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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西安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西安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

備註:合計招生數90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公佈數字為準。

網上報名網址: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20日12:00時—2月20日12:00前 。

網上交費時間:20xx年1月20日12:00時—2月20日18:00時前,再按規定時間到西安音樂學院現場確認。

【注】西安音樂學院20xx年招生考試只在本院設立專業考點。

音樂學系

音樂學專業

説明:音樂學專業包括音樂學理論、音樂藝術管理兩個方向。實行統一招生入學考

試。入學後,大學三年級進行考試,分專業方向教學。

初 試:

1、鋼琴或其他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自選樂曲一首,背譜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説唱、戲曲選段一首;

3、專業口試(與音樂學相關的認知能力、思辯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試)。

復 試:

1、音樂學基礎知識:中、西音樂史常識、中國傳統音樂常識(考試時間:150分鐘)。

2、命題寫作:寫作基礎、音樂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 試: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初試30%;音樂學基礎知識40%;命題寫作20%;三試10%。

【參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xx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語文、歷史、地理教材。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音樂教育)

1、考試項目:

(1)聲樂演唱。

(2)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朗誦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2、考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1)聲樂考試須準備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歎調(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複試各報兩首,由評委現場抽取一首演唱。

(2)鍵盤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初試內容:演奏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複試內容:演奏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器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初、複試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譜,初、複試作品不能重複。

(4)朗誦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作品(背誦)。

(5)舞蹈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舞,自備音樂(U盤mp3格式單曲)

3、專業要求:

(1)聲 樂:嗓音條件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圓潤,音質乾淨,聲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歎調。

(2)鍵 盤:具有較紮實的基本功,樂曲演奏規範、流暢、完整,具有正確把握節奏、速度、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練習曲程度不低於車爾尼299。②樂曲程度相當於莫扎特奏鳴曲快板樂章的中外樂曲。

(3)器 樂: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有一定的基本功,樂曲演奏流暢、規範完整,能夠較好的體現樂曲的內容和風格,具有較強的音樂感。

(4)朗 誦:具有普通話的基本表達能力,口齒清晰,能初步運用語氣語調錶達作品。

(5)舞 蹈:具有基本的形體表現能力,動作基本流暢、風格基本準確,有初步的音樂感受力和律動節奏;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聲樂演唱45%,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45%,舞蹈表演5%,朗誦表演5% 。

作 曲 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一、作 曲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形 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聲;

(2)程 度:一級關係轉調範圍內。

復 試:

1、器樂曲創作:按指定的音樂片段創作一首小型器樂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

3、面 試:

(1)樂器演奏:

a、鋼 琴:相當於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於奏鳴曲

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

b、其它樂器:具有一定難度的樂曲兩首;

(2)民歌演唱或戲曲、説唱;

(3)其 它: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 試:基本樂科: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短句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兩升兩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和聲音程聽辨與聽寫;

(3)和絃聽辨:四種三和絃、四種七和絃原位及其轉位;

(4)和絃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絃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絃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要求聽出低音與功能;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有變化音,標準音定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較簡易,標準音定調。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聲樂、器樂)50%,面試10%,鋼琴演奏10%,和聲15%,樂理10%,三試5%。

二、指 揮

初 試:

1、專業課目考試

(1)樂隊指揮:指揮管絃樂曲一首或交響樂曲一個樂章(報名時提交鋼琴縮譜);

(2)合唱指揮:指揮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3)民族樂隊指揮:指揮民族管絃樂或西洋管絃樂作品一首(民族樂隊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2、和 聲:(參加作曲專業方向和聲考試)。

復 試:

1、面 試:

(1)試 奏:a、樂隊指揮:現場試奏及試指指定管絃樂作品片段,並加以分析;

b、合唱指揮:視唱及試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並加以分析。

(2)專業視唱練耳。

2、鋼 琴:

