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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

一、會計憑證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2篇)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並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後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户,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並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藉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鑑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註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註銷。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餘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並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説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係,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台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台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週,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菜單,彙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於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彙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徵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範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彙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範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並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後果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2

一、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並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二、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並上報院領導及有關部門。

三、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終了,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並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四、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五、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帳,年中年末與設備科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六、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並移交檔案部門。

七、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税金。

八、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並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_,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税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税,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説明書。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

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

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户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 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 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衞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 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 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衞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 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 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 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衞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 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繫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 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5

銀行支票的管理規定:

一、建立銀行支票的購入、領用、結存登記、作廢註銷制度。購入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後,應先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逐張登記支票號碼,並由主管會計審核簽章。

二、使用銀行支票時,應同時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作廢的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並與存根聯裝訂在一起,以備檢查,並在銀行支票登記簿上登記。年末,將本年度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整理裝訂、歸檔。

三、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購入支票、批准簽發支票、具體簽發支票和加蓋印鑑,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一人辦理。不得將支票及全部印鑑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轉帳支票的收款單位必須與發票印章上的單

位名稱相符。不得開據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支票的開出日期、收款單位、支付金額(大寫及小寫)、支付用途要填寫齊全、準確,不得留空。

四、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領用制度,因特殊情況要攜帶空白支票時,需經法人代表批准,並辦理借用支票的登記手續,填明接收該支票的收款單位、劃定最高限額和款項用途。持票人應根據支付憑證及時報帳。銀行支票的借用期限為一天,不論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領用人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財務部門報帳。已使用的,將支票底根及審批過的發票或單據一併報帳;未使用的,則應將支票完整地交回財務部門。財務人員要及時進行銀行帳核對,如發現銀行支付金額與支票底根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如有違紀行為,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借用支票僅限於本單位公務,私人及外單位不得借用本單位銀行支票。

財務印鑑的管理:

一、財務專用印鑑要分別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購支票及其他單據時,需蓋財務印鑑的,要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將印鑑交由一人辦理。

二、使用印鑑時,須在填寫完整的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蓋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提前蓋齊印鑑。財務印鑑必須是專章專用,不得將財務專用印鑑用於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蓋章。

三、財務專用印鑑的管理,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凡因印鑑保管不善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印鑑保管人員的責任。

現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會計必須認真細緻審核原始單據,收付現金後,必須在收付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併入帳核算。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原始單據應予以退回,待手續齊全、符合規定後,予以辦理。

二、加強對庫存現金的管理,單位公務借款須以正規借條審批後入帳,嚴禁出現以借條、白條抵庫現象。

財務開支審批辦法:

為了加強財務開支管理,嚴格財務監督,規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財務開支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可能的.節省管理費用,用於發展業務。

二、各項財務開支,堅持實行法人代表審批制度,一切費用、支出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字後,方可憑單報銷。

三、各部門人員報銷費用時,應先到財務部門進行單據初審,合格後,填費用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後,報法人代表審批,財務報銷時間定在每週一和週四兩天。

四、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須統一由辦公室購置,並持採購單、發票報銷。

五、凡報銷員工都應事先填寫用款申請單,並報法人代表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根據合法的、要素齊全的的發票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後再辦理。

七、每月貨款付出前先做預算報法人代表審批方可付出,貨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況除外。

單位及職工個人借款的管理辦法:

一、加強對借款的管理,嚴格控制借款數額,原則上借款只用於本單位公務需要,職工個人不得隨意向單位借款,如確因個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單位説明原因後申請借款。

二、本單位借款金額可視公務需要而定,但必須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其借款數額不得超過本月該員工的工資額。

三、用於單位公務需要的,經辦人員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據,寫明具體原因,還款時間。

四、無論是本單位公務借款還是職工個人借款,均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或者憑合法的票據報銷,單位公務借款及個人借款期限均為15天,超過規定期限未還清者,財務部門將從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為止。職工個人以前借款未還清者,不得繼續借款。

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管理辦法:

一、交通費、住宿費標準

二、住宿費開支辦法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費開支辦法

由於工作原因參加會議、培訓或辦理其他公務的,出差人員可憑往、返的車票據實報銷。

四、招待費開支辦法

員工因公務出差(市內),報銷餐費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補貼另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行業財會制度,財政部《關於工交企業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並報主管財税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範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並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 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執行;

4、根據企業預算方案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税務、審計機關的監督。

2.4企業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並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係。

2.5企業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税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企業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企業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准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並進入對方合法賬户;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後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企業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併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2.9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時間不少於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採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取權責發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户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6、企業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餘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 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經理)書面委託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_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經理)核准簽字後,方可按集團公司規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一週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並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説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户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户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准,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於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後,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説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對於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准。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並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准之後執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7

一、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財務監督。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工廠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税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者分配利益。

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①無實別結果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特制定以下具體規定。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保險箱內,確保定安全。對指定的使用備用金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二)費用現金報銷制度。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差旅費、招待費現金報銷擬定嚴格的制度。

(三)往來賬目清理制度。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催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四)會計報表制度。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瞭解企業經濟狀況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説明。

二、會計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實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財務部門設置下列人員: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

(二)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三)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財產清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加強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8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9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賬。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人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不得借給他人。

7、現金出納人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人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户和輔助賬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人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賬。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賬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賬,出納人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賬與銀行對賬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人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賬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賬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賬賬不一致,應儘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人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賬款管理

1、應收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賬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户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採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賬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登記相應的賬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賬,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得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人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__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説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並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並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税費。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 為了便於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 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 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 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發出。

第十條 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 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 以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 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 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 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 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 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 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 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 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 類 別

房屋及建築物 機器設備 電子設備 運輸工具 辦公設備

殘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xx年 5—20xx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條 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於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並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並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 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並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 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 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 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 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佈實施後,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並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後,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並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税金並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並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有關説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並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户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於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三十一條 已領用而未註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籤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於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 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註明

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後報銷。

第四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 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並填制費用報銷單,説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 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 20xx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5年

(3)銀行對賬單 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 20xx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0xx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 20xx年

(3)固定資產卡片 20xx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 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 3年

(2)會計移交清冊 20xx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 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 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

第四十七條 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閲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准,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或者複製。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閲,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閲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閲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查閲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閲登記簿上簽字,並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 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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