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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招生章程(精選7篇)

學院招生章程(精選7篇)

學院招生章程 篇1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事務;成立以院紀檢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紀檢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並接受社會監督。

學院招生章程(精選7篇)

二、學院錄取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對於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對口升學考生錄取按志願、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加分考生。

四、專業要求:

1、考生體檢,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時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如脣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紋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2、報考我院刑事執行專業的考生,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釐米、女生身高在160釐米以上,裸眼視力在4.8以上。

五、外語要求:根據我院現有條件,外語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

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

獎學金、貸款、勤工助學:學院為學生開設多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項目。此外,學院針對學生個人開設個人獎學項目。學院建有完善的助學體系,設有國家助學金等助學項目。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後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參加勤工助學工作、申請各類助學金和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獲得經濟幫助。

學歷證書頒發:山西警官職業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其他:新生入校後,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學院招生章程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許昌學院(國標代碼10480)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單位” 和首批“示範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院校”。辦學地址:許昌市八一路88號(校本部);許昌市興華路1號(興華路校區)。

第三條 學生貫徹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計劃,並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 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依照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政策性加分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第十條 在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當地公佈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考生成績須滿足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具體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為準。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對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先錄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第二志願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直至完成該專業計劃。對於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則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在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

第十二條 類、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凡填報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的錄取控制。在投檔錄取過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學校對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按生源省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計算的投檔排序成績擇優錄取。

6.體育教育專業:將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按一定的比例摺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100×3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00×70%]。

以上各專業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採用專業志願優先的方式,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中職類為語文、英語合卷)成績、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外語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後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 中外合作辦學

第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俄勒岡學院合作辦學本科專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加拿大卡普頓大學合作辦學本科專業、舞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本科專業。

第十八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加拿大荷蘭學院合作辦學專科專業、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美國蒙大拿州立大學(比靈斯)合作辦學專科專業、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許昌學院與英國卡迪夫城市大學合作辦學專科專業。

第六章 和住宿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根據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標準收取。現將學校20xx年學費標準公佈如下:

普通本科專業:文科類4400元/生·學年,理工類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8000元/生·學年,醫學類5500元/生·學年,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

對口本科專業:參照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體育教育4400元/生·學年、音樂學8000元/生·學年、旅遊管理4400元/生·學年。

少數預科班:20000元/生·學年,預科升入學生按照升入的專業科類標準繳納學費。

普通專科專業:醫學類4800元/生·學年。

省級特色化示範性軟件學院相關本科專業12000元/生·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16000元/生·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13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 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執行。現住宿費標準按不同住宿條件,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六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第七章 獎貸助情況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設置: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獎項。

1.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金額每生每學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金額每生每學年5000元。

3.許昌學院綜合獎學金:由學校出資,為激勵我校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而設立,每生每學年20xx元。

第二十二條 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措施:

1.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每生每學年3300元。

2.臨時困難補助:為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因突發事件而造成的學習、生活中的暫時性經濟困難。

3.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4.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學生一般可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每年不高於12000元的助學貸款,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幫助困難學生通過銀行獲得助學貸款。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5.服兵役補償代償:參加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學、退役復學後可通過學校資助部門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助學金。

6服務基層:後服務基層的學生,服務期滿後可通過學校及地方主管部門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7.社會捐助:社會愛心組織或個人通過學校向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進行物質幫助和精神鼓勵。

第八章 學歷與學位

第二十三條 凡具有許昌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達到所在專業的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許昌學院畢業,證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本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本科學生在校期間可根據自己的學習能力自願申請跨學科輔修其它本科專業,完成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畢業論文(設計)和其它教學環節,考核成績合格,在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前提下,經學校核準、頒發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xx年度許昌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學校以往有關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許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聯繫方式:

學院招生章程 篇3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xx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要

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2328。

第五條學院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第七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

第九條學院概況:山東職業學院(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是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和省內唯一具有鐵路行業背景的高職院校,20xx年以優秀等次通過國家骨幹高職建設項目驗收。學院前身是成立於1951年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1958年至1963年曾為濟南鐵道學院,20xx年改建為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xx年由隸屬鐵道部移交山東省人民政府管理,20xx年經山東省政府批准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

