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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精選7篇)

為切實做好施工中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2、適用範圍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項目。

3、職責

部門/崗位職責

現場施工負責人/城市負責人負責做好施工中的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及安全生產的培訓。

施工員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中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

4、方法及控制過程

4.1在施工現場,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施工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做到安全與施工齊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整齊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並留意地下雜物及高空施工情況;在使用電動工具和導線敷設作業時,須按照操作規範配戴防護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發生。如因違章操作而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4.3在進行較危險或影響他人安全的施工時,需在施工場所的'周圍設置圍欄、扶手、遮蓋等防護設施,同時要有明顯警示標識,以提醒人員注意。

4.4在由於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場所,如:道路、樓梯、腳繃架等上面進行施工時,必須設置防滑墊、安全網等防滑、防墜落設施。

4.5在往高處運送材料時,要將物資妥善包裝,以防設備或材料掉下傷人或損壞設備,如因違章操作而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4.6在工地現場臨時放置長或寬的物資時,要結緊繩索,採取措施防止風、振動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在現場倉庫放置的各種物資、工具在使用進程中應做到輕放、輕用,確保物品、設備的安全,延長使用壽命。

4.8物資從倉庫搬運往施工現場時,應控制重量及數量,保證搬運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員在搬運很重或長的物體時,應注意周圍設施、設備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傷。

4.10施工員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須進行檢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損壞的應及時報修處理。安裝設備前應對設備進行檢驗,對有明顯損傷、變形、腐蝕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產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員進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時,必須準備好安全的照明器具,並在兩人以上的同處地方進行作業。

4.12施工員在高空作業前須先檢查施工場所是否安全,高空作業設施、工具是否完好,並扣好安全帶、安全帽在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作業。

4.13施工員在接近電氣外露的場所施工或帶電作業時,應使用防止觸電的絕緣器具(絕緣手套、膠鞋等)。在陰雨、潮濕的天氣,禁止户外帶電作業。

4.14氣壓焊接作業必須由持有合格證書的施工人員操作,並需在技術員指揮下進行。同時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體覆蓋。

4.15當施工不可避免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時,施工項目組應以懸掛標語、標牌或者散發宣傳材料等方式向管理處及業主解釋清楚,以求得諒解,得到協作與支持。

4.16城市負責人/城市技術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並每月負責對現場施工的安全進行檢查,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國家關於加強節能減排的發展戰略,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及中國建築業協會《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管理辦法(試行)》,陝西省建築業協會在省內組織開展陝西省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以下簡稱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活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是指在工程項目施工週期內嚴格進行過程管理,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材、節水、節能、節地)、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條

開展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活動應遵循分類指導、行業推進、企業申報、先行試點、總結提高、逐步推廣和嚴格過程監管與評價驗收標準的原則。驗收評審工作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和《全國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驗收評價主要指標》進行。

第二章申報條件及程序

第四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申報條件:

1、應是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的房屋建築、市政設施、交通運輸及水利水電等土木工程建設項目。

2、應是開工手續齊全,已列入當年開工計劃且施工組織實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施工導則》等相關文件的工程。

3、應是具有綠色施工實施規劃方案並在開工前經專家審定通過的工程。工程應自始至終做好水、電、煤、油、各種材料等各項資源、能源消耗數據的原始記錄。

4、應是工程建設週期內完成申報文件及其實施規劃方案中的全部內容。

5、建設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西安市區以外在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具備較大規模的市政工程、鐵路、交通、水利水電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業建設項目。

第五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申報程序:

1、各地市建築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按申報條件擇優選擇本地區或本行業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薦為陝西省綠色施工示範工程。

2、申報單位填寫《陝西省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表》,連同“綠色施工實施規劃方案”,一式兩份,按隸屬關係由各地市建築業協會或主管部門彙總報陝西省建築業協會。

3、陝西省建築業協會組織專家評議,對目標列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項目,發文公佈並組織監督實施。

第三章組織與監管

第六條

陝西省建築業協會負責陝西省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目標確定和實施過程的組織與監管,以及應用成果的驗收評審推廣等工作,並組織專家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的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

第七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推薦部門,要加強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和行業自律管理,制定監管計劃,至少每半年對綠色施工實施方案的內容檢查總結一次。

