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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17篇)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台”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衞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繫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繫,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繫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繫,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執行。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3

隨着人們物質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現代通訊事業的發展,手機已經成為人們廣泛使用的通訊工具。但由於認識上的差異,我校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存在盲目和無度使用手機的現象,不僅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學習,而且,有的嚴重影響和破壞了學校教學秩序和學生生活秩序。為創建和諧、文明的校園環境,引導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促進同學們身心健康發展,現對我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廣大同學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要有限度地使用手機,節約手機通話、信息等費用的支出。

二、廣大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不得隨意借給別人,不得隨處亂放。由此引發的手機損壞、遺失等後果,責任自負。

三、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一律將手機關閉,如被發現未關機的,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並代為保管一個月。

四、上課期間(包括自習課)學生不得有接聽手機、收發信息和其它使用手機的行為。一旦發現,科任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學期結束時通知其家長收回。

五、午休和就寢期間學生不得亂放手機音樂,一旦發現,值日老師有權收繳其手機,並代為保管一個月。

六、利用手機制發虛假訊息、騷擾他人,影響他人身心和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一旦查獲,將沒收其手機。給他人和社會造成損害的將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七、學校將違背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列入考核項目,各系部須將其列入對班級的考核內容,各班級須加強教育和管理,規範學生手機使用的行為。

望各系部和班主任加強教育和引導,廣大同學要積極配合,正確、合理、文明地使用自己的手機,養成良好的生活消費習慣和行為規範。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4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並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並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後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幹、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後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後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並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5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進一步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絡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學生觀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視頻,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並且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經學校研究,特制訂《xx國小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望全體師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一、成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所有中層、各級部長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則

正面教育、及時引導;

教育為主、處理為輔;

保護合法權利、尊重學生人格;

強化家校共育、校內校外並重。

三、管理細則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嚴禁帶入課堂。

2.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各班主任進行自查,將複印件週二中午前上交大隊部。

3.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4.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5.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6.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7.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對違規手機的處理要注意程序正當,對學生違規使用的手機的處理方式,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度規定,向學生説明處理的事實依據和校規依據;妥善保管罰沒的手機,避免學生個人隱私權和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同時要有嚴謹的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沒收登記記錄、領回記錄等規範而具體的過程性材料,決不能損毀學生的手機。

教師及家長在對違規學生處理教育時要講究方法與技巧,陳述利弊、循循善誘,並且及時關注學生在教育處理後的心理變化、使學生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變消極牴觸為積極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學校通過線上線下平台進行宣傳手機管理規定,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①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可在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②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項目,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發送紅包等。

③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手機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旨在通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閲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第一部分具體細則

第一條原則上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任何問題均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第二條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填寫《金山學校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上交學校教導處存檔。經學校批准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在手機上標註好班級姓名等個人信息,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給班主任教師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後從班主任教師處領回。

如必須攜帶電話手錶進校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填寫《金山學校學生攜帶電話手錶入校申請書》,上交學校教導處存檔。申請批准後,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攜帶電話手錶,但不允許在課堂上使用。

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或電話手錶)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在學校期間,如果學生手機(或電話手錶)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其他引發人身健康或安全問題,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建議學生為手機設置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信息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繫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繫家長。

第二部分違規處理

第四條凡發現學生未經家長申請私自攜帶手機或電話手錶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學校教導處處理。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或電話手錶,第一次發現,教導處收繳暫扣一天,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通知家長陪同領取。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或電話手錶,第二次發現,教導處收繳暫扣一個月,學生將被全校警告批評並扣班級常規分,待至暫扣期滿,方可在家長陪同下領取。

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對其由法治副校長進行訓誡,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待徹底認識自身錯誤並改正後,再回校上課。

第三部分家校共育

第六條為了給學生做出表率,教師在課堂上必須把手機調為靜音,不能干擾學生學習,家長來學校期間,手機也要調為靜音。家長在家使用手機,要適時適度,瀏覽健康向上的內容,為孩子樹立榜樣。