(1)樂隊及合唱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樂曲或貝多芬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可加試西洋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2)民族樂隊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大型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可加試民族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3、樂 理:(參加作曲專業方向樂理考試)。

三 試:

基本樂科:(參加作曲專業方向基本樂科考試)。

【 專業分值結構】專業主課50%,鋼琴及樂器演奏(演唱)10%,面試10%,樂理10%,和聲15%,三試5%。

現代音樂學院

一、電子音樂作曲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歌詞和音樂素材,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規模、風格不限,可標註和絃功能或主要伴奏聲部(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復 試:

1、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絃、七和絃的各種用法以及自然調內模進);

(2)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器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音列、節奏等)寫作單聲部器樂化旋律,不少於一個樂段(2條)。(考試時間:180分鐘)。

3、面 試:

(1)即興創作演奏:根據指定的風格或素材用鋼琴或其它樂器即興演奏音樂片段。

(2)鋼 琴:一首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奏鳴曲或樂曲;

(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戲曲演唱。

(4)音樂常識問答。

三 試: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50%,樂理10%,和聲15%,面試20%,三試5% 。

二、錄音藝術

初 試:

1、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音樂錄音聽辨、音頻技術常識、計算機常識。(考試時間:120

分鐘)。

3、面 試:

(1)樂器演奏;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音樂及錄音常識問答。

復 試:

1、基礎和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絃、屬七和絃及其轉位的應用);

(2)形 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作品分析(考試時間:180分鐘)

(1)音樂片段分析:根據題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譜例的旋律、調式、調性、和聲、曲式結構、節奏、織體形式等特點。

(2)錄音作品分析:對歌曲作品的整體創作特點、樂器/音色使用情況、音響特色及曲式結構等進行分析,並指出錄音作品中的不足之處。

三 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分析30%,樂理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0%,面試20%,三試5% 。

三、藝術與科技

(一)電子音樂製作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 根據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規模、風格不限,可標註和絃功能或主要伴奏聲部(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復 試:

1、和 聲 (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絃、七和絃的各種用法以及自然調內模進)。

(2)形 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1)樂器聽辨;

(2)音樂作品分析:a、對音樂作品的情感、情緒進行描述;

b、對音樂作品中的樂器、音色、節奏及特色等方面進行評述。

(3)計算機常識。

3、面 試

(1)鋼 琴: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音樂及電子音樂製作常識問答。

三 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30%,樂理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0%,面試20% 三試5% 。

(二)鋼琴演奏調修

初 試:

1、拍音聽辨:

a、同 度:以單音中間弦為標準,聽左弦和右弦構成的拍頻。

b、八 度:以根音中間弦為標準,聽冠音中間弦構成的拍頻。

2、鋼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於車爾尼299程度及以上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

復 試:

1、筆 試:包括鋼琴內部結構以及鋼琴簡要歷史。

2、實 操:鋼琴擊弦機零件拆裝。

三 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拍音聽辨30%,鋼琴演奏20%,筆試30%,實操20% 。

(三)音樂數字媒體

初 試:

1、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2、根據聽到的音樂片段繪畫,形式、風格不限。(考試時間:180分鐘)。

復 試:(面試)

1、樂器演奏;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中國當代(1978—20xx)美術作品評析及基礎常識問答;

4、計算機常識問答。

三 試:(視唱練耳)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35%、樂理10%,複試50%、三試5%。

四、音樂表演

1、電子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於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於巴赫三部創意曲及以上程度)。

復 試:

奏鳴曲快板樂章或古典交響樂作品(雙排鍵電子琴演奏)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加試為旋律配伴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可用雙排鍵電子琴;鋼琴;手風琴;單排電子琴演奏。考場提供用琴為:雅馬哈EL—900、ELS—01C、吟飛RS—1000型。

2、手風琴演奏: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於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於巴赫三部創意曲及以上程度)。

復 試:自選樂曲兩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3、流行演唱:

