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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簡章

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部分:藝術類招生簡章

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簡章

一、 藝術類招生計劃(大學聯考類別:藝術文理兼招)

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1.廣電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廣電藝術類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面向全國招生,設杭州、北京、哈爾濱、蘭州、山西、鄭州、青島、成都、長沙、南京和深圳11個考點,考生可按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規定選擇考點進行考試。

2.僅限於參加英語語種考試的大學聯考生報考。報考雙語播音專業,且有日語基礎的考生,建議到杭州考點報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藝術類專業需進行相關專業統考的,考生需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統考。

4.戲劇影視導演專業計劃招生20人,於當年新生入學後第一學期期末面向全校藝術類專業學生選拔。

5.播音與主持藝術 (雙語播音) 專業(國際化)計劃招生20人,於當年新生入學後第一學期期末面向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和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3個專業學生中進行選拔。

6.此計劃非最終性計劃,可能有變動,以教育部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7. 學費如有變動,按20xx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2.影視表演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 表演專業只設哈爾濱、山西、鄭州、青島、成都、長沙、南京、深圳、杭州9個考點,面向全國招生,考生可按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規定選擇考點進行考試。

2.僅限於參加英語語種考試的大學聯考生報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藝術類專業需進行相關專業統考的,考生需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統考。

4.此計劃非最終性計劃,可能有變動,以教育部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5. 學費如有變動,按20xx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3.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考試設哈爾濱、蘭州、山西、鄭州、青島、南京、深圳、合肥、杭州9個考點。招生省份為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黑龍江、遼寧、甘肅、山西、河南、山東、江蘇、廣東、河北、安徽、江西、新疆、寧夏,考生可按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規定選擇考點進行考試,考生自備畫具。其中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5個省生源承認本省統考成績。

2.僅限於參加英語語種考試的大學聯考生報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藝術類專業需進行相關專業統考的,考生需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統考。

4. 此計劃非最終性計劃,可能有變動,以教育部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5. 學費如有變動,按20xx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4.音樂舞蹈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注:

1.音樂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藝術與科技專業考試只設杭州考點。招生省份為浙江、四川、重慶、甘肅、黑龍江、遼寧、山西、河南、湖南、河北、廣東、寧夏、吉林、山東、江蘇、江西、安徽,其中浙江、四川、重慶、甘肅、黑龍江、遼寧、山西、河南、湖南、河北、廣東、寧夏生源承認本省相對應省統考成績,吉林、山東、江蘇、江西、安徽生源到杭州考點參加專業考試。

2.僅限於參加英語語種考試的大學聯考生報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規定藝術類專業需進行相關專業統考的,考生需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專業統考。

4.此計劃非最終性計劃,可能有變動,以教育部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5. 學費如有變動,按20xx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

4.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請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要求,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注:現役軍人經大軍區政治部批准可以報名參加統一文化考試。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4.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專業報考基本要求

1.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釐米以上。

2.影視攝影與製作(照明藝術)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釐米以上。

3.攝影專業要求考生無平跖足、無色弱、無色盲,矯正視力4.8以上。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身高要求173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釐米以上。

5.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表演專業男身高要求170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釐米以上。

6.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專業男身高要求175釐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釐米以上。

(四)考點和報考時間

1.考點設置

20xx年我校共設杭州、北京、哈爾濱、蘭州、山西、鄭州、青島、成都、長沙、南京、深圳、合肥12個考點,其中合肥考點只進行美術類專業考試。考生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就近選擇考點參加考試(如根據江蘇、湖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江蘇、湖南、廣東等省考生必須在本省考點參加考試)。

2.報考時間

(1)哈爾濱、蘭州、長沙考點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1日—10日

初試時間:20xx年1月16日—18日(其中蘭州考點美術類現場確認時間:20xx年1月16—17日)

複試時間:20xx年1月20日—21日

美術類考試時間:20xx年1月19日

(2)北京、山西、鄭州、成都、南京考點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1日—15日(其中山西考點美術類只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xx年1月21日—22日)

