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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

車輛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提高運輸服務質量,確保行車安全,使每輛車確保完好的技術狀況,特制定以下車輛管理制度: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通用25篇)

1、嚴把車輛准入關,對於公司化經營的車輛在購車前,投資人應與公司協商確定車型、營運線路,早簽有關協議,交納一定數量的質量信譽保證金,並向公司寫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車入户。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好“三關一監督”工作。

2、整車必須符合“GB7258-20__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標準”。

3、按照行業有關部門要求,所有車輛在營運過程中,不得隨意私自加座,不得客貨混裝。

4、所有營運車輛都要進行等級評定。營運車輛在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全國統一樣式的檢測報告,依據檢測結果,對照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

5、根據有關規定凡達到國家規定報廢的車輛堅決停止營運並予以報廢。杜絕由於車輛老舊造成的機械施事故,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拼裝的、檢測不合格的客車以及其它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客運經營。

6、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凡脱保車輛和未領取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將通知車站予以停班。經督促仍未按要求改正者,將停止營運。對司屬車輛下達執行率為100%,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會制度。

7、所有營運車輛必須按時繳納公司的税費,及時領取相關的行車手續,保證做到行車手續、證件齊全有效。

8、要求所有營運車輛必須保持內外衞生整潔、玻璃無破損、漆皮無脱落,公司安全員下站檢查的重點是車輛的燈光、剎車、轉向、傳動等部位是否完好,認真檢查車上的消防器材及冬季防滑用具的配置是否齊全有效,對已陳舊和可能造成不安全隱患的設施、設備,應及時予以更新。輪胎必須符合技術要求,如輪胎殘留花紋深度低於1.6毫米須及時更換,如未及時更換導致在以後的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徹底杜絕所有營運車輛“帶病”行駛。

9、加大檢查力度。嚴禁乘客攜帶“三品”上車,嚴禁車廂內私裝、私運相關危險物品,嚴禁超速,嚴禁無資格證的駕駛員參加營運,對有上述行為的車輛和當事人,安全員一經發現,有權予以制止並立即給予糾正,嚴重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處罰後仍不服從管理者或繼續違章操作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的經濟後果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0、所有營運車輛應嚴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參加車輛的年檢審驗工作,定期進行客運車輛檢測。

11、駕駛員必須自覺接受並配合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人員的檢查。同時必須做好對車輛的維護,落實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設備、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泄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3

1.根據設備的情況,制定設備的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制定設備的維護保養,潤滑週期和潤滑部位。

2.各設備使用維護單位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週期進行維護保養、潤滑和檢修,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3.維護、檢修、保養、潤滑必須由各單位認真細緻檢查,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缺陷並消除。

4.對查出的問題,不影響設備安全運行,暫時無法解決,可繼續使用,但必須定期定時解決。

5.需要更換潤滑油的設備部位,更換前必須清理乾淨原來的潤滑油和雜質。

6.更換損壞磨損的配件、油封、調整設備配件間隙等。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4

1、安全閥每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氨氣壓力錶每半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

2、噴淋系統每天檢查一次水壓,每週檢查一次加壓泵完好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噴淋系統使用效果檢驗。

4、每週檢查一次靜電消除球接地情況。

5、每週進行一次靜電接地報警儀完好情況試驗。

6、將檢查情況在設備巡檢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平安,確保燒結廠平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於燒結廠內全部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修理、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平安工作負全面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囫圇作業過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監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行狀況舉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平安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當對拆除設備的現狀舉行具體調查,編制拆除計劃,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舉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銜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整潔,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當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後簽署看法,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後辦理報廢。

7、如發覺特種設備存在嚴峻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超過平安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準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記下的特種設備平安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註銷。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6

1、對制氫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兩人同時進行。

2、設備巡檢間隔為2小時。

3、巡檢人員必須在巡檢本上詳細記錄液氨儲罐液位、壓力和温度。

4、在進行往中間儲罐充氨操作、儲罐排放積水操作等與液氨有關的設備操作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督。

