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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則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3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衞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保持宿舍衞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衞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衞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衞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罰款;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2

為加強職工宿舍管理,給職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居住環境,規定如下:

一、宿舍長職責

1、每個部門設宿舍管理組長兩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負責本部門的宿舍全面管理;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長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及時向總辦、保衞部、後勤保障部、質檢培訓部、宿舍管理員及時彙報宿舍發生的異常情況。

二、宿舍管理員職責

1、做好職工宿舍公共區域的衞生清潔;

2、嚴格落實宿舍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盜、防損重點工作;

4、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宿舍的整體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員的登記,安全教育工作;

6、定時定點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邏工作;

7、嚴格控制好外來人員的出入,發現身份不明人員要密切監視,嚴禁非酒店員工及無關人士進入宿舍;

8、維護員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員工亂扔垃圾.亂倒髒水維護宿舍區乾淨衞生。

三、職工宿舍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2:00之前歸宿,如不能歸宿者,需向宿舍長請假;

2、夜間會客時間不能超過22:00,組長、宿舍長要對超時的訪客進行勸離。凡私自留宿來訪者(包括父母等親屬探望也不能留宿),凡發現留宿者扣當事人200元,宿舍長50元,宿管員20元;

3、外來人員在宿舍逗留期間,如有公物損壞、款物丟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四、衞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好宿舍的衞生環境。(詳見職工宿舍衞生及處罰標準)

五、宿舍管理規定

1、員工離職時,宿舍牀位的交接要由總辦、質檢部、後勤部及部門經理等人員在場;

2、已辦理離職手續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退出宿舍,最遲次日離開宿舍。沒按規定離開的人員,多住1天扣罰本人200元,部門經理100元,宿管員50元;

3、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後勤保障部負責

安裝、維修、定期檢查,禁止亂接臨時電線、插座,不準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

4、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5、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人員;

6、由於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的給予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情況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7、不允許在職工宿舍樓下私自停放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由保衞部進行檢查處理,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六、監督檢查

後勤保障部、保衞部、質檢培訓部、總經理辦公室、宿管員定期對宿舍進行巡查、衞生檢查、紀律及安全檢查,視情況給予獎勵或處罰。

附:職工宿舍衞生及處罰標準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看了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3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學習,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公司審查批准後,由綜合辦公室登記安排住宿,外來人員原則上一律不準進住。如遇特殊情況,外單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綜合辦公室查驗登記,否則一律不準住宿。

二、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住宿舍必須服從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四、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應安排住宿人員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綜合辦公室採取不定期抽查室內衞生,結果將進行通報,並給予相應考核。

五、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要養成隨手關門、關燈、關空調的習慣。如發現在所管轄區域內,不在室內1小時以上,電器(包括燈、電腦、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處以

50元罰款。室內製冷空調開啟應在温度32攝氏度以上(含32攝氏度),制熱空調開啟應在5攝氏度以下(含5攝氏度)。同時,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高於20攝氏度。一般情況下,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如有發現違規者,處以50元罰款。

六、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綜合辦公室,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住宿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綜合辦公室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4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5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6

為使全體職工生活在一個優美、整齊、清潔的環境中,結合南京公司的相關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設施:凡住在活動板房內的所有職工嚴禁在宿舍牆壁上亂釘釘子、亂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損壞活動板房的,按活動板房原價賠償。

二、宿舍衞生區:每個宿舍選出一名宿舍長,排出衞生值日表。每天必須認真整理、清掃二次以上,確保室內外衞生,保持清潔、整齊、美觀和室內通風,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內。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會公德,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規範化,衣被疊放整齊,牀底下鞋子應擺放整齊,嚴禁從樓上往下倒水、亂扔垃圾以及在二樓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發現一次罰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熱得快等燒水、燒飯;嚴禁用太陽燈等烘烤衣物、鞋子等;嚴禁睡在牀上吸煙,以防發生火災;宿舍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熄.

五、個人衞生:堅持做到勤洗手、勤理髮、常洗澡、勤換衣服和工作服、鞋襪、勤曬被褥;嚴禁隨地亂倒剩飯菜、隨地大小便,所有洗過的衣服全部涼曬到專用曬衣鐵絲上。

六、嚴禁在樓上樓下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人/次,嚴禁發生盜竊行為,如發現立即送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楠京都一建設工程發展有限公司廠房項目部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7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議,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 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牀,按時清掃衞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説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枱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牀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並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 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説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衞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煙,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枱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衞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衞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台、櫃頂、牀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牀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牀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牀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牀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牀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衞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衞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週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衞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後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衞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牀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乾淨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衞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每週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牀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週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衞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台及櫃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牀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牀、衞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 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牀、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衞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 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 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 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牀、物品櫃、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户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衞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櫃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於學校的聯繫。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係。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衞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瞭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衞生,每隔三週換洗一次牀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打開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牀上躺卧,請勿在樓道、宿舍吸煙。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範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衞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 儘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繫。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8