考場提供麥克風及擴音設備。考生需自備伴湊帶,統一採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如需鋼琴伴奏,考生需自請伴奏老師,考場配備鋼琴。

初 試:演唱歌曲兩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外國作品用原文演唱)。

復 試:演唱歌曲兩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外國作品用原文演唱,初複試曲目不得重複)。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試與複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複。

4、流行鍵盤演奏:

初 試:

(1)練習曲一首(要求: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

(2)視 奏.:現場演奏指定樂曲。

復 試:

(1)中外樂曲一首(要求:奏鳴曲快板樂章或音樂組曲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興演奏樂曲一首(要求:根據考試現場提供樂譜即興演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琴均可。(考場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自備)。

5、流行薩克斯:

初 試:

(1)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

(2) 大小調音階演奏各一條(包括琶音、三度)。

復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不得與初試曲目重複,可自帶伴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採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6、電聲吉他

初 試:

(1) 三個把位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各一條;

(2)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帶伴奏)。

復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帶伴奏。不得與初試曲目重複)。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採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7、電聲貝斯

初 試:

(1)大小調音階與琶音;

(2)練習曲一首。

復 試:

(1)樂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採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8、爵士鼓

初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樂曲一首。

復 試:

(1) 樂曲一首;

(2) 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複)。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採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視唱練耳

視唱練耳專業方向

初 試:

1、專業筆試、聽寫:(考試時間90分鐘)

(1)旋律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2)和聲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3)和 弦:大譜表,四種三和絃、四種七和絃原位、轉位(四聲部排列);

(4)和絃連接:大譜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絃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絃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變化音、較複雜節奏、近關係轉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7)歌曲寫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藝術歌曲一首(帶伴奏)或旋律動機發展。

2、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形 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聲;

(2)程 度:一級關係轉調範圍內。

復 試:

1、專業面試

(1)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四種七和絃原位及轉位構唱;

(2)旋律背譜移調:兩個升降號以內、長度八小節;

(3)讀節奏:十六小節較複雜節奏;

(4)視 唱: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近關係轉調)視唱;

(5)彈 唱:現場彈唱指定樂曲。

2、鋼琴演奏(曲目要求:相當於車爾尼740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或中外樂曲一首。 主考樂器僅限鋼琴)。

3、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聽寫50%,聽唱、構唱、視唱40% ,鋼琴演奏10%。(樂理、和聲為參考科目)

附錄一:音樂學方向、音樂教育方向、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演奏調修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和絃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和絃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性質聽辨:自然音程;

(3)和絃色彩聽辨: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單聲部旋律聽寫。

3、樂 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絃、調式音階、調式中的音程與和絃,調式調性分析、常用音樂術語,移調。

附錄二:電子音樂作曲方向、電子音樂製作方向、錄音藝術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和絃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和絃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聽寫;

(3)和絃色彩聽寫:四種三和絃、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調式音階選擇:在同主音五聲調式和同主音自然、和聲、旋律小調三個選項中選擇;

(6)單聲部旋律聽寫;

(7)二聲部中的上聲部旋律聽寫。

聲樂系

(一)美聲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美聲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複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複)。

初 試:

演唱自選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調、原文演唱)。

復 試:

演唱風格不同的自選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調、原文演唱)。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民族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複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複)。

初 試:

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民歌、戲曲、中國歌劇選曲、創作或改編的具有民族風格歌曲)。

復 試:

演唱歌曲兩首(民歌、戲曲、中國歌劇選曲、創作或改編的具有民族風格歌曲)。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三)陝北民歌演唱: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陝北民歌四首,初試與複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複)。

初 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陝北民歌兩首。

復 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陝北民歌兩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陝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複。

鋼琴系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於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復 試:

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自選樂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 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管絃系

考生報考管絃系所有器樂種類初、複試曲目不得重複(可自帶伴奏);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複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複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一、木管類

