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

為加強x局路家屬院機關宿舍的管理,保證入住人員的安全,結合我局機關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通用17篇)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錄、遴選及掛職、軍轉幹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暫無住房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處進行審核後,方可入住。宿舍人員一般不得超過xx人。

二、已婚人員暫住時限為一年,未婚人員至結婚。

三、機關宿舍只限本單位人員入住,其他人員不得入住。

四、機關宿舍的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天然氣費等,由入住宿舍人員共同負擔。

五、宿舍人員要對統一配備的物品設備,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如有損壞、丟失,由責任人負責維修和賠償。

六、宿舍人員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大聲喧譁等;嚴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

七、宿舍入住人員要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搞好宿舍衞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宿舍的管理和設施的正常維修。

九、本規定為x局內部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入住單位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入住單位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 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條 單位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違禁品;

3、起牀後要將被褥疊放整齊;

4、個人物品、衣物等應疊放整齊;

5、使用電視、電腦、收音機等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打掃,保證宿舍整潔;

8、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10、早上出門鎖好門,晚上睡前鎖好門。

第五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主任或書記進行處理:

1、不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六條 除辦公室人員外,不得隨便帶外人來宿舍住宿。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有效實施。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3

一、目的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員工有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衞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三、管理目標

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四、管理人員

寢室長(由各店管理人員、班長、組長兼任)。

五、管理範圍

正道所有住宿員工。

(一)職責與要求

1、每個店確定後勤負責人,每個宿舍確定寢室長為責任人;宿舍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後勤負責人管理和寢室長監督。

2、每套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後勤負責人把制度和責任人貼於各寢室。

3、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一個值日生,每週六10:00安排本寢室大掃除,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的衞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寢室簽到表(員工最後回到寢室的簽到表)。

5、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

6、所有的宿舍必須裝上門栓,最後一個進入宿舍的必須把門栓好;否則一切後果由最後時入者負責賠償。

7、紀律和衞生的分階段別納入當月“文明寢室達標評比”中。

(二)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0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則當晚住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2、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三)水、電、煤氣、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店長。

2、宿舍規定的水、電、煤氣、不得私自安裝,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風。

3、由於當事人私接電源、插座等行為而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5、人離熄燈,斷電源,用完煤氣要隨手關掉煤氣總閥,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好,遺失由各自負責。

6、不得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7、不準往洗手間排污孔道倒雜物,凡因人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維修費用由事主負責,無人承認則由該房共同使用者負責。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各店根據各宿舍入住人數制定水、電、煤氣費用標準,用量超額部分由寢室所有成員分攤。

(四)物品擺放規定及衞生要求:

1、牀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邊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整齊;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3、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規定區域,並置面盆於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6、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7、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並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隨意丟棄。

8、地面、洗臉池整體、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須保持乾淨,經常清理門內、門外的蜘蛛網;垃圾及時倒掉;牀底乾淨無雜物。

(五)住宿人員行為規範:

1、寢室長行為規範:

(1)寢室長必須合理安排每日衞生表、每週大掃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罰款10元/次;如有安排衞生表卻未進行跟進,罰款10元/次。

(2)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罰款10元/次。

(3)發現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勸陰並沒有及時上報和處理,罰款10元/次。

(4)每週六11:00負責至各宿舍進行衞生檢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及時安排期限他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否則罰款10元/次。

(5)寢室長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及時提醒宿舍人員,對公用設施管理不善,一經發現沒有及時報告,罰款50元/次。

2、宿舍人員行為規範:

第一類: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社會公德,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凡有下列情況者,初犯時給予口頭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0元,由穭宿舍寢室長執行:

(1)入住人員未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或未按衞生要求打掃寢室衞生,沒倒垃圾。

(2)其它寢室成員未按要求擺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給予罰款;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給予處罰。

(4)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所有成員將受到過失處罰。

(5)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幫遲到、缺席,否則處以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店長,由店長安排他人蔘加檢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時間者。

(7)亂堆亂放、亂扔,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除恢復原狀外。

第二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0元,由店長執行:

(1)入住宿舍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的牀位由後勤負責人統一安排,對號入牀,未經後勤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動,不得擅自移動牀位,不得將空置牀位作其它用途。牀位未滿,管理人員有權安排其他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2)不服從寢室長的監督、安排者。

