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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精選16篇)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精選16篇)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

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精選16篇)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增強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持續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針,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2.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

2.2外來人員(外單位來公司業務聯繫、施工、培訓、學習等);

2.3轉崗、頂崗、脱崗人員。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新員工、臨時工入廠一級安全教育;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專項、日常安全培訓教育;

3.3行政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一級安全教育;識別、計劃並組織實施消防、保衞、交通運輸培訓教育;

3.4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協助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行政部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識別、計劃、組織進行本單位安全培訓教育;

3.5各生產班組負責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上級部門實施各種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6財務部負責保障教育資金的落實。

4資料:

4.1入企業教育

4.1.1一級安全教育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管理部、行政部對新入廠員工進行一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特點、相關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職業衞生防護知識等,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單位。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2二級安全教育

由各單位第一負責人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廠安全生產製度、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事故教訓、安全防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培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

4.1.3三級安全教育

由班組長(工段長)負責,教育資料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設施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職責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預防措施、相關事故案例、安全設施裝置、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

4.2特種作業教育

4.2.1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特種作業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4.2.2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期限組織複審。

4.3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人員教育培訓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務必進行有關安全培訓,經所在地設區的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4.4變更培訓

各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作業。

4.5事故教育

凡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公司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4.6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教育

各單位在大修或關鍵、重點部位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並實施相關人員的專門安全教育。綜合管理部進行監督檢查。

4.7轉崗、頂崗、脱崗人員教育培訓

員工轉崗、幹部頂崗以及脱離崗位6個月以上者,務必由廠、班組進行相關資料的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8外來人員培訓

4.6.1外來施工人員務必經綜合管理部和行政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包括:公司生產特點、相關制度、相關規定、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救援等資料,並經考試合格方可發放入廠證。

4.6.2外來參觀、學習、業務聯繫人員,須由相關單位進行相關安全制度、規定廠及注意事項培訓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綜合管理部協助公司安委會制定並實施公司級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對象包括公司級、廠級領導及安全員,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典型案例討論及其他相關資料。

4.9.2各單位組織制定本單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組安全學習計劃,班組安全學習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所有人員務必參加,教育資料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公司安全文件、規章制度、廠安全規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關資料。

4.9.3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定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綜合管理部和生產廠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狀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

4.9.4公司安全培訓是全員培訓,任何人缺席均需進行補培訓。

4.10安全培訓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門要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教育檔案,記錄培訓時間、資料和考核結果。

4.10.2公司、各單位要根據生產需要,確定培訓目標,指定培訓計劃並實施,培訓計劃變更要有記錄。

4.10各部門要對培訓教育方式和效果進行評價,確定是否到達培訓目的。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教[1997]83號《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務必經常抓、重點抓、反覆抓,才能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懂得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於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有針對性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進行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後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適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於8學時。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合格者上崗;

5、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針對不同工種,有目的、有重點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製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資料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資料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範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務必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務必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③教育資料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b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資料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複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資料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務必理解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於24學時。

(3)外施隊上崗前須由用工單位勞務部門負責將外施隊人員名單帶給給安全部門,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好處和必要性。

③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築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4)項目經理部(現場)務必在外施隊進場後,由負責勞務的人員組織並及時將註冊名單提交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外施隊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小於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築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築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務必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務必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務必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捲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務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並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務必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務必認真進行應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務必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理解任務。

(9)每日上班前,外施隊(班組)負責人,務必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及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並做好活動紀錄。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3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項目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狀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狀況;

2、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務必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資料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資料列為工人考工、評級資料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務必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各項目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務必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項目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4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素質,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三條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各單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單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人力資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各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實施效果進行抽查評估。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並對各二級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

(三)各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並負責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其工資和必要的費用,並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檔案。

第五條公司員工應理解安全培訓,熟悉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潛力。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第七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並按規定理解繼續教育,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四級安全教育

人力資源部安排進廠的新員工(包括大學生、復員轉業軍人、外調人員、勞務工等)上崗前,務必進行公司級、單位級、車間(科)級、班組級的四級安全教育,並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見附件1)交安全環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檔。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到安全環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安全教育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和轉入單位進行單位級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單位級安全教育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負責組織,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各單位生產安保科開據安全教育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車間(科)進行車間(科)級安全教育。

