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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框架(通用3篇)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通用3篇)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 篇1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通用3篇)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公司規章制度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 篇2

為了確保本家裝的順利進行,按期保質保量的完成家裝施工任務,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廣大職工共同遵守、切實執行。

一、本家裝的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聽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服從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

二、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遵紀守法,爭做奉獻求實、愛崗敬業文明先進員工。

三、堅決遵守家裝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和晚休、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四、嚴禁打架鬥毆、賭黃,若有違犯者,不論情由,均處以10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後公司再做處理。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五、對不服從公司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安排,尋釁鬧事、故意製造事端均處以500元罰款,其醫藥費自理後公司再做處理,並開除當事人。

六、文明用語、講文明、講禮貌、團結進取、求實創新。

七、對家裝材料、設備、機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關心和愛護,不得損壞和丟失(包括甲方及相鄰單位的財物)。文明工地的設施人人都得關心愛護。對有意損害公共財物者,賠償原物價值的200%。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無意損壞者賠償其原物的50%。愛護公物、人人有責。

八、家裝用電要注意安全,所有用電線路、電器、接電、照明用電均應由工地電工專人負責接線,他人不得私自亂動亂接。否則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機械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及賠償。機械設備的操作應持(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操作必須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操作,他人不得隨意亂開亂動,否則一切後果自負。安全駕駛、文明操作。

九、家裝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施工要求執行並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杜絕火種、火源進入施工現場。

十、進入施工現場的所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格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若有違章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其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後果由本人負責自理,公司概不負責。高高興興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家裝所有員工應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攜帶的行李、物品。嚴禁在本家裝、建設單位、相鄰單位及他人處盜竊財物或夥同外界人員盜竊本工地財物,若有發現,不問情由均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或處以原價值二十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遵紀守法、做文明吏者。

十二、家裝應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間禮貌用語,搞好自身衞生及環境衞生,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衞生良好,施工機械設備及現場材料佈局井井有條,做好工地容貌及個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標準。講文明禮貌、樹良好風氣。

十三、家裝所有員工、各施工班組應保管、保養好其所用的一切財物(機具、工具、用具、設備、車輛、鋼化、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等),如有損壞、丟失等應照價賠償,設備為我創效益、我為設備搞整潔。

十四、嚴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覺遵守紀律、保護環境衞生。語氣和諧、團結友愛。

十五、為了公司榮譽和職工利益、以上各條款,望廣大員工切實執行、嚴格遵守,以充分體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公司管理制度框架 篇3

安全操作規程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雙腳踏在凳子上,不得單腳踏在凳子上,以免摔傷。

三、在使用機器時,不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四、不得私自撥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故障。

五、在不會使用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應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七、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八、室外人員在推垃圾車、上垃圾時,應小心操作,以免傷及身體。

保潔員管理制度

一、遵紀守法,遵守員工手冊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遵守部門考勤制度和保潔操作程序。

三、履行職責,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不做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號牌、儀表整潔、精神飽滿。

五、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六、服務態度端正,有較強的奉獻精神。

七、工作時間不準脱崗、串崗、大聲喧譁等。

八、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九、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業主的錢物。

十、絕對服從上級的領導、團結同事、互相幫助。

十一、愛護公物,損壞、遺失工具照價陪償。

十二、愛崗敬業,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十三、做好每日工做記錄。

保潔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園區樓道梯級、車棚(庫)、馬路及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

二、負責樓道、扶手、門窗、電錶箱、信報箱、樓道開關、燈具的擦抹。

三、負責樓道雜物的清理。

四、負責垃圾的收集、轉運集中。

五、負責垃圾桶的清洗工作。

六、負責垃圾中轉房的衞生及消殺工作。

七、對園區內發生的違章現象進行勸阻和及時彙報。

八、負責員工活動室、更衣室的清潔。

九、負責工具設備的清潔及保養工作。

十、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領班崗位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及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檢查保潔員的儀容儀表和到崗情況,作好考核評估記錄。

三、根據當日工作任務,負責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負責檢查所轄範圍各責任區的清潔衞生狀況。

五、負責隨時檢查保潔員的工作狀況,及時調整各種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負責對保潔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作出恰當的批評、糾正、指導,並作出正確的評估。