第八條

承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項目部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落實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實施規劃,強化過程管理,使其真正成為工程質量優、科技含量高、符合綠色施工驗收標準、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的樣板工程。

第九條

已被批准列為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的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後,可以取消或更改: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的較大事故以上等級的質量、安全事故;

2、不符合國家和陝西省產業政策,使用國家和陝西省主管部門或行業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材料、技術、工藝和設備;

3、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4、違反建築法律法規,被有關執法部門處罰。

第四章驗收評審

第十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承建單位完成了《陝西省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表》中提出的全部內容後,應準備好評審驗收資料,並填寫《陝西省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評審申請表》一式兩份,按申報時的隸屬關係提出評審驗收申請。

第十一條

提出評審驗收申請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承建單位應提交以下評審驗收資料:

1、《陝西省建築業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申報表》及立項與開竣工文件;

2、綠色施工規劃方案和相關的施工組織設計;

3、綠色施工綜合總結報告(扼要敍述綠色施工組織和管理及採取的技術、材料、設備等措施,綜合分析施工過程中的關鍵技術、方法、創新點和“四節一環保”的.成效以及體會與建議);

4、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出具地基與基礎和主體結構兩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證明);

5、綜合效益情況(有條件的可以由有關單位出具綠色施工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工程項目的概況、綠色施工實施過程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四節一環保”創新點等相關內容的錄像光盤(一般為10分鐘)或PPT幻燈片;

7、相關綠色施工過程的驗收材料,包括通過綠色施工總結出的技術規範、工藝、工法等;

上述文字性的書面資料一式五份並刻光盤一份,錄像光盤兩份。

第十二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評審驗收的主要內容:

1、提供的評審資料是否完整齊全;

2、是否完成了申報實施規劃方案中提出的綠色施工的全部內容;

3、綠色施工中各有關主要指標是否達標;

4、綠色施工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創新點以及對工程質量、工期、效益的影響。

第十三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項目驗收專家從陝西省建築業協會專家庫中遴選。每項示範工程驗收專家組由3~5人組成。

第十四條

驗收專家要對相關方面和與施工現場相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座談和隨機查訪,並形成文字記錄。

驗收專家組應根據評審驗收內容,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實施情況做出綜合評價。

第十五條

驗收專家實行迴避制,不得聘為本單位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項目的專家組成員。

第十六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項目的評審驗收工作分三個階段:一是由推薦部門實施過程現場查驗並做出檢查總結;二是由驗收專家組依據申報資料進行驗收並形成綜合評價;三是召開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並形成等級意見。專家必須認真核查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承建單位報送的申報資料,並實地查驗施工現場的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價意見,並經專家組全體成員共同簽字後呈交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第十七條

陝西省綠色施工示範工程評審委員會由7~9人組成,評審時由驗收專家組組長向評委會彙報,評委會根據彙報的情況實行記名投票,通過評審的工程必須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專家評委同意。評審意見形成後,由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項目評審按綠色施工技術水平高低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第十九條

通過評審合格、優良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向社會公示七天後,如無投訴,由陝西省建築業協會予以確認公佈,並頒發證書和標牌。

第五章激勵機制

第二十條

凡通過評審確認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工程,在申報陝西省建設工程評優、評先活動中,在滿足評選條件的基礎上予以優先入選。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積極支持倡導施工企業開展綠色施工活動,對於達標優良的綠色示範工程應給予獎勵;施工企業也應建立節能減排激勵制度,對於創建綠色施工的示範工程中有突出貢獻的項目部和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對已通過評審確認的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如發現質量安全問題,陝西省建築業協會要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經鑑定確實不符合綠色施工示範工程條件的,有權做出取消其綠色施工示範工程稱號的決定,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條

綠色施工示範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儘可能地採用數據記錄,無法用數據表達的須有影像資料或文字説明。

第二十四條

評審工作發生的費用,由申報企業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陝西省建築業協會負責解釋。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編制説明

1、根據本企業在近幾年的施工中,對危險性較大的部分分項工程和易發生事故的部位進行實際總結,進行編制預防監控措施。

2、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為依據。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靈活執行、嚴格監控、安全預防,監控防護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開挖預防監控措施

1、採用人工開挖集中降水井時,根據地質報告給定的有關數據,合理選好降水位置,即要達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證基礎大孔樁開挖施工的順利進行和安全生產。