單位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車間(科)級安全教育務必由車間主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車間安全員協助,經閉卷考試合格後,由車間安全員開據介紹信,受教育者持介紹信和《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轉入班組進行班組級教育。

車間(科)級安全教育資料包括: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務必由班長負責,班組安全員協助,教育結束後認真填寫《新員工四級安全教育卡》並交生產部(安全環保部)存檔,班組保存介紹信和培訓記錄。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資料應當包括:

1、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四級安全教育結束後,由班組選定一名經驗豐富的師傅與新職工簽訂師徒合同,師徒期滿前務必在師傅的監護下操作;師徒合同期滿後,務必進行出師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工作。培訓記錄、考試資料務必建檔保存。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一)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起重機械、場(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務必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後方可上崗。無證上崗的,按規定對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處罰。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要按照規定複審,逾期未複審或考試不合格者,《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註銷。

(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取證、複審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安全環保部負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和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取證和複審;裝備部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取證和複審。

(四)各單位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時取證、複審,持證上崗,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信息管理庫。同時做好申報、培訓、考核、複審的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

(一)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崗位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危險源辨識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培訓具體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培訓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培訓資料要做好記錄,本人簽字確認,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試卷。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車間堅持每月一次、班組堅持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班組要堅持每一天班前安全會和安全交接班制度,並保存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確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結合每日的工作任務、性質,提出安全生產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各單位要設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場所,並確保其正常運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質量。

(二)生產設備檢修和工程建設項目,項目管理部門要監督和檢查各施工、檢修單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進行交底,並保存記錄。

(三)各單位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和告知,並建檔保存。

(四)各單位應根據季節特點、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分佈特徵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應急預案的演練、事故案例教育等。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各單位要經常利用黑板報、牆報、簡報、標語、櫥窗等宣傳媒體,廣泛地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單位安全動態,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弘揚企業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條“四新”安全教育培訓

各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前,應當對有關操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檔保存培訓記錄和考試卷。

第二十九條轉崗、復工安全教育培訓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包括調換工種)或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單位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條對工種不變,一人多機(崗)操作的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車間應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同意並確定相應的學徒期,進行安全、設備、工藝等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車間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機(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的脱崗安全培訓教育

應重新進行“四級”安全教育,經閉卷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生工傷事故的人員,除對有關職責人進行處罰外,務必對其進行脱崗安全教育和學習。

第三十二條對外來參觀、學習、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相關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告知、並對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資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記錄,並由專人帶領。

第四十二條職責追究

對於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職責的行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職責單位和職責人進行職責追究。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5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潛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務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公司職工每年務必理解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建教(1991)522號文《建設企事業單位關鍵崗位持證上崗管理規定》的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務必理解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三)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四)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廠內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理解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其他職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務必理解一次安全培

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時間均包括外部培訓和內部培訓。

第四條: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務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二)分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三)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資料是: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五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公司務必建立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理解安全培訓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六條:安全培訓的實施主要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的有關專業人員或公司騁請的專業人士對職工的一種培訓;外部培訓是指公司勞動人事部委託培訓單位對部分職工進行培訓,從而取得上崗證或是繼續教育,提高業務水平。

第七條:勞動人事部會同分公司定期選派、安排公司領導及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以滿足根據公司發展需要。

第八條:公司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6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有關安全法規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台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車間,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 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 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後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車間 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 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並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7

一、總則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推廣應用安全系統工程,以系統工程的原理、標準及技術方法,對施工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價、及預測系統中的危險性,採取綜合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危險的發生,防止潛在危險轉成實際危險,從而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危險告知

1、危險源調查

首先對生產目的、工藝過程,操作條件和周圍環境,作較為充分的調查瞭解,然後再按照過去的經驗和同類施工中所發生過的事故,分析對象中是否也會出現類似狀況,查找能夠造成人員受傷,物質損失的危險性。

2、識別危險因素

潛在的危險性往往是很難辨識的,危險性是固有的潛在性質,應採取根據現場實際工程特點系統地去辨別它,才不會造成遺漏。

3、建立重大危險源告知,一般風險源以《施工作業危險源告知書》下發給施工隊伍。重大危險源實行現場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職責部門和職責人,在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