5、操作和液氨有關的設備時,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現場備用。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後餐具專櫃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8

一、教學設備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設備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設備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設備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設備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台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設備設施進行認真調試,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説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設備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設備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凡我公司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設備驗收:

4.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設備部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設備採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説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採購部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設備採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後,設備採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於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後,車間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部,由設備部聯繫設備採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公司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公司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部聯繫採購部門督促公司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公司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4.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0

備管理制度

1、按規定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嚴禁不攜帶或多攜帶入井。

2、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在領取設備時要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示數錯誤,示數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繫,換瓦斯便攜儀或更換便攜儀電池。

3、井下工作人員嚴禁更換、隨意拆卸瓦斯便攜儀,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繫更換瓦斯便攜儀。

4、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有關人員是否攜帶瓦斯便攜儀進行檢查。

5、井上監測監控人員負責監視系統設備的運行和監測數據變化情況,對信息出現異常或設備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並做好中心站運行日誌,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向有關負責人彙報。

6、專業維護人員定期對監測監控裝置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查。

7、各單位或監測人員發現監測裝置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彙報並核實。

8、各有關區隊要加強管轄區域內所安設的監測監控裝置的看護管理,每班要派專人進行巡查,對設備或線路上的積塵、“掛汗”要及時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有丟失損毀由責任區隊負責找出負責人進行處罰並照價賠償。

9、專業維護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有問題的監測探頭,不得因探頭本身的問題影響監測數據的準確性。

10、專業維護人員要確保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運行,出現故障及時排查,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嚴禁長時間停電,如有開關跳閘,應及時恢復開關的正常運行。

12、井下分站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機電科及維護人員同意,並得到調度室同意後方可作業。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1

1、嚴格按設備設施的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定期做好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3、不得隨意對設備進行帶電檢修。

4、對新到的設備要先進行檢驗、調試後方可投入使用。

5、對設備數量、種類做到記錄準確,便於查找。

六 風門管理工操作規程

一、安全規定

1、必須井下現場交接班,不得脱崗、空崗。

2、開關風門時,風門管理工不準站在風門的後邊,以防止車撞風門傷人;有條件時可站在躲避硐內操作風門。

3、操作斜巷風門要在躲避硐內進行,防止跑車傷人。

二、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檢查風門信號、標誌等→現場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須全面認真檢查風門及信號標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通風科、調度室。

2、集中精力注視來往車輛、行人,當接到需打開風門通車的信號時:

(1)立即打開車輛行進方向的風門,發出減速進車信號。

(2)待車輛通過後,立即關閉第一道風門。

(3)打開第二道風門。

(4)監護車輛通過後,關閉第二道風門。

(5)不準同時打開兩道風門。

3、發現車輛長時間停在風門處時,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風門間停車。

4、發現風門損壞時,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並向通風科、調度室彙報。

5、必須經常清除風門前後10米內的雜物、積水、淤泥等,禁止在該範圍內堆放材料、設備等。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2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反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採用不鏽鋼,易於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採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並宜提供温水。

5、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

7、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採用塑膠型切配板。

8、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枱、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温、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設備設施。

三、職責

3、1、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工作的專門負責部門。

3、2、設備使用部門:嚴格地按設備的技術參數,對設備的性能進行功能驗收工作;依據綜合的設備選型參數,對設備的加工能力進行驗收工作。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設備開箱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技術人員進行安裝工作,設備管理部門需對設備的規格型號、外型尺寸、安裝位置、設備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線連接、電氣連接認真確認無誤,整個安裝過程按照設備安裝規範標準和設備安裝的技術要求對設備的各部分進行檢查驗收。

4、2、設備安裝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派專人開始調試工作。

4、2、1設備調試前,調試負責人員須制定詳細的調試方案,並報設備科主管審批後實施。設備調試方案應包括調試時間計劃、調試人員及分工、調試實施辦法、調試所需材料、儀表儀器等內容。