2、降水井開挖前,適先必須選購護井圈,護井圏常規選用預製砼井圈,規格為直徑不小於1.5米圓型圈,高為60㎝,厚度不小於10㎝砼標號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損無裂縫的合格產品。

3、挖地表土層可選用機械或人工開挖,挖到2米深時,採用機械安裝護井圈,井圈安裝一定要平直,不許出現傾斜現象。

4、人工下井開挖時,要四周均勻挖土,保證井圈自由落體垂直下沉。

5、護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塊落下傷人。井下作業人員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裝,井下作業人員輪換間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輪固定緊,防止倒塌發生安全事故。

7、吊運土所用容器選用新水桶,每次裝土不超過三分之二,見水後採用潛水泵抽水,隨抽隨挖。

8、設專人指揮和檢查,檢查井口四周土質變化,一旦發現險情馬上停止施工,預防發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樁預防監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樁預防監控措施時一定嚴防監控,重點防範,必須確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質資料,瞭解土質等級分佈情況。

3、施工時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嚴格執行安檢技術部門編制的施工專項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進行組織施工,杜絕違規和違章作業施工。

4、土質堅硬,樁基較淺,設計上沒有砼護壁的大孔樁,要隨時觀察土質情況,保證施工人員的作業安全。

5、土質較軟,設計要求有砼護壁的大孔樁,施工時必須進行護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過0.8米,要隨挖隨護,砼達到初凝期後拆模,繼續開挖,流進行作業施工。

6、樁口四周必須清理乾淨,所挖的餘土及時運走,防止土石塊墜落,砸傷井下施工人員。

7、挖樁時不許帶水作業,遇有地下水時,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現場設專職人員觀測地質變化,一量發現險情,馬上停止施工,決不許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出現險情時,要由技術人員和專業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護方案後,方能復工生產。

四、高空作業預防監控措施

1、高空作業是建築施工企業最容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所以必須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範,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防護,做為安全施工預防監控措施的:'重中之重'來抓來管。

2、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檢查身體,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高空作業必須按安全技術規程進行維護,經安全人員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經檢查不合格或有隱患時,不準施工作業。

4、臨邊作業施工,必須設置防護措施,按規範搭設防護欄,防護欄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定要求,搭設時要固定牢靠,掛好安全立網和水平安全網。

5、洞口作業施工,必須設置牢固蓋板,設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防護設施,防護設施要根據洞口尺寸,位置按規範要求進行防護,防止人員和其他物品墜落髮生事故。

6、懸空作業施工,必須設置防護欄網、欄杆和其他安全設施。所用的設備須經技術鑑定或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施工時根據施工項目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7、操作平台搭設,操作平台要經技術人員計算和設計,按要求進行製作或搭設,移動平台輪子與平台結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應有護欄。懸挑式鋼平台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範,平台物料不易過高,保證荷載係數。鋼絲繩不破損,使用時要由專人檢查安全情況。

8、高空交叉作業施工時,在支模、粉刷、砌牆各工種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鋼模板、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許有其他人員操作。二層以上施工時,通道口必須搭設防護棚,超過24m以上作業時,應設雙層防護,確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執行驗收制度,在施工進行高空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空作業施工。驗收時檢查項目一定要齊全,驗收數據要真實,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標準,防護設施是否可靠,並做好驗收記錄,凡不合格者,決不準使用,施工中要進行抽查檢驗。

五、模板支拆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一)模板安裝

1、當安裝模板時,超過3m高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台,不準在牆上或樑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採用移動高凳。

2、模板吊裝,選用捲揚機或塔機吊裝,按規格和型號吊裝,不許混吊,應設專人指揮,起落地點要準確。

3、模板安裝時不許上下交叉作業,模板安裝沒固定前不準堆放物料。

4、安裝邊緣部位的模板或懸挑模板時,按規定進行臨邊防護設施。

5、支撐柱選材一定要符合規格和標準,滿足荷載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在做業區範圍設警戒區掛警告牌,拆除時設專人警戒。

2、拆除時應從一側向另一側拆除,先將支撐拆掉後再拆模板,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禁止將支撐全部拆掉,再大面積拆卸模板,必須按順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樑下支撐柱時,應當從跨中開始分別向兩端對稱進行拆除。