4、安全培訓

組織上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根據各工種作業特點講解其工作時周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各種危險因素採取的安全對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險的發生,將涉及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險源預警控制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預警監控工作。

2、成立預警控制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安排如下)

組長:林鳳國(項目經理)

副組長:王洋(總工)張建國(安全總監)王立國(工區經理)秦文學(工區經理)

組員:寧世凱(工程部部長)侯永壽(安全環保部部長)

張昭(計劃合同部部長)王冬(物資設備部部長)

李繼光(綜合部部長)任海濤(工程質量部部長)

王景運(試驗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師)

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伍安全員

3、由安全預警領導小組組員及各施工隊長、各隊工班長進行日常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回報。

4、日常監控的結果是整個系統共享的,信息交流務必是上傳下達,信息公開化。

5、發現問題立即限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6、當現場發生事故時有關人員立即組織力量搶救,當出現的事故出現難以控制時,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忙。

7、根據危險源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配備應急救援物資。

8、務必堅持日常預警監控與定期重點預警監控相結合,互為補充和促進。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8

1.目的

透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辮識和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3.定義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3.2單元

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3.3臨界量

指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

危險源。3.4重大事故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共眾帶來嚴重危害,或對

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3.5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

界量的單元。3.6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

及半成品、成品的週轉庫房。3.7儲存區

專門用於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相對獨立的區域。4.職責

4.1安全環境部組織生產單位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4.2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辮識、傳遞和建檔。4.3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監控。

4.4安全環境部負責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傳遞至相關單位、從業人員。

4.5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的培訓。

4.6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4.7安全環境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險源的辮識

5.1.1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屬於應

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環境部組織相應的生產單位,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

分,並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環境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表I中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構成

評估報告。5.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安全環境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資料包括物質名稱、數量、性質、地理位置、管理

人員、安全規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5.2.2安全環境部將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崑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和有關部備

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狀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等。

5.2.3重大危險源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新知識的獲取、的發展狀況進行修訂,報告修

訂後要重新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2.4設備組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定的檢測週期)對重大危險源和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

檢儀表進行檢測,並將檢測報告保存於安全環境部。

5.2.5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按《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規定執行。5.3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管理

5.3.1安全環境部負責指導有關單位按本公司《職業衞生管理制度》中規定的防護器具、設備設

施的配備標準,對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源所屬崗位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並將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進行登記。

5.3.2單位負責人和崗位人員經常檢查防護器具、設備設施,保證防護器具、設備設施齊全。5.3.3安全環境部及時對防護器具進行校驗和更新,保證崗位所配備的防護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的演練

5.4.1重大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制定相應重危險源應急救援處置方案。

5.4.2安全環境部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

救援預案》

5.4.3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演練計劃,計劃應包括

演練時間、地點。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每處公司至少一次,各生產單位進行二次。5.4.4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在演練前組織對參演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培

訓。

5.4.5安全環境部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觀摩人員參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安全

環保科將演練及評估狀況做好記錄。

5.4.6安全環境部根據演練的評估狀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9

全生產管理作為煙草企業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體現了對捲煙產品的保護,更強調了對煙草職工的保護,這是一個謀求發展的永恆話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產品在市場上佔有份額的高低,最終取決於經營管理水平和科學技術含量。而煙草企業的安全管理,作為實現煙草企業經營目標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保證,同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如果煙草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事故頻頻發生,但嚴重影響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積極性,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而且極大的消耗人力、物力和財力,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當前煙草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檢查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對生產工藝、設備和設施不熟悉,很難發現和識別隱患。當前,許多煙草企業負責安全的檢察人員並不是相關科班出身,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做後盾,只憑借經驗判斷,欠缺科學論據。

二,檢查流於形式化,事先定好檢查日期和檢查項目,檢查結束後,依然如故;基層安全自查不能按規定進行。比如:車間的安全周檢,本應由車間主任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實際上不少單位仍是安全員代勞,甚至不進行檢查,憑想象辦事,做文字遊戲;