為規範單身宿舍住宿人員休息、生活、學習環境,保障住宿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 住宿人員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綜合辦審查報總經理批准,併到保衞部門備案,由總務根據牀鋪情況進行安排。住宿人員應服從總務處的安排,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和房間,如有私自調換者,則令其立即恢復原位,否則取消住房資格。

二、 住宿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衞生規定,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倒剩菜剩飯,不準在樓道牆壁上亂塗亂畫,每週定期擦拭門窗、玻璃,不許在門窗玻璃上貼報紙或廣告畫,按時清掃衞生,保持公寓內清潔乾淨,物品放置整齊有序。

三、 住宿人員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注意用電安全,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氣灶用完後關畢總門,防止發生泄漏事故,造成損失的要加重處罰,並取消住房資格,宿舍內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在宿舍內吸煙人員,要注意吸煙安全。

四、 加強治安管理,做到羣防羣治,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宿舍,不準留外人在宿舍內住宿,加強互相監督,發現可疑人員立即向保衞部門報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出門時應鎖好門,防止發生盜竊現象。

五、 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內嚴禁大聲喧譁,不準聚眾賭博和做其它損害公共道德的違法事情,不準影響他人休息,愛護公物,外出關好門窗,防止被風吹壞,單牀、衣櫃、學習桌保持完好,發現人為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分不清責任的由本宿舍人員共同賠償。

六、 調離本公司人員應及時到總務處退回自己牀位,交清公寓內公用物品,並交回自己的鑰匙,否則總務處拒絕在調離單上拒絕簽字,長期出差者(兩個月以上)要通知總務處,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七、 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9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宿舍的規範化管理,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現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委員會成員由班長/副班長及隊長/主任組成,負責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其具體職責為:

1、 填制入住者名冊,負責來訪登記,並於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負責公物的檢查、保養和維護,落實防火防害對策;

3、 監督入住者遵守規章制度;

4、 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溝通聯繫;

第三條:入住者必須為公司保安員,其他因特殊情況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須填寫入住申請表,並由公司決定是否批准入住後方可入住。

第四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眾道德。

第五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 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各種公共設備、設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潔衞生;

3、 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護紀律秩序。

第六條:入住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得改變宿舍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2、 不得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3、 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用火或吸煙,自己生火煮飯;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5、 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放音樂等,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防礙他人休息;

6、 起牀後被子疊放整齊、洗換衣服不得堆積在宿舍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整齊或放入櫃內,保持宿舍整潔;

7、 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小動物;

8、 宿舍內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保安員關係及進出時間;

9、 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 愛護清潔,不得隨地吐痰、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在地上,廢物垃圾應放入垃圾筒內;

11、 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每天清掃1次)

12、 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關風扇;

13、 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4、 早班人員應於晚上24:00前,中班人員應於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寢,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須熄燈(特殊情況除外)。

15、 電話使用要長話短説,不得霸佔;

16、 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七條:入住者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管委會彙報。

1、 建築物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 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 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 出現其他需要通報事項時。

第八條:入住者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在3日內退房:

1、 不具備公司員工身份,辭退保安員;

2、 違反規定被公司認為不適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於某種考慮,命令退房者。

第九條: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修繕,原則上由公司承擔。因入住者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全額負責。宿舍內的附設設施需要修繕時,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入住者不得對宿舍和附設設施進行改裝。

第十一條:入住者應注意公共個人衞生,保持廚房、沖涼房、食堂、廁所的清潔衞生。

入住者應積極參加定期大掃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內部清潔。

入住者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條:凡違反第六條中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處50元------300元的罰款;凡違反第五項至十五項的處10元------50元的罰款。凡違反規定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負責照價賠償,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摩登百貨有限公司全體居住單身宿舍的員工。

第二章管理組織

第三條員工宿舍之主管部門是行政部總務科。

第四條公司設宿舍管理員1名,負責宿舍日常事務,其工作職責為:

1、負責按總務科通知安排員工入住或退宿;

2、編造住宿人員名冊,記錄《員工管理日記》,並於每月向總務科提出報告;

3、宿舍資產管理及登記;

4、住房的水、電等公共設施之維護與管理,登記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電數,代住宿員工換煤氣;

5、維護宿舍區之生活紀律,調解和處理宿舍區內之糾紛;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

7、做好公共區域環境清潔工作;

8、宿舍福利設施之管理及維護;

9、督導住宿人員徹底遵守應履行之義務;