第七條學校將不斷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原則上不用手機佈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第八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要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機使用管理家庭公約,控制好孩子的上網時間,保護好孩子的視力,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瀏覽有益內容,文明上網,保障孩子心理健康。

本規定自20xx年3月8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7

一、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孩子身心發展規律,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循循善誘,諄諄教導。

二、堅持以正面激勵教育為主,輔助於嚴格的管理和嚴格的要求。

三、堅持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堅持不謾罵,不侮辱,不歧視,不排擠,不孤立。

四、嚴格要求每一位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學。

五、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全心全意對待每一位學生。

六、加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商,打通家校之間的教育渠道。

依法執教,依法從教,公平任教,公正處事。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手機使用(含小靈通、大靈通等)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祕密安全,根據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加強手機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發〔20xx〕3號)及《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東密發[20xx]2號),結合全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祕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條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第五條召開涉密會議或者舉辦涉密活動時,主辦單位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採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二)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三)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四)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並將手機電池取出。

第六條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第七條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嚴禁帶入手機。

第八條涉密單位的領導和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第九條屬下列場所之一的,必須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一)各種涉密會議場所;

(二)各類屬於國家祕密的考試試卷複製場所;

(三)各類屬於國家祕密的考試試題命題場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非涉密場所嚴禁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第三章保密管理職責

第十條涉密單位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宣傳教育;

(二)明確手機保密管理的分管領導、機構和管理人員;

(三)建立健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術標準的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五)負責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及時報告手機泄密事件,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和組織查處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開展對手機及干擾設備使用與管理情況的保密監督檢查;

(三)協助部門大型涉密會議及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查處手機泄密事件。

第四章獎懲

第十二條對防止或制止手機泄密有功的人員,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第十三條對在手機保密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保密工作部門應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造成泄密的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給予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使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國家祕密信息不適用本規定。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保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動終端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一、嚴禁使用3G移動終端談論、傳輸、處理、存儲涉密信息。

二、禁止攜帶3G移動終端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使用3G移動終端。重要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應採取符合國家保密標準要求的能夠覆蓋3G頻段的屏蔽或干擾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場所使用3G移動終端進行錄音、照相攝影、視頻通話和寬帶上網。

五、禁止將3G移動終端作為涉密信息設備使用或與涉密計算機等涉密信息設備及載體連接。

六、涉密信息設備與3G移動通信基站及信號轉發裝置的距離不得小於20米。

七、嚴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崗位配發使用3G移動終端。

八、涉密人員使用3G移動終端應當從嚴控制,用於公務活動的3G移動終端必須選用國內品牌,且實行實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不得使用3G手機。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9

一、學生攜帶手機弊多利少,主要表現在:

(一)影響學生學習

教育部門對中學學生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學生手機用於緊急聯繫佔5%,短信聊天佔21%,通話聊天佔48%,玩遊戲佔11%,下載圖片鈴聲佔12%,拍數碼照片佔3%。由此可見,學生手機主要用於娛樂。自控能力差的學生,上課時間用手機上QQ、短信閒聊、看下載的小説或者玩遊戲。這些不僅浪費了大量的學習時間,而且手機娛樂的刺激,使學生日益對學習失去興趣,以致貽誤、荒廢學業。

(二)影響學生身體健康

學校深夜查寢,有時是在後半夜,個別學生還在興致勃勃地玩手機。學生夜間精神煥發,白天昏昏欲睡,過着“黑白顛倒”、渾渾噩噩的生活,長此下去,不僅荒廢了學業,還嚴重影響身體健康。手機輻射也不容忽視,專家指出,青少年的免疫系統比成年人脆弱,更容易受輻射影響。研究表明,孩子在使用手機時,大腦受到的輻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事實證明,手機輻射會損害青少年腦部神經,引起頭痛、記憶力減退和睡眠失調。