4、拆除時必須設腳手架或專用平台,保證操作人員站穩。

5、模板及其支撐應隨拆隨運。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撐等有人接應,妥善傳遞,用垂直運輸機械運下,嚴禁隨意拋擲砸傷人員。

6、模板拆除,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規定的等級後,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及吊裝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1、塔式起重機必須購買正式廠家產品,並符合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及使用證。

2、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必須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和拆卸,安裝和拆卸要制定專項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機剛必須裝有力矩限制器,超載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釣保險捲揚機滾筒保險裝制等全部裝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方可使用。

4、塔機安裝安後必須進行試運轉和驗收,填寫驗收單,參加驗收人及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5、塔機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要懂得塔機性能。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能夠及時排除,預防發生機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機在工作中要設專人指揮,必須熟記並使用國家標準gb5052-85《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信號,工作中司機、指揮人員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7、司機要牢記和堅決執行'十不弔'。

七、腳手架搭拆預防監控措施

1、腳手架搭設前,應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給定的計算數據,搭設形式、尺寸進行施工搭設,確保構架穩定,承載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要做到定期檢查身體,發現有高血壓,冠心病等疾病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施工作業。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帶。

3、腳手架所用材料,必須選用同一種材料,禁止鋼混搭,材料型號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關規範規定的材質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設腳手架要根據不同牆體,不同用途進行搭設不同方式的腳手架,滿足施工的需要。

5、腳手架搭設場地要平整、夯實,並設置排水設施,保證排水暢通。

6、腳手架搭設一定要穩定,堅固,24m以下單、雙排腳架,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嚴禁使用拉筋的柔性連牆件。腳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須按規範設剪刀撐。

7、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應滿鋪、鋪穩、離開牆面120-150㎜,腳手架應設防滑條。

8、腳手架外側應設防護欄,擋腳板,並用密目網封閉,按不同高度設水平安全網。

9、腳手架拆除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上下垂直作業。拆除前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拆除時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的措施,嚴禁拋擲物料砸傷其他人員。

10、遇有大風大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時,禁止搭拆腳手架作業施工,夜間不許搭拆腳手架施工作業。

八、施工用電安全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數據,數值及標準進行施工架設安裝,滿足和保證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電標準。

2、架空線路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必須設專用電杆,線路截面應符合臨電設計和規範要求。

3、採用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電纜直埋時,敷設深度不小於0.6m。

4、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設保護接零,在同一供電系統內,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5、放工現場配電系統採用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設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分級配電。所有配電箱應配鎖,由專人負責管理。

6、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制,嚴禁一個開關電器控制二台以上用電設備。

7、照明額定電壓的要求,一般所宜採用200v的照明器具,對特殊環境下施工照明應按下列安全電壓供電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2)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壓不得大於24v。

(3)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安裝,維修或拆除,必須由經過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上崗操作證的電工作業人員完成,電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9、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的,可以越級拉開負荷開關。

10、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執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程。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4

1、總則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於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防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焊間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木工間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水平。

(2)木工間製作職工對安全防火知識必須有深刻的認識,木工間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須做好,下班前要隨手下把鋸末、刨花、木頭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間整潔。

(3)木工間應儘量不堆或少堆木頭,放在露天的木頭應遮蓋,四周清理乾淨,堆放木製品的房間要打掃乾淨。

(4)木工場地,嚴禁吸煙,冬季嚴禁用電爐,火爐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隨時清理,並做到料完場清。

(6)近舅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靠牌,做好記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7)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油漆間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力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5、材料倉庫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代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6、機修間

(1)機修間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全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7、職工宿舍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祝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8、食堂

(1)食堂環境,炊事員應負責天天打掃,物品堆放整齊,堆放的柴火不宜於過多,以燒一天的柴火為宜,每餐燒好後,應整理好柴草,及時熄滅火種,嚴禁火種引出。

(2)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須當時清理掉,用籮筐倒入垃圾箱內。隊部防火領導小組和生活衞生小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衞生大檢查。

(4)對食堂炊事員要及時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食堂必須按規範配備安全滅火器,並對全體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識教育。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5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為:確保獲得'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本工程設計複雜,專業施工工種多且立體交叉作業多。如何作到忙而不亂,雜而不混,科學有序地組織施工,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設備、工程建設的安全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以下具體安全措施。

