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給予責任人20—100元經濟處罰。

8.3模仿領導審批簽字或私自塗改單位、數量,視情節給予責任人200—500元經濟處罰,並給予行政責任追究。

8.4領用物資保管不當,造成丟失或無故損壞的,照價賠償。 9 附件:1.《領料單》樣式;2.物資領用流程圖。

10 本制度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負責解釋、考核,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物品類別

辦公用品: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簿、名片夾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尺、美工刀等物品。電腦耗材:包括各類彩墨、碳粉、硒鼓、專用彩噴紙、照片紙、硫酸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打印機耗材。

第二條 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懲罰的原則。本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同意,到行政部庫管處領取。

2.公用物品:

每個部門(分部)領取一套作為公用。由部門(分部)經理統一領取,並負責保管。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帶回家或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3.電腦耗材:

實行個人領取,自行保管,遺失自負,浪費重處的原則。各分部根據當月情況,預測下月工作量,於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採購申請。行政部庫管經盤庫後,擬出下月採購清單,交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行政部經理簽字審批後,將採購清單交採購員進行採購。每月初第一週,各部門(主要為設計部)員工到行政部領取當月所需電腦耗材,並按領料程序簽字。部門經理督促本部門員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費,不得從事私人業務。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違反者將予以重處。

第三條 領用程序

員工領用物品時,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部門經理領用材料時,填寫《領料單》,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向行政部庫管員領取。

行政部庫管員接到《領料單》,在《材料領用登記表》填寫領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項目名稱、用途,領料人簽字後,方可發放物品。應急需領用物品,

其《領料單》由行政部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並用單據註明,方可領用。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並按原價賠償。

第四條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6

1、每月25日,各部門將次月物品採購計劃隨同收支計劃(後附計劃模板)一同報公司總辦。

2、總辦對物品採購計劃進行審核後,報財務部複核,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採購。

3、業務急需採購的物品200元以下的部門經理有權先採購,後辦理報銷手續,超過200元以上非計劃項目費用另行報批後方可辦理。

4、各部門倉庫保管員負責制定每月物品採購計劃及預算。

5、負責採購物品的人員要做到物品齊全、品種對路、質量合格、庫存合理、開支適當。

6、倉庫管理人員要建立台帳,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必須有領取人簽字。

7、各小區倉庫管理人員對總辦負責,並於每月25日將本月領用存情況,編制領用存月報表,上報公司總辦。

8、總辦指定人員對各小區倉庫進行月末、季末、年末盤存,各小區對領用物品超過兩個月未用的,要及時與公司倉庫管理員聯繫,商討是否退庫等處理決定。

9、凡到總辦領取物品者,應持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領用人須做好核查登記。

10、一切物品應按實際需求進行發放,發放人有權拒發不應領取的物品。

11、未在規定時間上報計劃,對工作造成影響的,由各部門經理自行承擔,並給予50元罰款。

公司物品存放領用管理制度 篇7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倡導節儉高效的風格,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辦公用品分類及領用

一、耐用辦公用品

1、範疇: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剪紙刀、直尺、捲尺、起釘器等;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人為損壞或者遺失不再補領,員工離職時須照折舊價賠償。

二、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檔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白板筆等;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圖釘、橡皮擦、塗改液、電池、便籤紙等

4、個人所需易耗辦公用品用量標準原則上為每人一件,具體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崗位特點進行合理調整。

三、公共辦公用品(設施):

1、範疇:複印件、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掃描儀、照相機、塑膜機、辦公桌、椅子、茶几等;

2、公共辦公用品(設施)以部門為領用單位,由部門分管副總簽發實施採購和領用。

四、物品領用發放時間:原則上,不予全部發放所申報的辦公用品,提倡隨用、隨發;

五、領用方法:

1、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統一領用辦公用品,並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須經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發放。

2、部分辦公用品(如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尺子、訂書機、電話機、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

3.易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筆芯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和數量;

4、公共辦公用品(設施)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二條辦公用品計劃與採購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情況,每月25日前,填寫好次月的《辦公用品採購申請表》;經部門分管領導審籤後報綜合部行政處。

2、行政處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台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採購計劃,經行政負責人審籤後實施採購。

3、採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4、對未列入採購申請表的臨時性辦公用品,原則上不作採購,因臨時急需的需分管副總審批再做採購,否則推移至下月進行。

第三條 辦公用品台賬管理

1、行政處負責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必須以良好的態度、秉公辦事,不得顧私情、圖私慾,須做到嚴格把關,認真登記和審查;

2、一切辦公用品領用都需領用者簽收《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未能及時登記的'再時候須督促領用者補辦登記手續;

3、辦公用品由採購部統一向批發商採購,除正常辦公用品外,如部門有特殊需求,經綜合部同意授權後,方可自行採購.單件超過500元的物品採購由公司採購部負責購買;

4、每月26日後(至月底)為辦公用品盤點期,原則上不再安排物品領用。特殊情況下的領用需要分管副總審批。盤點期間,綜合部辦公用品負責人落實物品領用登記情況,填寫《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核算部門領用數量和月末庫存。

5、綜合部依據每月25日各部門提交的《辦公用品採購申請表》和《月辦公用品領用匯總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辦公用品採購計劃單。

6、新進人員入職,由該部門向綜合部提請辦公用品的申領;人員離職,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綜合部.

第四條 辦公用品的維修及報廢

公司對辦公用品的報廢實行審批管理。各部門如有辦公用品損壞,不能使用的,應當依據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對簡單的可以自行維修處理但有保修期的辦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內的,不得擅自自行處理,由採購員聯繫供貨單位進行維修、維護。

2、對辦公桌椅等物品出現問題,必須由木工或內行人員進行維修處理,對電腦、打印機等出現問題先自行協調公司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檢查維修,公司內部無法解決,需要由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的,必須形成請示報告,公司審批後由綜合部協調落實。

3、對確實不能維修的資產類辦公用品實行報廢處理:使用年限較長經過維修但無法維修好的,或無條件維修的,或可以維修但維修成本過高,經相關部門對故障認定後,可由辦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書面報廢申請,由公司組織人員確認報廢事項成立後簽字確定,報廢品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20xx元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4、高值報廢品在得到報廢審批後應當由採購部門進行回收,統一處理。

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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