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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培訓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培訓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精選16篇)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閲工作,全過程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閲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2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脱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脱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制度 篇2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閲工作,全過程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閲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 篇3

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定期進行復審。

培訓管理制度 篇4

員工調動工作後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幹部頂崗以及脱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培訓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和規範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1)、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培訓管理制度 篇6

1 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衞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脱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台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羣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培訓管理制度 篇7

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 24 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衞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 、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24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衞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 8 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c、 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 篇8

各場站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防止流於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安全辦公室應定期檢查。

培訓管理制度 篇9

一、培訓目的

公司每年投入適當的資金和人力開展培訓,目的是規範公司的工作流程和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為了配合公司的發展戰略,提升員工素質並促進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促使員工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技能,提高企業、部門和員工績效,特制定《C公司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作為本公司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項培訓的計劃、實施、督導、考評及建議等,均依據本制度。

三、權責劃分

1.人力資源部門權責

(1)制定、修改公司培訓制度。

(2)擬訂、呈送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並及時發佈。

(4)聯繫、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各項培訓計劃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

(6)與財務部門配合,管理培訓費用。

(7)組建和管理公司內部培訓師隊伍。

(8)負責各項培訓的記錄和歸檔工作。

(9)與各部門配合,考察培訓效果。

(10)制定公司人力開始方案。

2.各部門權責

(1)呈報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專業培訓信息。

(4)促進培訓的實施和注重效果反饋。

(5)確定部門內部培訓師人選。

四、培訓管理

1.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2)培訓計劃應當接受企業發展戰略指導,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確定。

(3)公司培訓制度的訂立,培訓計劃的制訂和修改,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過程的記錄和歸檔等相關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提出建議,並予以配合執行。

(4)公司培訓的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同時負責督導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各部門應給予配合。

2.培訓計劃的制訂

(1)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培訓需求,以及公司的培訓政策、經費預算等,於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公司領導層審核。

(2)各相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制訂部門培訓計劃,並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由其統籌規劃。

(3)人力資源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制訂季度

培訓計劃;與相關部門配合,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公司領導層。

3.培訓對象、內容和方式

(1)新員工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培訓是針對公司所有新進人員的培訓,目的是幫助他們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態。培訓形式以期性的內部方式為主。培訓內容分為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具體內容可以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選擇。

(2)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實習生導師制崗位培訓是針對公司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進行的培訓,目的是使他們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儘快熟悉業務內容和工作流程。培訓以師傅帶徒弟的固定導師制形式為主。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的培訓、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的傳授和專門技能的訓練等。

(3)全體員工內部培訓。全體員工內部培訓是指依靠公司培訓師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溝通與交流,形成相互支持幫助的學習氛圍。培訓形式以公司內部講座、討論會、交流會為主。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的技術、市場、管理等多個方面。

(4)全體員工外部培訓。全體員工外部培訓是依靠外部專家的力量,促使員工掌握在本職工作上應當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技巧,以幸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進而改善部門和公司的業績。培訓形式包括聽外部公司課、參加外部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到公司授課等。

4.培訓的管理

(1)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作統一預算,並依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負責公司所有的培訓開支,對培訓費用進行審核;同時應當每6個月做一次培訓投資分析並呈報公司領導層。培訓費用的審批權限限制在部門經理以及經理以上人員。所有培訓費用的報銷均須提供完整的《人員培訓審批表》作為報銷憑證的附件。

(2)出勤管理。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除特殊情況外,應準時參加。凡在公司內部舉行的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範;由專人負責記錄,填寫《內部培訓考勤表》,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參考資料。

(3)培訓評估。人力資源部門和相關部門負責包括對內部培訓的課程內容、準備情況、講授技巧和對外部培訓專家的課程內容、效果等的評估。對受訓人員的評估包括出勤情況和培訓反饋等。

(4)記錄及總結。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建立《員工培訓檔案》,並定期呈報。

培訓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管理制度《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範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彙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範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範》,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範。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範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彙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於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後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週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培訓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規範有序地開展培訓管理工作,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X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全體在崗員工。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促進企業與在崗人員共發展。

(二)全面發展,注重能力。

(三)全員培訓,重點培養。

(四)鼓勵自學,推進學習型企業發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實效。

(六)聯繫實際,學以致用。

(七)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第二章 培訓管理體制

第四條 培訓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分層負責。形成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其他用人單位的二級培訓管理體系。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和協助下,用人單位按照人員管理權限

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培訓管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培訓體系的整體規劃與調整;

(二)負責制訂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四)負責公司各級經理及後備人員、專家及後備人才、內訓師等公司重點培訓項目的實施;