(3)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嚴禁在宿舍私接電線,使用電器、點蠟燭、燒水、燒任何東西,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類。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的電器,一律沒收。

(4)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煤氣、冬天煤氣罐位置要通風。

(5)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特殊情況經店找批准後,方可留宿;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外。

(6)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該員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費。

(7)大聲吵鬧,影響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別人感受。

(8)進入宿舍內,沒有隨手把門關上者。

第三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嚴重警告,並且罰款200元,公司有權解僱;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扣除違約金或送公安部門處理:

(1)各宿舍的鑰匙由各寢室長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製,轉借他人,不可私自配製宿舍鑰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貪小便宜,未經他人允許,使用他人物品。

(4)員工在宿舍內聚餐、打麻將或其他不良行為。

(5)經常擾亂宿舍安寧,經常夜不歸寢者,屢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罰款200元/次,嚴重開除。

(7)最後歸寢未將門栓反鎖者處以罰款,另承擔賠償責任。

(8)小偷小摸行為,直接開除,不予結算任何費用,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星級宿舍評比條件:

每月評遠出“文明宿舍”一個,並給予一定獎勵。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4

為住校教師提供安全温馨的環境,請遵守以下規定:

一、教師入住條件

1、遵紀守法;

2、入住需園長批准;

3、服從園長管理;

4、設置舍長,舍長管理一切事務;

5、宿舍人員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風俗習慣;

6、宿舍人員無打架、打罵、相互侮辱行為。

二、職工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從事犯罪活動;

2、嚴禁留宿他人(異性);

3、嚴禁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等;

4、嚴禁點燃蠟燭、焚燒紙張、使用明火等;

5、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嚴禁觀看色情、反動音像製品及書刊;

7、嚴禁從事一切不安全的行為;

8、防火、防盜竊、防破壞、防爆炸、防搶劫等。

三、職工宿舍內務管理規定

1、每天整理內務,保持室內清潔;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要在宿舍內擱置大量現金;

3、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吹拉彈唱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

5、離開宿舍外出時,要關好門窗,關閉一切電器,隨手鎖門,保管妤鑰匙。

四、職工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1、不亂拉電線,確需使用插排,其功率應高於電器總功率;

2、禁止在宿舍內私自使用電器;

3、使用電器需經園長許可,電器應符合國家標準;

4、宿舍人員應當保證用電安全;

5、違反規定用電,使用人承擔責任。

五、職工宿舍其他管理規定

1、宿舍人員應當遵守但不限於以上規定,未盡事宜口頭傳達;

2、一切傷害他人或被他人傷害行為,由責任人承擔。

3、宿舍人員外出及歸宿安全,一切事宜由個人承擔。

4、幼兒園僅管理工作時間內工作區域內事務,除外非幼兒園責任。

5、違反以上規定需作出書面檢查直至不準住宿,嚴重者予以辭退;

6、未盡事宜根據情況補充。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5

1.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住宿文明公約,維護宿舍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作息時間,服從管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樓期間,學生無班主任或學管簽章的批條,一律不得在宿舍區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習上課前進行清樓,不按時離開宿舍且無正當理由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

3.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不得擅自在外過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對違反此規定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如有來訪者,必須到宿舍樓管理員處登記,並於熄燈前兩小時離開宿舍。

4.學生要愛護宿舍(樓)內的公共物品和設施,誰使用誰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的,需按規定賠償。對故意破壞公物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任何學生不得隨意調房間、調牀位。學生畢業離校或調整宿舍前要先驗收宿舍,凡有公物損壞需繳清賠償費用後方予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要自覺遵守日常行為規範,不斷提高個人素養,要自覺搞好宿舍內的環境衞生。宿舍內不得吃飯、抽煙、飲酒,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貼亂畫、污損牆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亂丟瓜

子殼、果皮、紙、袋等垃圾。全體住宿學生要共同努力創設整潔、文明的住宿環境。

6.學生要自覺將宿舍內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內,簸箕用完放回原處。嚴禁往垃圾桶內倒水、小便,嚴禁往水池內倒廢棄物。便紙按要求扔放,宿舍衞生間內便池、地漏堵塞的,應按規定繳納維修費用後,由維修人員疏通。