4、2、2調試人需協助設備的安裝,嚴格執行安裝操作規範,避免設備變形或損壞。

4、2、3調試人員在調試工作開展前需認真檢查隨機物品及資料是否齊全,檢查設備的各接頭、管路等,檢查調試所需用具是否齊備,檢查安全裝置,以保證正確可靠。

4、2、4空運轉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設備安裝精度的保持性,設備的穩固可靠性,傳動、操縱、控制等系統狀態是否正常。運轉應分步進行,由部件至組件,由組件至整機,由單機至全部自動線。

4、2、5負荷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設備在一定負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組成系統的工作是否安全、穩定、可靠。

4、2、6精度試驗。在負荷試驗後按説明書的規定進行,例如,對專門規定的檢查項目進行檢查。

4、3、設備驗收

4、3、1設備驗收項目主要針對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要求、運行狀況能否滿足設計或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3、2設備驗收在調試合格後進行,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

4、3、4試車驗收指在設備負荷試驗和精度實驗期間,由參與調試、驗收的有關人員對設備負荷實驗、設備精度進行確認。

4、3、6驗收合格後,設備才能投入生產使用。驗收不合格的由調試人員重新調試直至驗收合格。

4、3、7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填寫驗收記錄,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確認意見。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4

1、凡是有醫療設備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設備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設備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的技術標準、説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設備(包括説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設備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牀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設備的説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設備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閲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複印副本。

7、儀器設備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設備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設備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設備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設備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後,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採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説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採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設備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採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後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採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後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後,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後,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採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於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繫採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並建立台帳。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規範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審核。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序

1、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説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核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審核後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設備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

《設備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設備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備報廢工作屬設備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設備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設備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設備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設備。

第五條凡屬報廢設備,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設備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設備不予報廢。

第二章設備報廢程序

第七條設備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設備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設備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對象。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設備對象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設備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設備,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設備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設備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設備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設備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設備。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設備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設備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設備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台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8

一、對上級調撥和學校自購的`電教設備及時驗收入庫,認真記好實物總帳,明細帳、報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二、科學合理地擺放好儀器櫥中各種電教軟、硬件。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做好各種器材的分類、編號。

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及時做好電教設備的發放、歸還工作,嚴格履行借用手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建立電教資料檔案對上級主管機關各種文件、通知和本校電教實驗資料、經驗總結、電教論文、自制燈片、錄音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管。

五、教學投影儀、錄音機、投影片下發到班級後,由各班班主任負責管理,學校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學各人年級考核評估。

六、電教儀器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磁、防震。

七、每年認真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工作及時添制,維修有關電教設備。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和生產設備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要求,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稱的生產作業場所是指公司的複合車間、工務維修車間、鍋爐房以及各工程施工現場等生產作業場所的總稱。所指的生產設備、設施指公司各生產場所,除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桁吊、叉車等)以外的用於生產、施工及有關保障的各種設備、設施等。

第三條生產作業場所及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實行“誰主管,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對其管轄範圍內的生產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二章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管理

第一條生產作業場所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其安全設施的建設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條生產作業場所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標誌應符合國家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三條生產作業場所消防器材應按《消防法》和其他有關規定配備,放置的'地點應取用方便,且不影響正常作業。不準配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崗位員工能正確使用和保養,並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賬。

第四條生產作業場所應按有關規定配備相應的防護、檢測器具。防護、檢測器具部件應齊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點不影響正常施工作業且取用方便。

第五條生產裝置區的安全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生產區與生活區應有明顯的標誌或隔離措施,未經允許嚴禁任何車輛駛入生產區。

第六條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崗位員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作業場所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做好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監控,並制定削減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七條安全生產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生產作業場所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確定整改方案和相關責任人,並督促落實整改。

第八條生產作業場所實行准入制度,進入生產場所的一切人員應出示相關證件或批准手續,將手機和隨身攜帶的火種等交由門衞保管,經門衞進行安全提示和登記後,方可進入。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亂動和擅自操作設備。