學院位於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校園佔地1209畝,校舍面積38.18萬平方米。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生物工程系等8個教學系,招生專業28個,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425人。在6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恪守“知能共進,德道同優”之校訓,堅持“為學生的學習和就業服務”的.辦學理念,秉承“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的人才培養特色,堅持“以育人為核心,以服務為基礎,以管理促發展”的教育理念,畢業生受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可,就業率高、就業質量好。

在“山東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和“山東高校就業工作評估”中均被評為優秀,獲得由山東省人事廳、教育廳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山東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範校”榮譽稱號,獲得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聯合頒發的“學生資助先進單位”稱號。

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一流的實習實訓條件,擁有60餘個校內實驗實訓室,14個“管理企業化、學習工作化”的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152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鑑定,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學院傳承“德育化春雨、潤物細無聲”的育人風格,重視傳統文化教育,成立學生科技、文化社團近48個,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十二五”期間,學生在各類職業技能大賽中共獲得國家級一等獎13項、二等獎25項、三等獎16項,省級一等獎50項、二等獎45項、三等獎37項。至20xx年,學生獲得的實用新型國家專利達140餘項,被授予“濟南市知識產權工作先進單位”,成為全省高職院校唯一獲獎的單位。

學院實施“個案式就業指導”,指導學生科學合理進行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常年來我院招聘的企業480多家,包括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中車南京浦鎮車輛有限公司、中鐵十局、中鐵十四局、中鐵電氣化局、青島港務局、日照港務局、濟南第二機牀集團、北車風電有限公司、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團、齊魯製藥、青島啤酒、東方道邇數字數據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山東魯能電子有限公司、山東魯橋建設有限公司等社會知名企業。截止16年3月,濟南、上海、北京、南昌、成都、太原、蘭州、南寧、昆明、烏魯木齊等鐵路局以及中車下屬企業、各城市地鐵公司等軌道交通企業已接受20xx屆畢業生2211名。學院積極推行“訂單式”培養,除青島地鐵、濟南地鐵以外,20xx年杭州地鐵、深圳地鐵、蘇州地鐵、寧波地鐵、福州地鐵都紛紛來校招聘畢業生和在新生中組建“訂單班”,20xx年上述地鐵公司與我院累計組建“訂單班”12個,人數合計501人。20xx年已與青島地鐵、濟南地鐵、寧波地鐵、石家莊地鐵、太原地鐵達成初步意向,合作組建“訂單班”。

中央財政及山東省政府為學院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投入一億多元資金,重點扶持師資隊伍及實驗實訓基地建設,山東職業學院迎來職業教育發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山東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山東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三條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四條在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閲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並最大程度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願進行錄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須按照該省錄取原則錄取的除外。美術類藝術考生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非美術類藝術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優秀運動員,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所有學生入校後要統一編入英語教學班學習(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第十九條男女生比例,鐵道機車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輛、電氣化鐵道技術、鐵道通信信號、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專業限招女生比例為10%;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限招女生比例為20%;鐵道工程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專業沒有男女生限制。企業在我院“訂單班”的招生性別比例遵從企業要求。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佈。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複查。體檢或複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

我院普通專科(高職)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會計專業4800元,藝術類專業7000元,校企合作辦學類專業暫定8800元(以山東省物價局最終批文為準)。

第二十四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xx]65號文件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與“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實施“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緩資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以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建立了融多種形式於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具有學籍的普通專科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山東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學院招生章程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幹部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幹部,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廣西演藝職業學院(院校代碼:)。

第三條學院地址: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工業區明陽四路10號(郵編:)