7.學生要堅持每日整理內務,做到地面乾淨,牀鋪整潔,物品擺放有序,衞生間無異味,並配合管理人員進入宿舍查房。

8.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圍牆、柵欄,不得鑽窗入室;樓內不得大聲喧譁、高聲播放音響,不得進行跑、跳、拍球等活動,不得有任何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9.注意用電安全,謹防火災。學生在宿舍內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電源,不得改動室內電器設施,不得使用任何種類的電熱器具、炊具,如有違反將直接交由保衞處處理。電器設施如有損壞需及時上報到宿舍樓管理員處。嚴禁擅動消防器材,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焚燒物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

10.要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對不按時熄燈、關水和超額用水、用電及竊電者除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外,還將按學院用水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1.學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護意識,打掃室內外衞生時要注意安全。實習工具和個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帶入宿舍(樓)。

12.學生要增強防盜意識,自覺將大額現金存入銀行卡或飯卡中。宿舍內嚴禁存放大額現金,貴重物品要鎖進櫥櫃或隨身攜帶,離開房間要及時落鎖。提高警惕,不得准許陌生人進入宿舍。

13.嚴禁偷竊、敲詐他人財產等犯罪行為。對於無視法紀、打架鬥毆、製造事端和威脅他人安全,進行偷竊、流氓犯罪等活動者,將直接交由保衞處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6

為了加強對倒班管理,給住宿人員營造一個安全、安靜、衞生、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人員得到充分休息,特制訂本規定 。

一、入住制度

(1) 員工倒班宿舍提供給各部門因倒班而需要住宿的員工休息所用。

(2)各部門員工入住倒班宿舍需要提前兩小時至B座總枱電話預定,確認牀位住宿。

(3)員工憑部門經理簽字的“倒班宿舍入住通知單”到B座總枱登記,由後安全梯道進入倒班宿舍(不得乘坐客梯),按指定牀位入住。

二、管理制度

(1)員工住宿根據當日倒班單所填寫住宿時間在一小時內入住,次日早晨八點前離開;

(2)登記後進入宿舍要做好“三輕”,不得打擾客人;入住後應儘快休息,不得影響其他 同事休息,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牌、吵鬧、打架、賭博、酗酒;

(3)愛護公共財產,不得在傢俱、牆壁上亂寫亂畫,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 視情節加倍賠償;

(4)注意保持房間,公共區域及衞生間的清潔衞生;

(5)嚴禁攜帶外人進入宿舍,男女員工不得到對方宿舍逗留;

(6)進出宿舍隨手關好門窗,不得攜帶任何貴重物品入內,現金、證件、票據等妥善保管, 如有丟失,員工自理;

(7)宿舍內嚴禁吸煙,不得使用大容量電器,以防火災發生;

(8)如發現火警或其它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酒店安全部,詳細説明情況。

(9)節約用電用水,隨手關燈關水。

(10)住宿員工有義務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倒班宿舍的管理,發現有員工違反規定必需報告人力資源部,經檢查發現或被員工反饋至人力資源部查實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通報所在部門,處以50元以上罰款及相應紀律處分,視情節考慮取消以後入住倒班宿舍資格。

新紀元人力資源部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7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議,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 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牀,按時清掃衞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説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枱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並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 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説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衞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煙,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枱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衞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衞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台、櫃頂、牀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牀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牀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牀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牀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牀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衞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衞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週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衞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後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衞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牀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乾淨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衞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每週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牀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週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衞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台及櫃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牀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牀、衞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 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牀、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衞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 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 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 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牀、物品櫃、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户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衞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櫃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於學校的聯繫。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係。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衞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瞭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衞生,每隔三週換洗一次牀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牀上躺卧,請勿在樓道、宿舍吸煙。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範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衞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 儘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繫。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8

青年教師公寓是國家和學校投資改造,提供給在我校工作的的單身教職工居住場所。為保證青年教職工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

(一)人事處登記在冊的留校、調入的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職工申請入住,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記在冊且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師,由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學校獨立核算企業在職未婚青年職工住房應由企業在社會上租賃解決,確有困難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由所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牀120元。

(四)寒、暑假期間,若青年教師公寓有空房間,在校博士生、博士後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借用探親間,住宿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每月每牀100元。

二、入住時每人須一次性交住房租賃保證金和備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時返還,不計利息。