第九條凡在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帶氣作業、動火作業、密閉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作業時,由施工單位編寫作業方案,經安全生產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條生產作業場所的技術改造、重大隱患整改等重點施工作業項目應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書,報相關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實施。施工前公司要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教育,並派出安全監督人員對施工作業過程進行現場安全監督。施工作業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嚴禁與施工作業無關人員或設備等進入施工區域。公司在與工程施工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承包商簽訂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在施工作業中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監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第十一條責任部門定期組織生產作業場所的崗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豐富員工所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楚生產作業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範措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具有有效資質的機構進行特種培訓、考核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0

隨着我廠受電範圍的不斷擴大,近期籌建處安質部和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對已受電並移交代保管的配電室進行了幾次檢查,檢查中發現在配電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問題:

1、gis室在借用一把鑰匙的情況下即可自由進入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大門未加鎖,人員可自由出入。

2、多門設置的配電室門鑰匙數量較多,借用管理混亂,造成鑰匙借出後配電室門未閉鎖時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易發生不安全事件,並且責任落實困難。

3、鑰匙借用後未按《設備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歸還或歸還後未及時登記簽名。

這些問題給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隱患,因此根據目前現場的實際情況,為了便於對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在《設備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以上問題制定以下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

1、生產準備部應將gis室通往網控繼電保護室的門及網控繼電保護室至網控mcc室的門閉鎖好,避免借用一把鑰匙後可以自由進出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入口大門應加鎖管理,出入也應履行鑰匙借用手續。

2、生產準備部認真核查已實行代保管的配電室各門的鑰匙數量,檢查有無缺失,如有缺失的應立即換鎖。要求各配電室每個門只保留2把鑰匙(大串鑰匙除外),其他多餘的'鑰匙一律收回統一保管,不允許再外借。

3、多門設置的配電室,原則上只允許一個門的鑰匙可以外借,具體哪個門由生產準備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只有在特殊和緊急情況下,才可借出其他門的鑰匙,並在登記本上註明原因。

4、借用鑰匙的人員必須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聯繫單且鑰匙只能借給工作負責人,並按要求履行鑰匙借用制度。對無工作票或工作聯繫單情況下需要短時進入配電室時,必須由當值值班負責人許可,並指派當值值班人員陪同,離開配電室時由當值值班人員負責將門鎖好後離開。

5、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工作時原則上只能通過確定的門進、出配電室,嚴禁在配電室內部私自打開配電室其他的門,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通過其他的門逃生。

6、所有人員進、出配電室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防止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工作間斷、轉移或終結前,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如配電室內有幾個單位同時工作時,則由最後離開的工作班工作負責人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工作結束後,工作許可人到工作現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由工作許可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將工作負責人借用的鑰匙收回,會同工作負責人一起辦理鑰匙歸還手續。

7、隨着受電範圍的增大,生產準備部值班人員應認真落實《設備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加強對配電室的巡視和安全管理,防止由於制度落實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發生。籌建處安質部及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將不定期對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反規定者除按《設備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規定給予責任者考核外,還要視情節輕重追加考核或株連考核責任人所在班組或單位,望各相關單位人員認真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保證設備代保管期間安裝、調試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

8、本補充規定由華能大慶熱電廠籌建處安質部制定,由安質部負責解釋。本補充規定自下發之日施行,本規定涉及多家單位和部門,要求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並做好落實。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規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

  三、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中的作業證審批,安全監督。

3.3 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生產設備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設施,由總經理進行審批。

4.2 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4.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4.4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並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4.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4.6拆除過程中注意事項:

4.6.1 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乾淨,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4.6.3 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自上部向下拋擲。

4.6.4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4.6.5 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4.7 報廢

4.7.1 有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4.7.2 欲報廢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險化學品的,應清洗乾淨,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處置。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2

1、教師是用儀器必須通過管理員,使用演示儀器及材料由教師自己準備,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可代為準備,學生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通知實驗員準備。