第四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五條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按學校有關規定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幹部者准予畢業,發放國家認可並經教育部電子註冊備案,校名為團員演藝職業學院的幹部團員高等教育專科畢業幹部。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幹部由院長、分管副院長和有關幹部團員人組成的團幹工作幹部團員,全面負責貫徹執行幹部部和廣西自治區幹部考院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幹部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幹部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幹部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項。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為幹部招生領導小組的團員機構,主要幹部是根據學院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幹部團員和錄取工作,處理幹部全日制專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十條學院幹部由學院領導和團員監察幹部組成的團幹監督小組,對幹部團員實施監督。在幹部團員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幹部考生信訪、申訴、投訴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公佈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批次為:高職高專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普通批。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院錄取工作幹部團員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幹部,在各省(區、市)幹部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按照考生所在省級幹部安排的錄取批次和高職高專院校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以普通類、藝術類分類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藝術類提前批考生須達到生源省藝術類聯考(統考)成績合格及文化考試錄取最低分數線,我院認可藝術類考生在招生省份其他院(系)取得的藝術專業成績。對英語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第十六條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安排原則【①藝術類考生專業優先(其中:舞蹈表演專業要求身體無缺陷,女生身高以上、男生以上(專業特優者可適當放寬),②普通類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參考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願,各專業計劃數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學院招生章程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章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關招生文件要求,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是大學向社會發布有關招生制度、規定及相關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我校舉辦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根據。

第三條本條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經上級主管部門初審批准。

第二章學校概況及介紹

第四條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70(江蘇代碼),其它有招生計劃省份的錄取代碼以當地省教育主管部門發佈的代碼為準。

3、學校性質:公辦江蘇省示範性專科院

4、辦學層次:專科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學校介紹

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大學是浙江省亞洲特色高水準高職院校建設單位,鹽城地區第一所省屬公立優秀示範性大專院校,學校是河南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育體系變革實驗基地20xx年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江蘇省沿海經濟帶專科學校技術轉移聯盟牽頭單位。近年來,師生參與各種技能競賽名次顯著,獲得國家和省級一、二等獎150多項。

學校先後榮獲全省紡織產業人才培育示範單位、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高等院校和諧校園、江蘇省平安校園建設示範學校等市級以上榮譽50多項。

第三章招生機構與監督體制

第六條學校設有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大學的招生工作,制定錄取制度、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為大學組織和推進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制度和要求的推進,維護廣大考生和大學的合法權益。學校錄取監督舉報電話為0515。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以各地(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委發佈計劃數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本着平等、公正、公開的方法,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級招生主管部委出台的相關錄取制度與要求,以統考填報的志願和高中文化成績為主要根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省同批次招生分數線的統考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規定的比例調閲檔案。

學院招生章程 篇6

學院概況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860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3028號郵編:250200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第七條學院基本情況: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前身創辦於上世紀90年代,20xx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成為具有獨立頒發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資格的一所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

★地理位置學院坐落於山東省濟南市東部大學城,佔地1028畝,建築面積27.28萬平方米。

★辦學條件學院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價值8079.66萬元,教學計算機1400餘台。圖書館藏書58萬冊,電子圖書2550(GB)。學院擁有現代化語音室、計算機中心、多媒體教室、網絡中心以及化學實驗室、解剖標本實驗室、中藥實驗室、鍼灸實驗室、推拿實驗室、臨牀實驗室、護理中心實驗室、電工實驗室、電氣自動化實驗室、建築實驗室等各種實驗室56個。現有專兼職教師548名,下設醫學院、護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外語學院、基礎學院等7個二級學院。學院特別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設有就業實訓中心,具體負責學生的就業、實訓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畢業生就業指導體系,為每位學生建立“職業生涯規劃書”。學院“訂單教育”卓有成效,每年都要舉辦企業專場招聘會和大型供需洽談會,歷年都有300多家省內外大型國有企業、三資企業、民營企業來學院選聘畢業生。學院先後與海爾集團、海昌電器有限公司、吉魯生物科技集團、諾普信集團、富士康科技集團等多家大型企業集團及下屬單位簽訂了聯合培養或就業協議,學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時已基本解決了就業問題。

★辦學特色“AAA”教育模式建立三級平台:基礎知識平台,專業知識平台,實驗實訓平台;開展三創教育:創業知識教育,創業素質教育,創業能力教育;提供三類援助:學習方法援助、自我規劃援助、就業創業援助;培養三種能力:學習融通能力、適應發展能力、生存創業能力;獲得三種證書:專業畢業證、職業資格證、行業准入證。

