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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維修安全制度(通用3篇)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通用3篇)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 篇1

為確定學院的設施設備等維修計劃和維修手續,保證設備設施的維修管理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通用3篇)

一、本暫行規定中的維修是指建築物、構築物、車輛、搬運工具、各類設施設備和備品的增設、修理、改造和更新。

三、維修工作的責任人為後勤處處長。

四、責任人負責制訂所屬設施設備的維修計劃,並根據相關的財務手續,依據維修計劃和預算,組織實施維修業務。

五、財務處長負責協助責任人,編制綜合維修預算,檢查執行預算情況。

六、維修計劃制訂程序:

1、責任人在維修前,應向行政分管院長提交維修計劃。

2、行政分管院長確認有必要,並從技術的角度會同各方相關人員對維修計劃的內容進行審查,提出維修的投資計劃,並將投資計劃交財務處長。

3、財務處長根據投資計劃編制資金計劃。

4、維修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上報院長辦公會議裁定。

5、裁定通過後,由行政分管院長通知責任人實施。

七、維修實施計劃的編制和實施

1、責任人接實施通知後,組織討論具體的維修工程方案,並制訂出詳細的實施計劃,提交行政分管院長和財務處長後,組織實施。

2、緊急性的維修工程,不需要辦理上列手續,直接由責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長申請報批後,組織實施。

3、當責任人制訂的詳細實施計劃的內容、期限和預算與維修投資計劃有顯著差別時,應根據第六條的程序,修訂維修投資計劃。

八、維修投資計劃的變更

1、維修工程實施後,如維修內容、期限、預算等需要作重要變更,或需追加預算時,責任人向行政分管院長彙報情況,並提出相關申請。

2、經行政分管院長審查後,編制投資修正案,同時財務處也相應更改資金計劃。

3、維修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的修正案報院長辦公會議批准。

九、維修實施狀況彙報

責任人應及時向行政分管院長彙報維修進展和預算執行情況。

十、小件和另、配件維修工作直接由後勤處處長安排處理。

十一、維修工程完成後,相關材料存檔備案。

十二、本規定由後勤處負責解釋和修訂,並自二〇xx年九月起施行。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 篇2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設備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設備“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設備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運行部負責設備運行管理,運行部是電廠生產運行、檢修調度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設備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設備、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設備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項目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設備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設備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設備説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局部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設備説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設備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4主設備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設備狀況,對主設備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設備説明書要求及設備運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項目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項目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設備定期維護項目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設備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設備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設備消缺驗收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運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運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設備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設備廠家説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設備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缺陷記錄》、《設備檢修交待》、《設備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設備和與主設備同步進行的輔助設備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設備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審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設備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設備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安全制度 篇3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3職責

1)總經理對大檢修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停車檢維修由廠長批准。

2)生產安全委員會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

3)生產安全委員會負責對檢維修現場的交叉作業和檢維修期間的生產活動進行協調。

4)各系統職能部室負責對所屬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情況進行監督。

5)各系統職能部室相關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區域的檢維修作業進行管理。

6)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1)設備檢修計劃分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維修、日常檢維修。

2)根據設備檢維修間隔期以及日常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各部門應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產設施(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修計劃(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彙總,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狀況,組織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送交檢修單位副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3)年度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的檢修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及內容、檢修單位各級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計劃停車檢修計劃應根據生產任務、外部供電情況、供水情況或節假日等情況制定。

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各系統職能部門編制,分管副經理審核後下達。

4.2檢修準備工作

1)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大修工作組,設立大修指揮長、成員、指揮部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1)“五到現場”: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維修、試壓開機“四個環節”。

(2)大修計劃實施過程中,採用“五新技術”必須辦理審批手續,進行風險控制,對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設施的校驗或檢測,組織有關部門試車驗收。

(3)重大設施檢維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檢維修項目、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安全措施、人員配置、備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設施,試機驗收規程,並經檢修單位分管副經理審批。

2)企業管理部根據檢維修計劃制訂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方可實施。

(1)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2)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並與作業人員及其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佈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3檢修作業管理

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警示標誌,確保檢維修安全。

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執行。

3)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作業管理。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辦理動火、高處、進入受限空間、能源介質、大型吊裝、交叉、其它危險作業等的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4設施交接

1)檢修前交接

(1)生產部門應制定停車方案,並按規定進行停車,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温、排淨、置換、隔離,切斷需要檢修設施的.水、電、汽、氣。

(2)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有毒和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3)檢修負責人和生產部門負責人應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符合安全條件的交檢修單位,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工作。

(4)設施移交後,生產單位未徵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2)檢修後交接

(1)檢修完畢後,檢修單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應拆除的盲板或墊圈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2)檢修完畢後應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檢修完畢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4)生產單位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及人孔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並復原。

(5)生產設施、安全設施大修、計劃停車檢維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並存檔。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後,由企業管理部組織使用單位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計劃停車檢修、日常檢維修由使用部門組織驗收,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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