首先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總監為副組長,專業工長和班組長為組員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項目形成縱橫網絡管理體制如圖:

各類人員職責如下:

1、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2、項目副經理:直接對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安全工作,並隨時檢查。

3、技術負責人:制定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實,解決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4、安全監理:督促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內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防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5、施工工長:負責上級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實施,進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監督並參與班組的安全學習。

二、安全管理組織計劃

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項目將嚴格執行二級交底和教育制度,即項目總工、項目安全負責人向施工工長和部門負責人交底,施工工長、部門負責人向施工班組交底。

三、安全防護措施

該工程專業工程繁多,其安全防護範圍有:基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建築物周邊防護、建築物五臨邊防護,建築物預留洞口防護,現場施工用電安全防護,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現場防火、防毒、防颱風措施等。

1、建築物周邊防護

該工程外腳手架採用普通雙排鋼管腳手架,其搭設標準按國家規範的具體要求搭設和防護。在二層設置一道防護棚,外腳手架使用前必須經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施工工長、搭設班組共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掛合格牌後方可投入使用,其檢驗標準為《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凡保證項目中某一條達不到標準均不得驗收簽字,必須經整改達到合格標準後重新驗收簽字,然後才能使用。

2、 '五臨邊'防護

臨邊防護應按計劃備齊防護欄杆和安全網,拆一層框架模板,清理一層,五臨邊設一道防護,其欄杆高度不小於1m,並用密眼網圍護綁牢,任何人未經現場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項目要對違章違紀行為制定嚴密的紀律措施。

3、四口防護

樓層平面預留洞口防護以及通道口、樓梯口的防護。洞口的防護應視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進行防護。如邊長大於25cm的通口,可用堅實的蓋板封蓋,達到釘平釘牢不易拉動,並在板上標識'不準拉動'的警示牌。大於150cm的洞口,洞邊設鋼管欄杆1m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少於二根,然後在立杆下腳捆綁安全水平網二道(層)。欄杆掛密眼立網密封綁牢。其它豎向洞口如電梯井門洞、樓梯平台洞、通道口洞均用鋼管或鋼筋設門或欄杆,方法同臨邊。

4、現場安全用電

現場設配電房和備用發電機房,主線執行三相五線制,其具體措施如下:

⑴現場設配電房,建築面積不小於10m2,並且具備一級耐火等級。

⑵現場塔吊、鋼筋加工車間、樓層施工各設電箱一個。

⑶主線走向原則:接近負荷中心,進出線方便,接近電源,接近大容量用點設備,運輸方便。不設在劇烈振動場所,不設在可觸及的地方,不設在有腐蝕介質場所,不設在低窪和積水、濺水場所,不設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進入建築物的主線原則上設在預留管線井內,做到有架子和絕緣設施。

⑷現場施工用電原則執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的三級'保護措施。其電箱設門、設鎖、編號,註明責任人。

⑸機械設備必須執行工作接地和重複接地的保護措施。

⑹照明使用單相220v工作電壓,室內照明主線使用單芯2.5mm2銅芯線,分線使用1.5mm2銅芯線,燈距離地面高度不底於2.5m,每間(室)設漏電開關和電閘各一隻。

⑺電箱內所配置的電閘、漏電、熔絲荷載必須與設備額定電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額定電流的電熔絲,嚴禁使用金屬絲代替電熔絲。

⑻本地區雷雨天氣較多,現場防雷不可忽視。由於塔吊、腳手架都將高於建築物,而且本工程屬於超高層建築物,很容易受到雷擊破壞。因此,這類裝置必須設置避雷裝置,其設備頂端焊接2m長φ20mm鍍鋅圓鋼作避雷器,用不小於35m2的銅芯線作引下線與埋地(角鋼為l50×5×2500mm)連接,其電阻值不大於10歐姆。

⑼現場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5、機械設備安全防護

⑴塔吊的基礎必須牢固。架體必須按設備説明預埋拉接件,設防雷裝置。設備應配件齊全,型號相符,其防衝、防墜聯鎖裝置要靈敏可靠,鋼絲繩、制動設備要完整無缺。設備安裝完後要進行試運行,必須待幾大指標達到要求後,才能進行驗收簽證,掛牌準預使用。