三,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和問題,往往不能達到及時有效的整改,形成推誘扯皮,踢皮球,上次檢查出的問題到下次檢查還是依然如故等等。檢查是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必要手段,通過檢查以達到消除隱患,達到安全生產之目的。因此,對於檢查出來的問題,必須有計劃,積極的加以解決;對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應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工進行整改,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分級負責,真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地發揮安全檢查為企業生產保駕護航的目的。

四,安全思想教育不夠,導致職工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思想教育能。

五,環保設施形同虛設。由於不能正常的利用,造成崗位環境惡化,勞動條件差,員工並不能正常正確的使用。

目前,煙草行業要實行有效的安全生產,必須把行政措施、科學技術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三者有機的結合起來。

首先,細化分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得以實施的基本保證,是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是進行安全工作實際考核的具體依據,各級領導必須帶頭執行,並層層抓好落實。就目前企業而言,雖然自上而下都制定了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但是,由於沒有很好付諸實施,往往流於一紙空文,説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但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其核心也就是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為此,各級領導、各部門都應該圍繞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工作,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形成“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安全管理新格局。通過完善、落實、監督機制來強化安全管理工作。

其次,以人為本,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煙草企業每週至少組織一次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新上崗、調崗、復崗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率達100%,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定期組織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訓練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熟練掌握事故防範和處置各種故障的技能。積極組織開展羣眾性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定期進行班組安全管理總結檢查,查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積極參加“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安全生產月”等活動並取得優異成績。積極開展體現煙草企業的特色安全文化活動,培植安全價值觀和先進理念,增強員工遵章守紀自覺性,落實員工安全權益,班組團隊精神強。

再次,充分利用先進科技。經濟發展使先進理論和技術被廣泛應用到安全領域,如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人機工程學,新材料和微機技術等。煙草企業應綜合利用多種技術建立安全預警系統、安全評估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及事故應急救援系統,有效地控制事故的發生。加大煙草企業對安全科技研究和開發的投入,確定安全科技研究與開發投資的優先領域,將投資集中在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增進廣大職工安全健康的項目。

最後,健全完善煙草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落實。主要包括班前會制度、班組長隨班工作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組和各崗位安全評估制度、事故報告和處理程序、事故分析處理制度、安全檢查與獎懲制度、班組學習培訓制度、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制度、交接班制度、現場安全文明生產製度、安全舉報制度、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安全績效考核制度和企業認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關制度。建有煙草企業安全管理台賬。主要包括內容涉及本班組的各項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安全活動(會議)記錄、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危險源(點)記錄、安全考核記錄、交接班記錄、員工到崗記錄等。記錄事項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近期的安全事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就要求在安全管理上,務必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時溝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委會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管理。

3編制依據和術語

3.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xx]第70號)第19條 3.2術語 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是由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總結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每次會議需要有專門的議題,並形成會議紀要。

4職責

(1)安委會是綜合協調公司安全工作的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會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原則上全體成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

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參會人員的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安全管理思想。會議討論議定的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事項,各成員應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4)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委會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向安委會成員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收集需安委會集體討論的議題機構,負責草擬安委會會議紀要,負責督辦安委會議定的事項。

5詳細規定

5.1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

5.1.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於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務或特殊情況,由安委會辦公室提請公司法人代表同意臨時召開。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下旬,並提前三天通知參會人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主持。

5.1.2參加會議人員

(1)會議組成人員:安委會主任、副主任、成員;

(2)邀請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程需要,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各有關部門、重要崗位人員等。

5.1.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和學習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關領導關於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報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情況,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對策,提出下階段的安全工作目標。

(3)分析本公司的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生產領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研究防範措施。

(4)分析、佈置、督促、檢查公司防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審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聽取有關成員報告上一次安委會會議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1

第一條 總則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責任感,提高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規定,是公司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方面,執行《企業員工獎懲條例》的具體實施辦法。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業務知識,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預防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4、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形成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第二條 獎勵

1、對於有下列表現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獎勵: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和法規,長期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績顯著的。

(2)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消除職業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貢獻的。

(3)在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採納合理化建議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隱患或者事故搶險中有功的人員。

(5)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2、對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晉級、授予安全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物質獎勵或獎金,獎勵標準50元-500元。

3、對員工的獎勵,發給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由工會部門向安全職能部門提出建議,或者由單位及部門報送材料,安全部門審核並提出獎勵意見,由公司領導決定,並記入本人檔案。