三、入住人員調出須先退牀方可辦理報退手續。

四、入住人員在取得住房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兩個月內必須退牀。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學校批准,方可繼續租住。

五、入住人員不得將牀位借給他人使用、擅自調換房間,不得拒絕安排新人入住、私自佔用別人牀位,不得留異性住宿,違者將取消居住資格。

六、入住人員必須保持室內公共設施完好,如有損壞,由居住人賠償;應保持公共衞生,不得私自佔用走廊等公共場所,不得在走廊內堆放雜物、垃圾。

七、入住人員要管理好煤氣、水、電,節約能源,保證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範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及房屋結構,一經發現,取消居住資格,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九、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電器;違反規定並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十、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滋事,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十一、應退牀人員到期仍不退牀的,按每月每牀500元收取違約金。

十二、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晚11:00-早5:30關閉大門),自覺遵守其他有關規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員和清掃人員應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自覺執行上述規定。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9

根據廠區規劃要求,加強單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職工生活的便利,使單身職工有一個良好文明的生活、學習環境,更好地服務於生產,特制定單身宿舍管理辦法:

一、宿舍的組織管理

1、單身宿舍應由辦公室負責進行全面管理。

2、集體宿舍各房間設“舍長”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直接履行對本宿舍的管理職責。

舍長主要職責如下:

1)管理寢室內務,維持秩序,安排分配衞生清理工作,管理門户及用電,保證本宿舍的衞生達到“宿舍衞生管理標準”。

2)監督住宿人員是否出現違紀行為,保證本寢室內的人員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

3)對寢室內發生的不法行為,出現災害、急性病症等情況,及時向有關人員、部門通報並做應急處理。

二、宿舍入住辦理、審批

1、辦公室根據“入住條件”對職工的申請進行審核籤批。

2、要求住宿的職工提出住宿申請,並按“職工住宿條件”有關規定自檢個人請求,填寫《集體宿舍住宿申請表》。

三、住宿條件

1、申請住宿職工須經辦公室、人事主管部門核對。申請人必須具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證件、證明。

2、根據公司集體宿舍房間限制,當地職工原則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據班次給予安排午間、夜間休息牀鋪)。

3、申請入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原則上為未婚單身職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傳染病的職工(包括高發區傳染病嫌疑)不得申請住宿。

四、宿舍管理規定

1、凡入住集體宿舍職工,出現違紀行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對違紀行為進行處理的辦法處理。

2、住宿職工必須嚴格履行管理規定的各項條款,服從管理。

3、住宿職工必須堅持文明住宿的原則,不準在廠區內穿三角短褲流動,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4、遵紀守法,在宿舍內不得聚眾賭博、酗酒、撒酒瘋。不準在樓內大聲喧譁、打鬧等。嚴禁從事違法活動。

5、未經公司主管部門的許可,不得隨意將公司以外人員帶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親屬、朋友等。

6、做好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物品的愛護、保養工作,愛護公共設施(如衞生間設施、消防器材等)。出現人為破損,按照有關規定賠償及處罰。同時要妥善做好個人貴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現丟失或損失,責任自負。

7、在宿舍內,不準亂扯亂拉電線、支鍋做飯。嚴禁使用電爐、燃氣爐等不安全電器用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注意室內整潔,不準隨地吐痰、亂扔亂倒雜物,保證宿舍衞生達到公司提出的“宿舍衞生管理標準”。

9、住宿職工在下班以後,遇有意外事件發生時,應主動配合值班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10、隨時準備好身份證、務工證等證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門臨時性檢查。

11、服從宿舍“舍長”的管理、監督,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對宿舍的檢查。

12、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調換宿舍房間或牀位。

13、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對住宿人員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費用,如:水、電、潔具、配備傢俱修繕等費用。住宿職工應主動、按時交納足額費用(月收費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職工離職、調離及出現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應及時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五、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衞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衞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衞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訂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閲讀,認真遵守。

1、 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 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衞生安排情況。

3、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 住宿員工必須要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20-1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2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7、 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現相關問題,後果由留宿者自負。

8、 住宿員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一定後果的除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9、 公司將安排人員不定期檢查各宿舍衞生、紀律情況,並給予打分。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200元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元的處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10、 住宿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一、宿舍衞生