⑵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移動式機械,除機械本身護罩完好,電機無病外,還要求機械有接零和重複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值不大於4歐姆。

⑶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⑷各種機械要定機定人維修保養,做到自檢、自修、自維,並做好記錄。

⑸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要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

⑹各種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在吊運物料時,現場要設人值班和指揮。

⑺所有機械都不許帶病作業。

6、施工人員安全防護

⑴進場施工人員也、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⑵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現場紀律和國家法令、法規、規定的要求,必須服從項目經理部的綜合管理。

⑶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其配帶方法要符合要求;進入2m以上架體或施工層作業必須佩掛安全帶。

⑷施工人員高空作業禁止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打赤膊施工。

⑸施工人員不得任意拆除現場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如機械護殼、安全網、安全圍欄、外架拉接點、警示信號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方可。

⑹施工人員工作前不許飲酒,進入施工現場不準嬉笑打鬧。

⑺施工人員應立足本職工作,不得動用不屬本職工作範圍內的機電設備。

⑻夏天酷熱天氣,現場為工人備足清涼解毒菜或鹽開水。

⑼搞好食堂飲食衞生,不出售腐爛食物給工人餐飲。

⑽施工現場設醫務室,派駐醫生一名,對員工進行疾病預防和醫治。

⑾夜間施工時在塔身上安裝兩盞鏑燈,局部安裝碘鎢燈,在上下通道處安裝足夠的電燈,確保夜間施工和施工人員上下安全。

7、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⑴項目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

⑵按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制定出教育訓練計劃和管理辦法。

⑶重點部位(危險的倉庫、油漆間、木工車間等)必須建立有關規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設置警告標誌,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⑷建立動用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審批手續,並有監護措施。

⑸各樓層、倉庫及宿舍、食堂等處設置消防器材。

⑹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⑺危險品押運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和審證,做到持有效證件上崗。

8、風災、水災、雷災之防護

⑴氣象部門發佈暴雨、颱風警報後,值班人員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颱風動向之廣播,轉告項目經理或生產主管。

⑵颱風接近本地區之前,應採取下列預防措施:

①關閉門窗,如有特殊防範設備,亦應裝上。

②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的電源或煤氣。

③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於安全地點。

④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應搬入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⑤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器具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⑥門窗有損壞應緊急修繕,並加固房屋屋面及危牆。

⑦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情。

⑧準備必要藥品及乾糧。

⑶強颱風襲擊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①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②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格戒備。

③重要文件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④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

⑷為防止雷災,易燃物品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⑸為防止被洪水衝擊之處,應採取緊急預防措施。

四、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⑴氧氣、乙炔的貯存和使用

①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年限進行技術檢查,使用送檢合格的氣瓶。

②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同車運輸,不得同庫存放;在運輸貯存氧氣和乙炔時,應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使用過程中防止氣瓶受曝曬。氧氣瓶要有瓶帽和防震膠圈,乙炔瓶必須配有減壓器和阻火閥。

③使用氧氣和乙炔時,兩種氣瓶距離不得小於5米,氧氣瓶距離明火不小於5米,乙炔瓶距離明火不得小於10米。

④操作中嚴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紗等同氧氣瓶、瓶閥減壓器及管路接觸;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

⑤檢查漏氣應用肥皂水,嚴禁使用明火檢驗。

⑥氣瓶不得放空,氧氣瓶必須留有0.l~0.2mpa表壓的餘氣,乙炔瓶必須留有不小於0.3mpa表壓的餘氣,同時,乙炔瓶的工作壓力不得大於0.147mpa表壓。

⑦乙炔瓶的搬運、使用都應豎直放穩,嚴禁在地面上卧放並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經卧放的乙炔瓶,必須先直立靜置20min再連接乙炔減壓器後使用。

⑧乙炔瓶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的庫房裏,必須豎直放置。周圍註明防火、防爆標誌,並貯備滅火消防器材,採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乙炔瓶庫與建築物的距離不小於12米。當乙炔瓶庫與氧氣瓶庫佈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時,中間必須用無門、窗、洞的防火牆隔開。