初試時間:20xx年1月21日—23日(其中北京考點初試時間:20xx年1月23日)

複試時間:20xx年1月25日—26日

美術類考試時間:20xx年1月24日

(3)青島、深圳考點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1日—2月15日

初試時間:20xx年2月22日—24日

複試時間:20xx年2月26日—27日

美術類考試時間:20xx年2月25日(其中深圳考點美術類考試時間:20xx年2月27日)

(4)杭州考點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1日—2月15日

現場報名時間:20xx年2月21日—22日

初試時間:20xx年2月22日—24日

複試時間:20xx年2月26日—27日(其中音樂舞蹈類複試時間:20xx年2月25日)

美術類考試時間:20xx年2月25日

(5)合肥考點報考時間

現場報名時間:20xx年2月29日—3月1日

考試時間:20xx年3月2日

注:按照相關招生辦(考試院)的規定,山西和合肥2個美術類考點分別只接受山西省和安徽省生源的現場報名。蘭州考點美術類考生須於20xx年1月16日—17日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五)報考方法

1.報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確和大學聯考錄取密切相關,十分重要,為確保信息採集的正確率,請考生務必仔細填報,認真核對。

請考生於規定時間登錄學校招生網(網址:)點擊“網上報名”,按程序要求進入報名系統後,按系統指示填寫相關信息,選擇報考專業、專業志願和考點(1個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考生要慎重選擇所報考專業、專業志願和考點,一經網上繳費後不得再修改)—→網上繳費—→自主選擇初試考試時間—→A4紙打印“專業考試准考證”和“考生登記表”(每報考1個專業打印1份“專業考試准考證”和“考生登記表”)—→準時參加考試。

注:(1)選擇杭州考點的考生,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也可憑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發的“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2)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每個專業只允許在一個考點參加一次專業考試。

2.考試

完成網上報名手續並繳費的考生攜帶打印好的“專業考試准考證”和“考生登記表”,並攜帶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發的“藝術類報考證”、“身份證”到相應的考點按時參加考試。

如身份證丟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原件(照片上須加蓋派出所公章)

(六)專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報名考試費標準如下:每個專業初試報名考試費150元;複試費150元;三試費150元。考生報名繳費後,所交材料及費用無論參加考試與否,概不退還。

三、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自備材料朗讀(體裁不限,限1分鐘以內);指定材料朗讀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指定文學作品朗誦;即興評述

三試(現場錄音錄像):指定文學作品朗誦;模擬主持;互動辯論

注:初試、複試、三試均勿化粧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自備散文作品朗誦(限2分鐘以內);指定材料表達;才藝展示(語言類或聲樂類,限2分鐘以內);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指定文學作品朗誦;自備動畫片或影視劇台詞片段配音(不需要畫面);指定電視片解説

注:初試、複試均勿化粧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指定材料朗讀;才藝展示(所需音樂、樂器、道具等自備);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儀態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紹(自備材料,限2分鐘以內);即興評述

注:初試、複試均勿化粧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法漢/日漢雙語播音)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與主試教師交流;朗讀自備材料(只需考英語,體裁不限,限2分鐘,不需考法語、日語。如有法語、日語基礎的考生,可自備1分鐘的法語、日語材料朗讀)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

(1)漢語口語測試:朗讀指定材料

(2)英語口語測試:朗讀指定材料;看圖即興表達

注:初試、複試均勿化粧

5.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影視作品評析

6.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文藝編導)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才藝展示(只限器樂、聲樂〈通俗唱法除外〉、舞蹈,任選一項。所需音樂、樂器、道具等自備)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影視作品評析

7.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媒體創意)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影視作品評析

8.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節目製作)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影視作品評析;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

9.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影製作)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影視作品分析;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

10.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攝像)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影視作品評析

11.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照明藝術)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影視作品評析

12.攝影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攝影作品分析

13.錄音藝術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音樂才藝展示(只限器樂、聲樂);聽音模唱;聽覺想象及聲音設計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寫作);廣播影視作品評析