第三條 處罰

1、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及對事故調查隱瞞實情或串通提供偽證,情節嚴重的。

(5)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對員工的經濟處罰分為:一次性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3、對員工的一般違章行為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和記分,罰款額為50元-100元。對員工的嚴重違章行為或屢教不改的給予一次性罰款處理,罰款額為100元-300元。同時可令其下崗學習1至3個月,情節特別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對嚴重違章導致事故發生,不能正確認識其錯誤行為,態度惡劣,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4、對因違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設備險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處分按事故處理的程序進行,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有關責任人員或“三違”人員如果迅速認識錯誤並改正,態度誠懇,表現良好的,行政處分可酌情減輕,賠償金額酌情減少,反之,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且態度惡劣,表現極差的,加重行政處分,賠償金額加重。

6、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分析違章的程度和性質,區別對待故意的或明顯的違章與不易把握的過失行為,並經過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辨,慎重決定。

7、對於弄虛作假,騙取安全獎勵的人員,應當按照情節輕重,除追回獎勵金額,取消榮譽獎勵外,還可給予必要的處分。

8、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設,確保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獎勵採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採取以處罰以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於安全生產的始終。

第三條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二章 獎勵規定

第四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實行獎勵:

(一)負傷率在1%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率在2%以下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獎勵。事故費率在1.5%0以下的單位,按所降部分的30%進行獎勵。

(二)目標考核綜合分達90 分及以上單位,項目對工區長、職能部門責任人按其所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獎勵;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班組、施工隊、人員,皆納入安全生產獎勵範圍,獎勵費用在安全生產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及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 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三)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減少損失的。

(四) 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方面積極採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被採納,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五) 堅守崗位、忠守職責,在勞動安全衞生工作中做出成績的。

(六)安全獎勵應根據責任大孝貢獻多少、安全工作難易程度,分開檔次,嚴禁平均主義,一次性獎勵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 處罰規定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

(一)發生傷亡事故時,按下列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當事人實行經濟罰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以內的,按10%的比例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貳千元至伍千元的,罰款數額在二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8%的比例計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罰款數額在伍仟元的基礎上,其餘部分按5%的比例計算。

4) 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 萬元以上的,上報公司,由公司安委會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處理決定。

(二)發生傷亡事故時,涉及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各級責任人,應按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視情況研究確定數額)。對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除按事故責任大小實行經濟罰款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處罰:

(一)負傷率超1%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率超2%的單位,按其所繳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5%進行處罰。事故費率超1.5%0 的單位,按所超部分的30%進行處罰。

(二)經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按其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30%予以罰款,罰款在所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第四章 附 則

第八條 被罰款單位要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繳項目部,責任單位的罰款應在事故處理後一週內上交項目財務核算部。不按規定時間交納罰款,被回罰處罰。安全罰款納入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處罰細則

一、施工現場與高空作業

1、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違者責令離開施工現場,並每次罰款30 元,工班長每次50 元。

2、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罰款30 元。

3、嚴禁穿硬底易滑鞋從事架上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4、嚴禁打架、鬥毆,違者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 元。

5、嚴禁高空作業向下拋扔任何物品,違者罰款50 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6、嚴禁酒後高空作業,違者罰款100 元並停止作業。

7、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拴好安全繩,違者罰款30 元。

8、嚴禁上料盤,自主升降平台乘人,違者每次罰機械操作人員50 元,搭乘人員30元。

9、嚴禁擅自拆取施工現場建築設施及機械設備零部件,違者罰款100 元,嚴重者按偷盜論處。

10、嚴禁擅自拆拿安全網上繩索,違者罰款200 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11、現場不聽從安檢人員指正,違者罰款30 元。

12、扣壓、拒收或拖延執行“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罰當事人100 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13、對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未在限期內整改的,罰施工單位有關領導100元,罰施工單位300 元。

二、施工機械

14、施工中各種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准許上崗,罰款50 元,違章指揮者,罰款100 元。

15、所有機械必須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安全操作規程),懸掛安全操作牌,未實行“三定”的機械不得使用,違者罰操作人員50 元,罰主管領導100 元。