長 笛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G大調協奏曲;莎米那德—小協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園幻想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單簧管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韋伯—第二協奏曲;莫扎特—A大調協奏曲;斯波爾—第一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雙簧管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維瓦爾第—a小調協奏曲;巴赫—馬爾切羅協奏曲;亨德爾—g小調協奏曲;海頓C大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巴 鬆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降B大調協奏曲;旦茨—F大調協奏曲;泰勒曼—e小調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薩克斯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維爾瓦—第一奏鳴曲;巴赫—第四奏鳴曲;格拉祖諾夫—小協奏曲;克萊斯頓—奏鳴曲(第一樂章)(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二、銅管類

小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海頓—降E大調協奏曲;胡梅爾—降E大調協奏曲;奈魯達—降E大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圓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兩個八度的大小調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降E大調第二協奏曲;弗蘭•施特勞斯—c小調協奏曲;貝多芬—F大調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長 號(次中音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薩克斯—降B大調小協奏曲;卡•聖桑短歌;阿•吉爾芒交響小品。(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大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籤演奏兩條音階,範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馬爾切諾—F大調奏鳴曲;葉•薩斯—降B大調小協奏曲;列別傑夫—音樂會快板(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三、弦 樂

小提琴

初 試:自選中外樂曲一首,練習曲一首,(或自選樂曲兩首)。

復 試:演奏三個八度單音階一條,包括七種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階;演奏雙音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練習曲一首(克萊第爾42首練習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練習曲。

中提琴

初 試:協奏曲第一樂章或連續演奏二、三樂章;巴赫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

復 試:演奏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包括琶音、三度模進、半音階;演奏雙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練習曲一首(福克斯,克萊採爾練習曲程度以上);自選樂曲一首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大提琴

初 試:樂曲兩首,或樂曲、練習曲各一首;

復 試:四個八度音階一條及其琶音,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練習曲一首(中級以上程度,不得與初試重複);以下曲目任選一組;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華彩樂段必奏);奏鳴曲的一、二樂章和自選一首技巧性樂曲。

低音提琴

初 試:技巧性練習曲一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一首;

復 試:涉及拇指把位的兩至三個八度的音階、琶音;協奏曲或奏鳴曲中任選一快一

慢兩個樂章或其他有較高難度、有一定篇幅的樂曲。

豎 琴

初 試:技巧練習曲一首。

復 試:四個八度音節琶音。中外樂曲一首(奏鳴曲需演奏全樂章)。

打擊樂

初 試:

馬林巴:自選曲目一首,兩個槌,四個槌均可;

小 鼓:練習曲一首。可參考以下教材:安東尼·賽羅尼《節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米歇爾·彼得《小鼓高級教程》。

復 試:

馬林巴或顫音琴:自選曲目一首,需選擇四個槌的演奏曲目。

鼓類打擊樂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擊樂器組合,自選演奏其中一種樂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 試:J•S巴赫作品一首;自選作品一首。

復 試:塞爾維亞音階(大小調各一首);索爾·泰雷加、奧古斯汀•巴里奧斯、威拉•羅勃斯所作練習曲中任選一首;自選作品一首(不得與初試重複)。

民樂系

考生報考民樂系所有器樂種類初、複試曲目不得重複(複試可自帶伴奏);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複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複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佔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1、吹管樂(竹笛、笙、管子、嗩吶)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試演奏加鍵笙和加鍵嗩吶可根據程度給予適當加分)

2、弓弦樂(二胡、板胡)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

3、彈撥樂(古箏、古琴、揚琴、琵琶、柳琴、阮、三絃)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

4、打擊樂

初 試:練習曲一首(小軍鼓、馬林巴、顫音琴可自選一首練習曲),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中國打擊樂器(排鼓、中國大鼓、板鼓)樂曲一首。西洋打擊樂器(馬林巴或顫音琴)樂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編導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自選舞表演。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命題編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綜合方向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自選舞表演。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歌曲演唱;(3)戲劇表演。