1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文史哲基礎知識、故事寫作等);影視作品分析

1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綜合素質測試(含文史哲基礎知識、故事寫作等);影視作品分析

16.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複試: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與創意;藝術綜合素質測試

17.表演專業

初試:台詞(散文、詩歌、寓言、故事、獨白等)(自備材料);聲樂演唱(美聲、民族、通俗歌曲)(自備材料);命題集體小品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台詞(散文、詩歌、寓言、故事、獨白等)(自備材料);形體展示(舞蹈、武術、藝術體操)(自備材料);命題交流小品

三試(現場錄音錄像):台詞(自備材料);聲樂演唱(自備材料);形體展示(自備材料);表演素質考察

18.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

初複試:色彩;速寫;素描

19.藝術與科技專業

初試(現場錄音錄像):

(1)演奏(樂器不限):樂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鋼琴演奏,曲目須不低於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849程度)

(2)視唱:要求一個升降號、帶有變化音的旋律視唱

(3)即興創作:將考官指定的動機即興發展為樂段(演奏與演唱均可);有個人創作的音樂作品(樂譜與音頻文件均可)可提交

(4)音樂常識問答:回答考官提問的音樂常識問題

複試:音樂基礎理論與創作基礎:

(1)基本樂理

(2)練耳聽寫

(3)音響作品聽辨

(4)歌曲寫作

20.音樂表演專業(聲樂)/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

初試:形象考察;回答主試教師提問;聲樂作品演唱:抽考一首(自備不同風格聲樂作品3首,背譜演唱,聲樂作品體裁不限,自帶鋼琴伴奏或伴奏CD帶)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自選一首聲樂作品演唱(背譜演唱,聲樂作品體裁不限,自帶鋼琴伴奏或伴奏CD帶);視唱練耳考察

21.音樂表演專業(器樂)

初試:形象考察;回答主試教師提問;器樂作品的演奏:

A:鋼琴方向:演奏2首曲目,一首練習曲,一首奏鳴曲或樂曲

B:其它器樂方向(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古箏、二胡、琵琶、揚琴、竹笛、打擊樂):考生需準備不同風格的器樂作品2首(中外不限),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帶樂器)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演奏自選作品一首;視唱練耳考察

22.舞蹈編導專業

初試:①形象考察;②舞蹈基本功測試:軟開度測試,基本功能力測試;個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國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③個人劇目表演:可選自編舞蹈、學習劇目或舞蹈組合,舞種不限(街舞、國標除外)。時間在2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帶)

複試(現場錄音錄像):

①舞蹈基本功測試:軟開度測試,基本功能力測試;個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國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②編舞能力測試:即興創編(抽籤選擇音樂)③個人劇目表演:可選自編舞蹈、學習劇目或舞蹈組合,舞種不限(街舞、國標除外)。時間在2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帶)。

注:

1.專業考試初試均為面試,複試除現場需錄音錄像的專業外均為筆試。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初複試同時進行,考試科目相同,專業成績通用。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文藝編導)複試科目為同一份試卷,專業成績通用。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和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複試科目為同一份試卷,專業成績通用。

4.錄音藝術和數字媒體藝術兩個專業複試時間重疊,考生如兼報,請慎重選擇。

5.如果複試時筆試和麪試時間有衝突,必須先參加筆試考試,然後向考點申請調整時間參加面試錄像。

(二)浙江生源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編導類省統考成績。

2.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攝製類省統考成績。

3.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影視表演類省統考成績。

4.舞蹈編導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美術類各專業承認浙江省相關類別省統考成績。

5.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媒體創意)、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影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製作(照明藝術)、攝影、錄音藝術等15個本科專業(方向)只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無需參加相關專業類別省統考,專業考試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一)專業考試錄取辦法

