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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

為加強本工地臨時宿舍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向公司提供進入本工地住宿人員的花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2、宿舍區內的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改動和佈設。

3、宿舍區內禁止使用煤油、火爐、煤氣灶等器具。

4、在宿舍區內禁止亂丟煙頭、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飯剩菜、不得隨地大小便,如發現違規者,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5、宿舍區應定期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應清倒在指定區域內,嚴禁隨便拋撒。

6、嚴禁向外拋撒生活垃圾,如發現有向外拋垃圾現象,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7、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嚴禁在樓內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經發現,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發現施工時不佩戴安全帽,進行處罰,罰金100--500元。

9、不得隨意挪用工地、建築物、宿舍區的材料和電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員應注意愛護、保護公物,不得損害、遺失。私人物品必須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竊。

10、禁止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賭博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嚴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後施工)。

11、凡在宿舍區範圍內發生違反上述規定或出現案情時,住宿人員有責任予以制止、舉報、提供線索,協助調查、處理、破案。

12、施工負責人員對施工人員的文明、衞生、職業健康、安全負領導責任。應認真組織學習、執行以上規定,確保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3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衞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衞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衞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3、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4、牆上嚴禁亂塗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5、室內佈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藉口爭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

9、出入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並於23點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電。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發現一律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後開除。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4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議,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 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牀,按時清掃衞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説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枱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並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 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説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衞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煙,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枱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衞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衞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台、櫃頂、牀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牀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牀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牀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牀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牀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衞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衞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週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衞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後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衞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牀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乾淨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衞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每週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牀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週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衞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台及櫃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牀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牀、衞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 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牀、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衞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 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 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 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牀、物品櫃、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户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衞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櫃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於學校的聯繫。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係。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衞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瞭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衞生,每隔三週換洗一次牀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牀上躺卧,請勿在樓道、宿舍吸煙。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範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衞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 儘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繫。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5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台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7

為使全體職工生活在一個優美、整齊、清潔的環境中,結合南京公司的相關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設施:凡住在活動板房內的所有職工嚴禁在宿舍牆壁上亂釘釘子、亂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損壞活動板房的,按活動板房原價賠償。

二、宿舍衞生區:每個宿舍選出一名宿舍長,排出衞生值日表。每天必須認真整理、清掃二次以上,確保室內外衞生,保持清潔、整齊、美觀和室內通風,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內。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會公德,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規範化,衣被疊放整齊,牀底下鞋子應擺放整齊,嚴禁從樓上往下倒水、亂扔垃圾以及在二樓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熱得快等燒水、燒飯;嚴禁用太陽燈等烘烤衣物、鞋子等;嚴禁睡在牀上吸煙,以防發生火災;宿舍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熄.

五、個人衞生:堅持做到勤洗手、勤理髮、常洗澡、勤換衣服和工作服、鞋襪、勤曬被褥;嚴禁隨地亂倒剩飯菜、隨地大小便,所有洗過的衣服全部涼曬到專用曬衣鐵絲上。

六、嚴禁在樓上樓下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人/次,嚴禁發生盜竊行為,如發現立即送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楠京都一建設工程發展有限公司廠房項目部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8

1、公司範圍內一切設施屬公司所有,愛護一切公物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員工必須由後門進入,早上九點前及晚上六點後,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後門,若有事外出者,需隨手將一樓後門關上。

2、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不準吵架、打架、鬥毆,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3、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員工自己財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宿舍內不得存放任何危險物品和有礙衞生的物品。

4、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乾淨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不準在牆上或門上亂刻亂畫,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食堂處不得將辣椒、葱蒜、肥肉、骨頭等隨意丟在地上,應放於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療藥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帶離本店。

6、不準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開飯二小時內為用餐時間,此後,不能去廚房熱飯或要求他人熱飯。

7、員工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室、水果房及吧枱。

8、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燈,禁止使用電爐、電飯煲,不準私自接用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酗酒及大聲喧譁,上下夜班的員工要保持安靜,寢後關燈。

10、上班時間內不得接見朋友或將其帶入公司內,必要時,需經上級領導同意方可。

11、宿舍鎖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同宿舍員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內電燈壞了或線路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進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體同仁共同遵守各項守則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盜、協助公司做好綜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違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處罰。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9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為使教職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管理合理化,為了宿舍安全與衞生,保障教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學習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規定下列各項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宿舍和房間,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説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於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並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如屬違紀、違法而被學校辭退的教職工,必須在接到辭退通知當天遷出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屬學校所有,歸教職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設施設備非正確使用而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包工時費用)。

7、每間宿舍的水電費自理,(由學校代收每月在工資代扣)按該房住宿人員平均分攤。水費每月5元。

8、保護建築物,愛惜水電設備及安全設施設備。

9、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特別是熱水器),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

10、不要躺在牀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並注意熄滅火種。不要在宿舍內亂接或改動線路,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的罰款,並承擔再改裝費用。

11、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整理,並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有序。有垃圾及時拿下樓放在統一指定處,宿舍過道、門口、樓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記錄在冊。

12、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13、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搬離學校,另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4、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包括打牌、打麻將)等不正當行為。

15、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潔衞生。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內一律禁止向後面窗户丟垃圾,洗刷廚具時不得將剩餘飯菜倒入廁所或通過下水道流入宿舍後溝,女老師宿舍特別注意廁所清潔,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費用由該宿舍負責。

17、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總務處同意,入住的教職工家屬必須是直系親屬。

18、上班時間儘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鎖好門窗,關好電源。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證件,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證件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衞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保持宿舍衞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衞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衞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衞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罰款;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為加強x局路家屬院機關宿舍的管理,保證入住人員的安全,結合我局機關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錄、遴選及掛職、軍轉幹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暫無住房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處進行審核後,方可入住。宿舍人員一般不得超過xx人。

二、已婚人員暫住時限為一年,未婚人員至結婚。

三、機關宿舍只限本單位人員入住,其他人員不得入住。

四、機關宿舍的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天然氣費等,由入住宿舍人員共同負擔。

五、宿舍人員要對統一配備的物品設備,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如有損壞、丟失,由責任人負責維修和賠償。

六、宿舍人員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大聲喧譁等;嚴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

七、宿舍入住人員要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搞好宿舍衞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宿舍的管理和設施的正常維修。

九、本規定為x局內部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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