七、負責對清潔工具、設備的使用維護進行指導。

八、負責檢查設備、工具的清潔保養工作。

九、協助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每日工作記錄的填寫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主管職責

一、負責監督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部門規定。

二、負責制定園區清掃管理和綠化養護管理的實施方案。

三、負責制定園區各清潔項目和綠化養護的實施執行標準。

四、負責編制人員的計劃安排。

五、負責制定消殺服務實施方案。

六、負責核實工具用品的申購計劃。

七、定期巡查園區,檢查保潔和綠化任務完

成的情況。

八、對一些專用設備進行使用指導。

九、負責處理涉內外糾紛、投訴。

十、負責各種清潔、綠化業務的接洽。

十一、負責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日常考勤

1、嚴格執行部門作息時間表現行為:

2、員工上下班按規定簽到、打卡,須提前10分鐘到部門列隊、點名出席班前、後例會。

3、員工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及擅自塗改情況發生均按有關規定處罰。

4、員工按規定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5、員工請假(包括病、事、婚、傷、喪、產假等)均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6、員工應服從上級安排的加班否則視為曠工。

二、公休:

1、員工採用輪休制,每週工作六天,日期當月固定。

2、員工休息日有所屬部門主管按月安排。

3、部門主管在月底前將下月排休表以書面的形式報物管處及行政人事部,並出表示眾。

4、員工須換休時可在指定範圍內自找對象,並提前填寫換休單,由雙方簽名後上交部門,待批准後方可換休。

5、未經部門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攢公休,自願加班按盡義務考慮。

三、班次:

1、員工的班次採用輪換制。

2、員工的換班原則與換休做法相同。

四、節假日:

1、逢政府規定的節假日時,原則上趕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趕上工休的補休,但以能否排開工作為準。

2、節假日補休審批手續要提前填寫書面補休申請,由部門審批。

獎懲制度

1、全月無遲到、早退、曠工、及其他違章紀錄並圓滿完成任務者,發獎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務標準如下:工作服乾淨並佩帶胸卡;地面乾淨:無水跡、無污跡、無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塵;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廁所內的糞便不得留超十分鐘,小便池內不得有尿鏽;無違章紀錄。以上七條標準,公司領導和領班員必須嚴格檢查登記,並作為每月發放工資和獎金的依據,如有虛報,扣除領班全部獎金後撤職!

2、提合理化建議並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領導和顧客好評及受到新聞單位公開表揚、拾金不昧等,視情給與不同的獎勵;

3、白天干户外單項活兒按正常出勤計算,趕上用餐時間每人補助餐費五元;高空作業人員的工資應在原平均日工資的`基礎上加至與聘請施工人員日薪平等的水平;

4、領班員以上的管理人員要認真聽取各方建議或問題反映並及時予以答覆解決,發現拒絕一次,扣發本月獎金五十元,發現兩次扣發全部獎金解除職務;

5、除上級領導主動了解或本部門領導不予答覆外,越級向上反映問題打亂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員,每次扣獎金二十元;

6、不服從領導而無理取鬧者只發基本工資立即開除!

7、所負責衞生區域沒完成七條標準中任一項,每次扣獎金五十元;只要甲方因衞生問題口頭或書面向公司領導提出警告一次,經公司查證屬實,當事責任人當月無獎金,並扣除主管和領班員當月獎金的百分之三十;本點警告兩次,領班員和主管均無獎金;警告三次,撤換領班員並扣發主管兩個月的獎金;同一責任員工連續受到甲方兩次警告者,當月無工資並開除!

8、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者,追回經濟損失、只發基本工資予以辭退!

9、在員工中散佈不良影響、挑撥離間、拉幫結夥、打架罵人影響團結者,發現一次罰款一百元,發現兩次予以開除;

10、工作時間舉止不雅、工作中偷懶耍滑,每發現一次罰款二十元;

11、不許私自變賣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調換工作、不得偷幹私活兒,違反任何一項,除追回經濟損失外,當月只發基本工資,是領班的撤銷其領班職務;

12、公司所有人員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否則當月只發基本工資;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應提前聲明是否續簽,否則以自辭對待;當月違章三次者,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凡是違章被辭者,只發當月出勤天數的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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