1.專業考試主要包括初試、複試兩個階段。省外考點初試結束後請考生查看各考點公佈的初試合格者名單;杭州考點初試結束後請考生登錄浙江傳媒學院招生網(網址:)查看初試合格者名單及複試安排。凡我校專業考試複試成績合格者,考生可於4月中下旬登陸學校招生網打印“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學校不再郵寄專業合格證。

2.學校在審定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2個藝術本科專業考試成績時,根據複試成績,學校於3月15日左右在招生網公佈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三試考生名單。名單會考生於公佈的考試時間到杭州浙江傳媒學院下沙校區參加三試,最終確定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考試成績。

(二)大學聯考錄取辦法

1.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者憑我校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的規定填報志願,並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2.根據國家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英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日漢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6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並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媒體創意)、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影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製作專業(照明藝術)、攝影專業、錄音藝術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達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擇優錄取。其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編劇與策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浙江省承認相對應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表演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動畫專業、動畫專業(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產品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省統考成績,英語單科成績9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大學聯考志願的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舞蹈編導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浙江省承認相對應省統考成績,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文化折算分=考生大學聯考總成績÷考生所在省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100。浙江、上海、江蘇、新疆、雲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體相對應比例係數進行折算。

實行全國計劃的專業,浙江省外的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人數不超過本專業計劃總數的15%。

3.相關專業綜合分計算方式(專業滿分以100分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綜合分=專業分×30%+文化折算分×70%

動畫、動畫(漫插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綜合分=專業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計算。

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編導(音樂劇)、藝術與科技:綜合分=專業分×60%+文化折算分×40%。報考音樂表演(西洋樂)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器種;報考音樂表演(民樂)僅限古箏、二胡、琵琶、揚琴、竹笛、打擊樂器種。浙江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計算。

浙江省承認相關類別省統考成績的專業綜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折算。

上海、江蘇、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體相對應比例係數進行折算。

4.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願考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5.我校錄取專業時設一定的分數級差,實行專業志願級差方式,第一、二、三、四專業志願間文化分級差為5分,第四、五、六專業志願及服從志願視為平行志願。其中,浙江省藝術類第二批專業,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我校錄取專業時實行專業志願級差方式,第一、二、三、四專業志願間投檔分級差為5分,第四、五、六專業志願及服從志願視為平行志願。

6.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生辦)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據考生加分後的成績,按照專業錄取原則,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其中,認可四川省少數民族加分項目,但分值最高為20分。

7.錄取原則中單科成績要求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8.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英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法漢雙語播音)、播音與主持藝術(日漢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媒體創意)、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節目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影製作)、影視攝影與製作(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製作(照明藝術)、攝影、錄音藝術等15個本科專業經教育部批准參照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實行全國計劃,並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藝術類第一批一般均為傳統志願(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省份除外,如福建省等)。

9.考生持有近兩年內獲得的國家一、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本院尤其歡迎各省、市少體校及應屆高中畢業生在田徑、健美操、武術、籃球、網球等方面確有專長的考生報考。

10.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最終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錄取。

第二部分:普通文史、理工類招生簡章

一、 文史、理工類本科招生計劃

注:

1.僅限於參加英語語種考試的大學聯考生報考;

2.此計劃非最終性計劃,可能有變動,以教育部最後審定的計劃為準。

3. 學費如有變動,按20xx年浙江省物價部門統一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二、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辦法

我校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按國家有關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的規定辦理。具體細則:

1.學校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範圍。

2.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院校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錄取院校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各省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3.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生辦)對考生的加分政策,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加分後的成績,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其中,認可四川省少數民族加分項目,但分值最高為20分。

4.對於進檔考生,學校錄取時設一定的專業志願分數級差,第一、二、三、四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第四、五、六專業志願視為平行志願。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方式。

6. 江蘇省考生錄取必備條件(學業水平測試)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為準。

7.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8.凡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大學聯考成績要求115分以上(含)。

9. 中國語言文學類實行大類招生,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祕書學3個本科專業和漢語言文學(涉外文祕)1個本科專業方向。學生進校後第一年按大類培養,一年之後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綜合考評實施專業分流,然後於第二年開始進行專業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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