(三)影響學生心理健康

繼網吧之後,近幾年中學生有了新寵——手機短信和手機上網,這是一個缺乏規範且隱祕性很高的“灰色地帶”。黃色信息、色情笑話等通過手機在孩子中間蔓延。青少年學生長期接觸不良信息,會在心理上形成帶有依賴性的不健康的閲讀感受,出現心理紊亂,性格怪異,意志沉迷,精神頹廢,責任喪失,學習放棄等現象。

(四)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1、手機助長了考試舞弊。現在對考風考紀傷害最大的就是手機作弊,它使考試作弊呈現出大範圍、跨考場、跨學校的特點。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中最頭疼的問題之一。

2、利用手機進行網戀、網罵。學生在網上隱藏身份、喪失責任,網罵、網戀層出不窮、千奇百怪。在污濁不堪的謾罵中,在亦真亦幻的戀情中,學生滑向了危險的境地。

3、破壞和諧的師生關係。在課堂上、在寢室裏,為了學生的學習和休息,當老師發現學生使用手機且收繳學生手機時,學生拒絕交出,衝突由此發生。手機已成為當今學生頂撞老師、師生關係緊張的主要誘因。

二、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在校學生學習、生活的和諧與安全,經學校行政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決定,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學校已在全校廣泛宣傳,要求班主任對學生和家長做好詳細説明,要求學生在上學時不攜帶手機入校園。自公佈之日起若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時,一律收繳,交由政教處代管。(寄宿生如帶手機在入住當晚必須交生活管理老師,否則一樣予以收繳,交由政教處代管。)

(二)手機的收繳、封存和發還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1、學校的所有教職員工,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並交至政教處德育專幹,手機電池、手機卡當場歸還學生。

2、德育專幹調查核實手機收繳情況,並填寫《手機收繳登記表》,登記表上需要學生自己寫清楚學生姓名、班級、手機款式、收繳時間並簽字確認。

3、德育專幹將收繳的手機貼上標籤(註明學生姓名、班級),統一封存。

4、學期、會考結束後,班主任到政教處簽字領取手機並交還學生。

(三)學生違反本規定,參照如下辦法進行處理。

1、學生不準帶手機進校園,第一次發現,一律收繳並通報批評;第二次發現,收繳手機並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發現,收繳手機並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發現,該攜帶手機的學生屬於屢教不改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責令家長到校簽訂相關協議;對於態度惡劣、屢教不改者,進行嚴肅處理直至勸退。

2、班主任收繳手機並上交政教處的給予班主任獎勵,且不扣除班級考核分;經學校行政和其他老師收繳並送交政教處的不扣罰班主任津貼但要扣除班級考核分3分/人台。

3、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的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准後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於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並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並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繫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為了統一對公司人員使用手機的規範管理,確保手機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 新進員工轉正後,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應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手機申領審批表),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 經總經理批准後的申領表流轉到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管通知申請人領取手機和卡號。

第三條 公司發放的手機和卡號,產權屬公司所有。

第四條 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在保修期內的非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在保修期內的人為故障(由手機維修點鑑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理,費用由手機使用人承擔。超過保修期所發生的手機故障,均由手機使用人負責修理。

第五條 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手機費用標準亦不同,具體標準由總經理根據不同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調整,由總經理另簽發通知。

第六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手機費用不作限制。

第七條 每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電信(移動)公司提供的話費發票,在工資內扣除員工超出標準額部分,扣款收據由人力資源部發給扣款個人。

第八條 手機應始終處於開機狀態,以便公司隨時可以與你聯繫。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手機的管理工作並將號碼錶印發各部門。

第十條員工離職,需按規定交還手機及卡,如因特殊情況保留,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籤批同意後,由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手機費用結算及號碼過户手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實施。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繫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繫,學生需要聯繫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繫。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後,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後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繫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並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並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繫;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繫。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後長時間上網或短信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週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週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繫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xx】197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説明);

(3)班主任同意並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准,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並當場收繳,課後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並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並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准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儘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執行。

中職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台”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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