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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1篇)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1篇)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1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通用11篇)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八、學校校內公用電話: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2

一、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和管理工勤人員等組成。

教師必須具備《教師法》和有關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其他條件,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具備勝任教師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明確自己和所在團隊課程開發和課堂教學改革的方向,加強溝通與協作,形成自己的教學風格,打造獨具特色的精品課程,穩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正確的學生觀,主動承擔起建立良好師生關係的責任,關注每一位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學校教師享有的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的學術團體,在教研和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健康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全心全意為學生提供教育和服務。

(四)按勞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過教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所受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教師享有《教師法》及其他法規規定的權利。

三、學校教師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等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制止有害於學生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職責,尊重家長。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廣泛聯繫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主動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學校實行教師崗位競聘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五、班主任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級團隊績效考核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教師應當遵照《中國小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六、建立班級團隊激勵金制度。

學校按照班級考核方案對班級團隊進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結果對班級團隊發放激勵金。

七、學校實行績效考核制度。

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學校按照教職工大會通過的教職工考核方案,及區教育局有關考核規定,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稱評審、聘任、評優樹先、續聘或者解聘、獎勵或者處分的依據。學校將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依據。

八、教職工合法權益保護。

學校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證教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引導教職工工作日每天進行半小時校園運動健身,提升身體素質,學校保障教師培訓的權益。

九、教職工獎懲。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於違反《教師法》等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職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分或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3

根據省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為將“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落細落小落實,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學校發展,進一步加強疫情溯源和精準防控,提高校園各門崗、卡點通行效率,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學校自20xx年4月8日起,在前期試運行基礎上,嚴格實施核驗健康碼進出校園及校內防控卡點,具體通知如下:

一、因防疫工作需要或其它確需出行的教職工(含聘用人員),須出示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學校人事部出具的復工證明,通過微信掃描防控卡點的場所專用二維碼並出示健康碼通行憑證,同時配合執勤人員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二、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及其它確需出行的居住在校內的教職工家屬、居民及校內租住户,須出示由所在社區開具的出行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三、在校內承擔後勤保障等工作任務的.外來務工人員,須出示由校內對口管理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四、因防疫或復工復產需要出行的駐校外單位職工,須出示本人所在單位開具的復工證明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五、為學校運送防疫、生活、科研及其它必要物資的送貨人員及車輛,須出示由採購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送貨單以及本人的“健康碼”,經執勤人員核驗並測量體温登記後方可出入校門和通過校區之間卡點。

六、出入校園的車輛,仍應嚴格執行之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人員和車輛流動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指定校門出入。

師生員工和校內居民非必要儘量不出門,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團購的食品和快遞頻次,真正做到防微杜漸,領取外購物品時注意做好戴口罩等自我防護。

確需出行的師生員工和居民,必須按要求出具相關通行證明,主動掃碼或出示“健康碼”;出行時要嚴格遵循出行路線,不得在規定出行地點以外的地方逗留。

學校各門崗、卡點執勤人員要嚴格落實身份必問、信息必錄、體温必測、口罩必戴的要求,若發現持黃碼、紅碼的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並現場管控,同時報告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對不配合管控的,將報告公安處置。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4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範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儀規範。規範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於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於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並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反饋。對於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週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為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佈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於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佈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於一學期內因違反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並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5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櫃,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並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並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並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並用於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佈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繫,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週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羣、QQ工作羣、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__年2月28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6

高中學生由於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為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繫。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週日晚自習至週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並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並通報家長,一個月後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並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於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於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並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為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反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為現階段的首要任務,並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為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為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7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繫;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繫。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8

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方便了家長與學生的聯繫,但卻嚴重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和學校的正常管理。為維持正常教學秩序,有效推動我校學生健康體質,新學期開始,學校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為此,特制定本規定。請各年級各班宣傳到位,嚴格執行本規定。

一、中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

1、手機輻射危害學生健康。國小生正處在生長髮育期,身體機能還未發育健全,手機輻射會危害學生髮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使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手機中的不健康內容毒害大。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遊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黃、賭、毒等,嚴重毒害國小生。

3、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課堂上手機鈴聲、聽音樂、收發短信等,均會擾亂教學秩序,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學生利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很輕易地作弊,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考試應達到的效果,不利於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嚴重影響學業。

4、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深夜躲在被窩裏玩手機,嚴重影響了自己和他人的休息,降低了學習效率。

5、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通過手機可以很便捷地引來社會閒散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引發安全隱患。

6、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學生比手機好壞,助長攀比之風,滋生享樂思想。

二、管理辦法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不得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幹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年級保管,學年結束時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嚴重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繫教導處教導處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三好學生、優秀班幹、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班主任積極配合,主動上報的除外)。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教導處。

6、收繳的手機的領取程序。學年結束時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主任簽字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三、家長與學生聯繫方式

為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繫,聯絡親子感情,可向學校提交申請表或利用班主任電話。

四、本規定從x年4月15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9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並扣行為規範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範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範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序《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號)相關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申請制度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錶,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手機進校申請書》並簽訂申請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後,學生方可將手機帶入在學校。

二、攜帶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電子手錶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錶,經提出申請同意後可以攜帶。

3.進校後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況通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後、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後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班班主任為相應班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四、其它説明

在校期間如果急需使用電話,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的私人電話,或到辦公室使用公共電話。

中學手機進校申請書:

我是x年級x班學生的家長,現因為特殊原因,我向貴校申請允許該生帶手機入校,並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手機使用管理制度並同意相關管理細則。在校園內不使用手機,特殊或緊急情況一定按學校要求正當使用手機。如果該生未遵守學校的規定不正當使用手機,願意接受學校相關規定的處理。

2.手機帶進校後,第一時間主動交給班主任保管,保證該生不把手機借給其他同學使用,否則,按照第一條進行相關處理。

3.手機在被學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間因電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機損壞,本人不追究學校或班主任所有賠償責任。

特此申請,請予批准。

申請人(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x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於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羣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為學生使用,地點分佈如下:啟智樓中廳每層2台,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台,男生一棟2台,女生3棟4台,女生4棟2台,北門門崗1台。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為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餘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x中學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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