2、上課前實驗員必須將儀器、物品準備好,教師須檢查試做,如有特殊情況實驗員和任課教師協商解決。

3、儀器使用後要及時送還,歸還儀器時,要讓管理員當面驗收。

4、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才可以辦理借用手續,並限期歸還。貴重或正在使用的儀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先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餘,要如數收回,試驗後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6、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在歸還時要向管理員説明並登記,凡屬使用不當構成的損失,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7、新到儀器和精密貴重儀器,管理員要及時熟悉、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師要經常瞭解儀器室內實驗器材設備的'變化情況,以便安排實驗教學,教師要尊重實驗員的勞動,積極協助實驗員整理維修儀器設備。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3

管理制度

1、按規定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嚴禁不攜帶或多攜帶入井。

2、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在領取設備時要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示數錯誤,示數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繫,換瓦斯便攜儀或更換便攜儀電池。

3、井下工作人員嚴禁更換、隨意拆卸瓦斯便攜儀,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繫更換瓦斯便攜儀。

4、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有關人員是否攜帶瓦斯便攜儀進行檢查。

5、井上監測監控人員負責監視系統設備的運行和監測數據變化情況,對信息出現異常或設備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並做好中心站運行日誌,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向有關負責人彙報。

7、專業維護人員定期對監測監控裝置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查。

8、各單位或監測人員發現監測裝置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彙報並核實。

9、各有關區隊要加強管轄區域內所安設的監測監控裝置的看護管理,每班要派專人進行巡查,對設備或線路上的積塵、“掛汗”要及時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有丟失損毀由責任區隊負責找出負責人進行處罰並照價賠償。

11、專業維護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有問題的監測探頭,不得因探頭本身的問題影響監測數據的準確性。

12、專業維護人員要確保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運行,出現故障及時排查,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

13、各分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嚴禁長時間停電,如有開關跳閘,應及時恢復開關的正常運行。

14、井下分站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機電科及維護人員同意,並得到調度室同意後方可作業。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脱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為規範公司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資源,達到節能降耗,提高工廠經濟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閒置、報廢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屬於國家發改委頒佈淘汰落後的機電產品。

3.1.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1.3屬於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3.1.4屬於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閒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3.2申請制度和規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機電產品由使用部門和保管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閒置、報廢申請表》.

3.2.2由設備科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報主管廠長和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財務部統一辦理報廢。

3.2.3特種設備報廢后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註銷登記。

3.2.4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設備。

3.2.5該設備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3.2.6該設備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設施設備變更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生產設施設備變更申請表》,交設備科核實,報主管廠長審批。

3.2.8變更設備的'購買嚴格按化工廠物質計劃,購買制度執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規定

3.3.1生產設施設備的拆除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填寫申請表。報安全生產科、設備科、設備科審核後報主管廠長審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單位應會同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科進行現場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預防措施,並由安全生產科制定專人現場負責監督執行,並做好記錄。

3.3.3拆除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操作(業)票(證)。

3.3.4拆除作業時,需爆破作業必須提出爆破方案。並報公司保衞處、安全生產科以及當地公安機關批准。

3.3.5拆除作業時,嚴格按《冶金企業廠區作業規程》、《冶金企業廠區十四不準》及七個對待規定執行。

3.3.6拆除作業時禁止損壞本體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

3.3.7拆除電氣儀表和特種設備時必須由安全生產科批准確認可性,方可進行作業。

3.3.8拆除後的設備必須進行除鏽,除油並保持外觀整潔。按規定地點放置,分類標識。

3.3.9拆除後的設備按《生產設施設備變更、拆除、閒置、報廢的管理制度執行》。

3.4設施設備閒置生產、報廢入庫的管理規定

3.4.1報廢設備申請報廢后由公司進行統一處理。

3.4.2閒置設備入庫前必須做到:

設備零部件必須完好無損,外觀整潔乾淨。

銘牌,技術參數資料齊全。

3.4.3閒置設備入庫後必須建立台帳檔案,方便合理調度利用。在能滿足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的情況下,優先使用該設備。

3.4.4閒置設備的管理按《工廠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執行》。

3.4.5閒置設備的領用按《工廠物質領用發放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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