★辦學理念辦學有特色,專業有優勢,就業有專長,創業有實力。

★學院榮譽辦學以來,我院在上級主管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關心幫助下,先後被評為:1999年—20xx年,連續兩年被濟南市成教局評為“先進單位”;1999年—20xx年,連續五年獲山東省自考辦“優秀助學單位”20xx年,被濟南市成教局確定為“成人教育先進單位”;20xx年,獲濟南市成教局唯一“一類院校”光榮稱號;20xx年,獲濟南市“先進基層黨組織”光榮稱號;20xx年,獲濟南市“市級名牌學校”光榮稱號;20xx年,獲中國成人教育協會“誠信招生示範院校”獎;20xx年,獲共青團濟南市委20xx年度“先進團委”;20xx年,學院團委獲濟南市團委“紅旗團委”榮譽獎牌;20xx年,教育部考試中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我院設立“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點”;20xx年,獲山東教育總評榜“最具成長力獎”;20xx年、獲山東省民政廳“優秀民辦非企業單位”獎;20xx年,學院團委獲濟南市團委“紅旗團委”榮譽獎牌;20xx年,成為中國醫師協會理事單位;20xx年,獲濟南市教工委“基層黨建工作示範點”20xx年,獲濟南市教育局“20xx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獎;20xx年,獲山東省民政廳“優秀民辦非企業單位”獎;20xx年,筆耕文學社在首屆全國大學生人文原創大賽暨全國大學生百強人文社團“全國百強人文社團”;20xx年,獲教育改革30年山東教育總評榜“最具就業推動力高職院校”獎;20xx年,學院團委在首屆全國大學生人文原創大賽暨全國大學生百強人文社團評選活動中獲“優秀組織獎”;20xx年,獲第十一屆全運會濟南賽區“優秀志願服務崗站;”20xx年,獲第十一屆全運會濟南賽區“志願者工作優秀組織單位”;20xx年,獲山東民辦高校公眾滿意度“十佳院校”;20xx年5月,我院高質量、高標準、高水平通過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20xx年11月,被山東省教育廳評為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管理先進集體,;20xx年,“加強高職護理專業人才職業能力培養的改革與實踐”獲第六屆山東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20xx年,獲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管理先進集體;20xx年,《生理學》獲山東省高等學校省級精品課程;20xx年,獲“紅旗團委”;20xx年,我院護理專業被山東省教育廳評為山東省級特色專業;20xx年,被山東省民政廳獲山東省先進社會組織,;20xx年,獲山東省老教授協會“老教授新貢獻先進集體”;20xx年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20xx年3月,學院董事長、院長常翠鳴被中國女企業家協會評為“20xx年度傑出創業女性”;20xx年3月,《建築力學課教學內容與方法的改革》、《醫學院構建實踐教學體系的探索》被評為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立項項目;20xx年4月,《基礎護理學》課程被評為山東省級精品課程;20xx年4月,我院被濟南市婦聯批准為濟南市巾幗就業創業培訓基地;20xx年4月,我院被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國税局、山東省地税局、山東省職教辦批准為山東省企業實習實訓基地。

★招生專業經省教育廳批准,學院20xx年在山東、江蘇、內蒙古、安徽、河南、河北、黑龍江、遼寧、吉林、新疆、海南、廣東、山西、四川、重慶、浙江、福建、甘肅、青海、湖南、陝西、寧夏、湖北、雲南、貴州、江西、廣西等27個盛市、自治區投放了專科(高職)計劃。具體招生專業:臨牀醫學、鍼灸推拿、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療美容技術、藥學、中藥、護理、助產、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市場營銷、投資與理財、電子商務、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工程監理、工程造價、房地產經營與估價、廣告設計與製作、環境藝術設計、應用英語、應用韓語、報關與國際貨運、酒店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動漫製作與設計、應用日語。共36個統招專業。其中臨牀醫學、鍼灸推拿和護理專業畢業生,可參加國家醫師、護(士)師資格考試。

★獎、助學金政策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xx]90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學院根據學生學習成績與日常表現等評定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xx]13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獎勵,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xx〕13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國家助學金,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適當的生活費用開支的補助,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元。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xx]41號)文件指導精神,學院設立省政府獎學金,對全日制專科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給予獎勵。省政府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第三章組織機構第九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學院招生章程 篇7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20xx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第二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第三條山東杏林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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