1、地面(內外)整潔,無垃圾、污水。

2、門窗、牆面、瓷磚乾淨、無污漬。

3、牀上、牀下物件乾淨,擺放整齊。

4、生活用品乾淨、擺放整齊。

5、不準向窗外扔東西。

6、寢室長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值日,其餘學生應配合寢室長監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況請假不在,寢室長應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紀律

1、按時起牀,按規定時間到教室,不遲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鐘就寢,睡覺鈴響後應及時安靜入睡,寢室長和任何一個同學對違紀學生應及時制止,不聽勸告者應及時報告教師。

3、任何同學不得亂串寢室,睡覺時不得串牀。

4、愛護公物,損壞按規定賠償。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同學必須帶好鑰匙、鎖好門。

2、宿舍內禁止學生亂拉電線、插座及使用手機等小電器,發現電路、電閘、燈頭等有不安全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班主任。

3、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

5、嚴禁喝酒、吸煙、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

注:其餘末定之內容按《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社會公德遵守。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進一步搞好宿舍衞生,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為員工創造一個整潔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條例,公司住宿員工必須自覺遵守。

1、寢室選一名寢室長,寢室成員排出值日表打掃室內外衞生,根據衞生輪值表(已寢室為單位)監督本宿舍成員自覺打掃公共區域衞生,由辦公室每天進行檢查,如沒有打掃請説明原因,第一次給予口頭批評一次,第二次給予相應的處罰,第三次由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人員搬離寢室。

2、 按分配的房間指定的牀位入住,不得任意變動,違者處以20元罰款並責令搬回原位。

3、室內物品要求擺放整齊,宿舍成員需要每天打掃。值日排班表由寢室長統一報到辦公室進行存檔。衞生間值日生,需將垃圾在滿三分之二時進行更換垃圾袋,宿舍垃圾要及時處理,住宿人員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禁止在宿舍內引火,一旦發現,違者處以50-500元罰款。

4、個人物品及錢財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小櫃中,貴重物品本人妥善保管,嚴防被盜。如有被盜,應立即報告綜合管理辦公室以便調查。經查實內部員工盜竊者,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5、職工宿舍只限於本公司職工住宿,嚴禁外來人員留宿。

6、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大聲喧譁、播放多媒體設備時請注意音量不要過大。

7、宿舍區內嚴禁追逐打鬧,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晚上23:00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如發現此事,可以向辦公室反映。

8、保持宿舍牆面整潔,嚴禁亂釘亂畫及張貼。

9、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者給予記過處分並罰款100元以上。

10、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

11、嚴禁在公共區域、走廊、宿舍門口等處刷牙、洗臉、洗衣服、倒水等,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12、打架及酗酒鬧事者立即開除。

13、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寵物,違者立即搬出寢室。

14、不準私拿公司任何物品自用或據為已有,違者給予嚴肅處理,職工大會上給予點名批評。

15、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源線或使用高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律沒收。

16、宿舍內嚴禁放置一切危險品(如炸藥、雷管、酒精待易燃易爆品),違者沒收物品,不予執行着給予辭退或開除處分 ,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法辦。

17、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具,參賭人員立即開除,圍觀者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上。

18、有離職人員需在當天搬離宿舍(無法搬離或者有特殊情況的到辦公室進行説明),如有特殊情況需在宿舍停留二到三天者,必須經原部門領導簽字,報辦公室經同意後方可留宿。

19、每月最後一天為衞生大掃除日,非當班的人員均須參加(由寢室長自行安排),根據日常衞生情況記錄,綜合評選一名最佳寢室人員和一名最差寢室人員,獎懲由寢室人員自行商議決定。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4

一、學生憑住宿證進出宿舍,非住校學生不許進入宿舍;?

二、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不準進入寢室;?

三、寢室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員輪流值日,值日生負責室內外衞生的清掃工作,並整理寢室內務;?

四、寢室內不準大聲喧譁,不準打鬧、嬉戲,不説不文明的話;?

五、室員之間要互相幫助,搞好團結,不做不利於團結的事情;?

六、愛護公物,每個室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準使用別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不準向走廊、窗口潑水,不準亂扔雜物;?

八、不準破壞公共設施,不準亂釘亂畫,不準亂接電器,不準踢撬門窗;?

九、不準喝酒、抽煙,嚴禁以各種形式進行賭博活動,不準看不健康的書刊;?

十、不準男女生互相串門;?