⑨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纏繞橡皮營及割炬等。

⑩短距離移動乙炔瓶時可將氣瓶稍傾斜,用手移動;要移動到另外場所,應使用橡皮輪胎的手推車來運輸。

⑵模板、木枋的堆放

①模板及木枋應堆放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遠離火源或與火源有效隔離。

②模板、木枋堆場周圍應有醒目的防火標誌及足夠的滅火器材。

⑶油料、油漆、天那水的'存放和使用

①油料、油漆、天那水單獨分類存放,庫房周圍有醒目的防火標誌及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

②開啟油料、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時,應採用碰擊不發火花的工具。

③使用以上材料時,操作者嚴禁吸煙,操作範圍內亦嚴禁煙火。

④性質不明,包裝損壞的貨物一律不得同庫存放。

⑤保持庫房通風整潔。

⑥貨物堆碼不應超高,深底應有墊討。

2、動火作業制度

建築工地材料複雜,作業程序多,人員流動大,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大,而撲救的困難卻比較多,因此工地防火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保證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進行,把火災危險減小到最低,現場作業必須遵循以下動火作業制度。

⑴現場動火前相關工長必須填報動火作業申請表,報項目消防管理部門(保衞組或監理組)審查並簽署意見後由項目領導審批,否則一律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⑵現場動火作業前必須清理作業現場的可燃、易燃易爆物品,準備必需的滅火器材,作好防火花飛濺的措施準備,並在動火申請中註明。

⑶動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電氣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熟悉所需滅火器材的性能,並能熟悉使用。

⑷動火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及輔助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作業範圍特別是下方情況,發現火災危險要立即停止作業並積極撲救;發現火情無法控制,在滅火的同時要派人報告,以便項目組織人員撲救,防止火勢蔓延。

⑸現場管理人員可隨時要求正在進行動火作業人員出示動火審批表。動火作業未經批准,罰款50元/次。

五、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安全是生產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建築施工作業環境差,生活條件差,參與施工的作業人員大都是農民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較差,為使他們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對安全生產的態度,結合實際工程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程序及形式

新工人進場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現場防火安全教育,即: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項目進行的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班組進行的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

;施工現場防火救火的基本知識。

項目進行的安全生產教育由勞資員組織,項目領導,工長,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班組安全教育則以班前安全活動為主要形式。

2、安全教育的內容

⑴對項目管理人員

①安全組織計劃與安全職責;

②國家與地方勞動保護法規、規章和制度;

③提供安全的施工條件,做好有針對性的安全交底工作;

④施工工藝標準和安全措施以及與安全管理有關的行為科學知識;

⑵對工人的安全教育

①本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②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注意事項;

③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④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⑤建築工地防火的基本要求;幾種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講解。

⑥現場消防水源的位置及管理辦法。

⑦發生電器火災撲救應注意的問題:首先要切斷電源,然後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切不可用水和泡沫滅火器。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6

1、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2、編制原則

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採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並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2.4必須採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2.6儘量減少臨時設施,採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3.2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或技術負責人自行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目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定後,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後,由內業技術人員彙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後,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後定稿。

4、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報批

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建築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准,並報局科技處備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4.4特大或羣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准。

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於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並經原審批單位批准後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的交底

6.1經過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佈置等。

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並歸檔。

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範圍及管理

7.1經批准後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後,列表登記發放,發放範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小型工程項目的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了加強管理,規範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嚴防觸電、機械傷人。確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業過程的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dl5009.1—20__

3.1.3《中國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4國務院《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2相關子系統

3.2.1安健環管理

3.2.2檔案管理

3.2.3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糾偏與控制

3.2.5評估及改進管理

4、專用術語定義(略)

5、職責

5.1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參建單位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5.2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執行標準

6.1各施工單位應重視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管理,必須建立統一的帳冊,明確名稱、型號、保管人、檢驗日期等,報廢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6.2所有的`機具應由瞭解其性能並熟悉操作知識的人掌握使用。

6.3所有的機具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鑑定。修復後的機具應試轉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登記造冊。

6.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報廢、已破損、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6.5所有機具應按其出廠説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採取措施並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領導或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6.6所有的電動工具,絕緣工具都要按規定進行絕緣檢查,檢查後的工具應張貼合格證,註明試驗日期、下次試驗日期並登記造冊。

6.7電動工具、機具必須接地良好。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的規範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並決定是否升級。各施工單位安監部應對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況進行定期檢查評價,對執行不力,出現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單位應進行考核和處罰。

標準執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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