16、嚴禁非操作人員動用機械,違者罰款100 元,罰施工單位200 元。

17、手執電動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違者罰款30 元。

18、機動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違者每次罰駕駛者200 元。

19、非載人機動車輛,嚴禁載人,違者每次罰駕駛者100 元,罰搭乘人員50 元。

20、嚴禁酒後操作機械設備及駕駛各種車輛,違者罰款100 元。如不接受處罰,取消當事人在本施工場地中操作駕駛資格。

三、施工用電

21、一切電照設備要有合格的保護接零,嚴禁一線一地供電,違者罰責任電工50 元,非電工操作罰款100 元。

22、電動機械必須裝設觸電保護器,違者每台件罰責任電工30 元,罰施工單位100元。

23、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違者罰款30 元。

24、電路走線嚴格執行操作規定,嚴禁亂拉亂接電源和電氣設備,檢查提出不改者,罰款50 元。

25、嚴禁電工單獨帶電作業,違者罰當事人30 元,罰指派人100 元。

26、嚴禁保險絲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違者罰責任人30 元。

27、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用橡膠電纜做拖線,其他固定式電氣設備及照明線路必須架空2m 以上,電線與金屬導體用絕緣材料隔離,違者罰責任人50 元,罰違章指揮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現場及生活區電氣設備等,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現場各類材料庫必須配備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違者按價格的10 倍罰款。

30、配備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換防火材料,檢查是否失效,違者罰當事人每件30元,施工單位100 元。

31、氧氣瓶、乙炔瓶,作業點三方安全距離不得小於10m,如因場地狹小必須設隔離牆板,作業完畢後必須收庫或放置遠離人員的地方,違者罰款50 元,施工單位100 元。

32、嚴格執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發放細則,違者罰款100 元。

33、爆破工應嚴格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及爆破程序進行爆破工作,違者罰款200 元,罰施工單位500 元。

34、罰款實行連帶責任,在執行民工違章違規處罰時,民工隊負責人同時處以相同份額的罰款,施工員違章違規處罰時,工區長同時執行連帶處罰。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3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 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操作等工作。

4.2.2 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 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加油站站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 公司安全會議每月一次,由部長、安全員,站長負責召開,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事業部、加油站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緊急會議視情況由事業部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4

目的: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裏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5

一、安全生產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瞭解前段時間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2、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總結本階段安全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佈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每次會議要有專門的議題,形成會議紀要。

三、每週一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會議參加對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總結,指出不足和需改進的地方,對難以改進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開班前、班後會,由車間負責人及交班班長對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交待注意事項,同時由車間負責人補充,並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司和厂部領導研究解決。會議不僅要對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做總結,更重要的是對下週的安全生產做佈署。同時利用例會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四、科室、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傳達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指出工作過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項;教育員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個月來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及處理方法。

五、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各班組利全生產的精神,強調安全生產,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六、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部門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七、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八、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九、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十、安全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十一、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按公司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16

根據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要求,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研究安全生產獎罰事宜,參與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因此為及時準確的掌握分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會人員

1、安全生產例會由經理、副經理、安技組長負責主持。

2、參會人員為:分公司安全組織機構人員參加。

二、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25日,也可根據當前的安全重點工作和上級管理部門安全工作重點要求,實時召開。

三、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和規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貫徹落實制定。

2.根據上級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安全目標、重點、關鍵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預見性對策措施和解決方案,確定安全生產。

4.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並認真督促抓好落實。

5、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通報本月安全檢查情況及事故情況;分析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點;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6、針對各部門、站場、車隊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措施,採取相應對策,確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產。

7、徵求各方建議,持續改進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各崗位、站場、車隊,達到管理創新的目的。

四、會議程序

1.會議準備

(1)公司安技組要將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點是安全檢查與整改落實及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公司安技組要將本季度安全檢查情況、檢查的問題、整改情況以及現在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個月安全工作重點,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會議程序

(1)首先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副經理、安技組長組織學習上級近期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

(2)安技組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現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季度安全生產重點與安排;

(3)安技組彙報:一是本月圍繞重點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數量,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思路;

(4)經理、主管安全副經理,主持分析、研究當前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和安全隱患,確定整治項目,制定對策措施,明確實施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完成期限;

(5)會議記錄;由安技組根據安全例會記錄,及時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並整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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