十一、不準留宿非住宿人員,不準晚間就寢時間外出;?

十二、不準浪費水電,熄燈後不準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師長,服從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師報告。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5

總則

為加強宿舍管理,建設和諧文明宿舍,制定本條例。本管理條例由2-402全體宿舍成員參與制定,體現着全體成員意志,是宿舍成員在宿舍內的行為準則,務必遵守。

一.宿舍衞生

1. 每週星期三中午或下午由2個人清洗衞生間和陽台一次,由宿舍全體成員監督。

廁所清洗範圍包括洗髮水放置台衞生、廁所牆壁衞生及廁盆內部衞生

2. 使用衞生間後,沖水足夠,保證沖洗後沒有異味,方便時保持廁所內窗口通風。

3. 飯盒不能隨便亂扔,做到當頓使用當頓處理,可循環利用的瓶罐要集中放到門後集中處,桌面不準殘留任何垃圾(包括紙巾、沖劑包裝袋等)。

4. 保持公用桌面的乾淨整潔,不能隨便擺放雜物,如放置書本應疊放整齊。

5. 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五下午全體宿舍成員大掃除一次(全宿舍負責),每週五小清洗一次(每次上下鋪輪流)。

6. 違反以上規定者警告一次,如有再犯罰洗廁所一次

7. 晾曬於宿舍內陽台的衣物和毛巾請擰乾,如未擰乾有同學提出被水滴到,寫100字檢討發至2-402宿舍委員會Q羣。

二.網絡及水電資源使用和計算機管理

1. 網絡忙時及有他人上網時不能下載,否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忙時時間段:

週一到週五:早上7:00到次日凌晨1:00

週六,週日:全日有人上網期間均屬忙時違反本規定者,受影響者有權採用一切手段終止其下載,包括直接切斷電源!

2. 人走電腦必關,不能處於睡眠或者只關顯示屏,否則警告一次,如警告無效,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3. 若電源跳閘,肇事者要自覺主動去開,無故跳閘的如果無人上樓時順便開閘則由需要上網的下去通知開閘

4. 要有節約能源的意識,要記住隨手關水、關電,尤其是電腦。

5. 網絡忙時不能使用P2P軟件(包括PPS、PPLIVE、UUSEE、i酷加速器等一切P2P類軟件)看視頻,否則否則將受到限速懲罰,限速標準到違規者不爽為止。

三.宿舍文明禮儀

1.不能只穿內褲在宿舍走來走去,違例者罰裸奔。

2.注意語言文明。如果對宿舍其他成員有意見或不滿,可以通過宿舍會議解決,不能用粗魯或暴力手段解決。

3.有其他宿舍的同學進入我們宿舍,無論此人是否受歡迎,必須以禮相待。

4.中午13:00後保持安靜,晚上12:00後保持安靜,其他時段有同學休息時也應適當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其他同學有義務提醒喧譁吵鬧者(包括外室人員)。

5.為促進宿舍溝通,減少網絡沉迷,每個月的第一週星期五是“無網日”,該日全天關閉路由,宿舍一起外出走走促進宿舍交流。

6.在宿舍聽電話超過十分鐘者請出去外面聽,以不影響他人的休息、學習等!違者警告一次,如警告無效,罰洗廁所一次。

附則

1.本條例尚屬測試版可能存在不足。如有異議可以提出,通過宿舍多數人同意,可以適當修改。

2.條管理條例由宿舍全體負責監督,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大家有義務提出有權利制止,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全體宿舍成員所有。

3.本條例於20xx.5.17日正式生效

4.所有限速懲罰時間都為一天。

5.對本室規有任何意見請於20xx年5月17日凌晨0:00前提出,如未提出則表示贊同,如有違反本室規將無條件接受相應“懲罰”以促進宿舍文明和諧發展!