2、芭蕾表演專業方向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芭蕾變奏(一)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芭蕾變奏(二)(含coad部分)。

考試要求:

1、着裝要求:劇目考試不得穿演出服;初、複試女生着體操服、連褲襪、舞鞋;男生着緊身背心、氨綸平角短褲(或連體服)、舞鞋。

2、音樂要求:考生自備自選劇目音樂,要求使用CD格式、單曲單碟。也可自帶便攜式播放設備或U盤。

3、考試項目要求:

初試:(1)外形條件測試:形象好、氣質好。(2)自選舞表演:(3)芭蕾變奏:時

長不少於2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舞蹈編導:自選舞舞種不限,時長不少於2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舞蹈表演:風格不限,富有表現力(包括:國標、爵士舞、街舞等體育和流行舞蹈以及芭蕾、中國古典、民間舞蹈、現代舞)。

複試:

(1)基本功能力測試:

軟度類: 前、旁、後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轉類:(女)四位、平轉、揮鞭轉或旁腿轉(男)二位轉、平轉、旁腿轉;

跳躍類:(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雙飛燕;

翻騰類:(女)點翻身、串翻身、側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

前後空翻;

以上劃橫線的內容為必考項目,(翻騰類技巧芭蕾專業除外)其餘內容為特殊技巧,考生須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選擇完成。

(2)命題編舞,考生需根據所抽考題內容和音樂的提示,在預備考場組織時間不少於2分鐘的舞蹈段落。答題要求:首先要求對所表現的主題、內容和結構做簡單的語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達流暢;之後進行所編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結構意識。

(3)歌曲演唱:風格不限,包括藝術歌曲及流行歌曲,時長2分鐘以內,演唱要求:

演唱中節奏、音準、音色良好,能夠聲情並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樂自備或清唱。

(4)戲劇表演: 任何舞台表演藝術範疇內的戲劇小品,時長不少於2分鐘。

(5)芭蕾變奏(含coad):男女芭蕾技術技巧展示,女生需有足尖部分,時長不少於2分鐘,初複試劇目不得重複。

報考辦法

一、報考西安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錄音藝術專業的陝西省籍考生,必須參加陝西省20xx年藝術類招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聯考。成績達到省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試曲目不得與聯考考試曲目重複),報考聯考考試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

二、我院專業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及現場確認的方式,不接受函報。

1、網上報名網址: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20日。考生必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並且認真核對填報信息。

2、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後考生須在專業考試前到報名現場進行信息確認(只限本人)。

(2)現場確認時,須交驗居民身份證、藝術類考生報考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張,由工作人員核對。

(3)考生經現場確認合格後,發放“西安音樂學院專業准考證”,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3、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必須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錯填、漏填、提供虛假信息和進行作假行為,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三、考生根據自己專業狀況,在考試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兼報兩個及以上專業。

四、近兩年內獲我院業餘音樂考級委員會頒發的器樂、聲樂專業八級證書且成績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專業初試(須辦理報名手續,須準備初試要求的曲目與複試內容合併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

錄取及有關規定

一、20xx年4月5日之後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佈專業合格分數線和基本樂科(樂理、視唱練耳)分數線。

二、考生須參加全國大學聯考。我院在國家政策指導下自行劃定各省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

線(不設單科分數線)。

1、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60%摺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40)+(專業成績÷100×60)=綜合分。

2、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20%+專業成績80%摺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20)+(專業成績÷100×80)=綜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辦進行。

四、新生入學後第一學年實行試讀制,試讀不適合者取消學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實行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須向學校交納學雜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官方網站及時發佈信息,並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網。

學院地址: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火車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遊8[610]路公共汽車到長安立交站下車。乘地鐵二號線體育場站下車B口出站向南300米)

郵編:710061

電話:029-85251287 傳真029-85253474

學院網址:

本科招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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