10、上級要求辦理之事項。

第五條為加強宿舍管理,維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設立宿舍委員會(下稱舍委會)。

一、舍委會之組成:

1、各房間住宿成員推舉舍長1名;

2、各樓層舍長推舉樓長1名。

二、舍委在任職期間如不適任可進行改選。

第六條舍委工作職責:

一、定期輪流對宿舍衞生狀況進行檢查,並按第三章之規定給予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的請各相關部門處理並督導其改善。

三、就住宿員工立場及福利對公司提出意見。

第七條舍長工作職責:

1、安排和督導本宿舍內務和衞生輪值;

2、督導本宿舍人員日常作息,維護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關心本宿舍人員之生活,及時向上級反映職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議;

4、參與宿舍衞生評比;

5、協助宿舍管理員做好宿舍之各項管理事務。

第三章日常生活與管理

第八條住宿人員出入宿舍大門必須佩戴《識別證》及攜帶《住宿證》。

第九條搬入、搬出單身宿舍,必須憑住宿證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請。

第十條宿舍來訪客人不得進入宿舍區。

第十一條非執行公務不得進入宿舍區及異性宿舍。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的義務

一、住宿人員如發現如下情形時,必須及時報告管理員處理:

1、建築物或其附屬設備故障、毀損、損失時;

2、遇火警、盜竊及其他異常時;

3、宿舍內或宿舍附近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患時;

4、其他認為有需要報告之情形發生時。

二、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保護及愛護宿舍建築、附屬設備及各種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潔;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節約水電;

5、提高警覺,慎防火災;

6、維持風紀。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及處罰:

一、宿舍區內以下行為經人檢舉屬實,第一次給予記一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三次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在宿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便後不衝廁或其他形式破壞環境者;

2、超過規定時間,播放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或其他音響設施影響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費水電,人離不關電、水源者;

4、未經許可,動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調動房號或牀號者。

二、在宿舍內有以下行為者,第一次給予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在非指定處所隨地大小便者;

2、未經許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員者;

3、在房內使用爐具者;

4、除收音機、牀頭扇、充電器等小型家電外,架接電源或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500w以上)者;

5、在牆上亂寫亂畫或刻字畫者;

6、拒絕接受宿舍管理員管理監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證件;

7、未經允許,擅自將宿舍公共場所之用具帶回宿舍者。

三、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記三級過失處分並強制搬離宿舍:

1、攜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學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內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鬧者;

3、不按操作説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設施而致其損壞者。(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4、公司規定之其他行為。

四、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處分:

1、聚眾賭博或參與賭博者;

2、打架鬥毆或聚眾鬧事者;

3、偷竊或故意破壞他人或公司財物者,除給予開除並移交法辦;

4、公司規定之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內務衞生標準及評比懲處

一、為加強內務衞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項內務衞生評比標準:

項目標準門窗及門口衞生門窗擦拭乾淨,門口整潔衞生,垃圾桶清潔。

牀上物品牀上物品(包括被子、枕頭、衣物等疊放整齊,蚊帳必須撩起,以保持整潔和美觀。

牀下物品牀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紙箱等)擺放整齊。

天花、牆面牆上、牆角及天花板潔淨無蛛網。

地面地面乾淨、無水漬。

桌、椅、盆、桶桌面乾淨,桌面物品擺放整齊,盆桶擺放整齊。

毛巾、衣物、衣櫃毛巾、衣物懸掛整齊、美觀、衣櫃擺放整齊。

牀位牀位依照公司規定統一擺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擺放。

洗手間乾淨、整潔無積水、無異味

二、以上十項各佔10分,由宿舍管理員及宿舍舍長二名(男女各一名)組成之評委(宿舍長評委採取輪流制)每週評一次,採用不預告、不定時檢查方式。評分標準如下:優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體評分時可依據此標準,以0.5分作為酌情加減。

三、各宿舍得分以評委分之平均值為準(舍長不對其所在房間評分)。評委每月根據當月4次評比結果進行統計,對不合格的將報請行政部對相關宿舍全體人員進行相應之處罰:

獲差及特差者——記一級過失一次;連續二個月獲差或特差——記二級過失一次;連續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資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條員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員工,應憑《識別卡》至總務科領取《住(退)宿申請表》。(附表)

2、《住(退)宿申請表》需經申請人填寫,所在部門主管簽名確認。

3、住宿申請獲得批准後,由總務科發出《住宿證》。

4、申請人持已審批的《住(退)宿申請表》及《住宿證》至宿舍,由管理員收存《住(退)宿申請表》後作好安排及登記。

5、入住員工宿舍需交納一定住宿費用(一個月的住宿費),由總務科通知人事部門在其本人工資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員工如有下列情況,應於發生下列情況的當日退宿:

⑴因個人原因要求外宿並辦理完畢相關手續時;⑵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時;⑶違反本規定或擾亂宿舍規律及秩序時;⑷其他正當理由命令退宿時。

2、住宿人員退宿時,應對房間內自己使用部份進行清潔,並至總務科辦理退宿手續,繳回《住宿證》,經管理員點檢攜帶物品及歸還使用公物後方可離開宿舍。

3、住宿人員如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其所在部門之主管應於當日以書面形式知會總務科。

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及修改權屬行政部。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一、 衞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內側牀頭,按照枕頭--小褥子--被子從下向上順序擺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衝門,褥子疊放整潔無皺。

扣分:不疊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潔每人次扣1分,不按規定擺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牀下乾淨無雜物,不留死角,無口香糖等髒跡。

扣分:未清掃扣3分,不乾淨或有雜物、死角、髒跡等扣1分。

3、 衞生間:地面及牆壁乾淨無雜物,拖布、掃帚、垃圾桶等物品擺放整齊,垃圾桶套袋,便池乾淨清潔。

扣分:地面、牆壁及便池不乾淨扣2分,有雜物、死角扣1分,物品擺放不整齊扣1分,垃圾已滿未及時運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乾淨整潔,台上、台下無雜物,暖瓶靠內側擺整齊。

扣分:不乾淨扣2分,有雜物扣1分,暖瓶亂擺亂放扣1分。

5、 窗簾窗台:窗簾乾淨整潔,不拴疙瘩,人走拉開至窗户兩側,自然下垂(由於材料不同,新樓除外);窗台乾淨。

扣分:窗簾不乾淨扣1分,未拉開扣1分,窗台不乾淨、亂擺亂放扣1分。

6、 牆壁:潔白乾淨無張貼。

扣分:訂釘子、挖洞扣3分,亂粘亂貼、亂寫亂畫扣2分。

7、 擺放:牀下按照臉盆(兩兩上下相扣,內放洗漱用品)--鞋順序放至牀下中間,房間內無亂拉亂掛,自制圍欄、擋風板現象;儲物櫃按規定擺放。 扣分:物品不按規定擺放,扣1分,不整齊扣1分,房間內亂拉亂掛,自制圍欄、擋風板等扣1分。

8、 玻璃、門:乾淨,門牌標誌及時更換,內容正確,張貼位置恰當。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乾淨扣1分,門不乾淨扣1分,無門牌標誌,張貼位置不恰當,或內容不符扣1分。

二、 紀律(50分)

1、 不按時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時熄燈扣2分,不按時就寢每人次扣1分,非規定時間,私自進入宿舍扣1分。

2、 就寢後説話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聲喧譁扣2分,打鬧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每人扣20分,並取消其住宿資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並取消其住宿資格,私換牀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煙具、牌具、酒類物品扣3分,吸煙、賭博、飲酒每人次扣5分。

5、 亂扔垃圾扣5分,帶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寢後吃東西扣3分。

6、 帶手機到宿舍扣3分,玩手機扣5分。

7、 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故意破壞,視情況,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價格賠付,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8、 恐嚇其他同學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財物扣5分。

9、 不服從或頂撞宿管教師,扣20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宿管處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為了使住宿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特制訂以下宿舍規章制度,請各位住宿員工仔細閲讀,認真遵守。

1、 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 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衞生安排情況。

3、 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 住宿員工必須要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20-1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員工要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20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7、 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現相關問題,後果由留宿者自負。

8、 住宿員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造成一定後果的除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9、 公司將安排人員不定期檢查各宿舍衞生、紀律情況,並給予打分。 根據每月評分總和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200元的獎勵並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元的處罰並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10、 住宿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職工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一、學生憑住宿證進出宿舍,非住校學生不許進入宿舍;?

二、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不準進入寢室;?

三、寢室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員輪流值日,值日生負責室內外衞生的清掃工作,並整理寢室內務;?

四、寢室內不準大聲喧譁,不準打鬧、嬉戲,不説不文明的話;?

五、室員之間要互相幫助,搞好團結,不做不利於團結的事情;?

六、愛護公物,每個室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準使用別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不準向走廊、窗口潑水,不準亂扔雜物;?

八、不準破壞公共設施,不準亂釘亂畫,不準亂接電器,不準踢撬門窗;?

九、不準喝酒、抽煙,嚴禁以各種形式進行賭博活動,不準看不健康的書刊;?

十、不準男女生互相串門;?

十一、不準留宿非住宿人員,不準晚間就寢時間外出;?

十二、不準浪費水電,熄燈後不準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師長,服從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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