宿舍委員會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6

一、內務

1.保持寢室、窗台、玻璃、門桌櫃、地面乾淨整潔。

2.不得在寢室內亂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亂丟物品。

3.寢室成員應按值日表輪流值日。

4.寢室內應經常通風換氣,使室內空氣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盜、防漏電,外出隨手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2.上下牀時注意安全,不得惡意妨礙他人上下牀,以免發生意外。

3.休息時注意關好門窗,以免遭竊。

4.寢室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熱得快。

5.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照明。

三、紀律

1.保持寢室安靜,尊重他人正常生活習慣,嚴禁在寢室打鬧和大聲喧譁。

2.每位成員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寢室內留宿非本寢室人員。

3.每位成員晚上11之前必須歸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歸宿者必須提前跟輔導員和寢室長説明情況。

4.中午寢室人員應保證午休。

5.不允許抽煙喝酒。

四、學風

1.全寢室人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確保班級的到課率。

2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第二課堂活動和宿舍文化活動。

3.寢室內學生幹部以身作則,在學評風建設中起帶頭作用。

4.誠實守信,認真應考,不無故缺席,考試作弊。

局機關宿舍管理規定 篇17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一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學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細則,在宿舍管理上對住宿生從出勤、紀律、內務衞生、安全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學性,從而培養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為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具體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時離開寢室去上課、上自習,遲到者扣1分。

2. 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返回寢室,不得在休息時間出入寢室,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3. 晚自習後,要求在規定時間返回寢室就寢,按時熄燈。晚歸者扣個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給予停宿處理。

5. 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正確辦理請假手續者扣個人2分。

(二)紀律方面

1. 宿舍樓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鬧、追逐,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

2. 宿舍樓內禁止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3. 宿舍內嚴禁大聲吵鬧、鬥毆,違者扣個人3分,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4. 寢室內不允許下棋、打撲克、玩球,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1分。

5. 愛護公物,不撬門砸鎖,更不能故意破壞宿舍內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6. 上課、晚自習期間,沒有請假條而進入寢室者扣個人1分,沒有正當理由而滯留在寢室內的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7. 不經學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寢者扣個人2分。

8. 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啟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9.對無視檢查,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扣個人3-5分,並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或停宿處理。

10.不經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允許,私自離開學校者扣個人2分。

11. 熄燈後不能按時就寢,還在宿舍內走動者扣個人1分。

12熄燈後住宿生應立即上牀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和晾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

分或扣寢室6分,即每個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塗改宿舍公佈欄,宿舍評比欄,宿舍住宿名單表等,違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3分。

(三)內務衞生

1. 寢室長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衞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內務衞生工作,地未打掃乾淨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髒亂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個人牀上物品凌亂扣1分;牀上被子疊的不合格扣個人0.5分,牀上亂掛衣物毛巾扣個人0.5分。

3.牀底物品擺放凌亂扣個人0.5分,儲櫃上擺放物品扣該櫃使用者每人0.5分,櫃裏的物品擺放不整潔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內或窗户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門外潑倒髒水、亂扔雜物,違者扣個人2分。

6. 每週日和週三衞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6分,即扣個人1分。

(四)安全保衞

1. 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外人來訪需到管理員處登記,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扣個人3分。

2. 以非正當手段進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個人5分。

3. 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4、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注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鎖門、鎖存物櫃、關窗,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寢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扣個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內攀爬欄杆、圍牆、窗台、陽台、天台,違者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7.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消防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枱燈、音響設備、電吹風、電熱水壺、小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9.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一) 獎勵

1、 每週不扣分的寢室按評比制度規定分別授予“文明宿舍”稱號。

2、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宿舍之星” 稱號。

3、每學期末對錶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分別授予“團結之星” 、“正義之星” 、“管理之星” 等稱號。

4、每週獲文明寢室獎勵的寢室在下一次評比時每寢室加2分。

5、在衞生大掃除時,獲得公開表揚的寢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衞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員酌情加3-5分。

8、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採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於大膽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懲罰

在一學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宿舍管理員決定。

1、不服從、不尊重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舍長的管理。

2、 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

3、 出現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者。

4、惡意毀壞宿舍公物影響嚴重者。

5、攀爬門窗進出寢室者。

6、性質嚴重的偷竊、打架、鬥毆者。

7、 影響嚴重的聚眾鬧事者,造謠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內豢養各種小動物者。

10、在寢室內私用各種電器者。

11、不疊被子者。

12、違反學校紀律影響嚴重者。

13、凡一週內總分扣到6分者學校予以通報批評併發停宿警告通知,兩週累加達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處理。已發過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學,以後扣分嚴重者可直接停宿處理。累計受過兩次停宿處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實行退宿處理。,

三。 對住宿生管理實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員和學校總務處共同執行。

四。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總務處。

五。本考核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qyqlk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