(五)負責管理公司培訓師資、培訓經費、課程體系、網上教育系統、培訓管理系統、公司主辦培訓的培訓檔案及培訓場地設施等培訓資源;

(六)負責協調用人單位培訓管理工作。

第六條 用人單位培訓管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制訂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二)貫徹落實公司制定的培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三)推薦或編寫專業教材;

(四)負責本單位培訓資料的整理,並反饋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培訓需求

培訓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單位需求、個人需求三個層次。培訓需求調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牽頭,各用人單位配合,通過多維度訪談、調查及分析,予以彙總。

(一)公司需求:人力資源部分析公司戰略、企業文化、年度工作重點,確定公司年度培訓重點;

(二)單位需求:各用人單位根據上一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及下一年度工作重點,提出本用人單位培訓需求,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三)個人需求:員工個人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公司的工作重點和職業生涯發展、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培訓需求。

第四章 培訓計劃

第八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訓經費預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下發公司各用人單位,由人力資源部協助制定本用人單位年度培訓計劃;

第九條 公司各專業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列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人力資源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用人單位須對用人單位所在員工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第十條 各用人單位應積極組織在崗人員參加各類培訓,使在崗人員的能力得到持續、系統提升。年度累計平均培訓學習時限達到40小時以上。

第五章 培訓實施與協議

第十一條 培訓實施具體包括:選擇師資、場地、教材、設備、組織學員、現場管理等內容。

第十二條 培訓實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過培訓班、學術講座、業務研討、崗位輪換、導師輔導培養、參觀考察、網上學習、外派培訓等形式進行。根據培訓內容和人員特點,綜合運用講授、研討、案例、模擬、體驗項目實施等培訓方式,確保培訓效果。

第十三條 大力推廣網上教育,加強網上教育培訓管理,為在崗人員提供個性化、系統化的培訓,促進自學。

第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和在崗人員能力發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崗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第十五條 參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訓金額(單項培訓)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外派培訓,接受培訓者應在培訓前與公司人力資源部及所在單位簽訂服務期限協議,培訓結束後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為公司服務。員工接受培訓後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原則如下:

培訓費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培訓費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培訓費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若未滿服務年限,擅自調離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計算補償金額:補償金額 =公司支付培訓費×( 約定服務年限-約定後實際服務年限)/約定服務年限

第十六條 培訓所需的外聘師資,由人力資源部履行相關程序後,簽訂合同執行。

第十七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按照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培訓實施流程及培訓紀律要求加強培訓過程管理。

第十八條 培訓主辦單位、用人單位憑培訓合同、培訓通知、培訓學員簽到表、培訓評估表、發票發起報賬,及時收集整理培訓相關資料並提交本單位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六章 培訓評估

第十九條 建立培訓效果四級評估機制:

(一)授課效果評估:即學員對培訓項目的主觀感受和滿意程度。由培訓主辦用人單位在培訓結束後實施,評估結果彙總後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同時評估結果作為供應商付款依據;

(二)學習效果評估:主要是考核培訓者對培訓課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訓主辦單位在培訓結束後組織相應考核。考核結果彙總後提交人力資源部;

(三)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學員培訓後行為方式的改變程度。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

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行為效果評估,評估在培訓結束三個月後實施,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行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四)工作績效評估:主要評估培訓項目引起的業務結果的變化。由人力資源部牽頭組織,其他用人單位配合實施。對公司重點培訓項目開展工作績效評估,由學員所在用人單位對其績效結果進行比對評估,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 培訓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時,需同時提出各培訓項目費用預算,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審核,按照公司審批的培訓項目將預算列入各用人單位預算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用人單位因業務發展需要,需增加計劃外培訓或已列入培訓計劃但超出預算的培訓項目,應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並提供經費預算,按照公司預算審批流程審批後實施。

第二十二條 在崗人員經批准外出參加培訓學習,須憑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用人單位出具的“外出培訓學習證明書”,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三條 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包括碩士和博士

研究生兩個層次。申報學歷(學位)應高於現有學歷(學位)。

第二十五條 學歷(學位)教育嚴格遵循“專業對口,學以致用,工作需要,業餘學習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 在崗人員的學歷(學位)教育,包括公派學習和自主學習兩種方式。公派學習指公司根據人才培養需要,選派人員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自主學習指根據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參加的學歷(學位)教育。公司鼓勵在崗人員參加在崗不脱產的自主學歷(學位)教育。

第二十七條 學歷(學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學習管理流程:

1、申報流程:原則上採用符合條件在崗人員自願報名、填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用人單位推薦、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篩選,報公司領導審批;

2、備案及檔案管理流程:經批准後,參加學歷(學位)教育考試並被錄取的,須持錄取通知書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應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並存檔。

3、 報銷流程:參加公派學習的在崗人員憑審批材料及學費、教材費發票到本單位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自主學習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填

寫《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考試後須將錄取通知書、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應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學籍檔案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學歷(學位)審核登記。人力資源部應將其學籍檔案存入個人檔案。

第二十八條 自主參加不脱產學習佔用工作時間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規定執行;自主參加脱產學習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取得學歷(學位)後,參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二十九條 公派學習的學費、教材費等由公司統一支付,差旅費按照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自主學習的學費、教材費、差旅費等由個人支付。

第三十條 公派學習期間,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領導參照校方提供的學習成績、學習表現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評估結果納入所在用人單位的績效等級分佈比例。

第三十一條 為鼓勵在崗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對自費學習,在崗人員學習期間每年度績效評估等級均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設立一次性獎學金。獎學金標準如下:

第三十二條 自費學習在獲得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後,憑《學歷(學位)教育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一次性獎學金領取手續。

第三十三條 在崗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在本辦法下發之後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審批後,可享受本規定的獎勵待遇。

第三十四條 公司公派或個人申請經公司批准接受學歷(學位)教育的在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學習待遇或一次性獎學金待遇:

(一)學習期間違法亂紀,受到行政或黨紀處分的;

(二)學習期間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

(四)違反公司獎懲制度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 篇12

對新入廠的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和參加勞動的學生以及其他人員等)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資格後方能上崗。

培訓管理制度 篇13

一、培訓目的:

為使新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的企業文化有一個全方位的瞭解,做好心態調整,儘快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為優秀員工需要具備的專業素質、責任感、職業信用、專業精神。特制定該管理規定。

二、培訓期間: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1個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崗培訓及後期的在崗指導培訓。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培訓日期。

三、培訓對象:

公司所有新進員工。

四、培訓方式:

1、脱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採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

2、在崗培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已有的技能與工作崗位所要求的技能進行比較評估,找出差距,以確定該員工培訓方向,並指定專人實施培訓指導,人力資源部跟蹤監控。可採用日常工作指導及一對一輔導形式。

五、培訓教材:

<員工手冊>

六、培訓內容:

1、企業概況:公司歷史、現狀以及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經營理念、公司企業文化、未來前景、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人員結構、薪酬福利政策、培訓制度、歷年重大人事變動或獎懲情況介紹以及新員工關心的各類問題解答等。

2、員工手冊:公司規章制度、獎懲條例、行為規範等。

3、入職須知:入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4、財務制度:費用報銷程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以及辦公設備的申領使用。

5、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知識、設備安全知識及緊急事件處理等。

6、實地參觀:參觀公司各部門。

7、介紹交流:介紹公司高層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骨幹與新員工認識並交流懇談。

8、在崗培訓:服務意識、崗位職責、業務知識與技能、業務流程、部門業務、周邊關係等。

七、培訓考核:

培訓期考核分書面考核和應用考核兩部分,脱崗培訓以書面考核為主,在崗培訓以應用考核為主,各佔考核總成績的50%。書面考核考題由各位授課教師提供,行政人事部統一印製考卷;應用考核通過觀察測試等手段考查受訓員工在實際工作中對培訓知識或技巧的應用及業績行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門的領導、同事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鑑定。

八、效果評估:

行政人事部通過與學員、培訓負責人直接交流,並制定一系列書面調查表進行培訓後的跟蹤瞭解,逐步減少培訓方向和內容的偏差,改進培訓方式,以使培訓更加富有成效並達到預期目標。

九、培訓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據新入職員工的規模情況確定培訓時間並擬定培訓具體方案。

2、行政人事部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協調,作好培訓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經費申請、人員協調組織、場地的安排佈置、課程的調整及進度推進、培訓質量的監控保證以及培訓效果的考核評估等。

3、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每期培訓結束當日對學員進行反饋調查,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反饋意見表>,並根據學員意見七日內給出對該課程及授課教師的改進參考意見。

4、新員工集中脱產培訓結束後,分配至相關部門崗位接受在崗培訓,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指導人實施培訓並於培訓結束時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報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員工接受上崗培訓期間,應不定期派專人實施跟蹤指導和監控,並通過一系列的觀察測試手段考查受訓者的實際工作情況,以評估培訓結果,調整培訓策略和培訓方法。

培訓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赤峯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培訓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和規範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範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着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培訓管理制度 篇16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總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條 所屬各單位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

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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